保定中药厂:中国金币总公司的诞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0:01:27

1987年,对于中国金币总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一年,因为1987年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了该公司。成立以后的中国金币总公司,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我国惟一经营贵金属纪念币的行业性公司,履行贵金属货币的发售职能,是中央银行货币发行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业务延伸,是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

如今,中国金币总公司已经走过了20余年历程,形成了一个世界水平的、逐步向着集团化方向发展的生产经营中国金银币的专业化公司。

(一)中国金币总公司诞生前我国首次发行现代贵金属纪念币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们党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必须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相结合,提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上。我国根据国内国际情况的变化,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确定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决策。

乘借改革开放的东风,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肩负起应有的职责,考虑拟发行金币为我国赚取外汇。在当时的国际国内环境下,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不能直接出口为国家赚取外汇,但可以生产成贵金属货币供应国际市场,这样还可以通过币面上的图案对外宣传和弘扬中国文化。鉴于上述诸多因素,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了酝酿金币制造工作。

事实上,早在197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制局即把制造金银纪念币的计划列为重要科研项目。工作思路是:重点研究金银纪念币的设计、雕刻、制模工艺技术水平,要以世界先进水平为奋斗目标,造出新颖、精致、美观、大方的金银币产品来;同时研究落实了设计主题内容。1978年6月,印制局还组织召开了试制纪念币座谈会,研究讨论了纪念币的试制工作方案、纪念币的图稿样,制定了产品质量标准。相关科技、美术设计人员积极参与,认真攻克了各种难关,为1979年成批制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79年1月,我国在香港发售了一套自主研发的“北京名胜纪念金章”,该套金章由上海造币厂生产。发行金章的目的,一是为了检验一下我国自主制造贵金属币的技术和能力,二是为了探试中国金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情况,为今后正式生产和发行贵金属纪念币做准备。该套金章发售后,在香港市场上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我国对外发售金、银币(章)管理的请示报告》,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为代表国家发行金银币的惟一机构,金银币统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设计、制造、发行。同时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 “建国30周年纪念金币”一套四枚的请示。这是我国发行的首套现代贵金属纪念币,也是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初期向海外(香港)发售的第一套现代金币,受到了国际市场的欢迎。之后,我国陆续发售了不同题材的现代贵金属纪念币,为中国人民银行金币总公司的成立奠定了基础。

(二)成立中国金币总公司

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七五”计划,其中指出,就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潜力来说,这方面已经迈出的步子还很不够,决定在“七五”期间必须以更大的力量扩展对外贸易,以增强出口创汇能力为中心,推动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交流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努力增加出口,创造更多的外汇,是更大规模扩展对外经济贸易与技术交流的基础和关键。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外汇短缺在相当长时间里都将是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出口贸易是我国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的出口创汇能力,决定着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交流的范围和程度,制约着国内经济建设的规模和进程,是关系对外开放前途的重大战略问题。把出口搞上去,我们的经济发展在全局上的回旋余地就更大了。

在我国良好发展形势推动下,中国人民银行随着改革开放步伐和中国现代贵金属纪念币国际市场需求与发展,决定组建一个专门生产、经营现代贵金属纪念币的公司为国家赚取外汇。

1987年 5 月,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金币总公司等有关问题。“为了使印制工作和金银币经销工作都得到加强,使纪念币的经销纳入黄金经营业务的统一管理,同意纪念币经销工作从印制总公司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人民银行金币总公司。金币总公司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副局级单位,挂靠在货币发行司。总公司办公地点目前仍和印制总公司在一起,生活、福利等暂由印制总公司统一管理,待遇不变。”

8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下发了《关于成立中国金币总公司的通知》,中国金币总公司正式成立。成立以后的中国金币总公司是中国唯一的专营金银纪念币的行业性公司,负责金银纪念币的立项、设计、制模、生产和经营海内外市场。

当初的中国金币总公司,是在以中国造币总公司生产二处为基础组建的。组建后,公司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经销部三个处级机构,定编二十人,其中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从印制总公司逐渐配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87年9月,下发的任职命令,贡清栋同志担任当时金币总公司首任总经理(副局级);朱纯德、黄寿山为副总经理(正处级);沈家驹、李文鹤为总会计师(副局级)。   

1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给予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法人代表:贡清栋,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经营范围:在国内外经营各种金属纪念币、章、高级金银、 金属工艺品、装饰品、首饰、部分黄金、白银业务。

(三)成立专门对外经销中国金银币的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把增强出口创汇能力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要扩大金币出口,创造更多的外汇,最根本的是要采取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正确战略。要坚持把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放在首位,逐步建立健全在国外的销售系统和服务网络,努力做到质量稳定,服务周到,讲究信誉,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组建一个海外金银币经销机构。1987年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致函中国银行《关于在港组建经销中国金银钱币的有限公司的函》。“人民银行同意中国造币总公司和宝生银行在香港组建一个经销中国金银钱币的有限公司。” 

9月,对外经济贸易部复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港建立中国钱币有限公司的复函》 “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中国金币总公司和香港宝生银行在香港合资组建中国钱币有限公司,负责金银币出口,为国家多创外汇……”

11月,中国人民银行致函中国银行《关于中国钱币有限公司在港所属问题的函》任命沈家驹同志(中国金币总公司副局级总会计师)为香港中国钱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钱币有限公司在香港隶属中银集团。

12月,中国金币总公司与香港宝生银行合资在香港组建中国钱币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这项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措施,对于提高出口经济效益,增强出口中国金银币产品竞争能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巩固和发展中国经济,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为了加强和理顺业务关系,1990年,中国人民银行向国务院提出了在香港设立中国长城硬币投资公司的请示。1990年10月,国务院清理整顿驻港机构领导小组,正式批准了人民银行的请示报告。《关于在港设立中国长城硬币投资公司的批复》原意为:

 一、领导小组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所属中国金币总公司在香港设立“中国长城硬币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银纪念币的经销以及办理我国出口外销金银币的转运业务,暂

不经营金银买卖。如以后确有需要和条件经营,可另行报批……

从此,中国金币总公司有了真正自己的对外经销机构,加快了金币公司业务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路子进一步扩大,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香港、澳门的回归,中国正式加入WTO,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内的金银币收藏市场得到了不断壮大。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金币总公司分别于1991年、1992年成立了深圳经销中心和泉友斋(后更名为北京开元中国金币经销中心)两个专门供应国内市场的经销金银币机构,拓展了金银币的经营市场范围。截至目前,金币公司已经成立了六家分支机构,发展了近百家遍布全国的特许零售商、特约经销商队伍。

自成立以来20余年的风风雨雨里,中国金币总公司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特别是2004年以后,公司的业务、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得到了全方位的发展,纪念币的生产工艺、配备的包装、鉴定证书等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成为了世界金币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知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