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诚汪少华为什么入狱:生命的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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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祭奠  
  作者:陸其國
  
  1907年7月13日,秋瑾因主持策劃反清革命起義事敗,在家鄉紹興被捕。
  秋瑾被捕後,當晚就受到紹興知府貴福審訊。但秋瑾堅不招供。貴福于是對秋瑾動刑,“迫令跪火磚,慘不忍睹”,遍體鱗傷的秋瑾仍“堅不吐實”。之後她就又被關進了黑暗的縣衙大牢。
  
  這時候,鑽心的疼痛一定是秋瑾徹入骨髓的感覺。但這樣的感覺肯定阻止不了她的思想。繼續受審、再次嘗刑已由不得她,但她卻可以誓死做到“堅不吐實”。貴福對她的審訊,注定只能铩羽而歸。
  
  但秋瑾還是感到了“意外”。“意外”來自第二天上午。次日上午,雖然秋瑾又被帶出大牢繼續受審,卻似乎稍微受到點“禮遇”,這當然與審訊她的人有關。此人便是山陰縣令李鍾嶽。貴福審訊秋瑾失敗後,便令李鍾嶽審訊秋瑾。
  
  
   李鍾嶽一上來就出現了“反常”,比如審訊她不設在大堂,而是花廳;還特意搬來椅子讓秋瑾坐。當天天陰雨濕,淒風吹拂,現場只有他們二人。沒有聲嘶力竭的喝令,也沒有疾言厲色的斥責,有的只是冷靜的對話。李問,你是不是革命黨。秋答,是的。李問,你參加革命黨,豈不知犯法?秋答,我主張男女革命,何罪之有!貴福後來爲此指責李鍾嶽不是審訊秋瑾,倒像是在接待貴客。後來李鍾嶽取來紙筆,讓秋瑾寫“招供”。秋瑾提筆寫下了七個字:秋風秋雨愁煞人!
  
  事後,李鍾嶽向貴福彙報審訊結果,貴福冷笑道:“你待她如上賓,還指望她招什麽供。你爲什麽不對她動刑?”當晚,貴福便給上司打報告,要求對秋瑾“就地正法”。報告很快獲准。
  
  次日淩晨2時,貴福命令李鍾嶽對秋瑾執行死刑,並派心腹監督。一個小時後,李鍾嶽來到大牢,他無不悲哀的對秋瑾說,我本想救你一命,但有人必欲殺你,我位卑言輕,實在無能爲力。言罷,不由潸然淚下。
  
  秋瑾答道,你的盛情我深感戴,今生已矣,願圖報于來世。接著,她向李鍾嶽提出了三個要求:一、死後萬勿脫她衣服;二、爲她備一口棺材;三、讓她給家人寫一封家書。
  
  
  
  在此,我們不妨設想一下,換了貴福,秋瑾會向他提這三點要求嗎?答案是自然是否定的。
  
  李鍾嶽敬佩秋瑾,並不是因爲她是一位革命家,而是出于她是一個傑出的詩人,是從她身上流溢出的文化人格。他曾指著她寫下的詩“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對兒子說道:“以一女子而能詩,勝汝輩多矣!”顯然,歸根到底,是文化在這一刻“改變”了李鍾嶽的人格。這最終促使他完成了一次對秋瑾的友善之舉。而此舉對即將告別生命的秋瑾來說,意義無疑是重大的。秋瑾不懼怕犧牲,但面對死亡,她擔心自己死後被剝衣辱屍。李鍾嶽現在排除了她最後的隱憂,她還有什麽好牽挂的呢。于是,便見秋瑾從容步至軒亭口,爲自己31歲的人生,畫上一個無怨無悔的永遠的句號。
  
  讓人警醒的是,李鍾嶽的友善之舉,並沒有隨著秋瑾生命的結束而結束。秋瑾犧牲後僅3天,由于貴福的彙報,李鍾嶽被責令撤職回籍。史料記載,李鍾嶽曆任這天,紹興民衆數百人,乘船數十只,送他至距城30裏的柯橋。撤職後的李鍾嶽曾自責:“我雖不殺伯仁(指秋瑾),伯仁實因我而死。”盡管直接殺害秋瑾的劊子手是貴福,但一想到畢竟是假自己的手執行,李鍾嶽就無法原諒自己。親朋好友雖多勸慰,還是不能使他釋然。家人常見他面對秋瑾遺墨“秋風秋雨愁煞人”注視默誦,痛心疾首以至涕下。
  
  在我看來,李鍾嶽的內疚和自責有多重,他對秋瑾的友善就有多深。不幸終于再次發生,1907年10月29日上午9時許,李鍾嶽趁家人不備,在自家院子裏的樹上自缢身亡,終年53歲。這一天,距秋瑾犧牲剛滿百日。李鍾嶽以自己的血肉之軀升華了“友善之舉”,爲秋瑾舉行了一次生命的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