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百盛药业:当中文遇见英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1:28:17

当中文遇见英文
余光中
当中文遇见英文会发生什么现象呢?当两种语言第一次碰面的时候,总会很难磨合。
梁启超在写文章时碰到了democracy,可是那时还没有一个现成的词来解释democracy(民主)这个观念,他没有办法,就把它翻译成德谟克拉西。梁启超文章里面写到灵感,他不晓得该怎么用中文来说,英文是Inspiration,他就翻译成烟士披里纯。
我在美国教中国文学的时候,美国学生的中文不够好,只能用翻译来读,接近不了中国的词。有一次我跟他们讲唐诗贾岛的《寻隐者不過》: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如果翻译成这样:
Under a pine tree,I asked a boy.
And he said: My master is away,picking the.medicine on earth.
He must be somewhere on the hill,
But the clouds are so heavy.I don't kown where he is.
这个当然很容易懂,但是这种说法像唐诗吗?太啰嗦了,根本跟唐诗差得太远太远了,所以我忍不住说:
Pine under asked a boy.
Said master away, picking the medicine on earth.
那些美国学生就很困惑,说这些句子都没有主语。所以他们问:“松下问童子,是谁在问呢?言师采药去,是谁在回答呢?只在此山中,是谁在?云深不知处,是谁不知处?”他们很奇怪,“你们怎么会知道上一句是张三,下一句是李四?”于是我就跟美国学生说:既然你们不能忘情于主语,那就让我为你们补上主语,把五言绝句改成七言绝句:
我来松下问童子,童子言师采药去。师行只在此山中,云深童子不知处。
“五四”以来,我们写白话文,很多人就是英文读得太多而没有化开,把英文的句法拿来写到诗里。这样一来,出现了很多主词:我出门去,我看见一条狗,我说啊,可怜的狗啊!一路的主语出来,一路第一人称出来。唐诗里面第一人称很少出现。比如:
“独在异乡为异客”——是王维,是“我”;
“每逢佳节倍思亲”——还是王维,还是“我”;
“遥知兄弟登高处”——还是“我”啊;
“遍插茱萸少一人”——少了谁?还是“我”嘛。
你把“我”字写进去,文法讲得太清楚就没有诗意了。
英文的压力使我们的中文变得西化,压得太厉害就变成恶性西化。是不是凡是西化就不好呢?那也不一定,要看你“西”到一定程度能不能“化”,“西”而不“化”是半吊子,那就是恶性循环。有一次我出一个题目要学生翻译,一个医生对小孩说:Don’t cough more than you can help——不要拼命咳。怎么翻译呢? 不要咳起嗽来比你能咳的咳得更多。这个就是很可怕的恶性循环。
中文的表达能力很广阔,比如徐志摩的《偶然》第二段: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很好的句子,很好的诗。徐志摩西化成功了。你看,“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本来中文是“你我在黑夜的海上相逢”,可是呢,“在黑夜的海上”摆到后面去,“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这也是西化,绝对不是中文的习惯,我们中国人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不会少说一个“理”。可是徐志摩说“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就很好了。如果他说“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方向,我有我的方向”,这不是情诗了,这是情人吵架了。“方向”只有一次,是聪明的,这就是西化成功的。后面三句也是西化的,“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记得”动词,“忘掉”动词,他们合用一个受词,这个受词就是最后一句“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如果他不用一次,而用两次,就变成“你记得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那就啰嗦得不得了了,连散文都不能算好散文了。他聪明就是他只用了一次,“你记得也好”,他不告诉你记得什么,然后他说“最好你忘掉”,然后出来了,“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这就是西化成功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