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健脾片君药是什么:【用心原创】唐朝“八百里加急”快递有多快?—用心沟通的博客—强国博客—人民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0:38:04
【用心原创】唐朝“八百里加急”快递有多快?

原创于: 2011-10-18 08:08:15

标签: 强国,文化,历史,杂谈

   在反映古代的文学影视作品里,常常可以看到每当有紧急事务或军情时,君主或大臣大将等要求马上“八百里加急”快递。可以说,那是当时最快的通信方式。问题是,这种快递----到底是在以什么速度在传递文件呢?下面将依据相关史料,结合逻辑推理,加以分析探讨。

  我们知道,古时候缺乏现代通信技术和手段,既不可能存在有线通信,也没有无线通信,所能依靠的文件传递方式,只有专人快马在驿站间不间断的递送。那时,一般每隔二十里有一个驿站,一旦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字样,按规定要求每天三百里;如遇紧急情况,可每天四百里、六百里,最快可达八百里。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这样,尽管不是所有马匹都是千里马,但每匹马在短距离内拼命奔跑,也可以一日千里。

  按唐政府官方规定,快马要求一天行一百八十里左右,再快些则要求日行三百里,最快的要求则为日驰五百里。天宝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当时唐玄宗正在华清宫,两地相隔三千里,六日内唐玄宗就知道了这一消息。可见,传递速度已达到每天五百里以上。

  在各种驿里服役的人,一般叫做“驿丁”、“驿夫”,或称“驿卒”、“驿隶”。从名称来看,他们的身份比较低下。驿丁的工作非常辛苦。他们在烈日之下,在寒风凛冽的冬天,在倾盆大雨之中,都毫无例外地要身背文书袋,匆匆奔驰在驿路上。他们日常的任务很繁重,除途中奔跑着传递文书外,还要兼管扫洒驿庭等琐事。

  在唐朝法律中,对于邮递过程中种种失误的处罚,都规定得很细。唐朝法律规定,驿长应负有若干责任,首先必须每年呈报驿马死损肥瘦,呈报经费支出情况。若有驿马死损,驿长负责赔偿;若私自减去驿站人员和马匹,则杖一百。对驿丁的处罚更严。驿丁抵驿,必须换马更行。若不换马则杖八十。唐律还规定,凡在驿途中耽误行期,应遣而不遣者,杖一百,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二年。

  可能会有人问:“执行八百里加急这样的重要任务,披敌人或强盗半道劫去了怎么办?”唐律规定,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有责之人罪加三等;若因书信延误而招致战事失败的,则可判处绞刑。以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看,一般强盗是不会去劫这些重要文件,免得招惹官方的剿杀;即便是交战时,预计敌方可能会打埋伏拦截情报的,也会采取多途多人携带文书以防万一。

    从以上介绍,我们了解了唐朝的“八百里加急”文件传递的基本情况。其实,在中国古代类似的文件传递无论方式上,还是速度上等要求都大同小异、相差无几。

    诚然,这与今日的文件传递安全可靠迅速的现状,早已无法相提并论了。一般说,在现代通信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就通信方式而言,既有有线通信,也有无线通信,还有卫星通信;就通信速度而言,既有紧急、加急,还有特急、特提(特别提前);就通信手段而言,既有专人递送,也有网络传递,甚至有加密传递等等。古代的“八百里加急”,在如今早已是数小时,或几分钟,甚至是几秒钟就能够完成的事情了。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是战斗力、是综合力,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依笔者看来,我们现在面临的不再是“八百里加急”的速度问题,而是有线通信特殊时期(自然灾害与战争时期)的稳定保障问题、计算机网络传递的安全高效问题、无线通信特殊用途(高效高速高能的卫星通信)的有效覆盖问题,以及专人专门传递的交通手段多样化便利性问题等等。

    虽然,古代“八百里加急”传递方式已经是历史的过去,但我们不能忘记了今天所拥有的一切正是在古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今非昔比是事实,但了解历史,熟知过去,对我们还是大有裨益的。

    (作者:用心沟通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