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亲桃子水可以擦脸吗:唐文:拳打老爹的公务员该受到什么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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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拳打老爹的公务员该受到什么样处罚
2011年10月26日 14:46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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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六旬的老父老母,从湖南郴州老家来深圳帮助儿子带孩子,没想到得到的竟是身为公务员的儿子的辱骂和殴打。昨日一早,59岁的老父廖祥光和儿子廖某再次发生冲突,廖祥光的衣服被儿子撕破,身体多处受伤,左肩膀上被儿子用牙齿咬得鲜血直流,光明新区东周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10月25日《南方都市报》)
古人云:“百行孝为先。”我们的先人就将孝视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秦还以法律的形式对“孝”加以规范和推广。如《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中就有“父慈子孝,政之本也”的记载,“汉承秦制”,孝自然被继承和发展。汉文帝颁布“受窝法”,给老人以优厚的物质待遇;汉宣帝授老人“以王杖”,谁若欺负了手持王杖者,一律依法重处。深圳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这位廖姓公务员“真不赖”:不但书读到狗肚里了,北大也没教会他如何为人子女;在人前,是个彬彬有礼的好后生,“和同事相处这半年没惹过什么麻烦,也没见他暴躁过”。到人后,暴力忤逆,小羊变豺狼,轻则,破口大骂爹妈狗屁不是、怎不撞车死;重则,拳打、嘴咬父母和姐姐。被媒体曝光了,还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叫嚣道:“你们还要管啥,(我和父母)反正都这样了,无所谓了。”
金圣叹先生曾给儿子写过一封很幽默的信:“我和你是朋友,最初你也没有指定要我做你的父亲,我也没有指定要你做我的儿子,大家是撞来的,因为是撞来的所以彼此之间,没有交情可谈,但是话要说回来,这个老头子和这个老太太,从替你揩大便小便开始,照顾了你二十年,这二十年,你去社会上找找看,还有没有比这两个老朋友更好的朋友?我们现在不要求你孝不孝,这些都是空话,只要求你把这两个老朋友照顾你二十年的感情,也同样照顾这两个老朋友二十年,就够了。”或许,这位廖姓公务员的“本质“并不坏,和父母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的僵,偶尔还能像金圣叹一样和父母“幽默”一把。只是在单位里“装”的够憋屈了,对领导、对同事“顺眉顺眼”,像个“三孙子”。回到家里,需要找个“出气筒”发泄一下心中的怒气。但更大的可能,是这位廖姓公务员要在家里找回做公务员的威风和霸气。否则,廖姓公务员怎么就不知道随意打骂爹妈是违法悖理的呢?一个从北大毕业的研究生难道不知道打骂、虐待父母轻则违法,重则犯罪吗?再者,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出到深圳履新就强调:“为官首要谈官德。”廖姓公务员不知道吗?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孝道,换一种方式说,就是给父母爱的一种回报!我们的身子孕育于父母,是他们把我们从牙牙学语拉扯到至今,这份无私的奉献,这一辈子只能注定欠他们的。不孝敬老人,社会就失去了人伦;不尊重幼小,人类就自毁了前程。“孝“在我国早已伦理法治化。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有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行为,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或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被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这就意味着,行政机关公务员打骂、侮辱、虐待父母等行为不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法律的惩戒。那么,这位廖姓的公务员该受到什么样的处分呢?
德乃人之本。遵守社会公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孝以德之先。“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管社会如何进步,社会文明如何发达,什么时候都不应丢弃。“孝”的核心是“感恩”,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一个人只有做到了“孝”,才可能做到诚信有德、善待家人,才可能做一个好人、好官。一名公务员,如果连养育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敬,怎么能爱他人、爱集体、爱国家呢?怎么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呢?
作者: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