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新液是蟑螂做的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切实做好督查工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07:03:57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切实做好督查工作

曾 鑫 李文震
2009年第3期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督查工作抓落实的过程,就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必须更加坚定、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督查工作,在抓落实、见成效、上水平上体现督查工作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
    一、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督查工作新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随着政府自身建设和各项改革的推进,督查工作的服务环境、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手段都在发生变化,这就要求督查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加深刻地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提质、提效、提神”的工作要求,把“又好又快”作为工作的基本标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灵敏快捷的节奏对待每一项工作,努力做到精益求精、优质高效。要更加深入地研究和探索督查工作的规律,坚持把握全局性、注重预见性、增强实效性的工作原则,不断改进督查方式、创新督查方法、强化督查手段,努力实现督查工作由单项督查向综合督查转变,由书面督查向现场督查转变,由结果督查向过程督查转变,做到即交即办、全程跟踪、限时优质完成。
    二、坚持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督查工作任务繁重、急事难事较多,必须善于“弹钢琴”,统筹兼顾好督查工作的力度、力量和内容。一要统筹督查力度,兼顾“量”与“质”、“权”与“责”的关系,在确保大量的督查事项圆满完成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更好地服务于领导决策。要进一步规范和明晰督查工作部门和各职能部门间的权限和职责,以达到既不束缚督查工作的有效行为,又不出现将督查职能无限制扩大、替代职能部门抓落实的现象,促进督查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有序地运行。二要统筹督查力量,兼顾“上”与“下”、“专”与“兼”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督查专职人员的主力军作用,又要注重凝聚办公厅各处室和各地各部门办公室兼职督办力量,整合发挥好督查工作网络作用,形成督查合力,推动工作落实。三要统筹督查内容,兼顾“点”与“面”、“主”与“次”的关系,既要保证督查工作面上的广度,确保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又要善于区分轻重缓急,抓住领导关心的主要问题以及工作推进中面临的主要矛盾,找准重点、突出重点、保证重点,通过“点”上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督查工作方式转变。转变工作方式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针对目前督查工作中存在“三多三少”(即被动服务多、主动服务少,按惯例办事多、创新服务少,应用传统办公手段多、应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少)的问题,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大力转变工作方式。一要由被动工作方式向主动工作方式转变。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一个阶段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围绕领导关心、关注的重要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要进一步贴近领导思维,切实把握领导需求,超前制定工作计划,特别是对一个时期需要抓的重点工作,要超前谋划,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身在兵位,胸为帅谋。二要由“复制”工作方式向新的工作方式转变。督查工作的实践证明,许多工作单纯以过去遇到的类似问题为基础作简单“复制”越来越行不通了,必须在督查方式方法的创新上下功夫,要更加善于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对传统工作方式和流程进行改造,不断提高信息化环境下的督查工作效率。三要由封闭工作方式向开放工作方式转变。一方面要深入基层,到督查工作一线去,贴近工作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吸取新鲜经验;另一方面要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有目的的外出学习,开阔眼界、解放思想、增长见识。
    四、切实提高督查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督查工作必须自觉地服务科学发展,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坚持一切服务大局、一切为了大局,敢于在抓落实上下真功、动真格,不断提升督查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一是坚持以督查促进科学发展。督查工作要更加紧密地围绕影响和阻碍我省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转变发展方式、加强节能减排、推进自主创新、严格环境保护、集约利用土地、优化投资环境、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领域,强化对各项政策措施、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做到与领导的思路合拍、与发展的脉搏同步。督查结果要及时向本级政府主要领导反馈报告,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做好参谋服务,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推动“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执行保障。二是坚持以督查促进重点工作落实。督查工作要始终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依据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确定督查重点,把各项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并明确进度要求,努力做到目标实化、任务量化、措施细化,结合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工作对各单位完成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全过程备案管理,适时对完成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三是坚持以督查促进和谐湖北建设。督查工作要切实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着力改善民生的亲民、爱民思想,充分体现在督办落实工作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强化对就业保障、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督查,对查实的问题必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逐一整改落实到位。督查工作还要充分发挥面广量大的信息优势和联动优势,善于见微知著、敏于以小见大,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督查调研,并以督查专报形式及时向本级政府领导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经批准后纳入督办工作程序,为促进和谐湖北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