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天乐和鹿晗:有感于栗战书“群众的事不能拖来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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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栗战书“群众的事不能拖来拖去”

网友:倪洋军2011年09月05日16:1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有感于栗战书“群众的事不能拖来拖去”--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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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在调研途中接待上访群众时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三访"活动很好、很及时,接待了不少群众,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全省开展"三访"活动的重要意义,领导干部要亲自接访,亲自包案、办案,办群众的事,不能官僚主义,不能拖来拖去。今年,老百姓受灾比较严重,心情也不好,我们要理解他们,帮助他们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化解情绪、排除矛盾,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凝聚最广泛的力量,奠定最坚实的基础。(2011年9月4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新华网)

  当前,个别地方、少数干部,对群众的事,不上心、不用心、不尽心,总认为群众的事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琐事、杂事,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推诿扯皮、拖来拖去,群众意见很大、反响强烈。栗战书提出的“群众的事不能拖来拖去”,可谓切中时弊、语重心长、耐人寻味。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心系群众,情牵百姓,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内在要求,是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党员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和份内之事。民生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不能推,更不能拖,必须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对群众的事拖来拖去,折射的是政绩观的扭曲。在少数领导干部眼里、心里,为官一任,想到的不是造福一方,而是个人的功名利禄,他们只对大项目感兴趣,只对能够为自己脸上贴金、能给自己带来好处的事情上心、用心、尽心,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习惯于一些有轰动效应但很可能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事业,而耽误了、漠视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的解决和落实,到头来,看似长了官员自己的脸,但却冷却了、伤害了群众的心。

  对群众的事拖来拖去,反映的是责任心的欠缺。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为民履职、为民担责、为民请命、为民造福,是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使命使然。群众的安危冷暖,就是干部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哪里有群众,哪里就应该有领导干部;哪里有困难,哪里就必须有领导干部。这是责任,这更是命令。然而,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做到“群众过得舒心,自己才安心放心”, 而是得过且过、马虎行事、懒散做事,不求有过,但求无过,甘当庸官、懒官、散官、混事官、糊涂官,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与群众离心离德,甚至背道而驰。

  对群众的事拖来拖去,说明的是中梗阻的严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而服务群众,必须全天候、零距离、保姆式,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支持。但是,在党政机关,长期以来存在着一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诟病和积习。个别党员干部,尤其是一些重点部门、窗口单位、职能处室的公务人员,太看重手中的职权,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对上门办事的群众故意刁难、有意为难,能办的也拖着不办,甚至有的还信奉“有钱好办事”、“拿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潜规则”,中梗阻严重,吃拿卡要有余,热情服务不足,让群众很是生厌。

  对群众的事拖来拖去,失去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党是服务人民的执政党,政府也是人民的政府,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必须很好的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外,没有其他任何特权。而且群众有权知道党和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因此,党政干部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将一切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评判,要与群众打成一片,自觉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领路人,才能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提供党委政府的号召力、影响力、凝聚力和公信力。反之,没有责任心,不能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不能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能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不能始终做到阳光透明,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程度的认可将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失去民心。

  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事不能拖来拖去”,既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种要求和号召,更是一种告诫和警醒,警示我们、提醒我们,绝不能不拿群众的事当回事,拖来拖去,很可能将自己的根基和江山拖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