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片ic回收:房地产开发流程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2:32:41

三、 规划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已开发使用的城镇国有土地范围,项目规划申报的基本步骤是:(1)在项目建议书报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之前,开发商要向规划局申报规划要点,规划管理部门应在要点通知书中对批复时的参考依据;(2)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发商应向规划局申报项目选址、定点,即向申请单位下发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对项目用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等提供较详细的意见,并须同时下达规划设计条件;(3)规划设计条件,是项目选址后,由建设单位申请,规划部门下达的委托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的依据性文件。开发商在完成方案设计后,须向规划部门提出审定申请;(4)通过审定的设计方案,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也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条件;(5)开发商依据审定的设计方案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征询土地及拆迁部门有关用地及拆迁安置的意见后,应向规划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件;(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项目列入年度正式计划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需进行的验证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进行营利性的房地产开发,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一级市场取得方式有两种:即出让和划拨。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
1、申办项目选址定点,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级规划,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考虑建设项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规划方面的初审意见和选址意见。此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并征求项目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初审意见及其选址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同意的项目报政府审批后,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基本是依据城市规划确定的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总体布局,决定建设工程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不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以及在满足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如何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实行严格的规划控制是实施城市规划的基本保证。
3)委托设计单位设计,送审设计方案。
申报规划要点。
规划要点是计划立项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规划基本依据。计划部门可以要求开发单位初始规划部门对于开发项目的意见,再行决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当建设单位完成计划报批手续之后,应到规划部门申报选址定点,以获取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申报选址定点。办理上述“一书一证”时,需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 建设用地申请;
2) 房地产开发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 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4) 1:2000地形图。
开发商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同步到a\建管处办理规划方案报建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到耕保处办理土地征用、转用手续,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到土地利用处办理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手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C\到地籍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拆迁处办理《拆迁许可证》;
2、 持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图纸到建管处申请建筑方案报建,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和施工图。建筑方案报建分两阶段。
1)规划方案审批阶段,取得《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
a\1:2000地形图1份;
b\1:500地形图1份(附道路红线及光盘);
c\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图纸1套及光盘(大型项目需提供2-3个不同设计单位的规划方案及光盘);
d\“一书一证”及其附件(规划设计使用条件和规划用地范围线)。
2)施工图核准阶段,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5份和施工图3份。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
a\土地证复印件或宗地图或《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b\公安、消防、审图办、人防、供水、供电、城管、交管、通信管线、抗震、环卫、燃气、园林、等部门审查意见或回执;
c\施工图3份及光盘。
3、 申办建设工程红线定位与验线,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红线定位包括建筑红线定位和市政红线定位。其流程是先红线定位,再验线。红线定位工作完成后,当建筑物施工至正负零或市政管线埋设沟槽覆土前,建设单位应申请红线验线。办理红线定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 建筑红线: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建筑施工图,以及建筑红线放线通知单。
2) 建筑试放红线:红线图、建筑总平面图或建筑施工图、试放红线通知单。
3) 市政红线: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管线工程审批文件及施工图。
4) 若所放红线与规划道路或其它预留规划控制范围相关,建设单位还须到市规划院提取道路坐标及其它相关数据。
4、 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办理完毕后凭此通知书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时,持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建筑红线图到市城管局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缴纳垃圾处理费。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应提交以下资料:
1)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
3) 人防费收据;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申请表;
5) 投资许可证
6) 经放线的《红线定位册》正本
5、 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完毕后开发商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建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正负零以上部分相关施工手续;建设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开发商持竣工图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
2)经正负零验线、盖章的《红线定位册》副本;
3)经正负零验线、盖章的《核位红线图》;
4)垃圾处理费联系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现变更事由时,提交以下资料办理:
1) 变更申请;
2) 工商部门更名通知、变更后的工商执照;
3) 开发商资质证明;
4) 土地变更批复;
5) 变更后的土地使用证;
6) (土地批租费、使用费)收据;
7) 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 建筑红线图;
9) 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意见(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的);
10) 法院裁决项目还应提交判决书。
四、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队伍。
项目报建总流程:
实 施 单 位 流 程 内 容承 办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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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审核“一费制”收费认定费、核发缴款通知
各有关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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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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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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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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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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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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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标单位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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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标单位 
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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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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