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付费推广方式:人民日报:干部麻木,政府将失去公信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14:54:48

2011年06月09日09:44人民网人民日报评论部我要评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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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原题 警惕政府“无形资产”流失

每一起突发事件,处理不好会成为损伤政府公信的消极因素,应对得当则可能是增加政府公信的契机。真诚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提振政府公信,自觉维护“无形资产”,是每个党政干部的政治责任。

相对于经济发展成就、社会财富积累等“有形资产”,公信力属于“无形资产”。如同有形资产的建树需要集腋成裘,无形资产的聚集也靠点滴积攒。不同的是,政府“无形资产”的流失,却要容易得多、迅速得多。在近年来诸多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上,各级政府的不同回应,见证了“无形资产”的消长变化。

还记得2009年成都公交大火惨剧发生之后,信息公开的主动、及时,不仅消解了种种疑问、猜想,也使公众和政府“站在一起”去共同面对。而最近的深圳大运会,面对公众对“禁止农民工集体讨薪”的质疑,住建部门追回禁令并公开道歉,不仅呈现了特区的城市精神,也有效地维护了地方的形象。

每一起突发事件,处理不好会成为损伤政府公信的消极因素,应对得当则可能是增加政府公信的契机。如果事情出现后不是衔恨披露信息者“瞎捅娄子”,而是尽力促成政府与民众的顺畅互动;事态激化后不是推卸责任,而是着力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那么,我们就会看到化危为机的“双赢局面”——政府提升了公共管理的水平与公信力,百姓实现了正当的诉求和利益的公平。

我们有的干部,常误以为虚心听取批评、积极回应质疑,就会失了身份、丢了面子,甚至会削弱权威、消减威信。实际上,任何人都不可能永远正确,任何治理也不可能万无一失,出现批评质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矛盾拖延塞责,一错再错。一些突发事件发生发酵的路线图表明,回应失当、进退失据,才是公信受损的症结所在,也才会陷入动辄得咎的“信任困境”:做好事和做坏事一样会受到批评,说真话和说假话一样会被质疑。

在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我们应充分理解治国理政的各种艰难,了解地方政府承担的发展责任,体会广大领导干部面临的现实挑战。但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恪守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宗旨,越需增强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越需坚定对人心向背的清醒认识:政府公信的“无形资产”,远比经济成就等“有形资产”更为重要。不能让一些地方建起了气派摩登的高楼大厦,却在违规的强拆中离散了人心;构建了四通八达的现代交通,却因工程腐败蚕食了信任;创造了引以为傲的GDP,却让子孙在不断蔓延的污染中承受痛楚。一边建树“有形政绩”,一边流失“无形资产”,这样的发展,这样的行为,怎能不降低“信任指数”?

人民信任方可载舟。纵观90年风雨历程,我们党之所以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走向全国执政,正是因为“为全中国人民谋利益”始终是我们党不变的信念和不懈的追求。这就是为什么中央一再告诫党政干部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当前又特别提出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维护群众利益,政府才能赢得人民信任,才能获得奋发作为的价值保障。

民心是最根本的执政资源。真诚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提振政府公信,自觉维护“无形资产”,是每个党政干部的政治责任。只要从这个高度去认识并身体力行,就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同心协力推进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人民日报:政府知错即改比一贯正确更可信

2011年06月02日11:05人民日报社论我要评论(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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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原题:在良性互动中寻求“善治”

今天的中国,民众的诉求日益多元,舆论质疑时有耳闻。各级政府的回应能力,已经成为衡量执政水平、检验执政理念的重要标杆。

以近期新闻为例。一是故宫失窃,一是广州“举牌哥”。同样面对质疑,从“失窃”、“错字”,到“经营会所”,故宫的回应左支右绌、不如人意。而广州地铁公司则一周内三次主动回应,约谈学生“举牌哥”,赢得舆论一致好评。仅从回应能力而言,广州更胜一筹。一个重要原因,是广州有过多次面对群众问政的历练。从番禺垃圾焚烧事件到与建委对话的“口罩男”事件,经常面对诉求和质疑,才使得“权力”尊重“权利”的意识日益提高。

近些年来,正是在中央“公开及时、准确透明”的明确要求下,在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中,不少领导干部逐步形成共识:对批评或质疑,不必过于敏感,甚至将其视为不和谐声音,能捂则捂,能压就压;也不能玩弄技巧,将其视为“危机公关”,忙不迭撇清责任。这样的共识,正在促进各级政府执政理念的提升和治理水平的提高。

当初的陕西华南虎事件,历时两年不断质疑与被动处置,耗费了极大的社会成本,也透支了地方政府公信。这些年,“躲猫猫事件”、“钓鱼执法事件”、“梧桐让路事件”、“高速公路天价收费案”,政府回应的速度在不断加快,回应的态度在不断改善,回应的方式在不断调整。从被动到主动,从消极到积极,一次次的进步,成为撬动事件解决、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支点。

尽管也还有“没工夫跟你闲扯”的粗暴、文过饰非的搪塞,但总体而言,面对网络爆料,很少有人再会一厢情愿地怀念“没有互联网”的时代;面对舆论质疑,“无可奉告”之类的遁词不再那么振振有词;面对突发事件,隐瞒、封锁等手段也逐渐不再是“最优选项”。相反,直面质疑,北京市居民水价调整听证会首次上网直播;回应期待,卫生部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就业的限制条件。迄今为止,已有17个省区市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将网友留言办理工作纳入制度轨道。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正由社会治理的“选答题”变成“必答题”。

不少人常有这样的误解,以为没有质疑声音,才算工作平妥;以为掩盖了问题,才算治理有方。事实上,在社会转型、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有矛盾暴露,有冲突产生,有分歧出现,正是多元多样利益和价值在寻找渠道相互对话、彼此辩驳。对话胜于对峙,从倾听民众的诉求中改善治理,在回应舆论的质疑中寻求进步,实现政府与社会、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是现代行政的基本理念。

在百姓眼里,从善如流、知错即改,远比“一贯正确”更加可信、可敬、可亲。纵观这些年的情况,大凡能够及时回应公众质疑、正确对待社情民意的,往往会在良性互动中提升政府公信力。就此而言,群众的诉求、媒体的监督恰恰是党和政府宝贵的执政资源。

时刻关注民意的温度和风向,以公开透明化解疑虑,以闻过则喜树立公信,以真诚维护群众利益赢得民心,在良性互动中促进社会共识、完善公共治理,这是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目标和现实途径。

人民日报:跨省追捕“精神病”徐武无法律依据

2011年05月05日14:18人民网范正伟我要评论(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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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对“徐武事件”的诸多质疑,一方面说明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改进,同时也再次反映出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存在的空白

  武汉武钢职工徐武,在因“精神病”被强制入院治疗4年后,近日从精神病院逃离到千里之外的广州,但旋即又被跨省追回。

  人们关注“徐武事件”,既是关切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还因为它与此前案例有太多相似之处:同样是被有关部门强制治疗数年,同样有“状告”、“上访”因素,同样是亲属和本人都不认为患有精神病……尤其在此前数位“精神病人”都被证伪的背景下,要改变人们的习惯性质疑,确需拿出十分过硬的依据。

  到目前为止,关于徐武“被精神病”的质疑,依然缺乏具有足够说服力的回应。比如,徐武是否患有“精神病”?如果说徐武本人否认,尚可用“不承认有病,越证明有精神病”来解释;那么在徐武家人坚决否认,并称此前是“被迫”收治的申诉下,在广州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与有关方面存在较大出入时,面对收治者与被收治者及其家属的各执一词,究竟该由谁来甄别鉴定?

  再者,即便徐武真有精神病,是否有必要强制收治?如果说强制收治的前提是“造成危害结果”,徐武行为的危害结果是什么?有关部门若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在“徐武事件”成为公共事件的今天,为何不能及时公之于众?至于跨省追寻,更是令人不解,徐武虽然从精神病院逃出,但他既不是犯罪嫌疑人、也不是在逃罪犯,有关方面直接介入不仅于法无据,还会让人疑窦丛生:为何对一个“精神病人”如此关心?

  上述疑问,一方面说明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改进,同时也再次反映出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存在的空白:强制收治没有门槛,缺乏程序规范,个人救济缺乏途径,住院期间缺乏纠错机制……在此背景下,精神病鉴定尤其是强制收治,很容易标准模糊乃至随意轻率。更值得警惕的是,从以往一些“被精神病”案例来看,在一些地方,“精神病”鉴定和强制收治,往往有着复杂的背景。它的危害在于,一般司法强制,尚且有明确期限以及救济途径;一旦被认定为精神病强制收治,不仅恢复正常遥遥无期,救济途径更是付之阙如。

  尽管我国的《精神卫生法》尚在襁褓,尽管“无危险、不强制”理念还没有具体条文落实,但必须看到,即便“强制收治”是为了“治病救人”,也是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前提的,需要格外谨慎。更要看到,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精神病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对其强制收治同样必须通过严格程序,而不能在一种对公众、媒体和家属不透明的环境下进行。

  回到“徐武事件”上来,对于类似精神病的鉴定,我们应该回到医学本身,让精神病的强制收治遵循程序正义。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和家属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进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日报:理顺结构才能舒缓“社会焦虑”

2011年04月18日17:36人民日报社论我要评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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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系中弥散的“焦虑感”、“紧张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结构的失衡。一方面,差距侵蚀幸福,社会资源配置机制不合理,有专家认为社会结构调整可能滞后于经济结构调整;另一方面,流动渠道梗阻,部分社会成员获得资源的机会不同,社会结构调整滞后,“板结”、“凝滞”之说时有出现。

从公务员考试热潮,到大型国企一职难求……近期,年轻人到“体制内”去的现象,引来广泛讨论。且不论这是否是普遍的价值取向,所谓“体制内外”的提法也确实让人看到,中国社会早已不是外国学者所说的“一块天花板”,而是在不断变化中呈现出更为复杂的结构。

因为自谋职业等原因游离于“单位”之外的“社会人员”,一度成为不正当、不安定的代名词。而现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承担的社会管理功能大部分被剥离出去,越来越多“单位人”变成“社会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快速发展,城乡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城乡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居住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不同群体从体制中“溢出”,利益诉求更趋多样,社会关系必然更为复杂。

贫富差距拉大,城乡鸿沟难平,困难群体不少……经济发展并不意味着同步增长的幸福,物质丰富也未必换来社会关系的和谐。少数事件从个体上升到群体事件,从直接利益冲突上升成“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社会关系中弥散的“焦虑感”、“紧张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结构的失衡。

通往城市的列车并未给农民工罗练带来了希望,但却并未实现他人生的梦想,他被文明进程抛在了无名小站;上海女大学生杨元元的命运也并未因为知识改变,在窄小的盥洗室中,她选择了沉入命运的永夜。个体境遇未必是时代的风向,却也折射出齿轮咬合间的摩擦和罅隙。一方面,差距侵蚀幸福,社会资源配置机制不合理,有专家认为社会结构调整可能滞后于经济结构调整;另一方面,流动渠道梗阻,部分社会成员获得资源的机会不同,社会结构调整滞后,“板结”、“凝滞”之说时有出现。

社会结构变化了,需要有更高的社会管理水平、更强的社会关系调节能力。如果能更好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扩中保低调高,形成“纺锤形社会”,“仇富心态”就失去了不断滋生蔓延的土壤;如果能有效打破各种壁垒,使社会结构“活”起来,“富二代”、“农二代”就不会成为流行标签;如果进一步改进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旭日阳刚”们的歌声就会多一些希望、少一些无奈。

去年,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近1/5的群体性事件,很多都是因为有的地方以简单的行政命令取代了市场和社会的调节。无论“到体制内去”的浪潮多么汹涌,“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的年代也已经一去不返。这让我们看到,社会结构变化后,协调社会关系的各个主体,市场、社会和政府,同样需要各归其位。寻求管理与服务的最佳结合点,找到配置资源更合理的方式,才能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形成更科学合理的社会结构。

正如一副七巧板,拼版如何摆放,决定组成什么图案。社会终究是由不同群体组成,铁板一块没有结构和关系可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结构的变化,也是协调社会关系的契机。正处于急剧变化阶段的中国,未来社会结构的调整会更为剧烈。理顺社会结构、协调社会关系,可谓刚刚破题。

人民日报:让“利益杠杆”撬解社会矛盾

2011年04月18日17:35人民日报社论我要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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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社会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首要任务,而“利益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本质”。适应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从利益分配、利益表达、冲突解决等方面,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关切,这是协调社会关系的重要途径。

经济发展在带来机遇的同时,往往带来新的挑战。伴随着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一些社会矛盾也在凸显,体现了社会关系的某种紧张:“富二代”、“煤老板”成为流行标签,包含着对收入差距拉大的复杂情感;农民工为讨薪跳楼跳桥,劳资关系在一些地方明显失衡;路不敢拾遗、伤不敢救助,尴尬无奈中弥漫着信任焦虑……

时间会浓缩成就,也会叠加矛盾。我国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上百年才走过的路。高度浓缩的发展历程,急剧变迁的社会环境、深刻变动的利益格局,正是社会关系渐趋紧张的重要原因。例如,收入差距的拉大,有市场经济的作用;拆迁矛盾增多的背后,是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社会信任度的降低,也与“单位人”向“社会人”、“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型有关。

正因如此,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重新审视社会关系成为健康发展的必需。也正因如此,人们在审视社会管理时,才把协调社会关系作为首要基本任务。

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当下许多社会关系的紧张,往往是不同利益诉求使然。如果地方政府在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能够恪守公共服务提供的职能,保持中立仲裁者的角色,而不是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以“公司化思维”与民争利,那么群众上访、拆迁自焚就会大大减少,那里的干群鱼水关系也就不会异化为水火关系。如果包工头不是无故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农民工有通畅的利益表达渠道、完善的法律救济手段,那么跳楼讨薪就不会成为折射劳资关系的一道悲怆符号;如果公立医院能够坚守公益性,而不是纵容医生靠收红包、开高价药“以灰色收入养医”、“以药养医”,那么医患关系就不会成为经常被谈及的无奈话题。

从这个角度看,“利益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本质”。协调社会关系的重要途径,就是要适应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从利益分配、利益表达、冲突解决等方面,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关切,进而促进利益动态平衡。这也是为什么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社会管理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也是为什么在刚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提高个税起征点备受关注、保障房建设成为媒体关注焦点、最低工资标准吸引众多目光……

列宁曾说过,利益触动每个人的神经。如何让社会高度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如何协调解决伴随经济发展产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解铃还须系铃人,不断做出适应新利益格局的安排调节,充分利用“利益杠杆”撬解社会矛盾,这是协调社会关系的主要抓手,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

人民日报:让“社会组织”助推社会和谐

2011年04月18日17:34人民日报社论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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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荡前行的现代化浪潮中,城乡转型、体制转轨、观念转变,接踵而来的各种变化都是必然的,我们需要在社会肌体中寻求“减震器”与“粘合剂”,纾解矛盾,促进沟通,使社会不至因“变革”而“震荡”,因“转型”而“撕裂”。

不少人还记得这个故事。3年前当选为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的胡小燕,曾因每天几千个倾诉电话不得不关掉手机,胡小燕感慨:我的肩膀难以承受3亿农民工兄弟的期盼。

实际上,近十年来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重视前所未有。从提出“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建立工资保障及增长等一系列制度机制,直至研究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亿万农民工各种权益日渐得到保障。

然而,胡小燕的感慨,让我们不能不面对这样的现实:农民工依然需要更多的“代言人”。它让我们思考:在几亿农民工从“城市边缘人”到“享有市民待遇”的社会进程中,除了政府理顺各种关系的艰辛努力,是否还需要有新的力量介入,才能承载3亿民众身份与命运逆转的巨大变局,打通千百年根深蒂固的“城乡阻隔”?

这是我们回答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如何协调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视角。在浩荡前行的现代化浪潮中,城乡转型、体制转轨、观念转变,接踵而来的各种变化都是必然的,我们需要在社会肌体中寻求“减震器”与“粘合剂”,纾解矛盾,促进沟通,使社会不至因“变革”而“震荡”,因“转型”而“撕裂”。

比如,在3亿农民工史无前例的城乡转换中,必然要面对各种问题,经济层面、政治层面、文化层面,甚或心理层面。这一切,并非政府各部门能够包办,更非胡小燕等几位农民工人大代表力所能逮,而迫切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疏导、粘合与补位,方能让这一庞大群体在迅速融入城市时,尽量减少阵痛。

这样的角色谁来扮演?以全国总工会领衔的各级工会,近些年从有组织地为农民工集体维权,到发布全景式新生代农民工调查,初步彰显了社会力量在协调社会关系中不可或缺的“减震”、“弥合”功能,起到了政府部门起不到的作用。

这种作用,我们在各种“环境协会”传播绿色文明理念的突出贡献中看到过;在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志愿者”感动中国的自觉行动中看到过;在突发事件中“公民代表团”求证事实真相、打消社会焦虑的成功案例中看到过。

“社会组织”能够助推社会和谐。在这个时代变革和社会转型都十分深刻的阶段,政府能否整合“社会力量”、协调社会关系不仅是一门新学问,更是一种“执政能力”。实践日益证明,大量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的社会管理,党委和政府统统都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各类社会组织,应当也必须成为党和政府推进社会管理的重要资源。这就是为什么胡锦涛总书记在论及社会管理时要强调“社会协同”。

政府不能包揽一切,善用社会组织协调社会关系,这是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的题中之义。

人民日报:以“社会共识”涵养公序良俗

2011年04月18日17:35人民日报社论我要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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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的思想,让共识难以达成,增添了分歧;多变的观念,使方位难以辨析,滋长了迷茫。一些社会关系的失调,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思想观念失序、社会心态失衡,而这种失序与失衡,往往又突出表现为社会共识的缺乏。在日益活跃纷繁的思想领域,如何寻找并确认13亿人同舟共济、携手前行的共识,更为迫切。

今年两会,“社会心态”首次写入“十二五”规划,引发了各界强烈共鸣,也凸显了观察中国社会发展的心理视角。“弱势心态”折射利益分配不公;“不闹不解决”心理反映维权渠道不畅;“咆哮体”宣泄着一些人境遇不顺的情绪……这些社会现象,一再提醒我们,思想意识是社会现实的真实映照,协调社会关系,把握社会脉搏,需要触摸人们的心灵世界。

在这个大变动、大变革的时代,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利益转换、阶层转化、结构转变,无不引发思想观念的裂变。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思想的图景,有如大地开化、河流解冻,既有核心价值大江奔腾,也有各种观念小河潺潺,既有积极向上的清渠,也不乏道德滑坡的浊流。从过去“一个声音喊到底”,到现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社会思潮汹涌澎湃,我们脚下的这块土地激荡着空前的活力,也隐藏着巨大的挑战。

这种挑战在于,多元的思想,让共识难以达成,增添了分歧;多变的观念,使方位难以辨析,滋长了迷茫。一些社会关系的失调,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思想观念失序、社会心态失衡,而这种失序与失衡,往往又突出表现为社会共识的缺乏。离开“用发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的共识,难免“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缺乏正义诚信的共识,一些人逐渐成为街头不敢拾遗的冷漠看客;背离科学发展的共识,就会有“没有强拆就没有发展”思维下的暴力拆迁;忽视科学理性的共识,谣言才会插上无形之翼鼓动抢购食盐的人群……

我们呼唤思想解放,倡导多元共赢,追求包容共享,并将之视为社会进步,但这不意味着社会可以抛弃共识,沿着各自轨道任意滑行。恰恰相反,在日益活跃纷繁的思想领域,如何寻找并确认13亿人同舟共济、携手前行的共识,更为迫切。这种共识正如航标,它能导引中国现代化航船集中力量乘风破浪,而不至因航向不清自卸功力,在观念的漩涡里纠缠打转。

“上下同欲者胜”,尤其在利益分化、主体多元的社会格局中,找到认识的“最大公约数”,就有了社会粘合剂、价值定盘星、关系稳定阀、发展推进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胡锦涛总书记的论述:社会秩序只有成为全体社会成员高度认同、自觉遵守、共同维护的价值规范,才能真正牢固稳定。

毫无疑问,越是多元的社会,凝聚共识越是艰难。但事情的复杂远没到“不可知”的境地。当太阳再一次升起,社会的各个角落承载着各个方面的企盼,办公室朝九晚五的白领们希望生活品质高一些,工地上挥汗如雨的农民工想在城里安个家,“蚁族”们则在狭窄简陋的角落里憧憬他们的未来。

这些恰恰说明,今日之中国共识仍在。让科学发展的实践增进社会福祉,用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人们心灵,在众声喧哗中寻求思想共振,这些都蕴藏着共识的生长点,也使我们不断接近共识的核心。

人民日报:让“利益杠杆”撬解社会矛盾

2011年04月18日17:35人民日报社论我要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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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社会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首要任务,而“利益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本质”。适应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从利益分配、利益表达、冲突解决等方面,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关切,这是协调社会关系的重要途径。

经济发展在带来机遇的同时,往往带来新的挑战。伴随着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一些社会矛盾也在凸显,体现了社会关系的某种紧张:“富二代”、“煤老板”成为流行标签,包含着对收入差距拉大的复杂情感;农民工为讨薪跳楼跳桥,劳资关系在一些地方明显失衡;路不敢拾遗、伤不敢救助,尴尬无奈中弥漫着信任焦虑……

时间会浓缩成就,也会叠加矛盾。我国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上百年才走过的路。高度浓缩的发展历程,急剧变迁的社会环境、深刻变动的利益格局,正是社会关系渐趋紧张的重要原因。例如,收入差距的拉大,有市场经济的作用;拆迁矛盾增多的背后,是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社会信任度的降低,也与“单位人”向“社会人”、“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型有关。

正因如此,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重新审视社会关系成为健康发展的必需。也正因如此,人们在审视社会管理时,才把协调社会关系作为首要基本任务。

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当下许多社会关系的紧张,往往是不同利益诉求使然。如果地方政府在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能够恪守公共服务提供的职能,保持中立仲裁者的角色,而不是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以“公司化思维”与民争利,那么群众上访、拆迁自焚就会大大减少,那里的干群鱼水关系也就不会异化为水火关系。如果包工头不是无故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农民工有通畅的利益表达渠道、完善的法律救济手段,那么跳楼讨薪就不会成为折射劳资关系的一道悲怆符号;如果公立医院能够坚守公益性,而不是纵容医生靠收红包、开高价药“以灰色收入养医”、“以药养医”,那么医患关系就不会成为经常被谈及的无奈话题。

从这个角度看,“利益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本质”。协调社会关系的重要途径,就是要适应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从利益分配、利益表达、冲突解决等方面,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关切,进而促进利益动态平衡。这也是为什么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社会管理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也是为什么在刚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提高个税起征点备受关注、保障房建设成为媒体关注焦点、最低工资标准吸引众多目光……

    列宁曾说过,利益触动每个人的神经。如何让社会高度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如何协调解决伴随经济发展产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解铃还须系铃人,不断做出适应新利益格局的安排调节,充分利用“利益杠杆”撬解社会矛盾,这是协调社会关系的主要抓手,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