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益蟹方敏精品文:哈耶克个人作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9:17:21
个人作品  《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简介:在当今的世界上,提倡任何一种条理分明的社会秩序原则,几乎总会被冠以不切实际的教条主义者这一薄名。一个人在社会事务中不附合于固有的原则,而是“按其是非曲直”决定每一个问题,并且他往往不固执己见,随时准备在相互对立的观点之间寻求妥协,这已经被视为明智的象征。可是,即使没有明确地被人们所认识而仅仅暗含在具体的决定之中,或即使稍有显露而仅仅呈现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模糊思想,原则仍有其自己的表现方式。因此,在“既不是个人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幌子下,事实上我们正在从一个自由主义的社会向具有完全集体主义特征的社会迅速迈进。   《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简介:此书是哈耶克生前最后一部作品,也是他最重要和最具有代表性的著作之一。   这部著作不同于以往,在某种程度上,它实际上是“哈耶克对自己毕生所反对‘极权社会主义’的思想努力的总结”。正是由于本书集中体现了哈耶克全面而系统地批判他所谓的“社会主义”的主题,认为“社会主义”的思想主张是一种“致命的自负”、“一种谬误”,它的译介出版势必会在中国读者中产生影响。   事实上,哈耶克的“所谓‘极权社会主义’是指20世纪上半叶出现在欧洲的那种‘社会主义’,它与20世纪后半叶在亚非拉民族独立运动中崛起的‘第三世界社会主义’有本质的不同。欧洲的社会主义,与它的对立物―欧洲资本主义一样,被韦伯定义为‘理性社会主义’,与‘理性资本主义’构成一对政治范畴。在这样的思想视角下,哈耶克以这本书的副标题―‘社会主义的谬误’挑明了对‘社会主义’的批判,就应当被理解为是对‘理性社会主义’及其思想根源―‘建构理性’的批判”。哈耶克的矛头所向实际上是指韦伯等代表人物鼓吹的西方国家中的多数“左派”政党所吹捧的那个“社会主义理想”。   《自由秩序原理》简介:我们达致当下境地之道路为何,当下崇高成就的实现所依赖的政制形式(form of government)为何,以及生发它的民族习俗又为何?……如果我们将视角转向法律,便可发现它们为存在着种种差异的各种人等提供了平等的正义;……我们于政制层面所享有的自由(freedom),亦扩展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层面。……但是,我们私人关系中的这种安舒自在,并不能使作为公民的我们可以无法无天。对这种无法无天的忧虑,乃是我们的主要防卫屏障,因为这一屏障告诫我们要遵守法律和法官的裁判(尤其是有关保护被损害者的规定),而不论它们事实上是制定法,还是属于只要违反就必定使违反者蒙受大耻辱的不成文法。   《通往奴役之路》简介:本书致力于分析市场经济的衰落,大篇幅集中於历史的"时代精神分析"。这一分析不仅是对当时现状的总体描述,而且植根于一种主要针对19世纪面貌的较长距离的历史透视。哈耶克把这一历史发展理解为人们在走下坡路。   《通往奴役之路》与乔治欧威尔《1984》,波柏《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相媲美哈耶克把他的书献给“所有政党中”的社会主义者,如果基於人道考虑的社会主义者所追求的目标从根本上看与自由主义者同出一辙,哈耶克把"多数社会主义者"列入"坚定地"信仰"自由主义的自由理想",分歧应当在於那些人的手段和方法,1979年哈耶克创立了国家社会主义解释学派,他的解释与受马克思主义影响较大的解释形成了对照,国家社会主义是一种市民资产阶级的统治形式——就像自由主义那样。由此,国家社会主义只会成为自由主义的一种反常形式,它出现於资产阶级看到他们的统治受到了过分剧烈的社会改革的威胁从而动用暴力确保他们的统治的时候。   《法律、立法与自由》简介:此书乃是本世纪最重要的自由主义理论家哈耶克①历经17年的思考而分别于1973年、1976年和1979年发表的最后一部系统性的学术巨著②。这部重要著作大体上依据“法律、立法与自由”这个总标题所关涉的庞大主题而相应地被分成三卷:第一卷为“规则与秩序”(RulesandOrder)、第二卷是“社会正义的幻象”(TheMirageofSocialJustice)、第三卷则是“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ThePoliticalOrderofaFreeSociety)。哈耶克的这部著作乃是他经由社会理论到自由理论再到法律理论的阐发而试图达致宏大的自由主义社会哲学体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哈耶克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最终认识

二者之争不是“价值判断”上的分歧,而是哲学认识上的分歧.我的理解是二者都向往个体的自由,但实现目标的手段和工具不同。而哈耶克就针对社会主义所实行的手段和工具展开批判,如哈耶克强调,企业家或人类思想的创新过程是不可能被计划出来的(一个控制着全部产权从而控制着思想者的生存奋斗的中央计划是不可能不试图去控制人们思想的方式的。然而对思想的控制最终必定导致一个社会所在成员的创造力的枯竭(因为正如黑格尔所说“人”的实质在于“思想的自由”。想到当今中国的科学和文学总出不了大家,就觉哈耶克所说不无道理。不过我们得承认我们的国家(哈耶克认为崇尚国家(政府)是一种蒙昧,台湾龙应台的文章很合我的口味)已经改变很多,进步很多了。当然,还是不让人满意。


最优的计划经济只不过是一个集中控制分散决策的线性规划系统,这是哈耶克所没能想到的。
微观上个体系自主决策,但个体必须置一个标准化的平台当中。计划经济的优势在于预设均衡,即编制一个均衡的价格体系,微观上无论如何决策,只要盯着这个预设均衡的价格体系进行核算,就可以做到宏观上的高度统一,即与中央计划的目标相一致。

虽然人的欲望需求,不可预知,但人的够买能力是可以预先编制的(即价格体系的预设),人不光是消费者同时也是另一行业的从业人员(生产员),各行业的定价直接与分配社会财富是有关系的,只要预设的价格体系均衡,微观上无论怎么排队组合创造,宏观上也能高度统一。

实际上人生来就被计划,为什么是一个脑袋两只手,这是上天对我们的计划,为什么中国人都是说汉语,这是社会对我们的计划。
只有至于一个标准化的平台当中,个体才能利于自然界给与我们的大脑,民族给我们的语言来有效的进行思维。

如果按哈耶克的逻辑,那么岂不是每个人都要自创一种语言????他在错误在于根本没有意识到,计划经济所创造的标准化平台,正是对人类的最大解放,是真正通往自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