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网银助手:辛鸣:关于文化发展三个基本问题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9 18:48:23
辛鸣:关于文化发展三个基本问题的思考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不断提高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关键。而提高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需要对一些事关文化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有清醒的认知和鲜明的立场。

    现在,文化作为“软实力”的地位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认同。文化之所以被称为“软实力”是与经济军事等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实力”相对而言的。但文化看不见摸不着不等于就是“可以任意打扮的小姑娘”,一个社会的文化倘使没有了指向、没有了根本、没有了基石,就只有“软”而没“实力”可言了。所以,“软实力”背后要有“硬要求”。

    “意识形态”的硬要求

    文化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和精神产品,有着多重的属性,但在所有的属性中,意识形态是最本质的属性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又反作用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得更为明确:“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

    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确立了文化在一个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决定着社会中对一些根本性问题的立场,比如说价值判断,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不应该的,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又是荒谬的,等等。为什么一个社会中的不应该在另一个社会中却被视为理所当然,为什么一个社会中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在另一个社会被当做小丑,皆是源于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

    意识形态并不是人头脑中的“假想物”,它所反映的是一定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体现的是该阶级共同的价值追求。只要阶级、政党和国家存在,意识形态就不会从根本的意义上终结。只不过这种根本利益之争会随着政治、经济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会以不同的形式表达出来而已。别看现在西方社会在贩卖什么“超意识形态”思潮,鼓吹淡化意识形态、摈弃意识形态,其实“去意识形态”、“反意识形态”本身就是一种强烈的意识形态行为。

    文化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更有强大的意识形态功能。

    文化一旦为人所真正接受,就会像一只无形的手,以一种无形的但又是强有力的力量,把人的行为拉入文化价值设定的制度规范的轨道。这种力量不是外在的,而是发自人内心的,是人的一种自觉与自愿,甚至是一种无意识,但这种力量所形成的效果确实有强烈规范意味。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的,人们遵守文化道德习俗时的那种“毫无思考”与“出于方便”就是一种无意识。这种无意识使得文化道德习俗“在今天可能还是非常命令性的,连一个独裁者也没法推翻它们”。在这种情形下就会出现我们常说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心甘情愿”的现象。

    正是基于对文化意识形态属性的认知和对文化强大意识形态功能的需求,美国特别热衷于向全世界推销它的好莱坞电影,有些时候甚至还愿意倒贴钱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放映。为什么?1994年的时候,一个美国学者的研究报告泄露了天机:如果一个国家,尤其是东方国家,当它的民众喝着可口可乐、穿着牛仔裤、听着摇滚乐、看着好莱坞大片的时候,不管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本来与我们有多么的不同,实际上他们的社会状态与我们已经没有多大差别了。

    至于说目前西方社会大肆鼓吹的“普世价值”,更是文化彰显意识形态属性、承担意识形态功能的表现。兵来将挡,水来土屯。当别人祭起意识形态的法宝时,我们当然不能自废武功。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用马克思主义作指导思想,还能叫社会主义国家吗?快速发展转型的中国社会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能把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吗?没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如何去鼓舞斗志?不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怎能引领社会风尚?所以,我们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文化自觉,首先就是对文化意识形态功能与属性的高度自觉。

    “精神家园”的硬要求

    当我们谈及文化的时候,往往会有一些词汇与之紧紧相连,像“文化积淀”、“文化传承”、“文化赓续”。这些用语其实表达了同一个事实,这就是文化是要有历史的,文化是有根脉的。文化的历史、文化的根脉就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精神家园”。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一直是鼓舞我国各族人民不断前进的精神力量。这也就是为什么十七届六中全会特别强调,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

    我们之所以要强调文化的“精神家园”属性,是因为文化中有一个民族的记忆,更有一个民族的生命。在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各种文明有历史长短之分,无高低优劣之别,这就是文明的多样性。不同的文明孕育出了不同形态的文化。文化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生命体现,否定自己的文化就是否定自己的生命;文化的积淀是一个社会、一个民族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这个民族、这个社会能自立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之间的“基因身份证”。任何国家和民族都是凭借文化的独特性和内聚力立身于世界民族之林中,丧失了独特性,就意味着丧失内聚力,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合法性。

    “精神家园”背后是文化多样性的反映。文化多样性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于别的文化主体来说,一种价值选择似乎是“非理性”的,可对于本文化主体来说却都是有充分理性的。生活在北极圈内的爱斯基摩人是不可能理解非洲热带丛林中土著居民的信仰与习惯的。就算同样的内容,在不同文化环境中都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我们以人类“爱”的情感为例。爱是人类社会的最高情感,也是人类社会最可宝贵的情感。没有爱的社会是不可忍受的,任何社会都应该把爱作为核心的价值观。但是爱不是抽象的情感,爱中凝结着历史与文化的传承,因而不同文化形态中的爱的形式与爱的内涵是不一样的。在西方基督教文化中,一个家庭中的父母儿女面对上帝都是“神的兄弟”,没有辈分的差别,这决定了它的爱是“博爱”,任何人对任何人的爱体现的都是“神对世人没有差别的爱”。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父敬长天理昭昭,儿子绝不能与父亲称兄道弟。所以,中国的爱体现为“仁爱”,是一种“关系之爱”。虽然“仁者爱人”,却爱有差等。向上爱父向下爱子,亲爱夫妇敬爱英雄,同样是爱,形式内涵截然不同。

    文化无疑是要发展的,但枝繁叶茂离不开根的滋养。不论文化多么与时俱进,内容扩展了,形式变化了,文化的精神依然绵延不绝也不能绝,总要回到自己的原点。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精神家园,不同民族的精神家园是不一样的,你的家园对别人来说可能就是异乡。自己的家园可能有这样那样的不尽如人意,但凡家园都是温暖的,都是可依赖的,在那里可以找到精神的安定与祥和。

    文化也无疑是要丰富的,中国文化从来不排斥对外来文化的汲取与借鉴,但再吸纳外来文化,宾主不能错位。中华文化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对外来文化有着强大的整合能力,许多外来文化传入后,都实现了同中华文化的有机融合。之所以能如此,就是在吸收外来文化时,以我为主、为我所用,重在实现中国化、本土化,把优秀的外来文化同我国的传统文化结合起来,融入中国文化的元素,打上中华文化的烙印。

    毛泽东讲过:对待外来文化,应当以中国的实际需要为基础,如同我们对待食物一样,必须经过自己的口腔咀嚼和肠胃运动。历史学家范文澜也说过同样意思的话但更有味道:人吃猪肉是为了消化以后变成人的肌肉强身健体,绝对不是要通过吃猪肉而变成猪。对于那些在文化借鉴中食洋不化的人来说,这些话语实在是黄钟大吕。

    目前,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往往习惯凭借自己政治、经济的优势去否定别的国家自身文化的优势,强求文化同一,而一些民族国家出于经济政治的弱势对自身文化也丧失了起码的自信,乃至自惭形秽。其实,“不同”、“多元”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更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和实生物,同则不济”。所有的民族、所有的国家都选择同一种文化,强求一律,只会导致人类文明失去动力、僵化衰落。不管那种文化看起来是多么的先进、多么的现代、多么的科学。

    我们讲文化自信,体现在行为上就是珍惜、守住并更加发扬光大我们文化的“精神家园”。

    “大众实践”的硬要求

    文化不是摆在展览柜中的花瓶,更不是停留于故纸堆里的文字,文化是要用来塑造人的思想、导引人的生活,影响人的行为的,因此,只有走向大众实践的文化才是有生命力也有价值的文化。所谓走向“大众实践”,就是文化必须能代表大众的利益与心声,满足大众的需要与喜爱,符合大众的审美习惯与价值珍重,吸引大众的注意与参与。

    走向大众实践的文化首先是来自大众的。

    从表面上看,文化好像是由才子佳人、精英人物创造的,四书五经是圣人讲的,诗歌曲赋是文人的专利,普通大众好像只有在一旁看的份,何有置喙的权利。其实不然,大众生活固然是自然形态的东西,是粗糙的东西,但也是最生动、最丰富、最基本的东西,大众生活实践才是文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唯一的源泉。离开大众生活实践的文化是苍白的、无力的,也是不可能存续的。而且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大众对文化的贡献已经不仅限于“源泉”,更深度参与了文化的养成。文化由少数上层知识分子的特权,越来越表现为普通人群的文化需求和文化生活。

    走向大众实践的文化必须是属于大众的。

    一个东西属于不属于自己,关键在于是否与自己的生存状态、生活所需相关联。高高在上、不着边际,拒人于千里之外,大众只能敬而远之。既然是走向大众实践的文化,就要同中国的现实需要结合起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服务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要同人民大众的接受习惯结合起来,创造适合大众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的表现形式,为大众喜闻乐见。当我们的社会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绝大多数群众刚刚进入小康生活,柴米油盐依然是他们最为关注的重心的时候,我们的一些文化作品中整天珠光宝气、豪宅名车,帝王气派、富豪品味,没事找事、无病呻吟,大众怎么会把这看做是属于自己的文化?甚至不仅不认同,还可能成为矛盾激化的导火索。反过来,现在电视中的一些国学讲座,虽然就学术角度来看有很多的硬伤,让内行人皱眉头,但切合了大众的需要,满足了大众对经典文化的渴求,大众就把它看做是自己的文化。其实,这种现象在文化发展史上也是有先例的。佛教从印度进入中国,墨守本经的流派惨淡经营,离经叛道的宗派成为了中国佛教主流,其势头和影响甚至超过在它的发源地。

    走向大众实践的文化更是为了大众的。

    随着现代社会文明进步,享有文化权利已经成为人的一个基本权利。人民群众不仅要吃饱穿暖,不仅仅要精神温饱、精神小康,还要文化温饱、文化小康。文化不是少数人的自娱自乐,而是广大群众的基本权益。文化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文化发展的根本方针。但是走向大众实践的文化固然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更为根本的是要彰显大众的权利,促进大众作为有尊严的人自由全面发展。现在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号称“大众文化”的作品,用庸俗低劣一味地迎合社会大众的直观需求、本能欲望。其实,这些思想和观念对大众是很不利的,甚至是有害的,但是在一些所谓“文化工厂”包装之后,社会大众并不知觉。我们的文化不仅要满足大众直观的需求,反映他们本能的欲望,更要在潜移默化中实现文化的提升与文明的教化。做到了这一点,才可谓真正的为了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