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通卡 nfc:重建道德须重建官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1:20:39
 

重建道德须重建官德

官德败坏对老百姓的社会信任感冲击最大

向楠

法律可以保护道德,但不能取代道德。提出将见死不救行为立法论罪的人,可能是想通过法律的力量推崇“见义勇为”等道德行为,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如果自愿行为被法律规定为不得不做的事,那在一个做好事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的社会道德环境下,老百姓可能会想尽办法规避帮助他人的责任。这就与立法意图背离了。还有一个风险是,用法律解决道德问题还容易让老百姓产生逆反心理。由于不做好事可能获罪,老百姓对道德会产生畏惧感,进而反感道德。

小悦悦被碾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该事件就像一把尖刀,刺中了我们这个道德虚弱的社会的心脏。针对“小悦悦事件”及其引发的全社会关于道德问题的大讨论,足显官德败坏对老百姓的社会信任感冲击之大。

从社会道德建设的角度看,公众关注和讨论道德问题是件好事。道德困惑越讨论越清楚,特别是在社会道德状况令人忧心的情况下,讨论有助于我们提高对道德问题症结的认识,这同时也说明,公众对于道德风气的好转依然抱有期待。试想,如果“小悦悦事件”出来后,大家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谁也没兴趣讨论,那就不仅可悲,而且可怕了。

网民们在对未伸出援手的“18名路人”进行道德谴责的同时,也在进行自我道德反省。这是公众道德良知的体现。面对极端的反道德事件,我们有权对此表达道德义愤,但我们也需要冷静、理性地分析、讨论其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检讨我们当下的社会环境。

普通老百姓怨气大。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大都是造成怨气的原因。不断曝光的炫富、为富不仁等现象,更加剧了普通百姓的不满情绪。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尚未得到全面、有效的维护,各种社会保障制度还没覆盖到所有人。面对生活的不易和不可预知的未来,一些老百姓选择了为自己争取更大利益,不太顾及他人。

其次,整个社会弥漫着互不信任的社会心理。在经济领域,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不信任;在政治领域,公众对官员和政策效力不信任;在法律领域,公众对司法不信任。最后这些不信任扩展为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不信任。这样一来,一些基于信任的道德行为,在有些人那里就成了不太可能的事——小悦悦很可能就是这样被漠视的。

另外,一些老百姓对政府和官员的行为不满意。不可否认,清正廉洁、一心为民的好官不少,但以权谋私、侵害百姓权益的官员大家也屡见不鲜。于是,人们对政府官员产生了怀疑,总觉得他们做什么事都对自己不公平,担心自己利益受损。有这种想法的人自然不会积极参与政府倡导的社会道德建设。

我们社会的道德环境恶化,官德败坏是重要原因。如今,一些官员在台上宣讲道德头头是道,但当其以权谋私、生活腐化堕落的行径被查处后,百姓们发现,这些官员如此言行不一,甚至连基本的法律法规都不遵守,实在太不可信了。这样的事情多了,大家就对官员的道德水准整体上失望了。官员的行为对老百姓有示范效应,官德败坏对老百姓的社会信任感冲击很大。他们会觉得,社会管理者和精英都不讲道德,凭什么要求我们讲道德?

官员应当成为老百姓的道德榜样,这并不是要求他们做道德圣人。虽然老百姓希望有越来越多的焦裕禄、孔繁森,但其实只要官员能严格遵守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老百姓也就满意了。

可问题在于,有些官员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他们不仅不为老百姓办事,还把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私人化。不少老百姓还感到与官员打交道很难,觉得与他们在人格上不平等。另外一个让老百姓痛恨的是官场上潜规则横行,只要有潜规则存在的地方,没权没势的老百姓都会感到很无力。

在民众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在一些官员还在恣意妄为的同时,我们让老百姓讲道德、讲奉献,那便成了“官员感冒,老百姓吃药”。所以,我认为,要止住社会道德状况的恶化,需要全体民众的共同努力,其中特别要着力抑制官德败坏。

法律可以保护道德,但不能取代道德。当一个人因帮助他人而遭受诬陷时,法律应明辨是非,为道德撑腰,但法律不能将道德行为变成强制性的法律义务。道德行为源于个人对道德价值的认知和行动上的自觉。如果用立法来强制公民有道德,就剥夺了道德行为主体的自由,道德行为和法律行为也就没区别了。

就可操作性而言,即使立法惩罚见死不救行为,在法律实践中也难以实施——你如何证明一个人“见”或“未见”?

提出将见死不救行为立法论罪的人,可能是想通过法律的力量推崇“见义勇为”等道德行为,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如果自愿行为被法律规定为不得不做的事,那在一个做好事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的社会道德环境下,老百姓可能会想尽办法规避帮助他人的责任。这就与立法意图背离了。还有一个风险是,用法律解决道德问题还容易让老百姓产生逆反心理。由于不做好事可能获罪,老百姓对道德会产生畏惧感,进而反感道德。

道德说起来复杂,做起来却也简单,关键是要正本清源,弄清楚症结之所在。症结之一是,官方的目标自相冲突。在GDP挂帅时代,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要求突破一切制肘,包括法制的、伦理的束缚。在这种大背景下,“以德治国”理念虽被提出来,却很难真正落到实处,只能屈居次要位置,甚至沦为口号和形式。

更重要的是官德不彰。在道德规范领域,语言是苍白的,只有事实才有力量,所以身教胜于言传。当作为社会楷模、公众标杆,而且是“以德治国”口号倡导者和推行者的官员群体失德现象普遍,贪污腐败层出不穷,骄奢淫逸屡见不鲜时,又怎么可能要求治下之民成为道德的良民?

正因为官场上的既得利益者将贪污受贿、荒淫腐败、以上凌下视作了自己做官的特权和福利,甚至成为一些人从政的奋斗目标,所以官德现状才成为重建全社会道德的最大障碍,官场才成了“以德治国”阳光难以照射的死角。当政者显然也有讳病忌医、避难就易,有意绕过既得利益者阻碍之嫌,无论是“八荣八耻”,还是“反三俗”,指向的都是民德,而非官德。在官德不昌的情况下苛求民德,不说是缘木求鱼,至少也是本末倒置,注定难建其功。

民间努力与此类似。无论是忧心道德的仁人志士,还是矢志复兴的传统文化继承者,或富有责任心的媒体,都在用心推动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重建。但他们的十分努力,往往被抵消掉九分,因为负面示范的力量实在太强大了。成功是人生的目标,当人们看到官场、商界、名利场的成败无关道德,甚至愈无德者愈成功时,当人们看到站在台上高喊反腐的官员不少都是腐败分子,愈无德愈升官时,任何关于道德伦理的说教,都难阻挡人们的效仿之心,很多人至少因此不再将道德的说理当真。此时,任道德之士舌绽莲花,也难使顽石点头。

这就是这个有着数千年道德底蕴的民族,今日却陷入道德困境的根源。要解决问题其实很容易,反其向而行之即可;真正困难的,是要有克服既得利益阻碍的魄力与决心。既然官场是最大的阻碍所在,重建道德就必须从重建官德开始。“以德治国”首先必须“以德治官”。由于政治体制难以在短期内有所突破,中国所有现存问题的求解,只能以现行体制作为约束条件。在现行体制下,所有中国的问题,说到底都是官员的问题。官员管好了,一切都好;官员管不好,万事皆休。所以,现在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怎么管好官员的问题。管官的办法有很多,但在现行体制下,最有力、最必不可少的,无非是“从严治官”。之所以强调官德,就是要给官员再套上一副约束的笼头,为“从严治官”添加筹码。

官方考核官员,现在也开始强调德才兼备,但所谓德才兼备之德,首先讲的是立场坚定、顾全大局之类,与民间对官员的道德期盼,如廉洁、公正、勤政、爱民之类,相去甚远。以德治官,就必须将后者同样列入官员考核的重要位置。

最关键的,还是要严厉处置官员的失德行为,不能视之若常,视若无睹。古人云:欲马之进则策其后,欲马之退则策其前——要想马儿朝前跑,最重要的不是在前面拉,而是应该在后面打。必须针对官员失德,制定惩处的法规条例。哪怕你工作没有犯错误,被证实有失德言行后,就要受到惩处,并且必须让官场内外的人都感到,这种惩处确实很严厉,这样才能起到警戒和示范的效应。像最近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和副局长开会互殴一事,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影响恶劣,而当事人只是停职检查。这种处理,就没有起到正面警示的效果,反而易诱生侥幸与无视。

每个社会都必然分化为精英与大众,精英代表了社会的主流价值,引导着社会的行为规范。官员是当下中国精英构成中最重要的部分。当官员们发现,自己的道德操守和自己对上级的效忠、对工作的贡献,有着相似的重要性时,官德很快就会建立起来。有了官德作为底气和理由,德治的倡导者才能顺理成章地推动工商界、企业界的道德重建,要求企业家也讲公德——赚钱可以,但不仅必须在法律的规范下赚钱,而且必须遵循道德的规范。对于那些失德的企业家,纵然没有违法,也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并承受随之而来的市场损失。然后,可以开展知识界包括承担着文化传播重任的教育界、舆论界、文娱界之道德重建,严厉惩处类似于论文抄袭、新闻“封口费”、演员“潜规则”等失德行为。

如果政治、经济、文化的精英都讲道德了,并且得到民众的认可,其他人看到,要想在社会上地位上升、个人事业进步,守德是必不可缺的条件,那么,整个社会的道德振兴,还会远吗?

在现行体制下,所有中国的问题,说到底都是官员的问题。官员管好了,一切都好;官员管不好,万事皆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