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短信查询明细:完善重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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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2月13日 09:23:54  来源: 重庆日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课题组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为进一步创新食品药品监管

体制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我们在深入调研、分析比较国内外成功监管模式的

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现状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积极探索统筹城乡食品药品监管的

新路子,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目前,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主要实行“4+X”分段式食品监管体制和“1+X”

全程式药品监管体制。“4+X”分段式食品监管体制,即“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将“从农田到餐桌”

的食品链分为4段,由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

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同时由若干部门参与综合监管或品

种监管。“1+X”全程式药品监管体制,即由一个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

的全程质量进行统一监管,若干部门参与药品相关工作的监管,如:工商负责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查处、物价部门

负责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管等。

    食品监管运行机制方面,各环节的监管职能部门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如食品源头治理

上,农业部门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

,质监部门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召回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在综合监管方面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食品安全应急

体系建设等。

    药品监管运行机制方面,一是实行药品市场准入制度。对药品品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相关涉药人员实

行审批和资格认证制度。二是实行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对药品研究、生产、流通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

度,如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A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

称GSP)认证等。三是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管理,严格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制度。

四是特殊管理药品实行特殊监管。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在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时监控到“每一

针、每一片”。五是实行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制度。我市从2005年开始基本建立了具备全面收集数据、快速预警

、有效控制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实现了电子报告和在线实时报告。六是推行农村药品

委托执法。2006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乡镇药品监管“委托执法”工作,目前全市各乡镇建立了一支2978人

的药品监管执法队伍,走在全国前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监管体制不顺。一方面,“多龙治水”的模式造成监管责任难以落实。“从农田到餐桌”实行分

段管理体制,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多达10余个,这种执法主体多元化、职能交叉的体制,使得监管责任难以厘清和

有效落实,往往造成监管“真空”,造成“十个大盖帽管不好一桌饭”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监管链条长造成

监管效率低、协调难度大。“从农田到餐桌”链条长、环节多,标准不一,国标、地标、行标、企标并存,形成

的衔接点多,监管整体效率不高,尽管设置了综合监管部门,但协调力度弱,实际上处于“综合协调无依据,综

合监督无手段,查处案件无处罚权”的状况。

    (二)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机制不到位。食品药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

任人”的责任体系没有真正落实。由于监管体制不顺等原因,部分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

不够,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各个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如何,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考核和问责

机制。由于追偿机制不够健全,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处罚较轻,企业违法成本低,致使部分企业铤而走险,

甚至有时政府为了社会稳定还得替企业“买单”。

    (三)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不健全。我市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全市31个区县以农村为主,农村人口占全市

总人口的61.7%。但广大农村地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尚未真正健全,目前除工商部门在农村设置片区工商所外,其

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乡镇一级都没有延伸机构。乡镇既无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管权限、又无专门机构和监

管人员,只能靠区县一级有限的监管力量辐射广大农村,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频次较低、监管力度较弱。以药

品监管为例,2008年全市共发生药品案件1671件,其中农村药品案件1238件,占总案件数的74%。农村成为食品药

品安全事件的高发区。

    (四)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不完善。由于监管职责交叉和利益驱动等因素,各部门独立搞重复建设和重复检测

,技术监督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造成检测计划不统一、检测资源分散和检测结果难以共享。在药品技术监督方

面,全市目前有三个药品检验所和一个医疗器械质量检测中心,但由于基础条件、人员状况、设备设施、经费保

障等制约,药械的抽验比重小、批次少,对行政监督、安全预警和风险管控的技术支撑能力明显不足。

    三、对策与措施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必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体制机制科学顺

畅、各级政府统筹有力、相关部门监管高效、企业诚信自律、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公众参与意识全面增强的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

    (一)创新食品监管体制,变“四段式”为“两段式”监管。我市由于农业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低

,初级农产品大多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生产。因此,应立足提高行政效率,合理配置监管资源,降低改革成本与行

政成本,变“四段式”多头监管、多层监管为“初级农产品”与“加工消费”两段式监管,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

节和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分别交由一个部门主要监管,其它部门配合,原具有食品监管权部门的相关人

员、设施、设备随职能一次性划转。

    (二)建立健全市无缝隙、全覆盖监管网络。整合监管力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监管

体系,下移监管重心,实现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真正解决农村监管体系不健全问题。可借鉴乡镇药品委托执法

工作经验,将乡镇能够管理的食品监管事务、能够承担的食品执法工作下放委托到乡镇。为使食品药品委托工作

法定化、机构化,建议按照公安、工商部门在乡镇设置片区派出机构的模式,在乡镇按地域和人口因素分别设置

片区“食品药品监督所”,使食品药品监督常态化,从根本上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



    (三)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

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市、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

监督管理工作,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评价、考核下级政府和同级职能部门。完善责任

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行政首长问责范围。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过考核、问

责、群众评议等方式,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发生食

品药品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由企业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管理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

举报投诉统一平台,实行“一门受理、即时转办、分门处置、按时回复”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举报投诉处置工

作效率。二是建立完善食品来源追溯机制。把食品从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到市场消费的各个环节纳入监控范围,

建立包括产地、种植、加工、包装、检测等相关信息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发现问题可追根溯源,查清原因,分

清责任。三是建立缺陷产品召回机制。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对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及

时召回和处置。四是构建信息共享的监测网络平台。建立覆盖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动态监管系统,同时整合

各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做出准确的预警预报和及时有效的反应。

    (五)加快推进政府检测向第三方检测发展。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中迅速建立第三方检测机制,引

入更多独立测试机构,逐步加大第三方检测比例,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检测网络化和监管社会化,提高全市食品药

品安全监管技术保障水平。现阶段主要发挥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在食品药品检测方面的作用,利用这些单位先进

的检测设备和手段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准确、公正的第三方技术支撑,条件成熟时由政府批准、个人出资、市场

运作,建立独立的第三方食品药品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