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一日游旅行团:防护栏高度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2:44:01
■尽管2005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提高了防护栏高度标准,但是,在此之前竣工的建筑因防护栏太矮,埋下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事件回放13岁娃娃不幸坠楼
7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一小孩从成都大世界商业广场3楼意外坠楼,不幸身亡。目睹了该悲剧发生的成都大世界商业广场二楼一娱乐场所工人告诉记者,事发当天早上10点左右,有三个男孩在商场3楼平台的护栏周围玩耍。突然,其中的一名13岁的男孩踏上护栏前面的花台骑到护栏上。就在众人想制止这种危险行为时,不幸还是在一瞬间发生了,刚坐到护栏上的男孩上身摇摇晃晃,身体重心突然向护栏外侧倾斜,随即坠向商场1楼。该商场保安迅速跑向一楼施救坠楼小孩,并拨打了120急救热线。虽然120很快赶到,但经仔细检查后确认该男孩由于伤势过重已经死亡。
现场声音:护栏太矮“诱发”不幸
悲剧发生后,记者在位于成都紫竹北街的大世界商业广场3楼看到,该楼层为大世界商业广场的环形顶楼,主要开设有台球室、健身中心等休闲场馆,距1楼地面高度大约在9米左右。在男孩发生坠楼的位置记者注意到,该护栏之前还有一个20厘米左右宽的花台,护栏底部到顶部的材料是玻璃档板,比起横向花饰铁栏杆在一定程度上给孩子攀爬制造了一定的难度,但是,站在花台上往下看,发觉栏杆的确有些矮,让人有些眩晕。以记者170厘米身高衡量,护拦最高高度只能达到记者的腰部。虽然护栏下面的装饰玻璃上,贴着“注意安全严禁攀爬”字样,但这样的高度,身高在1.5米左右的小孩很容易攀爬在上面。住在紫竹北街附近的市民王先生事发当天正在现场,他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在场的很多市民都觉得护栏高度太矮,现在小孩发育很快,平均身高较之‘上辈人’高出许多,一个10来岁的小孩很容易就能爬到护栏上去,这样太危险了。”很多市民认为,如果护栏的高度能够再增加一点,使其不能轻易攀爬,就可避免悲剧的发生。
事件焦点:护栏高度有待调查
面对部分市民认为“坠楼事件”跟商场护栏偏矮有一定关系的说法,大世界商业广场物管余经理称,虽然物管并不清楚建筑物栏杆高度的规定,但商场保安却是间歇巡逻,不可能随时随地都在一个地方,因此,对于男孩的坠楼,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与此同时,商场也在护栏处标明有“注意安全严禁攀爬”的字样。那么,护栏的高度究竟是多高?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就在事发后的第二天,成都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规划处张副处长等一行,来到大世界商业广场,并对三层平台栏杆及栏杆前的花台高度作了测量,结果表明从花台以上至栏杆上顶面高度为77厘米、花台高度则为22厘米。这样的高度是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规范的标准?对此,张副处长表示,这个栏杆的高度是不是有问题、问题有多大,需要在包括设计、审图、施工、监理以及新修各环节去找答案;回去后将把了解到的情况和现场测量的数据转给相关科室,尽快拿出处理意见。对此,大世界商业广场的物管方成都紫荆名城管理有限公司吕经理称,大世界商业广场建成已经7年了,既然当时工程验收合格并顺利交接,证明工程本身没有问题。“我们早在今年2月份就已经在栏杆上贴了‘严禁攀登’的警示牌,他们是违规翻进来的,出了问题当然不该怨物管。”同时吕经理也觉得十分冤枉:“具体规定我不太懂,但我不认为这是什么隐患。”不过,记者从省建设厅得知,2005年7月1日建设部颁布实施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关于台阶、坡道和栏杆中的条款规定: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临空高度在24米及24米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同时这一规定的附注中还说明: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米,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米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据省工程质量检测站介绍,关于该标准附注的关于可踏部位的测量标准十分重要,因为现在的商场栏杆一般都有一个踏台,如果把很容易踏上去的踏台计入栏杆高度,不能够起到很好的安全防护效果,因此对这部分高度计算应按标准除去。
事件延伸:部分护栏高度达不到现行标准
虽然就大世界商业广场发生的“坠楼事件”目前责任还没有最终认定,但是,记者对成都市部分商场的护栏高度进行测量时发现,防护栏高度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规定有一定距离。(见表格)调查采访时记者发现,大多商场物管方均不知道栏杆的高度有什么标准,只是表示“商场是开发商修建的,交付时也已通过了各项审核,应该不会存在安全隐患。”而开发商则表示,商场内部装修等建设,包括栏杆在内都是装修公司进行,至于标准是多少他们也不清楚。记者了解到,涉及到栏杆高度标准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005年7月份通过时被建设部认为是“政府和质量审查机构检查和监督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和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据悉,该标准是在对《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实施的。由于目前投入使用的许多商场都是在2005年之前投入使用的,在记者调查的成都市数十个商场中,只有一个是在2005年之后投入使用的,因此,许多商场的栏杆设计大多都是依照1987的老标准设计施工。虽然按照1987年老标准修建的栏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是由于这些建筑在当初的设计修建时都是符合标准,建设部门并没有要求这些按照老标准修建的护栏都要达到新标准要求。四川省建筑设计科学院张工程师认为,虽然国家并没有强行要求这些护栏高度加高,但是对儿童比较集中的学校、游乐场所等地方也应该适当增高护栏高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除了栏杆高度外,记者还发现在2005年实施的新标准中,对杆件间的净距做了不应大于0.11米的规定,以防头部及身体穿过而坠落。据了解,这是由于近几年来,在商场等建筑中,有的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在0.20米左右,时有发生儿童坠落事故。甚至新标准对栏杆构造也有一定规定,如应采用防止攀登的构造,横向花饰、女儿墙防水材料收头的小沿砖等。然而,记者在调查时发现,有些商业广场的栏杆仍然用的横向不锈钢挡条,儿童非常容易攀爬,极易酿成事故。质量报记者邹宇报道
相关链接:2005年11月10日,一名病人在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坠楼身亡。事后病人家属调查发现该病房阳台只有90厘米高,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医院表示,建设部的建筑设计标准是2005年颁布的,而病房楼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建成。2007年7月8日,广州雅居乐小区内一名1岁多的男童攀爬家中阳台,不慎从3楼坠落。据调查该楼的阳台护栏高约80-90厘米,底下都有塔台,小孩容易攀爬上去,越过护栏。2006年,丽江古城一小学生在学校不慎坠楼,导致脑瘫痪、智障,落下终身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楼梯高度为90厘米,不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日前,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丽江中院审理认为:学生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擅自爬上白龙潭小学二楼楼梯扶手顶部,造成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学校疏于管理负次要责任。2007年1月14日,单某和他的同事在酒店吃晚饭,席间,单某喝了二两左右的白酒。饭后,几人一同下楼,在酒店二楼楼梯间拐角处,单某一脚踏空,身体失去平衡后翻过护栏,栽入天井,造成头部粉碎性骨折并死亡。经现场勘查,事故地段护栏高度为0.82米,而楼梯间地面没有采取任何防滑措施,也没有设置防滑警示标志。法院认为,单某在酒后未注意自身安全,犯有一定过错。而酒店没有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违反了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按通则的相关规定,当楼梯间内天井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应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成都市部分建筑护栏调查

    调查地点 成都春熙路东段德克士门前护栏伊藤洋华堂(春熙店)电梯护栏成都总府路天桥护栏太平洋百货(春熙店)2楼电梯护栏成都总府街必胜客旁护栏成都王府井2楼门口天桥护栏成都王府井2楼电梯护栏成都人民东路百货大楼附近天桥护栏
 标准《民用建筑涉及通则》(GB50352-2005)规定,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护栏高度不低于105厘米,在24米以上,不低于110厘米;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米,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米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小朋友千万别把护栏当"玩具"记者罗大光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