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 儿媳 婆婆 暴力:怎样解决劳动合同中工资约定不明确引起的纠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05:19:22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员工正常时间工资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在劳动合同中,应这样与员工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8条笫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应为月工资的具体数额,不能在劳动合同中仅笼统地约定“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遇到休假日或休息日,员工工资应这样发放: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在什么情况下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什么是人民法院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什么是工资的发放周期?企业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

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

所谓“克扣”工资,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将由劳动保障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