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刀pvp装备能去pve吗:证监会发布转融通业务管理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9:49:38

证监会发布转融通业务管理办法

www.eastmoney.com2011年10月29日 00:06郑晓波证券时报 手机免费访问 eastmoney.cn|字体:大中小|我有话说 查看评论(50)

现价:2473.41 涨跌:37.80 涨幅:1.55% 总手:126038453 金额(万):10602859 换手率:4.06%

  经公开征求意见后,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办法》的出台意味着转融通业务可以更进一步地推进。但他也表示,转融通业务推出的时间表还很难确定。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合理放宽了转融通业务有关风控指标。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考虑到转融通是新事物,各方面都缺乏经验,为严格控制风险,保障转融通业务平稳起步,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金融公司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可流通市值的5%;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0%。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提出,上述指标过严,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为此,《办法》适当放宽了比例限制,将上述指标由5%和10%分别上调至10%和15%。

  • 主力资金流分析(10/28) 某些股割肉出逃肯定后悔
  • 突发暴涨很可能不期而至 股民福音:套牢股票有救了!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提出,证券金融公司获取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相关信息,涉及证券公司的商业秘密,除用于法定用途外,应当予以保密。《办法》采纳这一建议,增加了证券金融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因履行职责而获悉的信息保密的规定。

  上述证监会负责人说,《办法》的出台意味着转融通业务可以更进一步、有条不紊地推进。目前,市场参与各方,包括两家交易所、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都在积极推进;转融通业务规则、实施细则也都在准备中;相关技术系统和业务平台也在推进。“等到各事项都准备成熟、试运转一定时间后就可以正式推出,但具体时间表还很难确定。”他说。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前两批11家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券商因为资本实力强,准备也相对成熟,可能率先取得转融通业务资格,此后将根据情况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和数量。对于业内关注的转融通互保基金的设立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证监会还没有具体考虑,但会在适当的时候推出。

  -------------------------------------------------

  转融通推出进入冲刺阶段 融资融券正式转为常规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正式“转常规”,转融通办法也正式发布。

  10月28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同时还发布了经征求意见、修改后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标志着融资融券试点业务正式转入常规监管阶段,转融通业务最终推出也进入冲刺阶段。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融资融券办法》,绝大多数具备经纪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都已具备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条件,即日起,证监会将开始受理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申请材料。

  由于开展两融业务仍需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系统联网测试、住所地证监局检查等“三道关”,业内人士预计,获准开展融资融券的券商数量短时间内不会激增。

  而随着《转融通办法》的正式颁布,转融通业务也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在转融通业务正式推出之前,还需完成三项工作,一是证金公司、交易所、中登公司等有关各方须制定相应的业务规则或实施细则;二是按照目前所涉及的转融通业务模式,证金公司须应用沪深交易所的综合交易系统进行转融通申报、匹配,应用中登公司的账户系统进行划转、保证金托管,三方均需开发建成相应的业务系统或业务处理平台;三是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出借方和借入方,尤其是可能参与转融通业务的证券公司须完成自身业务实施方案的准备和系统开发。

  “目前上述三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筹备当中,待准备成熟方可正式推出转融通业务。”该负责人说。

  至于首批参与转融通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该负责人表示,将优先考虑头两批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11家证券公司。

  而针对有市场人士担心转融通会成为大股东变相减持限售股份通道的观点,该负责人澄清,根据现有规定,限售股份并不能出借,因此不会出现此类股份持有人变相减持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上述三项规章于今年8月19日至9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融资融券办法》主要作出三方面修订,一是进一步明确负责客户信用资金存管的商业银行;二是进一步明确客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合计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权益的数量达到规定比例、或增减变动达到规定比例时,须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报告或要约收购义务;三是明确提出证券公司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送相关数据的时间要求。《指引》则主要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丰富了证券公司公示信息的方式。

  《转融通办法》的修订主要集中在放宽有关风控指标、明确证金公司保密义务两方面,即将征求意见稿中“证金公司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可流通市值的5%;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0%”的比例限制分别放宽至10%和15%,同时规定证金公司应对所获取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上海证券报)

已有50条评论我有话说
  • 将本文转发至:
  • 财迷微博
  • 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 人人网

> 其他网友关注的新闻:

  • 转融通办法正式发布 推出时间表未定
  • 证监会放宽转融通业务风控指标
  • 证监会公布转融通办法 融券卖空比例提至市值10%
  • 券商股盘中拉升 国海证券领涨
  • 券商股:业绩触底弹性增强
  • 转融通PK三季报 券商股仍将充当反弹先锋
  • 掘金两创新业务 催券商股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