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创负面 上海:英国爵位的头衔和誉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15:47:54

英国爵位的头衔和誉称

(2011-09-09 16:16:41)

  

   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在12-13世纪,欧洲贵族等级可以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5个等级。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公爵目前有4个(皇亲国戚)

    The Duke ofEdinburgh(女王的丈夫)
    The Duke ofGloucester
    The Duke ofKent
    The Duke ofY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