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金典段子:童年到老年的年龄段划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9 17:08:08

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的年龄段划分

 

1994年以前,国际上对年龄段的划分一般认同的是:
14岁以前为少儿,15岁至64岁为青壮年和逐渐进入的劳动年龄段(中国是到60岁);64岁以上为老年人。

中国的年龄分段:
1.童年。
0岁—6岁(周岁,下同) (1)婴儿期0-3周月;(2)小儿期4周月—2.5岁; (3)幼儿期2.5岁后—6岁;
2.少年。
7岁—17岁。(1)启蒙期7岁—10岁; (2)逆反期11岁—14岁; (3)成长期15岁—17岁。
3.青年。
18岁—40岁。(1)青春期18—28岁; (2)成熟期29—40岁;
4.中年。
41—65岁。(1)壮实期41—48岁; (2)稳健期49—55岁;(3)调整期56-65岁;
5.老年。
66岁以后。(1)初老期67—72岁;(2)中老期73—84岁;(3)年老期85岁以后。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新的年龄分段:
44岁以下为青年人,
45岁至59岁为中年人,
60岁至74岁为年轻老年人,
75岁至89岁为老年人,
90岁以上为长寿老人。
这5个年龄段的划分,把人的衰老期推迟了10年,对人们的心理健康和抗衰老意志将产生积极影响。 ‘



联合国给“青年”所下的定义是什么?该定义与联合国的“儿童”定义有何区别?
联合国大会将“青年”定义为年龄介于15岁与24岁之间(含15岁和24岁)的那些人。联合国“国际青年年”活动曾于1985年在全球开展,该定义就是专门为“国际青年年”活动所下的。联合国公布的所有有关青年的统计数字,例如联合国系统出版的关于人口统计、教育、就业和医疗卫生的年度统计年鉴,均依据以上定义。



因此,根据以上定义,儿童是指那些年龄不足14岁的人。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条将“儿童”定义为年龄不大于18岁的人。两者之间的定义出入是一个有意的安排,因为联合国希望《儿童权利公约》能为属于同年龄组的尽可能多的儿童提供保护和权利保障,同时也由于当时还没有出台与《儿童权利公约》相仿的《联合国青年权利公约》。

许多国家也给青年划定了年龄界线,即一个人依法享有平等待遇的年龄——该年龄通常被称为“成年年龄”。在许多国家,成年年龄通常指18岁。一旦一个人超过该年龄界线,就被认定已是一个成年人。然而,因社会文化、制度、经济和政治因素各不相同,不同国家对“青年”的实际定义和对该术语的理解存在着细微的差别。   即便在“青年”这个范畴内,也有必要将青少年(年龄介于13-19岁之间)与低年龄成年人(年龄介于20-24岁之间)区分开来,因为他们所面临的社会、心理和健康问题可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