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找工作包吃包住:公权造案之神奇的风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0:21:03

 

公权造案之神奇的风衣

作者:冀字九十九号

一、物证来兮

在北海公安早期的法律文书(呈请破案报告书、提请逮捕批准书、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起诉意见书)中,均没有出现物证。

而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物证时有时无。2010年2月10日,公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于3月24日、6月4日分别补充侦查两次,于2010年8月19日起诉(北海检察院第一份起诉书,起诉裴金德、裴贵、杨炳棋、黄子富),首次出现了物证;2011年6月23日的第二份起诉书(单诉裴日红)中,也有物证,到2011年7月13日变更起诉(第三份起诉书,对第一份起诉书进行变更),物证却消失了。此后再没有变更起诉过,不免令人对曾经一度出现尔后又神秘消失了的物证感到好奇,为物证的消失不免感到遗憾。

2011年10月27日,控方举证,终于让人见识到了物证。尽管此物证未必是彼物证,但终归也是物证。

二、风衣现世

据房立刚律师说:9:40分,公诉人出示物证,2009年11月14日死者事发当晚所穿的外衣,公诉方证据显示,此物证于2011年8月24日在水产码头打捞出海。在法庭上,我看到此件外衣上背后有金属光泽的铭牌,在灯光下熠熠生辉,整件衣服外观完好,让人慨叹:真是一件好衣服。

10:35分,警方侦查试验录像(试穿这件外衣)开始播放,我看到警方人员神灵活现的穿上这件衣服展示,禁不住笑出声,这衣服质地真好,在海中浸泡近两年之久,不朽不烂!

谭永沛说:"特大喜讯 " ,北海公安、检察机关今天又打破了一项世界纪录!今早的庭审,北海中院和我们北海律师团的辩护律师被北海检方胡弄了一个上午,他们所展示的所谓物证,竟然是北海公安为了把北海案办成铁案,于案发后的2011年8月24日近两年后,才花费了高达几万元的打捞费,从离水产码头五、六米远的地方,打捞到的一件所谓死者黄涣海在水产码头被被告人抛进海里浸泡了长达2年的衣服。并且,北海检方还找来了五、六个证人,都指认“这件衣服”就是黄涣海被打死那天身上的!哗,表演的全套道具都用上了,北海公安果然利害!

面对如此的“铁证”,我们辩护人还能做什么呢,还好,这件物证在法庭上也给我们每个辩护律师看了,并且我们都看明白了。幸运呀,我们有幸看到了一项世界奇迹:这件衣服上的金属标记在水产码头的海水中浸泡了2年,今天看起了居然还闪闪发光呀!这个世界纪录,非中国北海莫属!

网友“存在即反思”留言说,“北海公检又一个“四”:偷听朱、杨律师的谈话,认为拿到风衣可以反诘律师团,是一蠢;去抛尸现场打捞死者风衣,是二蠢;在现场打捞出风衣是三蠢;把风衣呈上法庭是四蠢。北海公检如此智商,说他们能破命案,猪都不信”。

三、不解之谜

这件风衣本身,以及与风衣有关的一切,都那么地神奇!

第一,为什么非得需要这个风衣?没有这件风衣,也没影响案件“告破”,没影响起诉、审判,当2010年时,已经走完了整个一审程序却被称“陷入了僵局”时并非因为缺少这个风衣。2011年恢复审理莫非指望这件风衣打破“僵局”?

据说,杨金柱曾在公开场合当着律师团之外的众人的面,突然很没有城府地显摆,你们知道黄焕海死前穿的什么衣服吗?朱明勇立即毫不客气在加以制止,杨金柱虽然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但是心情非常不爽,本想显摆一下,却讨了个没趣儿。不知道这件事儿怎么传到了公安的耳朵里,于是跑到大海里捞风衣,竟然还真的就捞上来了。有人说杨金柱口无遮拦而失言,也有人说杨金柱与朱明勇设了个套儿,想让公安往里钻——竟然还就真的钻进去了。

第二,风衣来自哪里?是真的从海里捞出来的,还是另有来路。如果是从海里捞出来的,为什么几天时间里黄焕海的尸体就漂移了六公里,而一年零九个月之后,风衣依然在抛弃的原地?假如不是从海里捞出来的,北海公安又是从哪里得到的这件风衣?

第三,风衣不烂之谜。在海水中浸泡了将近两年,“此件外衣上背后有金属光泽的铭牌,在灯光下熠熠生辉”,究竟是衣服好,还是水好,或者水和衣服都好!既然泡了六天的尸体在解剖时头颅能够血淋淋,我想,就应当允许泡了近两年的衣服光灿灿!

第四,证人之谜。“北海检方还找来了五、六个证人,都指认“这件衣服”就是黄涣海被打死那天身上的!”。不得不让人佩服这几个证人的记性。不知道他们还记不记得当晚裴日红等被告人们都穿的什么衣服?还记不记得跟死者黄焕海在一起的黄祖润、陈溢瑞穿的什么衣服?

第五,风衣在海底孤独不孤独?有没有“同伴儿”。当时捞黄焕海的风衣时,只捞起了这一件呢还是捞起了许多件,然后再由五六个证人从捞起的许多件衣服中准确地辨认出这一件。假如只捞起这一件,有没有准备许多件与之类似的衣服掺杂在一起然后再让证人辨认?有打捞的过程中,有没有发现其它与之相似的衣服而均置之不理,径直准确地捞起了这一件?

第六,衣服上有无红色防锈漆?

第七,“脱衣之谜”。按控方指控,被告人曾经“拳打脚踢”黄焕海致死然后抛尸,那么究竟先脱下衣服再“拳打脚踢”,还是“拳打脚踢”致死后、抛尸前把衣服扒下来,然后抛一次尸体、再扔一次衣服,并且抛弃在同一地点?不管打之前脱还是打死后脱,为什么只脱这件外衣而没有脱其它的衣服呢?

第八,鞋之谜。黄焕海的一双鞋,也被脱掉了扔在海里了么?在公安打捞风衣之时 ,有没有把鞋也作为打捞对象,或者捞鞋了但却没有捞到?衣服不漂不移、原地不动,莫非鞋自己“走”了?鞋啊,还在不在世。在的话,又在哪里?

第九,风衣作为物证使用的未来命运之谜。它将坚挺地被控方作为物证使用吗?会不会被“撤回”而不作为证据使用?                       

                                   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