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带土技能:有一种能力叫承担,有一种动力叫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5:32:08

有一种能力叫承担,有一种动力叫责任

(2010-10-08 17:13:49)

作为提供“求职全程解决方案”的专业人士,在进入大学校园做相关讲座的时候我们经常被问及“雇主喜欢用什么样的人“、”雇主最看重员工哪方面的素质“之类的问题。因为行业之间的差异性,雇主对人才的需求点有所不同,但暂且抛开职业能力和职业性格不谈,所有雇主都希望员工能具备的关键素质具有相当的一致性:恪尽职守、承担责任。

 

相信有一定职场阅历的和即将进入职场的新人都能够理解这两个词语,但是否根据自己在职场中的状况对这两个“职场关键词”做过深度解读、是否在职业生涯中对这两点身体力行,恐怕大多数人的答案都会含糊不清——含糊的原因在于大家普遍认为:总体上说来,自己可以归为“负责任”的那一类人,但没有对跟“责任”相关的话题做过深入思考,工作中也算不上“恪”尽职责。而在现实职场中,从结果来看,对“责任”的理解和相关行动是决定职业是否能够良好发展的关键因素,它的重要性甚至在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因素之上。

 

职场中是如何定义“责任”的?什么才是真正的“负责任”?如何界定自己的“责任”范围?这些就是我们本期要讨论的话题。

 

 

认清“责任”的职场定义

 

案例1:

 

王小雯,22岁,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典型传统型人才,耐心、细致、喜欢按计划办事,兼职和实习工作中,凡是上级或同事交办的工作都能认真完成。小雯觉得尽职尽责是自己的一个典型特征,因此在简历“个人特质”一栏中通常都填写“认真负责”、“尽职尽责”“责任心强”一类的词语。面试当中也常被问到与之相关的问题。“奇怪的是,每次谈论类似话题,面试官给我的反馈似乎都不太满意的样子。我发现越想说清楚自己是一个负责任的人就越说不清楚。类似的问题,要怎样表达才好呢?”

 

 “责任”通常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应尽的义务和应承担的结果。对任何一个职场人来说,尽责是本份,称不上是特长。如果觉得自己在这方面的意识要强于其他人,需要强调的应当是自己对“责任”的理解,而不是“尽责”的行为本身。小雯的优点在于:因为具有良好的职业意识,她能够以保质保量为原则来对待工作,失误在于:她没有认识到这种“尽责”是职场的最低要求,在面试的过程中没有表达出对“责任”更深层次的理解。

 

职场不是道德竞技场——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职场不重视道德,恰恰相反,职场的道德标线其实更高。比如说:某君冒着生命危险拯救了一名溺水者,是“舍己救人”的行为典范,我们对他的评价可以上升到道德的高度。如果同样的经历发生在一位正在值班的海岸救生员身上,那么首先我们要说:这是救生员的工作职责,是他分内的事情,对事件的定性就无需上升到道德层面。

 

因此对求职者或者已就职的任何人来说都一样,针对你所担当的职位来说,很多职业素质都是基本要求。认识到这一点之后,才能真正去发现在基本素质之外你还具备哪些方面的竞争力。而“尽责”是每个岗位都需要的基本职业素质,因此小雯在面试过程中要表达的重点,不应是“尽责”本身,而是自己对“尽责”的理解,这种对职业、职场、职位、职责的深层思考才是让她能够在面试中区别于旁人的要点所在。

 

 

什么是真正的“负责任”

 

案例2:

 

狄佳,23岁,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入职半年。为了提高某项职业能力,狄佳购买了培训机构提供的课程。在学习了一段时间之后,期狄佳觉得课程没什么用处,遂向该培训机构提出提前结束培训并返还全部或部分课时费的要求。被拒绝之后狄佳抱怨:我觉得这课程根本没什么用,说什么客户就是上帝,对培训效果不满意可以退款,现在我不满意了却不肯退,怎么这么不负责任呢?

 

这个案例如果从法律角度求解的话很简单,只需参照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照协议约定的条款来执行即可。我们假设协议文本中对退款条件没有明确列明,只简单说明“达不到培训效果可申请退款”,现在从狄佳、培训机构销售代表、培训机构主管三个角度来解读一下本事件:狄佳在事件中是否该承担责任?培训机构销售代表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你是培训机构主管,你会如何处理本案?

 

如果狄佳从来没觉得课程“有价值”,她不会购买该课程。她购买了,则说明狄佳对课程有需求,也认可它的价值。至于后来认为课程实用性不强而想退款,这是主观想法,和协议约定的“达不到培训效果”并非一个概念。对她有利的情况是,因为协议没有对“未达到培训效果”做出明确说明,狄佳可以强调这一点而促使培训机构履行退款责任。

 

问题的关键是:在做出购买决定的时候,作为一个成年人,狄佳应该预见到相应风险——也许自己的判断会失误,课程未必如期待的那样好,那时如何处理?“未达到培训效果”是如何界定的?如果不具有这样的预见性,狄佳是否应该为自己的失误负责呢。当然,狄佳可以把责任完全推给培训机构,但如果狄佳这样做了,就是在利用别人的漏洞为自己不完善的决策埋单。毫无疑问,狄佳可以这么做,但这不是一个正直的人应该做的事。

 

职场中经常会遇见类似的事情。当你做出一个决策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之后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风险。比事后承担责任更有价值的是,你必须全盘考虑,周密部署,尽量规避风险,同时做好准备去承担极端意外情况出现的责任。如果预期的风险超出你所能处理的范围,要事先请示你的上司,商讨应对之策,这才是一个好职员做事的思路。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尽量将责任推卸给他人以换取当下利益,但这对你职业生涯的戕害将非常严重,你失去的绝对会比得到的多。

 

接下来我们再谈论一下培训机构销售代表在本案件中的责任。一般来说,拟定销售协议的不

 

会是这个职员,指出协议中存在的漏洞严格意义上说也不是他的工作内容。销售代表同样面临着两种选择:第一种,在主管过问此事的时候实话实说,强调协议不是自己起草的,这是其他部门的失误。第二种,主动承担责任,对自己未察觉协议漏洞这件事做出检讨,表示将尽量去和客户协商,以期将公司损失最小化。如果公司有惩罚措施,坦然接受。

 

第一种是大多数职场人经常在做的,第二种是少数人会做的。通常第二种人具有更高的情商和更好的职业素养,他们的职场发展前景比前一种人更容易预期。要清楚什么是真正的责任,不要强调客观原因。协议的确不是销售代表起草的,但作为公司与客户接触的前端员工,难道没有义务检查合同范本、指出错误吗?不要小看你的上司,你知道文件是哪个部门起草的,你的上司当然也知道,用不着跟他强调这个。

 

对于培训机构销售代表[以及所有职场人]来说,比承担责任更好的做法是:放宽眼界,不要只盯着眼前的事情,和你的岗位职责相关的事情都要关心,防患于未然,免得因为别人的失误给你带来麻烦。假若麻烦还是发生了,不要逃避,要知道,你有承担责任、收拾残局的胸怀和能力,你的上司才会委以你更重大的任务。

 

最后我们看看培训机构的主管该如何处理此事。情况还是这样,你仍有两种选择:第一种,责任全部推给下属,自己全身而退。第二种,反思自己在此事件中的失误,继而完善工作流程,避免下次再犯同样错误。同时做好善后,在维护公司效益和避免给公司声誉造成影响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在向上级汇报的过程中诚实谈及此事,说明你汲取的教训,并报告这件事的最终处理结果。

 

从狄佳到销售代表,到公司主管,每个人都有两种选择。这中间没有高深的道理,关于该选择哪一种,每个置身事外的人都会将答案指向更好的那一种。遗憾的是,当事情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时候,因为太多的直接利益诱惑、权衡得失之后很多人做出错误的选择,以长期职业发展为代价,换取当下可见的小小利益。更糟糕的是,这些过程是不可逆的,它对职业生涯造成的戕害非常难弥补,一旦给他人留下“不负责任“、“推卸责任”、“没能力和胸怀承担责任“的印象,你很难再将其扭转成积极评价。

 

在橙之信有一条原则:允许犯错,但不允许犯低级错误。假如不幸犯了低级错误,不要犯第二次。相信大多数的企业对员工都是有这样的胸怀的。

 

 

结语

 

“责任“不是一个难理解的词,关于它,每个人都能说出自己的见解,大多数人也认为自己是负责任的人、愿意做负责任的人。但在工作中,真的时刻提醒自己所担负的职责、恪尽职守、同时坚定勇敢地承担结果的人,并不那么多,而这“不那么多”的一群人,往往就是能够达到职业巅峰的人。

 

美国著名心理学博士艾尔森曾经对世界100名各个领域中杰出人士做了问卷调查,结果让他十分惊讶———其中61名杰出人士承认,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并不是他们内心最喜欢做的,

 

至少不是他们心目中最理想的。这些杰出人士竟然在自己并非喜欢的领域里取得了那样辉煌的业绩,除了聪颖和勤奋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什么呢?

 

艾尔森博士得到的答案是:职责和责任。他们说:“因为我在那个位置上,那里有我应尽的职责,我必须认真对待。” “不管喜欢不喜欢,那都是我自己必须面对的,都没有理由草草应付,都必须尽心尽力,尽职尽责,那不仅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有责任感可以创造奇迹。”

 

在职场,比智力、能力更重要的是“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成其事”。道理简单,实践却不简单,要有很多付出、甚至要有很多牺牲,这的确是一件下定决心、坚持去做才会有收获的事。所以跟世上很多事情一样,这样那样的利益驱使我们知道该做正确的事情,实际做的却总是错的或者不做。

 

明代文通儒、释、道,武能统军征战的全能大儒、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王阳明先生说了四个字,督促了解真理的人去实际践行。他说: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