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王平:陈有西《十论房产税》之一:再谈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的违法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6:54:48
2011-2-16 11:01:56

《十论房产税》之一
再谈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的违法性
-------就房产税问题答网友之一
陈有西
拙文《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为什么是违法的》1月29日在《陈有西学术网》发表后,半月间,学术网上读者已经有8千多人次,谷歌搜索网媒该文相关转发有23900余篇,百度查也有2700余篇转发。腾讯网郭光东博士的博客转发该文,半个月单篇浏览量达7万余人次,跟贴评论达2700多条。新浪微博和凯迪、网易等热门网站上,很多网友讨论得也很热闹。按此推算,此文的传播浏览,已经不下百万人次。
我国近年的重大立法,象《道路交通安全法》、《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进行了草案公布,网上全民讨论征求意见。唯有税收问题,我国一直带有浓厚的官方神秘的色彩,好象是不要征求人民意见,政府闭门决定,发个文件就可以收了。其实税法是最应当公开评议的一个基本法,“税权在民”是文明法治国家的最为关键的民权,是资产阶级百年革命换来的重大进步,被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理论完全继承。从封建社会的“税权钦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税权法定”,再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税权民定”,是人民革命的重大成果。作为一个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一基本原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通过这次房产税问题,我想中国应该进行一次税权的思想启蒙:中国的税权,倒底是属于人民的,还是属于政府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向人民口袋里拿多少钱,要不要经过人民协商同意?如何保障人民的权利,在代议活动中不被架空,变成官员权利?
我在北大读高级法官班时写的、十多年前发表的长篇论文《统治意志还是社会契约-----行政立法法理基础再探讨》,(已经收入我的《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一书,法律出版社出版)已经深入讨论过这个问题。因为是理论文章,也没有“房产税”这样百姓普遍关心的案例,因此只是庙堂里的法学,并不为社会大众所知。这次正好可以以案说法,把这个抽象的法律问题,说得浅近一些、现实一些,让一般的群众都明白,法律原则其实是离他们很近的,是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切身权益的。普法,这才是真正应该“普”的内容。
浏览网上对我“房产税违法”一文的评论,大多数的评论是支持的,引起了进一步的思考,实名的评价除了律师界,还有郭光东、冉云飞等国内外学术领域的知名人士和税法专家,还有一些网友表示了无奈,说我提这个问题没有用,有权人会照样我行我素;还有一些简单思维的网民则认为这一政策出台是利民的,是打压房价的有效措施。还有的网民对我的文章进行抨击,说是为有产者、富人讲话的。
从讨论中,知道了我国有些民众,包括一些行政官员,对国家立法权、授权立法、税权在民、征税法定、预算用税,其实都存在着大量的基础知识的贫乏和谬误。把立税权都理解为行政权的固有权力。而百姓更是深信不疑,“皇粮国税”概念深入人心。既然是皇粮,当然是皇帝说了算。而平面媒体,至今基本上没有有份量的文章见报。只有《环球时报》和《中国日报》记者关注了这个问题,采访过我,其他国内媒体基本上保持沉默。
作为一个如此重大的影响全体国民权益的政府措施,对于一个经济如此活跃、充满活力的国家,这样的现象是很不正常的。春节前我在新浪微博上答应过,将就微博、天涯、凯迪、腾讯、我的学术网上这些天的大量回贴评论和提出的疑问,进行一次《就房产税问题答网友问》,集中讲一下授权立法和行政起诉等大家关注的问题。
我的文章,范畴本是法学的,只关注这次出台税收法规的合法性、合宪性问题,本不涉及房产税是不是能够起到调控房价等经济学范畴的问题。因为经济学不是我的专长,种了别人的田,会说外行话,网上高手多,容易遭谤议。但是网友更关注现实的经济问题,关心的是房价、现金,光讲很抽象的宪法、立法、税法、法理问题,又是长篇大论,一般没有耐心去认真读。因此,我又不得不涉及一些经济学问题。即出台房产税能不能实现对高房价的宏观调控作用。
我们《宪法》知识的普及,根本性的启蒙方面做得太少了。只告诉了人民“义务”和“服从”,而不告知人民基本的“权利”。一些从小受这种教育长大的行政官员,于是就有很多的误区和权力滥用。我国从上到下的税务机关的干部,对税权的人民性,也是有意无意故意忽略的。他们的口号是“人民税收为人民”,谁来为?主体是谁?官员认为,是“我”来为,收多少,怎么收,怎么用,都是“我”说了算。你人民只有服从遵守的份。忘了“人民税收人民定”、“人民税收人民用”。不单单是“为”人民。这两个“定”和“用”的环节,才是最为关键、最有实质意义的。“为”人民,是一个极为抽象的概念,官员说为了人民,他用税收买豪车去乡村办事,他去出国学习考察公费旅游,都可以说是为了人民,性质是完全可以异化的。一个国家的公民财产权,必须从“立税权”抓起,从“用税权”落实,人民财产权才能真正保障。
写这组文章,我将力求简短明白,浅显易懂,利用房产税这个大家关心的事,直接回答一些网友的针对性提问,把立法理论上的一些比较高深的问题,进行一些浅显的解答,这样读起来大家都会轻松些。计划写十个专题,姑且就定名为《房产税十论》。(2011-2-7-16,厦门、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