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通快递电话:世界伟大哲学家/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研究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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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伟大哲学家
莱布尼茨(1646-1716)
德国哲学家、数学家、自然科学家。
莱布尼茨(G.W.Leibniz 1646-1716)生于莱比锡,卒于汉诺威。他自幼丧父,但作为莱比锡大学伦理学教授的父亲,给他留下了丰富的藏书,他的母亲很有学识和远见,从小送他进莱比锡最好的学校学习,使他自幼受到良好的家庭及学校教育。他从小就学习用多种语言表达思想,并表现出超常的哲学天赋。1661年入莱比锡大学学习法律,又曾到耶拿大学学习几何,接触了伽利略、培根、霍布斯、笛卡儿等人的科学和哲学思想。1666年他在纽伦堡阿尔特多夫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莱布尼茨博览群书,他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成果遍及数学,逻辑学,物理学,地质学,哲学等,在化学,生物学,气象学,心理学等领域也做了重要的工作。莱布尼茨善于吸收别人的思想,他善于用访问和通信方式与人们讨论问题,一生中曾与千余人有过书信交往,留下了一万五千多封信件。与他通信的有各种各样的人士,既有科学界、哲学界的知名学者,也有各国的王侯皇妃,距离远至中国。内容涉及历史学、哲学、语言学、数学、逻辑学、化学、生物学、物理学、工程技术等等。这些信件记载着他的思想、见解和种研究成果。他的许多著作生前未发表,大量的手稿和书信现在还存放在汉诺威图书馆中。法国科学院准备在20世纪末出版《莱布尼茨全集》。
笛卡儿(1596-1650)
法国哲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生理学家、解析几何学奠基人之一。
笛卡儿(René Descartes 1596~1650),出生于法国,父亲是法国一个地方法院的评议员,相当于现在的律师和法官。一岁时母亲去世,给笛卡儿留下了一笔遗产,为日后他从事自己喜爱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经济保障。8岁时他进入一所耶稣会学校,在校学习8年,接受了传统的文化教育,读了古典文学、历史、神学、哲学、法学、医学、数学及其它自然科学。笛卡儿后来回忆说,这所学校是“欧洲最著名的学校之一”。1612年到巴黎的普瓦捷大学攻读法学,4年后获博士学位。1618年从军。1625年返巴黎。1628年,他从巴黎移居荷兰,开始了长达20年的潜心研究和写作生涯,先后发表了许多在数学和哲学上有重大影响的论着。1649年冬,因患肺炎逝世。
笛卡儿是欧洲近代哲学的创始人之一。黑格尔称他为“现代哲学之父”,恩格斯称他为“辩证法的卓越代表”。同时笛卡儿又是一勇于探索的科学家,在物理学、生理学等领域都有值得称道的创见,特别是在数学上他创立了解析几何,从而打开了近代数学的大门,在科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狄德罗( Denis Diderot,1713-1784)
法国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无神论者。
出生于朗格勒手工业者家庭。早年曾学神学和法律。1746年发表具有反宗教倾向的《哲学思想录》,被政府当局下令焚毁。1749年发表《供明眼人参考的谈盲人的信》,触怒教会而被捕入狱三个月。出狱后着手主持编写《百科全书》,用了近30年时间,完成这部科学巨著,从而成为百科全书派的领袖。
他肯定物质是唯一的实体,物质之外不存在超自然的精神实体。提出物质具有“感受性”,说明人的思维是物质长期发展的产物。认为万物由物质元素构成,元素数日无穷,性质相异,由此组成各种不同事物。肯定运动是物质固有的属性,物质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静止只是相对的,“移动”和“激动”是物质运动的两种基本形式。提出发展进化观点,认为自然现象之间没有绝对不可逾越的界限。在认识论上,旨定自然界是认识的唯一对象,认识起源于感觉经验。主张把感觉和思维结合起来,认识应当“从感觉回到思考,又从思考回到感觉”,但否认抽象的作用。提出认识的三种主要方法:观察、思考和实验。认为宗教是愚昧无知的产物,宣称“上帝是没有的;上帝创造世界是一种妄想”。
主要著作还有《对白然的解释》、《达朗贝尔和狄德罗的淡话》、《关于物质和运动的哲学原理》、《拉摩的侄儿》等。
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出生于雅典一个普通公民的家庭;据说他父亲是石匠,母亲是助产婆。他早年继承父业,从事雕刻石像的工作,后来研究哲学。他在雅典和当时的许多智者辩论哲学问题,主要是关于伦理道德以及教育政治方面的问题。当时有人将他看作是智者,但他自认为和智者不同。智者是以各种虚假的知识教授青年,而他所要寻求的则是真正的知识。他被认为是当时最有智能的人。
作为公民,他曾三次参军作战,在战争中表现得顽强勇敢。他曾在雅典公民大会中担任过陪审官,在任上他不顾众人的反对,否决过对6位将军的不正义的判决。30僭主复辟时,他曾拒绝和他们合作。在雅典恢复奴隶主民主制后,苏格拉底被控,以藐视传统宗教、引进新神、败坏青年和反对民主等罪名被判处死刑。他拒绝了朋友和学生要他乞求赦免和外出逃亡的建议,饮鸩而死。
苏格拉底本人没有写过什么著作。他的行为和学说,主要是通过他的学生柏拉图和克塞诺芬尼著作中的记载流传下来。在柏拉图的对话中,《申辩篇》、《克里多篇》和《斐多篇》直接叙述了苏格拉底被审判时的自辩以至服毒前的谈话;他的其它早、中期的对话,也都以苏格拉底作为主要对话者,阐述各种哲学思想。
霍尔巴赫 (Paul Henri Dietrich baron d'Holbach,1723-1789)
法国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无神论者。
出生于德国巴伐利亚一个商人家庭。幼年应伯父邀请,随同父亲移居巴黎。曾就学于荷兰莱顿大学,毕业后回巴黎取得法国国籍。不久即结识狄德罗等人,成为《百科全书》主要撰稿人之一。
最大成就是把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世界观加以系统化。认为自然是物质和运动的总汇,物质是以任何一种方式刺激我们感官的东西,具有质的多样性。肯定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本质属性,从不同角度对运动形式作了分类,但最终又把运动归结为机械运动。强调一切事物都处于必然的因果联系之中,但把因果性和必然性等同起来,否认偶然性的客观存在。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受自然必然性的制约;人的灵魂是肉体的一部分,与肉体同生共死。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认为感觉是认识的唯一来源,它是客观事物作用于感官的结果。否认上帝的存在,指出宗教是“神圣的瘟疫”,宗教起源于人们的恐惧和无知以及神学家的欺骗,提出消灭宗教的唯一途径,就是宣传无神论,教育人民,启发人的理性。
主要著作有:《揭穿了的基督教》、《神圣的瘟疫》、《自然的体系》、《健全的思想》、《社会的体系》等。
黑格尔(1770年一1831年)
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
早年在图宾根大学学习,曾经向往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但后来畏惧雅各宾派专政,并与普鲁士专制王朝妥协。从1801年起,先后在耶拿大学、纽伦堡中学,海得尔堡大学和柏林大学任教,1830年升为柏林大学校长。
黑格尔的哲学反映了当时德国资产阶级既想革命而又怯懦的阶级特性。他的哲学体系是保守的,而其辩证方法本质上是革命的。恩格斯指出:黑格尔哲学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正是在于它永远结束了以为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
黑格尔把个人意识的阶段、社会意识的阶段以及观念在宗教、艺术和哲学的形式之下最终达到其自我认识的最高阶段都列入第三阶段。他宣布哲学是“绝对知识”,并认定自己的哲学就是观念自己发展的最后阶段。这就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
黑格尔哲学中最有价值的是他的辩证方法,但是,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体系窒息了他辩证法的革命精神。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革命实践的基础上,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摈弃它的唯心主义外壳,加以革命的改造,创立了唯物辩证法。黑格尔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之一。
黑格尔的主要著作有:《法哲学原理》、《历史哲学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宗教哲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小逻辑》、《自然哲学》等。
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11.28-1895.8.5)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唯物主义哲学家,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和领袖,马克思的亲密战友。生于普鲁士莱茵省巴门市(现为乌培塔尔市),父亲是纺织厂的厂主。1837年中学没有毕业就被父亲所迫去经商。1841年去柏林服兵役期间经常到柏林大学听课,参加了青年黑格尔小组。
1844年2月发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从无产阶级立场出发,用社会主义观点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1844年8月底,会见了马克思,结成终生为无产阶级解放事业奋斗的亲密战友。同年合作了《神圣家族》,批判了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哲学,阐明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
1845年3月写成《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第一次指明了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1845年移居布鲁塞尔,与马克思合着《德意志意识形态》,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第一次提出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历史任务。
1847年同马克思一起加入共产主义者同盟,先后为同盟起草了纲领草案《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和《共产主义原理》,并和马克思合写了同盟的正式纲领《共产党宣言》,创立了马克思主义。
1877—1878年写了《反杜林论》,对大肆攻击马克思主义的杜林进行了全面的批判,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1883年马克思逝世后,担负起整理和出版马克思未完成的《资本沦》第二、第三卷等文献的工作,继续领导国际工人运动。
1888年写了《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揭示了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的关系,详尽地阐释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1889年亲自参加领导第二国际的建立,指导它的活动,并同形形色色机会主义进行斗争。1895年8月5日在伦敦病逝。
列宁(1870.4.22-1924.1.21)
马克思和恩格斯事业和学说的继承者,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导师和领袖,也是唯物主义哲学家。原名乌里扬诺大,生于伏尔加河畔辛比尔斯克(今乌里扬诺大斯克)。1887年进入喀山大学攻读法律,因参加革命活动曾被捕。1893年秋移居彼得堡。1894年写《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批判民粹派,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1900年12月在德国莱比锡创办了《火星报》,从思想上和组织上为建党作准备。1904年写成了《进一步,退两步》,提出无产阶级政党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统一组织。1905年俄国第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爆发后,于7月写成《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指出了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进行到底,并把它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同年11月回国直接领导革命斗争。1908年写成《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批判了唯心主义,发展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捍卫了哲学的党性原则。1908-1912年,致力于总结俄国第一次革命的经验,反对取消派和召回派,并同第二国际机会主义首领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1915年8月写的《论欧洲联邦口号》第一次得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甚至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的结论。
马克思(Karl Marx,1818.5.5- 1883.3.14)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唯物主义哲学家,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和领袖。生于普鲁士莱茵省特里尔城的一个犹太籍律师家庭。1835—1841年先后在波恩大学和柏林大学学习。1842年4月起为《莱茵报》撰稿,同年10月被聘为该报主编。1843年10月迁居巴黎,同德国、法国秘密工人团体建立联系。1844年初创办《德法年鉴》,发表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论犹太人问题》等文章,第一次指出无产阶级是唯一能消灭剥削制度的阶级,工人运动必须与科学的世界观相结合。1844年与恩格斯合写了《神圣家族》,批判了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哲学,阐明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一唯物主义基本原理。1845年迁居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在这里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个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1845—1846年与恩格斯合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论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指明了资本主义的灭亡和共产主义的胜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一次提出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历史任务。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
是英国哲学家和科学家,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
培根于1561年出生于伦敦,是伊丽莎白女王手下一位高级政府官员的次子。他十二岁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但是三年后中途辍学,未获得学位。他从十六岁开始给英国驻巴黎大使当一个时期的官员。但是当培根十八岁时,他的父亲猝死,未能给他留下什么钱财。因此他开始攻读法律,二十一岁时找到一个律师的职业。
他的政治生涯就是在此后不久开始的。二十三岁时他被选为下议院议员。虽然他有高朋贵亲和显赫的才华,但是伊丽莎白女王拒绝委任他任何要职,或有利可图之职。其理由之一是他在议会中果敢地反对女王坚决支持的某项税务法案。他生活奢侈,挥霍无度,“借”债累累,无所顾忌。(实际上他曾一次因欠债而被捕)。
培根成为一位踌躇满志、深得民心的青年贵族埃塞克斯伯爵的朋友和顾问,而埃塞克斯也成了培根的朋友和慷慨的捐助人。但是当埃塞克斯野心膨胀,阴谋发动一场推翻伊丽莎白女王的政变时,是培根告诫他,要把忠实女王放在首位。尽管如此,埃塞克斯还是发动了政变,但却未遂。培根在起诉伯爵犯有叛国罪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埃塞克斯被斩首。整个事件,使许多人都对培根产生了恶感。
伊丽莎白女王于1603年去世,培根成为她的继承人詹姆斯一世国王的顾问。虽然詹姆斯拒不采纳培根的劝告,但是他却赏识培根,在詹姆斯统治期间,培根在政府步步高升。1607年培根成为法务次长,1618年被任为英国大法官,一个与美国法院院长大体相等的职务;同年被封为男爵;1621年被封为子爵。
名言: 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讨论使人明辩是非,作笔记则能使知识精确。
解读《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摘要:马克思哲学新视界生成于1845年。这一年他写下的两部论著《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下称《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标志马克思主义哲学新世界观的产生。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撰写正标志着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确立。如何正确把握与理解辩证唯物实践观就成为真正读懂马克思的“瓶颈”,是在理解马克思社会视域中的其它理论的切入口。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在一定社会关系条件下的实践活动,并在自己的对象化活动中,人把本质力量连同自己的合作关系一并凝结于对象化产物中,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表现为“物化”和“异化”。本文试图解读《提纲》中的辩证唯物实践观思想,从而更好理解“异化”的概念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科学实践观、辩证唯物实践观
一、关于《提纲》
《提纲》写于1845年春,最早发表于1888年。对于这个《提纲》,恩格斯给予了高度地评价,认为这是一份“非常宝贵的”、“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24、25页)在《提纲》中,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呢?在这个《提纲》中心世界观的天才萌芽就表现在他十分强调实践的作用上。实践问题,就好是一条主线一样自始至终地贯穿在整个《提纲》的每一条中。在这里,马克思非常强调实践在人们认识中的作用、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并且强调指出用革命的实践去改造世界,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以前一切哲学的根本区别之点。由于马克思十分强调实践的作用,并把人的活动了解为实践活动,把人看作是能够改造世界的实践的动物,这就为以后系统的制定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原理奠定了基础。因此,强调实践的作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领域中所做革命变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就内容而讲,整篇文章可以分为四大部分:
一、揭露一切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第一条)
唯心论先验论看到了主体的能动性,但夸大了能动性
旧唯物论承认认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但否认了主体的能动性
二、以实践为基础,把辩证法与唯物主义反映论统一起来,创立了能动的反映论,点明新唯物主义的特点:实践的能动性。(第二条)
辩证唯物论能动反映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在实践中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对实践作了科学规定——人类感性、能动、批判的活动。
2、提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相联系,实践中主体和客体构成双向关系,表现为:
人化自然(客体主体化):主体把自身的目的、愿望赋予客体,创造出自然界原本不存在的东西。
自然人化(主体客体化):主体吸收了客体的本质、属性,转化为自身的能力。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真理是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反映,检验真理的标准必须把主客观相联系。
实践是主观指导下对客观存在的改造,实践把主客观相联系。
三、以实践为基础,把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相结合,对旧唯物主义的各种错误进行一一的解剖和批判。(第三~九条)
1、对人的本质作了科学概括
人的本质是后天形成的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2、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劳动实践是人和社会产生的决定性环节
社会生活的最终根源在于实践
3、思维、理论的世界根源于现实的世界
四、在指出新旧唯物主义立足点的不同的基础上,把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相统一。(第十~十一条)
1、过去的哲学停留于“解释世界”,而不在力于“改造世界”。
2、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
(1)、一种理论作用的发挥只能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表现出来。
(2)、一种理论作用发挥的程度在于人们实践活动中被接受的程度。
(3)、正确的理论最终会被大多数人接受,也才会在思想史上留下它的地位,成为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
二、解读《提纲》
第一条: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它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的活动,因此它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卑污的犹太人活动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 “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马克思在开篇就深刻剖析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实践观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他指出旧唯物主义是一种直观的唯物主义,是“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其根本的错误就在于脱离了实践,只是从客体的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而抹杀了实践活动的能动意义。马克思说,费尔巴哈和先前的唯物主义者一样,只是把事物、现实、感性当作有别于思维的存在,有别于主体的客体,而不是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的对象来理解,不是从主体所加于客体的能动作用来理解,由此即造成了主体的能动性被忽视了。相反,唯心主义实践观则只是抽象地发展了主观的能动性,把实践的能动性归结为意识的能动性,从而用精神去解释历史。两者都是从实践观上割裂了主观的能动性和客观的物质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第二条: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马克思指出:要克服直观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局限性,就要把能动的原则归之于物质的自然界和人,体现为人的实践,人的感性物质活动。强调实践的主体性,实践才是思维的基础,“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第三条: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一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这里马克思用“革命的实践”代替“异化劳动”的概念,从社会历史观的高度来清算了费尔巴哈人本唯物主义的影响,旧唯物主义者正是因为不能正确看待主体的能动性和客观的物质性的辩证关系,因此必然不能正确说明人与环境、人与教育之间的辩证关系,在历史观上必然会陷入唯心主义史观。马克思提出:“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人与环境、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双向互动的。人的实践就体现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用实践回答了康德发现的人与环境二律背反的难题。因此,这不是对人的主体性的一般理解,而是对现代工业在确立人类主体在客体世界中的主导作用的真实理解。
第四条: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
第五条: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
马克思肯定了费尔巴哈在批判宗教上做出的贡献。但他认为费尔巴哈虽然是批判了强调抽象思维的唯心主义,但他的唯物主义同样是不彻底的,正如他对宗教所作的批判一样:“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他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而没有揭露宗教的社会根源,对宗教的批判只是立足于理论上而没有“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总而言之,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都是因为不能看到实践的主观能动性,其性质都是属于直观唯物主义。
第六条: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
(1)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
(2)因此,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
马克思指出:站在直观唯物主义的立场,其社会历史观只能看到的是“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把人只看作是‘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原因在于费尔巴哈理论脱离了实践,没有从人们现存的社会联系中来观察人们。在这个角度来说,其社会历史观仍然没有摆脱唯心主义范畴。马克思从实践出发,揭示了人的社会本质。费尔巴哈“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的、抽象的理解人,马克思则认为,人是“现实的人历史的人”,是社会实践的产物,而环境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在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方式,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1]实践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人可以能动地创造历史,但人不可以无视客观条件而去强求无法得到的结果。所以,马克思深刻地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与环境都是人的实践的产物。实践是人的本质规定性,人在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实践的存在物。实践对象、现实、感性,一切都是“人的感性活动”,都是“实践”,突出了人的主体能动性。实践虽然是一种人带着自己的利益、意志、需求和价值认同进行的客观的物质性的活动,目的在于改变和超越。人和环境、主体和客体之间关系是双向互动的,人的实践就是这种互动关系的完整体现。如马克思所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正是在这种实践活动中,才能达到了人与自然、社会和环境的和谐统一。
第七条:因此,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
旧唯物主义没有看到,“宗教情感”是作为一定形式的人所天生的内在属性,因此单从宗教的“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批判宗教是不彻底的。在马克思看来,人并不是一个抽象存在的、孤立的人的个体,“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是属于一个社会范畴、一定阶级的、具体的个人,也就是他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第八条: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在完成对直观唯物主义的批判后,马克思重新强调了自己的哲学观点: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在这里把实践活动放到了历史语境中去理解,实践不是抽象的个体,而是具体的社会历史环境中的感性活动。实际上马克思是强调对实践概念的把握必须要研究到历史事件得以发生的情景,实践是历史的,不存在超越历史的一般的实践。个人与社会、主观与客观、非理性与理性都是在人类的实践中获得了具体的统一。因此,包括宗教在内的精神意识形态都可以在实践中得到检验。要彻底完成对宗教的批判就必须立足于人的实践,“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的:“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由此还可得出下述结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用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也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2]
第九条: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
马克思指出:直观唯物主义由于其自身的缺陷,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认识社会的本质,充其量最多也只能认识一些社会现象。
第十条: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
第十一条: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理论与实践是一种外在的关联,实践是手段,对应的实践观是实体性哲学。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马克思认为是“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从这句话来看,马克思是彻底唯物的、实践的。但英国共产党理论家霍夫曼对此话的阐释也许更符合马克思的本意:“马克思的意思不是说我们必须停止思想,而是说仅仅通过思想不能改变世界;革命不是在哲学家的书房中,而是在现实世界中进行的。因此,这意味着,我们并不拒绝一切形式的哲学而只是想提出新的思想概念,这种思想将自觉地把改变世界作为自己的目的,而不是像哲学家们过去所做的那样,极力讨好反动派,把世界固定起来。要用导致行动的革命解释代替无所作为的保守解释。用具体的、实践的思维方法取代抽象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3]实践即便仅仅意味着“改变世界”,仍然是一种理论,它是关于如何改变世界的理论,一种对具体革命进行解释的理论。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不仅是革命的,也是理论的。它不仅离不开理论,需要理论的指导,同时它本身就是一种理论的、思想的存在。作为理论的实践是人的一种具体的存在方式。
三、《提纲》的历史意义
《提纲》的重大意义,首先在于它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从而为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生长点和立足点。实践的观点是唯物史观最基本的、首要的观点。正是基于科学的实践观点,马克思在《提纲》中深刻地揭示了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科学地说明了人的社会性本质,正确地阐述了社会实践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也正是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马克思正确地解决了历史观的基本问题,进而阐明了实践在认识论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意义。
《提纲》提出的科学实践观,从根本上揭露了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在内的根本缺陷。马克思提出,旧唯物主义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意义,因而不能正确地解决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更看不到主体基于实践基础上的能动性,因而在本质上是一种消极、直观的唯物主义。
四、总结
在对《提纲》进行了解读后,我们可以总结,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史观相对于唯心主义史观和直观唯物主义史观有以下的特点:
第一,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是主观作用于客观环境的感性活动,体现了主观性和客观性的辩证统一。实践是联系主体和客体、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和纽带,具有了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特征。实践的基本特点在于它走出了意识活动的范围,指向了主观领域之外的客观世界,成为一种能够使外部对象发生某种改变的现实的物质活动。然而,实践自身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矛盾对立并不是僵死的、抽象的对立,而是相互作用、相互规定,从而克服各自的片面性。在实践中,一方面人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同样,实践也在不断扬弃人的主观性,把主观性、目的和理想付诸现实,使超感性的东西感性化。人正是通过这种自身所特有的感性活动把观念转化为直接现实性的存在,使自己的思维对象化。主观世界以及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关系形成于人的实践活动中。实践本身就是主观作用于客观的活动,并使主观和客观真正意义上达到了统一。
第二,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人在实践中,相对于客体来讲处于主体地位,实践的发动与运行,以及所产生的结果,都是从实践主体的利益和需要联系在一起的。人通过实践能够认识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而且能够利用规律使物按人的要求同人发生关系达到物被人所掌握和占有的目的。实践的自主性确立了人对自然界的主体地位。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人的实践活动,实际上也是个体与社会统一的过程。
第三,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实践活动最大特点是具有能动性、创造性,这说明人的实践不是简单地适应自然,也不是简单地复制自然,而是对自然的积极改造。但同时人的实践活动也受自然规律的制约。实践活动使得客体主体化,使得人在实践过程中日益把非人的纯自然物质力量越来越多地转化为人所驾驭支配的属人的物质力量。随着实践的发展,主客体矛盾和主客观矛盾关系也在变化发展,新的事物、新的规律涌现出来,成为人的新的制约力量,由此也使人的受动性得以改变和扩大。人只有认识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获得驾驭并改造世界的自由,实现人的能动性,实现人的本质和价值。
第四,科学性和价值性的辩证统一。实践的受动性要求实践具有科学性,实践的科学性就是实践合乎规律。人们要成功地实践,必须以自身所面对的世界为前提和基础,正确地认识它存在及其运动、变化发展的本质和规律。人的活动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但人的创造并不是无中生有,也不能随心所欲。人类的伟大在于能自觉和全面地认识和掌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为自己的利益服务。人类对客观世界的探索、认识和理性掌握的程度越深,范围越广,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就愈益得到提升和增强。人类的实践活动越符合自然规律,就越具科学性,也就越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实践价值性也在于实践的“目的性”。人们探索和认识世界,追求真理,不是为了解释世界,而在于改变世界。任何实践都是出于人们的需要和利益实现要求,实践的价值性就在于实践能否达到预定的目的。实践活动中既要遵循科学性,又要追求价值性,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自身的“意志和意识”,把世界变成了人类所理想的现实。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人们既通过主体客体化过程创造出主体所需要的价值世界,又通过客体主体化、人性化的过程,创造了主体自身的价值需求,实现了创造活动自身的价值。人是价值的创造者,人只有在创造性的劳动中,才能显示自己的能力,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马方来:《论科学实践观》,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05年硕士毕业论文
3、尤作欣:《试论马克思哲学新视界中社会关系》,云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05年硕士毕业论文
[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4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4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 〔英〕约翰。霍夫曼:《实践派理论和马克毋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0页
理解《德意志意识形态》
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发展史上,《德意志意识形态》无疑是一部里程碑式的重要著作。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部著作里第一次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作了系统的阐述,透过这部著作我们可以领会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和理论特色;它也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给我们留下的卷帙最为浩繁的哲学著作,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宝贵思想资源。当代中国理论界的许多争论,例如关于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人道主义和异化、意识形态的本性和“非意识形态化”、马克思主义与现代性等问题的争论,都发端于或围绕着这一理论源头。因此,我们今天研读这部巨著,既要有历史感,即努力从原著形成的具体历史环境上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感受其深邃思想,辨析其理论界限,又要有当代意识,即着眼于当代背景下的中国实践,从坚定信念、创新思想、提升国家“软实力”、开创马克思主义理论新境界的高度把握《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理论贡献和当代价值,以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当代中国实践的指导。
一、《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形成的标志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主要写作时间是1845年11月至1846年8月。作为被学界公认的唯物史观形成的标志性著作,它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但它在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却由于各种原因(主要是党内的不同意见)未能公开发表(仅发表了第2卷的第四章)。恩格斯逝世以后,手稿由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保管,未及时发表。直到1924年,经苏联梁赞诺夫整理,它才以俄文首次发表了第一章,编入《马克思恩格斯文库》。1932年苏共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由维?拉多茨基主持编辑,用德文发表了全文,载入旧国际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部分第5卷。1955年苏共中央马列研究院根据苏共中央决定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2版时,《德意志意识形态》被收入第3卷。由于旧版本是按编者意图重新编排的,因而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原文原意不符的错误,1965年苏联《哲学问题》重新发表了巴加图利亚按原稿写作过程整理编排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并在1966年出版了该章的单行本。此后,又有日本学者广松涉关于该章的新编版问世(1974年),以及正在编撰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订版第二版(MEGA2)。尽管不同的版本体现了不同的编排原则,甚至在立场上的差异,但是,尽可能真实地展示作者的创作过程,则是版本编排和研究的总趋势,总的看来,新版本的不断问世并没有影响人们对于该著作的总体评价。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世界观经历了由唯心主义和革命民主主义向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再向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共产主义的两次转变。这两次转变的过程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过程,是哲学领域革命变革实现的过程。《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有时简称《形态》)就是这个过程大致完成的标志。《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继《神圣家族》之后的第二部合作著作。这部主要以论战形式出现的著作,集中批判了黑格尔之后的思辨哲学,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意识形态”这个词在当时主要用来表达被颠倒了的虚假意识。马克思恩格斯用这个术语概括在《形态》中被他们批判的对象,即以思辨哲学方式出现的使实在神秘化的哲学和观念形态,并通过对这种意识形态的批判揭示了现实资本主义社会的颠倒性和奥秘,初步解剖了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在哲学上的主要贡献是:它基本上完成了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批判,清算了以往的主流哲学思想,实现了人类哲学史上最伟大的革命变革,创立了科学的实践观点,揭示了社会发展包括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形成的标志,苏联学者巴加图利亚有过较为恰当的分析,他指出:“能够根据许多特征将《德意志意识形态》同马克思、恩格斯以前的全部著作相区别。在这里,很多东西是第一次确立或论述的。”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第一次提出了“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个概念,产生了社会结构学说;第一次揭示了马克思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的特点(马克思后来曾在给魏德迈的那封著名的信中简明地陈述过这些特点),表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完成了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承认自己是共产主义者了(而在《神圣家族》中,他们还自命为“现实人道主义者”)。当然,上述理论贡献还不是最根本的特征,《德意志意识形态》最根本的特征在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部著作中第一次弄清并简要陈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在批判了黑格尔法哲学之后,马克思得出一个结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但是,把国家问题还原为市民社会,首先要完成对于市民社会的革命批判,否则将会落入粉饰现存事物的保守立场(如经济唯物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关系的揭示,标示着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市民社会科学解剖的决定性突破:它给了人们了解社会全部结构和历史全过程一把钥匙。《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其他的基本特征都是从这个重要的发现中派生出来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阐发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全部观点,都是它的逻辑展现。这一矛盾关系的揭示也是第一次对科学共产主义理论的哲学论证。总体上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形成,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基本特质已经具备,这是第一部成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主要理论成就:唯物史观的系统阐述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以论战的方式清晰而完整地阐发了自己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从而奠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世界观基础。
(一)现实的个人:唯物史观的前提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最大的难题是如何确立历史的坐标,即如何确立历史观赖以成立的真正历史基石。观察历史总离不开历史观察者本身,而历史观察者总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人,因而确立历史标尺的实质是确立人的真实存在。近代以来哲学家们都把人的真实存在同“知”相联系,笛卡尔关于“我思故我在”的论断,代表了此前探索这一难题的一种基本思路,历史也因此而被当成了精神史、认识史。19世纪末以来相反的思路占了上风,即变“我思故我在”为“我在故我思”,然而“在”是什么,或者说,“在怎么样”的问题并没有因此解决。这两种思路的共同特点,在于其立足点都是“我”,且都把真实的存在归结为一种无条件的存在,即虚构的“原人”。毫无疑问,任何历史观的前提必须是人,因为历史只能是人的历史。但是,现实的人总是受到历史条件限制的,因而只能是历史的存在,而不是“纯粹的存在”。唯物史观正是从现实的前提出发的,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种处在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
人要受历史条件的制约,这是任何经验都无法推翻的基本事实。这种制约大致上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自然基础,包括人的生理条件和各种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等);二是历史基础,包括每一代人所必须面对的历史遗产和历史起点等。这些限制总起来说就是生存条件,主要是物质生活条件。人的生命只能在这些具体的制约中“冲动”,历史只能在这些具体的条件下“创造”,否则,就不是现实的人,而只是想象的、抽象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及这一问题时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提出的,它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像中才能加以抛开的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未确定。”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现实的个人”的论断首先针对着“思辨的个人”。整个德国古典哲学在人的问题上有许多重大突破,例如从康德到黑格尔,都把实践引进哲学,尤其是人性论,从而把人看作是自我创造、自我成就的主体,也因而从根本上破除了宗教神学的教条前提。以此为基础,他们也就确立了自由是人的最高价值,或者说,确立了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的基本准则。但是,在黑格尔那里,人被归结为“绝对精神”,人的创造活动和自主活动变成了“绝对精神”的自我发展,也就是说,人格化的逻辑成了主体,而人反倒成为其对象化的客体。这种主客体的根本颠倒,引发了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批判运动。但是,他们却始终未能离开黑格尔哲学的基地,“他们和黑格尔的论战以及相互之间的论战,只局限于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抓住黑格尔体系中的某一方面来反对他的整个体系,或反对别人所抓住的那些方面”。其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表现在他们的哲学特征上,则是他们都从一种“无前提”的人出发。
很显然,这种“无前提”性的实质是非历史性,也就是说这种人不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并通过一定的历史活动形成的,而是可以无条件地存在的;从方法论上说,这类哲学都以某种“纯粹的人”(即“原人”)作为自己的分析起点,这种和历史相脱离的“纯抽象”的结果必然是“抽象过头”,以致其抽象的对象变成了“抽象的人”。对“思辨的个人”的批判就显然针对着两种对象:一是舍弃了一切关系而作为终极存在的“原子式个人”,另一种是只存在于想像关系中的诸如费尔巴哈的“类”、黑格尔的“异化”等的“抽象的人”。在马克
思看来,历史的绝对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马克思给“生活”所加的边注是:“地质学、水文学等等的条件。人体,需要,劳动。”就是说,地理环境、有生命的人以及他们为满足生存需要而从事的劳动构成了“生活”的基础。正是这个基础决定了“第一个历史活动”不是“分工”和“交换”,更不是“批判”,而是生产满足生存需要的衣、食、住及其他方面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第一个历史活动”虽然强调其历史性的起点意义,然而它本身又是一个多侧面的结构,“生活资料的生产”、“新的需要的生产”、“人口的生产”以及“社会关系的生产”等诸多方面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形成了一个复杂而不断变化的系统,构成了生生不息的人类历史的基础。
作为唯物史观前提的“现实的个人”,处在自然和历史的交汇点上,是自然进化的终结和历史创造的开端,因而也就成为一切历史过程和社会关系的前提。在其身上,浓缩着人和自然、个体和类的最简单、最基本和最普遍的关系,而任何撇开了这种关系的“人”的观念,只能导致把历史创造活动建立在想象的基础上。也就是说,无论具有自我意识的“观念人”,或者具有利己主义动机的“经济人”,都是历史活动的产物,而不是历史活动的前提。因此,以往的历史观实质上是“没有前提的”,问题就在于它们都把历史中形成的人和人的关系当作无需加以说明和考察的当然前提,因而它们就这样那样地用“自然”割断了“历史”,或者说,把“历史”当作了“自然”。
可见,把握“现实的个人”这一概念,有两个关节点:一个是自然和历史,另一个是个体和类。“现实的个人”不是“自然人”,他的生存条件连同他的本性(或“自然”)都是其实践的结果,因而他是历史的;然而“现实的个人”又不等同于“现存的个人”,或者说,“现存的个人”只是“现实的个人”的一种形态,它总是被历史超越的,而现实的个人则是一切历史活动的绝对前提,是不可能被历史所超越的。同样,“现实的个人”不是“孤立的个人”,不是“唯一者”,而是必然与他人形成各种联系并因而总是属于一定社会形态的个人;“现实的个人”也不是没有个体性的共性人,而总是以有着非常具体个性的自主活动类型为其表现形式。可以说,“现实的个人”是真正科学抽象意义上的人,是人和自然、个人和类之间最基本、最本质关系的规定。因此,它是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的有机统一。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唯物史观的前提,一方面确立了人的自我创造、自我生成的历史主体地位,从而避免了把人和历史加以割裂,使人沦为“历史”之工具的偏向,另一方面也奠立了人的历史制约性的科学根据,从而避免了把人和“自然”加以割裂,用“历史”冒充“自然”甚至完全取代自然的偏向。“现实的个人”是自然进化和历史创造、个性化和社会化的矛盾体,包含着历史进化过程的基本矛盾和可以简单抽象的要素,因此,它不仅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前提,也是科学历史观的逻辑起点。说到底,“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物质生产活动或劳动的人。
(二)唯物史观的核心: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的矛盾
当哲学的出发点转向实践、转向生产劳动时,人和自然、人和人的统一问题就再也不是浪漫的想像,而是历史的真实。但是,对实践、劳动等本身也有个如何把握的问题。我们知道,对“实践”可以作唯心主义的解释,将其视为“意志的活动”,康德、黑格尔、青年黑格尔派的许多人都是这样理解的;对“实践”也可以作经验论的把握,将其视为直观的个体实践,国民经济学工业唯物主义、实用主义以至社会主义运动中的伯恩施坦主义等都持类似立场。因此,固然不能用幻想代替现实,以道德尺度衡量历史,然而要立足现实、面对现实并以科学的态度对待资本主义,却绝不是经验直观所能达到的。
问题的症结在于:尽管实践(以生产、劳动、交往等形式表现)是人类生存的永恒基础,然而实践的社会形式却又是历史的、具体的、非永恒的,它集历史动力和变革对象于一身。从直观的观点出发,要么无法将实践的两重性区分开来,尤其无法将蕴藏其中的革命性剥离出来,要么把两者绝对对立起来。比如说对工业,要么不加区分地加以赞扬,结果把对工业的赞扬变成了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赞扬,这就是马克思所称之为的“经济学的工业唯物主义”观点;要么不加区分地加以否定,结果把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批判变成了对于工业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否定,这也就是马克思所称之为的“感伤的、怀旧的浪漫主义”立场。由此可见,对实践两重性(自然物质性和社会历史性以及相类似的许多两重性)的科学区分,是唯物史观创立的关键所在。
马克思、恩格斯正是通过对工业两重性的区分及其相互联系的探讨,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点,并因而奠定了整个唯物史观的基础。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矛盾的揭示,就是这种探讨的卓越成果。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要从现实的个人出发,也就是从人的生存方式(生产方式)出发,个人就必然要同自然、社会发生一定关系,形成有机整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样,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活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因此,个人和自然、个人和他人的统一性问题只有在物质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由于人们必须通过和自然界的物质交换才能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因而进行这种物质变换的能力和方式必然是第一位的,它决定着人们的其他关系和活动。“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不仅如此,生产力并不能直接决定全部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只是决定了那些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这就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所直接决定的物质的社会关系。物质的社会关系及由其所决定的其他社会关系一道所构成的社会关系总和,表现为一定的社会关系类型,或社会形态。它们的不断更替,就形成了“历史”。“由此可见,一开始就表明了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的历史和人的历史一样长久;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呈现出‘历史’,它完全不需要似乎还把人们联合起来的任何政治的或宗教的呓语存在。”
因此,生产力的发展,是历史川流不息的源泉,是社会日新月异的动因。由于生产力有一种不可遏制的、永不满足的发展势头,因而把任何一种社会关系或社会制度永恒化的企图都注定要落空。一切历史地产生的事物也一定会历史地走向灭亡,这就是历史辩证法。“人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们已经获得的东西……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
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矛盾运动规律的发现,使得当时最为令人困惑的两个历史之谜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一是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问题,另一个是人的本质和异化问题。从第一个问题看,当时由于缺乏关于人类早期社会的资料,人们对于原始社会的状况几乎还一无所知,因而把私有制和国家视为人类历史一开始就存在的观点非常流行。而赞成或反对私有制的思潮的交锋点则只能集中在人性问题上,双方都力图从人性中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根据,这就使得批判和改造资本主义的现实要求被搁置在抽象的人性争论上。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第一次给了我们观测历史运动的正确视角。马克思、恩格斯用这个方法去考察私有制和国家时,着眼点有二:一是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二是其内在的矛盾性。前者说明私有制和国家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或者说,它们适应了生产力一定程度发展的需要;后者说明私有制由于其内在的矛盾,在生产力更高的发展阶段不可避免地自己把自己推向灭亡之路。
从第二个问题看,马克思、恩格斯不再抽象地谈论人的本质和异化问题,而是把这一问题置于现实的基础上。他们指出:“每个个人和每一代所遇到的现成的东西: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像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这样,人的本质及其异化的抽象人性论问题,便被转化为人的生存条件的历史变化问题。要认识和克服人的异化问题,必须诉诸改造世界的历史活动,不是用人性及其异化去说明历史,而是用历史去说明人性及其历史变化。
(三)社会进步的机制及其实现的形式
对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分析,特别是生产关系概念的制定,使马克思、恩格斯能够从历史的动态过程阐发社会结构的状况,这就是市民社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他们指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观念上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这样,整个社会在结构上被剖析为四个相互联系的层次,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态,或者简要地概括为“生产力、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思想形态”这三个基本因素,从而科学地揭示了社会运动的内部机制。“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态,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这清晰地表明,唯物史观绝不是片面地强调经济作用的经济史观,而是努力完整地把握历史全过程的学说,为此,一是必须关注其“物质性”,即把与一定生产方式相联系的交往形式作为历史的基础,二是必须关注其“过程性”,即各种矛盾关系的历史展开(相互作用)。
对于社会结构的科学阐发,不仅进一步揭示了社会进步的实质(即社会形态的转换),而且深入阐明了社会进步的内在机制(代表新生产关系的利益集团取代过时的利益集团)。因此,实现社会进步的最高形式不是批判,而是革命实践。社会革命不是某些阴谋家、煽动家蓄谋的结果,而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群众斗争的方式。如果不具备革命变革的物质条件——适应更高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生产关系代表和反抗旧社会的革命群众,那么尽管把革命思想表达千百次,也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还特别针对国家权力的特点论述了革命的必要性,这就是革命对于摧毁国家暴力及“唤起民众”和教育革命者自身的不可替代作用。他们指出:“较早时期的利益,在与之相适应的交往形式已经为适应于较晚时期的利益的交往形式所排挤之后,仍然在长时间内拥有一种表现为与人隔离的虚幻共同体(国家、法)的传统权力,这种权力归根结底只有通过革命才能打倒。”“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建立社会的新基础。”
(四)对“意识形态”的科学界定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恩格斯虽然照顾当时的习惯,主要在“虚假的观念体系”含义上使用“意识形态”一词,但即便在这个意义上也有自己的独特用法。他们在书中反复地指出,德国哲学是从“天上到地上”,而我们则要从地上(即从现实的基础)出发。因此,这里所说的“意识形态”的虚假性的基本规定无疑指其“颠倒性”,就是说,它根本颠倒了存在和意识、生活和观念的关系,不是从生产、生活和实践出发,而是从幻想的观念出发,甚至以观念代替现实。很显然,这里所说的“假”,主要指其没有把观念摆在适当的位置上,以致从根本上混淆了主宾、本末、头足。这种规定本身无疑地含有价值上的否定意义,但是,这里并没有涉及这些思想观念的内容本身之正误、真假问题,因此,不能简单地把意识形态的虚假性等同于“错误的观念”。
相反,意识形态的颠倒性源于社会存在,故而对于其颠倒性的批判必然导致对于现实社会的批判,并最终导致对于现实社会的实践批判。
除了“虚假的观念体系”外,《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所说的意识形态的含义至少还有两种:其一,指统治阶级的思想,亦即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因而它必定构成现存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的一部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支配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表现为思想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各种关系的表现”,从这方面看,意识形态就谈不上“虚假”,因为它不仅是现存经济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而且其本身就是现存统治关系的组成部分。简单地说,作为统治阶级思想的意识形态,实际上就是“制度化的思想体系”,它作为价值系统发挥作用并使人们认同现存社会制度。把意识形态视为每一个社会的统治思想,实际上是一种较为客观的判断,并不含有价值上的否定意义。
其二,指革命阶级的阶级意识,亦即每一个领导革命的阶级借以认清使命、团结群众的思想观念及口号,因而它又必定是每一种革命得以成功的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就此而写道:“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就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必须看到,这种把自己的思想和要求描绘成全社会的要求的做法决不仅仅是一种宣传伎俩。革命阶级的革命思想能够以社会代表的名义动员群众,向旧社会宣战,是有其客观原因的。“它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它的利益在开始时的确同其余一切非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还多少有一些联系,在当时存在的那些关系的压力下还来不及发展为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因此,无产阶级革命和其他阶级革命的区别,并不在于它不需要意识形态,不需要以全社会的唯一代表的面目出现,而在于它的阶级利益确实是人类根本利益的体现,因而不仅在革命时期,而且在革命以后都能保持同其他群众共同利益的密切联系。
既然革命意识形态总是同人类的普遍利益或共同利益相联系的,因而其变化发展也就有一定的规律性。首先,“一定时代的革命思想的存在是以革命阶级的存在为前提的”,而革命阶级存在的前提则是新的生产方式的产生。因此,解放生产力,调整代表新的生产方式的阶级的相应社会关系就成为任何革命意识形态的绝对要求。而因为无论在何种生产方式中,劳动者都是基本的生产力,因而任何革命都要有群众的参与,而任何革命意识形态的力量总在于能够得到群众的拥护,唤起群众的历史主动性。其次,正因为革命意识形态与革命阶级和新的生产方式存在这种内在联系,而由于现代生产力的不断社会化和全球化是绝对的趋势,人类社会分裂为阶级后其共同利益的弱化趋势也必将被扭转并重新得以实现,表现在革命意识形态上,就是革命的观念越来越具有人类性和普遍性,其总趋势是从解放劳动者到劳动者的解放,从部分人的解放到“人类解放”。然而,一旦人类普遍利益真正成为现实,意识形态的虚幻性也就不复存在了。“只要那种把特殊利益说成普遍利益,或者把‘普遍的东西’说成是统治的东西的必要性消失了,那末,一定阶级的统治似乎只是某种思想的统治这种假象当然也就会完全自行消失。”
摘自2006年第3期《高校理论战线》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理论贡献及其当代价值(侯惠勤)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异化劳动理论及其现代意义
摘要: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的重要思想,理解异化劳动理论是理解《手稿》的前提。同时,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理论的论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及其本源。因此,研究异化劳动理论,对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启示的意义。
关键词:异化,异化劳动,和谐社会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劳动异化概念,这是整个马克思共产主义学说发展过程中的最关键和最核心的概念之一。他通过对异化劳动理论的阐释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以及资本主义存在的不和谐因素。深入考察这个概念的历史发展轨迹,对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引言
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利用古典经济学的已有成就,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三种收入,即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的基础上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对立阶级。在最后部分,马克思运用了德国哲学的异化概念来分析私有制社会的基本状况和工人阶级的基本处境,对异化劳动和人的异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异化劳动”理论,并运用异化理论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所发生的异化现象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分析了社会的基本阶级关系,试图以此揭示私有财产的本质,得出无产阶级革命的结论,论证私有制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规律。
异化(alienation),源自拉丁文alienatio,含有转让、边远、脱离等意思。异化被提升到哲学的高度源于德国古典哲学,是指主体在一定的发展阶段,由于自己的活动而产生出自己的对立面,而这个对立面又变成外在的异己的力量,并转过来反对主体本身。异化的概念早已存在,但是一直到费尔巴哈为止,人们对异化概念的使用都是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的。
费尔巴哈直接否定了黑格尔对象化和异化中的唯心主义颠倒,认为物质不是绝对理念的道具,并认为对象化不是异化,对象化是活生生的现实生活,指出唯心主义和宗教神学都是人的感性类本质的异化,上帝的本质就是人的类本质,所以他肯定对象化而反对异化。因此马克思认为在当时的德国,对宗教的批判已由费尔巴哈完成了,进一步的批判必须从对天国的批判转向对现实的批判,即批判现实生活中的异化。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就是在吸收了费尔巴哈的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的对现实生活中的异化的一种批判。
2、《手稿》中的异化劳动思想
在《手稿》中马克思马克思提出异化劳动的思想。异化劳动(alienated labor),亦译为劳动异化,用来表达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概念。马克思认为劳动作为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类本质,但在私有制条件下却发生了异化,由劳动者创造出来的物不受人支配,反而转过来成为支配人控制人的异己力量。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从生产结果看,工人同劳动产品发生异化。劳动产品本来应该是劳动的物化或对象化,但在资本主义的制度下,劳动的对象化表现为劳动的异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即“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1]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工人不仅不能占有劳动产品,反而在产品中丧失自己,即:“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就越少,他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工人创造的对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蛮;劳动越是有力量,工人越无力;劳动越机巧,劳动者越愚钝,越成为自然界的奴隶。”【P53】由此产生了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工人阶级“对对象的占有竟如此地表现为异化,以致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受到他的产品的即资本的统治。”【P52】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财富的创造与财富的享受相分离。也就是说,异化劳动造成的劳动对象和劳动产品之间关系的异化,工人创造的价值越大,他们自身的价值就越小,物的世界的增值和人的世界的贬值是同时相伴出现的。
因此,“劳动对工人说来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外在的劳动,人在其中使自己外化的劳动,是一种自我牺牲、自我折磨的劳动。”伴随着这种自我折磨的外化的劳动,而出现的劳动产品异化,必然带来工人阶级的贫困。这就是《手稿》揭示的深刻含义之一。[2]
(2)从生产过程看,工人同劳动本身发生异化。劳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是人的内在本性,人应当在劳动中肯定自我,在劳动中感到幸福自由和愉悦。但在私有制条件下,劳动异化使得劳动成为外在于人的东西,劳动者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的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工人)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因此,这种劳动不是满足一种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以外的那些需要的一种手段。”【P54】劳动的外在性表现在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 “人(工人)只有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亦吃、喝、生殖,至有居住、修饰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在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觉得自己不过只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P55】
(3) 三是从人的类本质上看,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的异化。“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3]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对于劳动者来说,只是单纯谋生手段,异化劳动把人的类本质变成了异己的本质,把人的类生活变成维持个人生活的手段。“异化劳动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以致人正因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P57】这样,“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能力——变成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本质,变成了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异化劳动使人自己的身体,同样使在他之外的自然界,使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P58】
(4) 从人际方面看,人与人的相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就同他人相对立”【P59】而实际上,人同类的异化也只有通过人与他人的关系才能表现出来,“只有人本身才能成为统治人的异己力量。”但是私有制使得人在物质生产过程中,不仅生产出和自身对立的产品,而且生产出有权支配自己的人(资本家),“通过异化的、外化的劳动,工人生产出一个跟劳动格格不入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同这个劳动的关系。工人同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或者不管人们给劳动的主人起个别的名字——对这个劳动的关系。”【P61】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和资本家在利益上是直接冲突的,资本家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了,而是一种物——人格化的资本。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指出:“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同是人的自我异化。但有产阶级在这种异化中感到自己是被满足的和被巩固的,它把这种异化看作自身强大的证明,并在这种异化中获得人的生存的外观。而无产阶级在这种异化中则感到自己是被毁灭,并在其中看到自己的无力和非人的生存的现实。”[4]
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形式造成了人的全面异化。国民经济学家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活动、经济组织的事实描述犯了一个根本错误:他们只看到了劳动而没有进一步看到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是一种非人的异化劳动,“国民经济学由于不考察工人(劳动)同产品的直接关系而掩盖劳动本质的异化”【P54】,即没有把劳动看作是普遍的、抽象的东西。国民经济学家只是为资本提供了一切,而劳动者(工人)作为人只得到维持其肉体(动物性)所必须的东西。
马克思通过阐明私有制与异化劳动关系,同时指出异化产生的根源——资本的私有制。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对这一概念的分析表明,尽管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当确切地说,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P61】最后,马克思指出扬弃异化的手段,“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产,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P81】虽然在具体怎样扬弃上,马克思并未直接给出他的方案,但已经为异化的扬弃途径指明了方向。
总的来说,马克思在《手稿》中通过剖析异化劳动,指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异化劳动的四个表现,揭示了异化劳动的最终根源——资本私有制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并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和扬弃异化劳动的基础上,提出他心目中的和谐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3、浅议异化劳动理论的现代意义
马克思提出的异化劳动的概念,虽然是针对资本主义社会而言的,但就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而言,共产主义社会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理想目标离我们还相当遥远,马克思虽没有直接讲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异化,但“现实世界对于人而言,永远是不完满的,而有待于改善和提升的,人的异化现象仍然存在。”[5]十六大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理念。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当前社会发展的主题。梳理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为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历史的启迪作用。
“三农”(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是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颈瓶问题,相关学者认为,在对待中国“三农”问题的态度上,难以否认“三农”浓厚的异化色彩。[6]主要表现为:
(1)、经济上的异化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中国“三农”问题历史的逻辑的起点,是中国“三农”在经济上异化的根源,也是中国“三农”异化的根本。建国以来,农村一直都处在城市化的边缘,加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指导,造成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城乡差别,地区差别,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三农”仍然位于社会边缘,默默地为城市的劳动就业、基础设施建设、住房、福利保障等方方面面贡献力量,以满足城市日益攀升的发展需求。
另外,随着人们收入的增长,收入用于积累的分额增大,用于消费的分额下降,人们的边际消费倾向呈递减趋势,农业是消费资料生产部门,人们消费需求的相对缩小便限制了农业效率的增长,当人们的农产品消费基本满足以后,会增加对其它产业产品的消费,农业自动减效机制就会发生作用,农业效率的增长掉入凯恩斯定律和恩格尔定律设置的“陷阱”中,,远远落后于其它产业。农业还因产业结构转换,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将越来越少,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位置将越来越低,因此,农业在起基础作用的同时异化了自身。[7]
在社会保障上,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保障为主的保障制度。在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上,农村公共产品相当缺失,并且费用由农民自己负担。
(2)、政治上的异化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农民对政治上的事无暇顾及,他们将权力赋予人民代表后,农民没有多少实际支配的权利,没有机会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没有能力维护自身权益。正如《200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8]指出“现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民代表比例低,制约了农民的政治表达,使农民在国家政策制定和民意反映中居于弱势地位,由此导致‘三农’政策往往是滞后的,不利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作为我国主要社会群体的农民日益被排斥出正常的社会政治系统。
另外,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农民采取歧视政策,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这种由公权力导致的城乡隔离束缚人们迁徙自由,使得农民这一职业身份化了。【王芳:《三农问题反思》P68】户籍制度从根本上束缚着农民工,使他们不可能真正融入城镇群体,农民的迁徙自由权处于异化状态。
(3)、文化上的异化
经济上的落后造成了农村教育的落后,国家对农村教育投入还相当欠缺,农村文化教育仍远落后于城市,严重束缚了农民观念更新和素质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农村的下一代孩子在起点上就埋下了异化的种子,异化在代际中繁衍。
(4)、心理上的异化
农民因先天劣势身份导致的不平等,很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加上生活水平与城里人形成的巨大反差,自身利益长期受忽视的农民难免不产生被剥夺的不满心理和怨恨情绪,甚至有被社会抛弃的感觉。农民当初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主义优越感在一定程度上异化了,主体地位失落了,异化了。
(5)、人与类本质、人与人之间的异化
马克思指出,人同类的异化也只有通过人与他人的关系才能表现出来。异化的最终结果是人对人的统治与奴役,即人与人的全面异化。“在实践的现实的世界中,自我异化只有通过同他人的实践的现实的关系才能表现出来,异化借以实现的手段本身就是实践的。”【P60】农民得到的待遇实际上与他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应得到的待遇是不相符的,在这种意义上来说,农民与他的类本质异化了,农民在类意识和主体性上得到的只是歧视和偏见。而农民类本质的异化外在表现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异化。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二元经济结构、二元社会结构、二元户籍制度、二元保障制度等因素的合力,造就了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在生存环境、生活方式、劳动状况、行为模式、价值观念、人际交往、社会心理、思维模式等方面壁垒分明。这些壁垒无不是农民和市民关系隔阂异化的表现。
总之,中国“三农”的异化反映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反映在贡献与代价之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自我异化的扬弃与自我异化走的是一条道路”,“三农”问题的解决需要扬弃异化的理论指导。【王芳:《三农问题反思》P69】
那么,该如何解决中国现实的“三农”问题的异化现象呢?马克思的扬弃异化劳动的理论为我们指出了解决问题的方向。
在《手稿》中马克思精辟地指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P81】
按照马克思的思路,解决中国“三农”异化的问题,就是要对“三农”积极的扬弃,其关键就是减少农民数量,即通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广泛地开展农村城市化、农业工业化,减少城乡差别,使“三农”真正融入到城市社会,从根本上摆脱农村落后于城市,经济发展拖后腿的状态。
另外,国家必须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投入,提高农民待遇,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向城市正常的社会流动,政府应该尊重社会利益的多元化,改变城乡分治的政策框架和制度安排,恢复农民作为公民应有的待遇,这是对农民国民类本质的复归,也是农民主体性的复归。
要消除城乡二元对立,就必须深化城乡体制改革,既要增量改革更要存量改革,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国家在政策上多向“三农”弱势群体倾斜,给农民带来实际利益。国家发挥宏观调控功能,提高农产品的价格,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持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立法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平衡各方面收益,均衡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社会,一旦某一方面的突出发展,则可能抑制和延续其他方面的发展,从而出现社会发展了,但人的发展却走向了片面化,孤立化,产生异化现象,这是社会发展的代价问题。
异化从本质上是一种非正义,而异化的扬弃就是一个追求正义的过程。【王芳:《三农问题反思》P70】要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解决“三农”异化的问题。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虽然是写在160多年前,但对于我们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依然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王 芳:《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视野下的中国“三农”问题反思》,甘肃理论学刊2006年3月第2期(总第174期)
2、           杨 豹:《马克思“异化劳动”思想的启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解读》,兰州学刊2006年第5期(总第152期)
3、           宇海金、刘付春:《马克思异化劳动概念新诠释:重读〈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兰州学刊2006年第6期(总第153期)
4、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
郭飒飒、刘严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和谐社会”思想及其当代价值》,柳州师专学报,2006年6月第21卷第 2期
[1]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P52,以下皆引自该书,只注明页码。
[2]宇海金、刘付春:《马克思异化劳动概念新诠释:重读〈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兰州学刊2006年第6期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2卷),人民出版社,1979,P96
[4]《马恩论人性、人道主义和异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
[5] 吕洋:《人的全面发展是对异化的扬弃》,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P67
[6] 参见王芳:《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视野下的中国“三农”问题反思》甘肃理论学刊2006年3月第2期(总第174期)P67-70
[7]王芳:《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视野下的中国“三农”问题反思》甘肃理论学刊2006年3月第2期(总第174期)P68
[8]汝信,陆学艺,李培林:《200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研究的历史和现状
在对一门学科、或一项课题进行研究之前,要着手搜集整理该学科或课题已经研究的历史和现状,这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因为,掌握了该学科或课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就有利于在下午研究该学科或课题时找到突破点,就能找到超越前人研究的不足之处,为自己进行开拓性的创新研究抓到前沿性问题的着力点,从而就能保证自己的研究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理论深度。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也应如此。
马克思主义学说史研究久已有之。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进行研究,时间却很短。这门学科的现行理论体系和逻辑框架是近三四十年间才逐步建立起来的。作为这门学科本身的研究史(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研究历史)就更年幼了。
苏联共产党中央直属马列主义研究院于1969年编辑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的遗著——在苏联的发展和研究史》中,曾概括叙述过恩格斯及其同时代人梅林、拉法格、拉布里奥拉、考茨基、普列汉诺夫,以及古斯达夫·迈耶尔等人对马克思主义学说史研究的贡献和不足。但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的专题资料和成果,是非常罕见的。因此,这里有些阐述不是纯哲学史研究的研究史问题,而是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观点研究的研究史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的历史
(一)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形成的论述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
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
恩格斯《卡尔·马克思》(1877)
恩格斯《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76-1886)
恩格斯19世纪70-90年代中期写的序言、序言补充,以及《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
恩格斯1893年《马克思·亨利希·卡尔》。1895年《卡尔·马克思的处女作》
(二)马克思恩格斯的学生及同时代人对马克思主义形成史的研究
第一,梅林对马克思主义形成史的研究。
梅林对马克思主义史研究中一个开创性的理论观点,就是明确提出和论证了马克思确立科学世界观的道路,是克服黑格尔唯心主义思辨哲学的过程,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经济范畴代替黑格尔哲学的观念思辨的过程。他认为,《博士论文》虽然表明马克思还“完全根据黑格尔派哲学的唯心主义立场”[1],同时也表明马克思“在开始反对黑格尔”。指出:马克思参加《莱茵报》工作,接触了现实,但《莱茵报》上的几篇文章表明是黑格尔唯心主义立场。关于林木盗窃法的那组文章,由于接触到经济事实,就认识到黑格尔唯心主义社会观的反科学性。梅林还认为《德法年鉴》是马克思早期思想观点发展的第二阶段(1843年底到1844年初),《德法年鉴》上的文章表明马克思从费尔巴哈出发,然后又越过费尔巴哈;批评了黑格尔把国家置于社会之上,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观点,提出社会高于国家,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论点[2]。梅林在马克思主义史研究中的主要缺点,是未讲辩证唯物主义,并把辩证唯物主义仅看做方法论,不是世界观。结果他在某些论述中,混淆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主义观点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法国唯物主义的观点。(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这是梅林高明于后来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者的地方。梅林实际上是把历史唯物主义当作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而不仅仅是“社会历史观”。至于辩证唯物主义,要么在一般世界观意义上,它本来就是方法;要么是作为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其实,这也是恩格斯的看法。朱老师在后面曾把辩证唯物主义作为自然观与社会历史观并列,如果是这样,那就谈不到一般“世界观”;如果要作为“一般”世界观,那就与恩格斯的观点不一致了)。
第二,普列汉诺夫对马克思主义史的研究。
普列汉诺夫最先深刻认识到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全面研究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历史过程的重要意义,他提出修正主义的严重过失之一,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无知。
普列汉诺夫在研究和评论马克思的早期思想发展中的主要缺点,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在1903年前把马克思哲学观点的发展,同政治观点联系起来考察,但1903年后,却脱离了马克思的政治活动对其哲学观点作孤立地、纯逻辑地分析。二是在1907年写的《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中,夸大了费尔巴哈对马克思的思想观点的影响,其中不再提马克思向无产阶级立场转变了,只是说,马克思在《德法年鉴》上的文章中,“已经牢牢地站在费尔巴哈‘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被费尔巴哈从神学装饰品中解放出来的‘斯宾诺莎主义’的立场上”[3]。这里表明普列汉诺夫没有注意到,马克思在1843年底彻底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观点中的新思想。(说马克思已经牢牢地站在“人道主义”立场上,很难说是普列汉诺夫的“缺点”。相反,倒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强调,恐怕是普列汉诺夫看走了眼。当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人道主义”与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前者是现实的人道主义,后者则是抽象的人道主义,但毕竟他们都属于人道主义)。
第三,保·拉法格、李卜克内西、倍倍尔、拉布里奥拉、考茨基等人关于回忆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文章和著作中,都有论述或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史研究的内容。
考茨基为《奥地利工人书》撰写的恩格斯传记,为恩格斯认可,并作了修改和补充。他也出版过马克思的传略。到伦敦后写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的解说性著作。但是,他在阐述《资本论》的内容中有原则性的缺点,不懂辩证法这种方法,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本质关系,以后在同伯恩斯坦的论战中逐步走向歪曲马克思主义,没有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同修正主义的本质区别,以至转向机会主义者、中派思想家,背叛了马克思主义。
(三)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史的研究和论述是科学地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经典依据
29列宁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理论的思想和方法,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科学原则和方法论基础。列宁在他的《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马克思主义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历史命运》《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哲学笔记》等许多著作中,对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分期、马克思主义发展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和基本原理的实质和意义,都进行过深刻的研究和论述。
30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分为1848年前的形成时期,在这个时期马克思的哲学观点特别突出;1848-1871年巴黎公社为马克思主义形成后转入的第一个时期,即风暴和革命时期;1872-1904年为马克思主义形成后转入的第二个时期,这个时期与第一个时期的区别,就是它带有“和平”性质而没有发生革命;第三个时期是从俄国1905年革命以后。
29他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4-1847年间,离开黑格尔走向费尔巴哈,又进一步从费尔巴哈走向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中,1841年的《博士论文》表明马克思完全站在黑格尔唯心主义立场,当时恩格斯“也成了黑格尔的信徒”;1842-1843年《莱茵报》时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始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变的时期;1843年至1844年初《德法年鉴》时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完成上述两个转变的时期;1845年出版的《神圣家族》表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几乎已经形成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观点,提出历史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并接近提出“生产关系”的概念;1847年出版的《哲学的贫困》是马克思主义的第一部成熟著作;《共产党宣言》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最终形成。
29-30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
30-31列宁明确指出和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和它在工人阶级中的传播和巩固,不是一下子实现的,而是在同资产阶级哲学斗争中实现的。他阐述了从19世纪40年代起马克思主义存在的头半个世纪中,一直在同各种敌对思想理论进行斗争着。“在40年代前5年,马克思和恩格斯清算了站在哲学唯心主义立场上的激进青年黑格尔派。40年代末,在经济理论方面进行了反对蒲鲁东主义的斗争。50年代完成了这个斗争;批判了在狂风暴雨的1848年显露过头角的党派和学说。60年年代,斗争一般的理论方面转移到更接近于直接工人运动的方面:从国际中清除巴枯宁主义。70年代初在德国名噪一时的是蒲鲁东主义者米尔柏格,70年代末则是实证论者杜林。但是他们两人对于无产阶级的影响都已经微不足道了。马克思主义已经绝对地战胜了工人运动中的其他一切思想体系。”[4]然而,在马克思主义把一切比较完整的同马克思主义相敌对的学说从工人运动中排挤出去之后,斗争并没有停止,仍在继续着,但斗争的形式和原因有了变化。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创立以后的第二个50年(从19世纪90年代起)一开始就是同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一个反马克思主义派别进行斗争。”[5]这个派别就是修正主义。修正主义在哲学方面,跟着资产阶级教授的“科学”的屁股后面跑,提出“回到康德那里去”。反对哲学唯物主义,用素朴而平静的“进化论”去代替“狡猾”而革命的辩证法。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研究的现状
就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研究的现状看,严格地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研究,不论在苏联或其他国家多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开展起来的,在我们国家就更晚一些。在50年代前,只能说是在准备资料和探讨采取什么样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研究的问题。这样的工作,在苏联酝酿讨论的过程比我们研究的过程要长久得多。
(一)苏联研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历史概况
20世纪2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著作的出版及其研究。误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认识论方面没有超出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范围。因而,有些著作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形成解释为黑格尔的辩证法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简单结合。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从黑格尔唯心主义立场逐渐发展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立场的过程,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形成的过程。这种观点集中反映在苏联为“纪念费尔巴哈逝世50周年”而出版的一些著作中。
20世纪30年代开始,苏联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史的研究,进入了包括列宁哲学思想在内的新阶段。这一时期的著作大有进步,提出了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同社会实践的发展过程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原则。这一时期出现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注意了对恩格斯的思想观点作相对独立的研究,对恩格斯的思想发展的特点以及他在马克思主义形成中所起的巨大作用,都作出了原则上正确的研究。这一特点在1935年为纪念恩格斯哲学逝世40周年和1940年为纪念恩格斯诞辰120周年撰写的著作和论文中表现得非常突出。
20世纪40年代的局限性。围绕亚历山大罗夫的《西欧哲学史》一书。由于过分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德国古典哲学的变革性,影响了对参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著作的研究,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早期著作排斥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之外,导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变成没有思想前提的偶然产物。
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才比较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研究工作,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过程的研究上出现了高潮。从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的20多年中出版了一系列研究著作,特别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著作研究的专著和专论出版较多。
苏联学者在这一时期的研究有两大显著特征:第一,他们注意掌握和运用列宁的方法论原则。如在拉宾的著作中专门谈了列宁的方法论同普列汉诺夫的方法、梅林的方法的原则区别。拉宾认为,普列汉诺夫的方法,主要的并一再强调的是阐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其他理论前提之间的共同逻辑联系;梅林则是对马克思的早期阶段进行具体的历史研究。列宁不是把马克思的早期著作看做不成熟的作品,看作是一个独立的阶段;而是看做一个形成的过程,看做是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变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拉宾认为,在列宁看来,提到第一位的不是分析马克思所依据的东西,而是分析马克思在走向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道路上每一个阶段所创造的新内容、新思想、新观点。第二,苏联学者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看做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参加和研究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同时改造的结果。有的学者明确指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既是同时形成的,又是在分析经济问题、概括工人运动和人类全部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奥伊则尔曼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史》中指出,早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揭示出对社会生活的科学认识与唯物辩证法的一致性。人们的自觉活动与历史的客观必然性的一致性,只有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才能理解和说明,因为唯物辩证法完全克服了主观与客观、自由与必然的抽象二元论。而这种二元论不单是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者没有能够克服;就是辩证法家黑格尔,最后也陷入了绝对唯心主义所完全不可避免的宿命论”[6]。
在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被颠覆之前,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者认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研究,不单是理解和说明哲学思想的发展过程,而是阐明这些思想同现实实际的联系;不只是描述哲学思想的发展,而且要追溯这些思想对历史发展进程的影响。
(二)我国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研究的概况
20世纪50年代后期曾开始注意这方面的研究,但是,大学哲学系并没有开设这门课。到60年代,特别是文革期间,完全中断了这方面的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马哲史研究有了新的转机,在短短的两三年里,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研究、教学以及专业人员的形成,都有很大的成绩。1978教育部武汉文科教材会议确定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教材之后,几所大学的哲学系先后开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这门课程。1979年在桂林讨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部定教材的同时,筹备成立“全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1980年在厦门大学,“全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正式成立。1985年第二届理事会决定将“全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改名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1982年教育部确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专业为执教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从此,教材、人员等条件全部具备。专著:黄楠森等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8卷本),1989-1996年由北京出版社出版。教材:黄楠森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积极作用。首先对充实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教学和研究给予了有力的帮助,推动了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元典,揭示了注意克服和防止对哲学原理的简单化和片面化的倾向。其次,推动和加深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内涵的研究,拓宽了研究领域,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同时代人及其学生的哲学思想纳入其中,同样将与列宁同时代的普列汉诺夫、布哈林等人的哲学思想也放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总体中。特别要指出的,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中新的理论和方法列入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重要内容的同时,对于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作了应有的研究和论述,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完整性更为合理。再次,由于开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促使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者改进思维方式,提高研究方法,这方面的影响和作用更为深远。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新发展研究,给了极为重要的深刻启迪。这种“新发展研究”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有巨大作用的。
[1] 《马克思传》,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35页。
[2] 参看《德国社会民主党史》第1卷,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166、178页。
[3] 《普列汉诺夫全集》第6卷,苏联政治书籍出版社1936年俄文版,第360页。
[4]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5]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6] 奥伊则尔曼:《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三联书店1964年版,第395页。
马恩的社会发展理论与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其基本要点与马恩的社会发展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马恩的“生产力发展决定论”和“中轴线”理论,是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的理论来源
马克思对社会科学的最大贡献是创立了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奠定了社会发展的理论基础。马恩从研究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入手,通过对人类社会实践的考察,确认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引发者和内在的动因,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最终决定作用,比如,他们提出的“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等论断,都是社会发展理论的重要思想观点。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恩格斯提出的“中轴线”理论,充分体现了社会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他指出:“我们所研究的领域越是远离经济,越是接近于纯粹抽象的意识形态,我们就越是发现它在自己的发展中表现为偶然现象,它的曲线就越是曲折。如果您划出曲线的中轴线,您就会发现,所考察的时期越长,所考察的范围越广,这个轴线就越同经济发展的轴线接近于平行。”恩格斯所说的“中轴线”也就是生产力。这说明社会发展的现象无论多么繁乱复杂,都是围绕“中轴线”进行的。
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义”,把经济发展作为一切发展的前提等思想理念,都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根本动力的观点。
●马恩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的理论来源
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 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是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作为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 是在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逐步接近和逐步实现的。他把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恩格斯高度重视这一段精辟论述。1894年,有人希望恩格斯用最简短的字句来表达未来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恩格斯经过认真思考后提出以《共产党宣言》中这一精辟论述作为回答,并说,除了《共产党宣言》中的这句话,“我再也找不出更合适的了。”这说明,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与一切个人的自由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系统的阐述,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重要升华。从发展目标上,这与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马恩的“综合动力”、“历史合力”理论,是科学发展观中“全面协调”、“统筹兼顾”思想的理论来源
马恩在强调社会生产力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的同时,又指出上层建筑诸因素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的前提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政治的前提和条件、历史文化传统等也起着一定的作用,尽管不是决定性的作用。比如,马克思指出:“……所有人的关系和职能,不管它们以什么方式和在什么地方表现出来,都会影响物质生产,并对物质生产发生或多或少是决定的作用。”恩格斯反复强调社会系统中诸因素的相互依存,特别阐述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他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提出:“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恩格斯提出著名的“历史合力”理论是这一思想生动形象的表述。恩格斯提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通过“历史合力”的方式实现的,“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产生出来,而其中的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作用的力量的产物。”
马恩的社会发展理论,所关注的是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综合而协调地发展。他们的社会发展动力论是一种以经济因素为始因的“综合动力”论。而科学发展观中“全面协调”与“统筹兼顾”的思想,正是对马恩的“综合动力论”和“历史合力论”的继承、创新和发展。
●马恩关于“人是自然存在物”和“人类不能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理论,是科学发展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思想的理论来源
马恩认为,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不仅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是以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为前提条件, 而且人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也以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为前提条件。人本身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本身。例如,马克思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站在稳固平衡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他强调,人要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如果违背了这一规律必然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马恩设想未来社会是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得到解决,更加自觉合理地实现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真正建立起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和谐关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总要求,这个总要求与马恩提出的“人是自然存在物”、“人类不能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的思想,也是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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