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路由器:明清时期广州回族社区及其伊斯兰文化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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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强 世界宗教研究,2004.02 [关键词] 广州穆斯林  回族穆斯林族群社区       摘要:明清时期是广州回族社区的建立和稳定阶段,社区的建立者以军人为主,夹杂商人、传教士、游学者等,他们在宗教生活方面受到一定的优待,在建立社区的过程中,与国家权力形成比较顺畅的互动,奠定了日后广州回族社区的基础。随着外来人口尤其是中外传教士或游学阿訇满拉的进入,广州的伊斯兰文化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迁,在逊尼派教义学占主导地位的基础上,带有一定的苏菲派倾向和什叶派特征。 

 

        关键词:回族社区  广州  军人  伊斯兰文化 

        考述广州回族的来源,由于元代以前资料缺乏,根据现存文本和家谱等资料,穆斯林先民的后裔去向大致为如下几方面:一是随着蒲寿庚家族迁往泉州等东部沿海城市;二是留居广东的南海等县;三是散落到广东附近的地方。他们的后裔很多都发生了较深的涵化,如南海县蒲氏后裔基本上与当地汉族同化,失去了民族特征。根据现有文本和田野调查发现,广州回族的来源和形成主要是在明清时代,其身份特征主要是来粤的将士,他们继唐宋番客留居广州所形成的蕃坊之后,扩大和重构了广州历史上的穆斯林社区,奠定了日后广州回族社区的雏形。他们的特殊的身份特征,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权力介入社区的建构过程,对上他们要服从明清王朝的军事和生活管理,以国家利益为重;社区内他们作为穆斯林的一分子建构社区,以延续信仰,保存文化符号,他们成功地扮演了作为国家利益维护者和信仰者的双重角色。
      除了军人以外,这一时期也有其他职业者的进入。明代实行海禁的原因比较复杂,而且时断时续,这一时期海上私人贸易仍未中断,明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起由京城差遣来粤的太监韦眷监管广东市舶司事,前后达十四年之久,他同“回回番商有较频繁的接触。他与撒马儿罕贡使的勾结合伙走私。接受撒马儿罕贡使的贿赂、侵克天方回回海商阿力的巨万财物诸事”,(注:王川:《市舶太监与南海贸易——明代广东市舶太监研究》,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2001年3月第1版,第91页。)反映了明代同伊斯兰世界仍有零星接触,从而可以断定这时仍有少量外来穆斯林流动人口的活动。
      较之唐宋时期政府设置市舶司以招徕远人,以致广州番商云集的状况,明朝管理海外贸易已大为不同。明王朝的闭关政策基本上禁绝了回族先民同海外的联系,中阿关系从此一蹶不振。同时,1258年蒙古铁骑灭亡阿巴斯王朝之后,整个阿拉伯世界四分五裂,战乱纷扰。其后突厥势力兴起,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对外交往主要是欧洲大陆各封建王国。葡萄牙、西班牙等早期欧洲殖民国家的兴起,取代了阿拉伯人在海上的势力,从明代中叶起就开始了与中原文化的接触。明末耶稣会士莅临东土传播基督教,欧洲人成为中国封建王朝新的贸易伙伴和交往对象。远离了与文化发源地的联系,中国的伊斯兰文化载体日渐处于本土化的过程中,文化的涵化导致文化载体身份特征的改变,原来一度是异文化的伊斯兰教,由于失去同文化传播地的接触,在汉文化的浸染下出现文化整合。元代大量来华的多元穆斯林族群与先民中留居中原的番客世家在两种文化的整合中寻求新的认同标准,接受和认同汉文化成为明代回族形成的族群边界,形成了以两种文化为标志的新的族群符号。
      本文旨在系统梳理历史资料,同时结合田野考察,对明清时期广州回族社区的基本情况做一研究,了解当时社区成员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为建立社区而付出的努力,说明社区形成对延续广州伊斯兰文化的重要意义。
      一、明清时期回回人来粤原因及其身份特征
      明代来粤的回回人主要是将士。回回在明初就建有军功,深得朱元璋的信任,为此他撰有“御制百字赞”颂扬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明代开国功臣中多有回回人,著名者如胡大海、蓝玉、冯胜、常玉春、沐英等人。“十回保朱”的故事成为日后回回人共同的历史记忆。明建都南京后仍有回回将士进行守备。
      明代入附回回人通常被安置到全国各个地方屯田,实行编民居住,或者在军队卫所中服役,此事在《明实录》中有零星的记载。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六月,“徙甘州、凉州寄居回回于江南各卫,凡四百三十六户,一千七百四十九口”(注:《明实录》英宗实录卷18,第7页。)。
      景泰年间(1450-1456)“海宁侯董兴征广东贼黄萧养,事平,奏留达官于广城安插。”(注:(明)黄佐修,嘉靖本《广东通志》,卷34,〈政事志?达舍〉。香港大东图书公司印行,1977年9月第1版(下同)。)
      英宗天顺元年(1457)七月丁丑,兵部奏报自正统七年至景泰七年(1442-1456)安置在云南、广东等处的达官达军数目达一千八百人。(注:《明实录》英宗实录卷280,第12页。)
      从以上史料看来,明成化年间之前来粤的回回主要是政府有组织迁徙的人口,也有部分被安置的部队将士,人数比较少,规模不大,安置范围不集中,具体在广州安置的人数及地区难以考证。
      回回人来粤主要是在明宪宗成化年间。有明一代,两广瑶族因各种原因经常发生起义,危及地方政府,明王朝屡派部队镇压都没有结果。广州府为平定起义,不得不向政府请求调军援助。
      据《明实录》记载,成化元年春正月,“左参政韩雍迁都察院左佥都御史赞理军务,往征两广蛮贼……时副总兵范信亦会巡三司等官奏称,贼党众强,又多乘马,我军单弱,反止步队,猝于平地遇贼,步不足以当骑,自来官军取胜全籍达军骑射,乞调达军委都指挥廉忠统领,仍乞照广西事例选卫所旗军有丁力者,优免余丁三名,令自备鞍马,协同达军征讨事下。……会迁臣推举文武大臣各一员,假以总制便宜之权,及达军中可将者一人选领达军……总兵官浙江左参政韩雍素有才识,可提督两广军务,前军右都督和勇可统两京达军从征。上从之故有是命。”(注:《明实录》宪宗实录卷13,第3-4页。)
      成化元年二月,“命南京抚夷都指挥廉忠统领达兵协同都督和勇征两广蛮贼。”(注:《明实录》宪宗实录卷14,第7页。)
      看来成化元年请求抽调的主要是达军骑兵,这一部分人由达军首领单独领导,在行军中主要用来对付步兵,统一听从提督韩雍的调遣。
      关于调遣兵力一事,嘉靖本《广东通志》说得更为详细。
      “朝成化初,巡抚韩襄不毅公征剿广西诸蛮洞断藤峡八寨及广东高、雷等处流贼,奏调达官达军千余名,专命都督佥事一员领之。两广徭zhǒng@①出入山林,利用镖枪牌刀,诸短兵不能当骑射,故达军所向辄取胜,贼畏之,乃奏留,调发月给瘭饩,下程紫兰,予冬夏衣帽,子孙亦许承袭。”(注:(明)戴jǐng@④、张岳等纂修,(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34,达舍,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38本,第571-572页。)
      调遣达军官兵总数1000余人来粤,在运兵的过程中大到了统治者预期目的,得到广州府的赏识,因而上奏将部队留守驻防,(注:黄佐修,嘉靖本《广东通志》卷34,〈政事志〉达舍条载“成化元年,韩雍奏留南京达官都指挥阿里、哈答等四百余员名,存留广城安插居住。”)这一决策拉开了回回人来粤的序幕,也成为日后广州本土回族的主要族源之一。
      以后每遇祸乱,广东、广西不能及时应付的情况下,都会抽调达军骑兵前去配合,成化四年三月,广西发生贼寇扰乱地方,官军调用不足,都督同知焉良上奏抽调达军,“乞于臣原管营内量选达军一千,委都指挥三、四员管领,给与盔甲、军器、马匹、赏赐等项”,随他一同前去镇压,由于骑兵作战灵活机动,便于调度,所以“上许之,命于本营内选带汉达军三百人,各赏银一两,事平之日即令遣还。”(注:《明实录》宪宗实录卷52,第4页。)
      成化年间以后,基本上再没有大规模调用达兵,来粤回回人在作战结束后大多被就地安插,其中有士兵、使臣等。
      孝宗弘治元年(1488)九月,陕西凤翔府扶风等县回回数千聚众起义,后被镇压,“男子俱发两广充军”。(注:《明实录》孝宗实录卷18,第5-6页。)
      嘉靖二十八年(1549)八月,广东崖州黎族那燕聚众起事,明廷从两广调集汉达土舍兵九千人前往镇压。(注:《明实录》世宗实录卷351,第5页。)由于这一次调集的军队是汉达混杂,而且从广州府出兵,足见当时在两广屯驻的回回将士人数比较可观。
      对于达军和四营情况,刊行于民国37年(1948)的《广州城防志》考证,“《粤小记》、《续南海百咏》所载,则达兵即回兵也。阮志云不知废自何时,余谓必本朝定鼎、三忠殉节后,回营始散,或分隶各旗耳。”(注:黄佛颐编纂,仇江、郑力民、迟以武点注,《广州城坊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版。第92-93页。)应该说这一推断是正确的。
      明代由于商业禁绝,两广局势混乱,来粤回回中除了将士之外很少有其它身份的人,军人作为统治阶层,代表着国家的权利,因而他们的留守为广州伊斯兰教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空间。
      清兵进攻广州时,遭到驻守广州将士的顽强抵抗,尤其是回族将士在教门三忠的带领下奋起保卫城池。平定广州以后,清军遣散了明代驻守的回回各营,在怀圣寺周围等地驻扎了军队,致使明代广州回族形成的社区暂时被打乱。不过根据现存广州回族家谱,清朝时期也有许多回族随八旗兵来广州。光绪九年(1883)修订的广州杨公馆杨氏族谱称,“我始祖荩臣公从世祖章皇帝人关定鼎,旋奉调驻防粤东,遂隶旗籍,于今二百余年矣。”同治十年(1871)所修广州保庆善堂族谱称,“皇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奉调,由京旗分驻广州省城镶黄旗汉军。”民国二年(1912)纂修的广州马氏家谱(马正谊堂)序一言:“我始祖攀凤公为沈阳人,自前清定鼎之初,籍隶京师。康熙二十年,奉调驻防广州,遂隶旗籍。”(注:马建钊主编《中国南方回族谱牒选编》,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分别见本书第5、26、10页。)同时还有少量传教士、阿訇、旅行者、逃难者、商人等来广州。其中著名的有传教士如光绪十二年来广州的尔卜道拉喜;旅行者如土耳其罕志马罕默德;阿訇如甘肃河州牙由村人马孝贤等;逃难者如萨氏南胜里房始祖;商人如浙江金华傅云峰,定居广州后重修了濠畔寺、南胜寺、怀圣寺和肇庆清真寺等。(注:以上资料分别见中元秀等编,《广州伊斯兰古籍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年10月第1版,第117、75、120页;马建钊主编,《中国南方回族谱牒选编》,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16、12页。)
      二、明清时期来粤回回人的留居及其分布
      回回将士来粤后,基本上都留守在广州。仅成化初安置的来粤回回达军千余人中,其中大小官员头目8种凡285名。具体如下:
      都指挥佥事一员、都指挥使九员、指挥同知七员、署指挥同知一员、指挥佥事九员、正千户九员、署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九员、百户一十三员、试百户九员、所镇抚六员、试所镇抚二员、总旗一十四员、小旗二十名、达目一十五名、达目一百六十名(注:(明)戴jǐng@④、张岳等《广东通志初稿》,卷34,达舍,第572页。)
      为了便于管理,照顾他们的生活,明王朝很优待这一部分人,设立了大东营、小东营、西营、竹筒营四个卫所专门进行安置。
      “小东营,在内城司后街。明季四卫回兵行营也。成化四年,排徭不靖,都御史韩雍奏调南京回兵来粤协剿,凯撤后加其头目羽士夫、马黑麻等锦衣卫指挥使职衔留戍广州,建四回营以处之,pí@②珠谓四营,仅存小东一营,其他三处无从考矣。”本书又按“成化四年,省垣设四卫以处回众,曰大东营、小东营、西营、竹筒营。朝市虽更,然以里名遗址考之,可得其概也。大东营当是今芳草街东三巷一带,内有蟠龙庵,为正白旗李姓香火院,即当日礼拜堂也。小东营在司后街,今尚存清真寺,其为小东无可置疑。西营在广孝街内,尚名西营巷。有武庙一区,即当日回目衙署。竹筒营在大北门水关桥前,其地俗称回子营,或做鬼子营。鬼、回一声之转耳。有最胜、总胜两尼庵,亦当日回目公所。”(注:(清)樊封《南海百咏续编》,光绪十九年(1893)学海堂刊刻本,卷一,19-20页。)
      如果按照当时达军总数为1000人计算,每营有250人,除了平时的操练以外,他们还建立了清真寺,现存的小东营清真寺规模不大,尚没有对外开放,但按当时的人口估计,现今规模足够250人构成的社区宗教活动。至于其它三营是否建立了清真寺,前人没有记载,但根据推测虽然没有独立的清真寺建筑,但肯定有比较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既然小东营建立了清真寺,说明明政府对于建立寺院一事并不禁止。根据《广东通志初稿》所载“怀圣寺在府城内,唐时番夷所创,内建番塔,轮qūn@③直上,凡十六丈五尺,成化四年都御史韩雍重建,以所晋达官指挥阿都剌等十七家居之。”(注:(明)戴jǐng@④、张岳等《广东通志初稿》,卷36,仙释·寺观,第599页。)从都御史韩雍亲自主持重修怀圣寺一事,可以肯定明政府对于建寺一事比较支持,可以满足将士们的宗教生活,使他们无生活忧虑,安于驻防,更好地为朝廷效忠。《南海百咏续编》所言“回目公所”和“回目衙署”,很有可能就是当时回回将士聚众议事的场所,也是举行宗教活动的地方,这样就解决了他们平时不用去距离较远的怀圣寺、小东营寺,可以在自己的行营中成立“哲玛提”,(注:阿拉伯语Jama'ah,意为“集体”、“群体”。中国穆斯林用来指具有共同文化认同的人们共同体。)避免了因宗教生活流动而脱离军队,这样也便于部队的管理。
      清兵进入广州以后,屯军于城内,将办事机构一律迁至它处,驻粤八旗基本上都在内城繁华地段,许多回回人无处居住,时任总督李衰泰“择南门临濠一带给回众居住”(注:(清)樊封《南海百咏续编》,光绪十九年(1893)学海堂刊刻本,卷二,18页。),使回民在现今濠畔街和大南路一带不断集中,随着人数的增加,外来穆斯林的加入,清代浙江金华商人傅云峰来粤后,捐资重建了濠畔寺和南胜寺,使当时广州的清真寺达到四座。可以说明代是广州回族社区形成的初创期,有了比较固定的地缘、人口和社区文化活动场所;而清代正式奠定了广州穆斯林社区的大致轮廓,四座清真寺作为维系广州伊斯兰文化血脉的象征符号,一直延续到今天。
      三、明廷对达军的其它相关政策
      除了在宗教上对回回军实行优待政策外,明廷在生活方面对他们也多有照顾。在征瑶过程中就对达军将士实行了特殊政策,“赐从征两广京营官军银人二两,达官达军人三两。”(注:《明实录》宪宗实录卷14,第6页。)
      达军留守驻防后,四营建立了营房,刚开始规定达军营房每三年要修整一次,“每遇三年一小修,五年一花修,十年一大修”,(注:(明)戴jǐng@④、张岳等《广东通志初稿》,卷34,达舍,第572页;(明)黄佐修《广东通志》,卷34,〈政事志·达舍〉,“各达修房则例”条。)由朝廷专门划拨银两,后来朝廷觉得过于浪费,要支付银两几百,三年小修没有必要,因而予以取缔。达军的生活经费也由广州府报请南京布政司直接划拨,名目非常多,从穿衣吃饭到养马、制造军器等事无巨细都上报以获得经费开支。各项实物用品专门由各驿站传递,后来改由地方政府直接支取,避免了转由布政司划拨的浪费和麻烦。(注:(明)戴jǐng@④、张岳等《广东通志初稿》,卷34,达舍,第572页。)
      两广局势稳定之后,朝廷计议调遣他们的家室来粤常驻,由海路坐船南下,发给生活费用。允许他们在城内营房周围加盖房舍,由布政司拨给建房补贴,给每个家庭供给柴炭,每月发银四钱作为生活费用,年计四两八钱,还有冬夏绢布,牛皮靴袜等日用品。对于阵亡的将士发放安葬费用达10两银子,允许其家属领取生活补助,“千百户之妻支银四钱,达舍旗目之妻支银二钱。其病故等项仍念其平日冲锋破敌,重义轻生,给予祭葬银七两。”(注:(明)黄佐修,嘉靖本《广东通志》,卷34,〈政事志·达舍〉。)
      四、明清时期广州回族的宗教生活和伊斯兰文化变迁
      1、礼拜和诵经仪式中的苏菲派倾向
      虽然清军进入广州时受到“教门三忠”的顽强抵抗,后来清政府也进行了“屠城”的行动,但由于当时部队中也有回族将士,因而即便是明代来粤的回族人受到一定程度屠杀和排挤,但怀圣寺里的宗教活动没有停止过。“本朝定鼎,城为藩兵所驻三十余年,而寺之礼拜,未尝或辍。”(注:黄佛颐编纂,仇江、郑力民、迟以武点注,《广州城坊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版,第339页。)
      对于当时宗教仪式的记载,许多资料都付之阙如,《南海百咏续编》载“拜殿之式,有类穹庐,当中悬素帛,绘一剑形,谓是贵圣喜容。回民七日膜拜一次,男女环跪,奉诵师号。盖回纥旧俗也。”(注:(清)樊封《南海百咏续编》,光绪十九年(1893)学海堂刊刻本,卷二,怀圣寺条,第18页;另参阅康熙三十七年“重建怀圣塔寺之记碑”碑文。)当时的回回人疏于记载和收录资料,而外部人对伊斯兰教不了解,仅凭臆测作为推断,但这一条资料仍然十分珍贵。说明当时清真寺的建筑是圆顶的,大殿中间有一幅绘制了宝剑的白布,应该是第四任哈里发阿里的宝剑。传说阿里有一把宝剑,阿拉伯语为“祖勒飞卡尔”,原是使者穆罕默德从大天使哲布勒伊来手中所得,转送给阿里,阿里以之屡立战功,像雄狮一样勇猛,因而在阿拉伯历史上被誉为“安拉的雄狮”,“阿里剑”成为什叶派纪念阿里的象征。阿里本人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女婿,也是后来什叶派尊奉的创始人,他的儿子哈桑和侯赛因由于“卡尔巴拉”事件也被奉为什叶派的伊玛目。既然寺中有剑形,说明当时广州地区也受到带有什叶派特征教义学的影响。所谓“贵圣喜容”,并不是先知穆罕默德好斗尚武,因而才喜欢宝剑,这样理解往往会造成对伊斯兰教的误读,认为伊斯兰教“好战”。悬挂宝剑的形状只是表明当时清真寺里的掌教及管理者受到什叶派的影响,绘制剑形表示对阿里的怀念。从当时人们注重纪念圣女法土曼(阿里的妻子),广州回族语言中演习了许多波斯语词汇等方面来看,可以推断出当时有什叶派的影响。至于七天礼主麻的仪式中,有“男女环跪”的礼仪,应该是男女分开,组成“达伊尔”(注:阿拉伯语,“圈子”,指围成一圈。)念诵《古兰经》和赞圣词,这一点更加表明了苏菲派的功修特征。考证当时明代中期胡登洲创办经堂教育所用经典中多有苏菲典籍,而明末清初汉文译著活动时,王岱舆、刘智、金天柱、张中、马复初等人的作品中参杂苏菲派思想和内容,当时广州回回人主要来自回族比较集中的南京,他们的宗教仪式肯定也会受到苏菲思想的影响,这一点本不足为奇。
      2、游坟和大人忌活动的开展
      我国穆斯林遵从大伊玛目艾布·哈尼发的教法,同时受到汉文化敬宗法祖观念的影响,对于纪念先人,游坟扫墓一事尤为重视。按照教义学的解释,游坟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活人,搭救死者。伊斯兰教认为每年遇死者忌日,通过游坟让健在之人想到每个人都有一死,人的归宿就是一座土坟,而灵魂将来要受真主的清算,所以应该在今世多行善事,纪念安拉的大能,在现世中求来世,为来世谋福利。同时可以采取到坟地恭诵《古兰经》、念赞圣词、做“杜瓦”(注:阿拉伯语,意为“祈祷”。)的方式祈求安拉饶恕亡人的罪业,给亡人以天堂的回赐。
      清代广州回族已经开始了有组织的游坟活动。《羊城古钞》“回回坟”中有一条按语,“元至正间,留撒都剌十七家居粤看寺及坟。明季,命回教世袭指挥驻广州,因是兵民日盛。各姓每年必诣响坟瞻拜、诵经,至今相沿不替。而西域诸国服其化,每航海万里来粤,以得诣坟瞻拜为荣,虽极尊贵者,至此亦匍匐膜拜于户外,极其诚敬焉。”(注:(清)仇巨川辑,陈宪猷校注,《羊城古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0页。)本书成书于清代嘉庆十一年(1806),响坟是指现今越秀公园对面的先贤古墓,据传那里埋葬着第一任来华的伊斯兰教传教士艾布·宛葛斯,中外穆斯林都非常重视这位贤哲的事迹,平时来古墓诵经或做“杜瓦”都是个人的举意和功修,后来逐渐演变为一种集体的行为。“各姓”应该是各个家族的人集中起来,除了纪念先贤外还纪念自己的祖先。说明那时候广州回族大姓人家已经开始了大人忌活动,而正式成为集体性的宗教活动,应该是在光绪年间。
      3、修茸教门三忠墓和先贤古墓
      明末在阻止清军入城战争中,有三位回族将领全力抗击,至死不降,最后为保卫城池而丧生。为了纪念他们在抗清战争中的事迹,广州平定以后,后人为他们修茸了墓庐,清初著名的文学家和学者屈大均访得羽凤麒子辈,撰写了羽凤麒墓碑,赞誉他“能与城存亡,以死报国,皎然不欺其志,岂非忠烈伟丈夫哉!嗟乎,公之身,世禄之身也,家亦世禄之家也。公不爱其身,遂亦不爱其家,视一家之人如一城,视一城之人如一家,死则俱死,无使一家之人,一官二舍,有负于一城之人,是又公之仁而且义也。”(注:欧初、王贵忱主编《屈大均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一册,134-135页,翁山文外,卷六·碑。)后来樊封也曾提及其事迹,并且认为先贤古墓的得名也实出自他们的英勇事迹。“三人者本南京回民,成化时征排瑶有功,奏留广州,置四卫以安插之,加指挥世职有差。凤麒字冲汉,祖羽士夫。马成祖之祖名黑麻,皆指挥使,永历时三人以拥戴加都督同知衔,庚寅大城被围,凤麒据守南门,昼夜罔懈,及大城不守,杜永和、张月等将南遁,有邀凤麒走者,痛斥之,闭家人百口于一堂,禁勿出,遂戎服自缢于城楼。之浮及成祖亦殉,家口悉被俘,有都司崔应龙,守备郭瑶者观三君之义烈,亦不降,自刎死,回人用其旧俗蒲葬乎此,缭以重垣,筑成圆垅,题粤先贤古墓,虽不止一骸之葬,而称贤称忠,实因三人也。”(注:(清)樊封,《南海百咏续编》,光绪十九年(1893)学海堂刊刻本,卷四,第2页。)
      根据现存先贤古墓碑刻,有清一带回族不断修葺古墓,整理乱坟。有据可查的就有3次,捐地、捐款、捐房产、献匾牌的人更多。大量清代墓碑、石刻、牌坊等更是展现这一时期伊斯兰文化的实物资料。
      4.清代广州回族开展的宗教慈善事业(注:以上根据广州市宗教志编纂委员会编《广州宗教志资料汇编》第三册,伊斯兰教,1995年版;中元秀等编,《广州伊斯兰古籍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年10月第1版;广东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广东省志·宗教志》伊斯兰教部分,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等资料,同时搜集和查阅了广州先贤古墓和各清真寺现存碑刻统计得出。)

     
      名称 建立年代 开创者 功能 备注
      以思呢老 康熙五十七 马宽、沙柱 购置房产出租
      人会 年(1718) 臣等27家 用以丧葬费用
      教善箱 光绪十一年 部分穆斯林 收房产租金济
      (1885) 贫、殡殓
      平安处 光绪十四年 危重病人暂住、 在怀圣寺看月楼
      (1888) 为亡人治丧
      清真别舍 光绪十四年 黄廷彪、保 收留贫困和外 在先贤古墓
      (1888) 得刚 来人员栖身
      孀妇房 明末清初 傅云峰 安置孀寡人员 民国改为“寡妇房”,广
      居住 州沦陷后改为“安老所”
      长寿会 同治年间 羽国清等 光绪末年停办

     
      5.为宗教发展捐献房产、购置产业、捐款等(注:以上根据广州市宗教志编纂委员会编《广州宗教志资料汇编》第三册,伊斯兰教,1995年版;中元秀等编,《广州伊斯兰古籍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年10月第1版;广东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广东省志·宗教志》伊斯兰教部分,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等资料,同时搜集和查阅了广州先贤古墓和各清真寺现存碑刻统计得出。)

     
      名称 时间 捐助对象 目的 地址
      以思呢老人会 乾隆二十六年 怀圣寺、濠畔寺 收租赞助丧葬 壕畔街清真寺对门
      置买铺屋碑 费用 铺面
      濠畔街尾铺屋 乾隆三十五年 怀圣、濠畔、南 经堂开学、师长 濠畔街尾铺
      送归老城新城 胜、东营寺 薪水、贵圣忌辰
      四寺经堂碑
      四清真寺公设 乾隆三十九年 怀圣、濠畔,南 穷人丧葬、外来 南胜里中约屋共3
      碑记 胜、东营寺 游学人员 间、响坟铺屋1间
      佛山江南众客 乾隆四十八年 怀圣、濠畔、南 修寺或添补它用 佛山江南籍穆斯
      捐屋碑 胜、东营寺及海 林回迁广州,出
      南三鸦村寺 售清真寺房产
      敬送光塔寺学 道光二十一年 怀圣寺 圣记 文明门内长塘街
      堂民房碑
      三十七人捐资 道光二十八年 怀圣寺 “格德热夜” 光塔街铺屋
      怀圣寺碑 费用
      置买小东营清 咸丰四年 小东营寺 添补寺用、师长 湛家园徐丁氏房
      真寺堂屋碑记 养廉 屋2间
      刘继才捐资办 咸丰五年 怀圣寺 经学费用 城内崔府街口
      学碑
      敬送光塔寺学 同治二年 怀圣寺 经学费用 归德门内四牌楼、
      堂碑 光塔脚巷内
      羽大经之妻捐 约为嘉庆年间 四方清真寺公箱 大人忌、为自己 南胜里屋
      资碑 家人游坟费用
      出卖义田碑 康熙三十二年 先贤古墓 修葺宛葛斯墓及 先贤古墓附近土地
      游坟
      洪氏义地碑 康熙三十六年 回教义冢 用于穆斯林土葬 流花桥北大蛇山地一方
      众捐修葺荒茔 康熙四十四年 四方清真寺公箱 修葺荒坟、填塘 南胜里房屋
      填塘碑
      海外教胞捐屋 乾隆五十年 怀圣寺 大人忌费用 德胜里首约房屋
      碑
      前杨乡老所送 嘉庆二十年 四方清真寺 经学、圣记,及 濠畔街西约房屋
      四寺新改为铺 大人忌费用 一间
      碑
      东营寺购屋碑 道光三年 东营寺 寺内各项费用 湛家园房屋1间
      马朝宋敬送房 道光五年 四方清真寺 大人忌 归德门外南胜里
      产碑 中约屋一间
      撒卜氏敬送房 道光七年 四方清真寺公箱 撒氏忌日游坟费 南胜里东头清真寺
      产碑 用 红墙边城脚屋一间
      杨锡龙为先叔 道光八年 四方清真寺公箱 大人忌、杨叔忌 小北门内通龙巷口
      捐屋碑 日游坟费用 铺一所
      李应祥捐银购 道光九年 四方清真寺公箱 为贫穷穆斯林 小北门内湛家园屋
      屋碑 丧葬费用 一间
      脱马氏敬送房 道光十年 四方清真寺公箱 脱马氏忌日、赠 南胜里中约、花塔街
      产碑 为亡人挖坟之人 中约各一间
      马门沙氏捐屋 道光十一年 小东营寺 各项费用 小东营口屋一间
      碑
      羽马氏敬送房 道光二十年 四方清真寺、先 经学及其它费用 南胜里中约两间
      产碑 贤古墓
      金张氏捐屋碑 道光二十一年 怀圣寺 经学、家人忌日 南胜里中约一间
      金张氏捐屋碑 道光二十一年 先贤古墓 经学、穷丧、修 南胜里中约一间
      孤坟、张氏丈夫
      忌日
      金张氏捐屋碑 道光二十一年 小东营 经学、家人忌日 南胜里中约一间
      祥茂号分送各 同治三年 分送濠畔寺、光 为祥茂号、马大 依次为380、200、
      清真寺公德银 塔寺、小东营寺 和、明其忠等人 100、100两银
      碑 、先贤古墓 开经、游坟
      杨永春遗献捐 光绪十年 先贤古墓 大人忌、其家亡 存银50两、租金
      银碑 人忌日游坟修墓 年9两4钱
      白宝善献屋碑 光绪二十七年 四方清真寺公箱 斋月及家人忌日 南胜里屋一间
      开经游坟费用
      20位妇女捐屋 光绪二十九年 怀圣寺 圣女法都妈忌辰 陶家巷口屋一间
      碑 开经费用
      黄廷彪等捐资 光绪十四年 先贤古墓 收留贫困和外来 捐资在先贤古墓
      建别室碑 (1888) 人员栖身 建立
      永远断送房屋 嘉庆十三年 小东营寺 三位阿訇费用 文明门外屋两间
      东营清真寺碑

     
      6.经堂教育(注:以上根据广州市宗教志编纂委员会编《广州宗教志资料汇编》第三册,伊斯兰教,1995年版;中元秀等编,《广州伊斯兰古籍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年10月第1版;广东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广东省志·宗教志》伊斯兰教部分,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等资料,同时搜集和查阅了广州先贤古墓和各清真寺现存碑刻统计得出。)

     
      经堂地址 开办时间 名称 备注
      怀圣寺 乾隆年间
      怀圣寺 道光年间 经学堂
      濠畔寺 同治八九年间 回文大学
      南胜寺 光绪二十年(1894) 女经学
      南胜里麒麟里 光绪二十八年(1902) 女经学
      南胜里东约 男经堂
      小东营清真寺 光绪二十七年(1901) 义学堂,中间兼授 1948年停办

     
      7、清代广州伊斯兰教经堂教育与外地的互动
      这一时期外地时常有人阿訇来粤执教,著名的如云南籍马云亭阿訇(光绪二十七年来粤)及其母亲重洋朝真大师母(光绪七年来粤),甘肃河州的法明道阿訇(光绪十年来粤)。同时还有国外的“尔林”来粤游学,如麦加的尔卜道拉喜(光绪十二年来广州)、土耳其罕志马罕默德(乾隆十五年来广州)。
      五、明清广州回族社区构建的历史意义
      1、明清时代是广州回族历史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广州伊斯兰文化的宗教实体和仪式主要形成于这一阶段。除了怀圣寺之外,现存广州的三座清真寺都建立于这一时期,先贤古墓的扩展和修葺,以及现存的碑刻资料都说明明清时期广州伊斯兰教处于稳定发展时期。军人作为国家权力的代表,既维护统治者的政权,同时也成为国家权力渗入民间文化建设的直接力量,他们在修建清真寺,建立义学堂,为清真寺捐献房产,游坟,组织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参与,使宗教活动打上国家权力的招牌,无形中保护了广州伊斯兰文化的传承。
      然而在传统华夷之辨的观念之下,无论是明代请调达军征瑶,还是后来安置他们留守广州,都不乏“以夷制夷”的思想和浓厚的汉文化本位色彩,认为他们“异类殊服,其性骜悍,杂处内郡,其后丑类延蕃,惧或生变,善驾驭者当自有道焉已。”(注:(明)戴jǐng@④、张岳等《广东通志初稿》,卷34,达舍,第571-572页。)表现出一定的不信任和心理上的排拒。作为伊斯兰文化传承者,明清回族在国家权力所能提供的生存环境中尽力寻求维系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他们通过读书入仕和行武为兵的方式参与国家管理,学有所成或职位较高者成为国家上层和民间对话的桥梁,扮演者调解者和中间人的角色,使广州伊斯兰教免于人为重创而获得平稳发展,这也是广州伊斯兰教发展史上不同于西北的一大特征。
      2、从当时比较发达的经学,外地或外国来粤开学讲经的“尔林”,各个清真寺掌学的数量,海里凡的人数等来看,清代继明朝之后在教务方面又有了很多的发展。明代兴起于西北的经堂教育和江南以南京为中心的“汉文译著”活动在广州都有所影响。由于资料缺失,虽然没有发现经堂教育的文本,但从现存有些“归真”后埋葬于广州的外地“阿林”的传习背景来看,他们肯定带来了大量经堂教材。这一点也可以从上文分析的宗教仪式上看出来。
      3、正因为明清时期来粤的回族特殊的武人身份,他们在构建社区的时候缺乏文化建设,缺乏知识文人的参与和建构,因而社区只是由单一的宗教活动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人口构成,缺乏系统的社区文化。没有像南京一样形成复兴伊斯兰文化的金陵学派,经学和汉学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并对全国形成辐射和影响。
      回顾清代镇压西北、西南回民起义,危及民族的存亡,对全国回族的发展形成较大影响,而广州地处岭南,远离起义爆发中心地带,成为一些地区回族遭受兵燹以后逃难的保护区,广州回回人的军人身份特征无疑也对他们的生存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庇护。明清时期回族社区的形成,延续了岭南重镇上的伊斯兰文化,当日的社区成员成为今日广州回族可以追溯的先祖,奠定了广州伊斯兰教发展的基础,为清末至民国初期伊斯兰文化的复兴储备了人才,传承了广州伊斯兰文化的千年血脉。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禾加童
      @②原字木加卑
      @③原字口里加禾
      @④原字王加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