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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3:37:19

住房公积金

编辑本段定义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编辑本段性质特点

住房公积金有以下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有如下特点

     

住房

(1)普遍性,城镇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 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编辑本段管理方法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编辑本段主要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编辑本段缴纳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编辑本段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1]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编辑本段办理方法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4个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购买政策性房只需一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是成年人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通过以上5点就可以计算出你最高可以贷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编辑本段贷款类型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 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有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编辑本段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编辑本段提前还贷方式

  只要提前一个月向银行申请就行了。具体各地各银行规定或合同签的不一样,就可能稍有不同,比如有的银行提前还贷还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有的就不需要,你可以仔细看一下你跟银行签订的公积金贷款合同,上面对提前还贷有什么约定(一般人签合同时可能不太在意这条),有没有提前还贷需支付违约金这条,没有的话就不需要   提前还贷了,可能还需跟银行另行再签订还贷合同,可以选择缩短贷款时间或减少月供,一般缩短贷款时间较为节省一点

编辑本段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差异

贷款对象有所不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目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贷款额度有所不同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总房价的80%,而住房公积金贷款都规定了最高限额及限制比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时时调整。

贷款手续不同

  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接受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初审,初审合格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因此公积金贷款的手续较一般住房贷款的手续更为复杂。商业贷款在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银行经办机构或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办理。

贷款利率不同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由人民银行规定,区别于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

  部分地区主要以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方式,职工需要交纳担保服务费,部分地区则采用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方式,此外,还有有价证券质压、公积金帐户余额担保等方式。

编辑本段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办法

以西安为例:

  例如西安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除缴存、贷款等内容外,市民关注的焦点应属公积金支取方面的新规定。为此,记者昨日再次走访了西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心有关负责人就支取公积金进行了详细解答。

支取公积金手续得这么办: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集体提取的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审批表》和《西安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转移明细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一般房屋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针对部分市民对装修能否支取公积金的疑问,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可支取其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依据国家《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有关规定:大修住房是指需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大修住房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大修住房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由此可见,中修、小修、装修以及装饰等行为并不在大修范围,所以不能提取公积金。

买商品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如合同是配偶名字的,须提供结婚证;单位出具的职工本人已签字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相关新闻链接:

  什么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及职工按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公积金不能像储蓄一样随意支取。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和因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12.职工为农业户籍或非西安地区户籍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参考与西安晚报》

编辑本段最新政策

  公积金房贷加息0.2%     2011年4月7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50%上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00%上调至4.20%。   成都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昨起上调。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此次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由4.7%调至4.9%;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由4.2%调至4.45%。同时,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由2.85%调至3.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调整后,在基准利率情况下,以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利率上调后,购买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额为2617.78元,比加息前每月增加43.8元,比同等条件下的商业贷款每月节省495.43元;购买二套房,利率按照首套房利率的1.1倍执行,每月还款额为2726.76元,比加息前增加49.23元,比同等条件下商业贷款每月节省558.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