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门派跟宠:关于拓宽云南省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十大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5:09:17
关于拓宽云南省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十大建议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文化建设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各种新兴的文化服务、文化活动以不同的表现形态,走进了乡里村间,大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但也要看到,与城市文化建设相比,云南省农村文化建设仍处于相当薄弱的环节。一些地方愚昧迷信活动抬头,腐朽思想蔓延,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一些地方的农村的文化活动总量偏少,形式陈旧单一,手段落后,对群众缺乏吸引力;一些乡镇存在着文化站设施陈旧简陋、房屋年久失修、挪作他用,基层文化队伍建设也存在不合理因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笔者建议:

一、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建议各级政府能够从基层乡镇的实际出发,尽快出台一部操作性强的农村文化工作条例,规范农村文化建设的整个过程,将公共文化的运作费用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实现分类补助,制定人均文化活动经费和人均收入相结合等管理方法,以此来保证农村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实施“一村一文化中心”工程。在原有文化下乡、乡村图书馆等已有的农村文化工程基础上,进一步扩充适合农村地区适合的文化活动,将其融合在一个多功能的文化中心,确保每个行政村有村级文化中心,以此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全面提升村民的文化素质是建设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因此建立这样一个文化中心非常有必要。

三、实行专人管理,鼓励相关人士积极参与。各乡镇文化单位应通过公开招聘、考核等方式引进农村文化事业管理人才,并保证专人专职,同时,鼓励具有一技之长的老艺人,思想觉悟较高的党员、群众作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到乡镇文化设施管理中来。如此,不仅能够降低乡镇文化机构的运作成本,更有助于基层文化工作的蓬勃开展。

四、打造一批特色文化村。开展特色文化节庆活动文化事业发展上可以通过打造一批特色文化村,结合各个乡村的带有标示性的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符号、文化古迹等,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村,并以此来举行一些特色的文化节庆活动,增加这些村镇的知名度,并以文化带动经济、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

五、加快实现城乡文化资源一体化。在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要把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注重将城市文化资源逐步引向乡村,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的文化事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建立资源共享的合作体系。例如省、市、区县(市)、乡镇四级图书馆联网协作,建立资源共享的合作体系。可节约大量的资金,促进乡镇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提高服务能力,以形成城乡文化资源一体化的局面。

六、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农家书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做到每个农家书屋拥有一定数量的适合农民阅读的经济、科技、法律、卫生、文化类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并定期予以更新。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把农家书屋建设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管理科学、服务规范、内容丰富、农民满意。让农民朋友在农闲时间学习,用农业科技知识武装头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七、建立多项功能合一的农村文化活动中心。农村文化建设要因地制宜,降低运营成本。如同一活动室,既可作为文化活动室、图书馆(室),又可作为影视放映室等等,如此,既能节约费用,又可以聚拢人气。

八、建设农村网络信息服务站。由区县(市)政府牵头组建, 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采取无偿服务的方式,方便农民获取“三农”新闻、政策法规、供求信息、种植技术、养殖技术、专家咨询、劳动信息、医疗卫生、生活娱乐等涉农的信息,推动农村科技致富。

九、建设农村休闲小广场。加大乡村两级投入,开展农村休闲小广场建设。让农民既可以健身又可以娱乐。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如:广场内建设篮球场、健身器材园地、歌舞表演场地、卡拉OK等,通过开展活动让农民的休闲生活更丰富,更充实。让农民体会到党对农民的关心与爱护,对农民精神文化建设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十、成立新农村文化基金会。省政府要加快出台一系列政策,吸引社会各界合力建设农村文化设施。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还可以优化农村文化建设的运行机制。建议成立的新农村文化基金会,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并将所得捐赠充实到农村文化事业经费中,并结合社会文化建设需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