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战直播打不开:琼民源公司风险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0:33:30

琼民源公司案例

 

(一)造假退市第一家

     琼民源公司全称为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琼民源A(0508),1993年4月上市,1997年2月28日停牌。1999年7月,琼民源以“发起设立新公司、定向发行新股、等量置换流通股、新增发行配售新股”的重组方案,被置换成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重新上市流通,现证券简称ST中科(000931)。琼民源1996年因其优良的业绩预期成为当时中国股市最大的黑马,但除做假而维持一个上市公司的空壳之外,它实际上一无所有。从中国上市公司因造假而真正退市来说,琼民源是第一家。

(二)造假手段

中国证监会监查字[1998]31号查实,琼民源1996年年报虚构利润5.4亿元,通过进行关联方交易、编造无效的合作建房与权益转让合同,虚构收入5.66亿元,包括:(1)从香港冠联置业公司取得的合作建房款1.95亿元;(2)向北京开源机械设备公司转让北京民源大厦开发权益所获收入2.7亿元;(3)向北京开源机械设备公司转让北京民源大厦未来建成的商场经营权所获收入5 000万元;(4)从北京民源大厦取得的补偿费5 100万元。另外,虚增资本公积金6.57亿元,由对琼民源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增值产生,而这些评估项目均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不具备法律效力。在上述项目中用于对外投资的土地,至今尚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审计困难

琼民源利润形成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关联交易多,所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多。关联方在北京有6~7家,海南有7~8家,大多没有具体的办公地点、人员和具体业务,法人代表往往都是同一个人——马玉和。琼民源从1993年上市,到1997年初造假败露,4年4易会计师事务所,以至于每一家都只能为其服务1年,造成会计师资料获取有限,为准确判断公司经营状况设下了障碍。琼民源还在时间上难为会计师,如1996年年报审计,尽管总资产逾30亿元,业务遍及海南、北京等地,仍要求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1月22日就结束审计工作。

(四)审计失败

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1996年年度审计报告和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均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面对琼民源1996年年报中利润和资本公积大幅度的增加,两个事务所都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甚至在众多投资者对1996年年报提出疑问的情况下,还站出来声称“报表的真实性不容置疑”。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有异常变动的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并取得能够说明异常变动原因的可靠证据,或者认真检查资本公积增加的相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审核资产评估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估价方法是否合规,就不会出现上述后果。

(五)意义和影响

以琼民源案例为导火索,我国于1997年5月出台了第1号具体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掀开了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新篇章。我国政府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时机选择,与琼民源案例的爆发也有着密切关系。我国实施会计法及新刑法以来,涉案的马玉和等人成为第一批因会计工作上的故意或过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丑闻主角。因而,琼民源案例的处理在我国会计史上还有着另一层意义。 琼民院源如何利用会计政策作假?事件起因?怎么东窗事发?2008-10-29 18:54
 “琼民源”,全称海南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经是中国股市1996年最耀眼的“大黑马”之一,股价全年涨幅高达1059%。因被指控制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而受到查处,公司股票也从1997年3月1日起停牌。在经过一年多漫长而痛苦的等待和期盼之后,1998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琼民源”案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调查发现,“琼民源”1996年年报中所称5.71亿元利润中,有5.66亿元是虚构的,并巳虚增了6.57亿元资本公积金。鉴于“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等人制造虚假财务数据的行为涉嫌犯罪,中国证监会旋即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  1998年6月10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受审者即是“琼民源”董事长马玉和。从1996年初至1997年2月底,“琼民源”从股市“最大黑马”渐渐现形为“最大骗局”。11月12日,北京市中院做出判决:“琼民源”董事长马玉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此,中国股市有史以来最大的股市神话落下帷幕。  “琼民源”在1996年因虚假年报严重误导投资者,使股价在短时间内扶摇直上,大批股民高位套牢,构成中国证券史上最严重的一起证券欺诈案。因此对该公司的重组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上一次艰难的实验。  “琼民源”事件使10万余名“琼民源”股东成为股市一幕幕场景的无奈看客,他们当中,几乎所有的人都经历了期望、祈望、失望、无望的精神熬炼过程。作为创始人的马玉和是如何成为数万人噩梦的制造者?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平地升腾,“股市神话”  1996年初,深圳市场尚在熊途未尽的阴影中徘徊,成指一度被打到1000点之下,之后就开始了全面的反转行情,并以3倍涨幅列当年世界各股市升幅之首。由于香港回归临近,深市倍受投资者关爱。而且宏观经济转好,通货膨胀逐月回落,出台金融利好已成定局……  随着股市转暖,指数慢慢攀升,大量普通人开始涌入股市。深市不失时机地树起深发展的大旗,携大盘不断越过历史上的成交密集区。与此同时,一批多年被视做“垃圾”的股票也开始踏上“价值回归”之途。一天百分之几十,不过数日翻倍的股票比比皆是。人们需要赚大钱,市场需要大黑马。  正当人们一方面追捧绩优,一方面苦寻黑马之时,一只在众多垃圾股中埋没已久的股票,在被某些看不见却是强有力的手掌悉心把玩之后,突然闪出了光亮。这便是被市场人士称之为“创造1996年中国股市神话”的“琼民源”。  之所以被称为“神话”,完全在于一种简单直观的比价关系。“琼民源”在1996年4月以前深指处于低谷之时,其股价仅在2元左右。而市场转好进入牛市后,“琼民源”随着大盘一起“价值回归”,到6月份,股价已翻出一倍之多。由于熊市数年,市场中这类被“低估”的股票不在少数,涨出一两倍并不稀奇。然而,经过一个月的盘整,从7月1日开始,“琼民源”以4.45元起步,在近四个月的单边上涨中,其股价已然指向20元,翻了数倍。这时的“琼民源”俨然从一只无人光顾的垃圾股一跃而成为备受人们追捧的绩优股,甚至取代了深发展的龙头地位,成为启动深市走强、“低价股革命”的先导。至此,一个为人瞩目的“股市神话”被造就出来。市场炒作,“价值发现”  1996年上半年,在深发展“价值回归”的示范效应下,几乎每只股票都无一例外地从低谷走了出来。此后一段时期,市场炒作题材似乎一时进入了真空,市场急欲寻找一个同样能激发人气的新“龙头”。几乎与此同时,在主力策动下,市场又扯起了“价值发现”的大旗。任何一个可资利用的题材都可能被套上诱人的光环。  主力在处心积虑编织各种概念的同时,也在不遗余力地寻找着资质尚可的“黑马”。在“琼民源”被挖掘出来后,套在它身上的光环也就最多,最为光耀。诸如“扭亏概念股”、“首都概念股”、“农业概念股”、“房地产概念股”、“高科技概念股”、“政策倾斜概念股”、“高速成长概念股”,乃至令人费解的“关系概念股”等等。可以说,任何一种概念都无不显示“琼民源”所独具的“优势”和可能带来的“高额回报”。  “琼民源”在一连串惊人之举中,又添上了更为醒目的一笔。1997年1月22日,公司率先公布1996年年报。这份被冠以“闪亮登场”的年报中赫然列出:每股收益0.867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290.68倍;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转9.8股。年报一出,市场无不震撼,股价当即创出26.18元的新高。欢呼者有之,顿足者有之,恨无慧眼者更是将手心捏出了汗,也有一部分头脑清醒者表示不解:“琼民源”如此骄人的业绩,利润从哪儿来?三项重大违规问题  中国证监会在公布的“琼民源”案调查结果中共提出三项重大违规问题:虚报利润、虚增资本公积金、操纵市场。  ——关于虚报利润。公诉人认定,“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了5.66亿元的虚假收入,这些虚假收入均来自于北京民源大厦。民源大厦是“琼民源”与北京制药厂、香港冠联置业公司、京工房地产公司、北京富群新技术开发公司等四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中,北京制药厂提供地皮,香港冠联置业公司作为出资合作的一方,另一合作方富群公司则是“琼民源”的第二大股东。民源大厦项目现已停工。就是这个未完成的项目,在1996年末给“琼民源”带来疑点重重的共三笔总计5.66亿元收入。  ——关于虚增资本公积金。“琼民源”1996年年报宣称,其资本公积金增长6.57亿元,主要来自对部分土地的重新评估。公诉人认为,所谓6.57亿元资本公积金,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编造的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违反了有关法规,构成了严重虚假陈述行为。  ——关于操纵市场。据中国证监会调查,“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曾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于“琼民源”公布1996年中期报告“利好消息”之前,大量买进“琼民源”股票,1997年3月前大量抛售,获取暴利。重组过程  数据表明,“琼民源”调账后,总资产由原来的近26亿元变成了10亿元左右,净资产由原来的20多亿元变成了近8亿元。这表明,对“琼民源”进行任何方式“资产重组”的可能性已经为零。  案件审理结束后,“琼民源”开始进入了重组阶段:  一是股权转让。1998年11月20日,北京市政府批准将民源海南公司持有的“琼民源”38.92%国有法人股股权划拨给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住总”)。  二是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999年1月5日,“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在深圳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和德威资产评估公司对“琼民源”资产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及授权新一届董事会进行公司重组。  三是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立公司重组“发起设立、定向增发、等量换股、新增发行”方案。  四是“琼民源”终止上市,北京住总与其他法人股东共同对“琼民源”进行“二次创业”。本次公司重组换股工作完成后,由“琼民源”董事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琼民源”终止上市申请。“琼民源”终止上市后,在北京市政府和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进行“二次创业”。重组整体方案评价  “发起设立、定向增发、等量换股、新增发行”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创新,展示了一种全新的重组模式。本次重组保留了被重组公司的法律主体延续性,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存续,不发生变动,避免了当前普遍采用的资产置换方式中遇到的债务转移和再融资难题,为重组后拥有不良资产的企业继续发挥作用、切实改善经营提出了可行的发展思路和具体措施。换股方式方案兼顾了各方利益,解决了重组面临的难题。  第一,“琼民源”社会公众股东获得补偿。通过“等量换股”,将社会公众股东由可落实每股净资产仅为0.032元的“琼民源”换到1998年预计每股净资产2.21元的新设公司股票。考虑二级市场中关村定价,社会公众股得到了较好的补偿。  第二,北京住总获得如下益处。一是通过本次重组实现上市,投入优质资产,开辟融资渠道,实现控股上市公司中关村,实现集团通过资本运营取得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的。二是大幅提升企业知名度。三是为政府分忧,为社会稳定出力。作为本次公司重组主体,北京住总承担着巨大的风险,重组方案设计一直将保护和补偿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维持社会稳定放在首位,这为北京住总、中关村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对于中关村发展,既构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中关村硅谷”高新技术龙头概念,又由七大知名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为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构筑和高科技项目的引进埋下了双重伏笔。  但是,本次重组也暴露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些深层问题。企业虚假上市、虚假信息欺诈行为所形成的损失如何在上市公司、监管者、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市场参与者之间分摊?各方的责权利如何科学界定?等等。“琼民源”虽保留了法律主体地位,但是通过换股,“琼民源”股东成为中关村股东,获得了投资补偿。优胜劣汰是证券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与形式。不能真正退市,让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无疑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琼民源”一案终于落下帷幕,但其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远未结束,如何看待、思考和吸取“琼民源”的教训,是规范我国证券市场必须面对的课题。答案补充
编 后  市场上极少数人的违规(已被证监会等机构确认)、犯法(已受到检察院起诉)行为,已经使多数人付出了饱含血与泪的沉重代价。尽管监管机关已经而且还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做出种种努力,但“琼民源”的悲剧很难在一夜之间迅速终结。  马玉和被判刑三年,这是我国适用法律规定的最高量刑。长久以来,中国股市中一直有着上市公司虚报业绩或与某些庄家联手操纵股价的传言,市场中也一直有着将这一毒瘤挖去的强烈呼声,但始终雷声大雨点小。  “琼民源”重组面临着如下难题:一是流通盘巨大,对重组操作主体利润要求高;二是平均持股成本高,重组压力大;三是社会公众股东人数过多,保持社会稳定是首要目标;四是停牌时间长,重组具有紧迫性。  答案补充
另外,重组也暴露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些深层问题。企业虚假上市、虚假信息欺诈行为所形成的损失如何在上市公司、监管者、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市场参与者之间分摊,各方的责权利如何科学界定?等等。“琼民源”虽保留了法律主体地位,但是通过换股,“琼民源”股东成为中关村股东,获得了投资补偿。  虽然10万余投资者为此付了学费,但中国股票市场应有所获益,学费终于没有像以往那样白付。股市或许会记住这充满创伤的一页,而后更加规范地继续前行。  什么是会计法律中事件?09.04.01•近代会计史上最具里程碑的事件是?08.07.26 
 国经济时报2月27日报道:琼民源,1996年后四面出击演绎“并购神话”,业绩随之暴涨,其股价从1996年4月到1997年1月,飙升了16倍!1997年3月,在股东大会上董事会集体辞职。1998年4月29日,监管部门宣布琼民源1996年年报,违反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欺骗股东和社会公众,虚构利润5.7亿元、资本公积金6亿元,构成严重虚假陈述行为。民源公司和深圳有色因联手操纵市场、非法牟取暴利受到严厉处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也受罚,北京法院对琼民源原董事长马玉和及会计斑文昭判刑。从1997年2月琼民源被查处停牌,10.7万股民在焦急与等待中度过了漫漫两年。1998年12月4日,北京住总宣布入主琼民源;1999年1月5日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资产核查和公司重组;6月8日,股东大会通过了“发起设立、定向发行、等量置换、新增发行”重组方案。1999年7月12日,中关村上市,琼民源终止上市资格,37.58元的开盘价令人瞩目。一个月后,中关村1:1发行新股,虽因除权价的计算问题再起风波,但这起交织了太多悲欢的重组案,终于告一段落。(2)红光:欺骗上市1997年6月6日,红光实业股票正式上市。1997年8月20日,红光实业公布的中期每股收益0.073元,并称“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困难”。1998年1月8日,红光实业董事会公告称:公司彩管玻屏池炉、彩管玻锥池炉超期运行,导致玻壳生产能力下降,故公司对彩管玻壳池炉进行必要的停产大修及技术改造。换言之,红光实业此时已基本丧失主营业务生产能力,而此仅距募股不到7个月时间。1998年4月30日,红光实业披露每股亏损0·863元的1997年度年报,成为证券市场有史以来上市不到一年即告亏损的首例。公司申请特别处理,股价一落千丈。1998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对ST红光做出处罚决定,ST红光隐瞒亏损、虚报盈利15700万元,骗取上市资格;隐瞒不能维持正常生产严重问题;挪用募股资金炒股和填补亏损及涉嫌犯罪。至此ST红光事件全面曝光。1998年12月,上海股民姜某状告红光全体董事及其发行上市中介机构证券欺诈,被称为中国股市第一案。1999年12月30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ST红光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股票的行为提起诉讼。(3)成都联益:转让股份引狼入室1997年3月成都联益发行上市,上市第一年公司就进行了大比例的股权转让,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联益(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3421.6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0%),协议转让给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飞龙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随后公司推出转增股本方案,广东飞龙持股数变为5474.56万股。当时成都联益这一重组事件被喻为“中国西部乡镇企业第一股”,在市场引起了不小的反响。1999年11月1日,广东省拍卖事物公司刊登公告,成都联益5474.56万股法人股将被拍卖。本来可以成为中国通过拍卖收购一家上市公司的首例个案,但在“成都联益”第二大股东成都联益集团对第一大股东广东飞龙集团的诈骗指控要求下,拍卖事宜11月3日正式宣告中止。成都联益集团称广东飞龙所持成都联益40%法人股为诈骗所得,广东飞龙开了两张假存单,仅支付800万元,便轻易取得代价为6800万元的股权。在股权转让费尚未付清的情况下,广东飞龙于1998年8月将尚未付完转让费的3000万股成都联益法人股向广东某银行质押贷款3500万元,而来自广东飞龙的成都联益董事长曾汉林已去向不明,这正是涉嫌诈骗的关键之所在。(4)大庆联谊:腐败的上市公司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是1996年由大庆联谊石油化工总厂独家发起,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企业。该公司为了达到上市的目的,不择手段,进行了一系列弄虚作假活动,欺骗上市,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长薛永林等人,擅自决定将部分公司职工股票送给某些单位和个人,共送出94.15万股股票、1094万元溢价款。以薛永林为首的公司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利用职权趁外送股票和溢价款之机,大肆进行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庆联谊股票上市后,在价位公开、明知获利的情况下,有党政机关17名厅(局)级、44名县(处)级干部,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为自己或他人购买股票。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中国证监会,在黑龙江省委、省纪委及大庆市委的配合下,严肃查处了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涉案的39名党政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被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其中10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国证监会将依据有关证券法规对大庆联谊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作出严厉处罚。这是企业领导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欺骗上市,以股票的形式向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行贿送礼、并大肆贪污侵占,是中国证券市场有史以来牵涉面最广的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舟*飞*浪*扬 回答采纳率:37.7% 2008-10-28 19:38 国经济时报2月27日报道:琼民源,1996年后四面出击演绎“并购神话”,业绩随之暴涨,其股价从1996年4月到1997年1月,飙升了16倍!1997年3月,在股东大会上董事会集体辞职。1998年4月29日,监管部门宣布琼民源1996年年报,违反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欺骗股东和社会公众,虚构利润5.7亿元、资本公积金6亿元,构成严重虚假陈述行为。民源公司和深圳有色因联手操纵市场、非法牟取暴利受到严厉处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也受罚,北京法院对琼民源原董事长马玉和及会计斑文昭判刑。从1997年2月琼民源被查处停牌,10.7万股民在焦急与等待中度过了漫漫两年。1998年12月4日,北京住总宣布入主琼民源;1999年1月5日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资产核查和公司重组;6月8日,股东大会通过了“发起设立、定向发行、等量置换、新增发行”重组方案。1999年7月12日,中关村上市,琼民源终止上市资格,37.58元的开盘价令人瞩目。一个月后,中关村1:1发行新股,虽因除权价的计算问题再起风波,但这起交织了太多悲欢的重组案,终于告一段落。(2)红光:欺骗上市1997年6月6日,红光实业股票正式上市。1997年8月20日,红光实业公布的中期每股收益0.073元,并称“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困难”。1998年1月8日,红光实业董事会公告称:公司彩管玻屏池炉、彩管玻锥池炉超期运行,导致玻壳生产能力下降,故公司对彩管玻壳池炉进行必要的停产大修及技术改造。换言之,红光实业此时已基本丧失主营业务生产能力,而此仅距募股不到7个月时间。1998年4月30日,红光实业披露每股亏损0·863元的1997年度年报,成为证券市场有史以来上市不到一年即告亏损的首例。公司申请特别处理,股价一落千丈。1998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对ST红光做出处罚决定,ST红光隐瞒亏损、虚报盈利15700万元,骗取上市资格;隐瞒不能维持正常生产严重问题;挪用募股资金炒股和填补亏损及涉嫌犯罪。至此ST红光事件全面曝光。1998年12月,上海股民姜某状告红光全体董事及其发行上市中介机构证券欺诈,被称为中国股市第一案。1999年12月30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ST红光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股票的行为提起诉讼。(3)成都联益:转让股份引狼入室1997年3月成都联益发行上市,上市第一年公司就进行了大比例的股权转让,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联益(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3421.6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0%),协议转让给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飞龙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随后公司推出转增股本方案,广东飞龙持股数变为5474.56万股。当时成都联益这一重组事件被喻为“中国西部乡镇企业第一股”,在市场引起了不小的反响。1999年11月1日,广东省拍卖事物公司刊登公告,成都联益5474.56万股法人股将被拍卖。本来可以成为中国通过拍卖收购一家上市公司的首例个案,但在“成都联益”第二大股东成都联益集团对第一大股东广东飞龙集团的诈骗指控要求下,拍卖事宜11月3日正式宣告中止。成都联益集团称广东飞龙所持成都联益40%法人股为诈骗所得,广东飞龙开了两张假存单,仅支付800万元,便轻易取得代价为6800万元的股权。在股权转让费尚未付清的情况下,广东飞龙于1998年8月将尚未付完转让费的3000万股成都联益法人股向广东某银行质押贷款3500万元,而来自广东飞龙的成都联益董事长曾汉林已去向不明,这正是涉嫌诈骗的关键之所在。(4)大庆联谊:腐败的上市公司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是1996年由大庆联谊石油化工总厂独家发起,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企业。该公司为了达到上市的目的,不择手段,进行了一系列弄虚作假活动,欺骗上市,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长薛永林等人,擅自决定将部分公司职工股票送给某些单位和个人,共送出94.15万股股票、1094万元溢价款。以薛永林为首的公司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利用职权趁外送股票和溢价款之机,大肆进行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庆联谊股票上市后,在价位公开、明知获利的情况下,有党政机关17名厅(局)级、44名县(处)级干部,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为自己或他人购买股票。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中国证监会,在黑龙江省委、省纪委及大庆市委的配合下,严肃查处了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涉案的39名党政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被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其中10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国证监会将依据有关证券法规对大庆联谊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作出严厉处罚。这是企业领导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欺骗上市,以股票的形式向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行贿送礼、并大肆贪污侵占,是中国证券市场有史以来牵涉面最广的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琼民源(0508)如何变成了中关村(0931)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07-07-07
            琼民源是1996年大牛市中涨幅最大的明星股,但同时更是中国证券史上臭名昭著的问题股。1997年2月28日,管理层一纸“暂停交易”的公告使广大琼民源的股东们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在琼民源股票被停牌期间,有关部门对琼民源进行了调查。拨开层层迷雾,琼民源的股东们赫然发现,琼民源声称成功进军北京房地产,1996年利润比上一年度增加1000倍,以及将进军通信领域并在美国拥有一家上市公司的美好前景原来是一场骗局。经查实,琼民源实际虚构利润5.4亿元、虚增资本公积6.57亿元,这一切严重失实的数据背后是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在二级市场呼风唤雨牟取暴利。
            琼民源一停就是两年,其间在政府的主导下,公司的重组工作陆续展开。至1999年初,重组有了大进展。在当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管理人员全面入主琼民源董事会、监事会,备受关注的琼民源新一届领导班子就此产生。6月8日,由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联想集团控股公司、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四通集团公司等六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琼民源社会公众股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18742.347万股与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中关村股份18742.347万股按1:1比例等量置换。至6月28日,琼民源社会公众股已全部置换成中关村的股份。至此,琼民源退市,作为一个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经营,中关村则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股等待上市。
            对于琼民源事件的结果,业内人士见仁见智。许多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整体置换的重组方式为资本运作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模式,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而言也是很好的保护。但也有业内人士持不同观点,他们指出,既然已查明琼民源弄虚作假,就应根据公司法进行摘牌退市,以行政多于市场的手段进行干预并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明天恨别琼民源        1999年7月12日,10余万琼民源股东经过860多个日日夜夜
      漫长的等待与煎熬,将迎来一个激动人心的日子,他们所持有
      的18742.347万股流通股在不久前等量置换成“中关村科技”
      股后,终于可以上市交易了。中国证券史上最严重的欺诈案,
      也终于画上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句号        1993年4月30日,海南民源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3
      .25元的价格和500股的成交量在深交所开盘上市,成为当时在
      深圳上市的5家异地企业之一。短短十多分钟后竟无量跳升至2
      7.25元,牵动深综指飙升近16点。此后,已问世两年之久的深
      综指不得不修改了新股上市当天指数的计算方法,以避免类似
      情况再次发生。也许正是这种决非等闲之辈的亮相,已经预示
      了琼民源将于日后在证券市场掀起风浪。        从上市到1995年底,琼民源在时有时无的行情中默默无闻。
      就其业绩而言,1994年净资产收益率0.03%,1995年每股收益
      不足1厘,是只名副其实的垃圾股。而其股价,直到一轮蔚为壮
      观的牛市行情展开后的1996年4月1日,才不过2.08元(当日收
      盘价)。然而,就在当年那场你追我赶的“黑马竞赛”中,琼
      民源横空出世,演绎了一出令人恶心的“低价股”翻身闹革命
      的闹剧。所有股东都不会忘记琼民源那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
      并购故事。        ■骗局接二连三内幕扑朔迷离        1994年8月,琼民源在其1994年度中报中声称:公司拟开发
      建设北京国际城,此项目属北京总体规划,系国务院批准的五
      大中心之一,总投资29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还与北京华世
      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投资2.38亿元开发京门旅游城项目。表
      明琼民源将向北京房地产业开始全面进军。        1995年4月30日,琼民源公布1994年度报告,表示在全国投
      资热点北京继续加大投资力度,是年度每股收益不足一厘。19
      96年4月30日,琼民源1995年度报告显示,北京市计委继1993年
      9月批准琼民源开发建设的北京国际城建筑规划方案后,于199
      5年12月又批准北京国际城的“北京民源大厦”一期工程建设面
      积。        1996年6月,公司聘请深圳有色财务公司为其财务顾问,深
      圳有色收购海南证券公司持有的琼民源全部法人股而成为琼民
      源第四大股东。琼民源股价开始显山露水。琼民源法人股权变
      动,第二大股东易主为北京富群新技术开发公司。1996年8月2
      4日,在美丽的光环映照下,琼民源公布中期报告,宣布1996年
      上半年实现净利润9785.63万元,为上年同期的837倍,每股收
      益由上年同期0.00027元陡增至0.227元。公司解释是投资兴
      建的北京民源大厦进入收益期,以及在北京市政府鼎力支持下
      建设的京门商住区对琼民源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使公
      司经营成果大幅提高。        1996年8月,琼民源对媒体宣称:公司重心已移至北京,海
      南总部仅是留守部队,琼民源是海南最具实力最有发展前景的
      企业之一。此时的琼民源股价已成深沪大盘走势的风向标。        1996年9月19日,琼民源董事会公告: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主
      管领导批准,北京市科委批复同意,公司决定接管北京凯奇通
      讯总公司,将其作为民源公司的子公司进行经营运作。        ■疯狂一搏数万人入套多行不义必自毙        1997年1月22日,琼民源在深市300多家上市公司中率先公
      布其1996年度年报:每股收益0.867元,比上年增长962.33%,
      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上年同期的849倍和1291倍。实现利润
      5.7亿元,资本公积金增加6.5亿元。公司解释利润实现超常
      突破性增长的原因是,投资北京战略决策获得巨大成功。琼民
      源终于由垃圾股变成了人们追捧的绩优股,取代“深发展”成
      为深市走强的领头羊。股价从1996年4月的2元,涨至1997年1月
      的26.18元,加上10送3的题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升幅高达
      16倍!事后得知,这些并购事件服务于股票炒作套现和发行10
      亿元可转换债券目标。谎言终究掩盖不了真相。敏感的监管者
      和理智的投资者注意到了这匹脱缰的野马。《中国证券报》等
      媒体陆续刊载了对琼民源财务报表问题的争鸣。        1997年2月1日,应深交所要求,公司也不得不发布“补充
      公告”,但终难自圆其说。        1997年2月28日,二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下午3∶00,琼民
      源在海口的海甸岛上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因股东大会没能
      按时结束,琼民源董事会决定于3月3日下午3∶00继续召开股东
      大会,并申请在开会期间“琼民源A”停牌,待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后复牌。由于会议是在当日收市后召开,琼民源在开市时间
      仍进行交易,但股价却出现了巨幅震荡:早市,大笔抛单数度
      令股价跌停;午后,有关公司10送转9.8仍将付诸表决的消息
      令惊魂甫定的股民胆气顿生,面对依旧汹涌的卖压前仆后继,
      创下5636.2万股天量,成交金额13.25亿元,占当日深市总成
      交量的13.2%,并最终以23.49元收市。事后人们对中小散户
      是如何接住庄家、大户如此汹涌的抛盘,“先知先觉”的主力
      究竟是采用什么手段顺利出局逃生仍不甚了了,这一切都成了
      难解之谜。        3月1日,琼民源公司公告:股东大会延期举行,公司股票
      将于3月3日下午复牌。3月3日,琼民源股东大会如期召开,董
      事会集体提出辞职,大会未作出任何决议,公司股票也未如期
      复牌。        3月4日上午,琼民源股东大会继续召开。4日晚,琼民源将
      股东大会决议传给交易所,但由于董事会成员已集体辞职,董
      事及股东代表均无法联络,且决议也无任何人签署,股东大会
      决议一直没有刊登。        3月5日,媒体披露,琼民源年报涉嫌违反会计制度,有关
      部门着手对其进行调查。琼民源案由此开始了漫长的调查过程。        据统计,截止到1996年12月31日,琼民源公司的在册股东
      仅为4.94万人,但到1997年2月28日,股东人数已猛增到10.
      7万余,其中持股量在3000股以下的股东为9.8万人;换言之,
      在停牌前两个月的时间里,把琼民源由丑鸭捧成天鹅的实力大
      户,或曰琼民源的庄家,已陆续遁去,而根据琼民源神话年报
      业绩蜂拥入市的散户成为该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主体。        ■黑幕揭开罪恶昭彰        1998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关于琼民源听证会。4月
      29日,由国务院证券委、国家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
      监会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对琼民源公司的1996年年报涉嫌违
      规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调查之后,终于公布调查结果,琼民源
      案虚构巨额利润,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联手操纵市场,有关公
      司及责任人分别被处予警告、罚款和暂停业务资格等。琼民源
      1996年年报称5.71亿元利润中,有5.69亿元是虚构的,并且
      虚增6.57亿元资本公积金。管理层显然十分了解投资者的苦衷,
      因此在处理结果公布的同时,给了人们一颗定心丸,“有关主
      管部门本着对广大股民负责的精神,将采取积极措施,对琼民
      源进行彻底改组,将注入新的资产,为公司复牌和今后的长远
      发展创造条件。”        1998年6月10日,被称作我国证券史上最严重的一起证券欺
      诈案的琼民源事件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马玉和于19
      98年10月15日在其北京汇圆公寓被刑事拘留。与此同时,已离
      开琼民源公司的班文绍在海南被拘留。原北京民源大厦总经理
      柯少云也是从那时开始被关押的。        开庭结束后,马玉和竟声明: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股
      民利益。        1998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马
      玉和因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班
      文绍也以同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这是1997
      年10月实施新刑法后首次援用证券犯罪条款判处的个案。        ■住总接过烫手山芋        12月4日,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公司成为琼民源公
      司第一大股东。笼罩在琼民源股东头上的阴霾开始散开。据说,
      就在消息见报的当天晚上,一位手中持有数百万股琼民源股票
      的个人投资者,兴高采烈地邀请了诸多亲朋好友,到一家酒店
      去庆贺终于有了盼头。由于饮酒过多,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
      第二天惨然撒手人寰。        1999年1月5日,在捱过近两年不知所措的日子之后,琼民
      源的大小股东们终于等来了停牌后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
      会推举出了新一届的董事会并授权其进行资产核查和公司重组。
      这一决议,结束了琼民源群龙无首的局面,标志着它将重获新
      生。4月30日,传来琼民源即将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消息。
      令人兴奋的是,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正是众望所归的“公司重
      组”议案。        6月8日,145位股东冒雨来到深圳红叶娱乐广场,他们将在
      这里决定自己的命运。大会于上午9:00召开,首先由董事长郝
      有诗报告对琼民源资产财务核查的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及评
      估机构核查,截至1998年9月30日,琼民源拥有总资产9.82亿
      元、负债2.45亿元、净资产7.37亿元。即使扣除1996年底至
      1998年9月期间的经营消耗及其虚增的利润与资本公积,这个结
      果仍与其1996年报所披露的30.90亿元总资产、22.56亿元净
      资产有着天壤之别,甚至与1998年9月底总资产25.26亿元、负
      债4.84亿元和净资产20.45亿元的账面价值相比,也是相去甚
      远。更可悲的是,上述资产负债中真正被落实的资产仅17.3亿
      元,负债9289.45万元,净资产不过7975.51万元。仅靠资产
      重组,琼民源再生的可能几乎为零。        ■让10万劳苦股民解套        随后,新方案诞生。北京住总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市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实
      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联想集团股份公司、北京北大方正集团
      公司和四通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一家全新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月2日,北京市政府批
      准设立“中关村科技”。3日,公司举行成立揭牌仪式,北京市
      正副四位市长亲临现场,足见政府的支持。经过860多个日夜漫
      长的等待与煎熬,10完股民所持有的18742.347万股流通股不
      但已等量置换成全新的、有着高科技含量的“中关村科技”流
      通股,而且终于可以上市交易了。事情就此走上正轨:6月19日,
      中关村科技发布换股公告,从即日起至28日进行换股。7月7日,
      深交所发布公告称,鉴于全部公众股已完成置换,琼民源终止
      上市资格;同日,中关村科技刊登招股公告,将于7月12日以0
      931号股票代码上市交易。1999年7月12日,对于琼民源公众股
      股东而言,将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日子。        回过头看,琼民源股票从1997年3月1日停牌至今已经过去
      了两年多时间。        (摘自1999年7月11日《北京青年报》作者:陈雪 陈生 
      言肃 )
 回顾:琼民源事件始末       http://dailynews.sina.com.cn 1999年7月8日 13:44 南方都市报
        琼民源下课了!由股市的“大黑马”演变成大骗局,琼民源为中国股市留下了一道深刻的划痕。在这支股票即将退出证券交易所之际,本报记者重新检视了--脱胎换骨、停牌审查、最后搏杀、“黑马”杀出
        琼民源(0508)全称“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进行股份制改组。1993年4月30日,“琼民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当天收盘价为25.80元。
        1993年上市时,琼民源被视为绩优股,当年其每股收益达0.68元,净资产收益率为35%。但1994年业绩却陡降为每股收益0.17元,到了1995年更是一落千丈,公司已到了亏损的边缘,每股收益仅有0.009元钱。经过不断地送配,加之股市日趋低迷和自身业绩下滑,琼民源股价跌至2元多,由绩优股变成一只不折不扣的垃圾股。
        当时,谁也没料到琼民源会是日后的超级大黑马!
        1996年初,股市还熊途未尽,投资者损失惨重,深成指一度被打到1 000点之下,然而在大家极度悲观失望时,4月,深市开始悄悄转强了。
        恰在此时,股市兴起了价值发现的热潮,琼民源终于被发现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中国股市1996年最大黑马,股价当年暴涨1059%,创造了股市神话:1996年4月30日琼民源公布1995年年报时,股价还只有3.
      65元;6月18日,股东大会批准10送1转2的分红方案,此时股价已涨至4.
      75元;7月23日分红除权,股价复权计算为7.97元;8月24日公布中报,每股收益0.227元,实现净利润9785.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7倍……
        一连串的惊人之举后,琼民源的炒作随年报出台达到高峰。1997年1
      月22日,琼民源率先公布1996年年报:每股收益0.867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290.68倍,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9.8股。此年报一出,整个股市为之震惊,股价当即创出26.40元的历史最高。
        琼民源的年报公布后立即引起了巨大争议:这么短时间内的公司巨额利润从何而来?1996年报显示琼民源利润总额5.71亿元,而主营业务收入仅为1677万元,利润39.1万元,其他业务利润和营业外收入则分别为4.4
      1亿元和1.01亿元。
        面对众多传言和疑问,琼民源于1997年2月1日登出一份“补充公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表示公司业绩高速增长无任何值得疑虑的地方,并称1997年琼民源业绩还会有惊人增长。
        然而无论公司怎样解释保证,纸是包不住火的。琼民源原定于1997年
      2月28日下午3点在海口召开股东大会,讨论10送9.8股的分红方案,照例股价还会涨。然而,2月28日上午一开盘,琼民源即向下跳空0.42元,数十万股的大卖单杀出,股价一路下滑,上午11点琼民源已被打至跌停板。不久,一笔大资金涌入又将跌停板打开,推动股价上扬,大笔的买、卖单你来我往,战斗无比激烈。下午有传言说新主力入场欲再创天价,大量散户跟风买入,大家想即使没有新主力做天价,10送9.8股总是有的吧。
        谁知这一冲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因为1997年2月28日是琼民源的绝唱!从此,琼民源一直停牌至今。
        琼民源停牌一年后,1998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琼民源案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调查发现,琼民源1996年年报中所称5.71亿元利润中,有5.66亿是虚构的,并且虚增了6.57亿元资本公积金。鉴于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等人制造虚假财务数据的行为涉嫌犯罪,证监会旋即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998年6月10日,“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玉和等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
      11月1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海南琼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民源大厦董事长、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董事长马玉和,因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会计师事务所退休干部、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聘用会计斑文绍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琼民源案件结束了,琼民源股票又该怎么办?
        琼民源停牌套住了10万以上的投资者,其中绝大多数是散户,他们日盼夜盼琼民源重见天日。有不少人认为,琼民源即使复牌,股价跌个百分之三、五十也是正常的,因为股东们对公司已彻底丧失信心,一开盘谁都想跑。
        既要让被停牌的股票复牌恢复交易,又不能使琼民源的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有关方面为此真是煞费苦心。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重组琼民源,使其脱胎换骨。
        1998年11月,北京市政府发文变更民源海南公司国有股权,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代替北京市科委成为琼民源第一大股东,负责琼民源的重组。
        1999年6月8日,由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六家发起人,其中包括联想、北大方正、四通三家国内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发起设立“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以2.7亿元净资产进入“中关村科技”,按1:1比例折为2. 7亿股国有法人股,其他六家发起人以现金3000万元折为3000万发起人股。
      “中关村科技”向北京住总定向增发18742.347万股,并与琼民源社会公众股1:1换股,这样原来有琼民源股票的投资者改持为“中关村科技”的股票。
        1999年7月12日,琼民源将终止上市,“中关村科技”与其置换的18
      742.347万股同一天上市,琼民源从此将从中国证券市场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中关村科技”。
        另外,“中关村科技”计划在股票挂牌流通的一个月内,向持有“中关村科技”的社会公众股东以不超过13倍市盈率的价格1:1再次配售187
      42.347万股股票,完成其上市计划。
        琼民源1996年停牌时股价是23.49元,“中关村科技”代替它后该值什么价?据业内人士分析:琼民源脱胎为目前最受市场欢迎的高科技公司,加之有“中关村”这一响当当的品牌,原琼民源股东们应不必担心会遭受重大损失。本报记者侯海文 琼民源历史上是什么案件?为什么被中关村收了?
1、琼民源事件背景
1988年7月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口注册成立。1992年9月,在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STAQ)系统中募集法人股3000万股,实收股本3000万元。 1993年4月30日,以琼民源A股(证券代码:0508)的名义在深圳上市,成为当时在深圳上市的5家异地企业之一。上市后的第二年,“琼民源”公司便开始走下坡路,经营业绩不挂,其股票无人问津,在1995年公布的年报中,”琼民源”每股收益不足0.001元,年报公布日(1996年4月30日)其股价仅为3.65元。从1996年7月1日起,“琼民源’的股价以4.45元起步,在短短几个月内股价已窜升至20元,翻了数倍。在被某些无形之手悉心把玩之后,”‘琼民源”成了创造1996年中国股市神话中的一匹“大黑马”。
经过一番精心包装之后,1997年1月22日和2月1日,琼民源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称,1996年该公司实现利润5.7亿余元,本年度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元。年报赫然显示:每股收益0.867元,净利润比去年同比增长1290.68倍,分配方案为每10股转送9.8万股。年报一公布,“琼民源”股价便赫然飙升至26.18元。
1997年1月22日和2月1日,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民源”,证券代码:0508)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称,1996年该公司实现利润5.7亿余元,本年度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元。年报登出后,市场反映强烈,琼民源由垃圾股变成了投资者追捧的“绩优股”,加上10送3的题材,取代深发展成为深市走强的领头羊,该公司股价波动异常。从1996年4月1日的2.08元,涨至1997年1月的26.18元,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升幅高达16倍!
1997年3月,琼民源公司全部董事在讨论琼民源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上集体辞职,导致琼民源无人申请复牌。为此,国务院证券委会同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琼民源公布的1996年公司业绩进行了调查。
2、已查实的违规问题
琼民源业绩的突变,引起管理层和投资者的疑虑。1998年4月29日,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调查之后,公布:琼民源1996年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所称1996年“实现利润5.7亿余元”,“资本公积增加6.57亿元”的内容严重失实,虚构利润5.4亿元,虚增资本公积6.57亿元。其中5.4亿元虚构利润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的;而6.57亿元资本公积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而编造的。
琼民源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欺骗股东和社会公众,其行为误导了广大投资者,严重损害琼民源股东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已涉嫌构成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犯罪行为。该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主要责任人已涉嫌犯罪,1997年7月公安机关己将犯罪嫌疑人依法拘留,己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为琼民源出具199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其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亦构成虚假陈述行为。
调查组同时发现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于琼民源公布1996年中期报告“利好消息”之前,大量买进琼民源股票,1997年3月前大量抛出,获取暴利。这两家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金融、证券法规,构成了操纵市场行为。
3、处理结果
①将制造虚假财务数据的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建议其所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其各项职务;对琼民源公司及有关董事处以警告。
②建议由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的上管部门组成清理整顿小组,负责处理琼民源的日常工作,并依法召开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会。在新的董事会对已公布的虚假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并重新披露后,依照有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复牌。
③建议有关上管部门撤销直接为琼民源进行审计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吊销其主要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处以警告,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6个月,对该事务所在琼民源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对海南大正会计帅事务所罚款30万元,暂停其从事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的资格6个月,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
④对民源海南公司和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分别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6651万元和6630万元,并各罚款200万元。建议有关部门对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1998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琼民源案”做出一审判决:琼民源原任董事长马玉和因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公司聘用会计班文昭也以同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据悉,这是1997年10月实施新刑法后,首次使用证券犯罪条款判处的个案。在查处案件的同时,监管部门着手琼民源重组工作。
1998年12月4日,北京住总宣布入主琼民源;1999年1月5日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资产核查和公司重组;6月8日,股东大会通过了“发起设立,定向发行,等量置换,新增发行”重组方案。1999年7月12日,中关村(证券代码:000931)上市,琼民源终止上市资格。  
            我国股市重大违规案例之一――琼民源事件      2001年08月28日   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1993年上市的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和农业,1995年利润仅为38万元,是深市股价最低的垃圾股。该公司在1996年年报中称其利润为5.7l亿元。该公司股价也扶摇直上,从1996年初的每股2元左右猛增为1997年2月底的25元左右,创下涨升12倍的神话。                
            1997年2月28日下午,琼民源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因末按时结束,董事会决定3月3日下午继续举行,并申请在开会期间“琼民源A
            ’停牌,待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复牌。但3月3日董事会全体成员辞职,导致无法刊登股东大会决议,由此琼民源长期停牌。
               
            1998年4月29日,由国务院证券委、国家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对琼民源公司的96年报涉嫌违规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调查之后,终于公布调查结果,琼民源案水落石出。                
            原来声称成功进军北京房地产1996年利润比上一年度增加l000倍、将进军通信领域并在美国拥有一家上市公司的美好前景竟是一场骗局;在严重失实的数据背后,是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在二级市场获取暴利。据统计,截止到1996年12月31日,琼民源公司的在册股东仅为4.9四万人,但到1997年2月28日,股东人数已猛增到10.7万余,其中持股量在3000股以下的股东为9.8万人;换言之,在停脾前两个月的时间里,把琼民源由丑小鸭捧成天鹅的庄家,已陆续远远遁去,而根据琼民源年报业绩蜂拥入市的散户成为该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主体。                
            1998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对琼民源案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琼民源1996年年报称利润中,有5.69亿是虚构的,并且虚增6.57亿元资本公积金;鉴于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等人制造虚假财务数据涉嫌犯罪,证监会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98年6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称“被告人马玉和为制造琼民源有良好业绩的假象,以达到接管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发行10亿元可转换债券的目的,遂于1996年5月至1997年1月期间,以签订虚假的《合作建房合同书》、《权益转让合同书》、《关于北京民源大厦前期工作经济补偿协议书》,利用借款进行循环转帐等手段,编造4项虚假利润来源,虚构琼民源1996年度利润总额为5.砧亿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处理意见中称虚构利润5.4亿),后授意被告人斑文绍(琼民源财会人员)将这虚构的4笔利润编入1996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上报给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被告人马玉和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授意被告人斑文绍配合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虚编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元人民币。并于]997年1月22日、2月1日在传媒上公布,误导广大投资者,严重损害琼民源股东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琼民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原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民源大厦董事长、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董事长马玉和,因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会计师事务所退休干部、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聘用会计斑文绍因同样的罪名被到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琼民源”事件案例
                       
                              一、案例介绍
                              琼民源,全名为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民源公司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1988年7月在海口注册成立。1991年底改制为股分制公司,三家发起人分别为民源公司(5082万股)、中科院(454万股)、美亭管委会(股本514万股),并于次年初向社会募集部分股份。
                              1992年9月在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STAQ)系统募集法人股3000万股,实收股本3000万元。
                              1993年4月30日以琼民源A股在深圳上市,成为当时在深上市的5家异地企业之一。
                              1997年2月28日停牌。报载,有关部门将对该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涉嫌违反现行会计制度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1998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关于“琼民源”问题听证会。
                              听证会内容无从得知。开会本身的消息传出,人们感到此事将有处理结果公之于世,而会后所遇仍是一如既往的沉默和等待……
                              琼民源,有人称为中国股市“心口永远的痛”——这场噩梦究竟是怎么开始的?
                              (一)  出师有名:平地升腾“股市神话”
                              1996年初,深圳市场尚在熊途未尽的阴影中徘徊,成指一度被打到1000点之下,之后就开始了全面的反转行情,并以3倍涨幅列当年世界各股市升幅之首。由于香港回归临近,深市备受投资者关注。而宏观经济转好,通货膨胀逐月回落,出台金融利好已成定局……
                              随着股市转暖,指数慢慢攀升,大量普通人开始涌入股市。深市不失时机地树起深发展的大旗,携大盘不断越过历史上的成交密集区。与此同时,一批多年被视作“垃圾”的股票也开始踏上“价值回归”之途。一天百分之几十,不数日翻倍的股票比比皆是。人们需要赚大钱,市场需要大黑马。
                              正当人们一方面追捧绩优,一方面苦寻黑马之时,一只在众多垃圾股中埋没日久的股票,在被某些看不见却是强有力的手掌悉心把玩之后,突然闪出了光亮。这便是被市场人士称之为“创造1996年中国股市神话”的琼民源。
                              之所以被称为“神话”,完全在于一种简单直观的比价关系。琼民源在1996年4月以前,深指处于低谷之时,其股价仅在2元左右。而市场转好进入牛市后,琼民源随着大盘一起“价值回归”,到6月份,股价已翻出一倍之多。由于熊市数年,市场中这类被“低估”的股票不在少数,涨出一两倍并不稀奇。然而,经过一个月的盘整,从7月1日开始,琼民源以4.45元起步,在近4个月的单边上涨中,其股价已然指向20元,翻了数倍。这时期的琼民源,俨然从一只无人光顾的垃圾股一跃而成备受人们追捧的绩优股,甚至取代了深发展的龙头地位,成为启动深市走强、“低价股革命”的先导。至此,一个为人瞩目的“股市神话”被造就出来。
                              (二)光环诱人:市场炒作“价值发现”
                              1996年上半年,在深发展“价值回归”的示范效应下,几乎每只股票都无一例外从低谷走了出来。此后一段时期,市场炒作题材似乎一时进入了真空,市场急欲寻找一个同样能激发人气的“龙头”。几乎与此同时,在主力策动下,市场又扯起了“价值发现”的大旗。任何一个可资利用的题材都可能被套上诱人的光环。
                              主力在处心积虑编织各种概念的同时,也在不遗余力地寻找着资质尚可的“黑马”。在琼民源被挖掘出来后,套在它身上的光环也就最多,最为光耀。诸如“扭亏概念股”、“首都概念股”、“农业概念股”、“房地产概念股”,乃至令人费解的“关系概念股”等等。可以说,任何一种概念都无不显示琼民源所独具的“优势”和可能带来的“高额回报”。而“高速成长”尤其成为镶在诸多概念花冠上最为耀眼的明珠,此后事实也有意无意给出了这方面的例证。这便是——其每一次公告出台时,琼民源的股价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三)疑窦丛生:滚滚业绩泾渭难辨
                              年报显示,琼民源1996年利润总额高达5.71亿元,而其主营业务收入仅为1.67亿元,利润39.1万元;其他业务利润和营业外收入则分别高达4.41亿元和1.01亿元。
                              人们不知诸多宏大项目何以半遮半掩,如此高额利润收入为何不列出处?利润构成明显与报告声称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移动通信、农业开发三个方面”的说法有悖。报告中同时列出,公司资本公积金在本年度有了巨额增长,其年初数为4.46亿元,年末数为11.03亿元,而增长的这一大块却未列出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有3.76亿元的少数股东权益,而合并损益表中扣减少数股东权益,利润却为零。
                              提出疑惑的人越来越多,私下里也在流传琼民源如何虚报赢利,与庄家大肆炒作自己股票,并试图以未来发行10亿元可转换债券来弥补虚报的利润以及凯奇的负债。
                              (四)含金量高:公司报告语出惊人
                              针对读者所提出的疑问,公司董事会秘书再次登报解释:公司是根据深交所要求,在补充公告中将董事会分配预案反映在合并报表中,因而报表有关项目作出了相应调整;由于调整领导班子,相关的资产核查等财务工作尚未完成,故未在报表中将凯奇“合并”;对土地使用权增值经过正式评估,并报主管部门批准过,评估报告已提交深交所,内容无需公开披露;而3.76亿的少数股东权益属于民源海南公司……
                              不知是为了迅速了结这场关于财务报表的纷争,还是为了坚定众多投资人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开始在一些场合露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表示,公司业绩高速增长无任何值得疑虑的地方,并声称公司1997年的业绩将有更惊人的增长。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亦表示,报表的真实性不容置疑。
                              一连串掷地有声的“声明”使市场暂时平静下来。已经持有股票者增添了信心,崇尚绩优的大笔买进,犹豫不决的一旁观望,而疑惑未却者则继续读着年报,似乎是想从字缝里读出——琼民源,这到底是一家什么性质的公司?
                              1993年上市之初,琼民源曾被视为一只颇具实力的绩优股。当年其每股收益达0.68元,净资产收益率为35%。其宏大的发展规划也令股东们心动。然而不知何故,第二年就开始走下坡路,以后更是大幅下落,到199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仅为0.03%,濒于亏损。
                              然而,几年过去,琼民源公司居然神鬼不觉地从经济萎缩的泥泞中跋涉出来,从1996年开始频频展示惊人之举:先是进军北京房地产市场,使中期业绩产生飞跃;接着接管凯奇,向通信领域迈进;由于琼民源间接拥有了凯奇的海外上市公司美国爱维克(AVIK)国际集团公司的股份,从而使其又一跃成为“跨国集团公司”,并且与新加坡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了国际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一年,琼民源在房地产、通信业、农业、工业、旅游业多方面出击,可谓风头正劲。
                              不仅如此,在公司董事会的公告中,人们还看见了更为诱人的项目发展计划:
                              ——北京地区高新技术农业开发区项目,首期投资8500万元人民币;
                              ——北京民源大厦项目,合作方香港恒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5亿元人民币;
                              ——友谊大厦项目,合作方香港鹏信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友谊商业集团。该项目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琼民源拥有50%的投资比例;
                              ——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扩大业务,决定在1997年度内对该公司投资10亿元人民币,并视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增加投资;
                              ——正式接受美国爱维克(AVIC)国际集团公司的股份;
                              ——与国家计委、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等共同投资建设三亚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在1997年度内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
                              联想到公司老总关于“1997年还将有更为惊人的发展”的说法,再看到这些非凡人可以经营的项目,人们似乎开始接受其“惊人”的“成长史”;只是不解,区区一个开发农业项目的公司,怎就获得了如此多的令世人垂涎的项目?马玉和是怎样的人?其巨大的能量从何而来?
                              (七)人去谜在:南柯一梦说纷纭
                              根据琼民源1996年年报披露,截至1996年末,公司共有股东49968户,其中法人股东5522户,个人股东49556户。但在1997年2月28日收盘后,股东构成情况显然已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于琼民源停牌后未有再出示相关的报表,这也就成了市场一时难解的谜团。有记者试图从公司或交易所了解准确数据,终未得出,而从相关渠道来的信息则多少可为旁证。
                              在国信证券北京营业部,有记者了解到,该营业部共有117户琼民源的股东,持有股票21.355万股。其中持仓最多的是3万股(90%的仓位)。根据现有营业部提供的材料可以看出,持有琼民源者无一机构和大户,而这些中小散户的买入价绝大多数在23元以上。从其他地区也得到大致相同的信息。
                              显然,在大批中小投资者“逢低买入”时,主力大户已趁机逃脱。但散户一直不明就里,始终抱着琼民源“惊人的业绩”和“优厚的分配方案”不放,以为如此巨大的买单均为大户所为,既然有大户托着,怕什么?散户的理论是,“如此大的成交量,散户是无论如何都接不起的”,而且1997年2月28日这一天从各处来的消息都在说“大机构正在抢盘!”
                              (八)尘埃落定:违规者罪有应得,股民因祸得福?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同国家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琼民源公布的1996年公司业绩进行调查。经查实,琼民源1996年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所称1996年“实现利润5.7亿余元”,“资本公积增加6.57亿元”的内容严重失实,虚构利润5.4亿元,虚增资本公积6.57亿元,其中5.4亿元虚构利润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而编造的。琼民源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欺骗股东和社会公众。调查组同时发现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于琼民源公布1996年中期报告“利好消息”之前,大量买进琼民源股票,1997年3月
                              前大量抛出,获取暴利。这两家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金融证券法规、构成了操纵市场行为。
                              处理结果为:(1)将制造虚假财务数据的有关村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琼民源的法人代表、董事长马玉和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被判有期徒刑3年);对琼民源公司及有关董事处以警告。(2)建议由琼民源的控股股东琼民源海南公司的主管部门组成清理整顿小组,负责处理琼民源的日常工作,并依法召开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会。(3)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撤销直接为琼民源进行审计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吊销其主要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处以警告,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6个月,对该事务所在琼民源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4)对民源海南公司和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分别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6651万元和6630万元,并各罚款200万元。建议有关部门对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公司给予行政处分。
                              为了保护琼民源中小股东利益,由北京市住宅建设总公司联合联想集团、北大方正、四通集团等多家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琼民源资产实施等量置换重组,成立新的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1999年7月12日,琼民源正式摘牌,中关村正式挂牌上市,琼民源的股民被套牢一年半后,于当天琼民源股票被1:1地置换成中关村股票,其价位也由停盘时的23.49元升值,以37元开盘。对股市的成长来说,这样的因祸得福是好还是不好?
                              二、原因分析
                              琼民源事件可称得上是中国股市最大的骗局,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1)由于中国经济体制上的原因,该上市公司的经营者是由国有大股东组成,这些经营者只把“圈钱”作为经营目标而无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这也是大多数违规上市公司之所以违规的原因。2、中国的会计审核制度不健全。在琼民源事件中,作为中介机构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无视法律和职业道德,配合上市公司制造假财务会计报表,使这一骗局取得合法性。而形成上述两个原因的深层次因素,一是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不是把上市作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而是把上市作为帮助国有企业“圈钱”脱困的手段;二是证券市场不规范,恶意欺骗、操纵市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能及时制止;三是证券市场监管不力、对违规者打击不严,以至违规事件不断发生。(3)信息不对称使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操作中处于被动跟风地位。中小股民的整体特点是资金量小、缺乏必要的证券专业知识和风险意识,缺乏足够迅捷的信息和判断能力。市场“传闻”作为中国特色证券市场的产物会令许多中小投资者感兴趣。
                              “传闻”当中相当一部分事后证实正确,这样的“传闻”误导会使相当一部分中小投资者不将主要精力研判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公开信息的真伪,而是仅凭道听途说或跟大势走,从而导致上当受骗。从更深层次考察,造成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又有:(1)由于股市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行政干预必不可少。这种因为政策性“偶发”事件对股市投资风险的影响不可小视。例如1995年5月“327”国债期货事件后国务院关闭国债期货市场,致使上证指数3天内由577点狂升至926点,这时证监会立即宣布新股发行额度调控,又使股指2天内由926点下跌至672点。1996年末随着市场过渡投机、管理层在连下12道“金牌”不见奏效的情况下,12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打压股市,5天内股指从1260点跌到869点……,这些行政干预使一般股民相信中国股市是“政策市”,因而“传闻”成为他们决策的重要依据。(2)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政府主导型重组多是由地方政府出面完成,其中重组方案的设计、谈判、资产划拨等均是在少数大股东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和黑箱操作的成分较大,这也使相当一部分中小投资者事前不知股价何故飚升,待消息明朗之后跟进反而套牢。(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一般投资者没有财力去上市公司搞实地考察或调研,关心的是某一股票有没有人做庄,这样拥有巨额资金的券商、法人机构往往借助资讯优势操纵股价,而一般股民的“羊群效应”使自己处于被动和风险境地。                               
                              三、风险启示
                              中国证监会1993年6月30颁发《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5条指出:上市公司“必须保证公开披露文件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公开披露文件涉及财务会计、法律、资产评估等事项的,应当由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机构审查验证,并出具意见。专业性中介机构及人员必须保证其审查验证的文件的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财政部,中国证监会1993年2月23日颁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第14条指出:“取得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从事证券业务时,接受财政部和证监会的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专业人员执行上述业务时出现重大疏漏、严重误导、欺诈舞弊以及其它违反证券和证券市场有关法规的行为时,证监会可建议财政部予以处罚,亦可吊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许可证,并予以公布”。依据上述法规精神,有关部门对琼民源事件中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作出相应的处理是完全正确的,遗憾的是处理是在事件发生1年多以后才公布于众,不免使人产生“处分不力”的感觉。
                              琼民源事件发生后,经济学界和法学界展开了广泛的讨论,给人以深刻的启示。下面引用几位知名专家学者的看法,可以作为代表性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戴园晨研究员认为:“琼民源事件可称得上是中国股市最大的骗局了。它给予投资者和市场的教训是深刻的。首先是股市有风险,入市要谨慎,必须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像琼民源这样一只原本平淡无奇的股票被炒翻了天,有很大的投机色彩,股民在选择时应具备基本的事实判断常识。其次是应当加快股市法制化建设。上市公司处在这样一个缺乏严格监管的环境中,很容易诱发经济犯罪动机,琼民源事件迟迟不见回音,很大程度上是缺乏从严处治的法律条款。这难免使违规者有恃无恐,而各种炒作机构也不会避嫌了。第三是即使目前法规不完善,监管部门也必须依据现有条款给予行骗者狠狠打击。”
                              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认为:“我觉得琼民源事件折射出了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些不正常现象。首先是法律环境不够完善,公司停牌犹如先前的拘留审查,遥遥无期,是某种程度上的效率损失。其次,从监管思维来看,是保护市场为主,还是保护市场中的人为主?我觉得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是以中小股东为主体的,倘若脱离了这个行为主体,市场就只剩下一个空壳概念了。第三,如何理解股市风险?股民要不要承担监管风险?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在一个规范的市场里,股东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是可以控告公司甚至政府的。琼民源事件单就自身而言,也许对股市构不成多大威胁,但它反映的问题是具有普遍性的。事实上恰好给予了我们一个检讨和重新定位的时机。”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金融研究中心王国刚教授认为:“管理部门应认识到,投资者对推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作用,应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我国股市中从原野到民源都是长期停牌,原因均是公司管理层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不仅应迅速公正地解决问题,也应避免问题的重复发生。毕竟投资者是无辜的,有关部门应克服障碍,尽早解决问题。”
 中国证券监会依法查处“琼民源”案
                                (1998年4月29日新闻稿)
                                 
                                  经过原国务院证券委、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近一年广泛深入
                                的调查,中国证监会日前对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琼民源)等单
                                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了严肃处理。
                                  现已查实,琼民源1996年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所称1996年“实现利润5.7亿
                                元,资本公积增加6.57亿元”的内容严重失实,虚构利润5.4亿元,虚增资本公
                                积6.57亿元。上述5.4亿元虚构利润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
                                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
                                同编造的。所谓6.57亿元资本公积,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
                                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而编造的。琼民源的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构成了严重虚假陈
                                述行为。
                                  经查实,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简称深圳
                                有色)联手,于琼民源公布1996年中期报告“利好消息”之前,大量买进琼民源股
                                票,1997年3月前大量抛出,获取暴利。1996年8月以来,民源海南公司先后从
                                深圳有色贷款3000万元,透支1000万元,非法获利6651万元。深圳有色共投入
                                资金4420万元,非法获利6630万元。民源海南公司和深圳有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
                                有关金融、证券法规,构成了操纵市场行为。
                                  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为琼民源出具的199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海南大正会计
                                师事务所为琼民源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均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违反了会
                                计、审计、证券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为严肃金融、证券法纪,维护金融、证券市场秩序,中国证监会决定:
                                  1.鉴于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等人制造虚假财务数据的行为涉嫌犯
                                罪,中国证监会已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其所在公
                                司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其各项职务。对琼民源公司处以警告。对琼民源其他董事待履
                                行法定送达程序后予以处罚。
                                  2.鉴于琼民源1997年3月3日的股东大会已决定申请其股票停牌、公司全部
                                董事集体辞职的实际情况,建议由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的主管部门组成
                                清理整顿小组,负责处理琼民源的日常工作,并依法召开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新的董事会。在新的董事会对已公布的虚假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并重新披露后,依
                                照有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复牌。
                                  3.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撤销直接为琼民源进行审计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吊销其主要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处以警告,暂停其
                                从事证券业务资格6个月,对该事务所在琼民源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
                                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对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罚款30万元,暂停
                                其从事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的资格6个月,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暂停
                                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
                                  4.对民源海南公司和深圳有色分别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6651万元和6630
                                万元,并各罚款200万元。建议有关部门对深圳有色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
                                予行政处分。
                                  据了解,有关主管部门本着对广大股民负责的精神,将采取积极措施,对琼民
                                源进行彻底改组,将注入新的资产,为公司复牌和今后的长远发展创造条件。 “琼民源”造假案 证监会查出的违规问题
  中国证监会在公布的“琼民源”案调查结果中共提出三项重大违规问题:虚报利润、虚增资本公积金、操纵市场。
  ——关于虚报利润。公诉人认定,“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了5。66亿元的虚假收入,这些虚假收入均来自于北京民源大厦。民源大厦是“琼民源”与北京制药厂、香港冠联置业公司、京工房地产公司、北京富群新技术开发公司等四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中,北京制药厂提供地皮,香港冠联置业公司作为出资合作的一方,另一合作方富群公司则是“琼民源”的第二大股东。民源大厦项目现已停工。就是这个未完成的项目,在1996年末给“琼民源”带来疑点重重的共三笔总计5。66亿元收入。  ——关于虚增资本公积金。“琼民源”1996年年报宣称,其资本公积金增长6。57亿元,主要来自对部分土地的重新评估。公诉人认为,所谓6。57亿元资本公积金,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编造的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违反了有关法规,构成了严重虚假陈述行为。
  ——关于操纵市场。据中国证监会调查,“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曾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于“琼民源”公布1996年中期报告“利好消息”之前,大量买进“琼民源”股票,1997年3月前大量抛售,获取暴利。琼民源的重组历程
  数据表明,“琼民源”调账后,总资产由原来的近26亿元变成了10亿元左右,净资产由原来的20多亿元变成了近8亿元。资产的大幅缩水表明,对“琼民源”进行任何方式“资产重组”的可能性已经为零。
案件审理结束后,“琼民源”开始进入了重组阶段:
(一)股权转让。1998年11月20日,北京市政府批准将民源海南公司持有的“琼民源”38。92%国有法人股股权划拨给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住总”)。
(二)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999年1月5日,“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在深圳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和德威资产评估公司对“琼民源”资产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及授权新一届董事会进行公司重组。
(三)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立公司重组“发起设立、定向增发、等量换股、新增发行”方案。(四)“琼民源”终止上市,北京住总与其他法人股东共同对“琼民源”进行“二次创业”。本次公司重组换股工作完成后,由“琼民源”董事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琼民源”终止上市申请。“琼民源”终止上市后,在北京市政府和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进行“二次创业”。琼民源案留给我们的启示
  琼民源藐视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大肆造假,其管理层自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监管机构和审计机构未能尽职也是显而易见的,而投资者的非理性和跟风炒作也是其自食其果的原因之一。总的说来,从琼民源造假案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下几点启示: (一)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战略决策失误,导致其经营业绩持续下滑
  琼民源在上市之前,其经营业绩颇佳。琼民源地处我国沿海城市海南,公司享有很多优惠政策,有着良好的发展环境。如果琼民源借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大力拓展核心业务,增强其赢利能力,就没有弄虚作假的必要了。但是,事与愿违,琼民源却放弃了其主业,在没有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的情况下,盲目进行大量投资,资金投向分散化,最后,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出现大幅下滑,公司面临各种危机。更令人气愤的是,琼民源的管理者在其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后不是及时从自身找原因、求对策,而是企图通过造假来掩饰自己的决策失误。由此,我们的启示为:企业的管理层,应该明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切忌盲目多元化。同时,作为企业的管理高层,应该敢于承认自己的决策或者管理失误,并及时调整过来,而不应该通过弄虚作假来掩盖事实,其结果往往是欲盖弥彰。
(二) 公司管理层法制观念淡薄、公然造假
  琼民源在上市初期,其经营业绩非常不错。琼民源除了其股价偏低之外,其经营管理并不存在重大问题。琼民源在其主业下滑后,只要公司高层敢于向投资者承认决策失误,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或许几年之后,琼民源便可以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但是,不知出于何种动机,琼民源的高层为了能让其股票价格快速上升竟然选择弄虚作假。据事后的调查分析,琼民源造假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黑幕。而琼民源的管理者知法犯法,他们的法制观念极其淡薄,竟然指使财务部门造假,他们不敢暴露自己在生产经营中的决策失误问题,更谈不上关注公司的未来生存与发展的问题。虽然他们获得了暂时的好处,却牺牲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长远利益。正是由于琼民源的管理者目无法纪,才导致了琼民源在危难之际,错失了重整旗鼓的大好机会!由此,我们的启示为: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资本市场应该建立一种诚实经营、遵纪守法的良好机制,对于会计造假者,应该严厉打击,决不能手软,而造假者也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其造假得逞
  琼民源造假丑闻败露后,有关方面对其失败原因及教训进行了认真总结。从中可以看出,琼民源的造假原因除了其管理高层的违法事实之外,还有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一是我国的会计制度在当时存在重大漏洞。按照当时的会计制度,企业对资产进行重估增值,可以计入“资本公积”,虽然琼民源存在资产虚假重估问题,但当时会计制度的漏洞的确为琼民源造假提供了机会;二是我国的证券中介机构的风险意识极其淡薄,加之业务素质不高,也给琼民源的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据分析,“琼民源”的有关人员在这一案件中难逃其责任,而作为对“琼民源”年报进行审计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同样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因为,面对“琼民源”1996年年报中利润和资本公积如此大幅度的增加,具有审计专业知识的注册会计师自然应该引起足够的注意,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但事实是,注册会计师不但没有这样做,相反,在众多投资者对“琼民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提出疑问的情况下,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还站出来为“琼民源”辩护,宣称“报表的真实性不容置疑”。由此可见,“琼民源”案之所以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很大程度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失职行为有关。由此,我们的启示为:证券监管时刻不能放松,尤其是作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应该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准,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以维护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秩序。(四)投资者跟风炒作,导致其自食苦果
  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在进行股市投资时应该对关注公司的基本面,不能一味听信谣言。只有做到价值投资,才不至于遭受重创。虽然我国的证券监管的相关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和健全财务报告披露制度,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这些报告进行有效审计,因而上市公司的一些大问题,是可以得到有效遏制的。但是,对于某些上市公司来说,由于其业务复杂,因此,注册会计师不可能100%地发现所有的问题,因此,作为理性投资者,应该多方了解上市公司的战略管理与经营情况,诸如其行业特点、市场发展前景等等,从而鉴别和分析上市公司可能存在问题,从而可以有效规避风险。但是,就现阶段来说,我国的股市交易行为,盲目炒作的因素更盛于理性的行为,而且,很多股市交易者并不关心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甚至不知道上市公司是做什么的。他们对所谓的内幕消息趋之若鹜,结果往往是本钱赔个精光。正是由于琼民源的股价一度快速飙升,有些股票投资者获利丰厚,最后,他们对琼民源放松了警惕,最后在琼民源股价快速下落时遭受了重大损失。由此,我们的启示是:作为股市交易者,应时刻关注投资风险,要理性思考、谨慎投资,以减少各种风险损失。同时,理性投资者的存在,也有利于对恶意造假者形成有效约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