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刀奶妈奶量:浅议基层税务机关如何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5:18:17
作者:江 深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620    更新时间:2007-12-25
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税收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也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依法治税工作任重而道远,如何正确认识、严格坚持和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强化内外管理,促进税收工作的依法、公正、廉洁和高效,始终是我们基层税务机关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税务机关加强依法治税的现实意义
全党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法治税。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
税收作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形式,必须以法的形式加以规范和体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建立和完善,依法治税将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第一,它是提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财力基础的重要保证;第二,它是促进公平竞争,建立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有力保障;第三,它是有效实现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
(二)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转型的过程,既是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也是政府行政行为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依法治税要求政府行政行为包括税务行政行为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本身也是规范行政行为的内容之一,推进依法治税必将有力地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三)深化税制改革,加强税收管理的客观需要
“法治、公平、文明、效率”是新时期的治税思想,税收工作必须遵守。当前税收管理矛盾多、问题多、新情况多,需要认真分析研究,探索对策,牢固树立税收“法治”思想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在税收管理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理顺税收工作中的各种关系,解决各种矛盾,才能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全面加强税收依法征收管理,实现税收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依法治税的总体要求理解片面
目前,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逐步深入,全面法制意识、法制观念逐步增强,我们税务干部的法制意识也在逐步增强,依法治税的自觉性、执法水平也逐步提高,但对依法治税问题的认识上,一些干部还存在着以下这样或那样的模糊、片面或不正确的思想认识问题:其一,部分人员受“官本位”、“税老大”意识的影响,习惯于居高临下、随意执法,对法律上的约束感到不舒服,认为依法治税束缚手脚,抓法治就是拿自己人开刀,影响税收工作的开展;其二,有些人受传统的法律是治民工具观的深刻影响,认为法治针对的是纳税人,一味强调纳税人要依法纳税,却很少讲执法人员也应依法征税,甚至有的把执法权变为自己随心所欲的工具。
(二)执法的程序意识不强
以新《征管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得以确立,税收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由于缺乏法律程序知识的系统培训,部分税务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透。特别是对与税收相关的法律知识知之不多,不能从法律基本要求上系统理解程序的重要性,正确使用法律程序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不强。对未按程序执法的后果估计不足,一些执法人员认为讲执法程序是给自己上套子,遵守程序束缚了手脚,更有少数执法人员以方便工作为借口,故意甩开程序的约束去工作,出现问题以事后弥补的形式来“履行”程序。这在客观上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埋下了严重的隐患。
(三)执法力度不够,存在随意性
目前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别是税收领域,法治环境确实不尽人意,法律的公正性没有得到很好体现。如:执法力度不高、对案件定性避重就轻、对税务违法行为该处罚不处罚、随意解释法律、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依法治税的工作进程。此外,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讲严格执法而又担心难以执行,从而减轻纳税人法律责任,造成法律规定的执法手段(如: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不能充分运用等问题。
(四)涉税法律文书的制作不规范
涉税法律文书是税务机关调查和处理涉税事项、处罚涉税违法行为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但是在使用涉税法律文书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将规范使用和制作文书看成是繁琐教条;文书项目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具体、文字不准确、引用法律依据错误、不引用法律依据等情况时有发生,从而可能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
近几年来,我们主要开展通过文件审核进行事前监督,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事后监督,缺乏对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从执法检查上说,法制机构协调、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各项执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缺乏独立性,执法监督权受到制约,弱化了监督的职能。同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由于时间紧、内容多、范围广、任务重,执法检查有时往往走马观花、蜻蜒点水,存在检查不深入、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很容易形成“风过景依然”、“雨过地皮干”的现象。不仅没有引起基层的重视,也没有达到应有的实效,执法监督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六)税收环境对依法治税的影响
良好的税收环境是依法治税的重要基础。一方面就纳税人而言,有些依法纳税观念不强,受自身利益驱使,千方百计欠、偷、骗、抗税,致使国家税款严重流失;有些人虽然依法纳税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在不断增强,但由于“后顾之忧”,即使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多数也不敢诉诸法律予以维护;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协调力度不够。税务工作涉及面较广,会触及到各种关系,各种关系较为复杂,牵扯的面较广,容易发生矛盾。要做好该项工作,仅依靠税务机关是远远不够的,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尤为关键,尤其是公、检、法部门。目前,相关部门的配合远远不够,给我们的税款征收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七)不能正确处理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的关系
在某些税务人员的观念中,往往把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割裂、对立起来,把依法治税片面化,与“检查”、“处罚”划等号,把纳税服务简单地看成是“笑脸相迎”、 “热情接待”、“一杯水”等,片面的理解了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的关系,实际工作中不能很好的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对基层税务机关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的建议及设想
(一)加强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治税观念
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整体素质是执法工作的决定因素,税务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其执法质量。鉴于目前部分税务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着眼于树立依法治税观念。要通过强化培训来加以提高。一是经常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使广大税务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同时,深知履行职责的重要性和不履行职责的危害性。二是进一步加强税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坚持不懈对执法人员进行定期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逐步树立起“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律意识,要从《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税收程序法及税收实体法等一些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入手,对其进行详细讲解,使之了解执法程序的概念、作用、要素、原则等基本知识,了解掌握违反法律程序、证据不足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到融会贯通,提高执法素质。
(二)加大执法力度,减少执法随意性
修订后的《征管法》进一步明晰了法律责任,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也增强和完善了税务机关的执法手段。基层税务机关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法律武器,依法认定偷税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适当运用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来加大执行力度,从而提高对严重违反税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对日常税务管理中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应依法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把握正确的尺度,不得随意免责或加重处罚。
(三)加强对文书制作的指导
通过个案文书的培训指导和分析,使干部了解税收执法文书的概念、特征、作用、种类及其制作要求,掌握各类文书的内容要素及其记叙、说明和论述的方法,以及材料组织、文字表达的一般方法,规范文书的使用和制作。
(四)完善执法监督手段,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当前,大力推进的依法治税,对税务机关来说,其实质就是要推进依法治权,为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严密的税务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执法监督的制约机制,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的日常监督。应充分运用执法检查手段,把执法检查落实到位。业务部门和执法单位应按季进行执法自查,法制部门应定期进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此外,法制部门应重点对检查、处罚的执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五)进一步推行执法责任制,切实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执法目标管理考核系统,强化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进一步修改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使之范围涵盖征收、管理、稽查等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将目标考核与执法责任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监督的内容进一步量化、细化、具体化,明确执法岗位、要求、权限和责任,使监督工作查有内容、考有目标、奖有依据。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应严格按“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建立和运行一套较为完善的税收行政执法管理机制
(六)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
1、进一步深化税法宣传。健康有序的税收环境是推进依法治税的有力条件,因此税务机关要针对目前纳税意识淡薄、税法法律知识缺乏等问题,加强税法的宣传力度,一是要坚持不懈,把税收宣传工作同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相结合,作为税务机关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纳税服务使税法深入人心。二是要扩大宣传面,对税收政策的宣传不能只局限于不仅仅企业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还应宣传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全体人员。三是通过税收征管实际需要和社会各界对税法的了解程度,确立税法宣传的重点,找出重点宣传对象和重点宣传内容,将税法宣传落在实处。四是转变税法宣传角度,从纳税人自身利益保障出发进行宣传,争取得到民众的理解和认同。五是加大对涉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那些偷、逃、骗、抗税的典型行为定期公开曝光,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来引起公众的高度重视,提高公民个人的纳税意识。
2、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税务机关执法过程中,单靠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保证税收工作地顺利开展。应尽快建立健全由公、检、法、工商、银行等部门构成的协税护税网络,明确各部门职责,实现信息共享,为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同时,与有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研究处理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中的问题,真正做到加大执法力度,实现应收尽收,打击涉税违法犯罪。
(七)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税务人员必须克服不良思想倾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依法治税是最好的税收服务,要从单纯的执法管理型转变到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相结合的观念上来,正确处理优质服务与执法服务的关系。在执法环节上,牢固树立严格依法治税就是对纳税人最高层次服务的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最大限度地保护纳税人的利益,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税,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优质服务体现到依法治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