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欲总裁1:成都市锦江区积极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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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积极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

2011年02月22日09:37  来源:中直党建网  近年来,成都市锦江区以建设“社会协调发展创新区”为目标,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积极开展了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社区治理机制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先后被评为“中国最关爱民生区”、“中国十佳和谐可持续发展城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和“四川省平安建设先进区”。

  一、转变街道政府职能,让街道集中精力抓社会管理

  锦江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发展理念,以转变街道职能为突破口,理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实现街道职能归位。

  (一)剥离街道经济职能实现街道职能归位。为改变街道“重经济、轻管理、弱服务”的现象,将街道工作中心从发展经济转移到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实现街道办事处职能“归位”,锦江区出台《关于加强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决定》,科学合理界定街道办事处职责,将其原来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统计等经济管理职能彻底剥离。改革后的街道主要负责基层党建、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安全监督、应急管理、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八个方面职责。锦江区成立了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加强全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统筹协调。在区财政局增设企业服务科,负责对企业的协调服务;强化区统计局、区投资服务局职责和工作力量,承接原由街道负责的经济统计、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调整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取消经济科室,成立社会事业科、社区管理科、社会组织科,确保街道有时间、有精力抓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二)组建功能区强化经济管理服务职能。2009年9月,锦江区进一步打破现行街道区划界限,整合全区要素资源,依照产业分工设置中央商务区、创意产业商务区、生态商务区、金融街商务区和沙河商务商业区等五个功能区。各功能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区域内发展战略、产业规划、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经济活动,实现了经济活动与社会管理职能的分离。加强招商专业化队伍建设,在五个功能区设置投资服务中心,区投资服务局设立1个驻外投资服务中心,抽调和聘用专业人员从事招商引资工作。成立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协税护税、企业迁入迁出核查工作;组建专业稽查人才库,充实协税护税人员,强化税收管理和税收服务。

  (三)完善配套制度强化职能调整保障措施。调整街道财政体制。以街道办事处新的职能为预算编制依据,将各街道办事处的预算管理体制由“一级财政管理体制”调整为“部门预算管理体制”,取消街道办事处的预算自主分配权,取消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分成”和“超税收任务奖励”,统一街道办事处预算外收入的统筹比例。按照街道职能调整后的事权,区财政按照每个街道125万元、每个社区24万元的标准安排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足额保障街道、社区履行职能所必须的经费。调整考核办法。取消对街道办事处的经济目标考核,增加对街道办事处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情况的绩效评估。建立街道与部门的联动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社区综合管理事务专题协调会议、每月街道办事处领导与居民共商和谐社区发展例会等,统筹做好辖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大街道干部交流,从街道选调长期从事经济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经济管理部门,对街道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锦江区街道职能的调整,推动了街道办事处从管理经济向服务社会转变,初步形成了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局面。

  一是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城市治理和社区建设上,实现了由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提升了服务效能。进一步畅通就业渠道,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同质化、公共卫生均等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先后荣获了“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十大中国最关爱民生的县(市区)”和“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四川省双拥模范区”等称号。

  二是经济发展保持健康强劲发展势头。五大功能区的设置,打破了城市经济发展的区域壁垒和条块分割,招商引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经济活力明显增强,西博会签约总金额全市第一,引进日本三菱重工、美国联泰大都会等世界500强企业5家、史尊臣、飒拉等世界知名品牌46个和投资上100亿元的香港置地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全区在建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服务业项目25个。全区经济发展不仅没有因街道职能调整滑坡,而且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势头,招商引资等主要指标连续三年全市排名第一。2010年,全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8.7亿元,同比增长23.2%;其中税收收入16.91亿元,同比增长32.4%,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59%,比上年增长4%,荣获了“中国现代服务业十强区”、“中国十佳和谐可持续发展城区”称号。

  三是建立了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机制。街道职能转变后,通过把公共服务经费纳入专项资金,确保了公共服务落实到位。建立了经费长效增长机制,将新增财政收入主要部分投入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2007年来,全区社会公共事业投入达46亿元,占财政支出70.2%,年均增长37.4%。

  二、完善社区治理机制,让社区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大显身手

  锦江区按照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居民自治的思路,深化社区治理机制改革,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社区公共服务站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治理新机制。

  (一)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设立社区党委或党总支,实现党组织向院落、楼栋、单元及各类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的全覆盖;通过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主任、社区党组织对社区重大事项拥有提案权、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等措施,使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在社区治理中的组织、领导、监督作用;改革党员教育管理模式,推行单位、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制度,发挥党员带头参与社区建设的先进性作用。

  (二)强化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作用。成立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与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一起,形成社区事务决策、监督、执行“三分离”的自治格局。实行居民代表常任制和社区重大事项提案制,明确社区居民代表的“四权”(提案权、评议权、监督权和罢免权)。成立住户管理委员会、业主管理委员会、家属管理委员会、业主自治管理监事会等居民自治细胞组织,组织社区居民平等协商社区事务,畅通基层民意表达渠道,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2007年以来,锦江区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居民议事会自主确定改造方案、自主选择评估机构、自主制定补偿标准、自主引进改造主体,积极探索了“阳光拆迁”、“模拟拆迁”和“自主改造”等旧城改造方式,先后投资73.5亿元,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40个,拆迁总户数达5583户,实现拆迁改造面积达41万平方米。引进社会资本70多亿元,启动10个旧城改造项目,完成旧城改造7万余平方米,走出了一条群众自主决策与市场运作相协调的和谐搬迁之路,创造了无一户强拆、无一户居民上访的奇迹。

  (三)强化社区公共服务职能。锦江区先后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等系列配套文件,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分类供给、项目民主管理、经费保障、设施统筹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五项机制,统筹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打破城乡体制上的二元结构,全面撤销涉农社区村组建制,实现涉农社区治理体制与城市社区接轨。采取“一站一居或一站多居”方式,在全区16个街道办事处设立28个社区公共服务站,择优聘用428人充实到社区工作,组建起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公共服务队伍,为群众提供劳动保障、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等5大类62项公共服务,建立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公共服务站具体承办”的社会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实现原居委会承担的政府职能与社区自治职能分离,确保社区居委会职能归位,形成了和谐社区建设的合力。

  锦江区完善社区治理机制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扩大了基层民主,全面提升了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党的执政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通过完善基层组织治理结构,有力提升了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效能,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到社区,进一步扩大了社区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面。全区社区党组织由过去的59个党支部发展为31个党委、27个党总支和168个党支部,有力地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社区自治服务功能得到加强。社区居委会不再承担职责范围以外的其他行政事务,使社区居委会有时间和精力按照自治组织的要求履行职责,强化了社区自治功能。全面推进“党务、居务、院务”公开,2008年以来,锦江区在60个社区、1075个院落(小区)统一发布公开模板,共公开事项8096件,搜集群众意见2491条,采纳办理1573件,回复1427件。组建居民代表会议和院落议事会,搜集群众意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监督评议等工作,凡社区重大事项均由10%以上社区居民代表或者50户以上居民提出议案,经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票决的方式决定,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组织全程监督,保障了群众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这几年共召开民情恳谈会567次,社区事务听证会345次,决议事项433件,否决事项52件,做到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在全省率先开展“居民直评社区干部”工作,评议结果现场公布并与奖惩挂钩,“社区干部勤廉怎么样,居民说了算”,社区干部反映触动大,居民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双桂路街道牛沙社区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自主选择物管公司,推进辖区物业全覆盖,改变老旧院落的脏乱差面貌,受到居民普遍欢迎。成龙路街道涉农社区棬子树社区皇经楼新居一期,原来的物管公司服务质量差,许多居民意见大拒交物管费造成纠纷。在街道和社区协调下,全体业主投票表决重新选聘物管公司,居民交纳物管费的比例由过去25%提高到98%,失地农民也享受到了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三是实现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投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了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就业、医疗救助、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水平。新建的规范、高效的社区公共服务站,居民在社区即可办理绝大部分行政事务,初步构建了社区居民15分钟公共服务圈,极大地提高了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办事效率,实现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2008年来共投入资金5亿元,加大城乡物业管理全覆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旧城改造、城市路网改造等社会管理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三、大力发展第三方力量,让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各显其能

  锦江区坚持“以人为本、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思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弥补政府管理、市场调节的不足,成为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一)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区委、区政府成立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领导小组,将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纳入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重点发展“公益服务类、社会事务类、文化体育类、慈善救济类、社区维权类”五大类社会组织。一是制定完善政策配套。先后出台了《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等九个文件,形成了以登记备案、培育扶持、监督管理等办法为配套,以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绩效评估等具体措施为补充的系列制度,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二是实施登记备案双轨制管理。锦江区在坚持依法登记基础上,对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在街道备案后即享有开展“合法”活动的身份,经培育成长到符合条件后可登记注册。简化社区社会组织成立程序,降低了门槛,目前,全区共有社会组织549个, 其中登记类255个、备案类294个,比实施登记备案双轨制前增加了160%。三是强化监管,有序发展。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全市首个区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明确了相关部门、街道发展社会组织监管职责。成立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每年对社会组织进行免费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对外公开并作为得到政府扶持的重要依据;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制度和社会组织诚信制度,营造诚信自律的良好发展氛围。

  (二)积极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条件。采取政策扶持和市场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是设立扶持资金。由区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给予新成立社会组织一次性开办扶持资金,登记的按最高2万元/个标准扶持,备案的按最高5000元/个标准扶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成效显著的社会组织予以扶持。二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公布了全区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7大类25项,定期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的需求信息,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通过竞争承接服务项目,为社会组织成长提供了空间,实现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职能归位。三是搭建孵化平台。新建西部地区首个占地1000平方米的区级市民服务中心,作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互动平台、社会组织的培育平台、市民自我服务的实践平台,对社会组织进行专业化、全方位孵化培育,为社会组织经常性开展活动提供了阵地,现已有20家社会组织入驻。各街道积极搭建孵化培育平台,如春熙路街道建立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孵化培育6家社会组织,在全区形成了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多元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发展社会组织取得明显成效。锦江区把社会组织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起了连接政府与社会、化解社会矛盾的平台,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吸引力,培育了公民精神和自治能力。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被省上推荐为“2010年全国社会组织十件大事”唯一候选事件,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被评为“建设成都杰出贡献奖”。

  一是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群众诉求、提供社会服务的作用,畅通群众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渠道,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目前,全区已有民意咨询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心理疏导工作协会等社区维权类社会组织60余个,老百姓的愿望有地方诉求、困惑有地方解答、纠纷有地方解决,使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010年,全区经过社会组织化解、调处的比较大的社会矛盾纠纷达139件,息诉息访率85%以上。全区信访总量下降20%以上,刑事案件发案率保持下降趋势,社会治安群众满意率列全市首位,荣获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二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锦江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行为,把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使社会组织成为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变的载体,政府部门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加强社会管理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上。目前,全区已实施区级部门及街道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62个,涉及项目资金1900余万元,以较少成本办成了一批老百姓迫切需要的“贴心事”,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如双桂路街道五福桥社区“五福阳光文化娱乐演艺中心”为辖区5万群众提供全年文艺演出,并作为唯一社区特邀嘉宾出席参加法国驻中国大使馆国庆联欢活动和省文化厅“奋进四川感恩中华行”主题活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形式完成劳动技能培训7300多人次。

  三是满足了群众多元需求。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来自基层、立足社区的优势,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满足了群众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权益保障等多方面需求,受到社区群众的普遍欢迎。如莲新街道残疾人关爱中心为辖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231次,提供特殊医疗救助资金5万余元;三圣餐饮协会和盆花协会把分散的个体活动转化为协会行为,搭建了涉农社区居民的利益保障和增收平台,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共成都市委政研室政治处副处长,法律硕士  张发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