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体关系by梅八叉剧透:三民主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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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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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转到: 导航, 搜索大胆岛(金门)上著名的“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标语,与厦门对岸的“一国两制统一中国”标语遥遥相望。1980年代的台北站,车站前插满了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以及“三民主义万岁”、“中华民国万岁”等标语。

三民主义是中华民国国父孙文所提出的政治纲领,也是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内容,包含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此纲领历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他多次对三民主义所作的表述,是有所改变和发展的。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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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要点
  • 2 源流及演化
    • 2.1 初期
    • 2.2 迁台后
  • 3 评价
    • 3.1 正面
    • 3.2 民族主义
      • 3.2.1 大汉族主义符合民主的原则
      • 3.2.2 大汉族主义不会对少数民族带来迫害
      • 3.2.3 亡国的汉族反而容易对少数民族产生危险
      • 3.2.4 孙中山的隐忧
      • 3.2.5 儒学是民族固有道德
      • 3.2.6 民族自决与五族共和
      • 3.2.7 永恒的大汉族主义国家
    • 3.3 民权主义
      • 3.3.1 人民作皇帝
        • 3.3.1.1 超欧美的民主理想
        • 3.3.1.2 孙中山的怒吼
      • 3.3.2 权能区分与主从关系
        • 3.3.2.1 专制政府与民主政治并存的主张
        • 3.3.2.2 国民大会暨五权分治
      • 3.3.3 未实现的民权梦
        • 3.3.3.1 选举罢免权
        • 3.3.3.2 创制复决权
    • 3.4 民生主义
      • 3.4.1 共产主义连名词都是错误翻译
      • 3.4.2 共产主义不能解决社会问题
      • 3.4.3 民生主义才能解决社会问题
      • 3.4.4 共产制度是没受过文明感化的落后社会
    • 3.5 负面
    • 3.6 民族主义
    • 3.7 民权主义
      • 3.7.1 权能区分
        • 3.7.1.1 国民大会
      • 3.7.2 五权分立
        • 3.7.2.1 考试制度
        • 3.7.2.2 监察制度
    • 3.8 民生主义
      • 3.8.1 土地矛盾
      • 3.8.2 国营效率
      • 3.8.3 共产色彩
  • 4 注释
  • 5 相关条目

[编辑] 要点

  • 民族主义:孙中山先生主张占有中华民国压倒性数量人口的汉族,足以代表中华民国。并引据历史强调汉族曾经被少数民族灭国两次,且被满族建立的清朝,以剃发易服、文字狱等诸多政策消灭了汉族精神与地位,汉族已是世上人类地位最低等且最可悲的次殖民地民族,并且还有再次灭国亡种的危险。故提倡拯救汉族精神,求民权、民生之解决,恢复汉族应有地位,联合其他少数民族,济弱扶顷,然后用文化去统一世界,建立汉族哲圣孔子所提倡,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世界。
  • 民权主义:孙中山先生主张用人民来做皇帝,并引用汉朝末年三国演义中的阿斗与诸葛亮来形容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实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国家主权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欧美现行制度之流弊,并曾在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中,强调"忠民"美德以为孙文民主思想之佐证。在此主张之下,人民便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权)以支配政府,政府则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治权)以管理国家。其核心观念强调直接民权与权能区分,亦即政府拥有治权服务人民,人民则拥有政权支配政府。
  • 民生主义:孙中山先生主张以马克思为首的共产主义是错误的学说,并且中译名也是错误的翻译。为了避免混淆,所以称作民生主义,民生主义才是正确、且实用的学说主张。民生主义最重要原则就是全民税金来建立国家企业,来解决民生问题。民生主义和资本主义根本上不同的地方,就是资本主义是以赚钱为目的,民生主义是以养民为目的,国家企业所得的利益归人民大家所有,和资本家不相冲突,与资本主义共存,这是很容易做得到的。

[编辑] 源流及演化

孙中山关于三民主义的书稿在民国11年陈炯明的部队进攻广州大总统府时失落,目前可以看到的印行材料,最早的是1905年的〈同盟会宣言〉(即《民报》发刊词),最晚近的是他在1924年以“三民主义”为题所作的16次讲演的纪录。

[编辑] 初期

同盟会的成立民国前七年(乙巳年)春,总理由美赴欧,先后在巴黎、柏林宣扬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号召留学生,了解革命组织的团体,加入共有七十余人。七月,总理返日,又以兴中会为中心,把华兴会,光复会等革命团体和革命份子联合一致,八月十二日,在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总理为总理,并曾通过总章,发表宣言。〈同盟会宣言〉的中心内容是四条纲领性的口号:“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这可以说是辛亥革命以前三民主义的早期形态,前两条即当时的民族主义,第三条即当时的民权主义,最后一条即当时的民生主义。 中华民国的名称,也是同盟会成立时确定的。 在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孙中山指出:“重新来研究国家的现状,重新来解释三民主义。”他从1月到同年8月,作了16次讲演(民族主义六讲、民权主义六讲、民生主义四讲(未完成,原计划讲六讲))以阐发三民主义,由黄昌谷全程速记、翻译。这是他一生宣讲三民主义的最后、也是最有系统、最详尽的篇章。

孙中山为黄埔军校所写训词开宗明义确立三民主义为指导思想。


孙中山在多次讲演和宣言中指出:他所领导的政党和运动须达到三个目的:进行民族革命以实现民族主义,进行政治革命以实现民权主义,进行社会革命以实现民生主义,他又认为最后一个目的,最好用改良的方法逐步实现,而避免一次革命。

孙中山在1924年6月16日于广州黄埔军官学校开学典礼中,以三民主义为纲,对该校师生之训词,后来成为中华民国国歌。

1929年,在南京完工的中山陵,处在山顶最高峰的祭堂,有3个拱门,分别书写着“民族”、“民权”、“民生”。

[编辑] 迁台后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三民主义不但成为蒋中正威权体制下的“党国意识型态”,亦是在台运作的中华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法条,为全中华民国宪法提供了宪法基本的法源依据。并且高级中学及大学中列有三民主义课程,透过此一课程极力推展反共教育,建构中华民国政府的政治正统乃至民族道统以及确立了台湾民众对民主的信仰,大学及中央研究院在当时都设有三民主义研究所,并以“三民主义”、“国父思想”等不同名称,列为大学联考与国家考试的必考科目。在台湾的地名、路名乃至各级学校校歌或多或少都能见到三民、民权、民生、民族等用语。

除了中华民国宪法外,在当时各类教育规章、课程目标都有贯彻三民主义一类文字。解除戒严及动员戡乱时期后,相关科目的授课内容逐渐改变,大学内相关课程则逐渐改为中华民国宪法课程,国家考试及大学入学考试则渐次缩减,甚至停考该科目。各三民主义研究所则改名或改组,例如台湾大学三民主义研究所变更名为国家发展研究所。

[编辑]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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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正面

三民主义一经发表,便广为各界所称许,拥有有广大支持者,并称赞为集成孔子思想之基础,是以中为本西学为用之大成,名列中华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也是中国国民党曾经矢力鼓吹宣扬之思想。

[编辑] 民族主义

其实汉族已经是亡国奴,并且已经亡国数百年之久,孙中山先生在民族主义第二讲中提到:“ 中国几千年以来,受过了政治力的压迫以至于完全亡国,已有了两次,一次是元朝,一次是清朝。但是这两次亡国,都是亡于少数民族,不是亡于多数民族。”,“中国的民族主义是已经失去了,这是很明白的,并且不只失去了一天,已经失去了几百年。”。根据孙中山先生考究,极可能就是因为汉族已经丧失了大汉族主义,所以才会灭亡,并且一直都是亡国奴,所以如果要整救中华民国,首先就要把大汉族主义找回来。

孙中山先生在民族主义第二讲中提到:“我们的祖宗以为中国是世界的强国?略?世界从此长太平矣。以后只要讲世界主义,要全世界的人都来进贡,从此不必要民族主义?略?到了为满洲所灭的时候,不但世界上的大主人翁做不成,连自己的小家产都保守不稳,百姓的民族思想一齐消灭了?略?所以满清带兵入关,吴三桂便作向导。史可法虽然想提倡民族主义,拥戴福王,在南京图恢复,满洲的多尔衮便对史可法说:“我们的江山,不是得之于大明,是得之于闯贼。”他的意思,以为明朝的江山、是明朝自己人失去了的。???”就证明了,孙中山发现了,过去中国灭亡的病根,就出在失去了大汉族主义思想的民族主义。

其实孙中山这个见解,不只是适用昔日民国,就是今日中华民国,也很适用。

[编辑] 大汉族主义符合民主的原则

有许多人批评孙文有“大汉族主义”的思想,甚至认为这是一种“纳粹主义”但也有许多人认为,以汉族占有中国九成以上人口,主导中国数千年以上的事实,故孙文以汉族为主体意识的思考与主张是很合理的想法。如果孙文以其余不足一成涵括55族的少数民族作为主体意识的思考,或是以外来共产主义等意识形态思想作为主体意识思考,等同历史上如满族清朝等以少数人迫害多数人的殖民政治,亦是一种凌虐多数人民的暴虐思考方式,并且也严重违背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的民主原则。

所以提倡大汉族主义,是符合多数人口的自然期盼。

[编辑] 大汉族主义不会对少数民族带来迫害

有人议,惧怕大汉族主义复兴,将会造成对其他少数民族的迫害,事实上,这是对持有大汉族主义的汉人完全无知而导致的误解。 最早汉族的形成是在汉朝时代,汉朝时代整合了文字,儒学传统等生活文化而后传承至明朝方才灭亡。因此假使一个抱持有大汉族主义的汉人,不但须了解汉族原本生活的优雅风貌,更必须对儒学道德有相当造诣,方才符合“华夷之辨”中,所描述的汉人。因此这样的汉人,不但不太可能不知道孔子曾说:“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的义里,更不太可能不知道孟子曾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道理。

确实有其他民族是以欺凌少数民族来壮大自己民族,但将那种民族的落后德性用于断言大汉族主义的汉人必也如此,就像看见美国杀人犯犯罪后,就坚定称美国人必然都爱杀人,是一种对美国人无知的表现一般。虽然的确有民族主义者以迫害不同族的人来彰显自己民族的优秀,但这并不代表所有民族主义者必然都主张须迫害其他民族。

[编辑] 亡国的汉族反而容易对少数民族产生危险

目前的汉族国家早在元、清就已灭亡,过去清朝在满族奴役之下迫害少数民族绝非汉族之所愿,由于汉族在清朝已非主体民族,共产党执政后又以外族共产道德文化为主体,可以说目前的汉族始终是在外族奴役之下,是具备所有亡国民族特征的种族。

因此大汉族主义如果永远不复兴,那么这个亡国种族就会在其他外族或外国政党执政的支配下,持续进行迫害少数民族的行为,并且还代替奴役汉族的支配者去背负这种迫害异族的种族暴政污名。

例如国际间指责中国对西藏与新疆的迫害责任是“大汉族主义”的罪恶,事实上该国是以共产主义为主体,支配着汉族的一种国家,但是汉族还是要被迫背上这共产外族暴政的责任与污名。

所以说,不让汉族去复兴大汉族主义,汉族将会在其他外族支配下,必然要对其他少数民族造成危险的迫害,而真正的加害者还可以舒适的躲藏在亡国民族深处而不必负责。

所以不回复大汉族主义的汉族才可能会造成对其他少数民族的迫害,反而回复大汉族主义的汉族,不但将不会对其他少数民族造成迫害,反而有助于其他少数民族的繁荣和平。

[编辑] 孙中山的隐忧

其实在孙中山之民族主义中,亦有争议疑问。譬如民族主义第二讲:“中国几千年以来,受过了政治力的压迫以至于完全亡国,已有了两次,一次是元朝,一次是清朝虽然亡过了两次,但是民族还没有受过大损失。”这里孙中山称汉族没有大损失,然而他又在民族主义第三讲开头说:“依我的观察,中国的民族主义是已经失去了,这是很明白的,并且不只失去了一天,已经失去了几百年。”,试想汉族民族主义被外族给"毁灭",对以文化著称的汉族而言,文化的毁灭等同灭族。换句话说,汉族不但亡国且已灭族了数百年之久,当了外国奴几百年之久,试想这事情何等严重。孙中山如何能泯灭良心的谎称“民族还没有受过大损失。”呢?

由孙中山民族主义的矛盾处,可见得孙中山本人亦可能担心,民族革命流于汉族仇恨的清算运动,亡国灭族几百年的仇恨将成为大规模屠杀其他外族的原动力,因为汉族亡国已经太久了,受外夷奴役而使得汉族也沾染上许多其他外族热爱欺压少数民族的落后民族性。这里证明孙中山先生身为一个汉人相当明白亡国种族,汉族的病根。

目前于世界各地汉族人民间,自主发起所谓汉服运动,也有民间汉人在推广已被灭亡的读经文化,更佐证了回复大汉族主义与文化的想法,不但是出乎人性自然的主张,也是协助人类建立世界和平的基础,也证实了孙文先生的恢宏远见。

[编辑] 儒学是民族固有道德

国父孙中山于民族主义第六讲提到固有道德:“我们现在要恢复民族的地位?“略”?就要把固有的旧道德先恢复起来。有了固有的道德,然后固有的民族地位才可以图恢复。”,可见得孙中山认为要回复民族地位,关键之一就在汉族的固有道德。那么汉族的固有道德是什么呢?其实汉族固有道德思想有很多,不管是道家阴阳家,法家纵横家都算是,这理所揭露的,是孙中山根据汉族哪个家的思想道统,来主张其为汉族固有道德呢?

这必须从两方面来作考据。

查本百科孙中山先生条目思想一栏,可得孙中山先生曾经坦言:“中国有一个道统,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相继不绝,我的思想基础,就是这个道统,我的革命,就是继承这个正统思想,来发扬光大!”从这里可见得,三民主义所提的汉族固有道德,恐怕是指以汉族至圣孔子为首的儒家思想道统。

从民族主义所采用的道德系统来考据,民族主义第六讲:“?略?讲到中国固有的道德,中国人至今不能忘记的,首是忠孝,次是仁爱,其次是信义,其次是和平。?略?《大学》中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这些道德知识内容研判,也是属于以汉族至圣孔子为主的儒家思想道统。

可见得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所主张的传统固有道德,并非以其他所谓法家,阴阳家,道家,或其满族,蒙古族,藏族等民族传统固有道德,作为回复民族主义的基础,而是以汉帝定“罢拙百家独尊儒术”以来,汉族传承千年以上的儒家道统,来作为回复大汉族主义的民族传统固有道德。

这种主张,正符合被元朝、清朝所灭国近百年,承受无数屈辱的汉族人民,所期盼的正当主张。

[编辑] 民族自决与五族共和

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六讲中,大部分都在陈述有关如何振兴汉族主义的缘由,现状,以及用途还有未来的发展,陈述对待异民族与少数民族的态度是“济弱扶倾”。由于三民主义是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法律,更是中华民国建国立国根本,因此如果将孙中山其他政治作品纳入三民主义之中,很不妥当。

因为政策是暂时的,会因为形势改变而消灭,而宪法第一条所代表的意义,是让国人必须永远坚持下去遵守的。

大凡许多学者都会将孙中山先生其他作品中的要旨纳入三民主义中,混为一谈,于是就会导出个“三民主义支持民族自决”,或“三民主义支持大一统”等政治口号或结论,其实这些口号皆来自孙中山先生其他的政治作品所提政策,并非是中华民国全体国民必须永矢咸遵之法律,亦非应于本条目所揭露探讨内容之一,希望读者万勿搞混孙中山先生不同作品中所占有的份量大小与期望的轻重,或拿些孙中山其他“政策”作品鱼目混珠,充当三民主义所探讨之主张,混淆孙中山对于其所建之理想国的根本思想。

[编辑] 永恒的大汉族主义国家

从三民主义作为立国根本主张,以及政策上追求多民族共和理念的事实交互对照,可见得孙中山先生,始终主张只有复建大汉族主义的汉族人民所主导的中国,才是孙中山所认定的唯一中国。

因为中华民国主体民族就是汉族,假使其他少数民族通通自决,一起分裂。即使是在少数民族有优势的地区(如西藏、新疆、外蒙古),只要有大汉族主义的汉族人民继续经营汉族所建立的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就永远不可能因为其他少数“民族自决”而解体。

所以“民族自决”与“五族共和”的政策是暂时的,会因为形势改变而消灭。三民主义名列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所代表的意义,代表着中华民国就是一种让汉族所追求建立的,有着永恒光荣,且优雅古老的大汉族主义理想国家。

为达成建立这种国家的目标,孙中山在民族主义第四讲强调:“把从前失去了的民族主义从新恢复起来,更要从而发扬光大之,然后再去谈世界主义,乃有实际。”

[编辑] 民权主义

一般时尚学者,多精通西学而未通汉学,故未能完全掌握孙中山之民权主义真正主张。不知孙中山革命的目的,并非在中国仿造另一个欧美,而是要复国,复汉族人的国,复那个被清朝给灭亡,汉族本来该有的民国,然后造就继承汉族道统,超欧美的民主国家。这一点可由孙中山在民权主义中提到:“我们拿欧美已往的历史来做材料,不是要学欧美,步他们的后尘;是用我们的民权主义,把中国改造成一个“全民政治”的民国,要驾乎欧美之上。”

[编辑] 人民作皇帝

孙中山常引用汉朝末年三国演义中的皇帝阿斗与汉丞相诸葛亮来形容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令人耳目一新。一目了然的了解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所主张,简单明了的独特先进的民主观念。

孙中山更在民族主义第六讲提到:“???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自然是高尚得多。”有关孙中山对于“忠”的独特诠释,可证孙中山在民权主义中,使用汉帝国主义思想观念,来提倡用人民当皇帝的汉族民主政治。

[编辑] 超欧美的民主理想

孙中山更在民权主义第五讲中提到“因为信仰外国,所以把中国的旧东西都不要,事事都是仿效外国;只要听到说外国有的东西,我们便要去学,便要拿来实行。???革命以后举国如狂,总是要拿外国人所讲的民权到中国来实行,至于民权究竟是什么东西,也不去根本研究。???但是外国的政治书本,像二千多年以前在希腊有一位大政治哲学家叫做柏拉图,他所著的《共和政体》那本书至今还有学者去研究1[今译《理想国》。],对于现在的政体还以为有多少价值可以供参考???由此便知外国的物质科学,每十年一变动,十年之前和十年之后大不相同,那种科学的进步是很快的。至于政治理论,在二千年以前,柏拉图所写的《共和政体》至今还有价值去研究,还是很有用处。所以外国政治哲学的进步,不及物质进步这样快的。他们现在的政治思想,和二千多年以前的思想根本上还没有大变动。如果我们仿效外国的政治,以为也是象仿效物质科学一样,那便是大错。???外国政治的进步,比较物质文明的进步是差得很远的,速度是很慢的。像美国革命实行民权有了一百五十多年,现在能够实行的民权,和一百多年以前所实行的民权便没有大分别。”强调了欧美文明的特征短处,也突显了汉族复国所该持有的自信与坚定民权政治研究的方向。

[编辑] 孙中山的怒吼

这理有一段,是历史上,孙中山抨击联省自治主张的政论,从这里可以理解,当年孙中山先生为什么要执意孤行,鼓吹武力北伐的原因。这理孙中山先生的口气之重,也是其他篇文章所不曾见到的。民权主义第四讲:“十多年来,我国一般文人志士想解决中国现在的问题,不根本上拿中美两国的国情来比较,只就美国富强的结果而论。以为中国所希望的,不过是在国家富强;

美国之所以富强,是由于联邦,中国要象美国一样的富强,便应该联省;美国联邦制度的根本好处,是由于各邦自定宪法、分邦自治,我们要学美国的联邦制度变成联省,根本上便应该各省自定宪法,分省自治;等到省宪实行了以后,然后再行联合成立国宪。质而言之,就是将本来统一的中国变成二十几个独立的单位,像一百年以前的美国十几个独立的邦一样,然后再来联合起来。这种见解和思想,真是谬误到极点,可谓人云亦云,习而不察。像这样只看见美国行联邦制度便成世界顶富强的国家,我们现在要中国富强也要去学美国的联邦制度,就是象前次所讲的欧美人民争民权,不说要争民权,只说要争自由平等,我们中国人此时来革命也要学欧美人的口号说去争自由平等,都是一样的盲从!都是一样的莫名其妙!

  主张联省自治的人,表面上以为美国的地方基础有许多小邦,各邦联合,便能自治,便能富强;中国的地方基础也有许多行省,也应该可以自治,可以富强。殊不知道美国在独立时候的情形究竟是怎么样。美国当独立之后为什么要联邦呢?是因为那十三邦向来完全分裂,不相统属,所以不能不联合起来。至于我们中国的情形又是怎么样呢?中国本部形式上向来本分作十八省,另外加入东三省及新疆,一共是二十二省;此外还有热河、绥远、青海许多特别区域,及蒙古、西藏各属地。这些地方,在清朝二百六十多年之中,都是统属于清朝政府之下。推到明朝时候,各省也很统一。再推到元朝时候,不但是统一中国的版图,且几几乎统一欧亚两洲。推到宋朝时候,各省原来也是很统一的;到了南渡以后,南方几省也是统一的。更向上推到唐朝、汉朝,中国的各省没有不是统一的。由此便知中国的各省在历史上向来都是统一的,不是分裂的,不是不能统属的;而且统一之时就是治,不统一之时就是乱的。

美国之所以富强,不是由于各邦之独立自治,还是由于各邦联合后的进化所成的一个统一国家。所以美国的富强,是各邦统一的结果,不是各邦分裂的结果。中国原来既是统一的,便不应该把各省再来分开。中国眼前一时不能统一,是暂时的乱象,是由于武人的割据。这种割据,我们要铲除他,万不能再有联省的谬主张,为武人割据作护符。若是这些武人有口实来各据一方,中国是再不能富强的。如果以美国联邦制度就是富强的原因,那便是倒果为因。???”。

从孙中山先生使用有别于其他篇章之口气可以有助于我们理解,当年代孙中山先生一意孤行,受当代文人抨击,中山先生所承受的压力相当之重。这篇文章有助于我们理解当年孙中山先生择善固执,执意武力北伐的真正原因???

[编辑] 权能区分与主从关系

某些精通西学者常拿欧美偏颇民主观念来指责孙中山所主张之独特民权主义。譬如最早指出孙文思想病理的日本学者宫泽俊义在一九三七年出版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评析》一书中指出,“现在欧美各民主国家,人民不但拥有孙文所称的政权,同时有治权,政权与治权并不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他所称的治权是人民的权力的本质,政权则是人民行使权力的方法。”然而实际上,中山先生在民权主义第六讲提到“???一个是政权,要把这个大权完全交到人民的手内,要人民有充分的政权可以直接去管理国事。这个政权,便是民权。一个是治权,要把这个大权完全交到政府的机关之内,要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全国事务。这个治权,便是政府权。???”,从这里可见孙中山先生所主张人民之政权,实为支配政府之国家主权。政府所有之治权,实为服务人民之管理权,中山先生主张的权能区分原理,即为主张政府不能逾越身分,持有国家主权之意,国家主权仅能属于人民直接共有,人民为主而政府为从的主从关系也就此确定。

此创新之主张,正符合新时代民主国家的潮流!

[编辑] 专制政府与民主政治并存的主张

孙中山对于中华民国的建国理念,大多写在三民主义,而名列中华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其中广为世人所诟病的专制政府与世人所称赞的民主政府,在孙中山先生眼中,亦别有一番独特创见。在民权主义第五讲中提到:“现在欧美民权发达的国家,人民对于政府都没有这种态度,所以不能利用有本领的人去管理政府。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弄到在政府之中的人物都是无能,所以弄到民权政治的发达反是很迟,民主国家的进步反是很慢,反不及专制国家的进步,像日本和德国那一样的迅速。”这理透露孙中山认为欧美国家进步不及专制国家的迅速,并且又提到:“又有一位瑞士学者说:“各国自实行了民权以后,政府的能力便行退化。这个理由,就是人民恐怕政府有了能力,人民不能管理,所以人民总是防范政府,不许政府有能力,不许政府是万能。”,这里透露出人民既要防范政府如防贼,为何不废除政府呢?可见得国家之中,不但政府需要人民,人民亦须要政府。为此孙中山特别提出了一个观点上的“破”,希望读者能看懂。孙中山在民权主义第五讲中提到:“大家此时对于政府有一种特别观念,这种观念是怎么样发生的呢?是由于几千年专制政体发生的。因为几千年的专制政体,多是无能力的人做皇帝,人民都是做皇帝的奴隶。在中国的四万万人,就做过了几千年奴隶。???从前崇拜皇帝的心理固然是不对,现在排斥政府的心理也是不对的。我们要打破这种不对的心理,便要回顾到几万年和几千年以前的政治历史,才可以看破。”,孙中山在这里提到,他极可能希望读者能“看破”一点,那就是不要排拒一个传统的专制政府,因为传统的专制政府未必通通不好,所以应该以人民来当这个专制政府的皇帝眼光来想,以完整的直接民权来驾驭这种传统的专制政府。

这就是孙中山权能区分的核心理念,从此推论孙中山先生极可能意图打造一个人民当皇帝的汉帝国政府。

孙中山并在民权主义中以阿斗与诸葛亮的故事再次铺陈了孙中山独特的创见:“人民分开了权与能,才不致反对政府,政府才可以望发展。中国要分开权与能是很容易的事,因为中国有阿斗和诸葛亮的先例可援。如果政府是好的,我们四万万人便把他当作诸葛亮,把国家的全权都交到他们;如果政府是不好的,我们四万万人可以实行皇帝的职权,罢免他们,收回国家的大权。”,自然孙中山这样子的主张,反映到他所建立的中华民国体制,必然又要招制精熟西学,畏惧专制政府的民主之士们,轮番批驳。

遗憾的是,孙中山先生亲创的中华民国,由于孙中山先生早逝,遗留下来的国家在关民权方面的进步缓慢,不但未能完整实现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较之欧美甚至还落后许多,空留疑似专制体制政府,民权却有许多缺陷的中华民国,沦为有识之士批判孙中山理念的有力题材。

其实,只要民权不完善,人民不能使用完整的直接民权来控制政府,那不管什么政府,几乎是没有好的,却也未必只有专制政府才不好。

民权主义第六讲:“总而言之,要人民真有直接管理政府之权,便要政府的动作随时受人民的指挥。”解决了这问题,再重新搬出汉帝国政府的五权分立体制,也未必便输给了欧美方式的政府体制,按孙中山先生的估算,以汉族传统政府对执政的专注,如果能直接遵从于人民皇帝的直接民权支配,那一定便能产生克服欧美民主政府流弊的中央集权政府,缔造一个超欧美的民主国家。

这理证明了孙中山用以革命建国时远见,其眼光早以预见了汉族人民的未来。

[编辑] 国民大会暨五权分治

原先国民大会出自孙中山先生著作:“国民政府建国大纲”提及,要求在训政时期建立“完全自治”之县。所谓“完全自治”之县,即要求人民需有完整的“直接民权”,然后才推派国民代表,参与中央决策。孙中山于大纲提出不久之后便于中华民国14年与世长辞。其中初步规划的军政,训政,及宪政,最后皆已非孙中山亲手推动,因此后来中华民国宪政与孙中山之作品对照比较,可谓:名存实亡,面目全非,诚可叹也。

单就罢免权一事观之,即可发现中华民国建国已来,竟然不曾施行过之事实,遑论创制复决,实际上中华民国建国至今,连“完全自治”之县,亦不曾真正完成过。显与孙中山原先规划建设之用心,已根本不同。

因孙中山早逝殉职,不但民生主义未讲完,国民大会与五权分立也仅是纸上谈兵阶段,皆未真正实行,亦未完成,这种种缺陷以及当年代孙中山于军政时期亲手使用于整军之特权,皆成为后人诟病攻诅中山先生之题材,反而未有人怪罪于其继任者不能完全了解三民主义之真正内涵,殊为奇异。但以其亲自坚持中华民国宪法总纲第二条,国家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之用心,及其著作三民主义之内涵,可见孙中山抱有汉族独特,绝对效忠全体国民之忠诚,应无异议。

[编辑] 未实现的民权梦

孙中山先生在民权主义中,教导著人民如何认识使用“政权”来支配政府“服务”人民,在民权主义第六讲中提到:“人民有了这四个权,才算是充分的民权;能够实行这四个权,才算是彻底的直接民权。从前没有充分民权的时候,人民选举了官吏、议员之后便不能够再问,这种民权,是间接民权。间接民权就是代议政体,用代议士去管理政府,人民不能直接去管理政府。要人民能够直接管理政府,便要人民能够实行这四个民权。人民能够实行四个民权,才叫做全民政治。全民政治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从前讲过了的,用四万万人来做皇帝。”,然后来对照现存中华民国国体,可以发现真正现实与三民主义的遥远距离???

[编辑] 选举罢免权

孙中山先生在民权主义第六讲中提到:“现在新式的方法除了选举权之外,第二个就是罢免权。人民有了这个权,便有拉回来的力。这两个权是管理官吏的,人民有了这两个权,对于政府之中的一切官吏,一面可以放出去,又一面可以调回来,来去都可以从人民的自由。”,从这里可见孙中山主张的这罢免权,原来是与选举权配套实施,也就是选了官员,任期一到便要罢免,罢免失败就不必选举,省下选举资金浪费,官员也得以连任,一任接一任,直到官员任期年限退休或被罢免下台为止,这便是中山先生强调的所谓:“人民有了很充分的政权,管理政府的方法很完全,便不怕政府的力量太大,不能够管理。”的新办法。遗憾的是这新办法中,由于太新,许多人不懂这原理,不知中山先生主张的这选举与罢免原是配套实施,许多官员就只会拿欧美罢免权办法来诠释孙中山新创的选举罢免办法,以为罢免权必须单独实施。

至于有人质疑“若是罢免的条件订的很苛,则等于没有罢免权,如果订得很宽松,则时时在罢免,民代惶惶不可终日,根本无法专心行使立法权。”云云一说,简直可笑至极,又不是说办理罢免,就一定罢免成功,更不代表罢免成功,民代便如同死去或犯罪一般。好像受罢免成功者不能在参加其他种县市长或总统等其他职种选举。

其实这种扭曲的看法,透露出一般大众对罢免权的恐惧症,只是一般大众不见得人人皆担任民代或高官,却似乎普遍罹患对罢免权的恐惧,好似人民自己将受“罢免权”罢免一般,这是一种很令人感到好奇有趣的社会现象。

目前孙中山先生新创的直接民权办法始终不曾完整实施过,而未能验证其新办法是否确实能免除欧美民主之流弊。

[编辑] 创制复决权

孙中山先生在民权主义里头,又提出了有关创制与复决的民权,民权主义第六讲是这样写的:“???如果大家看到了一种法律,以为是很有利于人民的,便要有一种权,自己决定出来,交到政府去执行。关于这种权,叫做创制权,这就是第三个民权。若是大家看到了从前的旧法律,以为是很不利于人民的,便要有一种权,自己去修改,修改好了之后,便要政府执行修改的新法律,废止从前的旧法律。关于这种权,叫做复决权,这就是第四个民权。人民有了这四个权,才算是充分的民权;能够实行这四个权,才算是彻底的直接民权???”,但是这一段表述内容,几近空话。

比如说大家看到了一种法律,试想这所谓“一种法律”不可能是天上掉下来,不可能是凭空生出来,一定是人作出来,不论是自己人,或外国人作法律,或是外星人作这法律,法律毕竟是人为,所以这一段便只能算是传达了一种概念,并且是很简陋的创制概念,并没有交代的清楚,也显示了中山先生对于创制这种民权,只是概念而已,自然也连带影响中山先生对复决权的诠释。所以这理只透露了一点孙中山先生的民权梦想,那就是能让人民直接能修能改能创能写的,由政府专责执行人民自己创制法律来管理人民自己的梦想。

孙中山先生更在民权主义第六讲最后坦承:“至于民权之实情与民权之行使,当待选举法、罢免法、创制法和复决法规定之后,乃能悉其真相与底蕴。在讲演此民权主义之中,固不能尽述也。”,孙中山先生自己也是不够懂得创制复决之民权,遗憾的是孙中山先生也没有来得及懂这种民权,便与世长辞。

最后???以一段民权主义中,孙中山先生托付与中华民国全体皇帝们去实现的梦想与阅读本篇的读者分享:“政府的一动一静,人民随时都是可以指挥的。像有这种情形,政府的威力便可以发展,人民的权力也可以扩充。”,“中国能够实行这种政权和治权,便可以破天荒在地球上造成一个新世界。”。

[编辑] 民生主义

多数共产党人最喜爱引用民生主义中的几句话来作“断章取义”的广告,例如:“故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而故意忽略的省去以下这句“欲明白这个主义,断非几句定义的话可以讲得清楚的;必须把民生主义的演讲从头听到尾,才可以彻底明白了解的。”。

[编辑] 共产主义连名词都是错误翻译

目前三民主义民生主义全文阅览过以后,可以发现其第一讲与第二讲,却是卖力抨击马克思学说不遗余力。这事实可由民生主义第一讲,第二讲部份内容查见:“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名词,现在外国是一样并称的,其中办法虽然各有不同,但是通称的名词都是用社会主义。现在中国有人把社会主义同社会学两个名词作一样的看待,这实在是混乱。这种混乱,不但专是中国人有的,就是外国人也是一样有的。因为社会这个名词在英文是“梳西乙地”,社会学是“梳西柯罗之”,社会主义是“梳西利甚”1[以上是英文society、sociology、socialism三个词的译音。]。这三个字头一半的英文串字都是相同的,所以许多人便生出混乱。”这一段就在抨击“共产主义”的中译名都翻错。为了正本清源,所以孙中山先生将第三主义定名为“民生主义”。

[编辑] 共产主义不能解决社会问题

孙中山先生规规矩矩介绍马克思时:“现在研究社会问题的人,也没有那一个不是崇拜马克思做社会主义中的圣人。”可见得在当时共产主义是以马克思学说为基础的显学,并引具体事实来佐证马克思的学说,并不能解决社会问题。民生主义第一讲中提到:“所以欧战之后,至今还不能解决社会问题。”

孙中山先生更在三民主义中提到:“人类求生存,才是社会进化的原因。阶级战争不是社会进化的原因,阶级战争是社会当进化的时候所发生的一种病症。这种病症的原因,是人类不能生存。因为人类不能生存,所以这种病症的结果,便起战争。马克思研究社会问题所有的心得,只见到社会进化的毛病,没有见到社会进化的原理。所以马克思只可说是一个“社会病理家”,不能说是一个“社会生理家”。这一段已经显而易见的抨击马克思学说。 另外又已一段说明:“其他许多事实,在马克思当时自以为是料到了的,后来都是不相符合,令马克思自己也说“所料不中”。别的事实不说,只就资本一项来讲,在马克思的眼光,以为资本发达了之后便要互相吞并,自行消灭。但是到今日,各国的资本家不但不消灭,并且更加发达,没有止境。”来佐证孙中山洞澈了共产主义思想的根本错误。

[编辑] 民生主义才能解决社会问题

第一讲中结论就是“我们现在要解除社会问题中的纷乱,便要改正这种〈马克思学说〉错误,再不可说物质问题是历史中的中心,要把历史上的政治和社会经济种种中心都归之于民生问题,以民生为社会历史的中心。先把中心的民生问题研究清楚了,然后对于社会问题才有解决的办法。”。

何谓制造国家资本呢?就是发展国家实业是也。其计划已详于《建国方略》第二卷之《物质建设》,又名曰《实业计划》,此书已言制造国家资本之大要。前言商业时代之资本为金钱,工业时代之资本为机器,故当由国家经营,设备种种之生产机器为国家所有。

为什么民生主义才能解决中国社会问题呢?民生主义第二讲提到:“今日单是节制资本,仍恐不足以解决民生问题,必要加以制造国家资本,才可解决之。何谓制造国家资本呢?就是发展国家实业是也。”,从这段来看,显然是鼓励政府拿税金开公司,如果是这样,不就等于可使用“特权”垄断市场吗?,为此孙中山又提到:“如果由国家管理资本,发达资本,所得的利益归人民大家所有,照这样的办法,和资本家不相冲突,是很容易做得到的。”,可知虽然孙中山主张用税金开公司来赚钱,参与自由市场,而所得归纳税人所有,但并不主张利用政府特权去伤害民间资本家。

所以孙中山先生便在三民主义的最后一的主义,民生主义第二讲中强调:“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这才是真正的民生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民生主义才是真正能实现“解决社会问题”的务实主张。

有趣的是,列宁晚年的新经济政策中的国家资本主义概念与孙文的第三个主义有相似处,“建立一个没有资本主义阶级的资本主义国家”和“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和国家紧密相联的,而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分,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国家资本主义论》于凤 香港文史研究会 1950年 〉[1]

[编辑] 共产制度是没受过文明感化的落后社会

孙中山先生认为以马克思为首的共产主义,是没受过文明感化的落后社会,这一点可在民生主义第二讲中提到:“???所以原人时代,已经是共产时代。那个原人时代的情形究竟是怎么样,我们可以考察现在非洲和南洋群岛的土人生番毫未有受过文明感化的社会,是什么制度。那些土人生番的社会制度,通通是共产。由于现在那些没有受过文明感化的社会都是共产???”。

孙中山先生不但认为这种制度落后老旧,还说明了孙中山认为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进化关系,孙中山这样提到:“共产这种制度,在原人时代已经是实行了。究竟到什么时代才打破呢?依我的观察,是在金钱发生之后。大家有了金钱,便可以自由买卖,不必以货易货,由交易变成买卖,到那个时候共产制度便渐渐消灭了。”,并且还补上孙中山对这种不受文明感化,老旧落后制度复辟的原因的分析:“???由于金钱发生,便打破了共产;由于机器发明,便打破了商家。现在资本家有了机器,靠工人来生产,掠夺工人的血汗,生出贫富极相悬殊的两个阶级。这两个阶级常常相冲突,便发生阶级战争。一般悲天悯人的道德家,不忍见工人的痛苦,要想方法来解除这种战争,减少工人的痛苦,是用什么方法呢?就是想把古代的共产制度恢复起来。???”但是这种老旧落后的共产制度真的能解决现代资本主义都解决不了的社会问题吗?

孙中山先生并于之后提出了孙中山先生主张的解决方案:“???变成人与人争的极剧烈时代。这种争斗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解决?必要再回复到一种新共产时代,才可以解决。所谓人与人争,究竟是争什么呢?就是争面包,争饭碗。到了共产时代,大家都有面包和饭吃,便不至于争,便可以免去人同人争。所以共产主义就是最高的理想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我们国民党所提倡的民生主义,不但是最高的理想,并且是社会的原动力,是一切历史活动的重心。”,这里可以清楚的见到,孙中山先生认为以马克思为首的共产主义,是旧时代的共产主义。而所谓新共产时代,那就是民生主义的时代。那么以马克思思想为首的旧共产主义与以孙中山思想为首的民生主义又有什么分别与关系呢?

“我今天来分别共产主义和民生主义,可以说共产主义是民生的理想,民生主义是共产的实行”,从这里可以知道,以马克思为首的旧共产主义只剩下无法实现的空幻里想,而能够实现这种理想的,只有以孙中山思想为首的民生主义才办得到。

对照今日各共产主义国家,纷纷抛弃粮票,改发钞票,改革开放的事实,证实了孙中山先生对共产与资本主义的因果,以及预告了未来社会走向的宏观远见。

[编辑] 负面

三民主义负面批评者众多,他们认为孙文的《三民主义》基本上是东抄西凑,自相矛盾,思想极度混乱的产物。

1927年陈炯明所着的《中国统一刍议》提到:“三民主义及其发表之政纲,类皆东抄西袭,绝少独立之思想,一贯之理论,而于国情亦未适合。(详细批评,非本论范围,但国民党贤者,必知其说,不过头上有偶像,不敢触犯耳。如有马定路德出于其党,庶有中兴之望)。在今日视之,已属陈腐不堪,亟待修正。有何神圣而必强求青年,桎其心思,梏其趋步耶!”

[编辑] 民族主义

刘宗正批评孙中山有“大汉沙文主义”的思想,例如:“就历史上说,我们四万万汉族是从那一条路走来的呢?也是自帝国主义一条路走来的。我们的祖宗从前常用政治力去侵略弱小民族”(民族主义第四讲)、“中国自秦汉而后,都是一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民族主义第一讲)、“就中国的民族说,总数是四万万人,当中参杂的不过是几百万蒙古人,百多万满洲人,几百万西藏人,百几十万回教之突厥人。外来的总数不过一千万余人。所以就大多数说,四万万中国可以说完全是汉人。同一血统、同一语言文字,同一宗教、同一习惯,完全是一个民族。”(民族主义第一讲)、“中国四万万人是亚洲世界主义,一定要先讲民族主义,所谓欲平天下者先治其国。把从前失去了的民族主义从新恢复起来,更要从而发扬光大之,然后再去谈世界主义,乃有实际。”(民族主义第四讲)[2]

孙中山讲民族主义时,严厉批判马尔萨斯《人口论》[3],他说中国不是人口过剩,而是人口没有增加,“我们中国人口在已往一百年没有加多。以后一百年,若没有振作之法,当然难得加多。……环看世界各国的情形,在美国增多十倍,俄国增多四倍,英国、日本增多三倍……我们中国却仍然如故,或者甚至于减少。”“我们民族被世界各国人口增加的压迫,不久就要灭亡,这是显然可见的事。”[4]

[编辑] 民权主义

[编辑] 权能区分

孙中山又常以诸葛亮与阿斗的故事说明“权能区分”的重要性[5][6],“欧美现在实行民权,人民所持的态度,总是反抗政府,根本原因就是由于权和能照我所发明没有分开。中国要不蹈欧美的覆辙,应该要照我所发明的学理,要把权和能划分清楚。人民分开了权与能,才不致反对政府,政府才可以望发展。”[7]。这些理论的问题点在于孙中山混淆了欧美国家人民的权利(rights),政府的权力(authority),与施政的能力或才能(politicalability),殊不知欧美的“阿斗”其实“权”与“能”都有,随时有“能”,行使其“权”,以更换不适任的“诸葛亮”。最早指出孙文思想这个病理的是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后来他的学生宫泽俊义在一九三七年出版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评析》一书中指出,“现在欧美各民主国家,人民不但拥有孙文所称的政权,同时有治权,政权与治权并不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他所称的治权是人民的权力的本质,政权则是人民行使权力的方法。”[8]

西方对三权的集中已非常害怕,孙文却只怕不是“万能政府”。他认为可以用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来防止万能政府变成独裁政府。罢免、创制、复决等权利是理论可行,实际上不易实行的。若是罢免的条件订的很苛,则等于没有罢免权,如果订得很宽松,则时时在罢免,民代惶惶不可终日,根本无法专心行使立法权。[9]

[编辑] 国民大会

孙文发明权能区分,一方面设国民大会为政权机关,一方面设五院为治权机关,偏偏在五院之上又设立总统理治权,如此一来,孙文对共产制度下的人民民主集中制又只引用了一半。这种情况下,国民大会变得很复杂,国民大会若是完全按共产制度来实行,运作的程序,优点和缺点很清楚。但是,在国民大会外另社总统,情况就复杂了。本来,五院是直接归国民大会管理监督,现在不然,五院分工合作,其上设总统,总统又不具权力指挥五院,只能调停。……一九四六年的政治协商时,张君劢拿出三权宪法,要求国民大会无形化,其权力只剩选举、罢免总统、副总统,修改宪法,复决立法院所提的宪法修正案…等等。然而,这些权力除选、罢免总统和副总统之外,其他的权力又都受到种种限制,所以,国民大会的定位就不清楚。[10]

[编辑] 五权分立

五权分立为建立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所创建,按三民主义中描述,此五权为为五种专门治权政府,这五种政府都须直接受人民皇帝之“直接民权”来加以支配。对照现存中华民国之现状,人民只能直选总统,却无直接罢免总统之权,亦不能直接选举罢免行政,司法,考试,监察院,显与三民主义所载内容全盘不同,可知中华民国政府根本有严重违背宪法第一条之虞。

其实五权宪政亦显露出孙中山先生思虑未周之果,当年孙中山为推革命,却苦于没有受其直接指挥之党军,对照当今中华民国现状,于五权之上设总统掌兵权一事来看,显然众所英杰皆知,五权之外,尚有兵权,并且还视兵权于其他五种专门治权之上。可见得五权宪政应在加一权,那就是兵权。考中国历史中央集权政府,兵权在大多数时代里,都是皇帝亲掌,且孙中山担任大总统时,亦亲掌兵权,且更在民族主义第一讲就表示:“国家是用武力造成的。”,可知兵权之贵。

仅不知孙中山先生是私藏一兵权图利为己,还是中山先生真有思虑未周之处。

以人民皇帝观点来看,使行政,司法,考试,监察,立法,军事等应合为六权宪政,皆应一起受人民皇帝行使“直接民权”之支配才是。惜中山先生英年早逝,以致其思虑有未周之处,或有其藏私之谋,亦来不及见光公众于世,使民众批判或省思。

[编辑] 考试制度

考试院行使考试权,但考用不能合一,因为它没有行政权。甚至,连到考多少人都不晓得。所以,后来就陈仓暗渡,在行政院下设人事行政局,当时设立这机构是黑机关,所以就用《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加以合法化,但临时条款废除以后,人事行政局又成为黑机关,政府又将它放在《国安三法》中夹带过关[11]

[编辑] 监察制度

台湾宪法专家李鸿禧指出“国父孙文发明了监察制度,将属于立法权中的弹劾权分离出来,另外成立监察院。在国外,弹劾权是国会两院制的国家才具有的,由下议院提出弹劾,上议院来审判。但是在我国:当监察院提出弹劾后,却没有国会可以审判,结果就将它放到司法院,在其下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由监察院提起弹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判,这是违背法学、政治学学理的笑话。弹劾是追究政治责任,不是追究法律责任。谁才能追究政治责任呢?一定是民意代表。所以,将监察院改成目前的准司法机关已是大笑话,因为有权追究公务员政治责任的人,一定是人民以及他们所选的民意代表,但现在监察院不是民意代表,居然能代表民意来追究行政机关人员的责任,这些人何德何能?而且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里的成员又是轮调、派任的法官担任,这些人又不是民意代表,他们又何德何能来审判公务人员是否有行政责任?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所以,我认为台湾未来在司法改革上重新规划,整个司法问题才能有比较好的解决”[12]

[编辑] 民生主义

[编辑] 土地矛盾

在涨价归公方面,孙中山以为“地主如果以多报少,他一定怕政府要照价收买,吃地价的亏;如果以少报多,他又怕政府要照价抽税,吃重税的亏。在利害两方面互相比较,他一定不情愿多报,也不情愿少报,要定一个折中的价值,把实在的市价报告到政府。”[13]此一理论的问题在于如果地主永远不卖土地,没有买卖的行为,涨价归公便无从实施。孙中山的“涨价归公”理念是来自于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于1879年出版的《进步与贫困》(Progress and Poverty):“人人都有使用土地的平等权利,正如人人都有呼吸空气的平等权利一样。”,张五常认为亨利·乔治的“涨价归公”理论是“闭门造车”,对经济学一窍不通。

[编辑] 国营效率

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台湾早期大量的国营事业,如:台盐、台肥、台铁、烟酒公卖局、邮局、中华电信等企业赚取大量的费用但是服务品质也不见提升,原因就是没有竞争,自从开放民营竞争以后品质才略有改善。

[编辑] 共产色彩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本具有浓烈的社会主义色彩,且因其生前推动联俄容共政策,影响他创作民生主义时,亦多描述共产主义,例如他在民生主义第二讲便提到“...民生主义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所以我们对于共产主义,不但不能说是和民生主义相冲突,并且是一个好朋友,主张民生主义的人应该要细心去研究的。”“共产主义既是民生主义的好朋友,为什么国民党员要去反对共产党员呢?这个原因,或者是由于共产党员也有不明白共产主义为何物,而尝有反对三民主义之言论,所以激成国民党之反感。但是这种无知妄作的党员,不得归咎于全党及其党中之主义,只可说是他们个人的行为。所以我们决不能够以共产党员个人不好的行为,便拿他们来做标准去反对共产党。”[来源请求]但因与共产党反目成仇的国民党政府迁台之后,力行反共产主义、反社会主义的国家政策,拥护三民主义的旗号,对民生主义中左倾的部份,采取模糊带过的方式,使民生主义真正的精神,反而更显得模糊不清。

[编辑] 注释

  1. ^ [《列宁晚年对资本主义的辩证把握及其方法论意义》]
  2. ^ 刘宗正:〈孙中山的联邦思想〉
  3. ^ 今日法国“受人少的痛苦,都是因为中了马尔萨斯学说的毒。中国现在的新青年,也有被马尔萨斯学说所染,主张减少人口的。殊不知法国已经知道了减少人口的痛苦”(《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00页)
  4. ^ 《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43页
  5. ^ 中国现在有四万万个阿斗,人人都是很有权的。阿斗本是无能,但是诸葛亮有能,所以刘备死了以后,西蜀还能够治理。(民权主义第五讲)
  6. ^ 孙中山在民权主义的演讲中,很喜欢用尧舜、秦王朝、义和团、太平天国与三国演义的例子,来阐述民权,例如,他说“我们可以拿《三国演义》来证明,譬如诸葛 亮是有才学的,很有能干的。”;他应该用西方民主的经典文献,来阐述民主与民权等思想,例如,《五月花号公约》、美国《独立宣言》、林肯《盖茨堡演讲》 等,如此才有可能将这些概念,讲得透彻。用专制时代的概念与例子,来解说现代民主与民权思想,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刘宗正:〈孙中山的联邦思想〉)
  7. ^ 《国父遗教》1960,281页
  8. ^ 《宪法教室》,页208至211
  9. ^ 《宪法教室》页211至212
  10. ^ 《宪法教室》页215至217
  11. ^ 《宪法教室》,页212至215
  12. ^ 《宪法教室》
  13. ^ 《国父遗教》1960,3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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