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太深了 太深了mp3:司法部违反宪法和法律罪责难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7:36:27

司法部违反宪法和法律罪责难逃!

伍波成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而司法部长吴爱英最近针对律师工作时表示:“要切实做好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

很明显,律师代理案件,就必须将“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作为先决条件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换言之,必须将宪法和法律所赋予民众的根本利益置于堂而皇之的“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之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是什么货色?不言而喻矣。

当然,表面看来,这只是对“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而言罢了。但到底如何界定?谁来界定?还不是予取予夺,独来独往?况且,“指导”之外,又是“教育”,又是“引导”,面向范围更是一个不漏的“广大律师”!时下司法腐败不堪,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也说:“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的社会心理,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为什么不“指导”“教育”“引导”“广大律师”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去“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反而紧抓“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放呢?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法律之外另有见不得人的法律!逯军“给老百姓讲话还是给共产党讲话”的定律放之四海而皆准!——口头上“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与执行宪法和法律是高度一致的,都是“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的前提,但两者实际上却水火不相容,要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要么执行宪法和法律!而“极其可怕”的是,“广大律师”别无选择,都只能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一途!

江门市府肆意践踏《宪法》、《破产法》、《工会法》、《合同法》、《企业管理法》、《信访条例》、《国务院[2005]36号文》、《国务院[2005]60号文》、《最高法院[2002]23号文》、《最高法院[2003]1号文》、《最高法院[2003]46号文》、《国有资产管理局[1995]54号文》、《国有资产管理局[1998]2号文》、《粤工总[2006]44号文》、《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江府[2004]54号文》……对江门纸厂实施非法破产,以法西斯手段迫害、拘押、株连职工和职工代表,包庇、纵容大量私吞国有资产。而5年至今,我们走遍了属地、省市以至国家党政、人大、工会、国资委、法院、检察等各级机关,都无人过问,无人处理。同时20076月以来,也多次向司法部反映过了,但连个基本答复也没有,请问司法部“司”什么“法”?难道政府犯法没有禁区,我们工人维护合法权益是禁区 ?难道上列宪法和法律法规都是画在墙上欺骗我们工人的画饼?——原来,司法部违反宪法和法律是言行一致并以身作则的,这罪责逃脱得了洗除得净吗?

                            200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