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手机微盘无法登陆:民政局党的工作2010年总结暨2011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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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党的工作

2010年总结暨2011年意见

 

2010年总结

2010年,局系统党建工作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在市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和局党组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继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以机关党建“三级联创”为载体,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平台,按照“海西建设四求先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和改进局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为服务海西发展大局、推进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建工作基础更加牢固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市委的总体安排,我局创先争优活动从7月中旬开始准备,月底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展开创建活动。局系统7个党总支、34个党支部的788名党员全部参加,覆盖率达100%。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突出为民主题,突出民生特色,突出实践载体,突出活动实效,扎实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做法:一是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局党组迅速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3个基层单位,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检查指导。开辟了创先争优活动专栏,编发创先争优活动专刊。各基层单位纷纷采用板报、简报、网络、知识竞赛、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营造学习氛围。二是扎实抓好“四落实”。针对局系统保障弱势群体要求高、工作琐碎,基层单位多、离退休干部比重大的实际,各级采取灵活有力的措施,抓好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局党组成员和处以上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主动承诺,发挥了表率作用。三是调查研究深入扎实。着眼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直属党委组成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调查组,跑遍了解14个基层单位,摸实底,查真情,与基层共同研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分别于9月28日、11月8日两次召开创先争优活动点评会,持续动员发动,推进活动落实。四是主题实践活动特色突出。如社会福利中心的“四比四看”(比学习看精神状态;比工作看实际绩效;比服务看保障意识;比贡献看成绩大小),按照直属党委提出的“一总支一主题,一支部一特色”要求,明确总支“创先争优”活动主题是“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推进事业科学发展”;要以“在岗位上创先,在工作中争优”为活动载体,把党员身份变为工作榜样,将工作岗位建设成为先锋岗、示范岗,把自身工作完成得更快、更多、更好;同时建立健全评定机制,宣扬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党建阵地建设,重新建立完善党员活动室,专门开辟党员干部学习园地,通过学习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市救助管理站突出抓“六个结合”、“五比五看”,在救助网上公开救助服务承诺、投诉部门电话,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监督。镇海路军休所的“诚恳服务、文明休养、温馨祥和、健康长寿”、殡仪服务中心的“亮出牌子、推开窗子、做出样子”主题实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极具民政特色。五是联系实际,解决问题抓得到点。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学习实践活动中群众提出的7个方面共32项整改措施。分别提出整改落实项目、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的问题,同时,紧密联系民政实际,问题找得准,原因挖得深,目标定的明,提出了既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的科学发展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更加坚强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突出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海西战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及时调整内容,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在原原本本学习、精读细读的基础上,还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按层次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真正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了表率作用。2010年11月2日,邀请市委党校王刚博作了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反响良好。

大力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全面深入开展。全面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福建省《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全方位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带头上党课、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讨论发言,为广大党员端正学风树立了标杆。各基层党组织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确保“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到实处;通过考勤、补课和定期通报等措施,确保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充分发挥党员电化教育手段,利用多媒体、网络等阵地开展党员教育,增强了学习效果。局机关严格落实“党员学习日”活动,集中学习一般每月至少安排一天,各党支部切实加强对学习的领导和检查,指定专人负责学习的考勤和记录,实行学习签到制度。机关干部充分利用《厦门市干部在线学习》这个高质量的平台,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理论思维能力,完善知识结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上水平

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党的工作基础。局直属党委积极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及时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不断加大对基层的分类指导力度,根据各单位的不同特点,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实行分类指导,按照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要求,逐步实现教育管理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着力加强服务党员工作,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针对局系统离退休党员较多的特点,切实做好关心和爱护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各种困难,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同时,积极推进党务管理信息化,及时更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管理库,努力提高党建工作实效;认真做好党费信息库建库工作,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夯实了党的工作基础。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做好经常性党务工作,扎实开展党建工作调研,认真了解党员队伍情况,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找载体,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七一”前夕,局直属党委在对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的基础上,评选表彰2008-2009年度局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委员。

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市直机关党工委《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进一步优化了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重视发挥团组织的推优作用,坚持标准,注重培养,严格程序,确保质量2010年,局系统发展党员3名,预备党员转正4名。

四、深入开展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着力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党建工作实效

各级党组织开展 “三级联创”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断增强,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在“创”字上下功夫,在“联”字上做文章,坚持务实创新,多措并举,不断拓展创建活动内涵。局直属党委进一步加强对“三级联创”有关问题的研究,经常结合民政业务工作的开展到各区民政局、街道社区学习借鉴基层党建的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努力解决工作上的困难点、制度上的空白点和机制上的薄弱点,进一步拓展了民政系统“三级联创”活动的路子。

立足民政实际,持续推动和谐机关(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坚持典型引路,整体推动,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自觉性,找准创建活动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和谐机关(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干部队伍素质、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各类先进典型不断涌现。2010年,评选表彰了社会福利中心、前埔军休所、殡仪服务中心、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四个和谐单位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计财处、安置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及市老龄办教育活动处等五个和谐处室,有力促进了和谐民政建设。

以继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着眼长效,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总结文明单位创建经验,及时督促整改文明单位创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升华文明单位创建内涵,推动了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市福利中心被新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目前,局系统15个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中全数获得不同级别上级机关级文明单位表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踊跃参与“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金秋助学”、“结对帮扶”等扶贫济困活动。各军休所扎实开展助孤助困、结对帮扶活动,每个军休所与翔安区农村孤儿和困难家庭儿童帮扶对象建立了“一对一”的定向帮扶关系,定期组织前往帮扶对象家中进行精神慰藉和物质帮扶。

五、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

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一系列精神上来。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局系统形成浓厚的廉荣贪耻氛围。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以“民政局域网”为平台,开辟了“政策法规”、“廉政警句”、“警钟长鸣”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栏目,反腐倡廉宣传的辐射力和感染力不断增强。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反腐倡廉配套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加强民政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和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要求各单位加强审计结果的应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机关效能制度。不断拓展政府网站和民政网站民政公开内容,建立了“社会群众意见”栏目;下发《局效能建设责任书》,由局领导轮流牵头组织对局机关各处室及工作人员执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月检查和月讲评;进一步完善《关于违反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行为的处理实施办法》和《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有效约束和规范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殡仪服务中心被民政部表彰为行评先进单位,前埔军休所、殡仪服务中心被省政府表彰为行评先进单位。

六、切实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老干部、关工委和工青妇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在构建和谐民政中的作用

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结合民政实际,加强计生宣传力度,严格制度,规范管理,积极做好计划生育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有关政策,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机关有关处室密切配合,在办理婚姻登记中大力宣传生育政策和计生法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社会收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对计划生育贫困户实施优先救助,较好完成了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在全市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中被评估为优秀单位。

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切实抓好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机关离退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各单位积极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并积极组织开展适合老同志特点的各项活动,丰富他们的离退休生活。莲坂军休所开展“五互相”(关心、爱护、尊重、理解、支持)活动,融洽了工休关系,促进了和谐军休所建设。广大离退休党员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建言献策,努力为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奉献余热。局直属党委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民政部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军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党组织建设,及时指导各军休所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了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进一步落实。

各有关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健全充实关工委组织,深入发动,广泛动员,努力把有经验、身体好、肯奉献的老同志充实到关工委组织中来,同时,从政治上、经费上、保障上给予关心、鼓励和支持,各军休所老同志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各级关工委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号、16号文件精神,不断深化“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扩大关爱平台,打造关爱品牌,推动了关爱工作科学发展,成为我市关爱工作一支重要力量。

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组织的领导,支持工、青、妇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各级工、青、妇组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局系统广大群众,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体现作为,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0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不全面、不系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二是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抓得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对先进典型的发现和培育重视程度还不够;三是个别单位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的发挥不够,班子自身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领导方式需要进一步转变,组织领导科学发展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

 

2011年意见

2011年局系统党的工作总体考虑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市委中心工作,以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为契机,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轴,认真落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努力夯实“三级联创、文明创建”两个平台,全面加强局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首要任务,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是党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上的清醒、理论上的自觉、信念上的坚定。要继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整改成果,深化发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观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党员干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程工作学习生活中。要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须的各方面知识,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实践能力。当前,要把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局机关要率先垂范,坚持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严格规范管理,增强学习效果,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推动各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思考研究、带头实践运用,努力做到学以立德、增智、创新,打牢“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带动局系统形成良好学习风气。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开讲座、设专栏、举办报告会、召开座谈会、“在线学习”、读书征文、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动员广大党员投身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来。局直属党委要经常了解、分析各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协调指导,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点评,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宣传先进典型。要健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制度,认真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福建省《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局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进一步明确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相关的考勤、交流、通报等要求,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夯实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平台,不断增强党建工作实效

紧紧围绕市委提出“二三产共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内外需齐拓展”的中心任务,深入开展“着力四个提升、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跟形势,紧贴中心,找准定位,主动作为,着力提升观念、提升能力、提升作风、提升实效,服务科学发展,想方设法让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提高思考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能力,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抓实干,勤廉高效,扎扎实实为群众、为基层办好事、解难事,努力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真正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积极推进厦门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强堡垒。

不断深化全市民政系统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活动,总结提炼经验,创新活动方法,注重实际效果。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及时调整完善“三级联创”活动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强化上下左右的沟通协作,特别是对上的请示汇报和对下的指导帮助。充分运用各种信息交流平台,进行经常性、广泛性、机动性的舆论宣导,强化民政机关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促进民政机关各级党组织改进作风、树好形象。坚持典型引路,通过寻找亮点,培育典型,表彰先进,树立标杆,实现以点带面,有效调动全市民政机关党员干部的热情和干劲,不断巩固和提升原有的各类典型,发现和推广新的典型。注重总结提炼实际工作中形成的先进方式方法和有效平台载体,深入挖掘党员干部队伍工作潜能,推动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的民政机关党的工作机制。

三、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水平

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组织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抓好党建工作。坚持落实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局直属党委要加强分类指导,搞好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宣扬先进典型,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上半年,拟举办一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重温古田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务工作能力,更好地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党建的基础性工程来抓,认真抓好《条例》各项制度性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同时,根据局系统党建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大胆探索,推动制度创新,将较为成熟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及时修改完善不符合实际或不再适用的制度,完善制度程序,不断增强制度的严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保证各项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

扎实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研究基层党务公开的内容、方法、步骤、措施,把该公开的全部公开,确保党员的知情、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得到有力保障。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党内生机和活力。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大兴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加强党内生活锻炼,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进一步坚定信念、奋发有为、务实清廉、推动发展。着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建立党员作用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极强党内激励的有效途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党内关怀,坚持和完善党内谈心、慰问等制度。加强党内帮扶,落实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工作。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在党员中广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文明窗口”、“党员服务日”等载体,鼓励党员立足岗位,当表率、作示范,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发展质量摆在首位,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严把入口关要突出重点,改善结构,重点做好在生产、工作一线和35岁以下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四、重视和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老干部、关工委和工青妇等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结合民政实际,加强计生宣传力度,严格制度,规范管理,要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有关计划生育管理、配合、协调工作,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开展综合治理人口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婚姻登记管理,积极宣传生育政策和计生法规。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范社会收养工作,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在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对计划生育贫困户要实施优先救助。

高度重视做好老干部工作。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部门具体管的责任制。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离退休干部的正当权益,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带着感情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组织开展适合老同志特点的各项活动,丰富他们的离退休生活。结合军休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党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落实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为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促进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有针对性的加强关工委班子和“五老”队伍建设,从政治上、生活上、情感上给予老同志关心、鼓励和支持,保持关工委班子和“五老”队伍活力,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提供更有力的组织保证。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在新形势下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牢把握新时期关工委工作的定位,坚持“尽其所能、量力而行、协调配合、推动促进”的原则,按照“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教育方式、教育载体,使关工委工作做得更活、更实、更有实效。

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组织的领导,支持工、青、妇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指导帮助理清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和促进广大干部职工、青年、妇女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推动各项工作发展。加强与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沟通联系,凝聚各方面的力量,为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五、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筑牢思想防线。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一系列精神上来,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巩固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作用,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浓厚的廉荣贪耻的氛围。积极探索实施廉政教育约谈制度,常打招呼、早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护干部健康成长。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源头治理。切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努力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根据民政部门的特点,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和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切实抓好中共中央日前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贯彻,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

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序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创建措施,促进局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按照市文明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认真做好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指标均符合标准。认真总结局系统各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验,及时督促整改创建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着眼长效,巩固创建成果,夯实创建基础,升华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将创建考评标准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立足民政实际,继续在局系统开展创建和谐机关(单位)活动,持续推动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继续开展“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行业竞赛活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以规范民政行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途径,进一步提升民政行业创建水平,塑造良好的民政为民形象。在局系统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倡导文明新风。继续组织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扶贫济困、情暖厦门”、“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金秋助学”等扶贫济困活动。各军休所要继续扎实开展“助孤助困、结对帮扶”活动,定期组织前往帮扶对象家中进行精神慰藉和物质帮扶。

 

 

                    厦门市民政局直属党委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