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盘客户端下载:走农村的“综合商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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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农村的“综合商社”之路作者:袁璐 文章来源:价值中国网 点击数:270 更新时间:2007-12-9走农村的“综合商社”之路袁璐郎咸平教授在解释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时候曾举了一个例子。在30年以前,一个农民可以生产100包米,同样的年代,一个工人可以生产一辆脚踏车。当时用农民10包米就可以换一辆脚踏车,他还剩下90包米可以供他消费。经过30年的经济发展,工业部门的生产附加价值不断上升,工人以前生产一辆脚踏车,现在可以生产五台摩托车,一辆摩托车的价钱是90包米的价钱。现在的农民还是生产100包米,因为农业的附加价值非常低,他必须用90包米来换一辆摩托车,那么他就只剩下10包米来做消费。现在农民只剩下10包米,政府如何挽救这种情况呢?目前所做的方式呢就是增加财政补贴。但是财政补贴最多只能让农民的10包米变成20包米,可是这样改变不了农业剩余价值过低的事实,改变不了农村逐渐变得贫穷的事实。对政府而言,除了财政政策,下面就是金融政策了。目前在农村,引进了现代金融制度,以农村信用社的改制为例,农村的资金已经是非常缺乏了,农信社进来以后,农民纷纷把钱存到农信社去。但是农信社是一个企业,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资金的流向一定是往劳动生产率高的地方流动,农村10包米的剩余价值也都透过农信社而转到城市去了。好,问题出来了,农民还有什么,农民的90包米通过买摩托车进入了城市,剩下的10包米也不能够回流农村,通过现代金融机构进入城市,这就是中国三农问题面临的现状。成功的东亚小农经济模式中国农村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必须用适宜小农经济的思路来解决农业问题。要针对性地进行理论创新和体制创新,就不能纯粹模仿西方。综观日韩两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进程,日韩两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较高水平是建立在地少人多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上。自上世纪50年代至今的50多年间,日韩两国虽然面临着不同的国情及国际形势,分别走过一段曲折的道路,但推进农业及农村现代化的决心和规划始终未变。从日本的“国民经济倍增计划”到目前推行的各项农政改革,从韩国的“新村运动”到“汉江奇迹”,日韩两国政府都付诸巨大精力和财力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日韩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对通过独特的农协组织实现商业资本、金融资本和农业的产业资本的融合,让农业从业人员的劳动生产效率达到和接近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效率,最终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这种产业一体化在英语中称为Integration,日语的同义词是“统合”,中文通常翻译为“综合”,该词的原义是把多方融合为一体。日本战后经济崛起,无论农业还是工业都靠这种统合力量,发展起来的。而这个统合力量的纽带就是日本综合商社和财团机制。2006年推出的一本新书《三井帝国启示录》介绍了日本综合商社鼻祖——三井物产的历史、文化和经营哲学,曾在三井物产工作12年的作者白益民先生在书中介绍说,三井物产早在二战以前就已经进入农村地区,确立在日本各地的贸易流通网络和金融服务,这实际上就是日本农村地区发展综合商社的前奏。三井物产前任驻中国总代表副岛利宏曾这样介绍说:三井物产不是单独的贸易公司,大家可能听说过“综合商社”,“综合”主要有两个含义,一是我们产品范围非常广,无所不及;二是我们的功能、职能也是非常广泛的。综合实力表现在各个方面,比如我们的市场营销能力、融资能力、物流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和我们合作的所有合作方的网络构成的能力,我们可以支撑公司贸易经营的财务能力。日本农村的综合商社被称作“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组合),有中国学者将其称之为“综合农协”。 农协组合既是日本农村极具优势而又颇具垄断地位的“综合商社”、“金融机构(农村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又是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有关的各项业务、非盈利的准政府机构。对政府而言,农协组合是农业、农村及农民利益的代表;对农民而言,农协组合又是贯彻执行政府一系列法律、政策的代理机构。真正发挥了沟通农民与政府,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2000年的统计:在日本农产品贩卖类农协组合在农业相关产品贸易中占的比例为谷物96%、牛奶95%、肉类85%、蔬菜水果92%。农资购入类农协组合占的比例为饲料67%、肥料83%、农机具71%。同时,日韩两国农协系统的银行实力超强,日本农协银行——农林中央金库已进入世界十大银行之列。2003年韩国农协银行存款额居韩国首位,成为韩国人最信赖的民族银行。在东亚纯粹的专业性合作社往往很难形成气候,在经营方面表现出不稳定性,使农民无法长期依靠,而综合性合作社在东亚已有广泛的实践与成熟的理论,基本上全面覆盖农村社区,并在纵向上形成多级体系。这个农协体系的形成与运作,都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其核心是基于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农协组合领导农业产业化道路。这是日本、韩国乃至台湾地区推行“新农村建设运动”重要经验。农产品流通及农业产业化流通功能作为农业综合商社(农协组合)最基础的功能和业务,其目的就是实现交易条件的改善和交易成本的降低。日本农协组合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企业”,不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服务,为社员购贩卖农产品、买生产资料、仓储和加工服务、进行质量管理和市场谈判等等,农协组合还直接与批发商和零售商签定合同,直销农产品。从而在农产品市场、农用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市场上争取能以有利于农民的价格成交。日本各大中小城市都有由农协组合直接参加或组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且相当活跃。同时在农产品销售中,为了提高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使农产品销售过程合理化,提高效率,日本农协组合建立了一批挑选、加工、包装厂、预冷库、冷藏库、运输中心以及地方批发市场、超级市场、商店等,并在全国大中城市的74个中央批发市场中建立了分支机构。如东京都大田青果市场就是有全国农协联合会(农协的中央机构)100%出资建立的。农协组合利用自己的组织系统,及拥有保鲜、加工、包装、运输、信息网络等现代化的优势,将农民生产的农产品集中起来,进行统一销售。由于经农协上市的农产品具有统一的规格和质量要求,上市计划性强,销售量大,销售稳定。经农协组合上市的产品,其价格在批发市场内以竞拍方式形成,于农民较为公平,且数天之内就可结算付款,同时农协受理销售所得手续费是以定率按销售额计算,故农协与农民的利益一致。因此农民一般都乐意委托农协代销其农产品。农协在接受农家委托销售各种农产品的同时,还充分发挥其调节供求的功能,指导农民根据消费者需求变化组织生产与销售;而且还进一步指导农民降低生产成本,尽可能地将共同销售的得益留给农民。农协组合的购买业务主要是以会员为对象,代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购买。当会员需要购买商品时,可先向本地区的综合农协订货,农协组合将订单经县经济联至全国农协联合会汇总后,统一购买,送货到户。遍布日本全国的农协组织所从事的经济业务,尤其是购买业务,因为有以会员为对象的固定客户,其业务量不亚于任何大型财团的综合商社。这一切从产前与产后为农民顺利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日本农协组合包括中央、县和地方三级,组织遍布生产和生活的各方面,促进了农业产业链的形成。在产业上,加工企业+农协+农民,主要存在于畜产品、糖、蚕茧行业上;批发市场+农协+农民,存在于80-90%水果、蔬菜行业上;农协兴办的垂直一体化联合体,主要存在于牛奶、畜禽养殖等行业上。以日本肉鸡养殖业为例,上世纪50年代,正是日本综合商社重新组合后快速扩张的时期。虽然日本进口粮食的关税非常高,但是饲料进口是免税的,有丰厚的利润。综合商社由于长期经营大宗农产品的背景,从饲料进口入手,取得了进入养殖业先机。50年代后期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鸡肉和鸡蛋的需求急剧增加,饲料行业内部的竞争日趋激烈。如三井物产等综合商社为了促销饲料,建立种鸡场(和美国、英国、法国合资)、孵化场、肉鸡处理加工厂、鸡蛋的分等和包装工厂和超级市场。三井物产还和系统内部的饭店旅馆对鸡肉、鸡蛋的需求联系在一起。像伊藤忠商事的产业化经营是从零售业发起的。这些商社掌握大规模的超级市场和食品加工厂,为了确保鸡肉和鸡蛋的货源,他们建立孵化场、饲料加工厂。商社一般都有自己的大规模的养鸡场。日本以商社为代表龙头企业同养鸡农户的结合方式是,农户提供固定资本和劳动力,如土地、鸡舍以及管理劳动,龙头企业提供饲料、雏鸡。农户向龙头企业缴售产品时,商社资本扣除饲料和雏鸡费。日本农协组合跟随综合商社的步伐在50年代末开始养殖业的产业化经营,农协组合的购买协会建立配合饲料工厂。其饲料的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21%。销售联合会还在东京、横滨、名古屋、京都、大阪和福冈等六大城市建立全国鸡蛋的共同贩卖体系。进入60年代,农协组合开始涉足种鸡和雏鸡的孵化行业。农协组合贩卖协会和各主要养鸡大县的农协组合都建立自己系统内的种鸡场。养鸡农户同农协组合的关系是,农户购买农协的雏鸡和饲料,再把肉鸡和鸡蛋出售给农协。农协除了在当地出售少量产品外,大部分加工后的成品都通过贩卖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出售。此外,农协组合在肉鸡饲养中也采用契约生产的方式。农户提供土地、鸡舍和劳动力,农协出雏鸡、饲料。农协回收肉鸡时根据农户育肥的成绩支付费用。财团的综合商社采取农业股份公司的形式,建立大、中型畜牧场,而农协组合比综合商社的基层机构更多,覆盖范围更广。因此,在综合商社统合能力达不到的地方,农协组合就更好的发挥了统合产业链的功能。综合商社和农协组合既有竞争的一面也存在互补的一面。这种农业部门以外的商业资本对农业进行产业化是日本与欧美国家农业产业化中最明显的区别。众所周知,农民不可能在纯粹的农业生产领域中获得社会平均收入,因此就农业谈农业,就商业谈商业,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只有把两者综合起来,同时提供金融支持,把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各种各样的涉农相关领域,这才能产生综合性的收益,才有社会平均收益。金融-大农业发展的血液日本农民70%以上兼业,没有强大的金融支持,这种综合性农业是无法实现的。日本农协组合中最核心的部门就是银行和保险部门。农林中央金库,简称“农林中金”;全国信用农业协同组合协会,简称“全信联”。农林中金为农协成员提供储蓄和信贷服务,全信联经营农协成员保险业务。日本农协组合从组建后就抓自己的金融系统,它以独立于商业银行的方式,利用农协会员手中的剩余资金开展以农协会员为对象的信贷业务。农协组合金融活动的主要特点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为全体成员服务;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同国家的农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密切配合。农协组合对资金的组织和信贷非常重视,要求农协会员将闲置资金存人自己的信用组合,如存入商业银行则视为背叛行为。为保证资金的顺利组织,农协组合狠抓资金的投放和信誉,坚持服务的宗旨,保证用在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两大领域,确保信用工作真正成为会员办事的金融组织。例如,农协组合的信用系统通常以略高于私人银行利率的优惠利率吸引农民存款,并以优惠条件面向农民发放贷款。因此,农协组合集中了日本农民的大量闲散资金。并且农协组合在积极吸收存款的同时,也积极地向农民发放贷款。农协组合所办的信用业务使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的日本农家能以较低的利息相互融资,从而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农协组合的基层金融机构遍布农村,服务工作细致周到, 农协会员几乎包括所有的农民。农协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方便农户, 经常组织农协职工走访农户, 坚持常年登门服务, 保证存取方便, 同时还要求会员农户把农产品的销售款和从农协组合分到利润的全部或一部分存入农协组合。贷款上,农协组合的金融机构并不限于农业生产, 只要农民需要, 都可以向农协组合贷款, 种类大致包括: 农业周转资金、生活资金和工商业周转资金等短期贷款;生产性的设备资金和农业生产投资, 还有消费型的房屋建设改造和耐用消费品添置等长期贷款。对于农协组合的剩余资金, 出于安全性目的, 《农协财务处理基准令》规定, 原则上按存款的一定比例存入信农联(定期存款的30%, 活期存款的15%), 农协组合无权自行向本系统以外部门转让。信农联是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中层机构, 在基层农协组合和农林中金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 以其所属会员为业务往来对象, 通过办理存款业务来调节各农协组合之间的资金余缺, 加强对市、町、村农村金融工作的指导;另一方面, 自身存款业务的剩余资金原则上上缴农林中金, 不足时亦可从该处取得支持。农林中金是农协组合金融系统的最高机构, 可谓合作金融系统的“总行”, 主要职能是协调全国信农联的资金活动, 按照国家法令营运资金, 同时负责向信农联提供信息咨询, 指导信农联的工作。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信农联上存资金和经国家批准发行的农村债券, 资金运用主要是支持信农联的资金需要, 也向关联企业如化肥、农业机械等大型企业发放贷款。农林中金的经营规模已经成为日本最大的金融机构。日本农业以分散的、个体农户小规模经营为基础,受自然灾害影响大,全信联作为农协组合在保险部门的核心机构在稳定农业经营、保持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防止农业灾害损失和稳定区域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日本农协组合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险统计系统,积累了不同风险区长期适用的损失统计资料,采用了先进的保险统计方法,为保额、补贴额的确定、费率的厘定提供了科学依据。日本政府规定,在农作物保险中,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农户要强制加入,同时政府和农协组合提供再保险支持。在农业风险频繁发生的情况下,农业再保险显得更为重要。日本对农作物保险、家畜保险、果树保险、旱田作物及园艺设施保险实施了再保险。农协组合受理的保险额仅次于日本最大保险公司(日本生命)位居第二,农民保健事业发达,农协组合共有医院113家,医生和护士达39000人。日本对农业金融体系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和紧急救援制度三级保护网。作为第二级保护网的存款保险制度业非常完善,日本的信用合作存款保险是国家强制的,保险机构是官民合营的,由政府信用联社、农林中金、日本银行和渔业信用联社联合组成农水产业保险机构。作为第三级保护网的紧急救援制度由存款保险机构出面提供资金,更多的是由一个或几个财团主办银行和农林中金在官方的支持下提供支持。农产品贸易与产业保护农协组合被称为农村的综合商社,国际贸易是它必不可少的重要职能。1961年,农协组合成立了组合贸易株式会社(简称:组合贸易)。组合贸易是一家独具特色的国际贸易公司,它以农业、渔业、林业协同组合为服务对象,出口日本农民生产的产品以及进口所需要的原料和生产资材。 组合贸易的经营范围包括:谷物、饲料原料(主要进口:玉米、高梁、大豆、大豆粕、鱼粉、脱脂奶粉、麸皮、甜菜粕颗粒、苜蓿草颗粒、块状苜蓿草、糖蜜、干牧草)、畜产肉类(进口:乳用、肉用和牛、种猪、饲育用小牛、赛用马、骑用马畜产资材。出口:乳用、肉用种牛、种猪)、食品、资材、机械、燃料、化学品(肥料、农药、饲料添加物、动物医药品等)。像日本的配合饲料年生产量可达2600万吨,其中原料的约65%是从国外进口的玉米、高梁等谷物性饲料,其余加上大豆粕、麸皮,以及其他副原料、粗饲料等,实质上是90%依靠从海外供应。除了各大财团的综合商社负责日本粮食和饲料原来的进口以外,农协组合也通过组合贸易(株)参与其中。为了确保饲料原料的稳定供应,组合贸易代理农协组合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南美、泰国、中国、欧洲等国家大量地进口饲料原料。1982年,位于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河岸的全农谷物筒仓开始正式经营,组合贸易利用该筒仓大量进口美国的玉米、高梁和大豆,取得了成本优势。组合贸易还利用世界最先进的家畜专用船,从海外进口优良的乳牛和饲育用小牛,同时从事了进口有关畜产资材和向东南亚各国出口家畜的工作。组合贸易的核心竞争力甚至体现在出口各种食品加工设备、畜产机械、农机用具、园艺器具、农用医疗机器、大型农用设备和农用卡车等,其经营的产品覆盖所有涉农领域。除此之外,组合贸易还承包农用成套设备的设计和施工,例如组合贸易设计和施工的肉鸡加工生产线被运用在各县农协组合下属的工厂里。组合贸易出口的农用成套设备行销东欧、中南美、东南亚、中东和中国,组合贸易还和当地企业一起开发针对产品特点的农用机械和生产线。日本的农业资源特别是耕地十分紧缺,虽然农业现代化程度高,除大米基本自给外,多数农产品供不应求,外贸依存度很高,是农产品进口大国。1999年日本农林水产品进口额620.67亿美元,占外贸进口总额的20%,比1998年增7.2%;农林水产品出口额仅29.94亿美元,只占外贸出口总额的0.7%。其中,农产品进口、出口额分别为359.74亿美元和16.69亿美元。农林水产品进口国主要是美国、中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1999年进口额分别占27.3%、10.9%、6.8%和6.4%。在极度依赖进口的情况下,日本政府对进口农产品以提高关税或国内批发价的方式保持国内农产品售价的平稳。如对大米的进口征收高达407%的关税,使日本市场上的大米平均价格相当于国际市场平均价的8倍,进口大米总量只占日本市场的5%左右。此外,日本政府还对农产品的进口实施技术壁垒,如不断提高对进口农产品残留农药的检验标准,并规定进口农产品禁用日本已经作废的农药等。《日本经济新闻》报道,世贸组织2005年1月25日发表的日本贸易政策审查报告批评日本对大米等农产品实施高关税保护政策,是对贸易自由化的歪曲。日本2004年的平均关税由2002年的6.9%降至6.3%,但农产品仍保持了17.7%的高关税。像魔芋粉的进口关税更是高达1124.1%。高额的关税抬高了日本国内农产品价格,即便这样进口农产品的价格仍然低于本国农产品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农协组合狠抓本国农产品质量,打造农业品牌,提升农产品的附加价值,让本国消费形成了一种对本国农产品高价高质的认同。像神户牛肉被称作世界最贵的牛肉,驰名全世界。韩国的情况和日本类似,1994年韩国农林水产贸易额为151.7亿美元,其中进口额为118.6亿美元,占农林水产贸易额的78%;出口额为33.1亿美元,占22%。贸易伙伴主要是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等国家,可见韩国农业对外依存度非常大,农协在农产品贸易中以保护本国农业和稳定国内农产品供应为出发点发挥着积极作用。长期以来,韩国对进口的农产品课以很高的关税,以此来保护本国农民的利益。在韩国的进口农产品中,100%以上高关税的农产品多达142个。据韩国农村经济研究院估算,如果以降低关税、减少补助、开放农产品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多哈回合谈判达成协议,韩国的大米种植农户的收入将减少10%-40%左右。目前,日韩政府的农产品外贸管理职能已相当宏观化,主要负责制定外经贸政策、对外通商交涉、因应世界贸易环境变化制定相应对策、培育和维持良好的国内外经贸环境、保障对外贸易的健康持续发展。农协组合作为政府和会员间的桥梁和纽带,双向服务功能非常显著。农协组合的主要职能还包括为农业企业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有维护企业利益、向政府反映企业建议、提供市场和商品咨询、协助开拓市场、培训专门人才等。农协组合会除为相关企业提供服务、向政府反映民意外,还代行部分政府业务。如:在进出口管理方面,政府主要通过发布进出口公告进行管理,具体业务。多由农协组合和进出口组合操作。如饲料用玉米进口配额的分配和管理由饲料协会负责。对于有数量限制或需要特别管理的商品则必须经有关进出口组合或行业协会推荐才能进口。青出于蓝而剩于蓝的韩国农协组合作为东亚小农经济的典型,韩国农业也经历了类似中国现在城乡发展严重失衡的问题。韩国工业经过60年代的高速发展,到1970年,韩国农民年均收入下降到城市居民的61%,其中67%的农户年均收入不到城市居民的50%。城乡差距的不断拉大导致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出现了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和农业发展后继无人的局面。韩国政府从1970年起开始重视农村地区的综合发展。同年4月,农民出身的朴正熙总统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村运动”,将“所有的村庄都能从落后的停滞的传统村庄发展成先进的现代村庄”。韩国的经济发展一直以日本作为学习对象,1963年韩国第三共和国建立后,濑岛龙三(前关东军大本营参谋,昭和三大参谋之一)与他在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的后辈朴正熙总统和以后的总理金钟泌会晤频繁。70年代韩国政府邀请他为韩国经济发展献策,濑岛龙三提供的对策是设立综合商社,由于濑岛龙三是伊藤忠商社发展的主要骨干人物,韩国政府接受了他的建议。韩国也把农业综合商社(日本农协组合)模式在新村运动中建立和发展,从此确定了农协组合在农业中的领导地位。2007年3月6日,韩国农协中央会代表团访问江苏,商谈与省供销社开展深度合作事宜,与苏果超市签定韩国农产品开设销售专柜的协议。“一个人走一百步,不如一百个人走一步!”,韩国农协组织农民闯市场的做法,让韩国农产品在国际竞争中拥有极大优势。“不怕农户分散,组织起来就有力量”。据代表团团长李渊昌先生介绍,韩国农协就是以提高农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地位,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为宗旨,于1961年成立的,如今全国约99%的农户都是农协会员。为帮助农产品实现市场价值,韩国农协在全国成立了12个农产品流通中心,批零兼营,各中心销售的农产品占产地同类产品流通数量的60%,基本掌握了定价权,农民卖产品不怕“吃亏”。国外农产品进入韩国市场很困难,而韩国农业的走出去战略在农协的统合下,却能扬帆启航远征海外。自1991年11月11日开始,实施“反对开放国内大米市场的千万人签名运动”,仅43天就有1307.89万人签字,向世人展示了韩国农协的合理主张和实力。1992年在法国召开的世界农民大会上,韩国农协阐述了大米就是韩国国民的灵魂和韩国经济的根基的观点。在江苏参与谈判的中方人员感觉到来自首尔的韩国农协代表团成员,每人都对姓“农”有一份荣誉感和责任感,重农情结溢于言表。正如农协贸易公司负责人所言:“我们的眼睛走向世界,我们的心却留在农村。”46年来,韩国农协组合致力于农户经营的业务指导、产品销售、农资供应以及金融支持等各种业务,与农民风雨同舟,感情笃深。如今韩国农协组合已经发展到拥有1300多个基层社和240万社员,资产总规模高达330兆韩元的规模。韩国农协兼营经济、金融、教育指导等事业,以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最多的选民票数,在韩国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韩国农协组合直接经办的“农协超市”遍及全国。“农协超市”,超市里各种农副产品与水产品琳琅满目,其特点是新鲜且价格适中。“农协超市”在全国农村都设有农产品收购站和保鲜库,解决了农民卖菜难和卖粮难的问题。据统计,2002年,韩国农协组合系统全年销售农畜产品93亿美元,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10亿美元,生活资料14亿美元。韩国农协银行在形式几乎和日本农协组合的农林中金相同,但是它的服务对象更广泛。韩国法律中正式规定韩国农协银行对于农业发展是一个特殊的银行,它通过财政业务所累积的基金用于支持农民和农业销售系统,从而使消费者和农民同时受益,因此韩国农协银行被称作社会的公共事业机构。韩国农协银行是一个由400万农民及城市居民参与投资的银行。2000年末,韩国农协银行在国内银行中资金周转第一,在韩国的1000家公司中名列第四。在2001年7月,它拥有73兆韩元的存款,韩国农协银行因此获得超级银行的称号。韩国农协银行为农业的发展提供基金。到2001年5月末,韩国农协银行为农事活动提供了大约61兆韩元基金,相当于政府为农事活动提供60.3%。韩国银行尽其所能通过提供农业管理发展基金及发放政策贷款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韩国农协银行在全国拥有近5000个分支银行,不仅提供全方位的经济服务,如国际业务、出口支持、信用卡业务及无利息保险服务,还出售由韩国农民生产的农产品。从1997年起,农协开展“供求稳定实验”,向低收入农户提供无息贷款,这种贷款政府出80%,农协出20%,总额每年达1兆1000亿韩元。例如韩国农民种植人参需向农协申请,农协向签定订单的所有农户发放足额的无息贷款,人参产出后,由农协统一包销。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开拓农产品的海外市场,参与农产品的国际竞争,韩国农协组合成立了协同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同时韩国农协组合为促进同海外协同组合及国际农业有关机构的交流,加入国际合作社联盟、美国合作社联盟等会员组织,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有关农协与农业发展的信息和经验。韩国农协在有关国家都设立了办事处。在韩国,农协组合既是农村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及社会保障领域占压倒优势的“综合商社”,又是代表农民利益的团体,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组织。农协组合的基本职能主要体现在指导业务、经济业务、信用业务和共济(保险)业务等四大领域。在农协四大职能中,指导及经济两大业务属非盈利领域,而信用及共济两大业务属盈利领域。换言之,在农协组合的经营活动中,始终坚持以金融、保险补指导和购销的原则,不断壮大其经济实力,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韩国农协组合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已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支柱。农协不仅在切实履行自己的四大职能方面凸显实力,而且对整个社会的感召力也越来越强。韩国农业经济专家普遍认为,如果没有政府和农协组合对农民的双重保护,在资本主义制度激烈竞争的环境中,农民必将陷入困境乃至走向破产。而农协组合之所以能成为农民的保护伞,归根结底是其实力雄厚。农协组合不仅拥有为农民服务的现代化设施,而且资金充足。农协信贷部门发愁的是资金贷不出去,与中国农村和农民资金奇缺形成明显的对照。插图补充:看韩国当代历史,朴正熙是一位值得特别注意的强势总统。如果说,在迄今为止的韩国历史上,有哪一位总统对这个国家的实际贡献最大、留下的遗产最为丰富,大概只能推朴正熙。朴在许多方面给韩国的发展留下了鲜明烙印。同根同源,农协组合在浙江生根《三井帝国启示录》书中描述,综合商社为核心的日本经济模式源自于中国浙江地区的农耕文化。作者白益民认为,综合商社并非只是一种组织模式,而更是一种东方文化。这种精耕细作的农耕文化体现在经济发展中,就表现为重视实体经济,追求积累和可持续发展。与之相对的西方文化更像一种游牧文化,逐水草而居,体现在经济发展中,就是追逐超额利润的新兴行业和创新经营方式。中国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如果为了追求效率而借鉴美国农业经济科学,不太可能稳定农村,大量人口释放到城市也会进一步加快城乡差距。目前,跟日本有着相似文化基础的浙江,已经开始探索日本综合农协组合道路,并且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像浙江瑞安农村合作协会就是由瑞安农村合作银行、供销联社以及瑞安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自愿采取多层次的合作、联合与整合而成。该协会于2005年6月22日开始筹建,2006年3月25日正式成立。目的是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流通和科技推广体系,引导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和金融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瑞安农协的 “三位一体”的合作经济体系,包括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跟日本农协组合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县、乡、村三级合作经济体系与日本农协组合的三级模式如出一辙,强化金融、流通、科技三重合作功能也是日本农协组合的长期实践经验。2006年3月25日瑞安农协成立后,选择了在马屿、顺泰、北龙、北麂四个乡镇进行综合试点工作。在乡镇层级培育中心合作社,增强其辐射和带动作用。对合作社的章程、股金设置和内部制度等也分别进行了设计。瑞安农协在农村合作金融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实践。成立了农村信用评级委员会,完善农户信用评级办法,将农村基层合作社、合作社农户社员、农村中小企业和乡镇纳为评价对象。评级结果向瑞安农村合作银行提供。截止2006年底,农民信用评审委员会共评出信用农户22191户,发放联保贷款余额735万元,发放小额信用农户贷款余额8989万元。同时由农协信用部联合农村合作银行,牵头组建的朱岙底扫帚合作社,筹建以资金互助合作为主要功能的北龙中心合作社。瑞安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以及资金互助社也加入瑞安农协,成为基本会员,供销联社、信用联社(合作银行)以及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专业协会)或区域性联合社成为瑞安农协的核心会员,一般农户可作为联系会员。这些传统合作社加入瑞安农协的同时,内部会员也一同加入,逐渐形成整合力量。农协与合作社之间逐步建立一种类似“联邦”的紧密关系,农协授权合作社使用冠名如“XX农协XX合作社”。虽然,瑞安农协创立时间很短,但已经具备了日韩农协组合的雏形。流通功能和金融是农协组合的核心,在瑞安农协的实践中,我们可以清晰看到这些核心功能的体现。在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践中,我们决不能照搬欧美专业合作模式,而应更多借鉴日韩合作模式。如温铁军教授所指出的,“以小农经济的基础去照搬欧美模式,其结果是灾难性的。我国过去照搬欧美模式,已经导致2.4亿农户利益受损。” 希望与日本有着相似文化渊源和经济环境的浙江能走出一条中国自己的农协组合道路。农业协同组合对中国的启示按照中国对城市化率的规划,到202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大概要达到55~60%。即便这样还有七亿左右人口在农村生活。即使是让一亿人变成地主,一亿人经营中国十几亿亩的耕地,仍然只是人均一公顷多一点。中国现在提倡学习的美国农业经济科学是立足于美国的大农场经济。美国的大农场200公顷以下的都不能经营,都是亏损的。美国农场大概在400公顷以上,它才有可能盈亏平衡并且有所发展。客观的讲,我国就算把美国的农业经济科学体系搬到中国来,也离美国农场的规模也相去甚远。欧美农业走的高补贴的路,美国一年农业补贴高达上千亿的美圆,平均每个农场主每年能得到一万多美圆的补贴,欧盟国家每个农场主每年的补贴更是近两万远,日本在高补贴的情况下还得给优惠,并且依靠农协组合发展农村合作社,小农经济才能稳定下来。日本的农业并不是赚钱的产业,作为这个岛国的一种储备资源。同时在全日本范围内建立的农协,一个类似于综合商社功能的专门服务于农村和乡镇居民的经济合作组织,也是日本经济和社会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石。中国农业人口众多,我国不可能走欧美高补贴的路,同时我国农业支持体系是各部分分离的,结果造成了农业交易成本过大,交易条件恶化的现状。日韩的东亚小农经济模式最符合中国国情,也最具有借鉴性。日本、韩国,包括我国台湾省的农协组合,就是要把涉农领域之间的摩擦打掉,因为小农承受不了高成本的服务和支持。而这些地方之所以能推进新农村运动,关键之一就在于依托的是农协组合体系,而不是政府直接对付高度分散的、兼业的小农。日韩农协组合的实质是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其基础是广大的基层合作社。日韩农协把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各种各样的涉农相关领域,并且政府要给予优惠,这样产生综合性的收益,使农业有了社会平均收益。农民组成的合作社,在城里办超市、购销、加工甚至包括饭馆,用这些领域中产生的收益来反补农业,才能使农民收入达到大致均等的社会平均收入,这样资金才能进得了农业,才能进得了农村。农协组合除了完全掌握着农业的微观经济层面外,对农业宏观发展也有巨大影响力。像日本农业的增产措施与提高劳动效率的途径是先水利化、化肥化,而后逐步推进机械化。农业机械化的效用,主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方面,而水利化、化肥化和良种化等则可以提高产量。这个有计划的农业现代化,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稳定农业人口,让农业人口不至于迅速过剩。日韩农协组合影响和参与制定的农业宏观发展战略,始终是站在稳定农村,提高农民收入上,农协组合始终代表了广大农民最根本利益。对中国来说,目前从农业中腾出劳动人口的问题并非很迫切,并且在一定时期内,物力和财力是很有限的,应该逐步推行。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农业机械化所引起对钢铁、石油等的消耗量是惊人的。在宏观领域,农协组合制定的日本农业现代化顺序,对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很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