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妻狂想娶老公:[原创]革命还是进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0:32:48
20年前,当个位数的小群体用微颤的鼠标去点击屏幕上的“WWW”时,可曾遐想到20年后每日会有数十亿人上百次地去敲击这个“WWW”! 20年前,还在校园混迹的国内大佬们也不会预测到未来他们的一生将彻底结缘于互联网。在深圳大学念书的马化腾悠哉吃烤串时,大约还未意料到一个QQ能成就如此高市值的帝国,正在麻省理工攻读物理博士的张朝阳踢球时,也不会思想日后他会从事与物理八竿子打不着边的IT行当,而在美国深造的李彦宏或许当时的目标只是硅谷精英——20载滚滚洪流逝去,俱往矣,多少风流人物!悠然余下的是一张通天互联之网。这张网,不管我们是称之为革命还是视之以进化,在自由的憧憬和失群的焦虑中孕育出的它,短短20年便网住了生活,颠覆了我们的行为习惯;随后,它在悄无声息中网住了商业,穿越了时间与空间之隔,逐日地改变着众人对营销渠道、管理方式的传统理念……

  弹指一挥间,互联网已过20载。从最早懵懵懂懂的“WWW”模式,到2000年新浪网易搜狐三大门户平分天下,随后即时通讯、搜索、杀毒、网游四股浪潮辐射全球,百度和腾讯等一批公司趁势崛起,紧跟着B2B、B2C热浪滚滚,外带着汹涌的社交媒体和视频媒体浪潮,或许大伙儿觉得还不够劲道,如今的互联网又刮起了移动互联网与微博两股飓风。

  这就是互联网的国度,一个纷争不断,难有定数的江湖,没有人能预测下一刻光怪陆离的它又能诞生出何种应用模式。或许这又是它的魅力,正因为极度之不确定,它对大佬与草根总是一视同仁,谁都可以凭借自己的智慧在它身上翩翩起舞。有人说它癫狂,颠覆了大众对商业的认知;有人说它进化,是伟大的引领者,令腐朽的传统商业模式焕发新春;还有人说它是迷惑心智的撒旦,让所有人沉迷虚妄,决裂现实。

  事实上,关于它的争议已过了20年,到现在,依然没有人能说清楚它对社会、生活、商业究竟意味着什么。

  源自自由的互联网

  互联网真正意义上的诞生是在1990年前后,英国人发明了“www”,随后开启了它漫长的纵横之旅。细细揣摩那个年代,当时正处于大规模冷战结束、苏联解体、东西文化交流破冰的时期,一股意蕴着的“自由”芬芳正传遍世界。

  正是由于这股芬芳,让人品味到自由之可贵,所以东、西世界渴望沟通,试图寻找一种更为直接的远距离交流模式;正是由于认知到自由之不易,庞大的群体不愿再有“孤岛”,不想再有欺骗,试图建立信息的共享平台;正是由于崇尚自由之理念,所以人与人之间对群体式心有灵犀的触电渴望超越了任何一个文明时期。

  这种强烈的诉求狂热地冲击世界,促生分享自由的方式,恰逢其时的互联网于是应运而出。此后技术应用的多变性在这种诉求下颠覆着所有人对传统沉淀的认知,似乎一时间科技不用积累,跨越成为常态。所以,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互联网的骨髓里就只有一种基因——自由,这种人类身上最为隽永的品质。

  随后,硅谷的蝴蝶轻轻扇翅,大洋彼岸刮起了一阵中国式的飓风,自由在中国互联网中开始酝酿。

  1987年,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向德国发送一封内容为“Across the Great Wall we can reach every corner in the world”的电子邮件,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的诞生,而这一年离互联网在中国兴起还有十年之遥。

  1994年,在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中国实现了与国际互联网的全功能连接,成为国际互联网大家庭的第77个成员,这一年意味着互联网真正向中国开放。

  4年后,搜狐推出,这是一款国内互联网标志性的产品,雅虎的门户概念被引入了中国,让普通用户开始了解互联网这一抽象特质。

  此后一系列的发展轨迹印证了“自由”这种基因的强大。邮件模式兴起了,这是一种更为自由的沟通方式;门户受宠了,大家需要自由地共享各类资讯;即时通讯流行了,可以自由地在屏幕前享受面对面交流的快感;搜索壮大了,在逐渐纷繁的信息里自由地寻找标的;网游规模化了,自由地在虚拟世界里享受社交乐趣;安全软件大众化了,人人意识到要保护起自由的个人虚拟空间;电子商务泛滥了,大家能随时通过网络自由下单;社交媒体扎根了,自由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领域、形成特有的社交语言;视频媒体来了,谁都能不受时限、自由地观看热门节目;眼下,移动互联网来了,大家想把PC的世界放到随着携带的手机里,享受更为自由的即时操作。

  360总裁周鸿曾用这样一段话来描述互联网:“它的衍化轨迹折射出的是典型的美国式精神,一如其商学院在教导学生时的座右铭——颠覆和破坏是创新的使命,而创新为人类终极目标自由而服务”—一切应用模式都是围绕自由而来的,可以说,互联网为它而生,为它而死。再问一次互联网是什么?答案就可以说:“是自由”!

  被互联网改变了的商业规则

  在现实的商业世界中,自由互联网的身影无处不在,它改变了旧有的游戏规则。首当其冲的是与终端消费者最接近的营销领域,在这里,“长尾理论”反叛了传统的“二八法则”。“20%的热门产品占据了80%的销售额,20%的优质顾客带来80%的销售业绩,企业要抓住的20%的“拳头”产品和20%的优质顾客。”这一说法曾经被传统的营销人奉为圭臬。然而,随着互联网的用户以几何级增长,作为长长尾巴的那80%开始受到重视。由于互联网的低成本与高效率,商品的销售成本急剧降低,几乎所有以前看似需求极低的产品,只要有卖,都会有人买。这些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所占据的共同市场份额,可以和主流产品的市场份额相比,甚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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