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版游戏平台有哪些:先秦哲学的基本哲学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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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20日 星期日 16:51   先秦哲学 
  主要是围绕天人、古今、知行、名实等问题展开的。
  天道观 
  中国古典哲学关于世界本原的根本观点。
  主要围绕天是否本原的问题进行论辩,故称天道观(见天道与人道)。在先秦哲学中,无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都把自己的天道观作为立论的总依据。商代把 “天”看成是人格化的至上神,称为 “帝”或“天帝”、“上帝”,作为世界的最高主宰。卜辞中记载了商代统治者卜问上帝的文字,凡祭祀、征伐、田猎、年成、风雨、行止、疾病等等,都依占卜的结果行事,反映了商代统治者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尚书?洪范》记载的殷代贤人的言论,既保留了殷商信奉上帝的神学观念,同时又把水火木金土五行看成是世界的五种基本物质, 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成分, 对中国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大约产生于殷周之际的《周易》古经,(见《易经》),将早期“八卦”观念加以系统化,以乾(天)、坤(地)、震(雷)、巽(风)、坎(水)、离(火)、艮(山)、兑(泽)八种自然界最基本的现象,说明宇宙的生成和万物间的联系与变易法则,在神学体系中蕴涵着较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西周灭殷后以较为哲理化的 “天命” 观代替了人格化的神灵观念。周公提出了 “天命靡常”、“敬德” “保民”的观点,认为天命以人之是否有德为转移,在一定程度上重视了人为的作用在周室东迁前后,一些诗人的作品反映了疑天与责天的思想,兴起了无神论的思潮周太史伯阳父以“天地之气”的秩序即“阴”和“阳”的相互关系来说明地震现象,标志着哲学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春秋时代政治家子产宣称“天道远、人道迩”,表现了反对天命迷信的倾向。春秋末年的哲学家孔子很少谈论天道,但肯定天命。孔子的所谓“天”,有时指有意志的最高主宰,有时指自然界。战国初墨子反对孔子的天命,而宣扬天志。老子第一个明确否认天是最高主宰,提出了天地起源的学说, 认为世界的本原是 “道”,而不是天。他宣称道“先天地生”、为“万物之宗”,又讲“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所说的“道”和“无”(见有与无),究竟是一个观念性的绝对和思维的虚构,因而属于客观唯心主义,还是天地形成之前的“混成之物”,即原始物质,因而属于朴素唯物主义,这个问题在中国学术界至今尚有争论,但大家都承认,它把中国理论思维大大推进了一步,对以后中国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以后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观点,庄子继承并发展了老子的观点。一些传授《周易》的学者,依托孔子写成《易传》,以“太极”为天地的本原。又区别了道器,提出“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命题。认为道是无形的规律,器是有形的实物。齐国的“稷下学宫”的一批学者,围绕着天道,展开了“争鸣”,推崇管仲的学者在《管子》中提出了“天不变其常”的思想,以“精气说”(见精气)发展了早期关于“气”的学说。强调了天的物质性。战国末年,荀子肯定“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学说;韩非继承了荀子的思想,吸取了老子的辩证法,改造了老子关于道的范畴。他们使先秦的唯物主义思想达到新的高峰。
  与天道观密切联系的有关于变化的学说,即先秦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孔子提出“两端”和“过犹不及”,表现了一定的辩证观点。 老子提出 “反”的观念,说“反者道之动”,强调“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物或益之而损,或损之而益”,看到了对立面的相互转化,表现了比较丰富的辩证思想。《易传》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对立转化的问题,提出“生生之谓易”、“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等命题,肯定对立面的相互作用是事物变化的内在根源、对立面的转化是普遍规律,达到了先秦辩证法的最高水平。
  人道观 
  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人生和为人之道的观点。相对天道观而言,称为人道观。周代以前,认为人是上帝的奴仆。周公开始提出以德配天,承认“敬德”与“天”的一致性。他“制礼作乐”以规范人的社会关系。西周末年与春秋时期,随着疑天思潮的蔓延,兴起了重人事与祸福依人的思想。子产强调人道的重要,反对人事屈从于天道的消极观点。孔子也很重视人道,说“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他认为人类生活的最高原则是仁,即“爱人”,提倡“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把仁与礼看作是统一的,认为礼体现仁,说“克己复礼为仁”,“人而不仁,如礼何?”墨子也讲仁,认为仁的实际涵义是“兼爱”,提倡“兼相爱,交相利”。孔子主张由己推人,由近及远,他讲的仁是差等之爱;墨家则讲“爱无差等”。老子反对以仁为最高道德,主张以“无为”、“抱朴”为人生的最高准则。
  孟子大力宣扬孔子关于仁的学说,提出“仁义礼智”的德目体系,又把仁义礼智与人的本性联系起来,认为人的本性中含有仁义礼智的萌芽,称之为“四端”。他宣称四端是人所以区别于禽兽的地方。荀子反对孟子的性善论(见性善),提出性恶论(见性恶),认为人之所以为人者,并不在于人性本善,而在于对生物本性的改造。
  庄子宣扬老子的无为思想,强调“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追求所谓“逍遥”的精神境界,企图脱离纷争的社会现实,得到虚幻的自我陶醉。荀子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强调改造自然的重要。
  古今观 
  即中国古典哲学中的历史观,探讨人类社会生活的起源与历史变迁的问题。
  春秋以前的历史观以天命史观为基本形式,认为天降生了下民,又授命君主来统治,君主能否“顺天应人”是社会兴衰治乱的根本。这种历史观,还没有从天命论中分化出来。伯阳父认为自然环境的变迁会造成经济财用的困乏,以此预言西周将亡,提出了历史演变的新见解。以后,史伯、史墨对这一思想有所发挥。孔子考察了夏、商、周三代之礼,肯定其间因袭与损益的关系,认为“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注重历史变化造成的礼制变化。孟子断言“天下之生民久矣,一治一乱”,认为历史是治乱转化的过程,并着重于肯定先王之道的普遍性。荀子主张“法后王”,也承认先王后王有一贯之道,说“百王之无变,足以为道贯”。儒家承认历史的相对变化,但比较强调古今之间的继承关系。墨家主张“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肯定学习历史经验的重要。老子、庄子歌颂太古的原始社会,以为今不如昔。法家与儒墨道诸家不同,强调古今之变。商鞅认为历史是变化的,“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悦仁,下世贵贵而尊官”。韩非更断言“古今异俗,新故异备”;“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法家所讲古今的具体差异未必符合实际情况,但宣扬历史进化的观点,有重要意义。
  知识论 
  中国古典哲学中的认识论,又称知行观,探讨人的知识来源,认识过程和求知方法。孔子创办私学,提倡“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关于求知问题,他虽然承认“生而知之者上也”,但强调“学而知之”,肯定多见多闻的重要,兼重“学”与“思”,认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具有一定的唯物主义倾向。墨子提出了判断言论是非的标准问题,认为“言必有三表”,“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之利”,从过去的历史经验、当时人民的感觉经验以及实际运用的效果来确定言论的是非。这基本上是一种唯物主义的经验论。与墨家的经验论不同,孟子强调理性认识的重要,强调思维的价值,区别了“耳目之官”与 “心之官”的不同职能, 认为“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老子区别了“为学”与“为道”,提倡无知,但强调识道。宣称“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否定感性经验对识道的作用。老子又提出“致虚极,守静笃”的认识方法,要求排除感情欲望对于认识的干扰,对于后世有深远影响。后期墨家在《墨经》中提出了关于知识的精湛学说,他们把知识分为三种,即“闻知”、“说知”、“亲知”。认为闻知是通过传授得来的知识,说知是由推论得来的知识, 亲知是从直接经验中得到的知识, 三者不可偏废,肯定了认识过程不同阶段的作用。《管子》书中提出“所知”与“所以知”的认识范畴,提倡“静因之道”的认识方法,也发展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荀子比较详细地讨论了知识来源与认识方法的问题,既肯定认识来源于感官经验,又肯定思维的能动作用,提出“虚壹而静”的认识方法,强调“解蔽”的必要。他的认识论是先秦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总结。
  名实观 
  先秦哲学中,关于名称与现实、概念与实在之间关系的观点。它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对于认识论、政治、 伦理与逻辑思想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孔子主张“正名”,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他区别不同名的不同意义,强调名实相符。言行一致,要求名与言“无所苟”,在哲学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墨子则主张“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认为如果只会念诵事物的名称而对于实际事物不能正确选取,那是没有价值的。老子提出名的相对性问题,说“名可名,非常名”,“道常无名”,认为道作为最高本原是难以用名和言表达清楚的。庄子更发展了老子的观点,强调“大道不称”,但又说“名者,实之宾也”,认为实是产生名的根本。惠施的“历物之意”十个命题,主要论述事物的异同关系,强调异同的相对性,也与名实问题有关。公孙龙肯定名是实的称谓,又提出“指物”之说,论辩抽象概念与具体实物的关系,主张“白马非马”和“离坚白”。所谓“白马非马”是说“白马”的具体概念不同于“马”的一般概念。所谓 “离坚白” 是以既坚又白的石头为例,说明石之坚的概念与白的概念没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公孙龙论名实关系,有唯物主义倾向,但又宣称“物莫非指”,把实物归结为概念,又陷入了唯心主义。后期墨家将名划分为达名、类名、私名。达名即普遍概念、类名即分类概念、私名即个别事物的特称。这些不同层次的概念所反映的实,有不同的范围。荀子论名,最为详尽。他认为在社会大变动中,因“名守慢”而“奇辞起,名实乱”,强调正名的重要性。他提出“制名以指实”、“约定俗成”的原则,坚持实同则名同,实异则名异,并依据事物客观属性的联系与区别,将名分为“大共名”、“大别名”、“小别名”,认为共中有共,别中有别,推至不能再“共之”、“别之”为止,以此为“制名之枢要”。他分析了名实乱的三种情况,即以名乱名,以实乱名,以名乱实,称为“三惑”。这是对先秦名实争论的总结。
  先秦名实观
  涉及了概念、判断推理等许多领域,为中国逻辑学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先秦哲学中提出的一系列重要哲学范畴,如:天人、气、精气、太极、阴阳、道器、动静、常变、有无、名实、心物,均成为秦汉以后哲学思想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