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灿烈:余凌云:稳定有赖社会“泄洪”机制(《财经网》 2008-7-7)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5:02:56

稳定有赖社会“泄洪”机制

余凌云/文 《财经网》   [ 07-08 16:02 ]  共有 0 条点评

瓮安事件可以称为“无直接利益关系群体性事件”

  瓮安事件的根本原因之一是政府不积极作为。当受害人的家属认为有“奸杀”嫌疑,要求检验尸体的时候,行政机关反应不够迅速。如果行政人员的不作为导致了政府的信用危机,那么老百姓就不会相信后来政府所做的鉴定。不过,以后这种鉴定应该鼓励由中介机构来做,因为中介机构处于中立地位,更加容易起到缓和矛盾的作用。
  另外,在政府绩效评估上也存在误区,某些地方的官员认为发案率低就说明社会安全,实际上老百姓的安全感才是考核的指标。
  此外,社会“泄洪”机制的顺畅也很关键。瓮安事件可以称为“无直接利益关系群体性事件”。在老百姓和政府的交往中,如果政府的失误让老百姓不满,那么这种不满就会在特定场合爆发出来。尽管作为导火线的某个具体事件和很多人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他们需要找到某个理由来发泄情绪。
  因此,在对待社会矛盾的问题上,政府不能“蓄洪”,而必须提供“泄洪”机制,让民意得以公开地、有秩序地宣泄。由于政府没有充分公开信息,导致老百姓和政府之间的沟通不够,没有权威消息,社会上就有谣言产生,很多老百姓就在听信谣言的情况下,参加了群体性暴力事件。
  另外,虽然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为人们提供了追究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的途径,但是这些途径一方面并不为老百姓所熟悉、了解,无法成为解决问题的规范,有些老百姓不去尝试就对司法和执法的腐败存在想当然的观点。
  另外,这些途径在实践中也不顺畅,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的成本太高了,而且也难以实现目的,而群体性事件可以制造轰动性的社会效应,能更快地解决问题。■
  作者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财经》实习记者 罗洁琪采访整理)

http://www.caijing.com.cn/20080708/736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