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的弦全文txt下载:民以食为天 食品要安全 既要GDP 也要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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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QQ.com  2009年09月15日15:52   中国甘肃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任何个人都无法在食品安全面前单独出击而获自保,因此,食品安全是个公共安全问题。目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度颇高的词汇,原因是因为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今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2009年被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为“质量和安全年”。与此同时,一场关于食品质量和生命安全的保卫战、攻坚战也在我省拉开大幕。

  从“卫生”到“安全”

  随着《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1995年施行的《食品卫生法》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两个字的改变,表明了我们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提升。事实上,我们对食品监管的要求,已经超越了那种打击假冒伪劣、杜绝过期变质等最为原始而低级的层面,而上升到基于精确而严格的元素含量、生产环境等细致指标基础上的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时代。

  作为食品链条的第一环节——初级农产品,可谓是食品的安全之源。农业部把今年确定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2月正式启动。对此,泽巴足副省长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整个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公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关系着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这也正道出了农产品,乃至整个食品安全问题的核心意义所在。

  3月1日,我省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条例》设立了产地环境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制度、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以及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等10多项制度。旨在从农产品产地、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加强管理,保证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全程监管。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站长陈和平介绍,一个农户就是一个生产单元,鉴于农户种植、养殖分散的特性,仅靠上级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了避免食品安全成为从文件到文件的落实,《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重点下移到县、乡、村,专门作出了具体的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能够深入到田间地头,推进和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全程监管。目前,永靖县已经在太极镇等7个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为股级事业单位,每个机构人员编制为3—5人。

  同时,我省还通过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界定和保护产权、降低交易费用、保护农产品市场公平的市场交易,有重点地对安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指标进行抽检,通过严格的奖惩措施,加大生产者的违规成本,提高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的信任度。通过用消费者能简单读懂的信息来提高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对称,建立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

  陈和平介绍,我省将监管关口前移,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农业投入品(化肥、农药、饲料等)的监管和生产过程监管。通过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把监管的触角伸入田间、深入市场,从源头上对农产品进行监管。只有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才能从产地运出,也只有合格的农产品才能进入市场流通,这无形中实现了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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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GDP,更要安全

  新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划分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职责: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监管;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分别负责食品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监管。有关专家分析说,这种以分段监管为主、多部门分段监管的体制,旨在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是深入到生产的内部环节中进行,而不仅仅是事前许可、事后抽检。

  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责任的主体,抓安全就要抓企业。食品安全,不是高标而是个底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何生荣认为,食品是要吃到人嘴里去的,些许马虎和宽容,都可能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创伤,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我们现在的原则是,对食品、药品的监管一定要严上加严。只要是产品有问题,坚决不放行,该销毁就销毁,该改变用途就改变用途,绝不能单纯罚款了事。

  何生荣认为,如果当初对于三鹿集团早期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能够严格监管、严厉查处,也许三鹿就不会去触破那条安全底线。可见,政府对企业的溺爱越多,企业就越不安全。因此,对于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加监管,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严厉制裁。从长远来看,强调食品安全,不仅不会阻碍经济发展,相反正是地方经济平稳增长的有力保障。质量和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带给企业和地方经济的不仅是声誉,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通向市场的通行证,也是我省“品牌战略”的必经之路。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军需说,在国际金融危机之下,我们要对企业进行重点帮扶。但是帮扶的方法,是送技术、送服务,帮助企业运用国际标准,建立起标准化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而不是没有原则地放纵。帮扶要在服务中体现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我们今后的任务,就是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培养企业的责任意识,引导企业走“品牌之路”。

  为了破解食品生产小作坊“小、散、乱、脏”的难题,我省今年制定了《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小摊贩实行严格管理。根据征求意见稿,小作坊、小摊贩必须达到基本的生产条件,必须严格实施添加物质备案,小作坊产品必须限定区域销售,必须加强日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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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田间到餐桌”需要无缝对接

  没有任何理由孤立地看待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问题折射的是社会整体生活的大问题,如社会管理、社会信用等。因此,食品安全需要各部门的管理实现无缝对接。

  从田间到餐桌,食品流通环节,是直接和消费者接触的环节,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目前,我省城乡食品经营单位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缺少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经营户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屡禁不止。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志、滥用标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近日,甘肃省工商局出台《2009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一票通”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将有效强化对食品批发环节的监控,解决城乡广大食品经营者“记账难”、“坚持难”等问题。

  根据“一票通”制度规定,食品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食品零售商的进货凭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凭证中,必须标明商品名称、生产日期等必备信息,“存根联”留底装订保存,作为批发商的销货台账。零售商在进货时,通过向批发商索取和保存“收据联”,装订成册后作为进货台账。同时,台账上还注明了销售单位的联系电话等信息。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地通过各种形式,加大了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上半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8282户次,查处无照经营626户,吊销营业执照8户;查扣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249.72公斤,查扣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105公斤,查处相关案件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近年来,我省还积极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通过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联网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随着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等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的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的监管立体防控网络,也将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