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间神经疼是什么原因:金德万: 道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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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思妥耶夫斯基认为:如果没有上帝,道德何以可能?(《罪与罚》,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没有上帝与灵魂不朽,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罪与罚,有关善恶、正邪、功罪的道德判断就会失去最终的根据。陀斯妥耶夫斯基进一步演绎了这一设问:假如没有上帝,是否一切事情都可以做,一切行为都可以允许?并回答说:“既然没有灵魂不死,就没有道德,一切都可以做。”(《卡拉马佐夫兄弟》(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12页)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将陀氏的说法概括为一个相反的命题:“如果没有道德,上帝何以可能?”

伦理学者何怀宏为此大发一番感慨:“假如没有上帝,则一切都可能发生,人可以尝试一切……这思想是建立在无神论上的,建立在否定道德的绝对性的功利目的论上的。但有了上帝就不一样了,人就再不能为所欲为。不仅个人不可以为所欲为,任何集体乃至整个人类也不可以为所欲为。”

陀氏所描绘的俄国19世纪中叶黑暗堕落的社会现实就是霍布斯意义上的丛林世界,一个所有人都可以对所有人为所欲为的蛮荒社会。对此,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追问:人类从野蛮跨入文明,只是因为那个全智全能全善的上帝突然唤醒了我们人类的罪恶感吗?或者我们还可以设问:是不是有足够的史料证明,在耶稣、甚至古希腊奥林匹斯的众神诞生以前,人类完全如同兽类那样缺乏对自身善恶的判断?宗教意识果然是道德意识必不可少的前提吗?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批驳了种种借助纯粹理性来证明上帝存在的可能性。在他看来,道德的基础不是对上帝的信仰,对上帝的信仰却是人的道德诉求。传统道德是以神学为基础的,康德却颠倒了这一本末次序,力图证明宗教信念是靠人类道德理性来支撑的。是道德创造了上帝,而不是上帝创造了道德。这样陀氏对道德的拷问在康德那里变成了对上帝的拷问。康德对宗教神学的批判在哲学史上被称为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是一把砍掉自然神论头颅的大刀”。在道德的神学基础坍塌以后,我们或许不得不进一步追问:拯救人类文明的道德又是从何而来的呢?康德将其归结为一种绝对的“道德精神”或“道德律令”,并认其为“超越人类理性极限的”、“无条件的实践法则”。这一种“超验的”并且“不可言说的”东西无疑在摧毁了人们心目中那个世俗的上帝的基地上又构架起理性的上帝。

这个世界是不可能无中生有的,风也会起于青草之末嘛。经济学者盛洪持这样的看法,建立在宗教基础之上的道德意识恰恰是功利主义的表现。他说:“做好事就是投资,做坏事就是在欠账。投资总有回报,欠账总要偿还。如果把这样的认识加在当事人的成本收益分析中,看来不平衡的‘资产负债表’就会被做平。”但“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会得到当世的报应,”“如果我们想象,人可以长生不死,上述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这虽不可能,却有一种补救措施,即假想人还有来世。如果人还有来世,就相当于人的生命被延长,生命被延长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几率就增加了。如果人们总是来来往往于世间,就相当于人是永生的,善恶终归有报。因此,不管有关‘来世’的想法是否真实,却会对人们有关成本和收益的计算产生影响,从而导致一个人人‘与人为善’的结果”。照盛洪先生的说法,无论是西方的基督教徒还是中国的善男信女,经由天堂和地狱加权以后的收支平衡才是维系道德的根本。上帝在维系道德的过程中就犹如一个拥有最终分红权的董事长。同是经济学者的汪丁丁说,上帝的效用是什么?对不信仰的人,上帝没有任何效用;对信仰的人,上帝几乎就是一切。我们的责任在于证明这一理由:如果没有上帝,道德仍然可能。

叶航讲述了前道德史的故事:那是一群生活在五百万年以前的人类先祖,温热的气候给他们带来充沛的食物,茂密的原始森林是它们躲避天敌的优良屏障,夺取食物和配偶的竞争虽然严酷,但还没有发展到你死我活的地步,除了哺育后代,它们无须向其他个体负责,这是一个富庶的霍布斯的丛林世界,冲突只发生在偶尔出现的利益交集。大约450万年以前,情况开始发生变化,我们的星球进入了一次新的冰河期,于是一切都变得严峻起来,夺取生存资源的斗争日趋残酷,许多个体甚至不得不为此付出生命。这是一个兽性张扬的时代,丛林法则让所有个体跌入“囚徒困境”的炼狱。但这也是黎明前的黑暗与新生的洗礼,正是这种绝望孕育了行为与规则的创新。曾经“衣食无虞”的生灵们发现,单靠个体的力量已经无法战胜环境。于是,一种有利于协作的行为规则开始崛起。这是个体对自身艰难的超越,是霍布斯丛林世界的否定。我们只能这样假想这一无法确证的奇迹产生的过程。第一,竞争的个体从家庭成员的协作中受到启发,把亲缘利他扩展到血亲以外。第二,纯粹的基因突变改变了生物行为,进而导致个体间的协作。那么,进化就是自然对效率的选择,漫长的演进倾向于把任何更具效率的小概率事件变成一种历史的必然。终于有一天,我们可以把这种由进化而来的新的行为规则称之为道德。无论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道德判断还是康德的道德律令,无论是罗尔斯的正义原则还是海萨尼的履约内驱,人类所有的善行和德性都可以归入这里,归于这个引领我们越越囚徒困境的博弈共识(亦称之为最后通牒博弈,如果参加博弈的双方都有一个共识,既相信对方不会按照纳什均衡行事,也相信对方一定知道自己也不会那样行事,结果就是困境的消失,合作得以实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说,协作或者道德才导致人的产生!汪丁丁曾以美国最新考古学与人类学研究证明这个猜测可以成立:早在工具的使用(250万年前)之前,即大约450万年以前,由协作产生的社会交往就已经开始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祖先的大脑结构。

叶航还说了此后的另一个故事:我们的祖先在250万年以前学会了使用工具,而学会钻木取火则是10万年以前的事。这些知识与技能虽然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的生存能力,但也使那些在冰川期确立起来的行为规则受到空前的挑战,既然无法独立生存会迫使个体协作,那么个体生存能力的强化则会反过来导致协作的涣散。没有力量来阻止这种道德的反叛,这种恶的能力是除了生命对死亡的畏惧之外无所不能的。最初的宗教意识也许纯粹是一种超越死亡的幻觉,但它却极有益于抑制道德制度的崩溃。前述故事对霍布斯丛林世界的超越是一种具有效率的事件。当宗教意识有利于这种超越时,就会伴随着效率的提高被自然选择。制度化的宗教仅仅强化了人类的协作关系,而且大大降低了人们的沟通成本。宗教的这种作用不但体现在经济活动上,而且还被人类滥用于政治活动和军事活动。审判布鲁诺的宗教法庭、中世纪的十字军东征、现代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都是打着宗教的幌子对异教徒实施残酷的杀戮。宗教的这一堕落使宗教背离了它的初衷。人类需要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来确保我们不会再一次陷入霍布斯的丛林世界。这种制度安排就是晚近才在人类历史上出现的法律制度。宗教审判的衰落和司法制度的兴起其实是两种制度产品的替代。一如道德意识的产生和宗教意识的产生其实是两种制度产品的互补。功利主义者们会这样认为:道德、宗教和法律都是效率的产物。

上述两个故事实际表明了这样的理论框架:主宰霍布斯丛林世界的理性是个体理性,必然会导致囚徒困境式的纳什均衡,这种均衡在集体理性层面上是无效率或低效率的。我们把演进的理性看作一种协调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矛盾的产物,一种在动态博弈过程中产生的博弈规则和制度安排。对囚徒困境的超越需要人类形成某种规则性的共识,而道德与宗教都是这种共识的表现形式。相对于没有共识的霍布斯丛林世界,由道德和宗教所带来的协作就是一种效率,而进化则是自然对效率的选择。在这个意义上,道德和宗教都是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演进的产物,从而也就是演进效率和演进理论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