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橙光游戏校园复仇: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我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16 19:56:11
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我见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思路逐渐成熟,法规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和反腐倡廉不断深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出现。因此,如何解决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是党十七大的一项战略部署,也是我国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同时,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保证。我们就此问题开展了调研。

    一、存在问题

    (一)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不够完善、不够系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制度不够建全。体现在至今仍有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没有出台,尤其是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如专门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的《腐败法》,对官员财产进行监督的《财产申报法》等,都还没有规范的法规制度。

    2、廉政规定零散,没有形成合力。从目前反腐倡廉制来看,有是党内法规,有的是党和政府的文件,而有的是领导讲话中关于廉政自律的一些具体要求,这些廉政规定是零散的,。有的甚至是重复的,这就使国家工作人员难以清楚的认识到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违反规定将要承担的后果。

    3、廉政规定重复强调较多,弱化了权威性和约束力。如制止公款吃喝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仅中央下发的关于禁止公款吃喝的文件规定就达40多个。而且每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还要专门下发反对奢侈浪费、制止公款吃喝等方面的规定性文件,重复强调太多,容易造成人们心理上的麻木和行动上的我行我素。

    4、有的廉政规定缺乏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制度和规定,标准模糊,有些制度缺乏与时俱进,只是热衷于新制度的出台,而对旧制度修改和废除却不及时,使有些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而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制度的制定重个体、轻整体,重形式、轻效果,重现实、轻长远的现象比较突出。

    1、重个体、轻整体。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我们的制度设计者往往根据在反腐方面出现的某一方面问题制定相应的制度。

    2、重形式、轻效果。我们制定的许多制度,形式主义的宣传号召多,具体操作、可行的措施少,从字面上往往带有严禁、不得、不准、应当等限制性的字眼,但缺少定量的具体可行的相应措施。

    3、重现实、轻长远。体现在我们制定反腐制度的部门常常以惯性的思维方式,经常是待所暴露反映的问题已成共性,具有普遍性以后,这时才组织力量制定制度进行治理。这种制度在短期内针对某个方面问题管用,但一旦形势发生变化或出现新问题,制度的约束力和实际效果也就会大打折扣。

    (三)制度执行难,落实不到位,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出现了一个奇怪现象:一方面社会各界不断呼吁制定反腐败的专门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我国又是世界上拥有反腐败专门法律法规最多的国家。据不完全统计,从改革开放以来,仅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涉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就近7000件。这些制度几乎囊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方面面,但其收效却不能令人满意。在制度中所预设的种种监督、制约、惩处机制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以至出现了制度虚置、机构虚位、功能虚化等问题,规范的制度得不到遵守,各种潜规则却大行其道。这已经成为了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中最突出也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原因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我国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仍存在的许多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思想上认识不足,理论上探索不够,实际操作上调研论证不够深入。

    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把制度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但从近年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对某些方面和领域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研究探讨不够,对一些基础性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和修订工作还不够深入。

    (二)制定制度时缺乏前瞻性、预见性、系统性。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容易诱发腐败的因素较多,要想把腐败控制在最低限度,必须用系统的观念、系统的思想,设计规范的制度体系,这正是我们目前制度设计中的不足之处。我们的制度单件性、现实性、应急性的多,而整体性、超前性、预见性的少,总体上缺乏系统性。不能用系统的思想建立反腐败制度体系,是腐败顽症久治不愈的一个重因素。此外,我们反腐制度也缺乏前瞻性,存在明显的滞后效应。

    (三)制度的执行受特权思想和制度意识的淡薄的限制。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根本作用在于制约权力的滥用。其矛头首先指向的是执掌权力的领导干部,而个别领导干部,在他们眼中制度是约束别人的,他们在各种场合大讲特讲反腐败,背地里却利用手中有权力做了许多违法乱纪的事情,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抛之九霄云外,影响极坏,廉政制度的推行受到了特权的干扰。此外,普通群众制度意识淡薄也是制度执行难的重要原因。

    (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不够。由于有关部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少,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认识和了解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反腐倡廉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指导以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够。有关部门对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够,而且法规工作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交流、沟通也不够。此外,对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也不够,很多制度只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墙上,喊在口头上,而没有落实在行动上。

    (作者单位:茂港区纪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