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颂关关在琅琊榜中: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0:44:21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 黄选平
□黄选平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强力推进,各社会阶层、利益主体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都在发生着深刻变革。这种变革,必然伴随着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并且呈现出增多、加剧的趋势。因此,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改革措施,妥善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既是我们必须全力破解的新的历史课题,也是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站在新的历史高度,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破解新难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一、建立科学决策机制
为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控制源头
改革、发展、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能否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实施科学决策,是衡量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的重要方面。事实证明,许多矛盾纠纷的发生是由于决策不准甚至失误造成的。为了有效防止决策失误,从源头上控制矛盾纠纷的产生,决策中首先牢牢把握三个基本原则,即决策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看能否体现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看群众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是否符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看政策措施什么时候出台合适,广大群众能否承受,能否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严格三个基本程序,即深入调查论证,提供决策依据;开展专家咨询、民主协商等,广泛听取意见;严格议事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再次,坚持以人为本,慎重决策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尤其在城镇建设、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增收减负、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困难群体生产生活安排等民生问题的决策上,坚持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指导,始终把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放在第一位,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及时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扩大民主参与程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同时,建立“一二三四五”决策落实机制,即每月督查调研一次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每两月集中研究一次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和项目调度会,坚持领导干部联系乡村、企业、学校和重点项目的“四个一”联系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一名领导干部挂帅、成立一个专门班子、选好一个法人代表、拿出一套工作方案、制定一套考核办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使各项政策、决策较好地体现了各阶层群众的机会公平、权利公平、普遍受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政策不完善、决策失误产生的矛盾纠纷,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立基层调处机制
为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基础防线
从实践看,大量矛盾纠纷的积累,主要由于长期以来基层调解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明确,任务不落实。因此,我们突出行政调解、民间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者有机结合的基层调解体系建设,形成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位、互相配合、调处到位、共建和谐的长效调解机制。一是健全了行政调解体系。以“经济发展产业化、领导班子优良化、乡村管理民主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党员教育经常化、管理考核科学化”的“六化”为目标,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巩固提高市一级、着力加强县一级、规范完善乡一级、延伸发展村一级的思路,建立了由党组织牵头、几套班子齐抓、其他组织配合、信访渠道为主的行政调解网络,充分发挥了行政调解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中的主阵地作用。二是健全了民间调解体系。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在全市乡(镇)村(居)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门性调解小组,构建了乡(镇)、村(居)调解委员会与行业性、专门性调解组织为主,其他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调解的基础作用。三是完善了司法调解体系。通过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强了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标准化建设,强化了司法所的调解职能。发扬老区优良传统,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全面推行就地受案、就地审理、就地举证认证质证、就地作出处理的“四就地”办案法,对各类诉讼案件,坚持“能调则调、该判则判、案结事了、两厢和好”的原则,有效预防和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建立信访工作机制
为化解矛盾纠纷畅通诉求渠道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主渠道,也是掌握社情民意、解决矛盾纠纷的“窗口”。我们以信访工作经常化、信访机制规范化、信访渠道畅通化、信访调解和谐化建设为目标,重点建立了全程控制、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8大制度和机制,即健全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推行了党政领导批阅群众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包案督办重大信访事项和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了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相结合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了以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的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度;建立了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机制;建立了信访事项复核和信访听证制度;建立了市、县两级信访情况汇集分析和每季度一次对信访问题突出地区和单位的通报谈话制度;建立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使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能够便捷畅通地反映,群体性事件和群访信息能够及时得到反馈和处置。
四、建立依法行政机制
为化解矛盾纠纷规范服务
依法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是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基础。针对社会事务管理民主程度不高,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失范,干部调处矛盾纠纷能力不强等问题,我们坚持把建立依法行政机制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农村、社区民主自治的有关规定,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实群众在重大问题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透明、群众不明白、不支持等问题,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支持,避免了许多矛盾纠纷的产生;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基层干部的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引导他们学法律、学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学会用法治的方法、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做群众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问题,使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水平显著提高,庆阳市进入了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市行列。
五、建立公民道德教育机制
为化解矛盾纠纷营造社会氛围
公民良好的道德素质是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防线。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广大群众,提高全民素质,融科学、文化、法律、道德教育为一体的和谐观念大教育机制。一是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坚持“三贴近”原则,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各种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老区精神教育,增强了全民一心一意谋发展、同心同德保稳定、齐心协力促和谐的意识和自觉性。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共建和谐单位、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职业道德“十佳”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在城镇社区和农村普遍建立家庭文明公约,建立“红白事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使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得到普及。三是重视思想阵地和文化载体建设,使道德教育真正落到实处。通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文化工程,实施标准化乡村两级文化站(室)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基层文化基础设施条件;把组织文化、教育、卫生“三下乡”活动同组织节假日、纪念日和民族传统节日的广场文化周、民俗文化展演等活动结合起来,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活动,活跃了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推动了农村文化、科技、卫生事业的繁荣发展,促进了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为化解矛盾纠纷奠定了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目标责任管理机制
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领导保证
化解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社会,领导是关键,机制是保证。我们把健全、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管理机制作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关键来抓,保证了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了领导干部“富一方群众,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和意识,提高了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共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三级实行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及时总结报告上月治安状况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重大疑难或跨乡、跨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保证了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三是落实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坚持认真调处、重在预防的方针,完善了正常时期、重大节日、特殊时期不同要求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了重大矛盾纠纷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排查、回访力度,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前化解、被动调处转向主动预防。四是落实包案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对所有矛盾纠纷,都具体落实到基层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了“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五是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年度工作目标、领导班子和干部“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和谐创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半年督查和年度综合考核,进行重奖重罚。对能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共建和谐的领导班子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对调处不及时、无效果,导致矛盾纠纷升级的单位和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员,实行年度评奖一票否决。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形成了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营造了政通人和、竞相发展、干事创业、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全市经济总量由2001年的全省第八位上升到2006年的全省第三位;社会治安连续8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良好地区,两次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称号。
(作者系中共甘肃庆阳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