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凤朝阳刀txt下载:小悦悦之死最该谴责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11:48:16

 

小悦悦之死最该谴责谁?

2011年10月22日 09:26

选稿:天潼  来源:东方网  作者:陈云发  

        
      当今的一些媒体娱乐惯了,舆论宣传上经常会把是非搞混淆,把事件主要责任搞混了,近期最典型的“剑走偏锋”例子,便是小悦悦的悲剧事件。

      广东佛山2岁小女童悦悦在马路上玩耍,不幸被无良司机驾车碾压,虽经拾荒的陈阿婆报告后由广州军区总医院抢救竭全力抢救,但最终仍不幸离世,一颗小生命之灯熄灭了,这一悲剧让人心悸,牵动了广大国人的心,媒体自然地会“抓住”这个社会新闻,义愤填膺地对造成小悦悦悲剧者予以谴责,以弘扬正气,维护社会正义。这当然不错。

      但是,近日舆论却几乎一致地把小悦悦事件的谴责矛头主要指向了小悦悦被碾压后往过那里18名路人,好像仅是他们见死不救的冷漠,才“造成”了小悦悦的悲剧;广东省还专门召开了座谈会,称要立法惩罚“见死不救”者,有某胡涂教授宣称要立碑以谴责18位路人。舆论的这种氛围,实际上是把最主要的责任者放过了,是把事件最本质的是非歪曲了。

      小悦悦事件究竟最该谴责谁?是那18位冷漠路人吗?那18位路人该给予道德批评,但是,真正该最该谴责的,绝不是他们。

      首先,除法律惩处之外,真正最该受谴责的,是制造碾压小悦悦悲剧的那两位无良的司机。第一名司机驾车不审视路况,明明前方有小孩玩耍,仍横冲直撞向前,致将小悦悦碾压于车轮下,不但不施救,并且驾车逃逸;第二位司机更卑鄙,竟然从已严重受伤的小悦悦身上再碾压过去,并且也未停车施救,逃逸了。正是这两名无良司机的残忍行为,才使小悦悦的施救回天乏力,他们才是首恶。更令人气愤的是,两司机不仅未在第一时间主动投案、忏悔,而且狡辩称未看到前面有孩子,称只知道车子当时“颠了一下”。其中的一名司机,据有媒体报道称:他认为碾死了赔偿低、容易处理,云云。而据小悦悦父亲讲,一嫌疑司机在电话中竟没有道歉、忏悔,只是问要赔多少钱。这样两名恶人,媒体舆论却并不大张挞伐,也没教授出来主张立碑谴责,这就使我感到大惑不解:难道这18名冷漠路人,罪责比那两位司机还大?还要请问广东那个座谈会的参加者:小悦悦是因18名路人冷漠造成重伤难治、还是两名无良司机施恶造成生命难挽的?是不是被两辆车轮碾压过的小悦悦,如被路人及时施救就一定能够救回生命?当时她的伤势是轻还是重?还有,两司机真的没看见前方有小孩吗?他们开车不看前方吗?

      其次,我认为小悦悦悲剧该受谴责的,是她的父母。2岁的幼女,正是需要时刻呵护、不能离开大人视线的时候,但是,小悦悦的父母却疏于管理,放孩子独自在有机动车来往的马路上玩耍,能不出事吗?所以,小悦悦的父母,是最不负责任的父母,他们虽有女儿悲剧之痛,但他们的责任并不能就此幸免。自已不管好孩子,却怪他人“冷漠”。我要问:小悦悦被碾压后,他们是什么时间到现场的?他们是怎么关心2岁的女儿的?为什么会丢了2岁女儿忙自己的生意?他们怎么不在18名路人“冷漠”之前先发现并施救女儿?这样的父母,媒体对他们却不置一词,这公正吗?说老实话,当我看到小悦悦父亲以受害人身份出现于媒体时,心中便会升起一阵厌恶感:你是个称职的父亲吗?你们的生意就大过2岁女儿的生命安全吗?

      再次,我认为应当谴责社会大环境的冷漠。例如法律对做好事者没有切实保障,抓盗窃犯举动过当要判刑、赔钱,路边扶起老人要惹官司,无良医院无良医生施救前先伸手要钱,等等,一个彭宇案,伤了多少国人的心,法律出来纠正过吗?案件中的疑点为什么不查?扶危济困、行侠仗义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在一个“一切向钱看”的大环境中,违法成本低,做好事者的成本高。18名路人若其中真有冷漠者,是该批评、谴责,但造成路人冷漠的大环境,该如何改变?靠社会公共力量、法律保障,还是靠个人良心、修养?

      至于这18名路人,我认为舆论也不能一概而论,我揣测:其中确会有一些人未看见,有一些人是冷漠。平心而论,广东这个地方社会风气一向不怎么样,例子我也不想多说了,反正那地方的人大都只关心自己赚钱。关于这18个人的责任,我认为其中可能有当时未发现小悦悦受伤者,他们是无辜的,不应受谴责(有的人在马路上走,确实不大关注其他旁事)。在这个事件中,舆论的思路简不可思议:恶司机称“未看到小悦悦”没人谴责,但路人称未着到,便是“冷漠”,教授要立碑,还要开会立法惩处,这种逻辑还有有天理吗?关于那18位路人,他们中有的人冷漠是事实,但是,是否他们不冷漠了,就能救回被两辆汽车碾压的小悦悦的生命?当时小悦悦的受伤程度又是如何?还有,若路人施救并送医院了,医院在无钱情况下(路人身上不一定有钱)肯立即全力施救吗?若是过路司机施救,又会发生何等情况?我认为这些路人真正的错,是未及时打110;但当时街边的商家呢?而最后施救者陈阿婆的话更发人深思:她说,我是一个拾荒的人,反正不担心什么?……

      小悦悦的悲剧引起了广东省的注意,但那个座淡会,以及近期媒体舆将18名路人的冷漠作为主要靶子谴责,我认为都不妥,是剑走偏锋、放掉主责任者两司机。而某教授立碑谴责路人而不立碑谴责制造悲剧的司机,看来是纯为出风头。必须指出,法律对司机过失杀人及肇事逃逸处罚过宽,才是现今交通死亡事故频繁的最大冷漠。

      我这么说,并不是对18名路人中的真正冷漠者宽恕,他们如确实冷漠,是应受良心谴责、舆论指责的。相信即使彭宇案之后社会环境如此,包括我在内绝大多数路人,若碰到这类事,第一反应是决不会冷漠的,希望不引起对本文的误读。
    死最该谴责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