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减肥医院:第5篇 占有力决定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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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占有力决定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

http://vip.book.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18:28 新浪读书

有时,我们想得到的东西得不到,原因即在于自己的占有力太弱小;有时,我们羡慕别人拥有那么多、那么好的东西,那是因为别人的占有力大于自己;有时,我们正确的主张、合理的建议没人采纳,而我们却不得不屈从于别人错误的意见,按照别人的意志办事,其原因还是在于我们的占有力不够强大。

 

占有力

 

我们说某个人聪明能干,或说某个企业竞争力强,这都是指占有力强。

占有者满足需要的能力,叫占有力。

任何占有都是在占有力的作用下的占有。占有力是占有的必要条件。选择、实现、评价的占有过程,就是占有力始终作用的过程。没有占有力就没有占有。

占有力决定占有的利物的多少和价值的大小。占有力越强,占有的利物越多、价值越大;占有力越弱,占有的利物越少、价值越小。

占有力只有通过占有的利物及价值才能体现出来。占有的利物越多、价值越大,证明占有力越强;占有的利物越少、价值越小,证明占有力越弱。

占有力,即生存力。一个人若缺乏占有力,他便难以生存。一个人若没有足够的占有力,他就无法占有足够的利益,从而也就无法使自己生活得幸福美满。对于威胁自己生存的占有力,只有以占有力才能制约占有力,才可能从而消除生存威胁。占有力是保障人的生存的必不可少的、极其重要的特殊需要物,它是获取利物、排除害物的物,它与人同生死,共存亡。人的占有力的完全丧失,即意味着人的生命的终结。生命不存在,占有力也不存在。

占有力的强弱是相对的,今天的强者可能就是明天的弱者;今天的弱者,可能就是明天的强者;每个人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也许有人在某方面的占有力比你强,也许你在另一方面的占有力比他强。

占有不同的物,对占有力有不同的要求。只有特定的占有力才能占有特定的物,因而才能满足特定的需要。

根据占有力的作用特点,可以把占有力划分为选择力、实现力、评价力;或划分为获知力、传播力、制作力;或划分为有形力,无形力,等等。

所谓有形力,是指有形物所体现出的占有力;所谓无形力,是指无形物所体现的占有力。我们常说的各种社会学意义的力几乎都是指占有力,例如竞争力、凝聚力、战斗力、生

产力、国力、军力、心力、体力等等都是指占有力。

无论把占有力划分为多少种形式,各种形式的占有力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

占有力的强弱决定人生的荣辱、命运的兴衰。我们学习、研究、训练,就是为了提高占有力,增强占有利益的能力,从而使需要不断得到更好地满足。这就是为什么要活到老学到老的原因。

 

占有力决定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

 

占有力决定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反作用于占有力。

占有力强必然强迫,占有力弱必然被迫,占有力相同必然自由。

何谓占有力相同呢?

占有者之间的占有力既没有强大到可以任意强迫占有的程度,也没有弱小到只能被迫占有的程度,这时占有者之间的占有力相同。

占有力相同,一般是指占有者之间占有力总体上的相互作用后的均衡状态,而不是指具体的每一种形式的占有力都完全相同。

有什么样的占有力,就有什么样的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当一个占有者比另一个占有者的占有力强大时,这个占有者必然会选择强迫的方式占有对方的利益。而对方由于占有力弱小,必然会选择被迫的方式占有利益。双方的利益关系是强迫与被迫的关系;当占有者之间的占有力相同时,相互必然会选择自由的方式占有利益。双方的利益关系是自由与自由的关系。

人有多大的占有力,就必然会占有多大的利益。只有当占有力与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相互适合时,占有力才能够占有相对最大利益。否则,人的利益就会受到严重危害。只有适合占有力的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才是最好的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

利益关系是错综复杂的,但任何利益关系都无外乎是强迫与被迫的关系,或是自由与自由的关系。前者是互害的不平等关系,后者是互利的平等关系。

当占有力与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相互适合时,占有力会得到巩固和增强;当占有力与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相互不适合时,占有力会被削弱和制约。

占有者对同样的物,有时以强迫方式占有,有时则以被迫方式或自由方式占有。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即在于占有力发生了相对的变化。

在生活中不乏样的现象:某人一旦富了、有钱了,或升官了、有权了,他对朋友、同事的态度也变了。这些变化的原因,都是由于他的占有力变了——变强了,因而他的占有方式以及与他人的利益关系也就自然不同以往了。

有一个领导干部对下级一向颐指气使,盛气凌人。忽然有一天,他见人就笑,见人就拍肩握手、问寒问暖,使人很难适应。原来他快退休了——他的占有力已开始迅速衰弱了。

以上事例反映出占有力对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的决定作用。

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对占有力的反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其反作用会巩固、增强或削弱、制约占有力,从而又会对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的改变产生相应的影响。

如果一个歹徒每次抢劫都无人敢反抗,那么他就会更加胆大妄为,肆无忌惮,抢劫成性。这时,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对占有力的反作用表现为对歹徒的纵容,使之更加猖狂,表现出更具破坏性、更强大的占有力。

如果这个歹徒每次抢劫都遭到奋力反抗,甚至差点儿被抓获,那么他就会恐惧、谨慎,甚至可能改邪归正,重新做人。这时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对占有力的反作用表现为对歹徒的威慑,使之收敛,使之具有破坏性的占有力被削弱和制约。

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对占有力的反作用是有限的。从根本上讲,只有改变占有力才会从根本上改变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弱者总是处于被剥夺、被欺辱或被同情、被可怜的地位。弱者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占有方式和利益关系,就必须自强自立,使自己具有能够势均力敌、与他人平分秋色的占有力。唯有如此,自己才会获得与他人真正平等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