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双骄88版:恩格斯的“最后遗言”是“放弃革命”? ——三评《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5 21:11:56

恩格斯的“最后遗言”是“放弃革命”?

 

——三评《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霜叶

 

谢韬先生在2007年第2期《炎黄春秋》上发表的《民主社会主义的模式与中国前途》一文中,提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论点。他说恩格斯在189536写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期待通过工人阶级的合法斗争取得政权,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他说这是恩格斯对欧洲各国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后遗言”,是对《共产党宣言》以暴力革命夺取政权“旧策略”的重要修改。先生的意思很清楚,恩格斯的“最后遗言”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放弃暴力革命搞和平改良”。《文摘报》已于2007218摘报了这一论点,从而使这一论点广为流传。这就促使笔者不得不利用春节的机遇来赶写这个《三评》,明确地向谢先生表示我的意见:您的这一说法是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恩格斯立过普通的“遗嘱”,但决没有“政治遗嘱”

 

恩格斯在逝世前两年(1893729)曾立过一个“遗嘱”,次年又有所补充,但那是纯属有关个人财产、手稿和生后事务安排的普通遗嘱。除此之外,恩格斯在189585逝世前没有任何政治性“遗嘱”。

最早将恩格斯1895年的这篇《导言》称为“政治遗嘱”的人,是德国人爱德华·伯恩施坦。其次可能要属我们今天见到的谢韬先生的这种“最后遗言”的说法了。

先生说,恩格斯写完《导言》后不到五个月,189585他就去世了。“如果盖棺论定,这是恩格斯对欧洲各国革命策略问题的最后意见。……应该说,这是恩格斯对欧洲各国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后遗言”。很显然,先生之所以要将《导言》说成是“最后遗言”,无非是想加重他要强调的、他所概括出来的所谓“遗言”的内容——“放弃暴力革命搞和平改良”的分量。既然是“盖棺论定”了的,那就是“不可改变的”、“最后的”,也就是“最权威的”意见了。

然而先生可能没想到,恩格斯当年围绕《导言》还有一些书信。这批书信后来被发现并出版了。而这些书信写于《导言》之后,从而使《导言》成了“非”最后的遗言,反而让书信中的这些意见抢占了“真正最后遗言”的位置,是更值得人们特别关注的。

但是,予先生这一论点不利的是,恩格斯在这些书信中所表示的“最后遗言”,不是强调要放弃“暴力革命”,而是一再告诫不能“绝对放弃暴力”和“绝对守法”,这与先生所说的“最后遗言”是南辕北辙的。

 

围绕《导言》的修改和发表存在着斗争

 

《导言》是恩格斯于189521436之间写成的。在《导言》完成后,围绕其发表问题存在着斗争。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一再要求恩格斯把这部著作中他们认为是“过分革命的调子”冲淡。恩格斯对此表示“不能理解”,并提出了批评。在同年38致理查·费舍的信中,恩格斯尖锐地指出:“我不能容忍你们立誓忠于绝对守法,任何情况下都守法,甚至对那些已被其编制者违法的法律也要守法,简言之,即忠于右脸挨了耳光再把左脸送过去的政策。”恩格斯似乎预见到在他生后会有人歪曲其《导言》中的思想,因此又明确地声明:“我认为,如果你们宣扬绝对放弃暴力行为,是决捞不到一点好处的。没有人会相信这一点,也没有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政党会走得这么远,竟然放弃拿起武器对抗不法行为这一权利。”

 

恩格斯反对“把暂时的变成永久的,把相对的变成具有绝对意义的策略”

 

在这些书信中,恩格斯还强调了斗争策略和方式是“有条件的”。恩格斯写作《导言》时,德国废除反社会党人法案已有五年,社会民主党认真地利用普选权,结果将工人自己的领袖倍倍尔选进了第一届制宪帝国国会,“以致使他们自己得到了千百倍的好处,并成了世界各国工人的榜样”。在此情况下,恩格斯强调要利用普选权这一“新武器”进行和平合法的斗争。但同时恩格斯又明确反对将这一斗争策略和方式绝对化。从当时的一些书信看,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要求恩格斯将《导言》中讲到策略问题时所用的“现在”这个限定词删去,恩格斯坚决不同意,并明确指出:“你们想去掉‘现在’一词,也就是把暂时的变成永久的,把相对的变成具有绝对意义的策略。我不会这样做,也不能这样做,以免使自己永世蒙受耻辱”。“守法——目前暂时在一定程度上对我们还是适用的,但绝不是不惜任何代价的守法,即使是口头上也罢!”

同年330由李卜克内西负责的德国社民党中央机关报《前进报》发表一篇社论,未经恩格斯同意就从他的《导言》中断章取义地摘引了几处,造成了恩格斯主张“无论如何要守法”的印象。这令恩格斯非常愤怒,并抗议这种歪曲其观点的做法。同年43日恩格斯在给保尔·拉法格的信中指出:李卜克内西“从我给马克思关于1848-1850年的法国的几篇文章写的导言中,摘引了所有能为他的、无论如何是和平的和反暴力的策略进行辩护的东西”。“但我谈的这个策略仅仅是针对今天的德国,而且还有重大的附带条件。对法国、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来说,这个策略就不能整个采用。就是对德国,明天它也可能就不适用了。”这表明,恩格斯坚持认为斗争策略和方式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因此,在欧洲各国的社会主义运动的策略问题上,恩格斯并没有留下先生如上所说的那种“统一的”、“最后的”遗言。

 

《导言》本身强调要利用“和平合法”,但并未绝对否定“暴力革命”

 

退一步讲,就算《导言》是恩格斯的“最后遗言”,它真如先生所言,是完全放弃了《共产党宣言》宣布的以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的“旧策略”,转而主张走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道路了吗?认真读读《导言》就不难发现,恩格斯当时虽然论述了采取和平合法的新斗争方式的重要意义,但并未因此而绝对否定暴力革命。这表现在:

 

一是恩格斯在《导言》中肯定了“危机”与“革命”的因果关系,仍强调“新的革命,只有在新的危机之后才可能发生。但它正如新的危机一样肯定会来临”

 

二是恩格斯在《导言》中指出由于各大城市在1848年以后新建的街区中,街道都是又长、又直、又宽,各种条件使“巷战”这种斗争方式变得越来越不利于民间战士而更有利于政府军,因而明确提出“巷战”这一方式现在“过时了”,但是对这一“特定的”暴力斗争方式的否定,并不意味着对“一切暴力”斗争的否定,甚至连“巷战”这一斗争方式恩格斯也没有绝对否定。当时恩格斯就指出:如果将来的巷战“有其他的因素来抵消这种不利的情况”的时候,“巷战”仍然能起作用。这后来已被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中彼得堡城市起义的巷战验证过了。

 

三是恩格斯在《导言》中肯定“革命权”是“现代国家一无例外都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唯一权利”,他一方面肯定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当时和“最近的将来”要利用和平合法斗争手段,但同时又明确肯定了“外国同志们”的选择——“没有放弃自己的革命权”。

 

由此可见,《共产党宣言》在1848年曾庄严宣布,共产党人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即提出了一条“暴力革命”的道路;1895年恩格斯在《导言》中虽然强调要充分利用普选权等和平合法的斗争方式,这是对“暴力革命”策略的重要补充,但是他决没有因此而从根本上否定了“暴力革命”。这就是说,恩格斯当时的思想是非常明确的:既不是1848年时期那样将“暴力革命”视为“唯一的”斗争策略了,但也没有像社会民主党内的机会主义者所宣扬和主张的那样,完全否定暴力革命而一味追求和平改良。换言之,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是“暴力与和平”两手,而机会主义者只有“和平改良”这一手,二者的原则区别是显而易见的。

 

所谓恩格斯“最后遗言”只是块“垫脚石”

 

先生为什么提出恩格斯的“最后遗言”问题来?看来,“最后遗言”问题仅仅是先生的一个“垫脚石”而已,他的真正目的远不止于此。

先生将恩格斯在《导言》中的思想,片面地概括为主张“通过工人阶级的合法斗争取得政权,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并说这是他对各国社会主义运动留下的“最后遗言”,这样,他就可以很顺当地将恩格斯塑造成“‘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倡者”。

然而历史事实是,恩格斯并不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倡者”,而恰恰是它的批判者。

首先,恩格斯在《导言》中承认1848年要以一次简单的突然袭击来实现社会改造,“历史表明,我们以及所有和我们有同样想法的人,都是不对的”,因为当时资本主义还有很大的扩张能力。恩格斯还根据资本主义的新发展,指出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出现了“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因素”,即由单个企业家所经营的生产愈来愈成为一种例外,由股份公司经营的资本主义生产,已不再是私人生产,而是为许多结合在一起的人谋利的生产;“在那里,不仅私人生产停止了,而且无计划性也没有了。”但是恩格斯和马克思一样,仍然认为这一切还只是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是资本主义开始向着新的生产方式过渡,而本身还不等于就是社会主义。

其次,恩格斯在《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中,曾批评党内有人在“散布机会主义”,说这些人“想要党承认在德国的现行法律秩序下,可以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党的一切要求。他们力图使自己和党相信,‘现代的社会正在长入社会主义’”。恩格斯明确指出:“这样的政策归根到底只能把党引入迷途”。“为了眼前暂时的利益而忘记根本大计,只图一时的成就而不顾后果,为了运动的现在而牺牲运动的未来,这种做法可能也是出于‘真诚的’动机。但这是机会主义,始终是机会主义,而且‘真诚的’机会主义也许比其他一切机会主义更危险。”

当然先生是不顾这些的,他在将恩格斯朔造成“‘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倡者”之后,就开始他的“历史大翻个”了。先生的文章说,“伯恩施坦只是重复恩格斯的话”,“社会民主主义才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列宁主义是布朗基主义”,“成立第三国际(共产国际)是标新立异”,共产党人从“左”边修正了马克思主义,是“最大的修正主义者”等等。这种力图将整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彻底颠倒过来的做法,是非常耸人听闻的,也是非常能吸引网友的眼球的,但是这究竟有多少科学性?能否经得起事实的检验?恐怕不能全然不顾吧!

 

我的兴趣是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继续开拓创新

 

我最近写的这三篇评论,的确是钻进了古纸堆里,尽谈一些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但这是先生逼出来的,没有办法的事情。我的兴趣还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主张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路线。

其实我非常赞成就今天的问题,讨论今天的问题。在今天“和平与发展”取代“战争与革命”成为时代主题的新历史条件下,谈什么“暴力革命”?岂不让人笑话。人家不说你是疯子,也至少认为这是天方夜谭,没有实际意义。如果是研究讨论社会民主主义的“和平改良”路线,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何现实借鉴意义,或许还有点意思。但是,先生的文章不是就今天论今天,而是要追述历史,想从历史上去找根据,而且非要搞“历史大翻个”,这问题就大了,不能不引发人们的异议。文章硬是说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彻底否定了“暴力革命”而首倡“和平长入社会主义”,那就只好跟着回到一百多年前去,研究当时的历史事实。

应当说,正是因为恩格斯当年没有否定“暴力革命”,正是在这种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思路的指引下,才有后来的俄国十月革命、中国革命,以及其他一系列革命运动。20世纪才不是资本主义的一统天下,世界的面貌才发生了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党人才有机会从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中获得启发和借鉴,资本主义国家才能提得出像先生文章所引用过的1965年《资本家宣言》那样诚恳地向社会主义国家学习的格言。

被咒骂为“暴力社会主义”的国家,的确问题很多、错误严重,而且又有一大批国家灭亡了。这是严重的教训,另有深刻原因可总结,但决不是什么压根就不该搞革命的“原罪”。不管错误多么严重,其历史功绩是永不可抹没的。不是说共产党人“标新立异”吗?这个标新立异“标”得好!20世纪没有这些“暴力社会主义”的国家,世界决没有今天这么好!当然,它们的错误也带来了不少问题,特别是在发扬民主方面,正视纠正就是了,绝对不能否定一切。一个不尊重历史、不尊重先烈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一个对历史采取虚无主义态度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民族!这样的民族,什么“主义”也救不了它!

至于说到21世纪的今天,社会主义将如何发展,显然已不是“暴力革命”问题了,究竟应如何全面认识恩格斯的战略策略思想,是可以继续深入探讨的问题。但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指“现在和将来”,还是指“过去”,即说19世纪90年代,或具体说1895年恩格斯逝世前他对社会主义运动的战略策略设想,因为历史已经“定格”了,事实是什么样的就是什么样的,没有多少讨论余地,如非有新的历史资料发现。尊重历史事实,这应当说是不容讨论的原则。

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理论。恩格斯晚年在其所处的历史条件下,已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做出了重大发展。认真研究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对我们当前与时俱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这种研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决不能按照自己的主观需要去断章取义地任意曲解历史。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思想混乱,搅乱人们的思想,损害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大好局面,危害我们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一步推向前进的大趋势。(霜叶2007223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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