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月的诗句古诗大全:浅析当前土地执法监察的现状成因及对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04:58:30
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实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此,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决定中明确指出了,要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等违法行为。但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加之在土地上存在的供需矛盾,从而导致了各种违法用地的发生,而在现今局势下的这些土地违法案件在主体、性质、情节上都呈现出了新的变化,这就使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政府违法增加了执法难度;违法案件定罪难影响了执法效果;暴力抗法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等等,因此,面对新形势下的土地违法该如何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是每一位国土资源执法人员面临的新课题。
当前的土地执法现状反思
1、土地执法监察不能仅当“消防队”
客观地说,目前的执法监察工作或多或少还处于“忙于应付”,“被动作战”的局面,形式“单打一”(以查处案件为主),基本处于事后被动查处状态,不能达到土地监察最终目的(减少或消除土地违法),大量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仅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极大的损失,同时也增加了行政成本和处罚执行难度。因此,我们必须要把大量工作做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前,有效预防,将违法事实消灭在摇篮里。
2、执法不能马后炮
违法建筑物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建成的,需要一个过程。为什么在违法之初发现不了?为什么在动工前不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制止?为什么非要等到完工之后再去拆违?这说明执法监督责任还没有落实到位,巡查责任没有很好地履行,村级联系员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平日疏于管理,等到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再来个“集中清理”“集中拆违”,无异于“马后炮”。“马后炮”虽然有时可以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但会给各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有些损失甚至是不可挽回的。更为严重的是,当违法违观问题出现时,如果不及时查处,损害的将是法律的威严。在法律面前,绝对不能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更不能放“马后炮”。因此,对土地违法行为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不能待其蔓延后再搞突击拆违、集中整治,要努力把各种违法行为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国土资源联系员,不能只聘不用
聘请村级国土资源联系员是为了不断健全土地执法监察网络体系,拓宽信息渠道,随时通报和反映土地违法信息,形成群防群治的土地执法监察网络体系,从而将各种违法占地行为消灭在摇篮里。但有些单位对联系员疏于管理,存在着“一聘了之”的现象,只管发聘书,却极少互通,时间一长,一些联系员就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聘”是手段,“用”才是目的,村级国土资源联系员他们能及时将他们所在地方的一些我们看不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时地反映上来,使之能及时地进行制止、查处,是我们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因此,对联系员不能只聘不用,应积极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同时,要建立联系员目标责任制,树立他们的责任心,从而变被动为主动,达到有效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的目的。
4、执法也要讲艺术
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论是拆除违法建筑物,还是查处私开矿井,经常会遇到当事人不配合、阻扰甚至谩骂殴打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他们或组织不明真相的村民起哄,或者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参于,扣押执法车辆、殴打执法人员,甚至有的违法者还追堵、威胁执法人员。如何才能既不影响执法效果,又不伤害群众感情、激化矛盾呢?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执法人员讲究执法的艺术性。首先,遇事要沉着冷静,尽量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其次,要文明执法,采取适当的手段和方式与当事人的街坊邻居沟通,取得周围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进而孤立暴力抗法者,从而达到执法的目的;再者,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联合办案,直接参于,快速处理暴力抗法案件,确保国土执法快速到位及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5、执法要把握好“度”
就案件查处工作而言,处罚是对违法行为实施的一种强有力的惩戒手段,但决不是目的。因此,正确把握执法中的“度”,显的十分必要。查处不到位,对违法者达不到惩戒教育的目的,违法行为极容易出现反弹。但如果不分青红皂白,惩罚一味“上线”上靠,一棒子打死,执法阻力相对很大,很有可能造成矛盾激化,案件处理难以到位,同样得不偿失。因此,在处理案件时要把握好案件性质、违法情节,对不同违法行为要使用不同的惩戒手段,案件处理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不能出现偏差。
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构建土地执法监察新机制
1、注重观念创新,着力推动执法监察行为方式的转变。
树立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观念。全面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由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向着眼于事前防范、事中监督转变,把执法监察工作从单纯查案、充当“消防队”中解脱出来,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巡查工作是整个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中之重,也是事前预防、事中查防、事后促防最直接、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巡查的重点要放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经济发达等地区,虽然由于受到人员与巡查工具等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做到“全天候”巡查,然而非法占地行为比较容易实施和时间、地点等不确定性的特点决定巡查必须全天候。同时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如公安110样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同时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由主要监督公民、法人的用地行为,向既监督用地行为又监督政府部门的管理行为转变,对政府部门违法更要从严查处。因为政府部门身份特殊,其违法行为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一般法人和普通人违法。还要树立标本兼治的观念,由过去单纯以堵为主,向堵疏结合转变,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推进依法管好地用好地的长效机制。
2、注重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执法监察新路子。
以防为主、查防相结合、以查促防三者相辅相成,是一个完整的预防有机整体,三者缺一不可,因此,必须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对症下药,采取一系列措施,消除或控制土地违法诱因,形成多层次、全方位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
第一、事前预防,以“人”为本。事前预防就是在土地违法行为可能或者将要发生之前,从前有效措施,从思想上改变当事人的最初的想法,从而达到预防的目地,以“人”为本,就是围绕可能或者将要实施土地违法行为的人进行预防。所以,事前预防是预防有机整体的核心,事前预防应从认识根源着手,在人的思想认识上进行,为此,宣传、教育则是事前思想预防的重要手段。
第二、事中查防,以“事”为本。事中查防,以“事”为本,就是在土地违法行为刚开始,通过巡查、执法检查等手段早发现违法,针对刚开始实施的土地违法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将其制止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的目的。土地违法行为只有早发现,才能早制止,这就要求我们土地执法人员要拓宽信息来源,掌握主动,不仅发现的了,而且还要制止的了,使得土地违法最终实现不了,达到预防的目的。
第三、事后促防,以“育”为本。违法行为不可能百分百的预防,只能通过预防,来降低案发率。事后促防,以“育”为本,就是通过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土地不法分子,以此来教育后人,实现打击一点教育一片的目的。
3、注重载体创新,着力打造一支新颖的土地执法监察队伍。
创新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的管理方式。实行竞争上岗制,积极鼓励和引导一批年纪轻、素质好的同志充实到执法监察队伍中来,建立严格的选拔制度,凡新进的监察人员都要进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合格的坚决辞退,着力营造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机制;实行定期培训制,《决定》指出,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据此,对工作人员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教育培训,以便能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政策法规水平;实行岗位责任制,要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实行办案考核制,对办案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执法监察工作失误失责的,根据情节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实行评分奖励制,开展执法监察评先活动,对执法监察人员贡献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实行廉政责任制,切实增强廉政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做到秉公执法,严格执法,保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权力案”,绝不徇私舞弊,贪脏枉法。
4、注重体制创新,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监察的联动和保障体系。
建立内外配合、上下联动的执法监察体系。改变过去那种依靠国土部门执法监察队伍自身的单一办案模式,积极争取各方力量,建立与规划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管理等科(室)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共同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建立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监察、纪检等执法部门的密切合作制度,使部门协作实现有序化、规范化、刚性化,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建立与纪委监察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特别是对涉及党员干部的土地违法案件,积极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支持,坚持各级联合办案,对下级处理不了的案件,由上级直接查办。
5、注重技术创新,利用高新技术严查土地违法。
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的监管作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等科技手段的广泛使用,使许多违法用地现象无处遁形,有了卫片,查处工作就更方便、更有力了,天上有星,地上有眼,一旦违法用地,就别想溜之大吉,卫星就是违法用地的克星。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既能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能杜绝人为干扰违法案件查处的现象。同时加强对有关人员责任的追究,对违法用地的,不管涉及谁,都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真正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要充分利用舆论宣传。制订宣传计划,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抓住一些重大土地违法事件,通过案件通报的形式加强警示作用。
结束语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最宝贵的经济资源,严把土地闸门,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刻不容缓的,这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长期稳定,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就是最有力的保障。在一些人的眼里,发展经济与依法用地存在着矛盾,使之认为土地执法监察似乎成了经济发展的“拦路虎”,其实不然,我们肩负守土之责,更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土地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这样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保障。为此,我们永远不能放松警惕,要时时刻刻坚守历史使命,将这项任重道远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落实到实处,守护住这片土地。守护住田园河山,也就是守护住江山社稷,守护住子孙后代的幸福与安康,守护住中华民族的光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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