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元英文怎么读:东西方语境对伊斯兰“造物主”概念的误读解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2 02:04:21

东西方语境对伊斯兰“造物主”概念的误读解析

作者:敏文杰

前言

如同生物的多样性一样,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人QIAMN类也是多种族、多民族的,由此造成了人类文化的多元性。不同文化、不同文明之间存在着差异,甚至是巨大的差异。人类历史上由于文化的差异而造成的冲突一直绵延不绝,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相互之间缺乏了解乃至误解而产生的。

文明对话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国人的共识。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在第60届联大讨论不同文明对话议题时说:“世界上有近200个国家,60多亿人口。各国历史背景、社会制度、发展水平、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各不相同,但都对人类文明作出过自己的贡献。世界的多样性、文明和文化的差异不应是世界冲突的根源,而应是世界交流与合作的动力与起点。”

除了肯定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之外,不同文化之间应该相互了解对方,才能相互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才能互相包容、互相对话,进而才能谱写全人类和谐的篇章。笔者在这里强调的理解,不是“肤浅的、片面的理解”,而是“深入的、全面的理解”。在世界上,人们对于基督教以及建立在基督教文化之上的西方文明的了解要远远超过对建立在伊斯兰教基础上的伊斯兰文明的了解;而在中国,国人对儒家文化、佛教文化和道教文化的熟悉程度要远远大于对伊斯兰文化的熟悉程度。因此,无论是在世界还是在中国,伊斯兰教恐怕是受误解最深的宗教之一,伊斯兰文明恐怕也是最受“误读”的文明之一。

由于对伊斯兰文化缺乏了解或者不断地被误解甚至曲解,现今国内众多的出版物和媒体在介绍和报导有关伊斯兰的内容时偏颇之处不胜枚举,有的甚至完全失真,对伊斯兰文化的误解不仅频频出现在普通读物当中,一些学术性的文章或者著述里也不鲜见,毋庸讳言,有些“鸿篇大论”还是出自穆斯林学者的笔下。同样,由于对伊斯兰文化缺乏了解或者不断地被误解,在国际上,伊斯兰被贴上了“恐怖”、“好战”的标签,而在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众则一度被认为是“保守”、“愚昧”、“不重视文化”甚至是“不能信任”的民族。

伊斯兰文化在世界上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并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这决不是偶然的。作为一种宗教、一种文化、一种道德规范、一种价值尺度、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情感需要和一种社会运作机制,有它内在的价值和存在的合理性,而问题在于我们不了解,或一知半解,或戴着有色眼睛看待它,不少工作上的失误,根源就在于对伊斯兰的无知和偏见。

正是由于众多的出版物和媒体对伊斯兰文化误解甚至曲解,造成了国内大多数人对伊斯兰文化的不了解乃至误解,所以刺激信教群众,伤害广大穆斯林的“事件”时有发生。除了大多数中国人不信仰宗教或者没有明确的宗教信仰,日常生活中缺乏宗教气氛以及宗教类书籍的严重匮乏,教科书上片面的宣传之外,笔者认为,学术界对“他宗教”或者“异质文明”的研究有偏差不无关系。基于上述原因,国人大多对伊斯兰文化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甚至“伊斯兰”概念在人们头脑中形象不佳。即使在信教者当中也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教盲,他们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许多不信教者则不知其然、更不知其所以然。

从微观层面看,各级各类出版物(包括有些教材)和媒体对伊斯兰文化的误解和曲解通常是人们不太在意或者很少关注的方面,或者干脆认为“就是那么一回事”。因此,在全球文明对话不断推向深入的今天,本文就东西方语境对伊斯兰“造物主”概念的误读提出粗浅的看法,以期还原伊斯兰“造物主”概念的本来精神,也旨在提醒不同文化之间相互深入了解、进行深度对话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汉语语境的误读

现在中国汉语语境的诸多媒体和出版物,将伊斯兰教信仰的最高主宰“安拉”解释为穆斯林信仰的“神”或“唯一神灵”。严格地说,汉语语境的这种表述不足以概括和反映伊斯兰信仰的“最高主宰”的概念,反而给国人造成了错觉,进而引起许多误会。这是因为:

第一,从概念上看,在汉语语境里,“神”首先是一个“空泛的”而不是一个“实有的”概念,“神”的存在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甚至在很大程度上,“神”表示一种“虚无”和“不存在”。汉语语境的许多语汇如“神秘”、“神话”、“神气”、“神神道道”、“装神弄鬼”等实际上反映了这种概念。

第二,从名称和职能上看,在汉语语境里,“神”的名目繁多,如灶神、财神、雨神、雷神、山神、树神、门神、家神、河神、海神等不一而足,几乎每一种自然现象都有一个神,每个神都具有这种自然现象的性质和个性。且“神”的“能力有限”,一般都“各司一职”,没有一个创造一切、掌管一切、维持一切且能毁灭一切的统一的“神”。

第三,从空间角度看,在汉语语境里,“神”的存在范围“受限”,是一个“小宇宙”范围内的概念,而不是“大宇宙”的概念。也就是说,中国“神”的概念基本上没有脱离地球上下和超然于人类而存在,“神”的“位置”是明确的,上到“天宫”,下到“十八层地狱”,远到“西天”,终极归宿是“西方极乐世界”。

第四,从数的概念上看,在汉语语境里,“神”不是一个而是多个,且依据其能力大小形成等级,呈“金字塔”状,“最高神”高居塔顶,其他“神”分居各方。如“玉皇大帝”为天界最高神,“阎罗王”为“阴曹地府”最高神。

第五,从时间概念上看,在汉语语境里,“神”的存在是前有始、后有终的,也就是我们经常从书上看到的,“神”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状态下的产物,随着科学的日益昌明,“神”迟早会淡出人们的头脑,或者说,“神”是人们需要时的产物,不需要时人们就会将“神”忘记。“神”的存在始终伴随着人的存在,如果没有人的存在,“神”自然也就不存在。

第六,从表现形式看,在汉语语境里,“神”是有形象的,有慈颜善笑者、有面目狰狞者、有憨态可拘者、也有威仪端庄者,总之,不同地方、不同族群在不同的时代对“神”的形象的构思是不一样的。

第七,从属性上看,汉语语境的“神”还有善恶之分,既有“大慈大悲的菩萨”,也有“魑、魅、魍、魉”等“凶神”、“恶煞”。

第八,从性别角度看,汉语语境的“神”还有男女之分,如“玉皇大帝”、“王母娘娘”、“送子观音”、、“女娲”、“妈祖”、“圣母”等,而且神还能生育,如“哪吒”是“托塔天王”的儿子。

需要注意的是,汉语语境里天和地本身并不是神,而是“神”活动的环境、地方,是大自然;神也没有创造出大自然,而是居于大自然当中;“神”的权利和崇高性主要体现在为人类谋福祉或者为人类禳灾驱邪方面,也就是说,“神”具有人类的道德观。在人、神关系上,“神”虽然是至高无上,但归根结底是以人为目的,为人服务的,“神”总是首先引起人道德上的崇敬和爱戴;在神和自然的关系上,自然界总是“神”的恩惠的象征;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自然界是亲切的、日常的,它本身并不神秘,是可以按人的意志来改造的。

显而易见,汉语语境“神”的概念是基于人类主观美好愿望而产生的,正如马克思所说“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了人”,这样的“神”在唯物主义和无神论面前自然是不堪一击的。

以影响了几代中国人的《新华字典》为例,其中对“神”的解释是:“迷信的人称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被他们崇拜的人死后的所谓精灵。”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神”的解释前进了一步:“宗教指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统治者;迷信的人指神仙或能力,德行高超的人物死后的精灵;神话传说中的人物,有超人的能力。”

总而言之,汉语语境的“神”实质上是“人”的功能的无限放大,同时附会了一些凡人不可企及的“神通”,自然而然使得这个想象中的“人”具有了一定的“神性”。也就是说,汉语语境的“神”完全是中国人出于“某种需要”而臆想构造出来的,是意识形态的产物,所以在实践上,当人们“用得着”或“有求于”“神”时,就去“进香、求神、拜佛、许愿”,甚至“临时抱佛脚”,而用不着“神”时,则“敬鬼神而远之”或者干脆将神置之“九霄云外”,甚至有时还嘲弄神,如“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等。更有甚者,有些人还对“神”时常流露出不信任,如“神仙也救不了你”。

受汉语语境“神”的观念的影响,中国人很容易将“神”进行条块分割,习惯于“对号入座”。比如一提到“如来佛”,就会马上想到这是佛教信仰的“神”;一提到“玉皇大帝”,就会马上想到这是道教信仰的“神”;一听到“上帝”,马上就会说,这是基督教信仰的“神”;一听到“安拉”,自然就会想到这是穆斯林信仰的“神”。同样,受汉语语境“神”的观念的影响,中国学者乐于将不同宗教的“神”进行横向对比,归纳总结,寻找所谓“共性”,甚至有些学者得出结论,认为所有宗教的“神”都是一回事,都是“意识活动的产物”,都是“虚无的存在”。

相比较而言,在中国语境里,抽象的“天”的概念,象“天道酬勤”,“天生万物以养人”等,比较笼统的接近于伊斯兰“造物主”的概念。《辞海》里对“天”的解释是“从一从大,无始无终”;孔子也提出“巍巍乎唯天为大”(《论语•泰伯》),这些表述与伊斯兰概念中造物主的属性如“真主至大”、“独一无二”、“安拉是永存的”比较接近,只不过前者较为模糊,抽象的“天”未能涵盖造物主的诸多属性,而后者则非常明确,“安拉”一词涵盖了造物主的全部属性。

二、西方语境的误读

从根本上说,穆斯林认为犹太教(Judaism)的“耶和华”(Jehovah)、基督教(Christianity)的“上帝”(God)、天主教(Catholicism) 的“天主”(the Lord) 和伊斯兰教的“安拉”(Allah)应该是同一个概念,即同一个造物主,因为对于全人类来说,只能有一个主宰。人们也习惯于将犹太教的“耶和华”、基督教的“上帝”、天主教的“天主”和伊斯兰教的“安拉”以及中国人头脑中抽象的“天”经常相提并论,这实质上是学术界包括一些穆斯林学者在微观层面的误读。

《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中对“上帝”(god)的解释是:“being a spirit that isbelieved to have power over nature and control over human affairs; persongreatly admired or adorned.”意为“被认为凌驾于自然界之上并能够控制人类事务的精神存在,人类极为钦佩和崇拜。“ (single)  in various religions, esp. Christianity,Judaism and Islam,the SupremeBeing, creator and ruler of universe. ”;“(单数)在不同的宗教里,尤其是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最高的存在,创造者和宇宙的统治者。”

《朗曼英英词典》中对“god”的解释是:“The spirit or being whoChristians, Jews, Muslims etc. pray to and who they believe created theuniverse. (In this sense, God is written with a capital letter and withoutthe).” 意为基督徒、犹太人和穆斯林等所祈祷的被认为是创造了宇宙的精神或存在(在这个意义上说,“上帝”一词首字母用大写且不加定冠词)

从以上两种词典的解释中不难看出,西方语境里对犹太教的“耶和华”、基督教的“上帝”、天主教的“天主”和伊斯兰教的“安拉”都用“God”(上帝)一词来表述。笔者认为,在西方语境里,“God”(上帝)一词并不能完整准确地表述伊斯兰的“造物主”概念。在英语里,“god”一词有大写和小写之分,“god”既可作名词,指“神”或者“偶像”,也可作动词,有“崇拜——为神;神化——”的意思;“god”一词还可以有阴性“goddess”(女神) 形式,“god”既可作单数,也可作复数;“god”可以派生若干概念,如教父、教母(godparents,godfather,godmother)或者教子、教女(godchild,godchildren,godson,goddaughter)等,甚至还可以“没有神”或者“不信神”(godless)。

相对而言,伊斯兰教的“安拉”则是一个专有名词,且只以单数形式出现,不能派生其他任何概念,因为那样有损于造物主的“独一性”和“排他性”。当然也有人会说,首字母大写的“God”(上帝)一词无疑与“安拉”是同一个概念。仔细翻阅《圣经》,就会发现,从内涵上讲,“上帝”、“天主”和“安拉”的意义上还是有一定差别的:

第一,《圣经》中认为“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  在《圣经》(联合圣经公会版,下同)的《创世记》是这样描述的:上帝说:“我们要照着自己的形象,自己的样式造人,让他们管理鱼类、鸟类和一切牲畜、野兽、爬虫等各种动物。于是上帝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他造了他们,有男,有女。后来,主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把生命的气吹进他的鼻孔,他就成为有生命的人。于是,主上帝使那人沉睡。他睡着的时候,主上帝拿下他的一根肋骨,然后再把肉合起来。主上帝用那根肋骨造了一个女人,把她带到那人面前。”这些章节表明,上帝是按他的“形象”、“式样”造人,造人的目的是让人管理他所创造的世界。另外,这段记述中使用了“我们”这个词作为上帝的自称。依照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信仰,上帝只有一个,这里应该用“我”而不能用“我们”。这里的“我们”是谁?既然上帝是唯一的,哪来的“我们”?上帝的形象怎么和人一样?从神学观点看,上帝应该是无形的,没有人看见上帝的形象。但既然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于是,人们在需要表示上帝形象的时候,就按照自己的形象和理解创造出了上帝的形象。

伊斯兰认为,安拉没有任何具体形象,如果有的话,那么上帝的能力是有限的。所以穆斯林认为“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的观点是危险的,这是因为它鼓励人们为造物主有塑造形象的企图,西方世界各种不同的“上帝”形象反映了艺术家创作时的时间与地点的差异(例如,在欧洲文艺复兴之后的有关上帝的绘画,将上帝塑造为一个具有希腊罗马特点的男性),对于穆斯林而言,无法容忍安拉有具体的形象,而应该是一个精神形象,是一个绝对存在。

第二,犹太教、基督教的上帝有“休息”之说,在造化这个世界的第七天,上帝的工作结束了,他休息了。《圣经》说:上帝用了七天造出了世间的万物;所以,犹太教(星期六)、基督教(星期天)都有“安息日(Sabbath)”的概念。伊斯兰教在没有与此类似的观点,也没有“安息日”的概念,事实正好相反。《古兰经》中说,安拉在创世完成之后。“……无任何倦意袭扰我。”——而且,当安拉意欲造化什么时,“他只说有,于是就有了”。  伊斯兰教认为感到疲倦和休息是人的特性,不能应用于造物主,若造物主“休息”,就说明造物主不是“大能的”。

第三,《圣经》中亚当与夏娃如何听到上帝的“声音”,并且听到他在伊甸园中“漫步”的声音。《古兰经》中找不到类似的说法。《古兰经》中虽然多次提到安拉能“听”,能“看”,能“言”,但这并不意味着安拉就有耳朵、眼睛和嘴巴。如同不能拿人的意志揣度安拉的意志一样,不能拿人的感官去揣度造物主,否则就有将造物主拟人化的嫌疑。

第四,犹太教的“上帝的选民”(chosen people),观念破坏了“造物主”的普世性。伊斯兰认为全人类都是平等的,都受造于安拉,都享受安拉的恩典,人类只有信道者与不信道者的划分,断无“上帝的选民”或者“上帝的子民”这样的概念。使者穆罕默德也曾说过:“白人不比黑人优越,黑人不比白人优越;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优越,非阿拉伯人不比阿拉伯人优越,在造物主那里,最优秀者是那些虔诚的信士。”  伊斯兰认为,安拉既是普慈的,又是特慈的,安拉不以肤色和民族论人,而以一个人的虔诚和功修论人,“在真主那里,只有学者敬畏他。”

第五,基督教的“三位一体”观念损害了“造物主”的独一性和超然性。伊斯兰拒绝接受“三位一体”的概念,《古兰经》清楚地表明,万人万物皆由宇宙造物主创造,其中包括灵魂和圣灵迦伯里天使。因此,除了安拉以外,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受到崇拜,“三位一体”观念有明显的神性人格化倾向。另外,在伊斯兰看来,耶稣本人和他之前的其他先知一样,只是一位先知。如果“三位一体”观念成立,则下列命题无法解释:说撒旦企图诱惑耶酥——难道是在诱惑上帝吗?《圣经》记载,耶酥经常去僻静之处向上帝祈祷——难道是他在向自己祈祷吗?

第六,《圣经》上说,上帝并未意识到人可能有建筑巴比塔(通天塔)所需要的智慧,于是他变得非常担心,害怕人类会变得非常的有力量,因此他就通过混乱他们的语言阻止其合作,这样他们之间就产生混乱了。  而伊斯兰教认为,安拉的知识是绝对的、完全的,他不会对任何事物表示惊诧或担心。担心是人的属性而不可能是造物主的属性。

第七,《圣经•出埃及记》中认为上帝也为自己犯了错误而忏悔。  而伊斯兰教的教义告诉我们,安拉是不会犯任何错误的,也不会有任何人的缺点,只有人才会犯错误,才需要忏悔。伊斯兰认为,安拉的知识无所不包,他完全没有必要为了获得人的经历而去变成人。

第八,犹太教、基督教和天主教都有“原罪”说。所谓“原罪”就是亚当与夏娃因犯错误而偷吃了“禁树”上的果实,所以他们的后世子孙都承袭了这种原始的罪恶,并且他们只有接受耶稣基督作为拯救者才能把罪过赎清。而伊斯兰认为,人是可能犯错误的,也允许人进行忏悔,但“原罪”的观点有损于造物主的公正与仁慈属性,原因是:安拉知道人是会犯错误的,因为是安拉用物质和精神创造了人类,如果安拉因为第一个男人和女人犯下的错误而去惩罚所有的人,那么就不符合安拉的公平原则;《古兰经》中说,亚当与夏娃向安拉祈求宽恕并且得到了原谅,因此他们的子孙后代不可能受到“原罪”的影响;安拉是仁慈的,如果安拉拒绝原谅亚当与夏娃的祈求并以此惩罚他们的子孙,就会与安拉的仁慈矛盾;《古兰经》强调,一个人不能承担另一个人的负担,这表明安拉让每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对别人的行为负责。同样,伊斯兰也不接受那种以“拯救者的血”来免除罪恶的想法。

第九,《圣经》上说:“神的众子看见人的女子美丽,就随意挑选,娶作妻子——神的儿子和人的女子结合,就生了上古英武有名的人物。”  在这里“神的儿子”是谁?难道“神”还会生儿育女?对穆斯林来说,显然是荒谬的,也是无法接受的。

依笔者看来,在西方语境里,只有像英语中的“the Creator”(创造者、造物主)一词等同于伊斯兰“造物主”的概念。若不加区别地通用“god”(上帝)一词,则等于不自觉地接受了天主教和基督教关于上帝的理念,从而在理论上损害了穆斯林对造物主——安拉信仰的独一性、普世性和超然性。

三、伊斯兰语境的解读

在阿拉伯语境里,“安拉”一词实质上是“造物主”的意思,同时包含有“创造者、维持者、掌管者和供养者”的概念。伊斯兰认为安拉是惟一的神,认为安拉是创造宇宙万物、主宰万物、无所不在、惟一永恒、独一、无偶、永恒、无限、无始、无终、全知、全能、超时空、超万物的存在。

第一,安拉是“创造者的”的概念而不是“被造的”概念,是一个“永存的”、“实有的”、“绝对的”概念,人们信与不信,人类的存在与否都无损于安拉的存在,如同太阳一样,无论人们肯定或否定、赞美或诅咒,它都照样存在。在穆斯林看来,有理智的人否定安拉的存在如同明眼人否认太阳的存在一样。

第二,安拉是所有天地万物唯一的创造者和掌管者、整个宇宙秩序的唯一建立者和维持者、所有生命形式的唯一创造者和生命给养的唯一的供应者、地球和宇宙的唯一毁灭者和人类最后唯一的审判者,他可以有不同的名称,但表述的概念是一个。安拉的能力是无限的,既是普慈的、又是特慈的。

第三,安拉是除他本体以外的任何物的创造者和维持者,从地球到整个太阳系,从银河系到河外星系,从宏观到微观,从无机物到有机物,从已知到未知,安拉都是唯一的创造者,是宇宙秩序和生命程序的唯一设定者和监控者,安拉的位置是不能确定的,是没有方位和处所的。安拉是所有世界的主宰,包括生命世界和非生命世界,是所有星球的主宰,不管上面有没有人类居住或其他生命形式存在。

第四,从数的概念看,安拉是全人类和众世界唯一的主宰,其他诸如精灵、天仙等和人类一样,都是安拉的被造物,并不是“神”,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这世上还有什么“神”的话,那也是安拉所创造的。因此,当穆斯林使用“安拉”这个称谓时,指的是这个“最高存在”的本体的名字,所以“安拉”这个词不能用复数形式,而相反,安拉所掌管的“世界”一词要用复数形式,以示安拉是“众世界的主宰”而非地球一个世界的主宰。

第五,从存在时间上看,所有被造物都是安拉的作品,凡被造物都不能自造,凡被造物都有终点,都是要毁灭的,哪怕存在亿万年。只有安拉是前无始,后无终的,是永存的,是超绝于天地万物之上的。

第六,从表现形式看,安拉是没有形象的,只有通过理智、通过自身、通过“天地之间的森罗万象” 来参悟安拉的存在,这一点与中国古代思想家们提出的“大象无形”的思想是基本一致的。

第七,从性别角度看,安拉是没有性别之分的,安拉既不生育,也不被生育。“他没有产生,也没有被产生;没有任何物可以作他的匹敌。”

第八,最后,安拉没有“休息”之说,更不需要任何奴仆“伺候”。因为休息是人类和其他被造物的属性,绝不可能是造物主的属性。

综上所述,一个穆斯林对造物主的诚信是:真主确实是存在的,他是原有的,永存的,本然自立的,独一的,无求于万物的,他不生育,也不被生育,他是与万物不同的,是全知的,大能的,全听的,全观的,掌握生死的,为所欲为的,造化万物的,调养众世界的,普慈今世,独慈后世的,清高无染的,尊大无比的,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

结  语

 依笔者看来,曲解或者误解伊斯兰是一种“异化”伊斯兰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比公开地丑化伊斯兰、矮化伊斯兰、妖魔化伊斯兰更为可怕,现今各级各类出版物(包括有些教材)和媒体对伊斯兰文化的曲解和误解现象就象一个个“暗礁”,是文明对话的潜在障碍。一方面我们承认伊斯兰文明历史悠久,伊斯兰文化博大精深,另一方面却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就妄下结论甚至著书立说;一方面倡导文明对话,另一方面却不断制造文明对话的障碍;一方面我们承认宗教的长期性与合理性,另一方面却“积极营造”宗教消亡的条件。试问在此种情况下,文明对话如何开展,和谐社会如何构建?最后,笔者引用胡锦涛主席在美国耶鲁大学的演讲中的两段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

“一个音符无法表达出优美的旋律,一种颜色难以描绘出多彩的画卷。世界是一座丰富多彩的艺术殿堂,各国人民创造的独特文化都是这座殿堂里的瑰宝。一个民族的文化,往往凝聚着这个民族对世界和生命的历史认知和现实感受,也往往积淀着这个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就是各种文明不断交流、融合、创新的过程。人类历史上各种文明都以各自的独特方式为人类进步作出了贡献。” 

“文明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客观现实,是当今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进步的重要动力。历史经验表明,在人类文明交流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克服自然的屏障和隔阂,而且需要超越思想的障碍和束缚,更需要克服形形色色的偏见和误解。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发展模式的差异不应成为人类文明交流的障碍,更不能成为相互对抗的理由。我们应该积极维护世界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的对话和交融,相互借鉴而不是相互排斥,使人类更加和睦幸福,让世界更加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