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厂房出租:空前绝后的“镇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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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7 23:49:37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u/6125e9510100gb1r [查看原文]

空前绝后的"镇反"运动

                 出处:新闻午报

 

无论是国内的影视作品还是学术文章,我们很少看到对于建国初期同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并称“三大运动”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披露和描写。国外媒体和研究机构也很少对这一题材进行挖掘和研究。历史学家杨奎松认为,无论其情理如何,曲直与否,作为建国以来首次重大的政治运动,对这一历史事件总应有实事求是的回顾和总结,使人能了解其来龙去脉,探究其因果与影响。本文以详实的历史资料为依据,记叙和分析了这场轰轰烈烈,以巩固新政权为中心任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

 1950年代初,由于新政权受到旧势力的严重挑战,新中国曾发动了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一时间全国大小城镇群情激昂,形成了强大的镇压声势。

 仅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对新政权构成威胁的各种旧势力,包括恶霸、地主、惯匪、特务、国民党党团等,大都遭到了严厉的惩罚,从而也极大地树立起共产党的权威,牢牢地稳固了新生政权的政治地位,特别是全面改善了许多地区原本十分动荡和混乱的社会秩序。

 因此,此一运动虽然“杀”、“关”、“管”的规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空前绝后,但却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多数民众的认可和赞同。

  建国初阶级斗争残酷复杂

 军事的胜利并不足以保证新生政权的巩固与长治久安。在1948年9月的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特别提出了进城后务必重视阶级分析和加强阶级斗争观念的问题。他甚至宣称:进城以后,必须时刻牢记阶级立场,时刻不忘阶级斗争。一切文件、文章,凡讲到阶级问题的,都是深刻的;凡没有讲到或讲不清楚这个问题的,都叫做肤浅。

 实际上,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新区还是老区,自从夺得政权以来,就不断地遇到局部的,但却是相当激烈的反抗。

 1949年8月华北局的报告反映了老区此类案件之严重。报告称:“一、纵火。天津、安新均发生弹药库爆炸,林县焚毁仓库两处,北平电车被焚五十余辆…… 二、杀人。冀鲁豫26个县3个月内统计共杀人55起,死人88名,大部为匪特反革命分子所杀。自元月至今合计约有288人(被杀),这些人命案件大部与国民党特务和反革命分子有关。”1950年3月西南局的报告则反映了新区情况之严重。报告称:“二月五日在成都西南龙潭寺地区近万土匪暴乱,杀害我一七九师政治部主任朱向璃及闻讯前往增援部队五十多名干部战士……成渝、渝黔等重要公路,渝泸等水路都被土匪掐断。”

    刘少奇严厉打击反革命

 由于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宣告成立后,敌特土匪的破坏活动有日渐严重的趋势,因毛泽东访苏归来暂时休养,而主持中共中央工作的刘少奇这时接连发出指示,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反革命破坏分子。在他的主持下,1950年3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出了《关于剿灭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和《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公安部并据此在许多城市开展了敌特党团分子的登记工作,通过警告、检举等上下结合的方式,逼使原国民党特务机关人员及其国民党和三青团骨干分子主动交代身份,以便摸底排队,掌握城市中敌对分子的状况。与此同时,刘少奇还接连发出指示,要求各地严厉镇压反革命。

 在刘少奇和中共中央的再三提示下,各相关部门领导人亦发出了严厉镇压反革命的呼声和要求。在这里尤其值得提到的,是对此后镇反运动的形成颇有影响的彭真的报告。彭真在报告中说:依据中央指示精神,政法委员会派出两个工作组前往察哈尔省的宣化及河北省的唐山两个专区进行了司法调查,发现“在正确地纠正了‘乱打乱杀’的偏向之后,现在不少地方宽大政策又偏差到‘宽大无边’,宽大到‘灭自己志气,长匪特威风’,宽大到助长匪特气焰,脱离人民大众的程度了。”

 彭真的报告尖锐地提出了各级政府机关,特别是各级法院“宽大无边”,导致匪特分子气焰嚣张的情况,不仅推动了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于7月23日联合颁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而且成为此后大规模镇反运动开展的一个重要的根据。

 但是,对于上述种种情况,包括刘少奇和相关部门大力镇压的指示及部署,毛泽东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做出相应的指示。

 如前所述,毛泽东在进城之前就已经再三强调阶级斗争问题,且其始终是暴力革命和阶级专政的最坚决的主张者。进城后,他更是公开声明:对反动派只有暴力和专制,绝不施仁政,因此,毛泽东不可能不重视镇压反革命的问题。

  毛泽东力主“各个击破”

 毛泽东为什么对这个时候开展镇反运动不甚积极?这是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已经注意到,由于新中国必须要建立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联合政府,就使得对付反革命的问题变得复杂得多了。正是因为注意到进城后会面临如此复杂的局面,故建国伊始,毛泽东就对任何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行动都小心翼翼,避免四面出击。

 1950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做了报告,他鲜明地肯定了镇压反革命的极端必要性,但是,同时他却明确告诉与会者,当前一切工作的重心,还是在“为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为什么不能把肃清反革命的工作当作重中之重?他做了详尽的解释。他说:第一,“我们已经在北方约有一亿六千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今年秋季,我们就要在约有三亿一千万人口这样广大的地区开始土地改革,推翻整个地主阶级。在土地改革中,我们的敌人是够大够多的”。

 第二,革命胜利引起了社会经济改组。再加上战争已经带来了很多破坏,许多人对我们不满。尤其是“现在我们跟民族资产阶级的关系搞得很紧张,他们惶惶不可终日,很不满”,而因为战争破坏和经济改组所造成的失业的知识分子和失业的工人也不满意我们,还有一批小手工业者,包括一部分农民也不满意我们。

 因此,我们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在城里“要合理地调整工商业,使工厂开工,解决失业问题,并且拿出20亿斤粮食解决失业工人的吃饭问题,使失业工人拥护我们。”同时“通过合理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来改善同民族资产阶级的关系。通过举办各种大学和使用知识分子,使他们不反对我们。而在农村,则是要通过减租减息、剿匪反霸、土地改革,使广大农民拥护我们。总之,“就是要把人民中间不满意我们的人变成拥护我们”。不是不要搞镇压反革命运动,而是要分清轻重缓急,“必须在一个方面有所让步,有所缓和,集中力量向另一方面进攻”。这其实也正是毛泽东在军事上所擅长的“各个击破”的策略在政治上的一种运用。

     时机成熟中央发出“双十”指示

 高度注重策略的灵活性,是毛泽东政治运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当战争形势发生变化时,迅速调整既定策略,以追求更好的效果,就成为一种必然。毛泽东在镇压反革命问题上的策略变化,也正是如此。

 1950年6月毛泽东还极力劝告党内同志不要急躁,切忌四面出击。然而,几个月后,随着朝鲜战争爆发,北朝鲜人民军很快失利,中国方面不得不准备出兵,他马上就改变了此前对镇压反革命问题不甚积极的态度。他意识到,这是一个彻底清除国内反革命分子的“千载一时之机”。因此,中共中央10月8日正式决定出兵朝鲜,他两天后就亲自主持通过了新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又称“双十”指示),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大规模镇压反革命的工作。

 毛泽东在决定出兵朝鲜的同时下决心镇反,自然有其攘外安内的现实需要。除前述各种敌视共产党的旧势力相当活跃以外,仅国民党特务的活动,就对中共后方的安全与军事行动的秘密,构成了巨大的威胁。而朝鲜战争的爆发,特别是美国及其联合国军队的大举卷入,原本就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恐慌心理。特务分子以及各种不满中共政权的旧势力散布的各种谣言,更是在许多偏远地区和农村,造成了民众的惊恐不安。

 由于各地农村都存在着这样一种社会基础,结果自然也就便利了国民党地下潜伏及派遣人员的反抗活动。在“双十”指示发出前后,仅华北地区就发生各种暴动十余起。规模较大的就有:河北武安县“黄兵道”武装暴动事件、山西稷山县国民党流散官兵袭占五区区公所及县府事件、河北省通县“全佛大道会”暴动事件等。

 作为镇压反革命运动的中心指挥机构,中央公安部这时明确认为,各地反动组织异常活跃的根本原因在于,反革命为数过多,而镇压不力。

 “双十”指示无疑是以上述形势判断为依据的。指示明确提出:“在镇压反革命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右的偏向,以致有大批的首要的、怙恶不悛的、在解放后甚至在经过宽大处理后仍然继续为恶的反革命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但可以肯定的是,“双十”镇反,关键并不在于敌情突然严重,甚至也不是因为攘外必先安内的考虑。对于毛泽东来说,镇压反革命是共产党建政后早就决定必须要采取的重大步骤之一,唯一的考虑是适当的时机。面对即将到来的抗美战争的强大声势,毛泽东当机立断要求大张旗鼓地清除反革命分子,就是因为他认为这样的时机来到了。

运动开始声势浩大却暗藏隐忧

 对此,毛泽东这时对公安部长罗瑞卿有过清楚的解释。他说,那时时机不成熟,财经问题还没有解决,同资产阶级的关系还比较紧张。如果那时提出大量镇压反革命,是不合适的。现在情况不同了,财经问题基本解决了,抗美援朝战争也打起来了,因此不能浪费了这个时机。

 刘少奇随后的解释更为形象。他说:镇压反革命的运动为什么能够大张旗鼓地搞起来,关键在于有了抗美援朝战争。“抗美援朝很有好处,使我们的很多事情都好办(如搞土改、订爱国公约、搞生产竞赛、镇反等)。因为抗美援朝的锣鼓响起来,响得很厉害,土改的锣鼓、镇反的锣鼓就不大听见了,就好搞了。”

 很显然,基于过去革命的经验,毛泽东相当了解,这种大规模镇压行动,不仅对反共的旧势力会有强大的震慑力,而且会对广大基层民众起到一种相当形象化的政治教育的作用,会极大地树立起新政权的政治权威。对于刚刚取得全国政权的共产党人来说,这一点特别重要。

 一些地方按照“双十”指示的要求,公开判决,发布消息,声势搞得较大。但这却又引起了中共中央某种程度上的担心。这是因为,在中共历史上,屡次发生肃反运动扩大化的情况,再加上1947年华北土改和1949年进城后一些地方发生过乱捕乱杀的现象而不得不加以纠正。因此,运动刚发动一个多月,刘少奇就开始紧急部署适度降温,又强调要注意策略。刘少奇在高干会上即明确提出:“镇压反革命要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宣传报告工作亦应如此。即是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去进行宣传工作。对重要案件,必须发布重要新闻,并配合以通讯、短评、社论等进行系统的报道,以一儆百。但对一般案件,则不必亦不应件件报道。在报纸上过多地宣传杀人,亦恐产生副作用。”

 这个时候,运动不过刚刚开始,除北京、天津和少部分基层外,多数地区尚未真正行动起来,动员、宣传和教育群众的声势都尚未造成,毛泽东未必希望马上就来束缚各级干部的手脚。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刘少奇批示对自新分子不应处以死刑时,毛泽东特别将其修改为:“如果血债重大群众要求处以死刑,并估计情况在处死之后比较不处死更为有利时,亦可处以死刑。”但建国伊始,又是同时在抗美战争和土地改革两大运动的同时,在全国几亿人口中开展如此大规模的政治运动,毛泽东一时也还不得不郑重其事。

     推进革命各地下达处决人犯指标

  但是,进至1951年1月中旬以后,眼看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进展异常顺利,国内民气上扬,毛泽东明显地开始对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现状感到有些不满足了。显然,过分强调不要搞得太紧张、太急躁,不要逮捕过多、杀人过多,达不到毛泽东所期待的发动群众的目的。

    1 月17日,毛泽东读到中南局转来的湘西廿七军的“镇反”报告,发现湘西21个县仅军队就处决了匪首、恶霸、特务4600余人,并且还准备在今年由地方再处决一批。区区一个湘西,不仅远离沿海前哨地带,人口密度也远小于华东地区,就处决了4600人,而且还有许多反革命要杀,而华东几个人口大省总共才不过处决了2911人,相比之下,毛泽东立刻就发现了问题所在。

  他毫不犹豫地做出批示,强调:湘西准备继续再处决反革命“这个处置是很必要的”。由此联系到华北以及华东、中南、西南、西北所有新区,他开始断言:新区多数都是用比较和平的方法分配土地的,匪首恶霸特务杀得太少。“如果我们优柔寡断,姑息养奸,则将遗祸人民,脱离群众”。

他进而坚决地提出:在这些地区,“特别是那些土匪猖獗,恶霸甚多,特务集中的地方要大杀几批”。因为,“现当反美土改两个高潮的时机”,只要“善为处理”,就不会有问题。

为了使各地主要负责人切实了解他的想法,同时进一步督促和鼓动各地抓紧这千载一时之机,毛泽东不得不开始分别给各地具体下达处决人犯的指标了。

  在平衡了各地方上报的处决人犯计划之后,毛泽东很快就计算出了一个各地应处决人犯的比例数来了。2月间,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中共中央专门召开会议讨论了处决人犯的比例问题,“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据此,毛泽东明确指示上海和南京方面的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2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内至少应当杀掉罪大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及会门头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应杀掉1500人左右……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多人。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加快进度颁布《惩治反革命条例》

  “双十”指示虽然明确提出了要以政务院颁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为依据,但制定这样一套标准仍旧颇费周折。直到中共中央决定了大致的处决人犯比例和毛泽东开始向各地提出了具体的镇压数字之后,政务院才于2月21日根据中共中央的要求,正式公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条例》根据毛泽东要“大杀”人犯的指示精神,为了使地方上能够放开手脚,有意使对“反革命罪”的解释变得相当宽泛,所规定的处刑标准掌握起来更是有相当的自由度。该杀不该杀,则主要取决于是否“首要分子”,或是否“情节严重”,二者占其一者,均可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毛泽东这时之所以敢于一反其开始时小心谨慎的态度,采用这样一种方式来推动“镇反”,前提自然也还是建立在其再三强调的“只要我们不杀错”的基础上的。问题是,镇压反革命,一旦走上了以鼓动和宣传群众为目的,仅仅着眼于打击特务、间谍和《条例》所列举的那些已遂或未遂的“现行”分子,就明显不够了。因为,鼓动和宣传群众,必须以群众的直接利益为着眼点。因此,镇压反革命作为一种群众运动被掀动起来,从一开始就不能不着眼于打杀那些直接与普通民众有着切身利害关系,即是有较大民愤的“恶霸分子”和有血债的“历史反革命”。

  但是,什么人可以算是“恶霸”呢?“民愤”大小又以什么为标准呢?十分明显,离开了具体的法律标准,单纯靠各级干部凭借主观判断来具体落实,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难想象,在这种情况下,还在运动开始之际,一些地区很早就出现了杀人由心的情况。根据一些地方报告,只因为要完成镇反任务,不少被定性为“恶霸”者,连具体罪行都罗列不出,只因有人指认,便被草率杀掉。

运动高潮“杀反革命比下场透雨还痛快”

  怎样才能大杀反革命,动员群众,而又不致造成中间分子的恐惧和不满呢?

2 月17日,北京市在罗瑞卿的指挥下,一夜之间逮捕反革命675人,次日即公开处决了58人。注意到枪毙人犯有数万群众围观,而且兴高采烈,罗瑞卿明确认为,今后执行死刑前完全可以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和群众大会等,报告反革命罪行,激发群众对反革命的仇恨心理。随后,北京市又进一步于3月7日夜一举逮捕了 1050人。紧接着,北京市公安局专门在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扩大会议以及市区两级人民代表扩大联席会议,宣布反革命分子罪行,提交与会代表讨论惩治办法。经过一系列宣传工作之后,市公安局于25日当天分别在三处一次性就枪决了199人。

  北京利用人民代表会议和群众大会,发动群众起来投入“镇反”运动的方式,给了毛泽东相当的信心。已经在“镇反”运动方面走在前列的天津市,也采取了相同的做法。不仅如此,它还在3月间进一步提出了一个具有相当气魄的补充计划,即准备在已经处决掉150人的基础上,再处决人。毛泽东对此高度赞赏,马上转发各地,兴奋地宣称:“人民说,杀反革命比下一场透雨还痛快。”

  终于,一直顾虑上海的工商业中心地位,担心震动太大的上海市委,也“深刻检讨了”此前放手不足的偏向。按照毛泽东的建议,上海市委报告中央说:上海决心在已经捕了1068人、处死100余人的基础上,再放手捕10000人,杀3000人,关4000人,管3000 人。毛泽东对此给予了高度肯定。他还特别推荐了北京和天津的做法,要上海领导人注意看3月下旬北京、天津两地的报纸,参考京津镇压反革命的经验。

  在毛泽东的极力推动下,全国各大中城市从3月开始,陆续实施了有计划的,极具震慑性的大逮捕和处决的行动。此举在各个城市都造成了相当强烈的震撼性效果。

  随着各地大张旗鼓地开始开展“镇反”,民众的热情和要求节节升高,处决人犯的规模也一波胜过一波。毛泽东对此同样感到欢欣鼓舞。在赞扬这“比下一场透雨还痛快”之后,他进而又于4月22日借公安部的报告,公开表扬北京一天处决200个反革命“杀得好”,说“这是正确执行毛主席关于人民政府要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的指示的第一次”,“证明害怕震动过大而束手束脚是不对的,是没有根据的”。这种表扬,无疑进一步刺激了各大中城市负责人放手大杀的勇气。上海在这方面就后来居上,落实了公安部报告中关于处决人犯要“行动猛、火力足”的要求。各地随后也都比着突破这一数字。

正负效应重创反革命与滥捕滥杀

  镇反运动如狂风暴雨般地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不可避免地给了国民党的潜伏势力和派遣特务以近乎毁灭性的打击。中共的镇反运动对于粉碎国民党东山再起的梦想来说,是一次巨大的成功。更何况,镇反运动极大地实现了毛泽东发动群众的目标。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各种形式的会议动员、血泪控诉,镇反之后明显地形成了群众向共产党一边倒的情况。新政府的权威已经相当牢固地树立起来了。

不仅如此,由于镇反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捕杀地方恶霸,以及惩处那些历史上曾经危害共产党人的分子为重点,间接取缔打击任何可能结成团伙的社会黑恶势力,藉以发动社会上的积极分子,组成联防及居民治安小组,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大大加强了社会的治安力量,极大地降低了刑事案件的发案率。

但是,即使按照毛泽东自己的标准,镇反运动无疑也已经发生扩大化了。

  自3 月以来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的结果,是各地杀、关、管的数字都大大突破了原先的设想和计划。由于多数地方按照原先掌握的情况,无法完成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的处决人犯比例,不得不勉强凑数,加上各地都没有足够的公检法机构和人员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审理如此多的杀、关、管案件,结果是多数案件都未能经过严格审理。相当多的人犯只是基于历史上有所谓“劣迹”,量刑的标准已远远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的规定,自然更不重视“现行”与否。不讲证据,滥捕滥杀的现象相当普遍。

  湖南衡阳茶市以刘伯禄为首的中共地下党组织,因多数人出身地主,再加上南下工作组干部靠“逼供信”怀疑当地有“反共救国军”,因此相信以刘为首的当地党组织和其所领导的青年团、农会和励淬学友会等组织,即系“反共救国军”及其外围,进而将刘定为“匪特头子”、“恶霸地主”。结果200余人受到株连,许多人被吊打逼供,8人被枪毙,5人被判刑,4人被开除公职,1人下落不明。

朱自清的儿子朱迈先,早年积极追随中共,投身抗日活动,八年抗战期间亦因中共指派随宣传团集体参加了国民党军队,解放战争后期并策动桂北国民党军政人员起义成功,同样既无民愤、亦无血债,却在镇反运动中被当成历史反革命判处死刑,执行了枪决。

  勉强凑数,滥捕滥杀的一个极其严重的后果,就是把大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打成了反革命。甚至包括曾受中共领导,但具有灰色掩护的地下武装人员,也被列入“杀”、“关”、“管”的名单之中。

正因为担心自己的命运,镇反开始后,沿海地区就不断发生内地居民纷纷偷渡逃难到香港和境外的情况,影响所及,至今余波未尽。

  政策调整由全面扩大到全面收缩

  毛泽东这个时候对杀人失控,而各地还一个劲儿地想要大杀特杀的情况,也感到不妥了。4月20日,他专门致电各中央局书记称:虽然2月中央会议决定先规定杀人数以人口千分之零点五为准,但“现在西南已达千分之一,中南和华东的某些省区亦达到千分之一,个别地方且已超过。一般地看来,华东、中南、西南三大区似乎均须超过千分之一的比例才能解决问题。但是,超过太多似乎不妥……(应)将许多犯人列入为无期徒刑,离开本县,由国家分批集中,从事筑路、修河、垦荒、造屋等生产事业……”

  当然,各中央局领导人是不会对毛泽东的这一建议表示异议的。故毛泽东5月初从外地刚一回京,就马上找来罗瑞卿,命令罗立即召开全国公安会议,部署全面收缩。

事实上,还在全国公安会议正式召开之前,中共中央就已经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就收回捕杀权和处理党、政、军、群众团体内反革命分子问题发出了指示,特别提出了一个避免多杀人的死刑缓期执行的量刑方法。

  然而,除对少数地方外,这并不足以根本解决捕杀数字过大的问题。特别是对收缩方针和死刑缓刑问题,不少地方都发生了思想混乱的情况。用华北局的说法就是:“各地在传达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后,曾引起一部分群众以至中下级干部的怀疑、不满与情绪低落。”

  为此,一向高度重视群众情绪的毛泽东,又不得不转而发出指示强调:“‘缓期二年执行’的政策,决不应解释为对于负有血债或有其他重大罪行,人民要求处死的罪,而不处死。如果这样做,那就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向区村干部和人民群众解释清楚。对于罪大恶极民愤甚深非杀不足平民愤者,必须处死,以平民愤。”正因为如此,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及中共中央相关指示传达后,大捕大杀风潮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从后来的情况看,大规模捕人杀人仍在继续,只是宣传上不再大张旗鼓了。

  整个“镇反”运动究竟“杀”、“关”、“管”了多少人?毛泽东后来有过一个说法,叫杀了70万,关了120万,管了120万。毛的这个说法自然是有根据的,因为它来自于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54年1月的一份报告。

  徐当时报告称: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捕了2620000余名,其中“共杀反革命分子712000余名,关了1290000余名,先后管制了1200000余名。捕后因罪恶不大,教育释放了380000余名。”以被处决人数71.2万这个数字来计算,它已经达到当时全国5亿人口的千分之一点二四的水平了。

  这个数字,比毛泽东当初设想的千分之一的水平,显然高出了许多。如果注意到1951年4月下旬毛泽东及时刹车并委婉批评一些地方太过强调多杀,以至有些地方明显地出现了瞒报的情况,故实际上全国范围实际的处决人数很可能要大大超过71.2万的这个数字。

  这真是一次空前绝后的"镇反"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