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红狼图片:正宗阴阳五行八字预知学(初级教材)》(台湾) 吴怀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5:26:50

《正宗阴阳五行八字预知学(初级教材)》(台湾) 吴怀云

 

 

目    录

 

第一章    天干地支的基本认识……………………………………………………1

  第一节  天干地支的应用由来…………………………………………………1

  第二节  干支代表的季节方位及属性…………………………………………2

第二章    阴阳五行之概说…………………………………………………………5

  第一节  阴阳之通识……………………………………………………………5

  第二节  五行之通识……………………………………………………………6

  第三节  阴阳五行之宇宙观……………………………………………………7

第三章    简论天干之冲克合化……………………………………………………13

  第一节  天干之冲克……………………………………………………………13

  第二节  天干之合化……………………………………………………………14

第四章    地支冲合会刑穿及生肖…………………………………………………17

  第一节  地支的十二生肖………………………………………………………17

  第二节  地支的相冲……………………………………………………………17

  第三节  地支的会合……………………………………………………………18

  第四节  地支的相害……………………………………………………………21

第五节  地支的相刑……………………………………………………………22

第五章    干支冲合会刑穿的简单涵义……………………………………………25

  第一节  干支冲合会刑穿用于人事……………………………………………25

  第二节  地支冲合会刑穿的掌诀………………………………………………26

第六章    时辰节气及月建…………………………………………………………29

  第一节  一日的十二时辰………………………………………………………29

  第二节  一年的廿四节气………………………………………………………31

  第三节  十二月建及阴阳历之差别……………………………………………33

第七章    天干的十二生死历程……………………………………………………36

  第一节  事物的生死现象及过程………………………………………………36

  第二节  十天干的十二生死历程………………………………………………38

  第三节  天干十二历程的议论…………………………………………………39

第八章    支藏人元及五行四时旺衰………………………………………………43

  第一节  支藏人元(地支藏天干)………………………………………………43

  第二节  五行用事及四时旺衰…………………………………………………46

第九章    年月日时的再认识………………………………………………………49

第一节    年月干支的循环重覆现象……………………………………………49

第二节    日时干支的查对及五鼠遁……………………………………………52

第三节    早子夜子与真太阳时…………………………………………………55

第十章   八字的排法及年始点之确定……………………………………………60

第一节    四柱八字的排列组合…………………………………………………60

第二节    年柱干支的更换………………………………………………………62

第三节    冬至换年及阴阳五行干支的参考资料………………………………68

第十一章  六神的定名及其涵义…………………………………………………71

  第一节  日干生克定六神名称…………………………………………………71

  第二节  六神的生扶克泻盗及其构成涵义……………………………………76

第三节    六神生克定名的实例…………………………………………………78

第十二章  大运流年排列法………………………………………………………81

  第一节  命和运的科学现………………………………………………………81

  第二节  大运的排列法…………………………………………………………82

  第三节  流年的排列法…………………………………………………………87

第十三章  论命之方法及其体系…………………………………………………89

  第一节  近代四柱论命体系及其延革…………………………………………89

  第二节  没落中的古代其它论命法……………………………………………90

  第三节  古今诸贤对论命方式之看法…………………………………………92

  第四节  用神法实例浅说………………………………………………………96

第十四章  格局种类概述…………………………………………………………101

第一节    普通格居的种类及其选定法…………………………………………101

第二节    特殊格局的种类及其选定法…………………………………………108

第三节    有关格局的诸家观点及议论…………………………………………119

第十五章  干支生克制化冲合会刑穿的再认识…………………………………122

第一节    天干的生克合化………………………………………………………122

第二节    地支的冲合会刑穿……………………………………………………127

第三节    地支冲合会刑穿的实例………………………………………………131

第四节    天干地支生克制化合论………………………………………………136

第五节    天干地支人元综合生克实例…………………………………………139

第十六章  吉神凶煞概说…………………………………………………………142

第一节    有关吉神凶煞的议论…………………………………………………142

第二节    吉神凶煞的种类………………………………………………………144

第三节    吉星吉神的构成及其作用……………………………………………145

第四节    凶星凶神的构成及其作用……………………………………………154

第五节    吉神凶煞的归纳成表…………………………………………………164

第六节    吉神凶煞的排演实例…………………………………………………166

第十七章  星盘的通俗性用法……………………………………………………168

第一节    星盘的应用由来………………………………………………………168

第二节    星盘神煞的排法………………………………………………………169

第三节    命限与十一宫名之排法………………………………………………172

第四节    星盘与八字合论之情形………………………………………………177

 

 

 

 

 

 

 

 

 

 

第一章  天干地支的基本认识

第一节  天干地支的应用由来

    天干地支(一称天干地枝)相传乃四千六百余年前黄帝时代的大挠氏所创(一说伏羲氏所创,世本佚文则谓:『黄帝令大挠作甲子』)。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一、例如传闻黄帝开国于今四六八二年前的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时,其四柱

   二、又例如传闻蒋公中正出生于民国廿五年(光绪十三年)农历九月十五日午时(一说未时),则依午时为准排列,则其四柱八字为:——丁亥、庚戌、己巳、庚午。

   三、再例如党国元勋于右任先生据闻出生于民国卅三年(光绪五年)农历二月二十日申时,其四柱八字为:——己卯、戊辰、甲子、壬申。

    第二节  干支代表的季节方位及属性

    一、天干所代表的方位及属性——

    ①甲乙为东方木,甲属阳,乙属阴;甲色主青靛,乙色主碧绿;甲譬之粗壮的乔木、大树、栋梁,乙譬之矮嫩的花草、瓜萝、禾麦。

   ②丙丁为南方火,丙属阳,丁属阴;丙色主赤朱,丁色主红紫;丙譬之显明的艳阳、烈火、狂风,丁譬之幽微的灯光、射线、核能。

   ③戊己为中央土,戊属阳,己属阴;戊色主棕橙,己色主褐黄;戊譬之粗硬的燥土、砖瓦、沙石,己譬之松软的泥田、山泽、洼地。

    ④庚辛为西方金,庚属阳,辛属阴;庚色主灰白,辛色主雪白;庚譬之钢锐的锁物、钢铁、刀剑,辛譬之柔脆的矿物、金银、珠玉。

    ⑤壬癸为北方水,壬属阳,癸属阴;壬色深则主清白,壬色浅则主灰黑,癸色深则主灰黑,癸色浅则主清白;壬譬之激荡的液体、江海、大雨,癸譬之平和的液体、泉露、溪流。

    二、地支所代表的季节性——

①寅卯辰为春天,分别代表农历的正、二、三月。    寅为初春,卯为仲春,辰为季春;

②巳午未为夏天,分别代表农历的四、五、六月。    巳为初夏,午为仲夏,未为季夏;

③申酉戌为秋天,分别代表农历的七、八、九月。    申为初秋,酉为仲秋,戌为季秋;

④亥子丑为冬天,分别代表农历的十、十一、十二月。亥为初冬,子为仲冬,丑为季冬。

其中辰、戌、丑、未本属中央土,然分派于春夏秋冬,以为四季更替之转换。

    三、地支所代表的方位及属性——

①寅卯为东方木,寅属阳,卯属阴,而辰有东方木的余气。

②巳午为南方火,巳属阳,午属阴,而未有南方火的余气。

③申酉为西方金,申属阳,酉属阴,而戌有西方金的余气。

④亥子为北方水,亥属阳,子属阴,而丑有北方水的余气。

⑤辰戌丑未为四季土,辰戌属阳,丑未属阴。

四、简易的四季中分法——

①太阳直射南回归线时,为冬季的最中心点(即正子),我们称「冬至点」。

②太阳直射北回归线时,为夏季的最中心点(即正午),我们称「夏至点」。

③太阳由南往北直射赤道时,为春季的最中心点(即正卯),我们称「春分点」。

④太阳由北往南直射赤道时,为秋季的最中心点(即正酉),我们称「秋分点」。

    五、干支方位季节及属性综理——

①东方甲乙寅卯木,辰有木的余气,而寅卯辰合称为春季。

②南方丙丁巳午火,未有火的余气,而巳午未合称为夏季。

③西方庚辛申酉金,戌有金的余气,而申酉戌合称为秋季。

④北方壬癸亥子水,丑有水的余气,而亥子丑合称为冬季。

⑤戊已中央土,辰戌丑未四季土,而辰(春土)亦为收藏冬水之库。未(夏土)亦为收藏春木之库。戌(秋土)亦为收藏夏火之库。丑(冬土)亦为收藏秋金之库。

六、综合图说——

一般常将十天干与十二地支按序编号,单数为奇为阳,双数为偶为阴,然这只不过是代数上的阴阳之分,并不真正代表干支五行的阴阳特性。例如地支的编号顺序虽为子一、丑二、寅三、卯四、辰五、巳六、午七、未八、申九、酉十、戌十一、亥十二,但其中巳、亥之数为阴,体却属阳;子、午之数为阳,体却属阴;这是因为土本位居中央,其后分寄于四方季隅所造成。

第二章  阴阳五行之概说

第一节  阴阳之通识

一、阴阳的哲学概念——易经说:「干,元、亨、利、贞」。「干」乃指天,亦即指我们目前所称之宇宙;「元」指大小范围之意,譬如钱币的一元较小,百元次大,千元更大;代数的一次元属小范围,二次元属次小范围,至三次元、四次元、五次元则范围层层扩大;「亨」指畅通无阻之意,亦即指时间而言,因为宇宙中真正能永远畅行无阻的东西,就是时间;「利」指货物产品,亦即指物质

    所以说,宇宙是由时、空、物、能四大要素所构成,其中时空为「阴虚」,物能为「阳实」,阴阳两者关系密切,须臾莫可相离;因为有了物能才推动出时空,然而有了时空又必然影响到物能。我们现在所研究的命理学就是以「时间」为主的预知学术,另有一种堪舆学(俗称风水地理)又是以「空间」为主来抉择人命吉凶。至于科学家们则是专研物、能的先知,他们不断创造物、能造福人群,同时也发明物、能残害生命。

    宇宙天地间的万事万物,无论从任何角度的时间和空间来看,均会有某种程度的相对性,就像时、空、物、能的互相对应关系一样。例如:昼与夜、男与女、水与火、……等,这种相对之现象,就是命理学上所谓的「阴阳」。

    易经又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又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因此,我们可以说阴阳就是一切事物相对之现象。

    二、阴阳的共存形态——易学太极论说:「太极负阴而抱阳」,经过几千年后的今天,科学终于证明任何物质中的原子结构,确属负阴抱阳(原子核内「抱」有正电荷——阳电,核外绕有「负」电荷——阴电)。由此事实我们得知如下现象:

⑴太极负阴而抱阳,阳中有阴,阴中有阳。

⑵阴阳交互推进引动,无法单独存在或截然分开。

⑶太极为事物之本体,好比人命之我身;阴阳为事物之变化,好比人命之穷通。

事物的阴阳永远有互相依存、交替推移的现象,绝对无法孤阴孤阳单独存在,不过有时会互有消长盛衰的情形(如白天为阳盛阴衰,夜晚为阴盛阳弱),这就是古人所谓的「两不立则一不见,一不见则两之用」的意思(按:即没有两物相对应,便无任何一物能存在,)。宇宙之结构原有阴阳对应抱负之本质,故而凡存在于宇宙中的万事万物也均有这种阴阳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本质。由于空间推动时间,时间变化空间,物体产生能量,能量孕生物体,所以:

宇宙中若无空间,则宇宙本身根本就不存在,相对的物体、能量、时间也均无法存在。

宇宙中若有了空间而却没有任何物体,则亦根本无时间与能量之存在。

宇宙空间中若没有任何能量,则亦根本无物体与时间之存在。

宇宙中若没有了时间与能量,则一切空间皆将静止,一切物体皆将死绝,宇宙势必瞬间毁灭!

就天干而言,甲乙属木;而就地支而言,寅卯也属木,但在阴阳的区分上,甲、寅属阳,乙、卯则属阴;四者虽同属木,然其阴阳本质却有不同,其相互间的阴阳对立与共存的关系奇妙而复杂,以后再详为解说。

    第二节  五行之通识

一、五行的哲学概念——中国的易学认为:宇宙中所存在的万事万物,不管其体积之大小或范围之广隘,均可将其分离或整合成各种单一(但不一定独立)之太极,由太极可化生两仪(即阴和阳),由两仪又可化生四象(即太阳、少阳、太阴、少阴)。事实上,阴阳两仪原来就是太极的本质,我们也可如此说:「太极就是阴与阳两仪之合体,太极透过阴阳两仪之克应交合,得以化生四象」。   

古代先贤基于此种领悟,于是发明出五行的哲学理论,将阴阳太极比喻成地球本体(土),再将阴阳太极所化生的四象比喻成地球内外的植物(木),液体(水)、热能(火)矿物(金);四象加上太极,就成木、火、土、金、水五行。这个「太极」,就好比是一个「家」,而这个家乃由夫与妻(阴阳)两人组合而成,然后夫妻生育子女便如同太极化生金木水火四象一般。

例如,我们以人的「脏腑器官」为一大太极,那么中央太极土就代表脾胃,木则代表肝胆,火则代表心脏,金则代表肺脏,水则代表膀胱肾脏。又如我们以人的「身体结构」为一大太极,那么太极土就代表肌肉皮肤,木则代表毛发指甲,火则代表血液体温,金则代表骨骼牙齿,水则代表生殖内分泌机能。再如我们将「空间」视为一大太极,那么太极土就代表原地中央,木则代表东方,火则代表南方,金则代表西方,水则代表北方。又再如我们将人的「常性美德」视为一大太极,那么中央土就代表「信」,木则代表「仁」,火则代表「礼」,金则代表「义」,水则代表「智」,(仁义礼智信又称五常或五德)。至于五行的其它类象实在多得不胜枚举,以后会详为析论。

二、五行的生克形态

    ①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循环相生。

    ②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间隔相克。

   第三节  阴阳五行之宇宙观

一、人命之四大要件——本章第一节已经谈过,宇宙乃是由时、空、物、能四大要件所构成,人既生于宇宙之内,自莫例外。人的命运复杂万端,旦夕无常,其吉凶祸福、寿夭穷通及得失顺逆等等,莫不随时随地受时空物能四要件之影响,兹以「人」本身为例列表说明如下:

          时——从受胎到死亡所经历的年龄岁月(包括生辰八字)。

          空——从受胎到死亡所经历的经纬区域(包括地理方位)。

     人   物——有形肉身、手脚、脏腑、毛发等(包括其它外在物质)。

          能——无形精神、思想、智慧灵魂等(包括其它外在能量)。

缘此可知,人命亦由时空物能四大要件所构成并永远受其影响,生辰八字属于时间,影响命运之比例高达整体人生的四分之一;地理环境属于空间,也影响整体人生命运的四分之一。

除了时、空之外,能绝对影响人命的因素尚有「物」与「能」,所谓「」,不仅指人本身有形可见之肉体,它还包括一切与人类有切身关系的其它物品或物质,譬如六亲、朋友、师长、土地、食粮、花树、车辆、住宅、矿石、饮水……等等。举例来说:父母教养无方,将使子女偏激堕落不良导致命运之舛运;饮食不当将造成健康甚或性命之伤害;交友不慎也会引起许多不良后果;金属矿物使用不当更将威胁人命,像刀、枪、火药等;可见人类身外之万物,皆能影响到个体命运的吉凶祸福。

另有所谓之「」,除了指我们本身的精神灵智躯动力之外,其它存在于我们周遭的一切无形能量亦皆包括在内;这些影响人命之能量共计有六种,即——声波,光波、电波、热能、磁能、和他人之灵能(精神意识)。由此可见天地间的各种能量,也会影响人命的否泰盛衰。因此我们今后研究命理,务须经常注意审度时、空、物、能四要素对于人生的影响力,千万不可主观地执着于时间(生辰)之全盘迷信,而忽略了其它空间、物质与能量的重要因素之配合,更应尽量避免知一而言三,多作其它凭空杜撰之臆测,庶免贻误他人复损私德。

二、宇宙之阴阳本质——

上图为太极阴阳两仪图。

阳仪代表无边太虚中之有限宇宙(白色部分),阳仪中一黑点寓阳中有阴,代表宇宙内存有中空之太虚,即「天眼」或称「黑洞」  阴仪代表有限宇宙外之无边太虚(黑色部分),阴仪中一白点寓阴中有阳,代表无边之太虚中存有一物体,即「宇宙」,且此宇宙乃惟一之宇宙。

孔子易经辞说:「一阴一阳之谓道,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

明诚意刘伯温(基)亦说:「万物莫不得五行而载天履地(负阴抱阳之意),惟人得五行之全,故为贵;其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于五行之顺与悖也」。

先贤万育吾又说:「今之谈阴阳者,虽穷极天地之变,探索人物之微,彰往察来,因着知微,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亦岂能外干支五行而别造化以尽天地人物之大哉?

第三章  简论天干之冲克合化

第一节  天干之冲克

    一、在正常情况下——

    ①甲庚相冲、乙辛相冲、丙壬相冲、丁癸相冲。

    ②甲戊相克、乙己相克、丙庚相克、丁辛相克、戊壬相克、己癸相克。

    二、在特殊情况下——

①辛甲相克②丁庚相克 ③癸丙相克 ④己壬相克⑤乙戊相克 

以上每隔一八○度而成一相对直线者为「相冲」,不成一八○度直线相对者一人)而其性质却又相反者为「相克」。

第二节  天干之合化  

    一、天干相合的由来——欲了解天干相合的情形,又必需先从易经「河洛理数」谈起。

    相传上古之时,有龙马自黄河背负一组图文献予伏羲(即包羲氏),伏羲遂据以作先天八卦,这组图文后人简称为「河图」(请参图示)。河图的数阵排列如下:一与六相合在下面,二与七相合在上面,三与八相合在左边,四与九相合在右边,五与十相合在中央;其歌诀为「二六共宗、二七同道、三八为朋、四九作友、五十同途」。

关于河图的理数,易上传说:「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又说:「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现在我们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拿来与一至十的数字按序对照编号,则其顺序为: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我们依照河图相联之数阵互相配合,当可发现——「二六之合为甲、己之合。二七之合为乙庚之合。三八之合为丙辛之合。四九之合为丁壬之合。五十之合为戊癸之合」。而且这些天干之组合,均属阳克阴,此即所谓「阴阳相克相成」之原理,就好比恋人之相爱或磁石之相吸一样。因此我们可据易经河图理数得知十天干之相合情形如下(须背念):

    ※甲己相合。乙庚相合。丙辛相合。丁壬相合。戊癸相合。

    二、天干相合之合化——如前所述,天干之相合,共计五组,但此五组「干合」仅止于相合而已,它们未必会因相合而化成一气、融为一体,此种情形我们通常称之为「合而不化」;然而如各方面的条件或局势配合得恰当之时,两干即能「合化」了。这就如同男女之相爱,有些能够结婚融为一体,有些则不一定能结合成一家人;又好比化学之作用,有些不同的两种元素能相互结合而变化成它种元素(如两氢一氧合化成水),有些元素却又会互相排斥冲突,永远无法结合变化之道理一样。 

   到底两干合化之后,它会变化成何种新的质能?关于此点,向来命家都主张「逢龙则化」,

    凡是甲年或己年,其农历三月均为戊辰月,辰上坐戊土司令,故而甲己合而化土;乙年或庚年,其三月均为庚辰月,辰上坐庚金司令,故而乙庚合而化金;丙年或辛年,其三月均为壬辰月,辰上坐壬水司令,故而丙辛合而化水;丁年或壬年,其三月均为甲辰月,辰上坐甲木司令,故而丁壬合而化木;戊年或癸年,其三月均为丙辰月,辰上坐丙火司令,故而戊癸合而化火。兹将天干合化之五行列出如下(须背念):

    ※甲己合而化土。乙庚合而化金。丙辛合而化水:丁壬合而化木。戊癸合而化火。

    「甲己」合化成土以后,如果八字中戊土力量较己土为强,那么甲己就合成「戊」土,反之则化成「己」土;如庚金强于辛金,则乙庚就合成「庚」金,反之则化成「辛」金;如壬水强于癸水,则丙辛就合化成「壬」水,反之则化成「癸」水;如甲木强于乙木,则丁壬就合化成「甲」木;反之则化成「乙」木;如丙火强于丁火,则戊癸就合化成「丙」火,反之则化丁火。

    也有人主张甲己合化为土之后,甲变为阳土戊,己仍为阴土己;乙庚化金之后,乙变为阴金辛,庚仍为阳金庚;丙辛化水之后,丙变为阳水壬,辛变为阴水癸;丁壬化木之后,丁变为阴木乙,壬变为阳木甲;戊癸化火之后,戊变为阳火丙,癸变为阴火丁。以上两种论点都可以作为日后论命上之参考。

 

第四章  地支冲合会刑穿及生肖

第一节  地支的十二生肖

子属鼠  丑属牛  寅属虎  卯属兔   辰属龙  巳属蛇 

午属马  未属羊  申属猴  酉属鸡   戌属狗   亥属猪

第二节  地支的相冲

一、地支相冲的现象(须背念):

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

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

第二节  地支的会合

一、地支六合(须背念):

子丑相合,条件适当可化成「土」 。

寅亥相合,条件适当可化成「木」 。

卯戌相合,条件适当可化成「火」 。

辰酉相合,条件适当可化成「金」 。

巳申相合,条件适当可化成「水」 。

午未相合,条件适当可化成太阳或太阴(太阳即离火,太阴即坤土)。

    以上日月合朔之现象,改为月份数字简化如下:

    12  10  9  8  7  6

    合  合 合 合 合 合

    11  1  2  3  4  5

如依地支六合所化之五行来看,11~~12月间(子~~丑月)正是土气归藏聚合万物之时空,所以子丑合化土;1~~10月间(寅~~亥月)正是木气明显盛衰之时空,所以寅亥合化木;2~~9月间(卯~~戌月)正是阳光热能明显盛衰之时空,所以戌合化火,3~~8月间(辰~~酉月)正是金气凝结蕴育成形之时空,所以辰酉合化金;4~~7月间(巳~~申月)正是水气上下循环流动之时空,所以巳申合化水;5~~ 6月间(午~~未月)正是阳光最炙烈及上气最旺盛之时空,所以午未合化成太阳或太阴土。

二、地支三合(须背念):

申子辰三合水局

亥卯未三合木局

寅午戌三合火局

巳酉丑三合金局

三合局乃是分由五行各行的长生、帝旺、墓库三者联结而成;譬如「水」长生于申,帝旺于子,归库于辰,故「申子辰」结合而成水局;

再如「木」长生于亥,帝旺卯,归库于未,故「亥卯未」结合而成木局;

又如「火」长生于寅,帝旺于午,归库于戌,故「寅午戌」结合而成火局;

还有「金」长生于巳,帝旺于酉,归库于丑,故「已酉丑」结合而成金局;

至于辰戌丑未四库齐全,理所当然自成土局(辰戌丑未分别为水火金木之库)。

以上每组三合局若仅见其中任何二者(即三缺一),均称「半合」或「拱合」;臂如寅午戌三合火局,若仅见寅午或午戌就叫做「半合」,若仅见寅戌,而缺中间帝旺之午,就叫做「拱合」。三合局因由五行的生、旺、库三者联结而成,故其力量较六合局为大(约二倍之比);至于半合的力量则约与六合相当,拱合的力量则需视情况而定。

三、地支三会方(须背念):

寅卯辰会成东方木

巳午未会成南方火

申酉戌会成西方金

亥子丑会成北方水

以上所列之三会方,条件较为严格,必须同一方位的三者齐见始能会合围结成一股巨大「专力」,其力量的为六合局之三倍,又约为三合局之二倍,乃所有合局中力量最大者。如仅见春中任何二者时,只能称「助势」,而不能论为「半会方」,因为一方之气不全,难以串连发挥出其整体专力。

 

 

第四节  地支的相害

一、地支相害的现象(须背念):

子未相害。丑午相害。

寅巳相害。卯辰相害。

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地支的相害共计六组,故亦简称「六害」或「六穿」,古代则称其全名为「穿心六害」,

①子丑合,逢未冲丑,使子孤立,此称「未害子」。

②午未合,逢子冲午,使未孤立,此称「子害未」。

※由以上两组之比较,可知子和未是相互穿害的。

③子丑合,逢午冲子,使丑孤立,此称「午害丑」。

④午未合,逢丑冲未.使午孤立,此称「丑害午」。

※由以上两组之比较,可知午和丑是相互穿害的

①巳申合,逢寅冲申,使巳孤立,此称「寅害巳」。

②寅亥合,逢巳冲亥,使寅孤立,此称「巳害寅」。

※由以上两组之比较,可知寅和已是相互穿害的。

③巳申合,逢亥冲巳,使申孤立,此称「亥害申」。

④寅亥合,逢申冲寅,使亥孤立,此称「申害亥」。

※由以上两组之比较,可知申和亥是相互穿害的。

①卯戍合,逢辰冲戍,使卯孤立,此称「辰害卯」。

②辰酉合,逢卯冲酉,使辰孤立,此称「卯害辰」。

※由以上两剧之比较,可知卯和辰是相互穿害的」。

③卯戌合,逢酉冲卯,使戌孤立,此称「酉害戌」。

④辰酉合,逢戌冲辰,使酉孤立,此称「戌害酉」。

※    由以上两组之比较,可知酉和戌是相互穿害的。

 

第五节  地支的相刑

一、地支相刑的修正:

有关地支相刑的构成,千余年来有两个很大的错误,因此造成甚多命家之困惑,历代先贤如明代任铁樵及清代陈素庵等亦均加以非议。

前节提到的穿心六害,它的产生是缘于六合逢冲;现在所要谈的地支相刑,它的产生则缘于三合引对应三会方,今人一直延用的三刑两组误排,兹为便于说明,特将错误排法列表于后。

三合局       申子辰 寅午戌 巳酉丑 亥卯未

三会方       寅卯辰巳午未 申酉戌 亥子丑

上表之相刑乃是取申子辰三合局加于寅卯辰三会方、寅午戌三合局加于巳午未三会方、己酉丑三合局加于申酉戌三会方、亥卯未三合局加于亥子丑三会方,故而产生四类不同的相刑:

①申刑寅、寅刑巳、巳刑申——古称恃势之刑。

②戌刑未、未刑丑、丑刑戌——古称无恩之刑。

③子刑卯、卯刑子——古称无礼之刑。

④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古称自刑。

以上所列四组合局、会方之对应相刑,除了寅午戌对应巳午未,及巳酉丑对应申酉戌两组正确外,其余两组则属误排,有可能因古代之书册多为手抄,尤其像「命学」这类天机秘诀之传本更常手抄,如此辗转抄袭下来,难免有所差误;有时在特殊情况之下,也会有故意误写的现象。今将地支相刑正确的对应关系列表于下——

三合局       亥卯未 寅午戌 巳酉丑 申子辰

三会方       寅卯辰巳午未 申酉戌 亥子丑

上表正确之对应相刑如下((须背念):

①亥刑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亥——恃势之刑。

②未刑辰、辰刑丑、丑刑戌、戌刑未——无恩之刑。

③卯刑卯、午刑午、酉刑酉、子刑子——自刑。

因为寅、申、巳、亥乃四长生及四临官之地(五行十二生旺死绝历程以后会教列),势力皆强,故而寅申巳亥之刑可谓恃势而刑;辰、戌、丑、未四者皆属土,同类之情好比只弟姊妹,今竞同室相争,骨肉互刑,故而有人称它做无恩之刑;子、午、卯、酉则属同支相刑,自扯后腿,自揭疮疤,故而有人称它做自刑。至于前述误排的相刑表中有「无礼」之刑,今经修正之后,应予取消。

二、先贤近贤对相刑的议论:

先贤任铁樵注滴天髓说:「刑之义,无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谓之自刑,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谓相生,何以相刑? 戌刑未、未刑丑、丑刑戌,皆为本气,更不当刑。寅刑巳亦是相生,申刑寅、寅申既冲何必再刑?巳刑申,巳申既合何必再刑?此皆谬说故置之」。

第五章  干支冲合会刑穿的简单涵义

 

第一节  干支冲合会刑穿用于人事

    在尚未正式谈到排四柱八字及判断运程吉凶征象之前,我们先来认识干支冲合、会、刑、穿的简单涵义。

    四柱八字的结构中,任何一组干支的冲合会刑穿均有可能产生「吉」的后果与「凶」的后果,有时亦往往吉、凶两种征象同时显现出来:但一般言之,若遇到八字所喜用的干支来冲去、合去、刑去或穿害八字所仇忌的干支,通常均可论吉;反之,如遇到八字所仇忌的于支来冲去、合去、刑去或穿害八字所喜用的干支,通常均论为凶。

    当然,上述的看法并非铁则,因为在同一个八字命造中,常会同时出现既冲又合、既刑且穿或既克又化的情形,而且尚有虽冲却犯旺,虽合却羁绊不化,虽刑穿对方却反遭对方刑穿……等等的特殊状况,这些都需靠经验视实际情形而论。命理易学难精,由此可见一斑。

   譬如我们举六合局中的 「子丑相合」为例:设若八字中见到子、丑两字同时出现,则子与丑极有可能化成「土」,然而倘使八字全局的水势很强或木神很旺,便会干扰子丑之会局(因为强水能崩弱土,旺木能克衰土),非但令其无法化土,反竟导致丑土崩解与子水混为流沙而增加八字格局污浊之气。

    如果上述八字是以水为忌,取土来制水为用,那么见到丑土来合子水,牵制住水势,理应论吉,设若子丑再能合化成土,削弱忌神水的力量,增强用神土的力量,那更是吉上加吉了。而今无奈八字原局水、木两旺,破坏了子丑的合化,是则虽然遇到丑土用神,却是一点助力也没有,甚至可谓帮了倒忙,因为它(丑土)非但无力牵制水势,反将八字格局弄得混浊不清,更增污秽之气影响到命运。

    类此有关于支的各种冲合会刑穿之吉凶克应现象,容留后面再一一举例实际推演解说,兹仅将其用于人事上之简单涵义分述于下——

    一、合的涵义(包括半合、六合、三合、会方):

    ①吉的方面——代表合作、合伙、和解、连系、沟通、交友、恋爱、结婚、思念、默契、通信、连络、探访、团聚、会合、结社、集会、组合、装并、包裹、改善、由逆转顺、交到好朋友、遇上好搭挡……等征象。

    ②凶的方面——代表牵绊、制肘、纠缠、束缚、捆绑、监禁、困乏、郁闷、消沉、灰心、拖累、压力、重担、矛盾、分心、犹豫、妥协、投降、由顺转逆、交到坏朋友、还上坏搭挡,……等征象。

    二、冲的涵义:

    ①吉的方面——代表新的转机、脱离束缚、解除牵绊、下决心改善积弊、戒除不良恶习、好的转折点、新创意、新策略、果断的裁定、外来之助力、制服敌对者、克服难题、撤换不当人事、得到好帮手、迁移、升职、出差、出国、求医、创业、病愈、收获、佳音、除旧、布新、整修、破土兴工……等征象。

    ②凶的方面——代表坏的转折点、猜忌误会、心神不宁、人事不安、动荡不稳、跌打损伤、拆散、分离、打击、降职、调差、逃避、逃亡、异变、是非、冲突、仇怨、碰撞、磨擦、病灾、付出、噩耗、断裂、绝交、既有之物遭外力破坏、拆除或掠夺……等征象。

    三、刑和害的涵义:

    刑和害的涵义跟「冲」不太一样,冲是属于直接的、突发的、明显的、相对的,并于较短期间内见真章的吉凶事象;而刑与害多属较为长期性的潜伏因素所蕴酿造成之吉凶事象,它的发生有远因可溯,这些远因有的牵涉到本人的心态或潜意识,有些却又牵涉到他人的心态或潜意识;有的牵涉到本人的生活习惯,有些却又牵涉到他人的生活习惯;有的牵涉到家庭或社会的特殊背景,有些却又牵涉到公司或政府、国家的法令、规章、制度等等,不一而足。

刑与害既牵涉到命造本人或他人的意识心态、生活习惯及法律规制,便有可能产生「我刑他害他」或「他刑我害我」要象,然而欲将这些现象一一详为解说甚为不易,只好以等高级课程的实例分析中再予讨论了。兹特举一推演简例略释冲、刑、害的区别:

    推演一——假设有一位王君骑车外出,于半途中舆另一骑士碰撞而受伤,这就好比是命理上的「冲」,其事件之发生乃为突然的、立即的、明显的、直接的、短期内见真章的吉凶克应,完全没有牵涉到预期之心态促成;因为绝无一个正常之人骑车出门的时候,会去期望发生车祸的。

    推演二——又进一步假定上述车祸事件造成王君受到重伤,而对方骑士安然无恙,事后王君本人或其家人多次寻得对方要求赔偿却一再不果,王君愈想愈觉气愤,在积怨难消之下遂找了几名恶汉去修理对方,那么此次的打架事件就好比是命理上的「害」,因为对方之挨打显然己涉及王君的预期心态之「策动」了。

    推演三——再进一步假定王君此次率众殴打对方,不意竟将对方打死,遂遭警察逮捕,并被移送法院判刑坐监,那么这件事就好比是命理上的「刑」,虽然王君当初并未预期致对方于死地,但其行为却涉及到国家法律规章及社会公理、道德,导致刑警产生预期心态并出动逮捕王君归案法辨之结果。

 

第二节  地支冲合会刑穿的掌诀

    一、地支十二宫掌诀

    ㈠六冲掌诀——用斜线记忆(如图所示:子午、卯酉、巳亥、辰戌、丑未,均属一八○度交叉对冲)。

㈡六合掌诀——用横线记忆(如图所示:子丑、寅亥、卯戌、辰酉、巳申、午未,均属横向直线联结之合)。

    ㈢三合掌诀——用三角形记忆(如图所示:寅午戌、亥卯未、巳酉丑、申子辰,均属等腰三角形联结之合)。

㈣会方掌诀——用四方单面串联记忆(如图所示:寅卯辰、巳午末、申酉戌、亥子丑,均属气偏一方而分据四方)

㈤六害掌诀——用纵线记忆(如图所示:子未、丑午、寅巳、卯辰、申亥、酉戌,均属上下相对之穿害)。  

㈥相刑掌诀——如图所示,寅申巳亥之刑与辰戌丑末之刑用四角形帮助记忆;另外划到者为四正方位自刑。   

注:地支掌诀又称「十二宫掌诀」,因其用途甚广,故务须记熟。使用掌诀一般均以左手较为方便,不但我们八字学用得学到,其它如斗数,九星、奇门遁甲、六王神  课、果老星宗……等术数亦常用到。

二、地支三刑与相破:

    ①地支三刑——亥寅、寅巳、巳申、申亥遣四组相刑,皆由寅申巳亥四长    生之地支而来,故只要见到寅申巳亥四字中任三字同时出现时,即会构成「刑冲两见」,一般称之为「三刑」或「连环刑冲」。未辰、戌未、丑戌、辰丑这四组相刑,皆由辰戌丑未四墓库之地支而来,故如果同时见到辰戌丑未其中三字时,亦会构成三刑;三刑的影响力较相刑为大,它能使吉者增吉,凶者倍凶。又,亥寅与巳申这两组相刑亦牵涉到六合,较为特殊,通常均称这两组为「刑合」,既刑又合的意思)。

  

三刑必定为四生三缺一或四库三缺一,极容易遇到所缺之地支填齐而而造成双冲;例如寅巳申三刑,独缺亥支,一日一大运或流年遇到亥,便会同时造成寅申相冲和巳亥相冲的双冲现象。至于亥寅与巳申的刑合,若八字中助合之物甚伙,则多论合不论刑;若八字中干扰合局之物甚多,则多论刑不论合;譬如亥寅这一组,当八字中水势或木势较强之时,因水木均能帮助亥寅合化,故应论合,反之,当八字中土行或金行较旺之时,因土能克水,金能克木,使亥寅无法合化,故应论刑。

②地支相破——一般命书很少提到地支的破,多数命家也不常用到破,然论命时,口头上却经常挂着「破」字,譬如某命婚姻宫有破啦、某命身体带破啦……等,不过此破并非彼破。

目前流传的破,较常见者计有四组——子破卯,卯破午,午破酉,酉破子(另外尚有巳申、寅亥、辰丑、未戌等之相破,因较无义理,故甚少人用之),其法以地支每隔九十度而取之,似乎含有「直角抗力」的意思,事实上,古代论命确有地支「相破」之说,但并不完全如前述之几组,其中除了卯破午、午破酉两组无误之外,其它数组均有待商权。

盖因所谓的「破」,其原意通「迫」字,即逼迫、迫害、压迫之意,当「迫害」的力量过剧时,就有可能造成「破坏」,所以说,命理上的「破」应是一种地支五行的克应型态,就如同天干的相克(非相冲)一样,而据此取出的破亦较有义理。譬如午破酉,是午中丁火逼迫酉中辛金;卯破午,是卯中乙木逼迫午中临官之己土;故而它们和五行有关,然却不一定与角度有关。

依上述原理推论,并剔除地支的冲、合、会、刑、穿、半合拱合及支藏人元互为阴阳交感之组合,尚可得出两组属于四正之破——⑴酉破亥(酉中辛金逼迫亥中甲木)⑵子破巳(子中癸水逼迫巳中丙火);以上提供给各位当作参考。

 

 

 

 

 

 

 

 

 

 

第六章  时辰节气及月建

 

第一节  一日的十二时辰

一、平均太阳时——地球沿着自己的轴心(地轴)旋转一圈,我们称之为一日,这是地球的「自转」,地球沿着太阳环绕一圈,我们称之为一年,这是地球的「公转」。

地球不断的自转,每日向、背太阳各一次;向着太阳的时候我们称之为「白天」,背着太阳的时候我们称之为「夜晚」,地球自转一周,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一日」或「一天」,目前一般均将其划分为二十四小时,每小时六十分,每分六十秒,此乃世界通用的计时单位,亦即天文学上所谓的「平均太阳时」。

二、真正太阳时——其实地球因绕日轨迹并非正圆而为椭圆,以致每月每日舆太阳的距离均有远近之不同,也因此其自转一周并非天天都恰为二十四小时;当地球较为靠近太阳时,其自转速度受太阳引力影响会稍为加快,使一天不足廿四小时,当地球较为远离太阳时,其自转速度亦会相对的略为减慢,使一天超出廿四小时。

根据天文学家之观察记载,在一年三百六十五余日当中,仅有四天恰好廿四小时,这四天是:阳历四月十五日、六月十四日、九月一日、十二月廿四日。其余的三百六十多天,不是多于廿四小时,就是少于廿四小时;超出最多的是阳历十一月二日,多出十六分廿一秒;不足最多的是阳历二月十一日,少了十四分廿五秒。直到今天,尚无人能以机械制成一个能配合每日时差而可时快时慢的钟表,因此,目前我们所使用的定时器皆仅能显示人为的「平均太阳时」,而无法指示精准的「真正太阳时」。

理论上,八字学是以太阳为依据的推命学(斗数则以月亮及星宿为依据),所以我们在排八字的时候,应尽可能求得真正的太阳时,兹特将每年逐月之太阳时差绘图说明于下:

今就上表之阳历为准,列出每月上旬、中旬、下旬三阶段之概略加减时差于下(俟大家日后毕学会抽象算节气之时,自能以阳历对照于阴历)。  

   

 

一月:上旬约减3分,中旬约减7分,下旬约减12分。   

    二月:上旬约减13分,中旬约减14分,下旬约减13分。

    三月:上旬约减12分,中旬约减10分,下旬约减7分。

    四月:上旬约减3分,中旬时差近零,下旬约加4分。

    五月:上旬约加5分,中旬约加6分,下旬约加4分。

    六月:上旬约加3分,中旬时差近零,下旬约减3分。

    七月:上旬约减4分,中旬约减6分,了旬约减7分。

    八月:上旬约减5分。中旬约减3分,下旬约减1分。

九月:上旬时差近零,中旬约加4分,下旬约加8分。

十月:上旬约加10分,中旬约加13分,下旬约加15分。

十一月:上旬约加16分,中旬约加15分,下旬约加12分。

十二月:上旬约加10分,中旬约加4分,下旬约减2分。

三、命理十二时辰——自古以来,我国传统上均将一日区分为十二时辰,即以目前的二小时为一时辰,十二个时辰恰为廿四小时;为了方便记忆,古人并以十二地支分别代表十二时辰,譬如子时、丑时、寅时……等。

古代在一日之内分为十二时辰,十二时辰之内又分为百刻(即在沙漏器上刻有一百个记号),又每一时辰之内再分为前半段和后半段(即一时辰再区分二小时,前半段管一小时,后半段管一小时);前半时辰简称「初时」,后半时辰简称「正时」,初时和正时各又细分四大刻及一小刻,合计一时辰内则有八大刻二小刻。

每一时辰的初时(前段一小时),其第一大刻叫「初初」,第二大刻叫「初二」,第三大刻叫「初二」,第四大刻叫「初三」,最后一小刻叫「初四」,每一时辰的正时(后段一小时),其第一大刻叫「正初」,第二大刻叫「正一」,第三刻叫「正二」,第四大刻叫「正三」,最后一小刻叫「正四」。

现代已很少人再用前述之古法记载时刻了,因其名目稍嫌繁琐,目前通常以平均时间十五分钟为一刻,每一小时有四刻,每一时辰有八刻,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也较容易区别。然因太阳时差的关系,凡是以现代钟表为准的计时,依旧是会有约半小时之内的偏差(正十六分廿一秒~~负十四分廿五秒之范围内),如果我要详细加减,势必相当复杂,容后再予讨论。兹将命理上所应用的十二时辰与平均太阳时之对照列表于后:

命理时辰平均太阳时说    明

子  1——23半夜11点~~次日凌晨l点

丑1——3  凌晨1点~~3点

寅3——5早晨3点~~5点

   卯5——7早晨5点~~7点

   辰7——9上午7点~~9点 

   巳9——11上午9点~~1l

午11——13中午11点~~13点

   未13——15下午1点~~3点

   申15——17下午3点~~5点

酉17——19傍晚5点~~7点

   戌19——21夜晚7点~~9点

亥21——23夜晚9点~~11点

 

以上命理十二时辰须熟记,因为以后经常会用到。另外有一点尚需注意的是,除了前述的「平均太阳时」对命理时辰之确定会造成误差影响外,尚有各国以经纬度划分的「区域时间」及为了调整国民作息所不定期实施的夏信时间等,均能对命理时辰之确定造成极大影响,故而我们在替人排四柱八字的时候,需时加注意,务使命造之时辰尽可能接近「真正太阳时」,至于我国的区域时间及夏令时间将在第十章第二节中续予讨论。

第二节  一年的廿四节气

    一、地球公转与四季之分——地球除了自绕轴心不断旋转(自转)之外,还会沿着椭圆形之轨道旋绕太阳公转,周而复始,运行不止。这个公转的椭圆形轨道如果以假想的密集点线连接起来,天文学上就称为「轨道平面」而地球便沿着此公转轨道面之周边环绕太阳运行。

    然而,地球的自转轴心线并不恒与其公转之轨道面成垂直,而是在大约二十三度半的幅度内作俯仰式的阳光洗礼,其阳光洗礼一轮回的时间恰约等于其绕日公转一周的时间;如此则造成地球上各区域在不同的时间内接受不同程度的光熟与电磁能,是以产生一年春、夏、秋、冬四季之分,而其动的幅度,若以阳光的直射正照点为准来测定,最北端至北回归线(夏至点)止,最南端至南回归线(冬至点)止。

    根据天文学家统计结果,地球环绕太阳一周(一年)所需时间三六五·二四二二一六日,这就是一般所称的「岁实」。当阳光直射赤道时,住在北半球的我们在春天叫它做「春分」,在秋天叫它做「秋分」(春分意指春天的中心分界点,秋分则为秋天的中心分界点);当阳光直射北回归线时,我们叫它做「夏至」,当阳光直射南回归线时,我们称它做「冬至」,(夏至意指夏天的中心分界点,冬至则为冬天的中心分界点)。   

当阳光直射在赤道与南回归线间之中心点时(亦即冬至点与春分点间之中界点,也是春天或秋天的起点),在春季我们叫它做「立春」,在秋季我们叫它做「立秋」,当阳光直射在赤道与北回归线间之中心点时(亦即夏至点与秋分点间之中界点,也是夏天或冬天的起点),在夏季我们称它做「立夏」,在冬季我们称它做:「立冬」。

以上所谈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简称「四立」,是一年四季最重要的分野,也是八字学计算月份的绝对依据,与斗数之应用月历(太阴历)大不相同。所谓立春就是代表春天的正式来临,也是八字学上正月份的真正起始点;立夏代表夏天的正式来临,是八字学上四月份的真正起始点;立秋代表秋天的正式来临,是八字学上七月份的真正起始点;立冬代表冬天的正式来临,是八字学上十月份的真正起始点。是故得知——

    ※立春为春首。立夏为夏首。立秋为秋首。立冬为冬首。

    前面同时谈到的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简称「二分二至」,是一年四季中各季的中心点;我国向来均以正、二、三月为春季,四、五、六月为夏季,七、八、九月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为冬季,然因地球公转之轨道并非正圆,故而地球运行的视动速度在各季之中时时不同,由是也导致每季的日数不恒相等,据天文学家测定的结果如下:

春季有——九二日又二○·二小时

夏季有——九三日又一四·四小时

秋季有——八九日又一八·七小时

冬季有——八九日又○·五小时

以上四季合计约三六五日又五·八个时(即一年的正确日时)。

二、廿四节气之认识——我们八字学上所认定的十二个「月令」,并非月历(阴历)所使用的十二个「月份」,因为月历(以下统称阴历)是以月亮公转地球的周期来计测时间,而八字学是以地球公转太阳的周期(即阳历或农历)来计测时间,阴历和阳历两者在日期上的差距颇大。

阴历恒将月圆之日(月望)定在每月之十五日,月晦之日(月朔)定在每月三十或初一日,故甚方便于一般庶民记忆日期;然月亮不能提供广泛光热与能量给地球上之生物,是以阴历无法适用于农事民生之作息。自古我们的祖先为了便利农事起见,即已根据太阳而制出农历(即阳历——太阳之历),除了将一年分为十二个阶段之外,尚于每阶段设定一节一气,十二个阶段则有十二个「节」和十二个「气」,合称为廿四节气。这完全是根据地球公转太阳之关系而划分的,与根据月亮公转地球所制的阴历毫无关连。我们的八字学必需采用阳历(农历)的廿四节气来排四柱命造,绝不可使用阴历的「记月」和「记日」,兹将阳历(以下统称农历)廿四节气的名称介绍如下:

寅月——始终立春,历经雨水,终于惊蛰(立春~~惊蛰为农历正月)。

卯月——始终惊蛰,历经春分,终于清明(惊蛰~~清明为农历二月)。

辰月 —始于清明,历经谷雨,终于立夏(清明~~立夏为农历三月)。

巳月——始于立夏,历经小满,终于芒种(立夏~~芒种为农历四月)。

午月——始于芒种,历经夏至,终于小暑(芒种~~小暑为农历五月)。

未月——|始于小暑,历经大暑,终于立秋(小暑~~立秋为农历六月)。

申月——始于立秋,历经处暑,终于白露(立秋~~白露为农历七月)。

酉月——始于白露,历经秋分,终于寒露(白露~~寒露为农历八月)。

戌月——始于寒露,历经霜降,终于立冬(寒露~~立冬为农历九月)。

亥月——始于立冬,历经小雪,终于大雪(立冬~~大雪为农历十月)。

子月——始于大雪,历经冬至,终于小寒(大雪~~小寒为农历十一月)。

丑月——始于小寒,历经大寒,终于立春(小寒~~立春为农历十二月)。

上述其中立春、惊蛰、清明、立夏、芒种、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为「节」(十二节气);其中雨水、春分、谷雨、小满、夏至、大暑、处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大寒为「十二中气」。「节」乃每月之起点,「气」乃每月之中界;通常我们八字学上所称的一年十二个月,即指十二节气而言,兹再将其简化整理于下:

寅为正月——立春~~惊蛰。

卯为二月——惊蛰~~清明。

辰为三月——清明~~立夏。

巳为四月——立夏~~芒种。

午为五月——芒种~~小暑。

未为六月——小暑~~立秋。

申为七月——!立秋~~白露。

酉为八月——白露~~寒露。

戍为九月——寒露~~立冬。

亥为十月——立冬~~大雪。

子为十一月——大雪~~小寒。   

丑为十二月——小寒~~立春。

廿四节气的定名,大体是以黄河流域一带的气候状况为准的,所以目前居住在亚热带的我们就不太容易有明显的贴切感,虽然如此,却并不影响整体节气之四季区分;兹简释十二节气的气候含意如下:

正月立春—意谓春天从此正式来临,有如打路椿立标示一样。

二月惊蛰—大地春雷,惊醒了冬眠未起的昆虫,切莫磋跎大好春光。

三月清明—意谓一年中最清爽宜人、明丽舒畅之时节,风清日明,乌语花香。

四月立夏—意谓夏天从此正式来临,有如立下标示告诉大家一样。

五月芒种 —艳阳普照,正是有芒针的五谷(稻、麦、高梁等主食)最适育种结实的时节。

六月小暑—意谓夏季即将结束,然暑热之气尚未消除。

七月立秋—意谓秋天从此正式来临。,

八月白露—秋意渐浓,早、晚均有洁白晶莹的露珠凝结,此时亦为秋收农忙时节。

九月寒露—秋天就要结束了,冬天即将来临,早、晚已有冷意,结露亦寒。

十月立冬——意谓冬天从此正式来临。

十一月大雪—中国北方此时纷纷下着大雪,可见冬意正浓。

十二月小寒—冬天虽然即将结束,可是寒气尚未完全消除。

有关廿四节气每年起讫于阴历何月何日之详细记载,请诸位到书局中购买一本「万年历」参考,万年历是学习命理者必备之工具,非常重要。今附上一首古时流传的「节气歌」作为本节之结束:

正月立春雨水节,二月惊蛰及春分;三月清明并谷雨,四月立夏小满方;

五月芒种及夏至,六月小暑大暑当;七月立秋还处暑,八月白露秋分忙;

九月寒露又霜降,十月立冬小雪张;子月大雪冬至节,丑月小寒大寒昌。

 

第三节  十二月建及阴阳历乏差别

「建」是开始进行的意思,所谓「月建」就是指将一年的月份订在何月为正月之开始。我国古来因各朝代的历法不同,故月建时常更换,就史料记载所知,大约就有五次:

1、夏代(距今约四千多年前)以寅为正月,卯为二月,辰为三月……叫做建寅历。

2、商代(距今约四千年前)以丑为正月。寅为二月,卯为三月……叫做建丑历。

3、周代(距今约三千多年前)以子为正月,丑为二月,寅为三月……叫做建子历。

4、秦代(距今约二千多年前)以亥为正月,子为二月,丑为三月……叫做建亥历。

5、漠代(距今约一一千年前)漠武帝恢复夏历(夏朝历法),以寅为正月,卯为二月,辰为三月……子为十一月,丑为十二月;且为自汉以后之各朝代一直延用至今,这就是现在的旧历(阴阳合历),也是中国命理学者推算命运的主要依据。

 民国以来,政府为了配合国际上之通用方便起见,改采以「洋历」为国历,洋历就是「阳历「也是以太阳周期为计测标准的历法;但是政府又为了顾全我国民俗数干年来的习尚,仍然保留了旧历(阳历和农历廿四节气)。

 旧历中的阴历和农历是有区别的,阴历即为目前我们所使用中的月历(譬如阴历正月初一永为过年春节,五月初五永为端午节,八月十五永为中秋节,九月初九永为重阳节……等,以上所提钊的×月×日就是阴历的记月和记日);而农历则是我们前节所述的廿四节气,它是农事作息上不可或缺的历法,而且是真正的太阳历(阳历)。   

 阴历以月亮为计测标准,恒将月圆之日定在每月十五(望日),并将月晦之日定在每月初一(朔日),所以我们不用随身携带月历,只要晚上观察月亮的圆缺情形就能大约知道阴历的日期。

 阳历(节气)则以太阳为计测标准,只是中国的阳历仅着重廿四节气,并未将全年其余三百四十一天的日期详细标示出来印在历书上,所以很少人知道中国的节气即是阳历,而且跟我们政府目前使用的「西洋历」没有什么不同。请各位翻阅万年历,注意看看任何一年中,廿四节气的日子核对洋历的日子,几乎每年都互相吻合,其间有可能前后相差一日,这是因为廿四节气乃在中国地区测定,而洋历乃在欧美地区测定,两地相隔约半个地球面,故而会有约十二小时内之时差,这在日期的计算上就可能多出一天。兹将每年廿四节气与洋历对照之日期列出于后供为参考:

正月立春(节)——均在每年洋历二月四日或五日。

雨水(气)——|均在每年洋层二月十九日或二十日。

二月惊蛰(节)——均在每年洋历三月五日或六日。

春分(气)——均在每年洋历三月二十日或廿一日。

三月清明(节)——均在每年洋历四月五日或六日。

谷雨《气)——均在每年洋历四月二十日或廿一日。

四月立夏(节)——均在每年洋历五月五日或六日。

小满(气)——均在每年洋历五月二十日或廿一日。

五月芒种(节)——均在每年洋历六月五日或六日。

夏至(气)——均在每年洋历六月廿一日或廿二日。

六月小暑(节)——均在每年洋历七月七日或八日。

大暑(气)——均在每年洋历七月廿二日或廿三日。

七月立秋(节)——均在每年洋历八月七日或八日。

处暑(气)——均在每年洋历八月廿三日或廿四。

八月白露(节)——均在每年洋历九月七日或八日。

秋分(氛)——均在每年洋历九月廿二日或廿三日。

九月寒露(节)——均在每年洋后十月八日或九日。

霜降(气)——均在每年洋层十月廿三日或廿四日信

十月立冬《节)——均在每年洋历十一月七日或八日。

小雪(气)——均在每年洋历十一月廿二日或廿三日。

十一月大雪(节)——均在每年洋历十二月七日或八日。

冬至(气)——均在每年洋历十二月廿二日或廿三日。

十二月小寒(节)——均在每年洋历一月五日或六日。

大寒(气)——均在每年洋层一月二十日或廿一日。

我们八字学计算月份(月令)的方式一定须依据节气,而不能依据阴历的记月和记日——兹特举两例以问答方式说明之(详备万年历查对):

 

例一——

问:民国七十三年的农历寅月(正月)是从阴历几月几日算起,至几月几日截止?

答:寅月就是指立春至惊蛰的日期范围,也就是八字学上所认定的正月。民国七十三年的立春在阴历正月初三日(即年初三),惊蛰在阴历二月初三日,故而该年的寅月是从阴历正月三日算起至二月三日截止。

例二——

问:民国七十六年的农历卯月(二月)是从阴历几月几日算起,至几月几日截止?

答:卯月就是指惊蛰至清明的日期范围,也就是八字学上所认定的二月。民国七十六年的惊蛰在阴历二月初七日,清明在阴历三月初八日,故而该年的卯月是从阴历二月七日算起至三月八日薛止。

 

第七章  天干的十二生死历程

第一节  事物的生死现象及过程

    一、宇宙万物的周期性——宇宙中所存在的万事万物,均具有一个共通的现象,那就是「生减之周期」,无论是生物或是无生物,它们似乎都无法避免「从凝聚成形到衰减分解,由孕育出生到死亡腐败;并再从衰减分解到凝聚成形,由死亡腐败到孕育出生」的循环衍生定律,这个冥冥中的宇宙定律,可以用中国的阴阳哲学阐释。我们在第二章曾经谈到宇宙本体即具有阴阳的特性,它的运转生化原理古贤称之谓「道」,简言之,宇宙之「道」就是「阴与阳交感循环生减」之道,如此而已!

    总结上面的意思就是说:宇宙有两股基本的原力,一正一反,即——阳力与阴力;阳力也可称之为「复力」,阴力也可称之为「剥力」,此两股原力分别交替规范宇宙中的生物与无生物之生存发展过程。复力(阳力)恒使生物「由小生长到大,剥力(阴力)桓使无生物「由大分化为小÷,然后,阳力复令「无生物」由「无」凝聚而成实有,阴力复令「生物」由「生」衰解趋于死亡。

    如果没有宇宙阴泵力规范的话,万物皆受阳原力催动,不断地由小生长到大,不断地分裂膨胀,有生无减,只大不小,一颗树可以长到宇宙的边际,一个人可以涨到占据这个星河,那么宇宙必然很快就饱和和爆裂、崩解灭亡;相反的,若只有阴原力而没有阳原力,更会加速宇宙之毁灭,其后果实不堪设想。   

    有了宇宙阴阳原力的交互作用,才使得万物有生有死、有死有生,循环衍化不息,如此便造成各种生态周期;有些生物或无生物的生死周期很长,有些却又甚短。譬如地球环绕太阳一圈的周期为三六五·四五日,而原子中的电子环绕其核心一圈仅需亿万分之一秒;又如一株水稻的生死周期为三个半月,而一株松树的生死周期却长达千百年。究竟每一事物的存在发展,由生到减应该经过那几个阶段,才算完整地循环一周?这个问题直到目前尚困惑着众多科学家,未有明确统一的定论;不过,在命理哲学的研究领域中,对于事物的生死历程早已有一套特殊的区分法。

二、命理的十二生死历程——中国的命理学者向来就把事物的生存发展概分成十二个简单的阶段,如同一年分成十二个月,一日分成十二个时辰一样。这十二个生存发展阶段是比照地球万物及天体运转的生灭轮回情形而设定的,并非凭空思像杜撰出来的东西;历代命学智者皆认为:「」无而有者谓之生,有而盛极谓之旺,盛极渐消谓之衰,有而无者谓之绝」,并以简易代名词来分别代表这十二个阶段,兹扼要解说于下(应理会或背念):

    一、长生——好像婴儿之初生或萌芽之初长;也类似一件事情之正式发生;又好比某人刚欲将一个构想或理念付诸实行。

    二、沐浴——好像婴儿出生之后,沐浴除垢;或如苗芽出孢之后,脱去种壳;也好比一个人对其新决策或新行动的再过滤再修正;又好比一件事物的崭新风貌或其真象之暴露。

    三、冠带——好像人渐少年,须有外出交际的衣帽服饰;或如物品从生产到成型而须包装打带;也类似一个人意欲谦虚其美德或掩饰其羞恶一样;又好比一栋房宅的修茸或装潢布新。

    四、临官——好像人到青年,必须就业或就职治事生产;或如一个人欲参加应征获得职务或参加考试求取功名一样;也类似一个人在创业的时侯,常须接触或接洽先进、长官、客户及各种公私机关;又好比一个人已到了有能力赚取俸禄享受自力更生之成果的时候。

    五、帝旺——好像人到壮年,体能精力旺盛到极点;又如一个人的性情流露到极致或偏向于极端;也类似一件事发展到最繁荣处或演变至最尖端难以转环处;又好比一把刀已磨至锐利无比的程度,虽然锋芒毕露,但也易于伤人。

    六、衰——好像人到了中年期或更年期,体能精力逐渐由旺而衰;又如一个人对某件事物开始感到厌倦一样;也类似一日之中的午后,一般人的工作情绪多渐为低落。

    七、病——好像人到了老年,毛病丛生,力不从心;又如一个公司管理不善,人事、财务、业务等各方面皆有缺失;也类似一件事物已渐丧失其大部分功能。显出多项瑕疵;又好比一日之傍晚,夕阳西下,暮气沉沉。

八、死——好像人之死亡,气息已尽;又如一件事情的结束或一个构思之取消;也类似一个人精神萎靡消沉到了极点,了无生趣;又好比一个人彻底政变其个性思想或行为外表,如同今生昨死一样。

九、墓——好象人死之后,气息已尽,入殓于棺或埋葬于穴;又如大地收藏世上万物于其包囊;也好比一件财物收藏于保险箱或仓库之中:又类似一个人遭到封锁囚禁一样。

十、绝——好象人埋于坟墓,虽气息已尽,然肉体尚未腐烂绝灭;到了「绝」的阶段则血肉将化为能形而消失绝灭;又如一个人将他人或它事忘得一干二净,也好比两个朋友之断绝交往一样。

十一、胎——好像一个新生命的开始凝聚(如人的精卵结合而受胎);又如地上的水汽被阳光蒸发到天空逐渐凝聚成云雾;也类似两位不相干的人相互认识而结交为友;又好比一件事情的初期局势似乎将要形成,但却不甚明朗。

十二、养——好像新生命受胎之后,尚需孕养于母腹或自然界的环抱中;又如国家为了预防敌人之侵略而蓄养军队:也类似学子之勤读诗书,准备将来出人头地;又好比一个人正在动脑筋将一件复杂的事务理出头绪。

以上十二个事物发展的阶段,通常简称「生死历程」,也有人称为「长生历程」此乃取其第一阶段「长生」为了衰性之称谓。长生历程永远循环无穷,衍替不绝;虽然对其所设定的名词及释意而言,或许比拟失当,未能确切而详尽地说明万事万物生存发展的现象,然而须知它乃是命理学者为了方便统计研究起见,不得已而设立的总结性代名词,并非专指某一特定事物的发展历程及阶段,如果我们改用其它符号代表亦无不可。

三、昼夜阴阳的生死历程——阴和阳虽为一体之两面,且同时存在而不可须臾相离,但却总是会有顺逆或消长的生死剥复现象;也就是说,阴阳时常互为对比,我盛则它衰、此消则彼长、阳顺则阴逆、阴生则阳死、我中则它亦中、此和则彼亦和、阳平则阴亦平;有关阴阳这种对比现象的形容词被人们提得较多的和:「阳盛阴衰」,「阴强阳弱」,「男女平等」,「阴阳调和」,……等等。

在天体运行上而言,地球向阳的一面为「白天」,背阳的一面为「晚上」,而子时为夜晚的极限(阴之盛极),午时为白昼的极限(阳之盛极),阴极则阳生,阳极则阴生,如此循环生死不息,也始终只是阴阳的消长衍替而已,这就是先贤所谓的「阳之始为阴之终,阴之始为阳之终;阳之生为阴之死,阴之死为阳之生」了。

    我们常听人说:「黑夜过去,黎明即将来临」,这虽是一句勉励人家不要灰心的话,又何尝不是「阴死阳生,阳死阴生」的天道物理?由前述阴阳顺逆消长之理论可知,一日十二时辰当中,其生死衍替的十二历程如下:

子时为夜晚(阴)之帝旺,亦为白天(阳)之胎地(以下阴、阳之注明省略)。

丑时为夜晚之衰乡,亦为白天之养地。

寅时为夜晚之病乡,亦为白天之长生。卯时为夜晚之死地,亦为白天之沐浴。

辰时为夜晚之墓地,亦为白天之冠带。酉时为白天之死地,亦为夜晚之沐浴。

戌时为白天之墓地,亦为夜晚之冠带。亥时为白天之绝地,亦为夜晚之临官。   

子时为夜晚之帝旺,亦为白天之胎地……循环不绝。

 

第二节  十天干的十二生死历程

 

一、甲木的十二历程——甲木长生于亥,沐浴于子,冠带于丑,临官于寅,帝旺于卯,衰于辰,病于巳,死于午,墓于未,绝于申,胎于酉,养于戌(阳生阴死,故甲木阳干为顺行长生)。

二、乙木的十二历程——乙木长生于午,沐浴于巳,冠带于辰,临官于卯,帝旺于寅,衰于丑,病于子,死于亥,墓于戌,绝于酉,胎于申,养于未(阴生阳死,故乙木阴干为逆行生长)。

三、丙火的十二历程——丙火长生于寅,沐浴于卯,冠带于辰,临官于巳,帝旺于午,衰于未,病于申,死于酉,墓于戌,绝于亥,胎于子,养于丑(丙为阳干,故顺行)。

四、丁火的十二历程——丁火长生于酉,沐浴于申,冠带于未,临官于午,帝旺于巳,衰于辰,病于卯,死于寅,墓于丑,绝于子,胎于亥,养于戌(丁为阴干,故逆行)。

五、戊土的十二历程——戊土长生于寅,沐浴于卯,冠带于辰,临官于巳,帝旺于午,衰于未,病于申,死于酉,墓于戌,绝于亥,胎于子,养于丑(戌土与丙火之长生历程相同)。

六、己土的十二历程——己土长生于酉,沐浴于申,冠带于未,临官于午,帝旺于巳工展于长,病于卯,死于寅,墓于丑,绝于子,胎于亥,养于戌(己士与丁火之长生历程相同)。

七、庚金的十二历程——庚金长生于巳,沐浴于午,冠带于未临官于申,帝旺于酉,衰于戌,病于亥,死于子,墓于丑,绝于寅,胎于卯,养于长(庚为阳干,故顺行)。

八、辛金的十二历程——辛金长生于子,沐浴于亥,冠带于戍,临官于酉,帝旺于申,衰于未,病于午,死于巳,墓于辰,绝于卯,胎于寅,养于寅,养于丑(丰为阴干,故逆行)。

 九、壬水的十二历程——壬水长生于申,沐浴于酉,冠带于戌,临官于亥,帝旺于子,衰于丑,病于寅,死于卯,墓于辰,绝于巳,养于未(壬为阳干,故顺行)。

 十、癸水的十二历程——癸水长生于卯,沐浴于寅,冠带于丑,临官于子,帝旺于亥:衰于戌,病于酉,死于申,墓于未,绝于午,胎于巳,养于辰(癸为阴干,故逆行)。

 

 

 

天 干历程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长生亥午寅酉寅酉巳子申卯

沐浴子巳卯申卯申午亥酉寅

冠带丑辰辰未辰未未戌戌丑

临官寅卯巳午巳午申酉亥子

帝旺卯寅午巳午巳酉申子亥

衰辰丑未辰未辰戌未丑戌

病巳子申卯申卯亥午寅酉

死午亥酉寅酉寅子巳卯申

墓未戌戌丑戌丑丑辰辰未

绝申酉亥子亥子寅卯巳午

胎酉申子亥子亥卯寅午巳

养戌未丑戌丑戌辰丑未辰

 

 

注:(一)十干历程中有几个较受一般命家注目的阶段均另有特殊别称~~

①沐浴——亦称咸池(好比裸浴澡池,略有色情意味)。

②临官——亦称禄(好比从公就职所配享的俸绿)。

③帝旺——亦称羊刃(好比一把锋利而易伤人的刀刃)。

④墓——亦称库(好比收藏存封物品的仓库)。

(二)五阳干分别长生于「寅、申、巳、亥」而且顺行。

(三)五阴干分别长生于「子、午、卯、酉」而且逆行。

(四)十干历程亦可应用掌诀(掌上十二宫)帮助记忆,请自行练习。

 

第三节  天干十二历程的议论

一、八字学源考据说——

我国的干支创始于黄帝时代,然而以干支用来推算人命并发展出各项基本应消长法则(如冲合会刑穿及生死历程等)

    却因无确切史料可考,故不知真正属于何朝何代?不过,根据清朝四库全书记载:「后世传星命之学者,皆以虚中为祖,愈(唐朝韩愈)墓志中所云:最深五行书,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值日晨支干相生盛衰死亡相斟酌,推人寿夭贵贱利不利,辄先处其年时,百不失一二」。上文言及的「虚中」系指唐代殿中侍郎御史李虚中,而四库全书认为八字学乃创始于李氏。

    然而,明朝三命通会却说:「子平系徐居易之字,今之谈命者,远宗其法,故称子平(术)」。上文言文的「徐子平」系为五代末期名士,这里又认为八字学创始于五代宋朝之徐子平。另外,近贤了无在八字的世界一书中摘录「灌缨笔记」上的记载:「子平之法,以人所生年月日时,推其禄命,无有不中。其源盖出于战国珞录子,世有三命消息赋一篇,谓其所作,然观其文,殆后人伪撰,非珞录子之真本也。珞录以年,虚中以日,其法至是一变;子平得虚中之术,以损益之,专主五行,不主纳音,至是其法又有一变也」。此文则认为八字学创始于战国时代的奇人珞录,而改良于唐代的李虚中,发扬于五代宋初的徐子平。

    虽然众说纷纭,且缺乏当事人的完整事迹与著述以为左证,不过,我们从一些片鳞只爪的数据中可综理出如下几个结论:

     ⑴唐代之前的八字学是以「年」及「六十甲子纳音」为论命重点。   

     ⑵李虚中时代是以「年」与「时」再兼「纳音」为论命重点。

     ⑶徐子乎时代是以「日」为主,废弃纳音,专用阴阳五行生克制化为论命重点。

⑷经过时间之考验,子平术较多灵证,且流传较久较广,历来该术之名家辈出,著述如林。

自先贤徐子平之俊的历代重要八字学著作,权实可谓如雨后之春笋,多得不胜枚举,其中较为有名的如:(宋代名士徐大升所集之「渊海子平」、明代开国宰辅刘伯温注的「滴天髓」,明代进士万育吾(民英)撰的「三命通会」、明代名士张楠所著的「神笔通考」,清代内阁大学士陈素庵着的「子平约言」、清代进士沈孝瞻着的「子乎真诠」、清代名士任铁樵所注的「滴天髓阐彻」、民初名士袁树栅着的「命理探原」、民初名之徐吾所注的「滴天体及子平真诠」、民初名士水绕花堤馆主着的「命学新义」、当代近贤韦千里着的「命学讲义」、当代近贤李叔还着的「实用命理学」」、当代近贤吴俊民(若萍)着的「命理新论」……等等。

当然,一门学术一旦愈多人参与研究,必然难免引起不同之见解与争议,尤其敏感的命学更甚;例如对于我们前节所谈的十天干周行十二地支的生死历程,历代诸贤也常提出相异之观点。

二、先贤对生死历程的议论——宋传(一说元传)神秘命书滴天体说:「阴阳顺逆之说,洛书流行之用,其理信其有之也,其法不可执一」。意思是说,阴阳十天干的阳顺阴逆历程,及八卦理数运转变化现象,都是可以相信其道理的,但在使用时却不可过于固执呆板。清代先贤山阴沈孝瞻说:「甲为木之阳,天之生气流行万木者,是故生于亥而死于午;乙为木之阴,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者,是故生于午而死于亥。夫木当亥月(农历十月),正枝叶剥落,而内之生气,己收藏饱足,可以为来春发泄已尽,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知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已发泻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扩莨发泻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年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余可矣! 」。以上为认同天干阴阳顺逆十二生死历程之见解。

明代先贤刘伯温说:「甲木死午,午为泻气之地(火能泻木之元气),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乃其嫡母(壬水能生甲木,故为甲木之母),何为死哉?……。若专执生死败绝之说,推断多误矣」!由此可知刘贤赞成阳干顺行之十二生死历程,然却甚不苟同阴干逆行之十二生死历程。先贤任铁樵也说:「若论命理,则不专以顺逆为欲(即阴阳干顺逆生死之历程)。……。古法只有四长生,从无子午卯酉为阴长生之说」,以上为非议阴干逆行十二生死历程之见解。

 三、十二长生历程的科学观——命学理论博杂素繁,争议甚多,大家初习命理,对于历代先贤术家的辩论,一时尚难以判别曲直。不过,举凡任何学术的进步,均需仰赖专家智者的不断探讨深究与辩论规范,就像民主政治的运作一样,国家的稳定强盛,除了需要执政党的正面领导之外,也需要在野人士的舆论敦促。

有关十天干的十二长生历程(生死历程)非常重要,以后在推论宠统事件时,可单用「五行长生历程大即阳干历程」;但在推论吉凶细节时,务需分别使用「十干长生历程」;(即阳顺阴逆之十二生死历程)。其中五阳干的长生历程古来术家均无异议,惟独对五阴干的长生历程许多先贤近哲时加质疑,甚至有主张发业不用者。

事实上,十干长生历程的阳顺阴逆法则原乃依据「阳生阴死,阳死阴生」的原理而来,此确属宇宙间物理化学之真实现象。兹为使大家能够初步了解,特取木、火两行之阴阳长生实验统计资料为例,说明其物理或化学现象于以后供参考(其余土、金、水三行容留日后有机会再行探讨):

    ㈠木的阴阳长生实证:   

    ①甲木长生——甲木是阳木,譬之如乔木、大树、栋梁等「木本植物」,乙木是阴木,譬之如花草、稻麦、藤萝等「草本植物」,甲木长生在亥,自古以来皆为命家所认同,因为亥属水,水可生木,是故甲木长生于亥乃理所当然;又如将亥水譬之为一池潭水,当古代科学不很发达的时陕,人们将木材(甲木)砍伐下来欲制成栋梁家俱之前,均需将之置入河湾或潭池中浸淫,以使木材内的木质纤维不致因骤然脱水而绉缩破裂,甚至于弯曲变形。   

近代的生物学更发现了一项千真万确的事实,那就是木本植物会产生「年论」,根据植物学家的研究结果,木本植物(甲木)其树干的形成层细胞,在每年的春季均会迅速增殖分裂扩展,这时的木材组织较为疏松,叫做「春材」;到了秋季之后,形成层细胞的分裂机能又会逐渐衰退。终至停止增殖,这时的木材组识甚为紧密,叫做「秋材」。同一年内的春材和秋材是连续合成一轮,没有明显的界限,但与前一年或次年的年轮,就会有明显的分别,所以根据树木的年轮,可以计算其年龄。

其实木本植物的形成层纽胞,严格地说来,是早从冬季就开始渐次增值分裂的,然其分裂速度异常缓慢而不显著,直至春季才更进一步加速扩展,致细胞大而组织松,形成所谓的「春材」,由此可知,甲木长生于亥(冬月),而旺于卯(春月);到了夏季,形成层细胞的分裂又渐趋缓慢,致其细胞小而组织密,延至秋天之时,细胞之分裂现象已甚然隐微而不明显,一后秋末,则几乎停止增殖,故自夏季以至秋季这段期间,遂形成所谓的「秋材」,由此可知,甲木病于巳(夏月),而绝于申(秋月)。

②乙木长生——前已比喻,乙木譬之为花草、稻麦、藤萝等「草本植物」,乙木长生于午,若以自然界的表象观之,乙木草本遇到午火印应焚化成灰,绝不可能长生于午火之中,所以历代命家时加评议与争论。

自有人类以来,全世界人类赖以维生之主要食粮(主食)仅有两种——即谷类及麦类,而这稻谷与面麦之果实皆生有芒针,且其最适结实或育种之季节为午月(夏月),故古人称年月为「芒种」,当立夏季节来临时,禾稻开始结蕾抽穗,这时节会发生一个奇妙的现象,那就是几乎每日的午时,禾稻的青色穗蕾会两办张开,露出雌蕊和雄蕊,让夏季微风的吹袭作媒介,传播花粉进行交配,但是午时一过,它则又慢慢合拢,至次日午时又再张开,如此日复一日,直到小满过后,穗蕾即不再外张,开始蕴育果实,最后到了芒种季节(即午月),禾稻便成熟结实,供养云云众生。如在其它节令培育的禾稻,称为「加作」或「二作」、「三作」,其产量与质量均较差;由此可知,乙木长生在午合乎自然界之物理。

设使在夏月禾稻之穗蕾分办张开交合的时候,不幸遇到狂风暴雨(壬水亥水)击打摧残,花粉被冲失以致收不进穗蕊中,就会变成空心白穗,无法结实育种,所以由此亦可知,乙木死于亥(阳水旺水)。

 ㈠火的阴阳长生实证:

①丙火长生——丙火是阳火,譬之如阳光、碳火、炉火等「阳明之火」。丙火长生于寅,寅属木,木能生火更是众所用知的物理现象;目前的小学课程中即已列述上古时代燧人氏钻木取火的典故,且长期以来,人类即熟于应用木材、碳矿煮食冶炼等技巧,是以丙火长生于寅之有由当无庸再加赘述;至于木材能燃烧生成阳明之火,而金属无法点燃阳明之火,更是一般大众的常识,故而丙火死于酉金自亦无可异议。

②丁火长生——丁火是阴火,譬之如星光、灯光、紫外线、红外线、X光、核能等「幽隐之火」。对于丁火长生于酉之历程,自古以来不知困惑了多少命理学者,始终不明其底蕴而大加斥谬,因若就实际物理自然现象而言,金属不可能燃烧生火,而「酉」在五行上属金,既然金属不能生火,则何来丁火长生于酉之理。

经过近代科学家的研究证实,金属确能生火,譬如核能舆死光等。核能(亦稻原子能)是利用金属元素中的原子经过撞击而生之连锁分裂反应,在反应中会释出大量热能或光能,其功率相当强大,故为现代太空科技所不可或缺之能源。

    兹试取几项举世瞩目的科技事件作为印证比较,这些事件在当时皆属人类文明史上之惊人突破,也是科技上的新里程碑,由这些例证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玄奇的巧合,那就是凡以核能(丁火)为动力的重要科技领域,其开发或运用成功之起始时间往往与「酉」年有关——

    1、人类第一枚研制成功之原子弹,同时并投掷于日本长崎、广岛,该年为一九四五年「乙酉」年,由美国达成。

    2、人类第一枚发射成功之人造卫星,开启了今日太空探险竞技之大门,该年为一九五七年「了酉」年,由苏俄达成。

    3、人类第一次登陆月球成功,迈出太空探险之最重要一步,时值一九六九年「己酉」年,由美国达成。

    4、人类第一枚由真人驾驶,且能自由往返于地球与外层空间之间的航天飞机,其发射成功该年时值一九八一年「辛酉」年,由美国达成。

所谓的「科学」,其实就是一门「实验学」,而实验学亦即统计学;只有不断的实验和广泛的统计,才能创造出精密的科学技术来。命理学虽然只是一门难登大雅之堂的哲学,但我们如能尝试运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或许有朝一日它也能变成一门现代人生紧密结合的实用学术。譬如目前的气象学也是一种「预测学气」,跟命理学没有两样,前者预测天气的变化,后者顶测人生的变化,两者均有「准」与「不准」的时候;然而,由于前者有幸配合上了科学且又与人生密切关联,故其地位身价与长期固步自封的命学比较,实有天壤之别。

以上所谈并不意谓我想将某些人心目中视之为迷信的命学,硬跟实用科学扯为一谈,而只是想提醒我们这一代的命学研究者,除了钻研狭隘的命学哲理之外,尚应存有一份更为远大的自许目标

 

第八章  支藏人元及五行四时旺衰

第一节  支藏人元(地支藏天干)

    一、天地人三才的意义——邵子皇极经世云:“十干天也,十二支地也,干支配天地之用也”;是故自古以来的命理学者均一致认为:“天干代表天的才能,地支代表地的才能,人顶天立地,其才能藏于地支而显于天干”。由是我们可知,天干可以代表天象,也可代表事物之上层或表面,地支可以代表地象,也可代表事物之下层或内涵。    圣哲创设干支,本来只用来记述地球在天体空间中运行的时间推迁现象而已,干支本身其实并不具备任何“生命”之机能;但是,因为时空可以影响生命的生存发展,故而我们对能以时间的符号(干支)来推测人命了。先贤发现“人”顶天立地,需同时秉受着天地之精气始克生存发展;另一方面先贤又领悟“天道”,如无人类的智慧沟通交流就不彰显,“地道”若无人类的精力研探拓垦就不文明;前者就是中国著名的“天人合一”之哲学思想,后者则为“地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于是再由这两种思想导引出中国独一无二的“天地人三才合一”的思想理论。    既然天干代表天,地支代表地,那么,应该用何种符号来代表“人”呢?历代命家均认为再没有任何符号比用天干来代表“人”更恰当的了,因为人乃秉受天的气息而生,如果没有了“天”,也就没有所谓“人”的存在,所以用天干来代表“人”的单元(简称人元)是符合“天人合一”之哲理的。现在既知人元的代号,就可再根据“地人合一”的哲理,将人元分置在地支之中,因为人亦泽承地的精蕴而生,如果没有了“地”,人类也无所寄存;人元流传着天干之特性并布养于地支之中,使其既能仰承天之才能,又得以俯领地之气质,这就是“天地人三才合一”的哲理应用于八字学的滥觞。    二、地支藏人元的情形——人元分藏于地支,依其五行性能之差异各有不同,而且尚有全阴、全阳及阴阳混合之区别。支藏人元对日后推命的人事判断方面相当重要,大家务须背念,现将其歌诀列出如下:    子宫癸水在其中,丑癸辛金己土同;寅宫甲木兼丙戊,卯宫乙木独相逢;    辰有乙木与戊癸,巳中庚金丙戊从;午中丁火并己土,未宫丁乙己共宗;    申位庚金壬水戊,酉宫辛金自丰隆;戌宫辛金及丁戊,亥藏壬甲是真踪。    上述歌诀的意思是说:子中藏癸水。丑中藏已、辛、癸。寅中藏甲、丙、戊。卯中藏乙木。辰中藏戊、癸、乙。巳中藏丙、庚、戊。午中藏丁、己。未中藏己、乙、丁。申中庚、壬、戊。酉中藏辛金。戌中藏戊、丁、辛。亥中藏壬、甲。    地支分藏人元的依据,乃是由十天干的十二长生历程而来,其中子、午、卯、酉(亦称四正,因其均属四方之正位)四个地支所藏的人元皆取该支本身临官(本气)之天干;丙寅、申、巳、亥(亦称四王,因其均属五行之长生)四个地支所藏的人元皆取该支本身长生及临官之天干;另辰、戌、丑、未(亦称四库,因其均属五行之墓库)四个地支所藏的人元皆取该支本身的“本气”。库藏”及“季节余气”。兹详述如下:    “子”为癸水临官(即建禄)之地,故子中藏癸水。    “午”为丁己临官建禄之地,故午中藏丁己。    “卯”为乙木临官建禄之地,故卯中藏乙木。    “酉”为辛金临官建禄之地,故酉中藏辛金。    “寅”为甲木临官及丙戊长生之地,故寅中藏甲丙戊。    “申”为庚金临官及壬水长生之地,故申中藏庚壬。   “巳”为丙火临官及庚戊长生之地,故已中藏丙庚戊。  .“亥”为壬水临官及甲木长生之地,故亥中藏壬甲。    “辰”属阳土,又为水库,复兼有春木之余气,故辰中藏戊癸乙。    “戌”属阳土。又为火库,复兼有秋金之余气,故戌中藏戊丁辛。    “丑”属阴土,又为金库,复兼有冬水之余气,故丑中藏己辛癸。    “未”属阴土,又为木库,复兼有夏火之余气,故未中藏己乙丁。    至于申中藏戊土,古来各家命书皆未能确切阐释其源由;有人认为戊土寄隅于四生之地,然查四生之亥中并无藏土;又有人认为四生所藏之人元皆应为临官及长生之干,而申中所藏的“戊土”并不长生于申,故应删去不用,但又另有人认为既然申中藏庚、壬、戊已使用千余年,必有其理由,在尚未找出更合理的反证之前,实不能轻言废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据我反覆思索,认为寅申巳亥四生之地所藏人元取临官及长生之干其理无误,但不论其临官、长生之干为何,另外尚需在四生之地各加上一阳土及(戊土)。因为寅申巳亥均分别排在四季土之后,而土将金、木、水、火之母(太极土衍生金木水火四象,故土为四象之母),是以寅申巳亥理应留存母土之部份余气;这就如同人母虽已去逝,人子却仍仰承其部份遗风一样,但其中难免会有例外之情形,譬如有些人子的个性或作风常与母样极端相反,故而人母去逝之后,人子完全没有人母其遗风。这在命学上就像寅、巳、申三支都留存有母土的余气,而“亥”支却例外一般,因为亥中所藏的壬甲,其性能均与戊土极端相反(互相冲克排斥)之故。    所以,寅、巳、申中之所以藏有戊土,乃是由于承继土的余气而来,却竟恰巧戊土又和丙火同时临官子巳,且同时长生于寅,因此让人产生混淆与误解,其实这仅能说是巧合罢了;又因四长生皆为至阳之地(四正方为至阴之地),其人元所藏均需属阳,故而四生均藏戊土而不藏己土。    三、支藏人元的势力比较——我们都知道,人类有群居的习性,人无法个别生存繁衍下去;也由于人类的群居习性,遂产生家庭、部落、社会、种族、国家等等团体,其相互牵连影响的情形层层扩大益超复杂。    命理学也一样,一组干支的对应关系较为单纯,但多组干支排人四柱八字时,其互相间就会因天干、地支和人元的阴阳五行性能、节令气候的变化、及冲合会刑穿等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各种复杂的吉凶顺逆现象。    现在暂且不以四柱八字多组干支组合排列的状况加以说明,谨单就各地支所藏诸人元的个别势力,在不受其它因素干扰下作一约略性之比较:    ’甲——寅属春季阳木,故甲木为其当令本气,力量最强,约占60%势力。 丙——夏火在初春长生,有继续壮大的趋向,故丙火力量次强约占25%势力。戊——戊属冬土的余气,留存在寅中,力量最弱,约占15%势力。(以上为寅宫)卯——乙——卯属春季阴木,故乙木为其当令本气,独占100%势力。(以上为卯宫)戊——戊属春季阳土,故戊土为其当令本气,力量最强,约占60%势力。乙——乙属春木的余气,因乃三春旺木联结之余气,故力量次强,约占25%势力。    癸——癸属冬水欲盖之气,库藏于辰中,力量最弱,约占15%势力。(以上为辰宫)丙——巳属夏季阳火,故丙火为其当令本气,力量最强,约占60%势力。  庚——秋金在初夏长生,有继续壮大的趋向,故庚金力量次强,约占25%势力。戊——戊属春土的余气,留存在已中,力量最弱,约占15%势力。 (以上为辰宫)丁——午属夏阴火,故丁火为当令本气;力量最强,约占70%势力。

  己——己土和丁火同进临官建禄在午,但因已土并非夏火本气,力量稍逊,占30%势力。

(以上为午宫)

己——木属夏季阴土,故己土为其当今本气,力量强,占60%势力。

  丁——丁属夏火的余气,因乃三夏旺火联結之余气,故力量次强,约占25%势力。

乙——乙属春木欲盖之气,库藏于未中,力量最弱,约占15%势力。

(以上为午宫)

庚——申属秋季阳金,故庚金为其当令本气,力量最强,约占60%势力。

  壬——冬水在初秋长生,有继续壮大趋向,故壬水力量次强。约占x%势力。

戊——戊属夏土的余气,留存在申申,力量最弱,约占15%势力。

(以上为申宫)

辛——酉属秋季阴金,故辛金为其当令本气,独占100%势力。

(以上为酉宫)

戊——戌属秋季阳土,故戊土为其当今本气,力量最强,约占60%势力。

辛——辛属秋金的余气,囚乃三秋旺金联结之余气,故力量次强。约占25%势力。

丁——丁属夏火欲盖之气,库藏在戌中,力量最弱,约占15%势力。

(以上为戌宫)

壬——亥属冬季阳水,故壬水为其当令本气,力量最强.约占70%势力。

甲——春木在初冬长生,有继续壮大的趋向,故甲木力量亦不弱,约占30%势力。

(以上为亥宫)

子——癸——子属冬季阴水,故癸水为其当令本气,独占100%势力。

(以上为子宫)

己——丑属冬季阴土,故己土为其当令本气,力量最强,约占60%势力。癸——癸属冬水的余气,因乃三冬旺水联结之余气,故力量次强,约占25%势力。辛——辛属秋金欲尽之气,库藏在丑申,力量最弱,约占15%势力。    (以上为丑宫)

以上所列只不过就个别地支所藏人元加以分析比较而已,且其势力所占之百分比也是为了帮助大家的了解而勉强加以区分的,不能视为规则,因为一旦多组干支配合在一个八字里之后,就会因天干的生克制化、地支的冲合会刑穿、及四时节气变化等因素的相互影响,而随时左右其力量之强弱,这些非常复杂,等以后再详为解说。兹将人元寄藏于地支的情形列表归内于后(须背念):   支藏人元表地支寅卯辰巳午未

人元甲 丙 戊乙戊 乙 癸丙 庚 戊丁 己未 丁 乙

势力60%25%15%100%60%25%15%60%25%15%70%30%60%25%15%

地支申酉戌亥子丑

人元庚 壬 戊辛戊 辛 丁壬 甲癸己 癸 辛

势力60%25%15%100%60%25%15%70%30%100%60%25%15%

 

 第二节  五行用事及四时旺衰    一、五行用事的情形——五行就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交互衍替运行的不同机能,既然是交互衍替运行,便会产生何行在何时主事,何行在何时休退的情形。五行在一年十二个月当中,因受季节气候的变化影响,所以每一行在各个季节里所能发挥的能量和效率皆不相同,古来的命理学者均一致认定:    ①甲、乙、寅、卯木于春季得时得势,最能发挥木的能量和效率。    ②丙、丁、巳、午火于夏季得时得势,最能发挥火的能量和效率。    ③庚、辛、申、酉金于秋季得时得势,最能发挥金的能量和效率。    ④壬、癸、亥、子水于冬季得时得势,最能发挥水的能量和效率。    ⑤戊、己、辰、戌、丑、未土则于每年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简称四立)以前十八日内得时得势,土在上述这些时间内最能发挥它的能量和效率。    至于土为何会分别旺于四季呢?这是因为土乃四季之母,也就是木、火、金、水之母;土好比地球,设便没有了地球,四季就无由产生,而木火金水由势将无所依归了。所以在四季的交替中,均须仰赖土来承转调节,才不致引发骤然异变所导致的激荡磨擦;土的功能就如同车轮里的轴承钢珠一样,可以减轻轮与轴的磨擦,帮助其顺利运转。白虎通义说:“土所以王(旺)四季何?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染,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土扶微助衰,历成其道”,亦可作为参考。    由于一年的日数共有三六八五又四分之一日,春夏秋冬四季每季平均各占约九十一日又八小时,然其中土行各旺于四立前十八日,合计七十二日,如果扣除这个属土所旺的七十二日,剩余的日数再让四季平分,则每季各旺的七十三日又八小时,以上只是假定地球绕日轨迹为正圆时,一年四季日数皆相同的平均值。    然而地球绕日之轨迹并非正圆而呈椭圆,且地球本身的自转又有倾斜度,故而实际上一年四季每季的日数均不太一致,其较为接近正准数值的统计如下:    ①春水(甲、乙、寅;卯)所旺日数——立春后七十二日又九小时以内。    ②夏火(丙、丁、巳、午)所旺日数——立夏后的七十六日以内。    ③秋金(庚、辛、申、酉)所旺日数——立秋后七十三日又十小时以内。    ④冬水(壬、癸、亥、子)所旺日数——立冬后七十日又八小时以内。    ⑤四季土(戊、己、辰、戌、丑、未)所旺日数——四立以前各十八日内,合计七十二日。    上列各季五行的用事日数,希望各位能予领会,以为日后测度八字五行各月强度之用。    二、四时五行旺衰的认识——前章我们谈到十天干的十二长生历程,那是由木、火、土、金、水五行各予细分阴阳顺逆而得的。木行细分阴阳,便化生甲和乙;火行细分阴阳,便化生丙和丁;土行细分阴阳,便化生戊和己;金行细分阴阳,便化生庚和辛,水行细分阴阳,便化生壬和癸,五行共计可细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阴阳天干,这十个天干各有其不同的生、旺、死、绝等之生存发展过程,故而我们简称为十干的“生死历程”或“长生历程”。    人之处世与治事,对同一件事物在不同的时空下或对相异事物在同一时空下的处理方式,常会有精、简、轻、重或明细与扼妥之分;譬如商贾售卖货物,对外人多锱铢必较、斤两确实,而对亲友则多马虎交易、少计零头;又如对同一学校内之学生而言,在发配教科书时可以男女不分,但在发配校服时,就必须区别阴阳男女了。这种现象在命理学上也是有的,对于命学者而言,有时推论吉凶事件的过程,必须以其十干的阴阳性能分别详为测度,但有时对某些事件却也可以仅用五行的旺衰状况来测度,而不必应用到五行细分十干阴阳的生死历程了。    五行的旺衰共分五种层次,历来命学多以“旺、相、休、囚、死”构之。五行中每一行在不同的时空状态下皆有此五种旺衰层次,五行的这五种旺衰层次,比较十干的十二个生死历程简约得多,故甚为一般命学者所乐用;然而,由于大家竟相依赖习用简便的五行旺衰层次,往往疏忽了更精细的十干生死历程之认识与妙用,遂导致凡事大而化之,不求精解的论命陋习,命学之日渐式微,实良有以也!所以,此后我们应该特别留意,五行旺衰层次虽有其甚多简易方便之优点,然却绝不能忽略比五行旺衰层次更精密可靠的十干阴阳顺逆生死历程。    五行的旺衰,在地球上来讲,必然与季节气候有所关连(即与太阳的电磁、热能有关连)。譬如说在春季的时候,一定是“木行”最旺,因为春天乃木行当令掌权用事之时,然而这时的其它火、土、金、水四行强弱盛衰的情形又是如何呢?三命通会说:“春木旺,旺则生火,火乃木之子,子承父业,故火相。木用水生,生我者父母(水为木之父母),今子嗣(木)得时,登高明显赫之地,而生我者常知退矣,故水休……火克金,金乃木之鬼(克我者为鬼),被火克制,不能设施,故金囚。……草木发生,土气散漫,所以春木克土则死”。    倾言之,凡在季节中当令者为“旺”,被旺所生者为“相”,生助旺者为“休”,克犯旺者为“囚”,遭旺所克者为“死”。所谓的“旺”,就如同皇帝君王(旺通王)当权掌令一样。今仍取春木为例权作比方:春季乃“木”当皇帝,一位皇帝登基掌权后,其父母(水)就需退居幕后休养,所以春季的水为“休”;皇帝既登基治事,必须择其所信任钟爱或能仰承君意的人为其宰辅将相,而火受木生,即表示火能得木君之钟爱信赖且能仰承其恩泽,故春季的火为“相”;又皇帝当令势强,威震四夷(木旺于春,力量最强,其余火、土、金、水比之四夷,均臣服于旺木之声威下),今如有不自量力之夷邦贸然背叛来犯强王,必定不敌而遭擒拿囚禁,而金能克木,有若叛夷之犯强王,反遭所囚(春金柔弱难适当令旺木),故而春季的金甚“囚”;又皇帝君威隆天,如遭其下令斩杀之庶民,必死无疑,而木能克主,土遭木克就如同庶民遭皇帝下令处死一样,故春季的土属“死”。    以春季的旺木为例说明五行在冬季旺衰的层次,有如上述,至于其它四行,亦可以同样方式阐释,请各位试予自行演练,不再详述。    三、五行四时旺衰的归纳整理——五行的旺、相、休、囚、死,在每个季节中,都是同时存在并进行的。当某一行由旺变衰的时候,必有另一行在同时由衰转旺;又当某一行由休变囚的时候,亦必有另一行在同时由休转囚。不过,在同一季节或同一时间里,只能有一行为“旺”,其他四行则分别处于“相、休、囚、死”四种不同的衰旺地位,绝不可能在同一季节时间内,同时出现两行或三行同时均为“旺”或均为“相”……的情形。兹为使大家容易明了及记忆,特将五行在四时四季中的旺、相、休、囚、死归纳整理成一表列之于后,并加以补注说明。四时五行旺衰表 五行四时木火土金水

春旺①相②死⑤囚④休③

夏休③旺①相②死⑤囚④

秋死⑤囚④休③旺①相②

冬相②死⑤囚④休③旺①

季囚④休③旺①相②死⑤

 

    注一:上表中所加入的①~②之数字,乃代表各季里五行盛衰力量之比较层次;①代表最强、②代表次强、③代表衰、④代表次衰、⑤代表最衰。    注二:我当令则我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克者死。    注三:“季”乃指四季土,也就是指四立前十八日之内。    注四:上表可以直读,也可横读——    (1)直读: 春天~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夏天~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秋天~金旺、水相、木死、火囚、土休。冬天~水旺、木相、火死、土囚、金休;季土~土旺、金相;水死、木囚、火休。(2)横读:木行~春旺、夏休、秋死、冬相、季囚。             火行~夏旺、秋囚、冬死、季休、春相。             土行~季旺、春死、夏相、秋休、冬囚。             金行~秋旺、冬休、季相、春囚、夏死。             水行~冬旺、季死、春休、夏囚、秋相。注五:表应先予熟读,适当时机最好能予默记。

 

第九章  年月日时的再认识

第一节  年月干支的循环重覆现象

    一、干支纪年之循环性——我们在第一章即已谈过,干支的发明应用,始于黄帝时代,以黄帝开国那一年(民前四六〇八年)为甲子年,次年为乙丑年,第三年为丙寅年……,如此按序以一组干支代表一年,到了第六十年恰好用完六十组干支,这叫做“第一周甲子”,一般人则称之为“一甲子”或“一天元”或“一花甲”,亦有笼统之为“六十甲子”的。

    当六十组干支用完之后,又需从第一组干支重覆开始,所以黄帝开国后的第六十一年又将为甲子年,第六十二年又为乙丑年,按序复以一组干支代表一年,迨至第一百二十一年又为甲子年,第一百二十二年又为乙丑年……。这样年复一年的循环不绝使用,中途从未间断地直到今日,至民国七十二年癸亥年,算是“第七十八周甲子”的最后一年(第六十组干支),而民国七十三年甲子年已算是“第七十九周甲子”的第一年,也就是黄帝开国后的第四六八一年,今年(民国七十四年)乙丑年则属黄帝开国后的第四六八二年。

    二、干支记月之循环性——六十甲子用来记月,就是以黄帝开国该年的该月为甲子月(即目前农历的十一月,亦即黄帝开国的第一个月),次月为乙丑月,第三月为丙寅月……,如此按序以一组干支代表一个月,一年十二个月恰好用掉最前首的十二组干支(甲子~~乙亥),到了第二年的全年月份就会使用到第13~~24时组的干支(丙子~~丁亥),到了第三年的全年月份则会使用到第25~~36组的干支(戊子~~己亥),到了第四年的全年月份会用到第37~~48组的干支(庚子~辛亥),到了第五年的全年月份会用到第49~~60组的干支(壬子~~癸亥)。由此可知,干支用来记月,每五年恰好用完六十组干支,至第六年或第十一年又会从头循环不绝地使用下去;直到民国七十二年农历十月(癸亥月)就算是黄帝开国后第四六八一年(癸亥年)的第十二个月,而该年的农历十一月(甲子月)则应算是黄帝开国后第四六八二年(甲子年)的第一个月了。

三、月份干支的循环公式——如前所述,每年十二个月按序使用十二组干支,则每满五年恰用六十组干支(即一周甲子),至第六年时,其记月干支又会与第一年的记月干支重覆相同,同理可推第二年与第七年、第三年与第八年、第四年与第九年、第五年与第十年的记月干支亦分别会重覆相同。据闻这就是易经河图所暗示的“一六共宗,二七同道,三八为朋,四九为友,五十同途”之原理,依照这种原理,我们若将十天干按序编号:甲1、乙2、丙3、丁4、戊5、己6、庚7、辛8、壬9、癸10,则可归纳出五组通则——

①凡是甲年或己年(一六共宗),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为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已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

    ②凡是乙年或庚年(二七同道),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为丙子、丁丑、戊寅、已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辰、丁’亥。

    ③凡是丙年或辛年(三八为朋),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为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④凡是丁年或壬年(四九为友),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为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已酉、庚戌、辛亥。

    ⑤凡是戊年或癸年(五十同途),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为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因为六十甲子是以十个天干和十二个地支上下互相配合格成(奇配奇,偶配偶),故而我们如果以十天干去除六十甲子,则每个天干必各辖有六组“甲子”(每组各为六年);反之,若以十二地支去除六十甲子,则每个地支必各辖有五组甲子(每组各为五年)。

    古代命家常将各“天干”分别所辖的六组甲子简称为“六甲”、“六庚”、“六辛”、“六壬”、“六癸”等,兹特都列于后。

    六甲年——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

    六乙年——乙丑、乙亥、乙酉、乙未、乙巳、乙卯。

    六丙年——丙寅、丙子、丙戌、丙申、丙午、丙辰。

    六丁年——丁卯、丁丑、丁亥、丁酉、丁未、丁巳。

    六戊年——戊辰、戊寅、戊子、戊戌、戊申、戊午。

    六已年——己巳、己卯、己丑、己亥、已酉、己未。

    六庚年——庚午、庚辰、庚寅、庚子、庚戌、庚申。

    六辛年——辛未、辛巳、辛卯、辛丑、辛亥、辛酉。

    六壬年——壬申、壬午、壬辰、壬寅、壬子、壬戌。

    六癸年——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

    本来,黄帝开国于甲子年的甲子月,那时的历法应属“建子”历,亦即以“子”月为“正”月,但后来历代皇朝曾有多次变更历法,像夏朝以丑月为正月,称“建丑”历;秦朝以亥月为正月,称“建亥”历。如果以“子”月为正月,则我们现在所称的农历十一月(子月)就应改称正月:十二月(丑月)应称二月……,如果以“丑”月为正月,则我们现在所称的农历十二月就成为“正”月,而正月就成为“二”月,二月就成“三”月……。

    然而,不管每年月份建“子”或建“丑”或建“亥”或建“寅”,这些都只是人为(行政)上的称谓改变而已,并不影响四季节气的更替运作,也就是说,不管你将春天称为几月,春天还是春天;而你若将冬天称为五、六、七月也或未可,但冬天仍旧是冬天。这就好比一个人取名字一样,如果某人原名叫“张三”,日后亦可更名为“李四”或“王五”,然不管某人如何改变名字,却一点也不影响某人的本质。

    虽然黄帝时代及夏代、秦代等皇朝均曾使用过不同的“月建”,但自汉代以来,二千年来我们各朝均采用“正月建寅”的历法(即今日之旧历农历);因此,我们为配合历法与民俗习尚,八字学上的记月应以寅月为正月,按序卯为二月,辰为三月,巳为四月,午为五月,未为六月,申为七月,酉为八月,戌为九月,亥为十月,子为十一月,丑为十二月。据此再核对前列五组记月通则,便可查知每组通则的正月(寅月)天干之所属;向来命家就有一首从年干遁出月干的歌诀(简称五虎遁),兹列出于后(须背念):

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岁戊为头;丙辛必定寻庚起,

丁壬壬位顺行流;更有戊癸何方觅,甲寅之上好追求。

    简化诀一:

    甲己丙作首,乙庚戊为头,丙辛寻庚起,丁壬顺壬流,戊癸申上求。

    简化诀二:

    甲己起丙寅,乙庚起戊寅,丙辛起庚寅,丁壬起壬寅,戊癸起甲寅。

    这就是说,若以目前的历法计算,甲年或己年必从丙加寅上(丙寅)起算正月,依序二月为丁卯,三月为戊辰,四月为己巳,五月为庚午,六月为辛未,七月为壬申,八月为癸酉,九月为甲戌,十月为乙亥,十一月为丙子,十二月为丁丑。同理,乙年或庚年的正月,必从戊加寅上(戊寅)算起,依序二月为己卯,三月为庚辰,四月为辛巳……;以下类推。不再赘述。

    惟需注意的是,八字学的记月乃以阳历的廿四节气为像归,取立春为正月之始,然而我们目前所使用的“旧历”,实为阴阳合历;其中廿四节气属“阳历”,而记载月、日的数字则属“阴历”。因是之故,每年的立春(阳历)并不一定会刚巧落在阴历的正月初一日,有时会延后数日或提前数日(即前一年的十二月中),这是因为阳历和阴历周期不同所造成的差异;假段立春落在正月初一日之前,则应就前一年十二月何时立春起算农历的寅月(正月)。例如:民国七十一年阴历十二月廿二日时立春,那么,从该日时起,就应算是次年七十二年的正月庚寅月了;又如民国七十三年阴历十二月十五日卯时立春,则从该日时起,就应算是次年七十四年的正月丙寅月了。其它各月亦均以“节”,为月首,以“气”为月中;如二月起始于惊蛰(节),中界于春分(气),三月起始于清明(节),中界于谷雨(气)……,余请自行翻开万年历求证。兹为使大家便于查阅对照起见,特将年上起月的所有干支详列于后以供参考:

 

 

 

建生

 

气甲

年乙

年丙

年丁

年戊

月寅立春

雨水丙

寅戊

寅庚

寅壬

寅甲

月卯惊蛰

春分丁

卯己

卯辛

卯癸

卯乙

月辰清明

谷雨戊

辰庚

辰壬

辰甲

辰丙

月巳立夏

小满己

巳辛

巳癸

巳乙

巳丁

月午芒种

夏至庚

午壬

午甲

午丙

午戊

月未大暑

小暑辛

未癸

未乙

未丁

未己

月申立秋

处暑壬

申甲

申丙

申戊

申庚

月酉白露

秋分癸

酉乙

酉丁

酉己

酉辛

月戌寒露

霜降甲

戌丙

戌戊

戌庚

戌壬

月亥立冬

小雪乙

亥丁

亥己

亥辛

亥癸

月子大雪

冬至丙

子戊

子庚

子壬

子甲

月丑小寒

大寒丁

丑己

丑辛

丑癸

丑乙

 

 四、年上起月之其它法诀——历史告诉我们,日本民族乃中国古代难民移徙外岛之一支,是故其文化习俗多半因承于中国,近代日本受西风薰陶,培养出特殊的科学管理方式,往往将中国传统的文化加以改良创新,虽不免有画虎类犬之弊端,然其敬业精神却值得吾辈学习。

    日本的命学界曾将年上起月法诀用数字简化,其法大致如下:

    (一)生年天干方面

    (1)天干五合代号——

①甲己之年代号为2。 ②乙庚之年代号为4。 ③丙辛之年代号为6。

④丁壬之年代号为8。 ⑤戊癸之年代号为10。

    (2)天干个别代号——

    甲1、乙2、丙3、丁4、戊5、 已6、庚7、辛8、壬9、癸10。

    (二)生月地支方面(生月地支代号)

    寅月代号为l,卯月代号为2,辰月代号为3,巳月代号为4,午月代号为5,未月代号为6,申月代号为7,酉月代号为8,戌月代号为9,亥月代号为l0,子月代号为11,丑月代号为12。

  (三)推算方法    !

  以生年天干五合代号加上八字生月地支代号,取其和数之个位数为天干之个别代号,而此天干个别代号即为生月之天干,兹举两例说明之——

例一:某人生于甲年午月,其生月(年月)天干之求法则为——

l、(生年甲干之五合代号2)加(生月午支代号5),得出其和数为7。

2、7乃天干“庚”的个别代号,故“庚”即为某人生月(午月)之天干。

3、由是可知,甲年的午月必为“庚午”月。

例二:某人生于辛年戌月,其生月(戌月)天干之求法应为——

1、(生年辛干之五合代号6)加(生月戌支代号9),得出其和数为15。

2、取和数15之个位数“5”为天干之个别代号,而查“5”所代表的天干为“戊”,故“戊”即为某人生月(戌月)之天干。

3、由是可知,辛年的戌月必为“戊戌”月。

 

第二节  日时干支的查对及五鼠遁

    一、记日天干的查法——六十甲子用来记日,就是以黄帝开国那一天的甲子日为第一日,按序第二日为乙丑日,第三日为丙寅……,如此循环不绝使用,每六十天用完“一周甲子”,至第六十一天酌记日干支又会与第一天相同,第六十二天的记日子支则会与第二天相同。记日干支从黄帝时代一直循环使用到今天,已历数千年,总计一百七十万八千六百余日,在古代均钦天监详考天文颁布历书以为根据,近代则多由天文室或气象局测定公布。目前坊间所售的万年历,大致上分为三种:一种是依政府天文气象部门所测量者为测而印行,一种是依古法由清代历书延伸计测而印行,第三种是以个人丰富之天文常识自行测度而印行;三种测度法差别不甚大,其差额最多约在一小时之内。

    由于每月之日数有些为廿八日,有些为廿九日,有些为三十日,并不恒然固定,所以记日的干支无法用简易的公式求出(除非背诵瞎子算命一掌金诀,然却须下一番苦功,明眼命家有万年历可查,大可不必如此)。如果我们欲得知每日所属的干支,最快的方法就是查对万年历,而一般万年历又有分“简化型”与“精细型”两类,初学命理者最好购买后者(精细型)较为易查。

精细型万年历是将每年三百六十五日逐日详列其干支,并同时对照洋历月日、阴历月日及农历廿四节气,一看即通,甚是方便。至简化型的万年历,查对上较甚复杂,故而近年来一般年轻的命学者不太乐于采用,然而因其可缩印成小册,对长需外出求福之命家于随身携带上甚称便利,故仍有稍加介绍之必要,兹特举例说明简化万年历之使用法如下:

以民国七十三年甲子年为例——(请参后页表格)

子   正             二             三           四

   月             月             月           月

   大             小             大           大

   丙             丙             乙           乙

   寅             甲             丙           未

 子  戌         午  辰         亥  酉         己卯  卯

初  大         初  十         初  二         初廿  廿

三  八         三  八         四  十         五一  一

戊  癸         戊  癸         戊  甲         乙乙  乙

辰  未         戌  丑         辰  申         亥卯  卯

夜  戌         酉  酉         亥  卯         申初  卯

子  初         初  正         正  初         正初  初

初  一         一  一         一  二         初初  初

一  亥         刻  亥         刻  刻         刻刻  刻

亥  三         十  七         十  十         二七  七

十  分         一  分         一  分         分分  分

四  分         分             分                  .

 

立  雨      惊  春           清  谷      立   小

春  水      蛰  分           明  雨      夏   满

西 太

历 岁

一  

九 姓

八 金

四 名

年 赤

新   历

366  日

旧   历

384  日

国  合

历  朔二  二        三  三        四  一      五  一

月            月            月          月

闰  日        大  日        小  日      大  日

 

 

上例之表内第一行之所写“正月大”乃表示正月为大月,有三十天;第二行所写“二月小”乃表示二月为小月,有廿九天。“正月大”之下又写丙寅、子、戌,此处的丙是指日干,寅、子、戌是指日支,其意乃表示“丙寅”为正月初一日,“丙子”为正月十一日,“丙戌”为正月廿一日;再往下又写“初三戊辰夜子某刻某分立春,及十八癸未戌某刻某分雨水”,此乃表示正月初三该日为戊辰日,而立春恰落在该日的夜子时,另正月十八该日为癸末日,而雨水恰落在该日的戌时,最下面又写“二月闰二日”(国历合朔栏),此乃表示旧历的正月初一日恰为国历(洋历)的二月二日,而该年国历的二月属闰月,有廿九日(如写平月则有廿八日)。

    第二行“二月小”之下写丙申、午、辰,此乃表示“丙申”为二月初一日,“丙午”为二月十一日,“丙辰”为二月廿一日;往下又写“初三戊戌酉初某刻某分惊蛰,十八癸丑酉正某刻某分春分”,此乃表示在二月初三戊戌日那天的酉时交惊蛰,另在二月十八癸丑日那天的酉时交春分;最下面的“三月大三日”,则表示农历的二月初一日恰为国历的三月三日,而该年国历的三月属大月,有三十一日(如写小月则有三十日)。

    上例表内尚写有某刻某分交“节”,某刻某分交“气”,这是沿袭古代的计时方式(请参前述第六章第一节),将一时辰(两小时)分为前后两半段,前半段一小时称“初时”,后半段一小时称“正时”;前段初时的第一刻钟(十五分钟)称“初初刻”,第二刻钟称“初一刻”,第三刻钟称“初二刻”,第四刻钟称“初三刻”。后段正时的第一刻钟称“正初刻”,第二刻钟称“正一刻”,第三刻钟称’正二刻”,第四刻钟称“正三刻”。兹权以“卯”时为例再予详释:

    卯时代表清晨五~~七点(五点属时头,六点届时正,七点属时尾),是则万年历上若写“卯初初刻”,即指清晨五点正;若写“卯初初刻七分”,即指清晨五点七分;若写“卯初一刻”,即指清晨五点十五分;若写“卯初一刻九分”,即指清晨五点廿四分(十五分加九分为廿四分)……;若写“卯正初刻”,即指清晨六点正;若写“卯正初刻十三分”;即指清晨六点十三分;若写“卯正初三刻“,即指清晨六点四十五分;若写“卯正初三刻六分”,即指清晨六点五十一分(四十五分加六分属五十一分);……余类推。

    二、记时干支的循环性——前节已述,由于每年的月份均固定恒为十二个,故而每隔一定的时间(每满五年)它的记月干支又会重覆轮回使用不绝,古代智者即据此特发明了一套能迅速由年干求出月干的“简诀”,如以现代的术语来讲,也可称之为“公式”,那就是十五虎(寅)遁月诀”。同样的,因为每日之时辰亦恒固定为十二个,每日十二时辰用掉十二组干支,刚好满五天时会用完六十组干支,至第六天起,其全日各时的干支又会与第一日各时的干支一样;由于此种重覆轮回的现象跟记月干支的情形异常类似,因是我们应该亦可将其设定出一个简便公式,以帮助记忆及推算。自古先贤即已发明了一首从日干求出时干的歌诀,今列之于后(须背念):

甲已还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从戊土。

丁壬庚子宿。戊癸何方觅。壬子是真途。

    因每日时辰的起算是以“子时”为首,故而上列歌诀的意思是说:甲日或己日的干时,必为甲子时,依序可推丑时的天干必为乙(乙丑),寅时的天干必为丙(丙寅)……。而乙日或庚日的子时,必为丙子时,依序可推丑时的天干必为丁(丁丑),寅时的天干必为戊(戊寅)……。丙日或辛日的子时,必为戊子时,依序可推丑时的天干必为已(己丑),寅时的天干必为庚(庚寅)……。丁日或壬日的子时必为庚子时,依序可推丑时的天干必为辛(辛丑),寅时的天干必为壬(壬寅)……。戊日或癸日的子时必为壬子时,依序可推丑时的天干必为癸(癸丑),寅时的天干必为甲(甲寅)……。在十二生肖里面,“子”乃代表鼠,所以前列日干求时歌诀也有人称之为“五鼠遁时诀”,我们可再将其简化如下:

    甲已起甲子。乙庚起丙子。丙辛起戊子。丁壬起庚子。戊癸起壬子。

三、日上起时的其它法诀一一“生日天干五合代号”与“生时天干个别代号”比照前节所述日本命界法则备用,惟“生时地支代号”略有不同,须另行背诵:

  {一)生时地支代号——

  子时代号为1,丑时代号为2,寅时代号为3,

  卯时代号为4,辰时代号为5,巳时代号为6,

  午时代号为7,未时代号为8,申时代号为9,

  酉时代号为10,戌时代号为11,亥时代号为12。

  (二)推算方法——

  以生日天干五合代号加上八字生时地支代号,将其相加之和数再减去2,取其余数的个位数为天干之个别代号,则该天干个别代号即为生时之天干;为何须将和数再减去2呢?这是因为生时所代表的第1号地支(子)较生月所代表的第1号地支(寅)提前二数之故(于在寅前2位)。兹举两例说明如下:

例一、某人生于乙日子时,其生时(干时)天干之求法应为

1、(生日乙干之五合代号4)加(生时子女代号1),得出和数为5。

  2、再将和数减去2,其余数为3,“3”乃天干“丙”的个别代号,故“丙”即为生时之天干。

  3、由是可知,乙日的子时必为“丙子”时。

  例二:某人生于壬日戌时,其生时(戌时)天干之求法应为

1、(生日壬干之五合代号8)加(生时戌支代号11),得出和数为19。

  2、再将和数19减去2,其余数为17,取余数之个位数“7”为天干个别之代号,而7乃代表天干“庚”,故“庚”即为生时之天干。

  3、由是可知,壬日的戌时必为“庚戌”时。

 

第三节  早子夜子与真太阳时

一、早子与夜子的区分——一日的十二时辰当中,从半夜廿三时(即下午十一点)至次日凌晨一时这中间的两小时,我们称之为“子时”。由于午夜十二点(零时)是前后两日的分界点(通常均称“正子”或”子正”),故而子时的前半个时辰(一小时)被割分为本日的“夜子”,子时的后半时辰被割分为明日的“早子”;也就是说,在同一日内,凌晨零时至一时为“本日”的早子时,半夜廿三时至零时为 “本日”的夜子时。

既然子正零时为前后两日之分界点,那么依理记日的干支(日柱)当然也是要在此时交换;然而,同一个子时的干支,却须分由前后两日使用,于是便会产生同一日内早子时与夜子时之轮值天干各不相同的情形,这是因为把时的干支,乃自黄帝时代依照六十甲子的顺序,不断循环轮值的,从来不曾中断过,此即所谓“时光千古流转,岁月永不间断”之义,因以用来记时的干支符号,也是依循时间之推造而轮值,丝毫不受“人为分日”之影响。

譬如今夜子时的天干轮到“甲”,我们便称之为“甲子时”,而这个“甲”干乃是负责管辖子时的完整两小时的,不管我们如何从“子正零时”去将日子分开,也仅是观念上的中分而已,并非真的将日、时予以断然切割,更无法改变甲干统辖“子”时的完整两小之事实,我们至多只能在观念上说成“前半段的夜子时属于今天,后半段早子时属于明天”,或说成“前半段的夜子时已属昨日,后半段的早子时已属今日”,而前后两半段的子时仍属同一个时辰,其当值的天干亦为同一个天干。基于以上陈述可知,在同一日之内,因其“本日”早子(凌晨零时至一时)和“本日”夜子(半夜廿三时至零时)必间隔十一个时辰(廿二小时),故亦必会使用到不同轮值的两个相异子时之天干,兹特将此现象作一扼要整理,较易使大家明了:

1、凡甲日或已日的早子时为“甲子时”,夜子时为“丙子时”。

2、凡乙日或庚日的早子时为“丙子时”,夜子时为“戊子时”。

3、凡丙日或辛日的早子时为“戊子时”,夜子时为“庚子时”。

4、凡丁日或壬日的早子时为“庚子时”,夜子时为“壬子时”。

5、凡戊日或癸日的早子时力“壬子时”,夜子时为“甲子时”。

如果我们欲应用五鼠遁时诀求时干时,则应注意:“早子时应使用本日子时之天干(如甲、乙两日的早子用本诀之甲子时),夜子时使用诀中次日子时之天干(如甲、己两日的夜子用次诀之丙子)”。兹为使大家便于查阅对照起见,特将日上起时的所有干支列于后以供参考:

二、真太阳时的计算——所谓真太阳时,就是指不管太阳之位置为何,地球上任意一点对应于太阳所产生之真确时间;譬如居住在同一城市的人,虽然都使用同一时间,可是这种时间乃是人为的 “平均太阳时”,并非精确的“真太阳时”;因为任何相异的空间,如果对应于同一计时主体,则它们的时间必定相异,所以倘就某城市言之,“城东”的时间跟“城西”的时间并不绝对相同;即使在一间小小的住宅里面,严格地说来,“宅东”与“宅西”的时间也有些微之差别。理论上,东边的时间先到,西边的时间迟到。    :

    目前世界各国为了交流沟通上的方便,均同时混合实行“平均太阳时”和“区域标准时”,除了科学上的研究及命理学需要外,一般人绝少使用“真太阳时”,甚至有许多人根本不知有这种计时与名称。那么,何谓“平均太阳时”与“区域标准时”呢?简言之,平均太阳时就是以机械式的人工计时器(古代以沙漏器为主,现代以钟表为主)将逐日长短不同的真太阳时、硬性平分成一日廿四小时,一小时六十分,一分六十秒。而“区域标准时”简言之就是以通过英国格林威治天文台的该条经线为标准,沿地球表面纵向划分三百六十度,格林威治该条经线为零度,以东有一百八十度,稍为 “东经”,以西也有一百八十度,称为“西经”,东西经合计三百六十度,每隔十五经度划为一时区,共划为廿四时区,第二时区和第一时区的时间相差一小时,第三时区和第一时区的时间相差二小时……余类推,凡是住在同一时区里的人,其计时钟点均必须相同,以求统一便利。 

    由于前述可知,我们日常所使用的时间,实乃“平均时”和“标准时”的混合,并非科学与命理学上所要求的“真太阳时”。此外,我国政府曾于某些年度颁布夏令时间,在昼长夜短的夏秋季节里,将全国的钟表拨快一小时;所以,当我们在排定八字时辰之前,除了应把钟表时间(即平均时和标准时)加以增减计算以求出“真太阳时”之外,如遇到有夏令时间的月份也要予以扣掉一小时,兹详细说明于后:

    ①像准时的加减换算——我国因疆域幅员广大,东区与西区的差甚巨,故自民国八年便将全国分为五大时区:(1)长白时区(2)中原时区(3)陇蜀时区(4)昆仑时区(5)回藏时区

    长白时区以京经一二七.五度之时刻为该区之共同时刻。

    中原时区以东经一二○度之时刻为该区之共同时刻。

    陇蜀时区以东经一○五度之时刻为该区之共同时刻。

    昆仑时区以东经九○度之时刻为该区之共同时刻。

    回藏时区以东经八二.五度之时刻为该区之共同时刻。

    因此,只要查知出生地点的所属时区及正确经度,再对照该时区共用时刻(标准时)之经度。法取“东加西减”,即可求出其“平均太阳时”。根据十五经度为一时区,可知每小度相差四分钟,凡出生在标准时经度所相距的经度数,再折算成分钟数,然后就政府所播报的标准时加上此分钟数,所得的时间即为该地的平均太阳时。同理,凡出生在标准时经度以西之地点者,则须减去其与标准时经度所相距的经度数并折算成分钟数,再就政府所播报的标准时减去此分钟数,所得时间即为该地的平均太阳时。

    今以台湾省台北市为例加以说明:台湾省属“中原时区”所辖,其标准时经度为“东经一二○度”,而台北市的经度为“东经一二一.五度”,两者相差约一.五度,一度之时差为四分钟,则一.五度之时差为六分钟,所以凡在台北市出生者,其正确的平均太阳时就政府播报的“中原标准时间”再加上六分钟(东加西减),比如当台湾的电台播报说:“现在时刻是中原标准时间中午十二点正”,那么这时台北市的平均太阳时已为十二时六分了。

   ②平均时的加减换算——前面第六章第一节曾经谈到平均太阳时与真太阳时的差别,并且尚特地绘出一个逐月时差图表。当我们将“地方标准时”换算成“地方平均时”之后,就必须再将这个地方平均时依照上述“逐月时差表”所显示的季节性时差另予加减换算一次,如此即可得出“真太阳时”,也就是命理上所要求的正确时辰。现在举例以问答方式作一综合解说。问:有某人于民国四十一年国历三月三日下午五点三分(酉时)出生在台湾高雄,请问此人正确的命理时辰(即真太阳时)为何?

答:(1)先查夏令时间。民国四十一年国历三月一日至十月卅一日台湾实施夏令时间,故此人之生辰应先扣掉一小时,成为“四点三分”。

(2)其次换算标准时为平均时。查高雄的经度约为东经一二一度,其与中原标准时经度(东经一二○度)相差约一度,一度即四分钟,又高雄乃位于标准时经度之 “东”,故应将四点三分再加四分(东加西减),成为“四点七分”,此称地方平均时。

    (3)最后将平均时换算成“真太阳时”。查逐月时差表显示国历三月三日之时差约在负十三分钟左右,故应以四点七分减去十三分,而成“三点五十四分”,此乃为真正太阳时,亦即正确之命理时辰 (申时)。

    ③标准时区与夏令时间图表——兹为使大家便于参考,特将世界标准时区之划分情形绘图于后,并另将中国版图部分放大,至于我国自民国卅四年以来所实施的夏令时间亦一并列表加以说明之。除此之外,尚有一点需要解释的是,我国虽然于清光绪廿八年(民前十年)即已采用世界区域标准时,但当时大致局限于沿海各港口,迨至民国八年才正式颁行“中国五大标准时区”,彼时台湾尚属日据。由此可知,凡于民国八年以后在大陆上出生者,即适用我国区域标准时,而台湾地区则需延至民国卅四年光复之后始实施我国区域标准时。

上述标准时或平均时的加减换算又仅只适用于在出生当时当地有使用钟表计时的城市或乡镇,其它不使用钟表的偏远地带或山区,则仍以当地民俗所测的视动时(以太阳方位目视定时的计时法)为准,有时,视动计时反较钟表针客观准确。

 

(1)   世界标准时区划分图

 

 

(2)   中国五大标准时经图

(3)我国历年夏令时件实施表

 

年代起迄月日夏令时间之缘由

民国

30~~40年阳历五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夏令时间亦称“日光节约时间”,首由英国众议会于一九。八年提案,建议政府在每年尽长夜短之夏、秋季节,将标准时按快一小时,但分钟与秒数不变,俟至秋未或冬初之季再予按回原来标准时,使一般民众早睡早起。因早睡可节省油、电能源,早起可呼吸新鲜空气,增进国民健康,并带动生产办事效率,借以当时英国国会并未通过采行此一议案。

    一九一六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因战时急迫需要更高之经济效率,遂率先实施“经济时”一即日光节约时间;尔后世界各国(包括英国)亦皆随之相继实施。

    我国迟至民国三十四年(即一九四五年)才开始实始“日光节约时”,连续实施了十七年(卅四年一五十年),然每年的起讫月日并不完全一致。嗣后由于国内众多学者专家反对,谓此种“时制”易使正常计时体系陷于混乱,故我国遂于民国五十一年以后,停止实施夏令时间。   

迨民国六十三、六十四及六十八年,多次爆发世界性石油能源危机,情势特殊,政府为了节约能源,厚存国力,乃再度于上述三年中恢复实施夏令时间,然而,自民国六十九年之后,因能源名危机逐渐缓和,故又停止实施讫今。

民国41年阳历三月一日

至十月卅一日

民国

42~~43年阳历四月一日

至十月卅一日

民国

44~~45年阳历四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

民国

46~~48年阳历四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

民国

49~~50年阳历六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

民国

51~~62年停止实施

民国

63~~64年阳历四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

民国

65~~67年停止实施

 

民国68年阳历七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

民国

69~~74年停止实施

 

第十章 八字的排法及年始点之确定

第一节  四柱八字的排列组合

              我们都知道,宇宙万事万物均有本末、因果、始终及主从之分, 譬如植物的根干为“本”,枝叶为:“末”;花蕊为“因”,果实为“果”。又如动物的生命有开始也有终结;人类的社会有君与臣、父与子、师与生、官与民、司机与乘客等等因果主从关系,而天体运转的周期 (时间)也是有这些现象存在的。

              一年是个大周期,统领十二个月份;每个月份又是一个中周期,统领廿八~~三十个日子;每个日子又是一个小周期,统领十二个时辰(廿四小时)。太阳年的起迄,以冬至点始至下个冬至点终,太阳月的起迄,以每月立节点始至下月立节点终;日的起迄,以子正点 (半夜零时)始至下个子正点终;时的起迄,以每个时间头零分始至下个时头零分终。

              由以上所述可知,“年”与“月”或“月”与“日”或“日”与“时”,甚或 “年与“月、日、时”等,均互有本末因果之关系;因为,没有了“年”,就不会有“月”,没有了“月”,就不会有“日”,没有了“日”,就不会有 “时”;也就是说,没有了“年”,根本就无法产生月、日、时的对应区分。  

所以,古代的命理学者便根据时间的这种因果始终特性,将人命生辰依年、月、日、时的顺序以“干支”排列组合起来,取年的干支为第一柱,月的干支为第二柱,日的干支为第三柱,时的干支为第四柱,合称“四柱”;又因四柱每柱各有天干一个字及地支一个字,四柱总计共有八个字,故亦有人简称之为“八字”。

在四柱八字当中,一般多以年柱比喻为植物的“根本”,以月柱比喻为植物的“苗枝”,以日柱比喻为植物的“花蕾”,以时柱比喻为植物的“果实”。 (请参考上图),按序则成“根、苗、花、果”。将上述比喻延伸之于人命,则年柱可代表人命的“祖先”,月柱可代表人命的“父母”,日柱可代表人命之本身及配偶(夫妻之匹配,如同植物之开花交配),时柱可代表人命的子息(夫妻匹配后生子,如同植物开花交配后结出果实)。

将上述比喻再予延伸,则年柱亦可代表人命的宗族长辈,月柱亦可代表人命的师父、长官或直系血亲的兄弟姐妹,日柱亦可代表人命婚后家庭状况及配偶对方的家庭状况,时柱亦可代表人命的学生、徒佣、晚辈及各人的生殖机能。如果我们再不厌其烦地将上述比喻予以延伸,则年柱尚可代表人命的童年阶段,月柱尚可代表人命的青年阶段,日柱尚可代表人命的中年阶段,时柱尚可代表人命的晚年阶段。

              当然,仅用寥寥四柱的八个字要来推论复杂万端的人命,势必需要将八字干支作更多层面的含射及影射,这些理论相当繁紊,我会在后面课程中继续详为解说。兹将四柱八字的排列方法举实例阐述如下:

 

例一:某命造 出生于民国廿八年农历四月十一日辰时,请排其正确之四柱八字——

              (1)翻阅万年历,首先查生年干支;(若不用万年历,则需先询问对方之岁数及生肖,再以掌诀推算,亦甚简捷)。经查民国廿八年为己卯年,于是便在纸上书写:  

己卯(年柱)——根

              (2)次查农历生月干支,经查农历四月十一日系在立夏(巳月)之后,芒种(午月)之前,其记月地支必属巳月,而由年上起月歌诀计共有八个字,(即五虎遁)推知,己年之巳月,必为己巳月,于是又在纸上书写:

己卯(年柱)——根

己巳(月柱)——苗

       (3)再查生日干支,经查四月十一日为丙寅日,于是续在纸上书写:

己卯(年柱)—— 根

己巳(月柱) ——苗

丙寅(日柱) ——花

               (4)最后查生时干支,由日上起时歌诀(即五鼠遁)推知,丙日之辰时,必为壬辰时,于是再在纸上书写:

己卯(年柱) ——根

己巳(月柱) ——苗

丙寅(日柱) ——花

壬辰(时柱) ——果

              

例二:某命造出生于民国四十六年农历八月十四日午时,请排其正确之四柱八字——

(1)经查民国四十六年的记年干支(亦称太岁或流年)为“丁酉”年。

(2)再查农历八月十四日在立秋(七月十三日)之后,白露(八月十五日)之前,故应仍属“申”月,由年上起月诀推知丁年之申月,必为“戊申”月。

(3)又查十四日之记日干支(亦称流日)为“壬午”日。

(4)最后由日上起时诀推知,壬日之午时,必为“丙午”时。故而此造之四柱八字应为:

年——丁酉——祖先(根)

月——戊申——父母(苗)

日——壬午——夫妻(花)

时——丙午——子息(果)

 

例三:某命造于民国三十四年农历九月初三日夜子时出生,请排其正确之四柱八字——

(1)经查民国三十四年的太岁为“乙酉”年。

(2)再查该年农历九月初三日的夜子时恰交寒露,故知其生月应属 “戌”月,由五虎遁(年上起月诀)推知,乙年戌月,必为“丙戌”月。

(3)又查此造出生子夜子时(半夜23时——零时),故其日柱干支不变,仍属九月初三日,该日为“庚戌”日。

(4)最后审查此造虽出生于九月初三日,然其生时为“夜子”时,应取用次日子时的天干,(即日柱仍用初三日,而夜子时的天干则用初四日早子时的天干),经查九月初四日为“辛亥”日,由五鼠遁(日上起时诀)推知,辛日之子时必为“戊子”时。故而此造之四柱八字应为:

祖先——乙酉——根、年柱(幼年)

父母——丙戌——苗、月柱(青年)

夫妻——庚戌——花、日柱(中年)——辛亥

子息——戊子——果、时柱(晚年)——戊子

 

              例四:某命造于民国二十年农历正月二十日早子时出生,请排其正确之四柱八字——

(1)经查民国二十年之太岁为“辛未”年。

(2)再查正月二十一日在惊蛰之后清明之前,应属“卯”月(命理上的二月),由五虎遁推知,辛年之卯月,必为“辛卯”月。

(3)又查二十一日之流日干支为“癸亥”日(4)最后由五鼠遁推知,癸日之子时为“壬子”时。故而此造的四柱八字应为:

祖先——辛未——长辈、年根(幼年、少年)

父母——辛卯——兄弟、月支(青年、成年)

本身——癸亥——配偶、日花(壮年、中年)

子息——壬子——晚辈、时果(晚年、老年)

 

第二节  年柱干支的更换

    一、有关年始点的争议——干支用来排四柱推人命的理论最初奠始于何人,因已无充分而又确凿之文献可考,故而至今仍是一个谜;但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它的创始必在汉代以后,理由很简单,因为自唐代贤人李虚中及宋初贤人徐子平以降:千余年来的命书及命家,均是以立春点(寅月)为年首(即每年正月之开始);而中国乃是从汉代才恢复使用“建寅”历(也是夏代之历法,故建寅历亦称夏历),一直迄今都为后代诸朝所沿用,大约也有两千年了。

然而,汉代之前的秦代乃是使用“建亥”历,建亥应是以我们目前的农历十月为正月,每年自亥月(十月)就须更换年柱干支,故而据此推测,四柱八字的推命体系并非建立于秦代以前,而是建立于汉代之后迄无疑义。按秦始皇焚书坑儒,下令焚毁许多重要经世文学及科学资料,得以幸免的仅存四书五经与山医命相等非经世之学,据此推论,倘使秦代之前已有八字推命之学术,从无专书问世,然其片言只语的资料必可散见于三代(夏、商、周)及春秋战国时代的诸家非经世典籍之中,可是由目前之史料显示,秦代以前之五术界仅盛行卜筮、巫祝、相术、修道及医术等,独缺八字理论之记载,故知秦代以前虽有夏代“建寅”及同代“建子”之历法,而彼时却尚未发明四柱推命学,至于后人所谓的“子平法系源出于战国时代的珞琭子”,恐为穿鉴附会之说。

我们如今继续沿用夏历,虽以立春寅月为年首正月,然而这个 “立春寅月”是否就是真正的“太阳年”之起始点?则由于近二十余年来天文科学日渐发达,此问题遂引起某些命学研究者之注意,其中最早提出质疑及修正者首推近贤吴若萍先生,他在民国五十一年出版的《命理新论》一书中说:“千余年来古今命书,有一个很大的错误,就是以立春点(寅始)为年柱干支更换的终始点(这是一个算命不准的重大原因)。须知干支创设及与天地定位早在四千多年前,以后历代因历法不同,正月有时建亥,有时建子,有时建丑,有时建寅,这不过是一种行政上的法令,它只能使一般人四时作业更能与气候适应,并不能改变太阳和地球的运行,所以对原来与天地配合的干支和其运转流行,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改变的理由:我为纠正千余年来的错误,经十余年的反覆思维与求证,认定从今以后,年柱干支必须自冬至(正子)点之时辰开始更换,千万不可拘泥旧说,仍以立春点之时辰,为年柱干支更换的终始点”。

吴贤又说:“冬至点虽为年柱干支的分界点,但是“六十甲子”按序代表逐月的干支,并没有改变,因此冬至前后半个月(合计为一个月)的干支,仍是同一个”。吴贤的见解,大胆推翻了相承千余年的年始点观念,其认真治学之精神与突破旧说之勇气委实令人敬佩。然而,以立春点换年乃是历代命家一致相沿认同的习惯,而且也已使用了近两千年,若想彻底扭转改变此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与习惯,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可臻。是故,当吴贤发表了更换年始点的新见解之后,曾引起许多命学贤达的争议。兹择其要者分述于后:

近贤王德薰说:“以立春为岁首,这是易经从洛书演变来的……,坤、艮相对,坤是立秋,艮是立春,易经说卦传有云:“帝出乎震 (按帝乃指太阳,震乃指八卦廿四方向的甲、卯、乙三方),齐乎巽(巽卦包含辰、异、巳三方),相见乎离(离卦包含丙、午、丁三方),致役乎坤(坤卦包含未、坤、申三方),说言乎兑(兑卦包含庚、酉、辛三方),战乎乾(乾卦包含戍、乾、亥三方);劳乎坤(坤卦包含壬、子、癸三方),成言乎艮(艮卦包含丑、艮、寅三方)。如将八卦廿四方按序配上一年廿四节气,那么坤卦值当立秋(申月),艮卦值当立春(寅月),八卦既帝出于震而乙于艮,艮者止也,艮里面包含了丑、艮、寅三宫,丑是去年的十二月,寅是今年的正月,也就是说,丑、寅之交的艮乃一年的结束,亦是一年的开始……。吴俊民(按即吴若萍氏)写的命理新论,主张冬至是正月的开始,那是不通的,因为不能统一;他或许也不甚了解易经的道理及夏历的背景来源等……。”(以上为略义之摘录)。

近贤司莹居士也说:“吴俊民老师在《命理新编》中提及,年柱干支必须自冬至点开始更换,与传统之立春交界不同,引致命学界一片讨论研究之风。现愚依事实管见提出探讨,命造若更换年柱(以下司莹氏举出一“民国四十一年正月初五日寅时生”之命造为例说明),则命理上之官讼必然常见(指该例命造若更换年柱之后而言),不仅须常作证上法院,衙门似厨房,牢狱之灾在辛酉年壬辰月节有临身,而且禁锢就不止区区十七天。一字之差,或排列不同,所发生事故之差别,就完全不同……,更证明立春交界之论点及传统大运排列法之无误”。

近贤了无居士亦说:“原则上说,一个程式的设计,必是设计者呕心沥血;千锤百炼;方告完成,科学如此,文学,如此,哲学更是如此。八字禄命法是怎样设计的,我不是李虚中,也非徐居易(按即徐子平),当然不得而知,而由于资料缺乏,我们也无法考据当初设计的动机和理念。我们只知道,李徐师徒(按传闻李虚中与徐子乎乃为师徒关系,然无法确定(在这个禄命程式完成之前,必定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来试验,我们读“李虚中命书”时,就有这种感觉。既然八字禄命法到李徐之后,才告完成,那么,我们应考虑到一件事:不管李徐之前如何论命(即用年柱也好、纳音也好,五星也好),反正是,在李徐之后;程式已改,这套程式,应是李徐发明的,若颁给专利权,非李徐师徒莫属。刚才说过,李徐如何制作八字禄命法,已不可考,但我们以为既是他们所创,论命规则,必须遵循,不能另开蹊径,因为另开蹊径,论命便不准矣。李徐发明的禄命法,自有其固定的推演格式,这个格式是独立的,无论黄帝建元以来建寅历如何变更,都丝毫不受影响,我相信李徐师徒早巳把类似的差异考虑在内。因此,不论黄帝以后,历代如何建寅,只要李徐认为正月就是寅,而宋朝以后不变,我们就得以寅为正月,否则论命便不准矣。同理,李徐当初设计年柱更换的终起点为立春,后辈学者就必须使用立春交换年柱,否则,论命便不准矣。我在古籍中,从未发现有“冬至更换年柱”的记载,而明清以来的八字禄命,固始终遵循立春交换年柱,所以我们肯定立春为年柱更换的准点,是当初李徐所制无误。吴俊民先生提出八卦理论,太阳纬度,以及三元命卦等等假设,固然有理,在我以为,完全与八字禄命程式无关。

综合上述诸贤的见解可知,目前命学界对于年的起始点;有分新、旧两种见解,而且尚在争议不止中,这是一种好现象,因为任何一门专业学术或理论,若想更进步完善,更风行久远,那就需要众多有心人不断的去质疑、探讨及修正,但在争议之肘,最好能以客观的立场就事论事,如非必要(譬如对方素行不端或欺世盗名等),当应尽量避免作人身之攻击,庶应纯正治学者之超然素养。

二、年始点的确定——为了符合天体运转之事实及方便沟通现代命研者所应具备的科学共识,今后本讲义将采用“冬至点更换年柱”的排算法,虽然会增加些许麻烦,但希望大家多予练习求证,时间一久自然能熟以生巧。幸好,出生在冬至——立春之间的人,所占比率并不太多(约12%),大致上一百人中只有十二人左右。为何我们要采用冬至换年之理论呢?其理由有如下几点:

①以天文学对太阳系的研究证据为由——近代天文学上确实证明地球“太阳年”的终始点在冬至点,中界点在夏至点(以北半球而言)。如将太阻视为定体而言,则所谓的一年,乃是指地球绕日一周的公转时间(三六五.二四二二一六日);如将地球视为定体而言,则所谓的一年,乃是阳光直射地球南北表面往复一次的时间(其实是地球本身上下摆动一回之时间),而阳光直射地球表面的范围,最北至北回归线(即夏至点)止,最南至南回归线(即冬至点)止。

当阳光由北半球往南半球直射到南回归线的冬至点时,由于已达地球本身摇摆幅度(二十三度半)之尽头,故而它必再由南半球往北半球慢慢直射而回,对北半球的人来讲,这个“冬至点”就是一年的尽头:也是新的一年之开端。同理,当阳光直射到北回归的夏至点时,它必会再往南半球的冬至点方向折回,故而可知夏至点是一年的中界点(转折点),是夏天的“至中心”,冬至点则是一年的终始点,也是冬天的“至中心”。

②以与正子时分日之相较为由——我们在第九章第三节曾经提过,半夜正子时(零时)是前后两月的分界点:虽然子时有两小时,且时间具有连续不可分割性,但因正子时乃日的交换点,故而我们不得已仍须勉强在作业观念上将子时硬于切割分属两日使用。那又为何日的交换点须以正子(也可说成“子正”)时为准呢?这是因为子正乃夜晚的至中心处,也是五行的阴之极,阴之极则为阳之初,也即是说,正子是为今日的尽头,亦为明日之开端。夜晚的正子时恰与白天的正午时成一百八十度直线相对(参下图),一日中的“子”时相当于一年中的十一月,一日中的“午”时则相当于一年中的五月。

 

而现在我们要谈的“冬至点换年”,其道理便跟“正子时换日”一模一样;冬至点并非“立节”而是“中气”(正子时亦非时头而是时中),乃农历十一月的“至中心”,也是冬季的至中心,冬季始于立冬,界于冬至,终于立春,共计三个月,从立冬到冬至的前一个半月冬季,属当年所辖,从冬至到立春的后一个半月冬季,则属次年所辖,就如同子时的前半时辰(0时——l时)属次日所管一般,因此,年柱的更换以冬至点为准,可以日柱的更换道理求得反证。

③以干支始创之历史背景为由——本讲义开宗明义第一章即已言及,古来命理学者大多认为干支用来记载年、月、日、时乃创始于黄帝时代(道教大辞典则谓干支系传为天皇氏所创,至黄帝时始以干支配作甲子),据闻当时由黄帝命其太监官大挠氏依天地周期造设足用万世而不误的记时符号及历法,遂有今日六十甲子干支流行之滥(通滥外记云:“帝命大挠氏探五行之情,占斗里所建,始作、甲子”),然彼时黄帝尚未统一中原。

迄后黄帝出兵讨伐暴君蚩尤,久战不下,渐有败象,不幸又为长期雨雾所困,情况至为危急,于是发明指南车配合十干十二支方位,始将蚩尤降服,自此平定江山,统一中原。时值寒冬深夜,云雾弥漫,星月无光,一俟蚩尤被擒,霎时天降异象,云消雾散,北斗当空,万星拱照,天五月而竟大明如昼,目睹此一奇景,不由得军民共乐,聚家胜欢。黄帝见强寇己除,天下太平,乃颁令该日 (其实是该夜)将为开国纪念日,并命大挠氏以其所发明之记时干支值数为黄帝历元,是即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时,亦即是甲子年冬季月冬至日正子时(此种四甲子的巧合或属天意也说不定,由当时天垂异象可知)。

既然中国的干支记载年月日时从“甲子”开始,而一年中的月份数与一日中的时辰数又属固定,那么,“年”必定曾从“正子月”开始更换,“日”必定会从“正子时”开始更换,才能符合当初智者创设干支用以记载时间的发明本义,及符合中国近五千年之一贯炎黄帝统,这就如同目前政府所强调的“宪法之法统正溯”一样,绝对苟且不得。兹将有关黄帝的部分史料列出于后供为参考:

大荒北经说:“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中华古今说:“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并献身,铜头铁额食砂石子,造立兵杖刀戟大弩”。史记说:“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淮南子说:“炎帝为火灾,故黄帝擒之(按炎帝即蚩尤)”。宋徐大升说:“究以奸诈生,妖怪出,黄帝时有蚩尤神作乱。当是之时,黄帝甚忧民之苦,遂战蚩尤于涿鹿之野,流血百里,不能治之。黄帝于是齐戒,筑坛祀天,方丘礼地,天乃降十干十二支,帝乃将十干圆布象天形,十二支方布象地形,始以干为天,支为地,合光仰职门放之,然后乃能治也”。

四、以八字学取真太阳历之推命依归为由——中国的预知理论多达数十种,但其中仅有八字推命学与紫微斗数两种须使用完整的太阳历或太阴历(即年月日时全用),其它像卜卦、筮术、堪舆、周易、手面相、六壬神课、奇门遁甲、五星九星、太乙神数、铁板神数等预知术,有完全不用历法为其理论之要件者(如卜卦、筮术、心易,堪舆,手面相等);有一部分则或仅使用流年,或仅使用月建,或仅使用流月,或仅使用流时,无有年月日时悉备为其理论之要件者,且多以太阴历为主(如六壬、遁甲、九星、太乙、铁板等)。

紫微斗数(简称紫斗或斗数)是以太阴历(即月亮周期)为主要依据,再配合其它星宿的周期而推论人命;四柱八字学则是以太阳历(即太阳周期)为主要依据,再配合事物阴阳的周期而推论人命。斗数学的排列命盘用阴历,年柱从阴历正月初一开始更换,月柱从每月初一开始更换,日柱从半夜十一点(子初)开始更换,时柱的更换与八字学相同,从每个时辰的时头(时初)开始更换。八字学的排列命造则用阳历,不用阴历,是以其年柱理当从“真太阳终始点——冬至点”开始更换,月柱从每月的立节点开始更换,日柱从每日的子正零时(午夜廿四点)开始更换,时柱的更换与斗数学相同,从每个时辰的时头开始更换。

五、以欧美诸国阳历过年之实证为由——众所皆知,我们现行的“国历”即为欧美之“洋历”,所谓洋历,也就是指“太阳历”而言;太阳历必以真太阳年的始终为终始,亦即以冬至点为年的更换点,所以,按理推论,凡是真正使用“阳历”的国家或民族,其元旦(正月初一)或过年的日期必会在冬至点的前后数天内。

今观欧美诸国,凡传统上使用真正阳历者(非舶来洋历),均在圣诞节(阳历十二月廿五日)左右过年,我们查阅万年历,得知每年日历的十二月廿五日圣诞年节,确在冬至后的五天内(按冬至必在每年阳历的十二月廿一、廿二或廿三日),而其元旦亦确在冬至后的十天之内。    。

由上可证,凡以太阳历为依归的历法或学术,定须在冬至点换年,然因各国古今测度太阳周期的角度与计算方式不尽相同,故其元旦年始点的落点均会略有数日之差距,惟大体多在我国冬至点的前后十日内,甚少有超通十五日者。

六、以帝元四甲子中甲年必有甲子月为由——三命通会说:“天地之运,如环无端,运周一元(一过甲子),磨硅之转,独不再始手?周十二时,天之运,独不再子乎?一元之上,安知其不有一元耶?况历元之度,牛斗之爱,岁差速矣!后世之历,各自为据,以求合时尔,古历之法,随世亡矣,安能算而合之?今之言甲乙者,必曰实有木气生之,而今日木,明日火,后日土,不亦诬乎!或曰大挠占斗柄而造甲子,必能远溯天地之始,故以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时甲子

为历元;不思古斗柄,止可定十二月,天地初开辟,日月如合壁,五星 (金星、水星、木星、火星、土星)如连珠,俱起于牵牛之初,而后可以定夜半之多至,此乃死法(定法),故孟子以为千帘之历,可坐而致之乙。

上面三命通会言及大挠氏占斗柄远溯天地之始而进甲子,并以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时(简称四甲子)为历元。我在《命理点睛》书中也会谈论:“四柱干支的起源,姑不论它是否黄帝时代大挠氏所创,或是更久远年代的祖先所创,总之,我们四柱干支的第一组是从四甲子开始排列而来的,一直沿用到今天,从来不会有任何更变,因此今天我们所使用的各年、各月、各日,各时的干支,实际上就是从数千年前(甚至更久远)最原始的第一组甲子干支依顺序排列而来。如果细心一点的人一眼即可从五虎遁月歌诀中查出甲子年中并无甲子月,但是甲子年的前一年癸亥年却有甲子月,由是我们知道所谓甲子年中的甲子月,实乃癸亥年的十一月冬至月,而从癸亥年的十一月甲子月的冬至点开始后,其年柱就更改为甲子年了。

这是说,我们既知干支用来记录年、月、日、时启基于四甲子,那么,不用说凡是到“甲年或已年”必定会有“甲子月”才对,也就是说,“甲子”月必须属于甲年或己年。然而详观我们目前所使用的以立春为年始点之“建寅”月,其甲年或己年并无甲子月,这个“甲子月”须从甲、已之年往前逆推二个月(亦即前一年癸、戊之年的十一月)才找得到;因是之故,若由黄帝历元四甲子之角度来看,真正的 “甲”年实应从目前的癸年之十一月正中心点(子正冬三点)算起始称切确。

七、以专业学术初创之理论未必无瑕为由——美国芝加哥大学,前诺贝尔奖得主尤里博士(harold nrey)和他的学生米勒(Sttn—leymilier),曾经做了一个有名的实验,那就是以原始大气合成人工胺基酸,在此实验之前,世界上没有人能确定生命是从“无中生有”还是从“有中变生”而来。

主张生命从无中生有之学者乃著名的“无生源说”拥护者,主张生命从有中变生之学者亦是著名的“生源说”拥护者。前者之代表性人物有希腊的大哲学家亚里斯多德、英国的尼丹、法国的蒲歇等人,后者之代表性人物有瑞廷、乔伯罗、史巴兰赞尼、及法国科学院的巴斯德。

生源说与无生源说引发了长达三百多年的生物界争论与攻汗,最后在一八六四年终于由巴斯德以密封玻璃实验证明,麦沸的酵母菌溶液永不生细菌而击败了他的对手蒲歇的无生源实验,并因此获得诺贝尔奖。巴斯德的该项精彩实验,直到今天尚为生物界所津津乐道,而“生源论”也间接推动了近代食品加工业的辉煌成果。   

然而,经过一百年后,尤里与米勒氏却又仅以纯净无菌的四种气体(沼气、氨气、氢气及水蒸气),即成功地制造出胺基酸,而胺基酸乃是构成生物体不可或缺之基本单位,只有在生物体内始能产生,绝不发生于无生界中,因此证明了“生源论”仍有某些漏洞与暇疵。

再如,英国最伟大的物理学家牛顿,他于年少时,曾因坐在树下读书遭到一颗掉落的苹果击中头部,遂道致其日后发明了地心引力与万有引力之理论,进而更于一六八六年陆续发明闻名全世的“微积分法及牛顿三大运动定律”。

牛顿定律直至今日仍为傲视群伦的科学理论,依牛顿当初之实验结果,其三大运动定律可以解释一切物理运动(即所谓的“力”)的现象,小至苹果落地,大至星球星系之运转,理莫一同;不过,今天的科学家已经发现,牛顿定律虽仍可顺利计算地球上或星球间的诸多物理运动现象,然当其用来计算量子力学与相对论的特殊力场向量以及其它微分子的运动周期,却又会产生不少误差。

由上可知,一个伟大理论发明之初,常由于当时主观或客观因素之局限或约束,致未必能达到百分之百、万无一失的周详思意,命理学的创造发明也未尝不无此种可能,纵令八字推命理论果真为唐宋贤哲李虚中与徐子平所发明,且其伟大理论至今仍能适用于绝大多数的命造(如同生源说与牛顿定律),然当他们刚开始有“利用年、月、日、时的四柱干支或许可以推命”这个理念甚或实验之初,难保不受当时行政历法及此历法流行惯性之影响,所以自然而然地使用当时的年观念(即立春换年之观念)来排列四柱程式。又由于立春点和冬至点仅相差约四十五日,在此段时间(冬至~~立春)出生者之比率只占全部人口的10—12%,故其偏颇并不十分显著,李徐二贤极有可能未注意及此,或难注意到了却末予深究,盖若以当时的年观念来推命,其成功率可高达约百分之九十(按成功率系指四柱结构的正确性而言,非指准确率,这百分之九十的惊人成果着实己能令人与兴奋异常了)。

换言之,有可能当初发明八字推命理论的先贤,只发现“用年月日时四柱”来排八字论人命是确实可行的,于是便实地用此理念去排算,后来更发现其成功率竟达百分之九十(90%),遂深信不疑而将此学术予以推广,对于其中些许的误差率并未十分注意或根本未予发觉,就像前面所说的许多科学上初创学术理论之瑕疵一样。

 

第三节  冬至换年及阴阳五行干支的参考资料

一、冬至换年的排算法一一

①年柱干支须自冬至点开始更换。例如:民国四十年的太岁干支为辛卯,这个辛卯年柱,应开始于三十九年农历十一月十四日酉时的冬至点,终于四十年农历十一月二十五日子时的冬至点。又如:民国五十七年的太岁干支为戊申,这个戊申年柱,应该始于五十六年农历十一月二十一日亥时的冬至点,终于五十七年农历十一月初三日寅时的冬至点。

②子月分属两年所辖而其记月干支不变。例如:民国四十年辛卯年农历十一月的干支为“庚子”,其前半个月(大雪——冬至)应仍属同年辛卯年的“庚子”月,而其后半个月(冬至——小寒)则应属次年壬辰年(即民国四十一年)的“庚子”月。又如:民国四十一年壬辰年的农历十一月为“壬子”月,而这个壬子月的前半个月应属当年的壬辰年所辖,其后半个月应属次年的癸巳年所辖。综上两例所述可知,民国四十一年壬辰年的农历十一月子月乃“分列于该年的年首与年尾各半个月”,年首的半个子月即前一年民国四十年的“庚子月后半段”,年尾的半个子月即当年民国四十年的“壬子月前半段”,而这个 “庚子月后半段”与“壬子月前半段”合计为一个月,且共同属于壬辰年所辖。

二、阴阳五行干支的参考资料——易经谓:“易有太极,是生两仪 (阴阳),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夫太极未分之先,天地人物无有也,冲穆兆联,惟有一气耳?一气既分,经清者为天,重浊者为地。清气之精,上而日月星宿,浊气之精,下而为山河草木,阳变阴合,五气以生,五气流行(五行)……而有太阳、少阳、太阴、少阴之名,而生水火金木土”。

近代伟人蒋中正先生说:“中国哲学,不仅是穷究宇宙,调理万物,而且是阐明天人合一,万物一理的至高学问,(其中心思想)就是 “太极”。太极两字,如果拿现代的用语来说,就是一切人为法则与自然法则的最高哲理,也就是宇宙真善美的唯一极则,而为一切宇宙历史现象与自然现象共具的本质,”。蒋先生又说:“……再进一步研究,就要讲到太极与阴阳的学说了”。

先贤沈孝瞻说:“天地之间,一气而巳,惟有动静,逐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极静之时,是将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先贤万育吾说:“五行者,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故谓之行……。五行相生相克之理昭然,十干十二支,五运六气,岁月日时,皆自此立,更相为用。在天则为气,寒、暑、燥、温、风;在地则成形,金、木、水、火、土。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此造化生成之大纪也,原其妙用,可谓无穷矣!”。

    近贤袁树珊说:“五行,气也。气不可见,不可量,不可状;欲其易知,则姑以性情相似之水木火金土为名。老子所谓“道不可道,无以名之,强名为道”是也。执泥于实物,妄求其开合,是为不知神化;拘泥于偏见,武断其虚无,是为未测高深。天地之气,蕴而未显者,乡矣!蠡测管窥,宁知广大?彼冷光死光未发现以前,又何尝可见可量可状耶”?

    星平大成说:“子正者,今日之早,非昨日之晚也。夜子者,今日之夜,非今日之早也。观十二生肖阴阳可知:牛、兔、羊、鸡、猪(丑、卯、未、酉、亥)属阴,其蹄爪双偶,蛇(巳)阴甚,不见足;虎、龙、马、猴、犬(寅、辰、午、申、戌)属阳,其蹄爪单奇,独鼠(子)前两只脚阴四爪(双数属阻),后两只脚属阳五爪(单数属阳)。故夜子时属阴,而早子时屑阳”。

    近贤王德薰说:“古人从三十六种地球上的灵禽,选出十二种生肖配十二地支;所谓肖者,像也!肖像就是说极为酷似相象。那为何以鼠肖子?因为“子”是阴死阳生的交界处,前半段属阴,后半段属阳,又“子”也是半夜的时候,而老鼠正是半夜活动之物,且其前双脚为四爪属阴,后双脚为五爪属阳,非常肖像“子”的特性,故以鼠肖子。不但如此,因为“子”在易经的代表,乃一阳再生(阴尽阳生之初端)之义,它只有六分之一的阳;这个阳代表“目”,所以老鼠只有寸目(近视),仅看得见近处,瞧不见远处,完全靠听觉,是以老鼠的听觉非常灵敏,而视觉非常衰退;听觉灵敏叫“听”,视觉灵敏叫“明”。两件具备叫做“聪明”,由此可知老鼠乃是聪而不明。因“子”属水,又代表人体的肾脏及生殖机能(以干支诊断病理后面会讨论),在动物界中,繁殖力最强的要算是老鼠,故而,古人以鼠肖“子”。王贤又说:“至于丑肖牛,是因为牛属偶蹄,又“子”代表天,“丑”代表地,天地相合就能化育万物,所以在地支六合局中“子”和“丑”相合;丑既代表大地,而动物之中,只有牛能耕地,且地上生物多朝天(朝上)生长拓展,玄的是“牛”竟只有下齿而无上牙(按上尖者为牙,下纯者为齿或臼),其齿完全由下往上生长,故“牛”最能代表“丑”土大地的特徵,因是古人遂以“牛”肖丑。又说:“老虎有颈而无项,没有脖子,无法转头只能转身;兔子缺唇,雌雄不分,龙无耳朵,用角来听,龙若长有耳朵就成聋子;蛇没有足,却行得快;马无胆,稍警即赫,故而站立睡觉;羊眼无瞳子,死了眼睛不合(按羊亦为草食动物,与牛一样有复胃,且亦仅生下齿而无上牙),猴无脾,喜欢吃水果;鸡无肾,性欲不能节制;狗无胃,故食脏物而狂吠(按狗有胃而无小肠),猪足有筋而慢无筋,故横躺斓“眠”。(以上为略义摘录)。

     石天基传家宝云:“日出卯时日入酉,五、十前后不同轮。出、茶、齐、正,斜,角、落、万载千年此是真”。这是说:在平常的月份里,一般日出皆在卯时,日落皆在酉时;但到了农历五月日长,则日出在寅时,日入在戌时;农历十月日短,则日出在辰时,日入在申时。从太阳东升至西,中间经过了茶、齐、正、斜;角五个阶段;茶就是“辰时”,齐就是“巳时”,正就是“午时”,斜就是“未时”,角就是“申时”。 (以上乃古代以日定时之方法)。

    传家宝又云:“三辰五巳八午升,初十出未十三申,十五酉时十八戌,二十亥上记其神,廿三子时廿六丑,廿八寅时终卯轮。出茶齐正斜角落,万载千年此是真”。这是说:若以月亮之升来定时,那么每月初三月出于辰时,初五月出于巳时,初八月出午时,初十月出于未时,十三出于申时,十五出于酉时,十八出于戌时,二十出于亥时,二十三出于子时,二十六出于丑时,二十八出于寅时,三十或初一则为月晦(亦称朔日,即月亮全阴之时),其过程也可用出、茶、齐、正、斜、角、落来区分。(以上乃古代以月定时之方法)。

濯缨笔记说:“子平姓徐名居易,子平其字也。东海人,别号沙涤先生,又称蓬莱叟;隐于太华西棠峰洞。子平之法,以人所生年月日时,惟其禄命,无有不中;其源盖出于战国珞琭子(按此系为传)世有三命消息赋一篇(详参“三命通会”卷十一),谓其所作(谓珞琭子所作),然观其文,殆后人为撰,非珞琭子之本真也。珞琭子同时有鬼谷子,汉有董仲舒,司马季主,东方朔,严君平;三国时有管辂,晋有郭璞,北齐有魏定;唐有袁天罡,僧一行(即一行禅师),李泌,李虚中之徒(之辈),皆祖其术。泌尝出游,得管洛天阳诀,又得一行所亲授铜须要旨,占人吉凶,泌以是传之李虚中,推衍以用之;珞琭以年,虚中以日;其法至是一变。五代时有麻衣道者、希夷先生(即斗数鼻祖陈搏)及子平辈;子平得虚中之术,以损益之,专主五行不主纳音,至是其法又一变也。子平殁后,宋孝宗淳熙时,有淮南术士,号冲虚子者,精于此术,当世重之;时有僧道洪者,密受其传,《三命渊源》,《定真论》等,皆其所著,以是本书变易书矣”!

    近贤李叔远说:“太极,阴阳也,而天地万物所由生;人身小天地也,故亦由太极所组成。命元之干支阴阳,即如太极之两仪,由命元而生四柱,即两仪生四象;四象又成八字,即四象生八卦也。由此四柱八字之“阴阳五行”,而推演通变于无穷,其理实根源于“太极”也! 倡之者,世传为战国之珞琭子,鬼谷子,而继之者,则为汉之司马季主、董仲舒、东方朔、严君平、焦延寿、郑康成;三国之诸葛亮、管辂、何晏,晋之葛洪、郭璞,南北朝之临孝恭、陶弘景、魏定,唐之袁天罡、僧一行、桑道茂、李泌、李虚中,五代之陈希夷、徐子平、周乐,宋之周濂溪、邵康节(后世尊为邵子)、僧道洪、徐大升、京图,明之刘伯温(刘基)、宋景濂、万麒、王全、万育吾、张神峰(张楠),清之陈素庵、沈孝瞻、俞曲园、沈涂山诸氏,皆究斯理,精于星卜,而为人推命,悉著神念,且多著作关于星命之书传世,今之星命学者仍宗之。至专据星盘及纳音以谈命之法,则因时代之变革而淘汰矣”!

 

第十一章  六神的定名及其涵义

 

第一节  日干生克定六神名称

一、日干的阴阳生克现象——我们在前面第十章曾经述及,古人将四柱八字中的年柱譬之如植物的“根”,月柱譬之如“苗”,日柱譬之如“花”,时柱譬之如“果”。此外,也有人将四柱八字比喻成 “称秤”,而以年柱譬之“秤钩”月柱譬之“秤钮”,日柱譬之“秤花”(即秤星),时柱譬之 “秤锤”(请见下图):

 

  

古时论命,系采先贤李虚中之法,以年柱干支为主,其余月、日、时干支为辅,然其灵验度并不尽理想。到了五代宋初之时,名士徐子平承李之术,将四柱八字重点移至日柱,并且专以“日干”为命主,配合其余各柱干支的阴阳五行生克制化来推论人命,其灵验度往往较前法为高;故自徐子平之后,千余年来的八字学多取日柱之天干 (日干)为命主来推演祸福休咎,而且此后名家辈出,著述如林,并不逊于其它学术。

   以日干为主的论命体系,其之所以风行有准,历来命理学者均认为“日柱”乃代表一个人壮年与中年阶段,是人命智慧、精力最旺盛发达的阶段,也是一般人事业及家庭状况较为稳定或明朗的时候,故而人命的中、壮年时期,实最具一生命运之代表性,就如同草木繁花盛开之际,放眼观之,即能轻易分辨各种花朵的美、丑、清、傲、淡、艳一样。

基于上述缘由,当我们排出某人的四柱八字之后,便以日柱中的“日干”代表某人的“本命元神”(简称为“日主”)其余年柱、月柱、时柱的干支和日柱地支,则分别代表与某人本命有关的人、事、物或时空状态。简言之,四柱八字干支五行的阴阳生克制化,均以“日干”为重心,再由日干对应出它和其余干支的各种不同关系与形态;这个“日干”,也叫做“我”,当它跟其余干支发生对应关系后,有可能产生五种不同类别之形态,即——我生、我克、生我、克我及同类(请见右图)。

我们将一个生辰排列成四柱八字之时,其日柱的天干(以下简称日主)必然为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十天干其中之一;也就是说,十天干中任何一个天干均有可能既为一个八字的“日主”,而这个日主,即为我们论命之重心,它与其余各柱干支及本柱地支之间,将会产生前述的与我“同类”“我生”、“我克”、“生我”、“克我”这五种关系。

    日主之主要克应对象,除了年干、月干与时干三者之外,尚有四柱地支中所藏之人元。兹任取一个天干权充日主加以说明:假设我们取一个天干权充日主加以说明:假设我们取“丙火”以为日主,则此时四柱八字中,除了日干丙火之外的其余三干,及四个地支中所藏的诸人元,它们与日主丙火之间的关系,对日主丙火而言,即可能丙火会遇到与其“同类”的丙、丁火,“克丙火”的壬、癸水,“生丙火”的甲、乙木,“受丙火所生”的戊、己土,及“遭丙火所克”的庚、辛金。以丙火为日主的克应情形大致如上所述,至于其余九干的克应情形亦相类似,不再一一列举。

    日主克应的关系虽有前述五大形态,然而在每一种形态中尚有阴、阳克应之分;例如上列丙火日主若遇到丙火是为阳火比阳火,若遇到了火是为阳火比阴火;遇到壬水是为阳火受克于阳水,遇到癸水是为阳火受克于阴水;遇到甲木是为阳火受生于阳木,遇到乙木是为阳火受生于阴木,遇到戊土是为阳火生阳土,遇到已土是为阳火生阴土;遇到庚金是为阳火克阳金,遇到辛金是为阳火克阴金。像这种阴阳分克应的现象,其作用结果之区别甚大,而其对命运的推论与判断方面更是重要。

    十干的克应关系多达百种(每干各有十种,十干则有百种),然若欲将其逐一加以分开区别,那就可真复杂琐碎了;古代先贤发现十干的百种克应关系中,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形态,于是为了研究命理之方便,特运用高超之智慧,将其执简驭繁,归纳整理成十种共通之类别,并更创设了十个专有名词来表达其共通性,这十个名词是:比肩、劫财、食神、伤官、正财、偏财、正官、七杀、正印、偏印。

    历来命家大多将正财、偏财合称为“财星”,正印、偏印合称为 “印星”,故而有人习惯简称上述十个名词为“比、劫、食、伤、财、官、杀、印”。另外又因古代命理学者根据十干生之特性,加以综合分类,以“比、劫”属同气之神;以“食、伤”为泄秀之神,以“财星”为贡命之神,以“印星”为福荫之神,以“官、杀”为禄命之神,以“日主”为元命之神,合称为“六神”。

    二、十干六神的构成——基于前面所述日主生克的情形,我们可得出如下之结论(须背念):

    (一)生我者为正印与偏印。

    (二)同我者为比肩与劫财。

    (三)我生者为食神与伤官。

    (四)我克者为正财与偏财。

    (五)克我者为正官与七杀。

如果我们将阳日主(日干属阳者)称为“阳命”,将阴日主(日干属阴者)称为“阴命”,那么,我们当可发现:

正印——即阳干生阴命或阴干生阳命(阳生阴、阴生阳)

偏印——即阳干生阳命或阴干生阴命(阳生阳、阴生阴)

比肩——即阳命同阳干或阴命同阴干(阳同阳、阴同阴)

劫财——即阳命同阴干或阴命同阳干(阳同阴、阴同阳)

食神——即阳命生阳干或阴命生阴干(阳生阳、阴生阴)

伤官——即阳命生阴干或阴命生阳干(阳生阴、阴生阳)

正财——即阳命克阴干或阴命克阳干(阳克阴、阴克阳)

偏财——即阳命克阳干或阴命克阴干(阳克阳、阴克阴)

正官——即阳干克阴命或阴千克阳命(阳克阴、阴克阳)

七杀——即阳千克阳命或阴千克阴命(阳克阳、阴克阴)

    先贤万育吾说:“徐子平论格局,独以印食财官四者为纲,其立名主义何?盖造化流行天地间,不过阴阳五行而已;阴阳五行交相为用,不过生克制化而已”。可见六神之定名,实在是取决于阴阳五行交互间之生克制化的,设使没有阴阳五行生克制化之基本原理,那么命理学者根本就无由据以发明六神的简化名词了。兹为使大家明了起见,特将天干日主之生克定名(即六神名称)分别详述于下,并各附图说明之:

    (一)如以“甲木”为日主,则日主甲木再见甲木是为比肩,见乙木是为劫财;见丙火是为食神,见丁火是为伤官;见戊土是为偏财,见己土是为正财;见庚金是为七杀,见辛金是为正官;见壬火是为偏印,见癸水是为正印。

 (二)如以“乙木”为日主,则日主乙木再见乙木是为比肩,见甲木是为劫财;见丙火是为伤官,见丁火是为食神;见戊土是为正财,见己土是为偏财;见庚金是为正官,见辛金是为偏见壬水是为正印,见癸水是为偏印。

 

 

  

 

 

(三)如以“丙火”为日主,则日主丙火再见丙火是为比肩,见丁火是为劫财;见甲木是为偏印,见乙木是为正印;见戊土是为食神,见已土是为伤官,见庚金是为偏财,见辛金是为正财;见壬水是为七杀,见癸水是为正官。

(四)如以“丁火”为日主,则日主丁火再见丁火是为比肩,见丙火是为劫财;见甲木是为正印,见乙木是为偏印;见戊土是为伤官,见己土是为食神;见庚金是为正财,是辛金是为偏财;见壬水是为正官,见癸水是为七杀。

 

 

 

(五)如以“戊土”为日主,则日主戊土再见戊土是为比肩,见己土是为劫财;见甲木是为七杀,见乙木是为正官;见丙火是为偏印,见丁火是为正印;见庚金是为食神,见辛金是为伤宫;见壬水是为偏财,见癸水是为正财。

(六)如以“己土”为日主,则日主已土再见己土是为比肩,见戊土是为劫财;见甲木是为正官,见乙木是为七杀;见丙火是为正印,见丁火是为偏印;见庚金是为伤官,见辛金是为食神;见壬水是为正财,见癸水是为偏财。

 

(七)如以“庚金”为日主,则日主庚金再见庚金是为比肩,见辛金是为劫财;见甲木是为偏财,见乙木是为正财;见丙火是为七杀,见丁火是为正官;见戊土是为偏印,见己土是为正印;见壬水是为食神,见癸水是为伤官。

(八)如以“辛金”为日主,则日主辛金再见辛金是为比肩,见庚金是为劫财;见甲木是为正财,见乙木是为偏财;见丙火是为正官,见丁火是为七杀;见戊土是为正印,见己土是为偏印;见壬水是为伤官,见癸水是为食神。

 

(九)如以“壬水”为日主,则日主壬水再见壬水是为比肩,见癸水是为劫财;见甲木是为食神,见乙木是为伤官;见丙火是为偏财,见丁火是为正财;见戊土是为七杀,见己土是为正官;见庚金是为偏印,见辛金是为正印。

(十)如以“癸水”为日主,则日主癸水再见癸水是为比肩,见壬水是为劫财;见甲木是为伤官,见乙木是为食神;见丙火是为正财,见丁火是为偏财;见戊土是为正官,见己土是为七杀;见庚金是为正印,见辛金是为偏印。

 

 

 

以上分别详为列出十于日主的六神对应名称,并逐一附图加以明示。现在为使大家更容易对照查阅起见,特将十干日主的六神对应名称综合列表于后,以供各位参考(须熟习):

 

十    日主

天干  

神            

比肩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劫财乙甲丁丙己戊辛庚癸壬

食神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甲乙

伤官丁丙己戊辛庚癸壬乙甲

偏财戊己庚辛壬癸甲乙丙丁

正财己戊辛庚癸壬乙甲丁丙

  七杀   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

正官  辛庚癸壬乙甲丁丙己戊

偏印  壬癸甲乙丙丁戊己庚辛

正印  癸壬乙甲丁丙己戊辛庚

 

第二节        六神的生扶克泻盗及其构成涵义

 

    前节已经谈过,六神的定名,乃是根据五行阴阳交互间之克应关系而来,简言之,“六神”就是日干对应于四柱八字中其余各干及支藏人元所产生之关系名词。六神名词虽有十个,然如就其对日主 (我)之生克而言,却可将之综合归纳成五种形态,即:“生我”“与我同类”、“克我”、“我生”、“我克”此五种;不过,光用“生”、“克”来代表日主与各干的对应关系,仍显得含混而不易区别,故而一般命理学者又将上述五种形态另名为:“生我”、“扶我”、“克我”、“泄我”、“盗

我”,简称生、扶、克、泄、盗。

    凡在八字中能以异类来帮助或增强日主之气势者,我们谓之 “生”,此亦即指六神中的“印星”而言;凡在八字中能以同类来帮助或增强日主之气势者,我们谓之“扶”,此亦即指六神中的“比、劫”而言;凡在八字中能压迫或损伤日主之气势者,我们谓之“克”,此亦即指六神中的“官、杀”而言;凡八字中需赖日主费神去生助而无形中消耗日主之气势者,我们谓之“泄”,此亦即指六神中的“食、伤”而言:凡在八字中需赖日主费力去求取或抑制而无形中削弱日主之气势者,我们谓之“盗”,此亦即指六神中的“财星”而言。

    以上所说的生、扶、克、泄、盗五种形态,只是为使日主的各种关系明朗化而加以主观性之区分而已,我们绝不可单从字面上的意义去直接判定其好恶。“生扶”之助力固为人情事物之所欢喜,然而有时生扶过度却足以构成莫大害处;“克泄盗”之压力固为人情事物之所忌讳,然而有时适度的克泄盗却往往能产生甚多益处,关于这些看法,以后会陆续跟各位谈到。总之,不管生、扶、克、泄、盗在一个八字中的利害关系如何,它都必须依赖六神来加以表达,而构成六神的真正底蕴,则亦不外乎前面所提到过的“生”、“克”两字而已,其生克之要诀如下(须背念):

    异性之相生,为有情之生,其力必尽生;异性之相克,为有情之克,其力不尽克。同性之相生,为无情之生,其力不尽生;同性之相克,为无情之克,其力必尽克。 

    上诀中所谓的“异性”,是指阴、阳相见而言,也就是“阳对阴”或 “阴对阳”的意思,所谓的“同性”,则是指孤阴或孤阳相见而言,也就是“阳对阳”或“阴对阴”。如果我们不考虑整体八字中五行生克之配合,而单就一般人情事物的自我主观立场来看,则大凡每个人均希望得到“全力”之生扶帮助,而不愿意遭到“全力”的克泄耗损,这个道理用在“日主”的自我主观立场也是一样的。现在我们就根据这个道理来探究六神构成的原始涵义及其相互间生、扶、克、泄、盗之关系。

    一、印星之构成及其涵义——就日主而言,能生助日主的六神便是印星,印星分为正印与偏印两种。凡是与日主阴阳异性相见,而能全力生助日主者,称为“正印”;凡是与日主孤阴孤阳同性相见,而不能尽全力生助日主者,称为“偏印”;古人也将正印称之为 “印绶”、印者“荫”也,绶者“受”也,好比吾人接受父母或外力之庇荫育成一样。《三命通会》卷五说:“生我者有父母之义,故立名印绶,印,荫也;绶,受也。譬如父母有恩德,荫庇子孙,子孙得受其福;朝廷设宫分职,畀(昔王,授予之意)以印缓,便之掌握刁拼,必致对方于败地。

二、近贤吴俊民说:“阳见阴,阴见阳,既有阴阳和洽之功,必得劝惩赏罚之效,所以叫做正官;阳见阳,阴见阴,只有专制压迫之力,并无刚柔宽猛之方,所以叫做七杀。正官乃是天地的正气,忠信的尊号,治国齐家的要道;阴阳相见,好像一夫一妻,阴阳调和,刚柔相济,以成其道。又,官者管也,一地有官,人居其下,均须受其管制及约束,虽有狡猾之徒,亦必循规蹈矩,居仁由义,不敢违法非为。

三、七杀又名偏官,乃二阳或二阴的相处,好像二男不同处,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又以其隔七(如甲至庚为第七位)而逢克,所以叫做七杀。七杀者,惨酷无恩,专以攻身(日主)为尚,譬如小人多凶暴,无忌惮,如果没有体法加以制裁(食神可以制杀),则必伤害其主(日主),所以有制叫偏官,无制叫七杀。七杀如果制合生化得宜,无太过或不及,是借小人之力,以护君子,而成权威,必为大富大贵之命;如果制合生化不及,则日主衰弱,七杀重逢,其过不可阐述。由此可见,正官与七杀虽同属克身之物,然其作用却大。

七杀之克日主,是采取镇压、暴力之手段来打击或制服日主,所以七杀具有冒险性及动边性。也会造成日主之狐疑不安及压迫感。此外,七杀亦能大量泄耗正财之元气,迫使日主疲于奔命去追求稳定性之财源及安定之生活,所以有些命家认为,七杀最适于军旅生涯,综上所观,七杀的缺点实在多于正官。

     四、食伤之构成及其涵义——食、伤乃属日主所生之物,也可以反过来说成:“食伤为泄耗日主元神之物”。大抵吾人均喜他人扶我、助我、增强我的气势,而不喜有人克我、泄我,不断扯我后腿;然而,吾人身处多元社会,其间人际关系是相当微妙复杂的,每每因人情或局势之蕴酿导演,而须主动或被动地去帮扶资助或培养育成他人,这种情形正如同日主生助食伤,食伤泄耗日主之情形一样。不过,虽属泄气,亦分“有节制之泄”与“无节制之泄”两种;食神因与日主为同性之泄,其力不尽泄(日主不尽全力去生食神),好比吾人之行善施粮,必须留库存米食,绝不尽施于人而致立时饿乏本身及家眷,所以称它为“食神”;伤官因与日主为异性之泄,其力必尽泄(日主须尽全力去生伤官),好比吾人之遇盗匪强索或恶吏暴敛,匪吏欲望无穷,其向我索敛财物食粮,每至库藏尽空,元气大损。又,伤官尚能克伐正官;正官乃代表国家律法于社会秩序,今遭伤官来克害损伤,就如同盗匪恶吏之叛逆枉法,干扰秩序,破坏国家之威严与形象;所以称它为“伤官”。由此可见,食神之泄耗日主,因较有节制,故其主权大半操之在日主,而伤官之泄耗日主,因较无节制,故其主权大半操之在伤官。

    食神与伤官因能泄出日主之元神,也如同吾人之内在潜能被刺激引发,而表现出各种思想、言行、智慧及才智,故而一般命家常称之为“食伤吐秀”或“食伤泄秀”。食神又叫“爵星”或“寿星”,爵星是一个官位,当日主之正官爵位受七杀恶势力排挤骚扰时,古称官杀混杂。则日主之正官必大受威协,且恐其爵位岌岌不保,此时如遇食神来抑制七杀,铲除恶势力,则日主即能安享官爵禄位,故称食神为 “爵星”;此外又因七杀能克伐日主,就如同吾人遇到凶残之暴徒攻击,恐随时有性命之忧,这时只有食神能有效制服七杀,保护日主之寿命,使之避免横祸,故亦称食神为“寿星”。

    命理新论说:“食神又叫爵星及寿星,因为食神虽为泄气,然而食神所生的是财,财乃养命之源,身与食神,好像父子,子旺则生财,以养父母,所以又叫爵星,又身之最畏者,是七杀来克,则寿命不永,而食神能制七杀,使其不敢来犯,于是人寿延长,所以又叫寿星。伤官者是伤害正官的力量,正官者乃一地的主官,人民居其治下,正喜秩序井然,生机活泼,大家不敢肆意妄为,今遇伤官来伤正官,则纲纪伤然,社会纷乱,人人自危。以此为用的(八字以伤官为用),大多聪明傲气且好借夺,居人上则严刑竣法,居人下则蔑视法令,恣意妄为。故伤官有大过人的才干,然也有大残酷之奇祸也”!由此又可见,食神具有安定性及含蓄谦容之美德,故可称是一颗“雅秀”之星;而伤官具有叛逆性及恃才傲物之脾气,虽然多才多艺,但其缺点实在大于食神矣!

    五、财星之构成及其涵义——日主所克之物,便称为财星,日主之克财星,就如同吾人工作以谋财利,不是劳身亦须劳心,总之必消耗部份精神或体力,所以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成:“财星乃盗损日主元气之物”。财星亦有正、偏之分,凡与日主阴阳异性相见而为日主所克者,叫做“正财”;凡与日主孤阴孤阳同性柏见而为日主所克者,叫做“偏财”。正财因与日主属异性之克,其间阴阳和洽,克应有情,就好比夫妻之结合,妻受夫规而相夫教子持家,使丈夫无后顾之忧,得以专心于事业以求取或创造更多财源,所以古代命家亦将正财视为男命之“妻星”。又因正财与日主属阴阳和洽之克,其关系亲切而稳定,并且它能有效地发挥食神所具有的智慧才艺,使之转化成具体稳固之财富,所以古人称它为“份内之财”。由此可见,正财是一种较具稳定性之财源,故而它可称是一颗“养命”之星。

    偏财与日主则属同性之克,乃为阳见阳或阴见阴,日主须费较大力量去克服偏财;又日主之克偏财,必尽全力相克,其间只有专注求财之心,并无安贫知足之性,就如同商贾之经营谋利,必以追求财富为最大目标,故而常尽全力争逐市场,所以古人亦称偏财为“四方之财”。偏财既属争兢之财,必然具有不稳定性与变化性,其来源或数量常见消长增减,难以预期,因此也有人将其视为流动资产和不固定性之财源(如交通工具、生产机器、家电用品、交易往来之钱财等)。此外,偏财亦因能尽全力生助正官、好比吾人一旦拥有了财富,便急于想要提升自己的名望地位,以显示其既有之成就一般,倘无法由财富获取正式功名,则亦往往在交际方面或娱乐场合中求得满足,因此古人亦将偏财视为“女缘星”或“妾星”。由是可知,八字中若正财与其它正星(正官、正印、比肩、食神)生化有情者,较适合从公就职或谋取正规功名,纵使经商,亦较适合正统守份或门市店面之行业;八字中若偏财与其它偏星(七杀、偏印、劫财、伤官)生化有情者,较适合从事工界、商界或谋取异路功名,万一从公就职,亦较适合业务、外勤、技术等部门或往武职发展。

 

第三节  六神生克定名的实例

    在六神的整体演绎理论尚未像目前如此健全和普及之前,古代论命大多以年为主,着重四柱干支的排列位置和顺序,并配合五星与纳音而推论人命,遇有特殊之干支对应现象,则发明专有之神煞以增强记忆及便于判断。直到明代中叶以后,用神、格局及六神的整体理论系统才渐趋明朗而完备、尤其是清末以迄于今,六神及格用之推演法术几已取代了古法,且形成了一股汹涌澎湃之潮流,大有脾睨伦之气势。    

    其实,若加以细究,六神也是一种神煞,只不过,它的合理性与实用性远超越其它众多不合逻辑之神煞,所以在民智渐开的近代,才能广为有识之命学者所乐于接受及推广。

    有人说,熟习六神之推广原理,胜于强记千百神煞,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古代许多神煞所欲揭橥的吉凶事象,绝大部分均可用六神的生克制化原理推论而得,可见六神与格用之法术确是一种进步的推命术,甚至可说是近代命学体系的精髓所在,其重要性凌驾一切片面之方术。

    六神虽然只有十个,然而当其与阴阳五行交互生克制化后的精详隐微徵象,却相当复杂而奥妙,对于初习命理之朋友而言,实在不适宜在此加以全盘析论,惟恐揠苗助长,反得其害。是以,前节所述六神之构成及其涵义,亦仅约略加以解说,点到为止,至于它的判断技巧,更是一言难尽;譬如财、官、印、食、比皆属吉神,何人不爱?然而设若日主旺极无依,则其得印得比未必有福,反恐益增命运之佩偏激与乖达,设若日主弱极无依,本已无力再逢盗世或打击,今倘骤然得官,必反降娲,得财必反生灾,得食必反招殃;此非惟命理如此,即以世间人事,亦何尝不然?

    所以,八字中之六神,并不能绝对肯定何者必吉,何者必凶。总之,尚须综观全局大势,配合阴阳五行之顺逆流布之判断,凡此种种,牵涉因素甚多,容留中、高级课程中再予详谈。兹将四柱八字的六神排定法,以实例解说于后,希望大家亦能自行以亲友之八字多加演练(初习者可核对本章第一节所列之六神速查表):

    例一——民国三十年十一月初四日酉时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应为:

   

偏印辛巳 庚正印 丙正财 戊正官

    正印庚子 癸比肩

    日主癸卯 乙食神

    偏印辛酉 辛偏印   

   

以日主“癸水”为定点,对应于其余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则癸见辛为偏印,癸见庚为正印,癸见丙为正财,癸见戊为正官,癸见癸为比肩,癸见乙为食神。(注:凡天干或人元重复相同者,其所对应之六神亦皆相同)。

    例二——民国四十一年三月初七日辰时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应为:

正官壬辰 戊伤官 乙偏印 癸七杀

七杀癸卯 乙偏印

日主丁丑 癸七杀 辛偏财 己食神

正印甲辰 戊伤官 乙偏印 癸七杀

   

以日主“丁火”为定点,对应于其余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则丁见壬为正官,丁见癸为七杀,丁见甲为正印,丁见戊为伤官,丁见乙为偏印,丁见已为食神,丁见辛为偏财。

    例三——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丑时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应为:

  正官庚辰 戊正财 乙比肩 癸偏印

  食神丁丑 癸偏财 已偏财 辛七杀

  日主乙亥 壬正印 甲劫财

  食神丁丑 癸偏印 已偏财

 以日主“乙木”为定点,应对于其余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则乙见庚为正官,乙见丁为食神,乙见戊为正财,乙见乙为比肩,乙见癸为偏印,乙见己为偏财,乙见辛为七杀,乙见壬为正印,乙见甲为劫财。

例四——民国七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寅时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应为:  

食神壬戌 戊偏印 辛劫财 丁正官

正官丁未 丁正官 己正印  乙正财

日主庚子 癸伤官

偏印戊寅 甲偏财 丙七杀 戊偏印

 以日主“庚金”为定点,对应于其余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则庚见壬为食神,庚见丁为正官,庚是戊为偏印,庚见辛为劫财,庚见己为正印,庚见乙为正财,庚见癸为伤官,庚见甲为偏财,庚见丙为七杀。

 

第十二章  大运流年排列法

 

第一节  命和运的科学观

    构成四柱命学的最大要件,只有两样,一是“先天命格”一是“后天运程”所谓先天命格即指四柱八字的命造结构而言,所谓后天运程即指大运流年的吉凶祸福而言,一般人常将先天命格与后天运程两者合称为“命运”。四柱八字(命)就好比是车子,有各种厂牌与各种型式的车,有高级车与平价车,有性能好的车与性能差的车……等等分别;大运流年(运)好比是道路,有各种大大小小、长长短短、及平坦或崎岖的道路,也有高速路、省公路,柏油路、山路、马路……等等分别。好的命行好的运,就如同性能优良的高级车,驰骋于平坦的高速路上,不但乘坐起来倍觉平稳安全、舒适畅快,更能够提前到达目的地;坏的命行坏的运,则好比性能不佳的中古车,行驶于崎岖不平的泥泞路上,当然是颠簸不顺,毛病百出,甚至有抛锚的可能。至于好命行坏运及坏命行好运,也如同好车行坏路、坏车行好路一样,不能十全十美,百般惬意,然亦不会立即发生重大毛病。由此可知,命和运实在可说是一体之两面,二者之间具有共行并进、祸福与系,及互相牵动之微妙关系。

    然则,人又为何会有命运,穷通之现象呢?以前我是在《命理点睛》一书中说过,这大概和天体运转的周期与及各星球间的引力、磁场、能量有关;也就是说,人之有命运,乃因人在出生当时及出生之后,受到太阳、地球、月亮或宇宙中某些未知力场与能量所牵引的缘故。近代物理学者郭德渊说:“月亮、地球和太阳自转、公转都具有一定周期,古人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人在地球表面上,必然接受此自然界安排的各种物理变化,包括日夜变化,一年四季变化,以及地球电磁场逐时变化、逐日变化、逐月变化、逐年变化的作用”。又说:“德国人奥柏斯(西元一八二六年)对宇宙提出四项假说:(1)宇宙是无限膨胀(2)宇宙内恒星均匀分布(3)对时间而言,是均匀分布 (4)所有物理定律皆适用于此无限空间……。地球磁场受到银河系以及银河系外诸星之作用,以及本身内部地电流产生内磁场,因自转公转而引起时变化、日变化、月变化,年变化、逐时逐日逐月逐年有所不同。太阳及地球空间运动是一种周期性运动,不论是自转或公转,都可用易学阴阳五行来说明”。由此可见,郭氏也认为人类之活动须受星体间的电磁变化周期所牵引,而运用中国阴阳五行生克制化之原理可以解释这些玄奇现象。

    古代智者长期观察天象,发现了星体间的运转具有一定之周期;然后又观察地象,发现了地球上事物之变化也具有某种周期,最后再观察生命之生存发展现象,同样的,还是具有某种周期,所以便发明干支符号设法将这些周期互相连贯起来,后代贤哲根据这些干支,遂逐渐建立起预测“人象”的推命体系,因是之故,所谓命理学,实在也可算是一门研究天地间事物周期对人命所可能造成何种影响的科学与哲学。

    我们现在所探讨的八字学,则是以太阳与地球两者间之周期为主要依据的命理学;由于太阳的活动力直接影响地球,因此遂使地球本身之命运大部分操纵于太阳,当太阳一旦发生任何变化时,必然对地球造成各种层面之影响,其中较为显著的,当然是电场、磁场、引力及热能的改变了。太阳的体积甚为庞大,其比例大约为地球的一百万倍,又具有生命动力,是以它的活动无时无刻莫不均在变化之中;所幸,太阳尚须接受银河系的牵引规范,使其活动依循着特定周期进行,不致发生重大之失常现象。试想,一个如此庞大的活星体,控制着一颗比它小百万倍的星星(地球),倘其活动一旦失常,则只要太阳的能量突然增减一些,都将使全体人类的命运面临残酷的考验。   

    根据物理学家的研究结果,地球内外的电场、磁场、力场及各种能量因受太阳之影响,随时均在做不同之变化,而这种变化正适足以解释一个人在怀胎或诞生的霎那间,其体内所吸收及承受到的电磁力波频率及各种能量的深浅强弱,可决定此人在他(她)日后成长过程中之各阶段,承受不同电场、磁场、力场及能量之适应力,而由此产生各不相同的反应结果。前者所谓人在怀胎或初生霎那间接受到的各种波能频率,大概就是一般人所称的“命”,后者所谓人在出生后历经不同时空能量考验所产生之反应结果,大概就是一般人所称的“运”。由此观之,命运这个东西,确与物理科学现象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倒并非如某些人认为的尽属迷信无稽之论了。

    人之于世,其一生活动的历程与际遇,除了各种地理空间环境外,实在尚受大运、流年、流月、流日、流时等各阶段时间中的电磁力场及波能之推进或牵制,这种推进与牵制的无形力量,就命理学的角度而言,它决定了人命一生之际遇、成就与吉凶、穷通。大凡一个人在安逸富足中并不会去深思有关命运的问题,尤其是在年轻之时,血气方刚,冲劲十足,对自己未来的前程,充满着希望、信心与勇气,当然对命运之说会嗤之以鼻了。年纪大些的人,所经的风霜历练较多,往往也较能深刻体会人生之意义及接受造化运转之事实。当一个人年岁既长,时常会在不经意中回首前尘,而蓦然警觉竟已走过如此漫长的一段人生旅途,可是到底是如何走过的呢?为何又会如此这般的走法呢?这条人生之路千真万确为自己亲身所走,然而却又似乎并非完全依自己意愿而走,似乎冥冥中有某种力量牵引着自己朝如此方式走来。这就是命运,一种令人类最为困惑不解的宇宙神秘力量。

    古代的先贤圣哲,大都对命运有极为深刻之感受,亦常因对命运之困惑不解而伤怀慨叹。譬如我国的圣人孔子,一生颠沛流离,怀才不遇,宜至年迈始惋惜未能及早研究命运之学,所以他说了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假我以数年,我于易(占卜命运之书)则彬彬矣”!我国大贤老子也曾说:“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虽然(宽宏无私)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又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东汉著名思想家王充亦说:“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也;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自王公逮(至)庶人,圣贤及(至)下愚,凡有首目之类、含血之属,莫不有命。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矣!命当富贵,虽贫贱之,犹逢顽善矣”!唐代才子王勃在其名著滕王阁序中也说:“嗟呼!时运不齐,命途乡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所赖君子安贫,达人知命”。宋朝名臣柳宗元也说:“盈虚倚伏(祸福盛衰),去来之不可常”。历代先贤圣哲对命运起伏无常、捉摸不定之现象,因感怀而发抒于文者,实在不胜枚举。我们在前数章中,都是仅止于讨论先天命造的基本结构,下节则开始为大家介绍大运与流年的排列方法。

第二节  大运的排列法

    一、命格与大运之关系——前已述及,命(四柱八字)是属先天的,运(大运流年)则是属后天的。大体说来,“命”好比是固体,其形态与內涵铰为固定不变;“运”则好比是气体或液体,其形态与内涵随时均在变动。我们若再将“命”比喻成船只或飞机(固体),将“运”比喻成海洋或天空(液体及气体),那么,当船只一旦航行于海上,或飞机航行于空中时,这时液体、气体必作用于固体,而使船只、飞机之航程产生上下起伏或左右摇摆之曲线,同理,“命”和“运”两者之间也是有如上所喻之类似现象。

    《三命通会》说:“运者,人生之传舍(旅社),先以三元(天干、地支、人元)四柱、五行生死、格局配合,以定根基(此处谓命格),然后考核运气,协而从之;以定平生之吉凶也。根基如木,运气如春;春无木而不著,木无春而不荣。赋以根基浅薄者,如蒿莱(杂草)之微,春风潜发,亦能敷茂,岂能久耶?根基厚壮者,如松柏之实,不为岁寒所变,此所谓先论根基,后论运气者欤”!这就是说,推论命运首先需详细审度四柱格局及干支阴阳五行相互间配合的情形,而后定出日主的衰旺强弱和仇用喜忌,以明根基的深浅轻重及命格的清浊高低;再其次需就命格之所喜、所忌,观察各阶段的大运流年对命格全局所产生的影响,来判断命运吉凶。命格根基浅薄或低浊者,如能在运程中得时乘势,也会有成功发达的机会;命格根基深厚或高贵者,如不幸逢到运程失时失势,亦可能颠沛困顿,刑耗丛生。

    二、大运的排列及大运年龄之计算——先贤万育吾说:“夫大运司十年之休咎,小运掌一岁之灾祥”。近贤吴俊民亦云:“大运司十年之休咎,流年管一岁之穷通”。是读大运中之任何一组记运干支,均可决定人生十年间的祸福,流年中之任何一栏记岁干支,可以决定人生一年间的吉凶。然而,前者所言的这个决定人生十年祸福的记运干支,究应如何求取和排列呢?

    历来的命理学者都一致认为:记运干支需以司掌节气变化之月柱为基准,凡阳年干出生之男命或阴年干出生之女命,均自原命中之月柱干支按序顺排而下,每组干支掌管十年气运;凡阳年干出生之女命或阴年干出生之男命,均自原命中之月柱子支按序逆排而上,每组干支亦掌管十年气运。

    《三命通会》说:“大运一辰(一组干支)应十岁,折除以三日为一年者何也?盖一月之终,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终,昼夜周而有十二时;总十年之运气,凡三日,有三十六时,乃见三百六十日为一岁之数。在一月之中,有三百六十时,折除节气,算计三千六百日,为一辰之十岁也。人生以一百二十岁为周天,论折除之法,必用生者实历过日时,数其节气之数。阳男阴女,大运以生日后未来节气日时为数,顺而行之;阴男阳女,大运以生日前过去节气曰时为数,逆而行之”。

    《命理探原》说:“凡推大运始行之岁数,俱从所生之日时起,阳年生男、阴年生女则顺行数至未来节日时;阴年生男、阳年生女则逆行数至已往节日时。皆遇节而止,得足数三日为一岁,三十日为十岁;余一日,作多一百二十天算,少一日,作欠一百二十天算;余一时,作多十天算,少一时,作欠十天算。……其起大运之干枝(干支),当以所主之月干枝为主,顺行者以次顺布,逆行者以次逆排;上干下枝,共为一运,管十年吉凶,书云:“一运管十年,荣枯有准;五行配四柱,休戚相连”。

综上所述可知,四柱中的“月柱”该组干支,它所包括的一节一气(约合三十天),本身即统摄十年的大运,因此,若以出生当天之日时为准而言,则它必将生月分隔为二段,一段是从生月之立节点始至出生日时止,另一段是从出生日时始至生月终点(即次月立节点)止,两段相合即成完整之一月。因出生该月含十年运程,所以也可以说“一月管十岁之休咎”。我们据此原则加以折算——一月有三十天,故以三十天除十(岁),得数为三,则知“生月中,每三天管一岁之休咎”;再据此续于折算——一年有十二个月,故以十二除三,得数为四,则知“生月中,每一天管四个月之休咎”;据此再予折算——四个月计有一百二十日,每日有十二时辰,故以一百二十除十二,得数为十,则知“生月中,每一时辰管十天之休咎”。

由于每个人的生日大多介于生月立节点与次月立节点(即生月终点)之间,只有少数人是恰生于立节该天或其前后三日内,所以,每个人的大运岁数并非千篇一律均自一岁起运。那么,我们又要如何精确地计算出大运之岁数呢?它的方法就是:凡属阳年出生之男命或阴年出生之女命,须自其出生日时顺算至本月终点(即次月立节点)止,详细累计其日时实数。,再以此实数依前法折除,便可得出正确之大运年龄。凡属阴年出生之男命或阳年出生之女命,须自其出生日时逆算至生月立节点(即生月之起点)止,详计其日时实数,再以此实数依前法折除,便可得出正确之大运年龄。兹为使大家易于明了起见,特举数例详为说明于后。

例一——某男命生于民国二十五年农历六月十一日辰时,其八字、大运及上运年龄应为:

丙子           5丙申    35已亥

乙末          15丁酉    45庚子

日主辛亥          25戊戌    55辛丑

壬辰        

(1)此造属阳年男命,依法应自六月十一日辰时(出生日时)顺算至六月二十二日丑时立秋节(生月终点)止,实计足十日又九个时辰。

(2)按三天折合一岁,一日折合四月,一时折合十天,据此折算前数(十日又九时辰),得出三足年另七个月,故此造应在出生后足三年又七个月始交上大运。

(3)又本造乃出生于民国二十五年之小暑后二十一日,以此年、月、日加上前计之三足年另七个月,故而得知本造当在民国二十九年庚辰年立春后二十一日正式交上大运。

(4)我国民间习惯以虚岁计龄,即以出生该年算一岁,次年算两岁……,故如依虚岁计算,此造在民国二十九年交运,应属五岁上运。

(5)因为每组记运干支管十年,这是固定不变的,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此造每逢庚年的立春后二十一日交脱大运。

(6)此造因属阳年男命,所以其大运干支须自月柱乙丑顺排而下,第一柱大运为丙申,第二柱为丁酉,第三柱为戊戌,第四柱为己亥,依此类推。

(7)有些人常将大运干支上下分开,以天干、地支各管五年,这是不合逻辑的,因为四柱推命学的主要凭借即为天地人三才合一之理论,天干、地支、人元三者缺一不成命运,所以特于此修正之;我们以后为人推算命运,一定要干支合论,千万不可随便将天干地支截然分开。

 例二——某女命生于民国十六年农历九月十四日午时,其八字、大运及上运年龄应为:

丁卯           1庚戌   31癸丑

己酉          11辛亥   41甲寅

丙子          21壬子    51乙卯

甲午         

 (1)此造恰出生于寒露节该日,查民国十六年的寒露交于农历九月十四日申时,然本造乃生于当日午时,相差二时辰,故尚未交人戌月之节令,仍应届酉月(八月)所辖。

(2)此造属阴年女命,依法须自九月十四日上午(出生日时)顺算至九月十四日申时寒露节(生月终点)止,实计仅两个时辰。

(3)按一个时辰折合十天,则前计之两个时辰折算共得二十足天,故此造应在出生后二十足天即交上大运。

(4)又此造乃出生于民国十六年之白露后三十日,以此年、月、日加上前计之二十足天,故而得知本造当在同年(丁卯年)寒露后十九日正式交上大运,若以虚岁计算,仍属一岁上运。

(5)我们也可如此说:此造每逢丁年的寒露后十九日交脱大运。

(6)阴年女命,其大运干支应自月柱己酉顺排而下,按序第一柱大运为庚戌,第二柱为辛亥,第三柱为壬子,第四柱为癸丑,依此类推。

例三某男命生于民国三十三年农历十二月初八日亥时,其八字、大运及上进年龄应为:

  乙酉       7丙子   37丁酉

丁丑      17乙亥   47壬申

日主庚寅      27甲戌   57辛未

丁亥    

(1)查民国三十三年(甲申年)农历十一月初八日辰时交入冬至,而本造出生于十二月初八日,已过冬至点,故应更换年柱为“乙酉”。

(2)此造属阴年男命,依法须据十二月初八日亥时(出生日时)逆算至出生当月之起始点,即十一月廿三日早子时小寒节止,实计足十五日另十一个时辰。

(3)按三天折合一岁,一日折合四月,一时折合十天,据此折算前计之十五日另十一时辰,得五足年又三足月零二十天,故此造应在出生后五足年又三足月零二十天始交上大运。

(4)又此造乃出生于民国三十三年之小寒后十五日,以上年、月、日加上前计之五足年又三足月零二十天,故而得知本造当在民国三十九庚寅年立夏后五日正式交上大运;如以虚岁计算,则属七岁上运。

(5)我们也可如此说:此造每逢庚年的立夏后五日交脱大运。

(6)阴年男命,其大运干支应自月柱丁丑逆排而上,按序第一柱大运为丙子,第二柱为乙亥,第三柱为甲戌,第四柱为癸酉,依此类推。

 例四——某女命生于民国四十七年农历二月十七日未时,其八字、大运及上运年龄应为:

戊戌          11甲寅     41辛亥

乙卯          21癸丑     51庚戌

日主壬子          31壬子     6l已酉

丁未     

 (1)此造属阳年女命,依法应自二月十七日未时(出生日时)逆算至出生当月之起始点,即正月十七日巳时惊蛰节止,实计三十足日零两个时辰。   

(2)按三天折算一岁,一日折合四月;一时折合十天,据此折算前计之三十足日零二时辰,得出十足年零二十天,故此造应在出生后十足年零二十天始交上大运。   

(3)又此造乃出生于民国四十七年之惊蛰过后三十日,以此年、月、日加上前计之十足年零二十天,故而得知本造当在民国五十七年戊申年清明后十九天正式交上大运,如以虚岁算之,则属十一岁上运。

(4)我们也可如此说:此造每逢戊年的清明后十九日交脱大运。

(5)阳年女命,其大运干支应自月柱乙卯逆排而上,按序第一柱大运为甲寅,第二柱为癸丑,第三柱为壬子,第四柱为辛亥,依此类推。

二、起运年龄的数学算法——我们八字学是依据阳历节气之历法为准来计算起运年龄的,所以前面数例中计得之起运岁数及节日,均应以农历节气来表达,而不能以阴历之月日来表达。譬如前举例一中所说:“每逢庚年的立春后二十一日交脱大运”,绝不能误认为是每逢庚年的正月二十一日交脱大运,因为“正月二十一日”乃阴历的日期,它与阳历的节气日期是有相当区别的,如果我们拿阴历的记月记日来表达阳历的节气日期,有时其相差将多至二、三十天,那可就谬之千里了。兹特再以数学的方式,解说起运年龄的计算法(仍以前举之四个命造为例)

例一——男,25、6、11、辰生

(1)按计10足日又9时辰,依法3天折1岁,1日折4月,1时折10天,则——

 (A)l0日÷3日=(年)……余1日所余1日折合为4个月,故等于3年4个月

 (B)9(时辰)×10天=90天 , 90天折合为3个月(90天÷30天=3个月)

(C)A和B相加~3年4个月+3个月=足3年7个月

(2)此造生于民国25年小暑(6月)后21日,以此年月日加上第 (1)项所计之3年7个月,即——民国25年6月(小暑)后21日十3年7个月=民国29年1月 (立春)后21日。

25年  6月小暑后  21日

+  3年  7个月       0日

=  29年  1个立春后  21日

※按日数超过30日及月数超过12个月时,须遁出足月或足年而进一位。

(3)查民国29年庚辰年(可由民国25年的大岁丙子,顺数至民国29年,即可得知该年太岁干支及虚岁数),故知此造每逢庚年的立春后21日交脱大运,其虚岁数属5岁大运。

例二——女,16、9、14、午生

(])实计2时辰,依法1时折10天,则——2(时辰×l0天=20天

(2)此造生于民国16年白露(8月)后30日,以此年月日加上第 (1)项所计之20天,则——  

      16年    8月白露    30日

    +  0年    0个月      20日

=16年   9月寒露后  19日

 (3)查民国16年(仍在出生当年)为丁卯年,故知此造每逢丁年的寒露后20日交脱大运,且其虚岁应属1岁上运。

例三——男,33、12、8、亥生

(1)实计15足日又11时辰,依法3天折1岁,1日折4月,1时折10天,则——

(A)15÷3日=5(年)   (B)11(时辰)×10天=110天

 110天折合为3个月又20天(110天÷30天=3个月……余20天)

(C)A和B相加=5年+3个月+20天=5年3个月20天

(2)此造生于民国33年小寒(12月)后15日,以此年月日加上第(1)项所计之5年3个月20天,则——

民国33年12月(小寒)后15日+5年3个月20天=民国39年4月(立夏)后5日

    33年    12月小寒后    15日

  +  5年    3个月         20日

=39年    4月立夏后     5日

(3)查民国39年为庚寅年,故知此造每逢庚年的立夏后5日交脱大运,且其虚岁应属7岁上运。   

例四——女,47、2、17未生

(1)实计30足日零2时辰,依法3日折1岁,1日折4月,1时折10天,则——

(A)30日÷3日(年)   

(B)2(时辰) ×l0天=20天

(C)A和B相加=10年+20天=10年20天

(2)此造生于民国47年惊蛰(2月)后,以此年月日加上第(1)项所计之10年20天,则——

民国47年2月(惊蛰)后3013+10年20天=民国57年3月(清明)后20日

       47年    2月惊蛰后    15日

    +  10年    0个月        20日

      =57年    3月清明后     5日

※按日数超过30日应遁出足月而进一位。

(3)查民国57年为戊申年,故知此造每逢戊年的清明后20日交脱大运,且其虚岁应属11岁上运。

第三节  流年的排列法

一、流年与大运命局间之关系——流年的涵义就是指“逐年流行更替一组的记岁干支”。流年亦称“太岁”,又称“岁君”,乃是一年时间之主司;譬如民国七十一年太岁为壬戌,民国七十四年太岁为乙丑……等。凡每人出生之该年,一岁称之为“当生太岁”,凡每人出生后所历经的逐个单一流年,一般称之为“游行太岁”;当生太岁也就是四柱八字中的“年柱”,游行太岁也就是每个记岁的流年。

《三命通会》说:“夫太岁者,乃一岁之主宰,诸神之领袖。其说有二:如四柱中生年,曰当生太岁;如逐年轮转,曰游行太岁。尝生太岁,乃终身之主,……逐年太岁,游行十二宫(十二地支),定一年之祸福,为四时之吉凶。经云:“太岁乃众煞之主,人命未必为凶,如逢战国之乡,必主刑于本命”,盖太岁如吾也,大运如臣也,如君臣和悦,其年则吉,若值弄战,其年则凶”。《渊海子平》说:“太岁乃年中天子,故不可犯,犯之则凶。经云:日犯岁君(日主冲克流年),灾殃必重;五行有救,其年反必招财”。《三命通会》又说:“夫太岁者,年中天子,一岁诸如煞之尊,统正方位,延送六气,迁运四时,以成岁功,至尊无上,若人遇克冲压伏,皆为不祥之兆。运者,协和二十四气(廿四节气,般运一生休咎,扶持四柱,辅弼三元;运与流年,二者相为表里,乃人命祸福死生所系。岁用天元,运用地支,凡行好支运而日干伤流年天元,为祸轻;凡行不好运乃脱官运,而日伤岁干,为祸重”。

综观以上所言之要义,我们可发现,古人相当重视太岁流年,认为太岁是统管世间一年之司神,最好不要随便去侵犯到它,俗语说:“莫在太岁头上动土”,就是这个意思。然而,太岁亦只不过是六十组记年干支中的一组,它和其余五十九组记年干支的重要性,并无多大不同,其唯一的差别是在“太岁乃流年的值星官”此点之上;这就好比军队里同一连的数名排长,其阶级地位皆相同,但每名排长却轮流值星的情形一样。   

流年和大运、命局的关系相当错综复杂,它常为人命吉凶祸福的转折点或其关键之所系。我们推演命运,除了详观大运对命局之影响外,更不能忽略流年对大运,及流年对命局的影响。先天命局 (四柱八字)好比花草树木,大运好比阳光、空气、水份,而流年又好比阳光空气水份中的元素及能量之强弱多寡。植物要长得特别好,必须获得上列三件要素:(1)适量的阳光(2)充足的空气(3)PH值恰当的水份;三件要素若缺其一,植物之生长情形便将不良,甚至于无法生存。像地球上的南北极地区(缺乏阳光)、沙漠地区(缺乏水份)及高山地带(缺乏空气),其植物之生长皆稀疏寥落而不茂盛,有些甚至无法生长。即使三要素全备,有时也未必都能令植物生机蓬勃、繁荣茂盛,因为不正常的阳光(如辐射尘及折射光等)、不正常的空气(如气旋或台风等)、不正常的水份(如化学污水、硫磺水质等),皆能对植物的生存发展产生某程度之影响。

大运流年跟命局的关系,正如同阳光空气水份跟植物的关系一样。一个很好的命造,倘不能得到好的大运或流年来辅弼,也难免遭时不遇,有志难伸,其成就势将大打折扣,这就像一颗品种优良的果树,未能获得充足的阳光空气水份滋养,其所结果实必也不尽理想,反之亦然。

 二、大运流年的并列法——由于流年乃隶属大运所辖(一组大运干支掌管十个流年),故凡推人命,流年与大运,永远是息息相关,难以分开的,所以一般命理学者均将流年与大运合称为“岁运”。

因为每个命造上运的年龄均不一定相同,故而并非人人均以一岁~~十岁代表第一柱大运,十一岁~~二十岁代表第二柱大运……如此编制的?而是须以各人员正上进的岁时算起,每满十年更换一柱大运,始称正确,譬如前举例一中之某男命,是于出生后三年七个月上运,虚岁属五岁上运,亦即每逢庚年的立春后廿一日交脱大运,所以该男命第一柱大运所转的十个流年,应从五岁(庚辰年)的立春后廿一日开始一至十五岁(庚寅年)的立春后廿一日为止,其间的全足十年为第一柱大运“丙申”所辖;而从十五岁(庚寅年)的立春后廿一日开始~~~至廿五岁(庚子年)的立春后廿一日为止,这其间的全足十年则属第二柱大运“丁酉”所辖,从廿五岁(庚子年)的立春后廿一日开始~~至卅五岁(庚戌年)的立春后廿一日为止,这其间的全足十年则属第三柱大运“戊戌”所辖;……余类推。每柱大运前后共辖十一组太岁干支,然因最前面一岁与最后面一岁均不满于一年,像前例为首之岁是起运于“立春后廿一日”之后,末尾该岁是终运于“立春后廿一日”之前,首尾两岁合计恰为全足一年。故而每柱大运虽历经十一组太岁干支,但就其实际而言,恰为全足十年。

这样说或许大家还不太容易明白,兹特再就上例绘出两种格式,说明岁运并列的一般性排法,提供给大家参考;当然,它的格式并不仅此两种,各位日后亦可就本身使用习惯及作业方便上,自行创制。

 范例:男命,生于民国廿五年六月十一日辰时

正官  丙子  癸食神

己偏印

偏财  乙未  乙偏财

丁七杀

日主  辛亥  甲正财

        壬伤官

            戊正财

伤官  壬辰  乙偏财

            癸食神

 

第十三章  论命之方法及其体系

 

第一节  近代四柱论命体系及其沿革

    自从唐代殿中侍郎李虚中较高系统的综合年、月、日、时四柱用以推论人命以来,迄今也已一千多年了,虽说命理哲学并非一门正规的经世之学,然而这一千多年来,涉猎命学之文人雅士也不在少数,故至今仍能留传下许多星命典籍,供吾辈参研学习,我们今天能有幸窥前贤遗学,实在应感念历代先人长期辛勤付出的无数心血。

    本讲义前已提及,中国传统的预知学术不止四柱命学一种,然而四柱命学却是所有预知学术中,最合乎推理逻辑的一种。除了四柱命学之外,在我国流传较广的预知术尚有卜筮、相法、星宗、斗数、神课等,虽然是术出多门,不过其所追求的目标却大抵是一致的,即希望预测命运之准确度达到最高之境界,故而难免会发生各种法术互相参酌辅弼的情形,譬如研究八字的人有可能佐以相法:研究斗数的人有可能佐以八字;研究相法的人有可能佐以卜筮。此原乃人之常情,无可厚非,甚且可说,这种为追求完美理想而参佐其它学术的精神,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原则动力之一。只不过这样一来,住往导致论命体系的混乱,益增后学研习之困难;尤其是许多人不知先需精修一术为本,而后始参相关之学为佐的道理,本术未精,即竞相东参西佐,东拼西凑的杂然套用,如此非但对突破原有术业瓶颈无益,而且最终势必将深受其害。

在先贤李虚中之前,中国即有预知术之流行,只是当时较偏重于巫祀、卜筮及星学、相术而己,像考古学上已获证实的殷商甲骨文物之记载,显示在夏商周三代已甚盛行龟卜及筮术,而卜筮之术一直到汉代尚很盛行。史记中会经记载汉朝名士贾谊,才名远播,本不信命运之事,却也曾找司马季主问卜;春秋时代的著名辩论家墨子,智超群伦,更不信命运之说,可是当他失意的时候,也曾去看过相;战国时代的名臣屈原,在他被放逐之后,有感于前途茫然,不知何去何从。也曾往见郑詹尹占卜吉凶,由此可知,唐代中叶以前,卜筮与相术是非常普遍流行的。

    到了唐代中叶以后,四柱命学和紫微斗数便逐渐兴起,而奠定四柱命学基本理论的最大功臣应推李虚中与徐子平两位先贤;奠定紫微斗数基本理论的原始鼻祖则应推张果与陈博(博一说“搏”)两位先贤了。由于四柱命学与紫微斗数类属同一时代所改良创制之命术,是故自宋代之后,常有星、命混为一谈之错综现象。尤其四柱命学除了牵涉到星宗的部分观点之外,尚承袭著战国时代的纳音及汉唐两代所增添发明的众多星宿神煞,与干支格局排列组合之特殊看法,此种初期的四柱论命体系维持了一段甚长的时间,直到明代之后,又有一大转变。我们可从刘伯温注的《滴天髓》、万育吾著的《三命通会》 、张楠著的《神峰通考》 、陈素庵著的《子平约会》 、沈孝瞻著的《子平真诠》等命学名著中明显窥出,自明代以降,四柱命学的推论的方法,已演变到专取命格仇用喜忌(简称用神法)之高难境界,而干支的纳音,神煞及片面干支组合之看法,则已逐渐沦为次要之参佐地位了。

    用神确实开创了近代四柱论命体系之新纪元,它的价值与成果,如今早被多数命理学者所肯定,只是由于用神法多为文人雅士参与推广,因未能深入接触低阶层的大众,故其立志难免囿限于中上阶层之范围,而时常令人觉得有推上有余,论下不足之感慨。事实上,在前述的刘、万、张、陈、沈诸贤之时代,民间江湖上仍流行着许多实用方术,只因一般术家私心作遂,故每不肯轻易泄漏其一派承传之论命窍门及心得,致使某些有心整理或发扬命术之知识份子无法悉数尽得存在的于民间江湖上之推理诀窍,因此让人感觉用神带有浓厚的“唯富贵是命”之偏颇论调。这些留有典籍传世的知识份子,许多尚为当朝的官宦儒仕,像其中的刘伯温(基)是明朝开国功臣,万育吾(民英)是明朝进士,张楠(神峰)是明代文人,沈孝瞻中清代进士,陈素庵更官至清朝内阁大学士,而用神法几乎是全赖这几位行贤并手胝足发扬光大起来的。

    虽说用神法仍有某些无法克服之小缺点,然而客观存它却可称是最合乎现代逻辑推理精神的论命技巧,也是千余年来最具有魅力的一种命体系,无怪乎它能为现代的广大知识分子所接受,并造成风行。我们都知道,“推理”是一切哲学之母,而“哲学”又是一切科学之母;换言之,没有推理,就没有哲学,没有哲学,就没有科学,由此可见“推理”的重要性。用神法既是具有高度的推理技巧,那么其所下之结论当然也必较为客观合理,能切合现民智大开的社会需求。所以,本讲义今后对于论命方法及其体系之决择方面,除了重视“五行六神”之介绍外,仍将着重于用神法之阐扬。

    刚才提到的“五行六神法”,又称神形法或神形术,它也是一种不常见诸于典籍但却是非常重要的推命技巧,我花费了很大一番功夫才收集到它的资料,并将其做有系统的整理,并于高级课程中详为介绍给大家认识。用神法与神形法二者其实是一体之两面,只不过前者较偏向于“格调、意境”,所言者大多属于较高层次之命运吉凶范围,后者则较偏向于“物质、形象”,所言者大多属于切身人事物之琐碎细节范围,这些都将在日后陆续与各位共同讨论。

 

第二节  没落中的古代其它论命法

    提到古代的各种论命体系,就不得不先从星宗(即星象推命学)谈起。人类在很古老的时候,便懂得观测星象,论命历法之发明,如果我们从另一角度来看,历法也可算是一种“预知术”,因为它常能将未来的时间周期及特殊天象预先测定出来而予以统计列表,然而,历法专门针对天体周期,它究竟不是真正针对人命的星象推命法。中国直到汉、唐之间,才出现了专为推论人命而发明的“星宗”,

目前所知存在最早且系统最完备的当推通玄先生所传的《果老星宗》。据说《果老星宗》就是民间神话中的八仙之斗“张果” 所发明,然其真实性却有待进一步考证。

    若按“李橙问星命于老仙”文中所记载“嘉平二年”的时间观之,则李橙著文彼时约当西元二五○年(民国纪元前一六六二年),即三国末期之时代,显与一般所认为的“张果老系唐代人物”之传说出入甚大,盖三国时代早于唐代四、五百年,故而李橙所记之年代可能有误。况且李橙文内所录下的“星宗先天心法、后天口诀、至宝论、人生禀赋分金论”等,其中多次提到当时尚未出世的后代名人,此更可见李文乃后人所伪撰之成份居大。那么,张果究系何方人氏呢?道教要义问答大全说:“张果老为唐时方士也,姓张名果,隐居中条山,当自言生于尧时,潭忘甲子。武后时使使召之,果诈死不应;开元中遗使迎之人京,赐银青光禄大夫,号通玄先生。玄宗为之建栖霞观,世称为张果老”。星度指南则说:“古贤先哲,知人之穷通寿天,悉本乎天,唐李虚中则以始诞干支,排成四柱,而为子平学之祖,汉果老则以当生星度,列作周天,而为星宗之学”,这里又认为张果老果老系汉代之人。总之,假设星宗确属先贤张果所发明,则其发明时代必在汉、唐之间殆无疑义。

    星宗推命术,是以七政、四余、廿八夜星垣等之出没方位及行度,再配合纳音与五行简易生克法来论断人命吉凶;但是因为此术需使用复杂的量天尺(亦称度天尺),才能正确算出各星宿的宫度与行度;益且由于天体转之关系,各星宿无时无刻不在变动位置,大约每隔七十一百年即需再重新测定一次量天尺,甚然繁琐,故历来命家少有全心全力涉猎之学者。自从子平术与紫微斗数发明之后,其简易性与其实用性超越了星宗甚多,所以到了今天,星宗推命法术也就逐渐的趋于没落。

不过,目前民间一些师徒承传或父子承传的命家,尚始终延用着部分星宗的星盘与神煞,可见星宗虽已没落,然却并未完全绝传。为何历经了如此漫长之期间,星宗犹能为人所继续片断撷用呢?这个问题经常困惑着众多近代的革新派命学家。其实,我们若是细观星宗的星盘排法、神煞取法、以及术语的用法,仍可依稀看出,星宗极有可能是子平术与紫微斗数之前身,也就是说,子平术与紫微斗数可能即从星宗改良创制而来。星宗有两大缺点:一为阴阳五行之生克制合不够逻辑化与系统化,二为星曜神煞之宫位及性能不够明朗稳定;所以在先贤张果之后,名土李虚中由星宗之缺点得到改良命术之灵感,遂据此发明了以五行生克为主的四柱命学(即后来所称的子平术)。另一方面,名士陈希夷亦由星宗的缺点得到改良命术之灵感,遂另外发明较星宗更为实用的命盘及星神,这就是后人所称的“紫微斗数”。

我们试看近一千五百年来的子平术,总无法完全摆脱开星神煞的影子,而以八字论命的江湖术家,鲜有或多或少使用到星盘神煞或星宗术语者,诸如:官星、印星,文星、魁星、天德、月德、天乙、孤鸾,红鸾、孤辰、寡宿等等。再观近年来方与未艾的紫微斗数,我们从其命盘之起式至其限宫、星神及术语等系统中,更可发觉到许多星宗的遗迹,诸如:命宫、身宫、宫名、大限、小限(有时仅顺逆不同而已)、朝、旺、陷、天贵、天刑、日月夹财、日月夹命及星属五行等等。由此可证,从令子平术与紫微斗数并非直接改良自星宗,然而无可否认的,它们当时必深受星宗之影响;所以,一直到今天,还有人误认为子平术混用了斗数之星神,而斗数又混用了子平术的五行旺衰原理等事。

除了星宗的星盘神煞论命体系之外,历来术家尚另行发明了为数不少的神煞,多达两、三百种类,往往令人不知所从所用。这些神煞,有的是历代术家研命的特殊心得,为加深印象而设的专有名词;有的则是基于人情之常理或各地民俗所设的特殊原则;有些则完全移自其它相关学术,譬如堪舆、择日、医学等业之法诀。因为在古代农业社会中,职业类别较为单纯,除正统的士、农、工、商四大行业外,其余也备有三教、九流及五术杂艺之分而已;其中的五术业,一般是指山、医、命、卜、相而言,是以不论医学家,命学家、择日家抑或相学家、堪舆家等,大体是类属“同行”之范围的。在古代往往学医者必兼通择日或堪舆,甚至常须山医命卜相五术兼修,故而才会有子平术中掺杂入其它学术的神煞或术语的情形发生。我们目前身处的社会,是一个讲求精简分工的社会,各种学术力求分门别类、分科分系,专注而不杂,所以我们今天如欲将四柱命术学好,当然是须尽量把那些与命学无深切关系的原则或法诀剔除,去芜存菁,专注于本术之精研,如此庶可有望突破。

前面为大家简单介绍了古今四柱命挚的三种论命体系,即——(一)用神法。(二)神形法。(三)星盘神煞法。另外,还有一种论命体系,是专以格局干支的排列组合情形来推断人命贵贱吉凶的,偶遇有需要时,始加入一些纳音或五行生克或六神、用神当作辅佐说明,而主要还是偏重于命格干支的上、下、左、右、前、后、顺、背、来、去、连、隔等排列组合,很少运用到整体命格的全盘五行生克系统。譬如《玉井奥诀》中所说的:“体制须广大,字面分先后”、“年月日时,干支有序;君臣宝主,体格朝伦”、“上生下,成脱气,可忧子旺母衰”、 “前呼后应、生则继,克则治”、左包右承,收则归,散则虚”……等。又如《兰台妙选》中说的:“一句包裹,独操千里之权;一路连珠,早擅四方之誉”、“虚一时用者,文主台谏,武居将坛;得一分三者,生当封侯,死宜朝食”、“三十六大贵,值之者黄甲标名;二十四统全,得之者青云稳步”。一…等等,都是偏重于命格的特殊组合及干支的特殊排列方面,是一种不太用到整体阴阳五行的生克制化及以格局中和平衡为目标而选取用神的推命体系。

有关四柱命学的古今重要论命系统,大抵已如上述,至于其它散见之法则如达摩一掌经、李淳风时课、瑶池金叶、皇帝时局、九星年局等,均为宗教界或一般江湖术士所使用之间诀,而且时常仅取生年或生时或生月一项据以推论人命,当然无法称得上有系统的正规命术,本讲义将不予讨论。   

第三节  古今诸贤对论命方式之看法

   论命的方法,源出多端,而古今各家推论的方式,也不尽相同,然对正统四柱命学而言,至少在有关“阴阳五行气势的调理”方面,各家的见解观点都是相去不远的。绝大多数的命理学者均一致认为八字须讲求“中和平衡,气势流通”,馀特殊情形(如日主气势过旺或过弱)外,一般八字均须就其五行上的偏失及格局上的缺点,寻求适度之调理。气势强者或加以压抑之或加以泻化之,气势弱者或加以生助之或加以帮扶之;总之,务必使格局中和平衡,五行气势流通为要。现在我先为大家介绍古今诸贤对八字论命方式的总体性看法,为了博采众义起见,对于其中某些相异之独特见解也,以择要列出,裨供各位互为参考。

    一、万育吾的看法——先贤万育吾说:“今之谈命者,动以子平为名,子平何所取义?以天开干子,子乃水之专位,为地支之首,五行之先,生于天一,合于北方,遇平则止,遇过坎(不平)则流,此用子之意也。又如世人用秤称物,以平为准,稍有重轻则不平焉。人生八字,为先天之气,譬则称付,其年为钩(用拇吊物之弯钧),时为权 (用以称物之秤锤),月为提纲(用以提称之种索),日为铢两(用以计重之秤星秤花)。八字以日为主,中有财官印食旺相,日干亦坐旺相之地,(则)如钩官物,与权相应(平衡),其命则富而贵。如财官印食旺相,日干值于休囚,(则)如以钩官重物与权不相应(不平衡),其秤则不乎;其命则贱而贫。如财官印食休囚,日干值于旺相,亦若钩官轻物与权自不相应,其秤自不平,其仑亦蹇滞(不顺)。设使三物(年钩、月纲、日权)无气,日主休囚,非贫贱则天亡,此用平之意也。经云:‘先天太过,后天灭之;先天不及,后天补之’,先天后天无太过不及,然后为能平焉。运限者后天也,且如先天八字,日干旺相太过者,宜行体衰之运发泻其气;如日干休因不及者,宜行旺之运生扶其气,二者(前述两种情形)皆能发福发财,迁转亨通,譬医家补泻之法耳。若日干旺甚,仍行旺运,日干太衰、又行衰运,则皆太过不及,生祸生灾,蹇滞不通矣”!

    二、陈素庵的看法——先贤陈素庵说:“看命大法,不过生克扶抑而已,列下四柱,先看日干是何五行,随看月支,或是生我克我?或是我生我克?如月支本气透于天干,寅透甲,午透丁,即取为格 (格是指命局的一种称谓,有如人之姓名)。系正官、偏财、偏印则宜生之助之;系伤官、食神则宜制之化之。若本气未透遭克,则寅不用甲,而用所藏之丙、戊,午不用了,而用所藏之己;若所藏之神(指寅中丙戊或午中己土)又不透遭克,则不用月支,而用别干支之势盛力旺者为格。其禄、刃、比、劫无论在干在支,均不以取格,但用为日干之助耳!总之,以日干与财官等较其强弱,强者抑之,弱者扶之。属 (八字原命)不能扶抑者,以运扶抑之;其必不可扶者,则弃之,必不可抑者,则顺之(此处所言的“弃之”“顺之”乃特殊变格的看法,以后会详述)”。

    陈贤又说:“推命先看日干,或得时(日主生于旺相之月),或失时(日主生于不得令之月),或得势(日主生、扶党多),或失势(日主克、泻、盗党多),下坐某支(即日支),紧贴某干(即月干或时干),于日干生克扶抑何如?随看余三干及四支,于日干生克扶抑何如?此恒法也。然不特日干而已。凡柱中干支,皆当如此研究”。

    三、星平会海的看法——星平会海看命人式说:“凡看命排下八字,以日干为主,取年为根,为祖上财产,知世脉之盛衰;取月为苗为父母,则知亲属之有无;日干为己身,日支为妻妾,则知妻妾之贤淑;时为花实,为子息,方知嗣积之所归。法分月氛(月令秉气)浅深,得令不得令;年时路山财官,须要身旺,如身衰财旺,且多反破财伤妻;身旺财多,财亦旺,有财多称意;若无财官,次看印绶得何局式?吉凶断之。学者不可拘执,反不如通变也”!

    又说:“唐书载有李虚中者,取生人年月日时干支生克,论人之贵贱寿夭之说,已详之矣!至宋时,方有子平之说,取日干为主,以年为根,以月为苗,以日为花,以时为果,以其生旺死绝休囚制化以决人生格咎,其理必然,奚复有何疑哉?以日为主,年为本,月为提纲,时为辅佐;以日为主,大要以日加临于甚度(什么强度),或身旺,或身弱;又看干支有何格局及金木水火土之数后,再看月令中金木水火土何者为旺?后看岁运有何旺,其次与日干消详之,此非是拘之一隅之说也!’且如甲子日生人,四柱中有申字合子、辰为水局,则须看余辰有何损益,四柱中有何字损其甲子日主之秀气;如有破坏用神者,则要制之,不要益之,论命者切不可泥之月令消详,故表而出之”。

    四、滴天髓的看法——滴天髓体用精神篇说:“道有体用,不可以一端论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也,要在损之益之得其中。月令乃提纲之府,譬之宅也,人元为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不可以不卜;生时乃归宿之地,譬之墓也,人元为用事之神,墓穴之方也,不可以不辨。能衰旺之真机,其于三命之奥,思过半矣!既识中和之理,而于五行之妙,有能全焉”!

    五、李叔还的看法——近贤李叔还说:“论命以五行定律之生克制化喜忌为原则。排下命局,应先以日干为主,视何五行?再查月气属何节候?则知日主是否得令?下坐(日主所坐)何支?属何五行?与日主生克如何?左右所贴月、时二干,与日主生克如何?次看全局干支之五行气势,孰旺、孰衰、孰强、孰弱,与日主生克情势如何?以辨日主之得时或失时,得势或失势,得地或失地?当令乘旺为得时,反之则失时;援众党多为得势,背之为失势;通根有气为得地,否则为失地。审此情形,较其分数(强弱之程度),断为旺衰强弱,然后以定五行取用之格局。日主五行,旺则宜泻,强者宜克,衰则宜生,弱者宜助,此为不易之理,亦即所谓取定用神也”

    又说:用神者,日主扶抑之神也。生之助之皆为扶,克之池之皆为抑;弱者衰者宜用扶,扶之太过,则须以抑其扶者为用;扶之不及,则须以扶其扶者为用。强者旺者宜用抑,抑之太过,则须以抑其仰者为用;抑之不及,则须以扶其抑者为用。……如用神无气,病神太重,则又宜以去病之神为用神也。总之,论命之法,先观日主,次审月气,三推格局,四取用神;全局五行,应以分数判定其多寡,较其重轻,是为论命实用最简易之新法也”。

    六、梁湘润的看法——近贤梁湘润说:“按目前所批之大流年,恒常是以子平法为主,然而今日之‘子平法’一切理论基础之订立则在明代中叶始见规范。在《三命通会》《神峰通考》二书完成以前子平法在禄命法中,并不占有很重要之地位。然而禄命法自唐代来,即已流行,秘笈大流年(即非依传统子平术所批之流年)即主明代中叶以之禄命法,经过子平法盛行以后,民间还保存之残余法则,故而有四柱八字之形式而完全不是‘用神、格局’之方式。清代自陈素庵以后,禄命法几乎为子平法之观念所笼罩,因此,非子平法之禄命法,必须局部透过‘子平法’之形式,方能生存。故此,三百年来研究子平法之人士,尤其是近五十年来之命学范围,对明代中叶以前之论命方式甚为陌生,以一种“秘筮”之眼光而视之;实际此法亦无甚“秘”之可言,无非只是陌生与法则上之不习惯而已”

    又说:“流星诀(即指不以用神而以星盘、神煞或其它干支特殊排列组合来推论人命之法诀)是江湖论命法中,乃属赫赫有名之法诀,自昔以来,皆列之为秘诀。所谓自昔以来,这个‘昔’字,只能刊明代中叶以后;按明代中叶之时,一般术士论命及流年,均是用流互诀,几乎是人人都会,而至令人厌烦之境地,故而有‘子平法’用神活用之法则问世,大家竟弃‘流星法’而改用‘用神法’。然而,流星法依然流存,流存于何处呢?即是留存于‘瞎子’算命同业之间。因当‘用神’一法盛行之后,读书识字之人,相互竞于谈论用神,人才辈出,著作如林。而对二种人士并不发生影响一一一者即是盲残,双目失明,目不识丁,根本没有办法读书,也只好不闻不问,依然守着原有之流星诀;二者是并不是盲残,而是根本没有读过书的人(但三百年前不识字的文盲乃是很平常之事),勉强硬识几个甲乙丙丁……等之人干地支,甚至四柱都不必排,也可将流星诀用得十分纠熟”。

    又说:“子平法之用神兴起之后,文人都谈用神,而粗通文墨之人,也谈用神,相形之下,前述二项人士(指瞎子和文盲二者),就有些自居无理可谈之情形,因此就绝口不谈什么理论了;默默相守,多年之后。就形成了一种封闭式之命理法轨。历经百年以后,文人雅士对‘用神’一说热兴已过,而用神之一说也自相竞驭,你说甲为用神,他说乙为用神,必致成了人言人殊的用神。至此,有人反观那些瞎子算命,他们一个字不识,也不必看书,更无须研究什么用,什么神,也一样地在算命排流年,反而要去请问瞎子……。”

    又说:“大凡研究命理的人士,莫不希望自己算命算得是最准,而且这一种最准的方法,是越少人知道越好,甚至最好只有自己知道,别人都不知道这一种方法。不过,这一想法最后是一种空谈,根本就没有这一种事实之存在;因为知道这是办不到的事,才又再转为脚踏实地方面来想,所谓脚踏实地,就是按书本的道理来说(此处指根据古贤今哲的著书来论命)。在书本上的依文解字,大家都是明白的,然而书本的字义,再延伸它的联想,就要靠每一个人的秉赋而有所不同了;这一种‘书本延伸的联想’,往往就被视之为‘秘本’,或者是什么‘诀’、‘抄本’等之神奇事项了,这一种属于延伸性的法则,也是有好几种系统与规则的范围的。命理的方式,当然并不是只以‘子平’就可以代表一切,现在我们假定只以命理的‘子平法’为一个范围作一个我比较乐于相信的范围为前提,是可以分为下列的四个重点——(一)用神与格局方面。(二)神煞方面。(三)特定之规则,当然一定是出于经典的言论。(四)统计性的特征……。

    又说:“……神煞这一方面,虽然是说有人采用,有人不采用,不过,以实际上而言,完全不信‘神煞’的人,可能是极少。我个人认为神煞的不可信,不是神煞本身问题,而是品质问题。譬如:太过理俗的神煞,诸如望门寡,百日关……等,当然是不足以采信;至于桃花、劫亡(劫煞、亡神)……等之神煞,我个人就很相信,它的吉凶,倒也并不一定以神煞的含义为定论。譬如:命带‘桃花’,假定它真的是可以令人生活多姿多姿,是否是吉?或者是凶?却也是未定数之事;因为因女人之事弄至身败名裂者,固不乏人,反之,因女人而至名利双收者,也不是没有。所以我个人认为神煞的五行,能为日主所克者,即使是凶神,也可以因凶破吉;所忌讳的是神煞五行克日主的五行,那就不太理想了”。以上梁贤的看法,认为子平术之论命方式,并不局限于“用神法”与“格局中和顺畅法”两种,另外尚有“神煞法”、“特定规则法”及“统计法”等数种论命技巧。其中梁贤所说的神煞法,其实也可以和“星盘”并论;而“特定规则法”亦即本讲义前面所提的“干支特殊排列组合情形;“统计法”则属各人研命之实验心得,其范围亦包含在本讲义前提“神形法”内,以后再谈。

    七、吴俊民的看法——近贤吴俊民说:“平心而论,历代的命理学者,实在没有一个是‘神仙’,他们的智慧,也不一定超过现代的科学家。不过,他们能在奥秘的自然中,釆用论理学上‘以果求因’及‘以因求果’的法则,终于找出一种推算人命吉凶吝悔的方法,我们能不说这是一个奇迹吗?至于怎样推断吉吝凶悔,兹特为大家综合简单介绍论命的方法及程序如下:

    (一)定格局——就四柱八字说,通常以年为根为祖上,以月为提纲为苗为父母或兄弟,以日为为花为自己及妻妾,以时为权为果实为子息。事实上生人的八字,多至数十万,如果没有就其特性给它适当的称谓,那是很不好认识的;好比人类一样,个个都是圆头方趾,如果每一个人都没有一个特定的姓名,则人人都称做 ‘人’,这岂不好辨别了。虽然一个人的姓名,对于他本人不一定有太大的影响力,但这个姓名是少不了的。基于这种道理,所以命学家特就八字构成的现象,选定若干各异的情况,分别起了许多格局的名称(按吴贤意指诸如正官格、七杀格、财格、印格等格名),只是格局有正有偏(所谓的偏,意指特殊格局,诸如从强格、从势格、一行得气格等),种类繁多,命理学者可从格局的成败来推论人生的富贵贫贱”……。

    (二)取用神——格局不过是八字的称谓,仅能代表它的一部份特性而已,是好命或坏命,则不能以此为断。所以不可一见‘正官格’‘正财格’‘正印格’‘食神格’,就说是好命,也不可一见‘伤官格’‘七杀格’或‘偏印格’,就说是坏命。须知格局有成有败,有太过有不及,所以人生乃有贫贱富贵的不同。欲知格局成败,则应深究用神之有无。怎样选取用神?这是命学上相当繁杂且不易精的一个课题。因为欲选取用神。第一、必须了解命主日干的衰旺强弱,及天干生克合化地支冲合会刑穿等情形。第二、必须了解推命的普通法则及特别法则:前者如弱者宜扶,强者宜抑,扶者,抑者,即是用神;后者如一行得气(八字纯属日主一行独旺)、两神成象(八字仅有二行,其力量大约相等)等,其用神的选取,则各不同,全非普通原则所可适用,而另有很多种的特别法则。命以用神得力者为上(主富主贵),用神不得力者为下(主衣食无忧),无用神者为更下(主贫贱凶夭)。命主格局,好像人的躯体,用神好像人的精神,有躯体而精神不振,则不能为力;有躯体而没有精神,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了!用神的重要,由此可知……。

    (三)明喜忌——论命的喜忌,可分为二方面:一是合局中的喜忌,一是岁运中的喜忌。就命局中说来,一般均以生扶用神者为喜,克制用神者为忌。例如‘辛巳、丁酉、丙寅、丁酉’命,以丙丁比劫为用(按此造丙火日主生于酉月,四柱金气旺相,日主元神稍弱,故取丙丁火帮身为用),则喜原局寅中所藏的甲木,生助丙火,而忌原局年干辛金及月支时支的酉金,因为金能克木生水,妨害喜用的木火;又因为木火属东南,金水属西北,所以也可以说大利东南,不利西北(以出生地为准)。但是命局中并非全以生用神者为喜,且有用神必不可生者。例如,‘癸未、甲子、丙戌、己亥’命,以月干甲木为用神(按此造丙火日主生于多月,四柱水旺而寒,又逢强土泻气,故取月上甲木化水克土生身为用),因本命丙火身弱,官杀壬癸水旺盛,急需木火帮身,取甲木,泻水生火,故其所喜乃原局年支未中所藏的乙木丁火,时支亥中所藏的甲木及日支戌中所藏的丁火;最忌金水克伐用神及命主(日主)。所以本命也是大利东南木火之乡,不利西北金水之地。总之,命局中的喜忌,全因用神选定的不同而异;至于岁运中的喜忌,则与命局的看法完全一样,不过情势较为复杂而已。

    (四)下判断——论命由列式而定格局、取用神、明喜忌,最后须下判断。就命局言之,则必须断其人的六亲、个性、体格、地位等。就岁运言之,则必须断其人何时为吉,何时为凶。这是命理学的目的,也就是问命者的目的,千余年来命理学者,穷理研究,所得的结论不下数千条款。虽然学说纷纭,各是其是,各非其非,不免使人迷离恍惚,但若细加比较并征诸实验,那也是有一定的轨迹可寻,断非尽是信口雌黄道听途说。……命局的判断,方法多样,有从四柱干支的位置配合五行喜忌来判断的,如喜用的干支在年柱,则主祖上有余荫;喜用的干支在月柱,则主双亲或兄弟得力;喜用的干支在日柱,则主妻妾贤慧或得力,喜用的干支在时柱,则主子息可靠。有以比、劫、伤、食、财、官、杀、印分别代表六亲及事家,如以财为妻室为财富,命局以财(我克的)为喜用,则主妻得力或财产丰足;如以官杀为权贵,命局中以官或杀为用,则主其人必有相当高贵的社会地位,可能为领导的人物。有以五行阴阳就其生克制化论其得失成败,如甲木得时或得势,戊土全无或失时失势,必主脾胃之疾(按戊土属胃,己土属脾);辛、癸旺相,乙丁休囚,必主心脏衰弱(按丁火属心脏)。有以命主配合时令,如金生冬月,金寒水冷,得火叫寒金向暖,可以发贵。这种判断的方法,各家所设,为数甚多,不一而足,初学命理者,应尽量学习吸收,而参酌使用”。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古今诸贤对论命方式、程序、及判断技巧方面的总体性见解与议论,其中应数近贤吴俊民氏所言最为详明与贴切;我们可以由前述诸贤的论说中得到几个简要之概念,那就是:第一、绝大多数的命学者均认同“以用神法调理八字格局,使之五行顺畅流通,格局中和平衡”的论命方式。第二、用神法似乎没有一定的标准或规则,所以术家在选取用神的时候,常须依赖丰富之论命经验与高度之判断技巧。第三、除了用神法以外,江湖中尚流行有其它论命法诀,如星盘、神煞,流星诀等。凡此种种,我将在后面一一和各位讨论,不过,在本讲义全篇之主题与精神方面,我仍将以“用神法”与“神形法”为贯穿之导体。

 

第四节  用神法实例浅说

世上上百事物,除了极少数特殊例子外,其余多须在结构平衡调和之状态下才能产生稳定持久之生存活力,或发挥其最大之效率,如果各种条件配合得不恰当(失调),则事物本身之活力或事物对人类的功能效益便要大打折扣了。譬如飞机双翼折损其一,必将立失平衡而危及乘客之生命;空气压力严重失调,即刻形成强风或暴风,威胁人命及财产;人的生理失去调节,则疾病必接踵而至,甚至无法继续生存;人的心理失去平衡,则行为也将趋于消沉或偏激,甚至发疯发狂。凡此所举,使我们明了事物本身结构或其周围环境状态必须平衡调和之重要性。 

通常在一般情形下,四柱八字的运作也须遵守如上所述“平衡调和”之原则。当我们排出一组生辰八字之后,则此八字中必有木、火、土、金、水五行中之一行甚或多行在其内发生作用,对日主而言,这些五行的作用当然是愈平衡调和愈好。倘若其中有某行气势过强,造成日主趋于衰弱;或某行气势过弱,造成日主趋于强盛,这都叫做五行气势失调,前者是谓偏枯,后者是谓偏旺,依事物之常情,均需加以适度之调理,使其结构能尽量趋于中和平衡,这种调理五行气势的方法,我们称之为“用神法”,而被我们取以为调理之物,我们称之为“用神”。这就好比医学上对病患的方式,一般医生常用的“补、泻、制、化”疗法,即等于命学上的“用神法”,而其针对病情所开的药方,即等于命学上的“用神”。

简言之,用神法即为一种“补偏救弊”、“抑强扶弱”之方法。凡在八字中过强的五行应予适度之抑制,凡在八字中过弱之五行则应予适度之生扶,但一切之扶、抑均需以日主为考量重心;换句话说,如果日主气势太强,就要加以克制或泻化,日主气势太弱,就要加以生助或帮扶。不过。此乃就命理学上的时间状态而言,并未全面考虑时间以外的其它与人命相关之因素。本讲义第二章曾经说过,人命之生存发展,完全受宇宙构成四大要件时、空、物、能所规范控制,所以,能影响人命的因素,除了时间以外,尚有空间、物质与能量三种;宇宙四要件缺了任何生命俱皆无法生存,远论衍替发展了。因此,单赖生辰八字的时间状态推演五行,并据以判断人命,其每位术家所下之结论势必不尽相同,而其准确度也当系于术家对时间以外的“空、物、能”三件体认识度的深浅,这是一个相当值得重视之实际问题。由此观之,现代命理学者应下的功夫,实在超越古代术家甚多,而其责任亦更深重。大家有志一向共研新学,能不时刻战战兢兢,不断自我鞭策惕励乎?

近贤吴俊民说:“命理结论之所以互异,可能是推论者不明其人生时的空间现象(如风、云、雨、雪、晴、阴、阳火、靠水和出生的地域等等),及其人后天居止播迁的境遇(如所走的方向,所居的住宅,所穿的衣服,所吃的东西,所做的事业,所交的朋友和六亲的生辰八字等等),有以致之。因此,下判断实为论命者最艰难最困苦的一件工作。历来多少命家,皓首龙钟,徘徊庭院,仰天俯地,无非在搜寻天地的真机。司马迁说:‘子晚而喜易,读之韦绝三篇,曰:假我数年,我于易则彬彬矣!’孔子治易之勤,所为何事?因易是‘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且是为‘圣人所以极万物而研机’,所以易学至广、至精、至微,是探究宇宙人生的法则,穷万事万物变化之理,以尽天地自然之道;孔子孜孜力学,并非虚无缥渺的幻想,乃是大智慧大聪明的表示。因为一般愚夫愚妇虑衣食唯恐不瞻,哪里有精神有能力来考虑天地间最复杂最难知的学问呢?命学(干支)与易学(八卦)不同,这乃方法互异,其目的则无二致,世之所谓:殊途同归’者此也。同时,大家如能兼习易学,则可知易学上确有不少的法则,均是命理的法则,如阴阳互变,剥种而复,否极泰来;元亨利贞以及中和、中行、中正之理,莫不相通。是诚天地间真有一个共同的道理,只因人类智力有限,复受社会无理的压力,致使命学式微,易学也夺若敞展,殊堪浩叹”!

我也曾在甲子年发表的易卦物理专书中说:“自古以来,中国易经即被各家奉为论经之首,易经实乃中国地位最崇高的一部经典,中国的政治、学术、军事、伦理道德、五术(山医命卜相)……等等思想观念,莫不直接或间接受易学所影响,万流万派皆根据易学中之部分原理或哲理加以补充发扬,增变其义而来。

事实上,易经是一部道地的物理科学巨著,易学阐释宇宙中所存在之物性物象,范围广及天、地、人,所以,根据易理,不但可研究出天性与天象、地性与地象,更可研究人性与人象。只可惜易经所言范围过于广大,万象过于隐晦,历代迄今,尚无一能将之全部融会贯通者,致使各家各派各法各业大体均陷于局促之一隅,难使易理启为大用。

譬如研究天性的宗教家,至今尚不明真正的神能,且始终摆不脱矛盾之教义;研究天象的星历家,不断创造修正最新最确实的历法以掌握时间,然至今连太阳系的时间都还有未明,更不能论研究整体宇宙之时间了;研究地性的地质学家,其所知至目前为止,仍限于地表之皮毛;研究地象的堪舆学家,大都舍弃物理之正途而自陷于飘渺曲折之玄理中;研究人象的命运学家,专以时间测度五行之消长,往往忽略了其它物能的影响,故其论断人命之吉凶祸福、顺逆浮沉便难免有所出入了,再谈研究人性的儒家与政治家,舍易学儒教之正道不悟,而偏向永难理清界限的小仁义、小道德及自私狭促的小王道政治理想中,却不知真正的‘仁道’就是‘神道’——即大人 (仁)之道,真正的‘王道’乃是‘阴阳天心之道’(注:王字乃天心十道上通一阳下贯一阴所组成)——即人人为王、人人成神之道(易经萃卦:王假有朝,见大人亨利贞)。

人未通往神道之前,魂灵人性必须依附肉体而存,肉体为觉灵所掌握控制,它主宰一切生理之欲求与满足,故觉灵具有‘残性’及 ‘恶性’,人类就因为有肉体灵魂,才会有恶行,觉灵与魂灵是互为阴阳、互相牵制消长,所以,只要是凡人,便永无法摆脱善、恶之两种人性,且因善性与恶性有互相敌对抗衡之作用,其消长没有绝对明确之界限,故儒家并不代表整体儒学,只有易道的‘大人理想’才是真正伟大的‘人道’。试看三千多年来,儒家所提倡的仁义道德观念并未带给中国人民日臻美善的大同福祉生活,反而如一层诱人的糖衣般紧紧裹住这一个充满智慧与活力的民族,桎梏了亿万华夏子民自由精神之发挥及充沛灵智的奔腾,养成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的疏懒劣习,深深窒碍了中国物理科技的进步与物质生活之发明。

至于野心政客更是曲解易经之‘王’道,沦为自私‘霸’道之工具,据天下为私有,以此狭窄理念为出发点来经营王事,难怪朝代之传皆不永。真正的伟大王道,就是要建立一个美善的‘大同世界’——宇宙的神仙王国,使人人成圣成王成为天子。

前曾谈过,宇宙由基本四要件所构成,那就是——时、空、物、能 (亨元利贞),时空为阴阳抽象为无形,物能为阳为具体为有形;由此可知,宇宙中真正无形无影的东西是时间与空间;而物质与能量皆属具体有形之物,只是物质形象较明,显而易见,能一形象较幽,隐而难察罢了(注:无形并非无体无质)。  

据此以观,所有的能量,不管声、光、电、热、磁也好,灵能也好,都是具体有形的东西,因为它们都是宇宙中的‘实有’,既属‘有’,便非‘无’了(例如‘电波’乃为能量之一种,虽然我肉眼看不见,但它却是有特定的形状)。

时、空、物、能也是构成‘万物’的四要件,人为万物之一。当然不能例外了;谈论人命的吉凶,宇宙四要件失之其一,便有缺漏不真。命学家专研时间,失之‘空、物、能’,堪舆家专研空间,失之‘时、物、能’;宗教家专研大能(神),失之‘时、空、物’;科学家专研物能,失之‘时、空’……等等,都未臻全真也!

由以上所述可知,我们有心研究命学,除了需彻底弄懂时间所涵盖的五行运作原理外,同时也需尽量抽出时间研究相关之物理现象,以备与实际人生状态紧密配合,千万不可知一而足,固步自封,迷执顽想而思管窥无穷造化,否则,论命之观点必然产生偏颇失真,永难突破精进了。闲话少说,兹特从纯粹命理学之角度举出数例,简要为大家解说选取用神之基本概念:

 

 

 

例一——男命:

                    

大运:

  七杀 甲午 丁巳        己巳    壬申

  比肩 戊辰 乙戊癸      庚午    癸酉

日主 戊申 庚壬戊      辛未    甲戌

  正印 丁巳 丙庚戊     

本造日主戊土生于辰月,元神得令,月干透出戊土通根四柱,地支帮扶日主,年、时再见午火及丁巳火神生助,日主气势可谓旺盛至极矣!旺极宜泻不宜克,故应取日支申金泻化日主旺势为用,而喜申中壬水与辰中癸水转续发荣,忌见水土再来生扶日主。年干甲木因不对用神金星与喜神水星构成威胁,反能在紧急情况中发生制身作用,故甲木亦可视为喜神。本造由于用神申金贴临日主泻化有情,益且申金更合辰土化忌为喜,再合时支巳火牵制忌神火星,用神突破重重困境化险为夷,原局五行气势自然调和平衡,逢杀有印,用食有财,实不失为一大吉命。又本造出生于中国北方水地,中晚年更一路运行西北金水喜用之乡,宜乎其贵登九五之尊,文治武功盛极一时。   

例二——男命

                    

大运:

   正官 庚戌 戊辛丁     甲申    丁亥

   偏印 癸未 己乙丁     乙酉    戊子

   日主 乙亥 壬甲       丙戌    己丑

   食神 丁丑 己癸辛   

本造日主乙木生于未月,元神失令。季夏暑气尚炽,土神正强,且四柱地支三见戌、未、丑土,时干再透丁火通根年月两支,全局火土气势可谓强矣!幸日主乙木自坐亥支,亥中壬、甲生扶并至;月干再透癸水助身,更且日支与月支亥未暗拱卯禄,化忌为喜,增强元神气势,故日主尚不至太弱,堪用年上官星庚金通根戌、丑泻化土神财星,并喜月上印星转承官星之力以生助元神,这就叫“官印相生”,遇比劫帮扶日主克制旺财亦美。本造妙在喜用竟透且俱通根,尤其天干庚、癸、乙、丁由年至时依序连环相生,格局顺遂有情,喜用团结有力,五行制衡得宜,是以一生福泽绵长,名高翰苑,贵至宰辅,垂拱太平治世。

例三——女命:

   

                      大运:

   劫财 丁巳 丙庚戊       甲辰    丁未

正官  癸卯 乙           乙巳    戊申

日主 丙寅 甲丙戊       丙午     己酉

  正财 辛卯 乙          

本造日主丙火生于卯月,四柱木火气势甚然强旺,极应取月上癸水官星抑制元神火势为用,而喜时上辛金财星克伐旺木并生助用神癸水,以求格局五行之平衡调和,无奈用神癸水虚浮无根,其力至弱,杯水车薪,何能济事?况且时上辛金复遭日主丙火相合牵制,有等于无,喜用尽皆失力,又生于南方火地,是以怀孕母胎尚未出世时,父亲即因罪入狱;出生后,母亲无心抚育,以致送养他人,骨肉分离,主亲缘薄,亦云不幸矣!

  例四——女命:

                     大运:

七杀 丙寅 甲丙戊        乙未   辛卯

七杀 丙申 庚壬戊        甲午   庚寅

  日主 庚寅 甲丙戊        癸巳

  七杀 丙戌 戊辛丁        壬辰

    本造日主庚金生于申月得令,然天干三透丙火,七杀长生于双寅以攻日主,甚然可怕,月令申支又遭双寅夹冲,故庚金元神不免根基动摇。本可取申中壬水食神制杀,今因逢冲,难以为用,不得己才取时支戌土印星化杀生身,不幸戌土再遭日支寅木拱合局,喜用俱皆受损乏力,元神孤单失助,命格之低,一观即知,故一生贫贱,四处打杂舍荒,勉以为生;头婚离异,再婚仍当与人苟合,所生二子亦皆不孝。

   例五——女命:

                     大运:

  正官 庚辰  乙戊癸       丁丑  癸酉

  正财 戊寅  甲丙戊       丙子  壬申

  日主 乙酉  辛           乙亥

  正印 壬午  丁已         甲戌

                       

本造乙木生于寅月得令,时干再透壬水通根于辰库生助元神,日主气势可谓不弱。然综观全局,土、金双透双藏,四柱财生官旺;相较之下,日主气势显然趋弱。又因初春尚有余寒,故喜时支午火调候格局,并应取印、比劫水木生扶日主为用。全局水木与土金俱皆透藏有力,地支寅午半合火局,火神气势亦不弱;四柱五行平衡顺畅,八字格局中和纯粹,实不失为一大福造,运行水木之地固佳,运遇庚、辛也有原局壬水转化,运遇申、酉亦有原局寅午之回克,是故行运四方皆宜,为人性情安和,助夫发贵,一生少疾,金玉满堂,夫妇齐眉,寿至耋耄,子孙多显达。

例六——男命:   

                      大运:

  正财 丙戌  戊辛丁        丁酉    辛丑

  正财 丙申  庚壬戊        戊戌    壬寅

  日主 癸亥  壬甲          己亥

  比肩 癸亥  壬甲          庚子

                        

本造癸水生于申月,四柱金水强盛已极,旺极宜泻不宜克,故应取日支与时支两亥所藏之甲木泄化日主癸水之旺势为用,而喜年、月两干所透之丙火财星转继发荣。借以天干双丙全逢双癸所克,喜神顿失其力,用神甲木不得有力火神承畅引,长期浸于旺水亥中,亦有腐朽之虞,只好依赖大运木火鼎助。无奈本造幼运、中运一路金水忌神之乡,人生有如逆水行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原局年柱丙戌喜神透藏,祖业尚丰,但月令申中庚金、壬水忌神得地,出生后未满月即丧父,及长虚花祖产,直至一空,潦倒失志;晚运木火喜用齐临,后福堪羡。

 

第十四章  格局种类概述

    八字格局的种类很多,由于历来命学诸家对于格局的称谓,经常以自身之观点赋予各种形形色色之名目,甚至即属同一格局,有时其名目各家所称亦常不同,这种情形就好比我们一般所称的“自行车”,也有人称之为“脚踏车”或“人力车”或“自由车”一样。因此,古代使用的格局名目中,有不少都是重覆着同一种类似原理或现象的,本讲义将予以适度整理归纳,并择其较有义理或较为一般命家所常用的格局加以介绍之。

八字的格局,好比人的姓名,也好比商品的型式或代号。我们有时可从八字格局的特徵,直接或间接判断人命的清浊优劣,就像我们有时也可从商品的型号去认识该件商品的用途及性能一样。格局的各目虽多,然通常可将其概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叫做“普通格局”,第二类叫做“特殊格局”;普通格局又称正格、常格、六格或八格,特殊格局又称变格、外格或偏格。

当我们在判断一个命造的格局可能属于何类时,应优先考虑其是否适用于特殊格局,倘发现无特殊格局可以适用时,才适用普通格局,这就有如法律上的“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战时戒严令优先于平时一般法令”之情形一样。现在分别介绍普通格局和特殊格局的各种名目及其选定法。

 

第一节  普通格局的种类及其选定法

    通常在选定普通格局的名目时,须考虑两项因素,一为“月令本气的强度”,一为“月令余气与杂气的强度”何谓本气、余气与杂气,我们试取“寅月”为例说明,月支寅中所藏的甲、丙、戊三者,甲木即属寅的本气,而丙火和戊土则属寅的杂气;再取“辰月”为例:月支辰中所藏的戊、乙、癸三者,戊土即属辰的本气,乙木属辰的余气,癸水则属辰的杂气。至于它的选定法如下:

    一、凡月令本气透于天干者,应优先取以为格。如寅月天干透甲,辰月天干透戊,巳月天干透丙,午月天干透丁……等,均可就其所透天干之六神名称取以为格。

    例一——

        戊子

        甲寅(甲木 丙火 戊土)

日主丁丑

        庚子

    本造丁火生于寅月,寅的本气“甲木”透干月干,故应取甲木为格。又因甲木乃日主丁火之正印,所以我们称此造为“正印格”。

    例二——

        癸酉

        戊午(丁火 已土)

    日主壬申

        丁未

    本造壬水生于午月,午的本气“丁火”透于时干,故应取丁火为格。又因丁火乃日主壬水之正财,所以我们称此造为“正财格”。

    二、如月令本气未透天干,然其本气在八字全局中的气势,仍较月令所藏之余气与杂气在八字全局中的气势为强,则此时亦应取月令本气为格。

 

 

    例一——

丁丑

甲辰(戊土 乙木 癸水)

    日主甲申

        乙丑

    本造甲木生于辰月,辰中的本气“戊土”虽未透干,然却得到两丑之助,其势强于余气乙木和杂气癸水,虽乙木透出时干,然仍需以戊土为格而不取乙木为格。又因戊土乃日主甲木之偏财,所以我们称此造为“偏财格”。

    例二——

        辛卯

        癸巳(丙火 庚金 戊土)

    日主己巳

        庚午

    本造己土生于巳月,巳的本气“丙火”虽未透干,然却得到卯、巳、午等木火党众帮扶,其势强于杂气庚金和戊土,虽庚金透出时干,然仍需以丙火为格而不取庚金为格。又因丙火乃日主己土之正印,所以我们称此造为“正印格”。

    三、如月令本气,非但未透出天干,且其本气在八字中的气势,反弱于其所藏金气与杂气在八字全局中的气势,即此时应就其余气与杂气两者,看何者透出天干,即取该透干者为格;如两者均透干,则应再自其中择取气势较强者为格。   

    例一——

        甲寅

        辛未 (己土 丁火 乙木)

日主辛卯

  丙申

本造辛金生未月,未中所藏本气、余气、杂气三者均未透干,然其中乙木杂气得寅卯之助,且同党透藏而强,月令本气己土势单力孤,气势实较乙木为弱;此外,余气丁火虽亦透同党丙火于时干,然其力量仍不及乙木,故应取乙木为格。又因乙木乃日主辛金之偏  财,所以我们称此造为“偏财格”。   

 例二——

    壬戌 

戊申(庚金 壬水 戊土)

日主甲戌

    乙亥

本造甲木生于申月,月令本气庚金不透天干,而其杂气“壬水”和“戊土”两者均透出天干,且气势亦均强于本气庚金。壬水和戊土两者力量相当,此时应取得月令本气生助之壬水为格,戊土由于一方面遭月令庚金泻气,另一方面复受甲乙木克伐,故而不取。又因壬水乃日主甲木之偏印,所以我们称此造为“偏印格”。

四、如果月令本气及其所藏余气、杂气均未透干,则此时应就月令所藏各干(包括本气在内),比较其强弱盛衰,选择其中气势最强者,取以为格。

例一——

    癸未

壬戌(戊土 辛金 丁火)

日主癸亥

    乙卯

本造癸水生于戌月,戌中所藏戊、辛、丁三者皆未透干,综观三者在四柱全局中之气势,仍以月令本气“戊土’’力量最强,故应取戊土为格。又因戊土乃日主癸水正官,所以我们称此造为“正官格”。

例二——

    丁未

    辛亥 (壬水 甲木)

日主戊寅

丙辰

本造戊土生于亥月,亥中所藏壬、甲二者皆未透干,然因甲木得寅支帮扶,复有木库“未”支半合亥水暗助木势,而月令本气壬水势单力孤,其力不足与甲木相较,故应取甲木为格。又因甲木乃日主戊土之七杀,所以我们称此造为“七杀格”。

五、如果月令所藏人元为日主的比肩、劫财、建禄、羊刃,则不取为普通格局。因为比、劫、禄、刃皆属帮身之物,就好像吾人的兄弟姊妹一样,我们当然不能取兄弟姊妹之名为名,故其看法与普通格局略有不同,一般均不将其列入普通格局之范围。

由前述原则可知,普通格局的取格,除了六神中的比肩劫财不取为格外,其余正官、七杀、正印、偏印、正财、偏财、食神、伤官等均有可能入格,故而普通格局的名目大体只有上述几种,并不很复杂,

由于其名目有八,所以也有人统称普通格局叫“八格”。又因古代命家常将正印格与偏印格合称为“印格”,正财格与偏财格合称为“财格”,所以也有人统称普通格局叫“六格”。

普通格局虽说只有八大类,但往往实际选格定名时,对于一些较为突出之现象,为期更能表达它的特徵起见,也常有将两种名目并称的情形,譬如:月令所藏之正官、正印同时透出,就叫“官印相生格”。又如:正官格见到不弱的杀星来混,叫做“官杀混杂格”,伤官格见到不弱之官星来混,叫做“伤官见官格”。又如:财格见食神天透地藏来生财,叫做“食神生财格”……等等。兹为使大家更进一步明了,特分别再就各种普通格局举例解说于后:

一、正官格

例一——

偏印 丙午(丁己)

伤官 辛卯(乙)

日主 戊申(庚壬戊)

偏印 丙辰(戊乙癸)

本造戊土生于卯月,卯中所藏的乙木虽未透出天干,然因乙木乃月令之专位本气,且为日主戊土的正官,所以叫做“正官”格。

例二——

偏印 辛酉(辛)   

正官 戊戌(戊辛丁)

日主 癸卯(乙)    .

劫财 壬子(癸)

本造癸水生于戌月,戌中所藏的戊、辛皆透出天干,然因戊土为月令之本气,本气透干应优先取以为格。又戊土乃日主癸水之正官,所以本造也叫“正官格”。

 

 

例三——

七杀 乙卯(乙)   

劫财 戊寅(甲丙戊)

日主 己丑(己癸辛)

正印 丙寅(甲丙戊)

本造己土生于寅月,寅中所藏的甲、丙、戊,只有丙、戊二者透出天干,然因戊土乃日主己土之劫财,不能取格,而月令本气(甲木)在四柱中之气势强于丙火甚多,是以虽然甲木并未透干,仍应取甲木为格。又甲木乃日主已土之正官,所以本造叫做“正官格”,然原局同时见到年柱乙卯杀星透藏,其力不弱来混正官,故而本造如称“官杀混杂格”更为贴切。

二、七杀格

例一——

偏财 丙申(庚壬戊)

七杀 戊戌(戊辛丁)

日主 壬子(癸)   

正印 辛丑(已癸辛)

本造壬水生于戌月,戌中所藏戊、辛皆透出天干,然戊为月令本气,优先取格,戊又属日主之七杀,所以本造叫做七杀格。但原局月令余气辛金正印亦透出天干,且有化杀生身的功能,故而本造也可称为“杀印相生格”。

例二——

正印 壬午(丁己)

偏财 己酉(辛)

日主 乙亥(壬甲)

劫财 甲申(庚壬戊)

本造乙木生于酉月,酉中所藏辛金虽未透干,然因辛金乃月令酉支的专位本气,且为日主之七杀,故本造也叫七杀格。

例三——

正财 丁亥(壬甲)

七杀 戊申(庚壬戊)

日主 壬午(丁己)

比肩 壬寅(甲丙戊)

本造壬水生于申月,申中所藏庚、壬、戊,由于壬水乃日主之比肩,不取为格,其余庚、戊二者仅戊土透出天干,然因庚金为月令之本气,虽未透干,仍须比较庚与戊之气势。综观全局,申逢寅冲,申中庚金受损,而戊土之党分藏于午、寅,且透出月干,其势强于庚金,故应取戊土为格,戊乃日主之七杀,所以本造叫做七杀格。又因月令本气庚金恰属日主之印星,可以化杀生身,所以本造亦可称“杀印相生格”。

三、正印格

例一——

比肩 丙午(丁己)

正印 乙未(己丁乙)

日主 丙子(癸)   

偏财 庚寅(甲丙戊)

本造丙火生于未月,未中所藏己、丁、乙,只有乙木透出天干,且其气势强于月命本气己土,故取乙木为格。丁火因属日主之劫财,不取为格。又乙木乃日主之正印,所以本造叫做“正印格”。

例二——

食神 甲戌(戊辛丁)

劫财 癸酉(辛)

日主 壬寅(甲丙戊)

正财 丁未(己丁乙)

本造壬水生于酉月,酉中所藏辛金虽未透出天干,但因辛主乃月令之专位本气,理当取以为格,辛金又为日主之正印,所以本造也叫“正印格”。

例三——

比肩 庚申(庚壬戊)

伤官 癸未(已丁乙)   

日主 庚寅(甲丙戊)

正印 己卯(乙)    .

本造庚金生于未月,未中所藏本气己土透出天干,理当取为格,己土乃日主之正印,所以本造也叫“正印格”。

四、偏印格

例一——

食神 己未(巳丁乙)

比肩 丁卯(乙)

日主 丁巳(丙庚戊)

正财 庚子(癸)

本造丁火生于卯月,卯中所藏的乙木虽未透干,因其乃月令之专位本气,且为日主之偏印,所以本造叫做“偏印格”。

例二——

正官 丙辰(戊乙癸)

正财 甲午(丁己)

日主 辛丑(巳癸辛)

偏印 巳丑(巳癸辛)

本造辛金生于午月,午中所藏丁、已,只有己土透出天干,且气势强于月令本气丁火甚多,故取己土为格,己土乃日主辛金之偏印,所以本造也属偏印格。又本造月令本气虽属丁火七杀,但因其并未透干,且四柱土印过强,恐有埋身(日主辛金)之患,故不能称为杀印相生格。

例三——

正官 甲寅(甲丙戊)

食神 辛未(己丁乙)

日主 巳巳(丙庚戊)

偏财 癸酉(辛)

本造己土生于未月,未中所藏己、丁、乙,因己土为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余丁火偏印与乙木七杀皆未透干,本来未月夏火余气即强于杂气乙木,又得巳火帮扶,应可论为偏印格。然综观全局,巳火遭酉半合,不能全力助丁,乙木却得年柱甲寅强党助势,其力反盛于丁火余气,故本造应属七杀格而非偏印格。又且,因年柱官星天透地藏与杀相混,所以若称“官杀混杂格”较为贴切。

 

五、食神格

例一——

比肩 乙巳(丙庚戊)

正印 壬午(丁己)

日主 乙未(己丁乙)

食神 丁亥(壬申)

本造乙木生于午月,午中所藏丁、已,只有丁火透出天干,且为月令之本气,故取丁火为格,丁火乃日主乙之食神,所以本造叫做食神格。

例二——

偏印 庚子(癸)

七杀 戊寅(甲丙戊)

日主 壬午(丁已)

食神 甲辰(戊乙癸)   

本造壬水生于寅月,寅中所藏甲、丙、戊中,甲木与戊土同时透出天干,然因甲木食神乃月令本气,理当优先取格,所以本造叫做食神格。又因月支所藏戊土七杀亦与甲木食神同透天干,故本造也可称为“食神制杀”。

例三——

偏印 丁丑(己癸辛)

食神 辛丑(已癸辛)

日主 己卯(乙)   

偏财 癸酉(辛)

本造己土生于丑月,丑中所藏己、癸、辛,因月令本气己土属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余癸、辛俱皆透干,两相比较,乃以辛金食神的力量较癸水偏财为强,故本造叫做食神格。又因原局食神与偏财同藏于月令并同透天干,所以本造也可叫做“食神生财格”。

六、伤官格

例一——

偏印 丙申(庚壬戊)

正印 丁酉(辛)

日主 戊辰(戊乙癸)

正财 癸亥(壬甲)

本造戊土生于酉月,酉中所藏辛金伤官乃为月令之专位本气,理当取以为格,故本造叫做伤官格。   

例二——

正官 癸亥(壬甲)  、

伤官 乙未(已丁乙)

日主 丙申(庚壬戊)

正印 乙未(巳丁乙)

本造丙火生于未月,未中所藏己、丁、乙中,己土伤官与乙木正印均同时透干,因己土伤官乃属月令本气,故本造应取为伤官格。又由于乙木正印与己土伤官同藏月令并同透天干,印星有驾驭伤官之能力,所以本造也可称为“伤官生印格”。

例三——

偏印 癸未(己丁乙)

伤官 庚申(庚壬戊)

日主 己巳(丙庚戊)

正财 壬申(庚壬戊)

本造己土生于申中月,申中所藏之庚金伤官和壬水正财同时透干,因庚金乃月令之本气,优先取格,故而本造叫伤官格。又因原局壬水正财亦坐藏月支并透出天干,所以本造也可称为“伤官生财格”。

七、正财格

例一——

伤官 壬辰(戊乙癸)

正财 甲辰(戊乙癸)

日主 辛亥(壬甲)

劫财 庚寅(甲丙戊)

本造辛金生于辰月,辰中所藏戊、乙、癸三者均未透干,于是便须分别较量三者气势,取强者为格。今观全局,乙得三春木的余气,并得寅、亥合木助势,月干透甲亦能扶木,其气势实较戊、癸为强;而癸水分藏两辰水库,并得年干壬水通根亥水相助,其势亦不弱,但因木受水生,水遭木泻,故理当取木为格。原局月支所藏虽为乙木,然四柱中甲木气势旺于乙木甚多,且又透甲于月干,乙势遭甲所夺,故本造叫做正财格而非偏财格。原局另见壬水伤官天透地藏,其势不弱以生财星,所以本造也可称为“伤官生财格”。

例二——

偏印 庚子(癸)

比肩 壬午(丁己)

日主 壬戌(戊辛丁)

伤官 乙巳(丙庚戊)    .

本造壬水生于午月,午中所藏均未透干,两相比较之下,丁火因属月令本气,复得巳火帮扶,再得戌来合午暗化火局助势,故应取丁火为格,丁乃日主之正财,所以本造叫做正财格。

例三——

正财 丁亥(壬甲)

偏财 丙午(丁己)

日主 壬申(庚壬戊)

正官 己酉(辛)

本造与前造同属壬水生于午月,所不同者,午中所藏丁、已俱皆透干,综观全局,丁火正财力量较己土正官为强,故本造应取为正财格。又因月令所坐丁火正财与己土正官并藏并透,财、官有相生之美,所以本造也可称为“财官双美格”。(按:特殊格局中亦有此格,古称“禄马同乡格”,禄指正官,马指正财,但其乃取自日支而非取自月支地支,故与此处所言的财官双美格不同)。

 

 

 

 

八、偏财格  

例一——

比肩 己未(已丁乙)

正印 丙子(癸)

曰主 己卯(乙)

正财 壬申(庚壬戊)

本造己土生于子月,子中所藏癸水偏财月令之专位本气,理当取之为格,故而本造叫做偏财格。

例二——

食神 壬午(了己)

食神 壬寅(甲丙戊)

日主 庚子(癸)

偏财 甲申(庚土戊)

本造庚金生于寅月,寅中所藏只有甲木偏财透出天干,且为月令之本气,所以本造也叫偏财格。

例三——

偏财 庚寅(甲丙戊)

正财 辛巳(丙庚戊)    ,

日主 丙辰(戊乙癸)

伤官 乙丑(己癸辛)

本造丙火生于巳月。巳中所藏丙、庚,戊中,因丙火乃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余二者只有庚金透出年干,庚金又为日主之偏财,所以本造也叫做偏财格。

 

第二节  特殊格局的种类及其选定法

关于特殊格局的名目,历来命家的谈论最多,也最激烈,这是由于许多特殊名目的格局,都是可以正五行的生克制化原理加以推演而得,因此常有命家认为这些标新立异的格局,一点特殊之处也没有。反徒乱后学耳目而已。

经过一千多年的累积,历代各家所创设的特殊格局名目,可说多得不胜枚举,一般所常见到的就有:从官杀格,从财格,从儿格、从势格、从旺格、化土格、化金格、化水格、化火格,炎上格、稼穑格、从革格,润下格、曲直格、双神格、暗合格,暗冲格,建禄格,月刃格、日刃格、魁罡格、三奇真贵格等。

其它散见于古今各类命书者尚有:蝴蝶双飞格、一路连珠格、飞天禄马格、杂气财官格,杂气印绶食伤格、倒冲禄马格、禄马同乡格(即财官双美格)、蚌珠照月格、金神格、日贵格、日德格,拱贵格、专财格、刑合格、合禄格、子遥巳格,丑遥.已相、井栏叉格、壬骑龙背格、六乙鼠贵格、六阴朝阳格、夹丘拱财格、岁德扶财格、岁德扶杀格、六壬趋艮格、六甲趋乾格、青龙伏形格、白虎持势格,朱雀乘风格、勾陈得位格、玄武当权格、日禄归时格、四位纯全格,天元一气格、黑煞朝斗格、金柜藏珠格、五合聚集格、日德秀气格、两干不杂格、五行俱全格,一句包裹格、支辰一一字格、干支同体格、禄元三会格、子午双包格、金白水清格、木火交辉格、火金铸印格、火土夹杂格、福德格、照象格、返象格,鬼象格、伏象格……等等。

此外,有些命书对某些格局的片面看法,其所用之名目也常令人产生格局、用神、纳音、或五行生克诸原则纠葛混淆的困扰,像:石榴喷火、贵人捧印、源远流清、源清流浊、当忧不忧,闻喜不喜、建禄不富、背禄不贫、背禄逐马、夏草遭霜、冬逢热火,毕鸟登日、灯花拂剑、吉会凶会,时柱暗带、聚精会神、虎卧荒丘、神藏杀没、禄马交驰、龙吟虎啸、龙跃天门、虎卧龙阁、云行雨施,包裹旌旗、马骤天延……等,多让人有跟花撩乱、不知从何理会之感。

上面所列的各种特殊格局,除了少部分能符合正统阴阳五行运转生化的原理外,其余绝大部分都是属于一种片面的看法。如以摄影学上的术语来形容,那么,用正统五行生化的原理去推演八字,就好比是在拍摄主体“全景”;而用片面之方式去武断命格,则好比是在拍摄局部“特写”。像这些不完全运用阴阳五行来推断命运的特殊格局及其判定方法,又常牵涉到纳音与神煞,所以我打算在介绍完星盘神煞之后,再详为论说。现在先为大家介绍若干较属正统五行生化范围内的特殊格局及其选定法。

一、从格

从格也就是从象的意思。凡八字中,日主的气势弱极无依,而四柱官杀、食伤、财星三行中有一行或两行气势异常强旺,日主不得不从该行之旺势,这就叫弃命从强或弃命从象。从强格依其不同的构成条件倘可分为四类:(一)从官杀格(二)从财格(三)从儿格(即从食伤)(四)从势格。

如果日主无极力弱,八字满盘都是官星,就叫“从官格”,满盘都是杀星,就叫“从杀格”;满盘都是食神,就叫“从食格”;满盘都是伤官,就叫“从伤格”(因食、伤均属日主所生之物,好比父母所生之子,故从食伤又叫从儿格),满盘都是正财或偏财,就叫“从财格”。如果日主无根,又无比劫印星生扶相助,八字满盘尽是不弱的财、官、食伤三行,日主无法单从一神而去,此时须就实际情况选择其中较为团结有情的两行从之;这种情形则又叫做“从势格”。

从格的种类有如上述四类,可知日主之前以须从它象,乃是因为日主无根无助无依,才不得己弃本命而顺强者,这就好比一个经济能力很差的人,无力自创事业,故须安份地去从公或就职一样,其才华浅陋者则为杂役为职员,才能出众者则为主任为经理,或竟有获提升为一品官贵、为总经理、为董事长者;又好比在古代的时候,一个贫无立锥又举目无亲的人,常不得不去投靠较有财势的贵族或仕绅,其才华浅陋者则为佣为奴,才能出众者则为执事为总管,或者有遭选拔为驸马、为夫人、为富贵人家之义子义女者,以此譬之命学上的从格,其象莫不类同。

此外尚须一提的是,任何特殊格局均有真、假之别,凡从得真或化得真者,一旦运助,其成就常凌驾一般人之上;如属假从假化之格,遇到运助成真时,也能发富发贵,不过,常常运过境迁,起伏甚大;假从假化的格局,若不得运助,则一生将人海浮沉,趋炎附势,当然是很不得志了。现在分别就四种从格举例说明之:

(一)从官杀格——日主有气无力,异常衰弱,而八字满盘都是官杀或财生官杀。

例一——

正财 壬寅 甲正官 丙正印 戊劫财

正官 甲辰 乙七杀 戊劫财 癸偏财

日主 已卯 乙七杀

七杀 乙亥 壬正财 甲正官

本造己土生于辰月,虽然得令,但地支寅卯辰三会木局,四柱水势旺极,日主不得不弃命而从官杀,行运喜顺官杀旺癸,见财星官杀亦佳。据闻此乃宋朝某秀才命。

例二——

偏印 癸酉 辛七杀

七杀 辛酉 辛七杀

日主 乙丑 癸偏印 己偏财 辛七杀

七杀 辛巳 庚正官 丙伤官 戊正财

本造乙木生于酉月失时,日主乙木四柱无根,地支巳酉丑会合,满盘杀星气势旺极,格成从杀。原局年干透印通根于日支、日主尚有所恋眷,未全心夺命,故行运喜火土制水以去其病,行金运亦好,据闻此乃清末民初名人许世英命。

(二)从财格——日主有气无力,异常衰弱,而八字满盘都是财食伤生财。例如:

例一——

食神 戊申 庚偏财 壬七杀 戊食神

偏财 庚申 壬七杀 庚偏财 戊食神

日主 丙辰 乙正印 戊食神 癸正官

七杀 壬辰 乙正印 戊食神 癸正官

本造丙火生于申月时,四柱土金食、财气势旺极,日主力弱,不得不从得令之财星,这是从财格,行运喜顺食伤财星之旺势。原局见壬水七杀透藏,流通财星并防制日主丙火变节之虞,故而若得运助,可富贵兼求。据闻此乃明朝某太守命。

例二——

比肩 壬寅 甲食神 丙偏财 戊七杀

伤官 乙巳 庚偏印 丙偏财 戊七杀

日主 壬午 丁正财 已正官

伤官 乙已 庚偏印 丙偏财 戊七杀

本造壬水生于巳月失时,财星当令,月柱食伤财星气势旺极,日主壬水无根势弱,更不见有力印星生助,格成从财。行运喜见食伤财星顺其旺势;然原局年干透出比肩帮身为病,故而若行官杀运去病亦佳。据闻此乃明代某总兵命。

(三)从儿格——日主有气无力,异常衰弱,而八字满盘都是食神或伤官。

例一——

七杀 壬辰 乙正印 癸正官 戊食神

偏印 甲辰 乙正印 癸正官 戊食神

日主 丙戌 辛正财 丁劫财 戊食神

食神 戊戌 辛正财 丁劫财

本造丙火生于辰月失时,原局地支全土,时干复透戊土,食神气热旺极,泻化日主元神过甚,日主丙火不得不弃命从食神,这是从儿格。原局年月天干透出水木俱各通微根于双辰,日主丙火亦通微根于双戌,欲从还能,眷恋之情甚浓,格病不轻,这叫假从,亟需运遇土金克去水木以除其病,才能顺畅。据闻此乃元朝名臣库库之命。

例二——

食神 戊戌 戊食神 辛正财 丁劫财

伤官 己未 己伤官 丁劫财 乙正印

日主 丙辰 乙正印 戊食神 癸正官

食神 戊戌 戊食神 辛正财 丁劫财

本造女命,丙火生于辰月失时,四柱干支全为土神,日主丙火弱极无依,不得不从土神旺势,这也是从儿格。全局燥气熏蒸,反喜见金水泻化流通旺土并调候燥气为用,惜以本造一生皆运走木火之乡,益增命局焦固,了无生机,是以克夫淫佚,终自缢而亡。

(四)从势格——从势格又细分四类:①日主无根弱极,四柱印星重重,母慈灭子(印星如母,本命如子),日主不得不弃命从印(从母),行运喜见官杀印,忌见食伤财。②日主无根弱极,全局只有食伤及官杀两行同旺,形成对峙相战之局,此时如果食伤气势较官杀为强,则行运喜见财官杀,食伤次之,如官杀气势较食伤为强,行运则喜见食伤财星,官杀次之。③日主无根弱极,全局只有财星及印星两行同旺,形成对峙相战之局,此时如果财星气势较印星为强,则行运喜见官杀印,财运次之;如印星气势较财星为强,行运则喜见财官杀,印运次之。④日主无根弱极,四柱无印,满盘皆为食伤、财、官杀三行,力量不分轩轾,则行运喜顺从食伤、财、官杀三行之旺癸,忌见印、比劫相助日主以致变节。

例一——

偏印 戊辰 乙正财 戊偏印 癸伤官

正财 乙卯 乙正财

日主 庚辰 乙正财 戊偏印 癸伤官

正官 丁亥 壬食神 甲偏财

本造庚金生于卯月辰时,日主无根弱极,全局木财、土印两行力量相当而对峙,这是从势格。木得亥、辰所藏水木生助,其力较印量为强,故需行火土运程转化平衡木土气势,行木水有得有失。据闻此乃明代奸臣魏忠贤命。

例二——

偏财 甲午 丁正官 已正印

正财 乙亥 壬食神 甲偏财

日主 庚辰 乙正财 戊偏印 癸伤官

正印 己卯 乙正财

本造庚金生于亥月辰时,日主无根弱极,四柱火生土强,水生木旺,于是木、土形成对峙之局。两相较量,仍然木旺于土,故需行火土运程转化平衡木、土气势,行木运次之,忌见金水。据称此乃近代闻人宋子文命。

例三——

正财 乙亥壬食神 甲偏财

七杀 丙子 癸伤官

日主 庚午 丁正官 已正印

正官 丁亥 壬食神 甲偏财

本造庚金生于子月辰时,日主弱极无根,八字满盘皆为水、木、火三行,本应从食伤、财、官杀三者之旺势,然因生于冬月,天寒地冻,其喜用受到气候限制,故行运最喜木火加强调候,遇金水运,仍恐气势冻结。此造目前任十职等公职,为某政府机构之副主管。

例四——

比肩 丁卯 乙偏印

七杀 癸卯 乙偏印

日主 丁卯 乙偏印   

七杀 癸卯 乙偏印

本造丁生卯月辰时,日主丁火弱极无根,四柱地支全为印星,木多火窒,母恶灭子,日主不得不弃命从印,行运喜见水木加强,忌见土金破格。惜以本造一生运程不济,故常无固定持续之职业。

例五——

偏财 丁酉 辛偏印

正官 戊申 庚正印 壬劫财 戊正官

日主 癸酉 辛偏印

劫财 壬戌 戊正官 辛偏印 丁偏财

本造癸生申月,地支申酉戌三会金局,月干透戊通强根于戌,全局土金气势旺极矣!日主癸水力弱,不得不从土金官印之旺势。原局年干透丁火偏财犯印,幸有时干壬水遥合制化,故行运仍喜见土金加强,忌见木火破格。此造为人木纳寡言,应多结交言论。

二、一行得气格

一行得气格亦称专旺格、从旺格,或称独象、属象。凡是八字中仅见日主所属该行独旺,而官杀、食伤、财星三者均皆衰颓力弱,日主权倾一行,这便叫做“二行得气”。由于在不同的八字中,木、火、土、金、水各行都有独旺的机会,所以一行得气格实际上共有五类,兹分述如下:

(一)曲直仁寿格——凡甲、乙日干,生于寅、卯、辰月,地支寅卯辰三会木方,或亥卯未三合木局,或干支甲、乙、寅、卯、亥党众而强,四柱不见有力的金、火、土来克泻盗损木行的,就叫曲直仁寿格,简称曲直格或仁寿格。此格即指日主“木行”乘气独旺,故其余各行不得不顺其旺势。

例一——

偏印 癸未 丁食神 己偏财 乙比肩

劫财 甲寅 丙伤官 甲劫财 戊正财

日主 乙亥 壬正印 甲劫财

偏财 己卯  乙比肩

本造乙生寅月得令,地支亥卯未合木,四柱水木气势旺极,不见有力的金火土来克泻盗损木行,所以叫做“曲直格”。据闻此乃清代名臣李鸿章命。

例二——

偏印 癸亥 壬正印 甲劫财 

比肩 乙卯 乙比肩

日主 乙未 丁食神 已偏财 乙比肩

正官 庚辰 乙比肩 戊正财 癸偏印

本造乙生卯月得令,地支亥卯未合木,四柱水木气势旺甚,所以也叫“曲直格”,但原局时柱庚辰,金逢土生以克合日主乙木,以致格局略现瑕疵。据闻此乃明代某儒士命。

(二)率性炎上格——凡丙、丁日干,生于巳、午、未月,地支巳午未三会火方,或寅午戌三合火局,或干支丙、丁、巳、午、寅党众而强,四柱不见有力的水、土、金来克泻盗损火行的,就叫率性炎土格,简称率性格或炎上格。此格即指日主“火行”乘气独旺,故其余各行不得不顺其旺势。

例一——

七杀 癸巳 庚正财 丙劫财 戊伤官

比肩 丁巳 庚正财 丙劫财 戊伤官

日主 丁卯 乙偏印

劫财 丙午 丁比肩 己食神

本造丁生巳月得令,月、时天干透出丙丁助势,地支全见木火党众而强,四柱木火气势旺极,不得不从旺火之势,所以叫做“炎上格”。据闻此乃近代名人朱家驿命。

例二——

劫财 丁卯 乙正印

比肩 丙午 丁劫财 己伤官

日主 丙午 丁劫财 己伤官

正财 辛卯 乙正印

本造丙生午月得令,四柱木火气势旺极,不见有力之水土金水来克泻盗损火行,所以叫做“炎上格”。据闻此乃古代某侍郎命。

(三)稼穑笃实格——凡戊、己日干,生于辰、戌、丑、未月、地支辰戌丑未多见,或干支戊、己、丙、丁、巳、午党众相助,四柱不见有力的木、金、水来克泻盗损土行的,就叫稼穑笃实格,简称稼穑格或笃实格。此格即指日主“土行”乘气独旺,故其余各行不得不顺其旺势。

例一——

正财 壬辰 乙七杀 戊劫财 癸偏财

偏印 丁未 丁偏印 己比肩 乙七杀

日主 己丑 癸偏财 辛食神己比肩

比肩 已巳 庚伤官 戊劫财 丙正印

本造己生未月得令,四柱火土气势旺极,不见有力的木金水来克泻盗损土行旺势,所以叫做“稼穡格”。据闻此乃元代中臣托克托命。

例二——

正财 壬辰 乙七杀 戊劫财 癸偏财

七杀 乙巳 庚伤官 丙正印 戊劫财

日主 己未 丁偏印 己比肩 乙七杀

比肩 已巳 庚伤官丙正印 戊劫财

本造己生巳月,虽说失令,然巳火能助土势,时干透己,地支全见火土,日主土行可谓旺甚,所以这也叫“稼穑格”。但原局年月两干水木同边以盗克土行,致本造之稼穑格略见瑕疵。此乃某大塑胶工厂厂长。

(四)金刚从革格——凡庚、辛日干,生于申、酉、戌月、地支申酉戌三会金方。或巳酉丑三合金局,或干支庚、辛、申、酉、丑党众而强,四柱不见有力的火水木来克泻盗损金行的,就叫金刚从革格,简称金刚格或从革格。此格即指日主“金行”乘气独旺,其余各行不得不从其旺势。

例一——

偏财 乙酉 辛比肩

比肩 辛巳 庚劫财 丙正官 戊正印

日主 辛酉 辛比肩

比肩 辛卯 乙偏财

本造辛生巳月,虽说失时,然地支巳酉半合金局,地支卯木复遭酉冲,天干乙木也受辛克,辛金乘气独旺,其势盛极,所以叫做“从革格“据闻此乃明朝宰相张居正命。

例二——

劫财 辛酉 辛劫财

偏印 戊戌 戊偏印 辛劫财 丁正官

日主 庚申 壬食神 庚比肩 戊偏印

偏财 甲申 壬食神 庚比肩 戊偏印

本造庚生戌月,地支申酉戌三会金方,四柱土金气势旺极,不见有力的火水木来克泻盗损金行,所以也叫“从革格”,据闻此乃古代某尚书命。

(五)润下灵秀格——凡壬、癸日干,生于亥、子、丑月,地支亥子丑三会水方,或申子辰三合水局,或干支壬、癸、亥、子、申党众而强,四柱不见有力的土、木、火来克泻盗损水行的,就叫润下灵秀格,简称润下格或灵秀格。此格即属日主“水行”乘气独旺,其余各行不得不从其旺势。

例一——

劫财壬辰 乙食神 戊正官 癸比肩

偏印辛亥 壬劫财 甲伤官

日主癸亥 壬劫财 甲伤官

比肩癸亥 壬劫财 甲伤官

本造癸生亥月得令,年支辰属水库,四柱干支一派金水,日主水行之气势可谓旺极矣!八字不得不从旺水之势,所以叫做“润下格”。据闻此乃明代理学名家王阳明命。

例二——

七杀 己丑 己七杀 癸比肩 辛偏印

正财 丙子 癸比肩

日主 癸亥 壬劫财 甲伤官

比肩 癸亥 壬劫财 甲伤官

本造癸水生于子月得令,地支亥子丑会水,时柱癸亥亦助水势,日主水行气势堪称旺甚,所以这也叫“润下格”。但年月两干火土同透以盗克水行,致格局略现瑕疵。据闻此乃明代叛臣周延儒命。

三、化气格

化气格亦可简称“化格”,也称“变格”或“化象格”。此格乃是指以日干为主的五种天干合化现象而言,不论日主属于何干,它只能与月干或时干相合,并须在相当适切之环境配合下始能论化,其条件甚为严格,希望大家多加留意。化气格的型态共分以下五种,且有真化与假化之别,兹概述于下:

(一)化木格——八字“丁日”壬月或壬时,“壬日”丁月或丁时,生于寅、亥、卯、未月或生于子、辰两月,干支水木党多助化,四柱不见强金克损化局,于是丁壬合而化木,这就叫做“化木格”。

  例一——

七杀 戊寅(木)

食神 甲寅(木)   

日主 壬寅(木)

正财 丁未(土)

本造壬生寅月遇本时干,四柱干支木旺,全局不见强金来克木行,于是日主壬水与时干丁火合而化木,这叫化木格。

例二——

正官 己卯(木)   

正财 丁卯(木)

日主 壬午(火)   

劫财 癸卯(木)

本造壬生卯月遇丁月干,四柱地支木旺,全局不见强金来克木行,于是日主壬水与月干丁火合而化木,这也叫化木格。

(二)化火格——八字“戊日”癸月或癸时,“癸日”戊月或戊时,生于巳、寅、午、戌月或生于辰、未两月,干支木火党多助化,四柱不见强水克损化局,于是戊癸合而化火,这就叫做“化火格”。

例一——

偏印 丙 寅(木)

正财 癸 巳(火)

日主 戊 辰(土)

比肩 戊 午(火)    、

本造戊生巳月遇癸月干,四柱干支木火强旺,全局不见强水来克火行,于是日主戊土与月干癸水合而化火,这叫化火格。

例二——  

正财 丙戌(土)

正官 戊戌(土)

日主 癸巳(火)

伤官 甲寅(木)

本造癸生戌月遇戊月干,四柱干支木火气势不弱,全局不见强水来克火行,于是日主癸水与月干戊土合而化火,这也叫化火格。

(三)化土格——八字“甲日”己月或巳时,“己日”甲月或甲时,生于辰、戊、丑、未月或生于巳、午两月,干支火土党多助化,四柱不见强木克损化局,于是甲己合而化土,这就叫做“化土格”。

例一——

偏财 戊辰(土)

偏印 壬戌(土)

日主 甲辰(土)   

正财 己巳(火)

本造甲生戌月遇己时干,四柱干支火土强旺,全局不见强木来克土行,于是日主甲木与时干已土合而化土,这叫化土格。

例二——

正财 己丑(土)

比肩 甲戌(土)   

日主 甲子(水)

正财 己巳(火)

本造甲生戌月遇己时干,四柱干支火土强旺,月干虽透甲木,但亦遭年干己土合化,其余干支不见强木来克土行,于是日主甲木与时干己土合而化土,这也叫做化土格。

(四)化金格——八字“乙日”庚月或庚时,“庚日’:乙月或乙时,生于申、巳,酉、丑月或生于辰、戊两月,干支土金党多助化,四柱不见强火克损化局,于是乙、庚合而化金,这就叫做“化金格”。

例一——

正财 戊子(水)

正官 庚申(金)

日主 乙酉(金)

劫财 甲申(金)

本造乙生申月遇庚月干,四柱干支金行旺盛,全局不见火来克金,于是日主乙木与月干庚金合而化金,这叫化金格。

例二——  

劫财 甲申(金)   

偏印 癸酉(金)

日主 乙丑(土)

正官 庚辰(土)

本造乙生酉月遇庚时干,四柱干支土金势旺,全局不见强火来克金行,于是日主乙木与时干庚金合而化金,这也叫化金格。

(五)化水格——八字“丙日”辛月或辛时,“辛日”丙月或丙时,生于亥、申、子、辰月或酉、丑两月,干支金水党多助化,四柱不见强土克损化局,于是丙、辛合而化水,这就叫做“化水格”。

例一——

食神 癸丑(土)

正官 丙辰(土)   

日主 辛亥(水)

正印 戊子(水)

本造辛生辰月遇丙月干,月令辰属水行,地支亥子丑三会水方,时干戊土遭年干癸水遥合羁绊,无力克水,于是日主辛金与月干丙火合而化水,这叫化水格。

例二——

正财 甲辰(土)

正官 丙子(水)

日主 辛丑(土)

伤官 壬辰(土)

本造辛生子月遇丙月干,地支三见湿土,一片水气,时干再透壬水助化,于是日主辛金与月干丙火合而化水,这也叫化水格。

四、双神格

双神格又叫“两神成象格”或“两气双清格”或“半壁格”。此格乃是指八字中有二行各占二干二支,且两者力量相当,几乎难分轩轾。双神格又可细分两种型态:一种是“两行相生”,另一种是“两行相克”,兹分别说明于后:

(一)两行相生——譬如八字木火二行,各占二干二支,叫“木火相生格”;八字火土二行,各占二干二支,这叫“火土相生格”;八字土金二行,各占二干二支,这叫“土金相生格”;八字金水二行,各占二干二支,这叫“金水相生格”;八字水木二行,各占二干二支,这叫“水木相生格”。

例一——

比肩 丁卯(木)

偏印 乙巳(火)

日主 丁卯(木)   

偏印 乙巳(火)

本造天干双丁双乙,地支双卯双巳,全局木火二行,并各占二干二支,这就叫双神格,是属两行相生中的“生我之局”。

比肩 戊戌(土)

伤官 辛酉(金)

日主 戊戌(土)

伤官 辛酉(金)

本造天干双戊双辛,地支双戌双酉,全局土金二行,且各占二干二支,这也叫双神格,是属两行相生中的“我生之局”。

(二)两行相克——譬如八字木土二行,各占二干二支,水土相克相成,叫“木土相成格”;八字土水二行,各占二干二支,土水相克相成,叫“土水相成格”八字水火二行,各占二干二支,水火相克相成,叫“水火相成格”;八字火金二行,各占二于二支,火金相克相成,叫“火金相成格”;八字金二行,各占二干二支,金木相克相成,叫“金木相成格”。   

例一——

七杀 辛卯(木)

七杀 辛卯(木)   

日主 乙酉(金)       

比肩 乙酉(金)

本造天干双辛双乙,地支双卯双酉,全局金木二行,且各占二干二支,这也是双神格,乃属两行相克中的,“克我之局”。

例二——

比肩 癸亥(水)

七杀 丁巳(火)   

日主 癸亥(水)

比肩 丁巳(火)

本造天干双癸双丁,地支双亥双巳;全局水火二行,且各占二干二支,这也是双神格,乃属两行相克中的“我克之局”。

五、建禄格

凡八字中,月令地支(月支)恰为日主之临官者,就叫“建禄格”。譬如申日生于寅月,乙日生于卯月,丙、戊二巳生于巳月,丁、己二日生于午月,庚日生于申月,辛曰生于酉月,壬日生于亥月,癸日,生于子月等。因日主的禄地一定是比肩寄藏之所,敏而建禄格历来命家都将之纳入特殊格局,并不属八格、六格之内。  

例一——

偏印 甲辰

丙   比肩

伤官 己巳 庚偏财

戊   食神

本造丙火生于巳月,月令巳火乃日主之禄,所以叫建禄格。

例二——

偏印 己卯

食神 癸酉 辛比肩

日主 辛未  

正印 戊子

本造辛金生于酉月,月令酉金乃日主之禄,所以也叫建禄格。

六、月刃格

凡八字中,月令地支恰为阳日干之帝旺者,叫“月刃格”,譬如甲日生于卯月,丙、戊二日生于午月,庚日生于酉月,壬日生于子月等。

月刃格历来命家只取五阳干(甲、丙、戊,庚、壬)之刃,其余五阴干(乙、丁、己、辛、癸)则不取刃,理由是阴干之刃皆为四正之地,其气独旺而不杂,力量甚专;而阴干之刃皆寄藏有余气或杂气,其力则多及壬日子月三组,至于丙、戊日午月则不应取为月刃,此说似值商榷。月刃格亦称“阳刃格”或“羊刃格”,因其必属日主劫财寄藏之地,是以一般都不将其纳入普通格局内。

例一——

伤官 乙亥

七杀 戊子 癸 劫财

日主 壬戌

伤官 乙巳   

本造壬水生于子月,月令子水乃阳日干之帝旺,所以叫月刃格。

例二——

偏财 庚辰 丁劫财   

七杀 壬午 已伤官

日主 丙戌

偏财 庚寅

本造丙生午月,月令午火乃阳日干之帝旺,所以也叫月刃格。

七、专禄格

专禄就是日主自坐禄位,此格仅取甲寅、乙卯、庚申、辛酉四日为准。甲寅日或乙卯日须生于亥、卯、未、寅月,地支会合本局;庚申日或辛酉日须生于巳、酉、丑、申月,地支会合金局,此乃日主禄神纯粹,专一不杂,所以叫做“专禄格”,专禄格最忌刑冲克破,称为“破禄”。

例如:

七杀 丁丑

偏财 乙巳  

日主 辛酉(日禄)

劫财 庚寅

本造日主辛金自坐酉禄,生于巳月,地支巳酉丑合禄,禄神专一纯粹,所以叫专禄格。   

八、日刃格

日刃就是日主自坐羊刃,此格仅取丙午、戊午、壬子三日。本来五阳干甲刃在卯,丙戊刃在午,庚刃在酉,壬刃在于,然因干支组合中没有甲卯日及庚酉日,所以日刃格仅得以上三日。日刃格喜官杀克制压抑,或喜印星化杀显刃、假杀为权,不喜刑冲破害或三合六合。

例如:

七杀 壬戌  

正印 乙巳   

日主 丙午(日刃)   

比肩 丙申

本造日柱丙午为日刃,刃支未遇刑冲破害及三合六合,益且年月天干杀印双露,如此可以羊刃假杀为权,故叫日刃格。

九、日禄归时格

日禄归时就是指日主的禄归于时支,而四柱没有一点官杀来破禄;此格仅有甲日寅时、戊日巳时、丁日或己日午时、壬日亥时、癸日子时六种。至于乙日卯时,丙日巳时、庚日申时、辛日酉时四种,则因其时干所透若非官杀即是偏财,时干透官不入格,时干透杀另称“时上偏官格”,时干透偏财另称“时上偏财格”,均不纳入日禄归时格。

例如:

伤官戊寅

偏财辛酉

日主丁未   

劫财丙午(时禄)    .

本造丁生午时,四柱不见官杀来破时禄,所以叫做日禄归时格。

以上简单为大家介绍九种特殊格局的特徵;这些都是一般较常见到或较常用到的特殊格局,至于其它如暗合格、暗冲格、金神格、日贵格、日德格,拱禄格、拱贵格、子遥巳格、丑遥巳格、杂气财官印绶伤官格、壬骑龙背格、六乙鼠贵格、六阴朝阳格、六壬趋艮格、六甲趋乾格、青龙伏形格、勾陈得位格、朱雀乘风格、白虎持势格、福德秀气格……等等特殊格局,拟于中级课程中再一并讨论。

 

第三节  有关格局的诸家观点及议论

前两节中,己将普 通格局和常见的几种特殊格局概略介绍给大家认识,至于其它较少见的许多特殊格局,因多属一种片面的看法或片面的论命技巧,严格说来,并不能称为整体性之原理或体系,所以我打算在后面另行专章讨论。

另外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特殊格局之所以被称为“特殊”,就因为它真正符合了某种特殊之条件;有些命造乍见之下,觉得很特殊,似乎已具备了特殊格局的雏型,而实际上,它却仍是一个普通格局,依旧应以正五行的常理来推论。因此,我们在替人论命时,千万不可粗心大意地随便将一个偏枯偏旺的命造看成是特殊格局,那就会与事实相差十万八千里了。

一般言之,特殊格局大都是五行气偏一方,凝聚不散,故而只要行运能顺从这股真纯的灵气,或加以适当的引化,均能够有奇特的际遇或成景;但是也因为这种格局五行不全,缺点甚多,所以往往于妻、财、子、禄、寿或六亲、健康等方面,会有不少遗憾,福气经常难以齐全。譬如专旺格,由于五行气势尽皆归旺于日主,为人大多精力充沛,干劲十足,自尊心强,甚有骨气,凡事充满信心,思想固执而坚定,所以只要行运能顺其气势或适度引化其气势,就可尽情发挥其潜在才能,而容易获得卓越成就;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专旺格因为原局比劫及印星二行过于强旺,而食伤、财、官杀三行过于衰颓,是以若非自幼与父亲缘薄或有所刑克,就是成家后与妻儿缘薄或有所刑克,其余如兄弟、姐妹、丈夫、母亲等方面也都较普通格局者更有可能产生缘薄刑克的现象(此处所谓的刑克,是一种形容词,而非指干支刑冲为害的刑克,其情况严重者常意谓死亡、伤残等现象;情况次重者常意谓体弱、多病、盗掠,牢灾,拆散离异等现象;情况较轻者常意谓是非摩擦、父子代沟、思想差距、聚少离多等现象)。

又譬如从势格,由于日主气势过于衰颓,不得不从其余二行或该行的旺势,如此弃命从势,为人大多精明灵巧,能顺应潮流,掌握局势(若是不得运助的话,有时难免变成趋炎附势,见风转舵),感觉敏锐,对于各种复杂环境的适应力很强,能周旋于恶劣局势中而应付自如,所以只要行运能助起其所从之势,也很容易受到贵人的提拔或时势的导引,而平步青云,大有崭获;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日主弱极无依,弃命从势,其一生大多有如一叶孤舟,在波涛汹涌的诡谲人海里载浮载沉,甚不安定;而且从势格以为原局食伤、财或官杀过于强旺,印与比劫衰颓无力,是故往往自幼身世飘零凄伤,或早失怙恃,孤苦无依,或体弱多病,福寿不齐等等,总是福分难以尽全,这种情形似乎有些类似西方经济学家所谓的“代价均衡”理论,你比别人容易得到什么,你也必比别人容易失去什么,上天对待万物,常在不公平中尽量显现出其公平性,不是吗?有关格局的看法,先贤近哲亦常提出他们独特的见解与议论,兹择要摘录于后以供大家参考:

一、近贤吴俊民说:“格局有正有变:正者就是普通的格局,乃循五行的常理取用,即官,杀、食、伤、财、印等八格或六格;变者就是特别的格局,也是从五行的气势而取用,这是‘原则的例外’,凡万事万物,均有这种现象,而且其取用,必较原则为优先。就命理上言,变之较有义理者,为专旺(从旺)、从强、从财、从官煞、从食伤(从儿)、化气(化格)六种而已”。又说:“其它诸变格则统称为‘杂格’,如果义理全无或不全的,则不可因其奇怪特别而取用,须就八字整个构成的情形,以正五行论断之。因为单就二、三干支的配合取用,而视其他干支尽是闲神(八字中无关重要的干支),则与吉神凶煞无异。反之,如果系统观八字的构造,确有自成一种特异的气势者,仍可取以为用,不可一概抹煞。如建禄、专禄、日刃、月刃等,这是身旺的明证,如果格局构成,纯粹可观,未尝不可富贵,暗冲暗合,历世富贵者多,如果格局纯全,没有破坏,仍可取用;此外如天干顺食、三奇真贵、财官双美、四柱干支配合得体,虽与普通格局专论正五行相似,但格成特别,其必发贵,于论命时当较易判断”。

吴贤又说:“至于单取二、三干支定格局,如六乙鼠贵、六阴朝阳、六壬趋艮,六甲趋乾、子遥巳、丑遥巳、壬骑龙背等,如不详论其四柱五行阴阳的气势,不可断其必贵;因为论命就四柱八字推论,尚嫌条件不足,若再舍去大半干支不用,其不足更可见。但事实上也有格局纯粹可观,而不富贵者,据我研究的结果,其原因有二:一则是大运向背的关系,如果八字入某格,男命大运向其所喜故贵,女命大运背其所喜故不贵,反之,如某八字人某格,男命大运背其所喜故不富,女命向其所喜故富。二则人命富贵、贫贱、寿夭、吉凶,决于先天时空及后天时空等复杂的关系,如世德敦厚慈善,其子孙多有余荫,历世凶暴鄙薄,其子孙多遭困厄,书云;‘积善之家有余庆、积不善之家有余殃’,此之谓也;而且生人之居止播迁、农着,食物等,在均足以影响其人的命运,谚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此之谓也”!

二、先贤任铁樵说:“八格者,命中之正理也,先观月令所得何支,次看天干透出何神,再究司令以定真假,然后取用。以分清浊,此实依经顺理。若月逢禄刃,无格可取,须审日主之喜忌,另寻别支透出天干者,借以为用。然格局有正有变:正者,必兼五行之常理也,曰官印、曰财官、曰煞印、日食神制杀、曰财煞、日食神生财、曰伤官佩印、曰伤官生财;变者,必从五行之气势也,曰从财、曰从官杀、曰从食神、曰从强、曰从旺、日从势、曰一行得气、曰两气成形(双神格)。其余外格多端,余备考群书,俱不从五行正理,尽属谬谈。至兰台妙选所定一切奇格异局,纳音诸法,尤属不经,不待辩而知其荒唐也。自唐宋以后,作者甚多,皆虚妄之论,更有吉凶神煞,不知起自何人,作此险语,往往全无应验。诚意伯(即刘伯温)千金赋云:‘吉凶辞煞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一言以蔽之矣”!

三、先贤刘伯温说:“自形象方局之外,而格局为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干天干也。以散乱之天干,而寻其得之真者,月支之神,透干天干也。以散乱之天于,而寻其得所附于提纲,非格也。自八格之外,若曲直等格,而以方局气象定之者,不可言格也。’五格之外,飞天合禄为格,而可以破害刑冲论之者,不可言格也。飞天合禄之类,因为影响遥系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只当取土为格,不可言杂气财官;戊己日主于四季月者,当看人元透刃,亦当看月令中人元透于天干者取格。若不合气象形局,则又无格矣!只取用神,用神又无可取,只得看其大概,以皮面上断其穷通,不可执格论也”。

四、先贤张楠说:“珞禄子专以财官为主,据其为说,亦谬矣!虽人身以财官为依据,然财官太旺,日主太弱,则身主不能任其财官;若日主太旺,财官气轻,则财官不足身主之理,当以财官,日主二者参看。若子平书云:‘财官轻而日主旺,运行财官最为奇;若财官旺而日主弱,运行身旺最为奇’。此言约至当,可为看命之法则。若珞禄子所言,只要财官生旺,不看日主旺弱,岂不甚谬乎”?

 

第十五章 干支生克制化冲合会刑穿的再认识

    在八字学中,天干的生克合化与地支的冲合会刑穿等等关系,可说是判断吉凶事象的一个甚为重要之环节,也是衡量日主气势强弱的关键之一,希望大家不可掉以轻心。通常在一个八字中,由于干支位置的不同与干支五行性能的差异,是以其相互间的生克制化等关系,也分远、近、遥、临、有力、无力、有情、无情等等情形。现在为使大家更进一步认识干支配合的作为,再分别就天干生克合化及地支冲合会刑穿两部分,详为解说其相互间之关系于后。

 

第一节  天干的生克合化

    一、天干相生——天干甲乙木生丙丁火,丙丁火生戊己土,戊己土生庚辛金,庚辛金生壬癸水,壬癸水生甲乙木。

    凡生者(如木)可以增长受生者(如火)的力量,然生者亦会耗损本身的元气;凡受生者可以借生者之助而充实力量,然亦能泻耗生者之元气。生者与受生者地位邻近则生力较大,地位遥隔则生力较小;生者坐旺通根则生力较大,生者坐衰虚浮则生力较小;倘虚浮无根的生者再逢克伐,则有等于无;又生者党多势众则生力亦大,党少势孤则生力必小。如果日主过生力的生者来助,通常可以论旺,但这也须视受生的日主本身根基够不够坚实而定,设使日主弱极无根,弱不堪扶,则纵遇强旺生扶助力亦是枉然,就像扶不起的刘阿斗一样。

    又从另一角度来看,阳干生阴干或阴干生阳干,其生力较大,反之阳干生阳干或阴干生阴干,其生力较小,这也就是我们在第十一章所提到的“异性之相生,为有情之生,其力必尽生;同性之相生,为无情之生,其力不尽生”的原理。所以说,如果八字日主弱,遇官杀旺,被克太过,这时若得有力的印星,即可泻官杀之气并转生日干,但同样用印星化官杀,则用正印化杀或用偏印化官比用偏印化杀或正印化官来得有力。

    如果八字日主弱,遇食伤旺,泻身太过,这时得有力的印星,亦可收到生身制食伤之功;然而同样用印星制食伤,则用正印制伤官或用偏印制食神比用偏印制伤官或用正印制食神来得有力。以上两种情形都是印星生我护我的功效,不过,如果印星地位遥隔,党少无根又逢克伐(财能克印),那么印星虽有相助日主之心,却也无能为力了。

    总之,命局中的用神或喜神若在天干,必须就其邻近、遥隔、通根、无根、坐旺、坐衰及有情、无情等各方面加以观察。如果上下妥协,左右容洽,前后团结呼应者,均可称喜用神得力,一遇运助,莫不富贵;反之,如果喜用虽有,知无情而不得力,则命格当减分数;如果不幸喜用临于死绝甚或无用可取者,则必贫贱殇夭了。

    二、天干相克——天干甲乙木克戊己土,戊己土克壬癸水、壬癸水克丙丁火,丙丁火克庚辛金,庚辛金克甲乙木。

    五行之相克,通常是克者(如火)占优势,受克者(如金)占劣势,但如受克者党多势大,克者党少势弱,则此时克者未必能占优势。天干相克也和天干相生一样,地位邻近者,克力较大,地位遥隔者克力较小;克者坐旺通根则克力较大,克者坐衰虚浮则克力较小;倘虚浮无根的克者再逢它行来克,则有等于无;又克者党多势壮则克力亦较大,克者党少势孤则克力必较小。

    再者,阳干或阴干,其克力亦较大,反之,阳干克阴干或阴干克阳干,其克力则较小,这也是第十一章所提的“同性之相克,为无情之克,其力必尽克;异性之相克,为有情之克,其力不尽克”的原理。天干同性相克,有甲戊、乙巳、丙庚、丁辛、戊壬、已癸、庚甲、辛乙、壬丙、癸丁等十类,天干异性相克,有甲、己、乙戊、乙庚、丙辛、丁壬、丁庚、戊癸、己壬、辛甲、癸丙等十类,其中“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五组,因属天干五合,所以论合而不论克,其余则仍以克论。

    设取甲木为日主,且日主气势衰颓,如再遇庚杀不弱来攻身,则此时用食神丙火制庚杀比用伤官丁火制庚杀效果更彰;如果日主甲木势旺,再遇不弱的正印癸水生身为病,则此时用正财己土克制癸印比用偏财戊土克制癸印来得有力。以上两种情形都是克神的功效,当然,如果日主弱,杀星旺,或日主旺,印绶强,八字无食神或正财可用时,还是可取伤官制七杀及偏财克正印为用,但其效果较逊而已。兹特就天干相生相克的情形,综合举例说明如下:

    例一——   

    七杀 戊戌

    正印 辛酉

    日主 壬寅

    食神 甲辰

    本造壬生酉月,年干透出戊土七杀攻身,月干正印可以转化七杀之力量,又可生身护卫日主。时干甲木食神遭月干辛金遥制,无力远征年干七杀,且其泻耗日主壬水的力量,也受辛金规范节制。

    例二——

    偏印 癸卯

    七杀 辛酉

    日主 乙丑

    伤官 丙戌

    本造乙生酉月,月干透出辛金七杀攻身,年干癸水偏印地位间隔,无力遥克,时干丙火伤官,故而伤官可出动克合七杀,牵制七杀攻身之势以护日主,年上偏印亦可就近转化泻耗七杀的力量。

    例三——

    正财 甲辰

    食神 癸酉

日主 辛丑

劫财 庚寅

本造辛生酉月,日主气势不弱。年干透出甲木正财,遭时干庚金劫财遥夺,月干透出癸水食神。可以转化劫财的力量,并以生财护卫日主之财源,这叫“食神生财逢劫财,虽劫不空”。

例四——

偏财 癸亥

正印 丙辰   

日主 己卯

七杀  乙丑   

本造己土生于辰月;虽得令而日主气势仍弱。时干透出乙木七杀攻身,本有月干丙火正印转化杀星护卫日主,无奈年干却透出癸财克制丙印,于是日主己土顿失天干之所屏矣!

三、天干相合——天干的相克,有能合与不能合的区别,而天干的相合,又有能化与不能化的区别。即令是天干合而不化,也有各种不同的特微与现象,兹分别叙述如下;

(一)年干与月干之合,因地位邻近,故其黏合力较强,如果两者在四柱中的力量相当大多可以合去,合去之后,通常均视两者如同闲神,在命局中即失去其原有大部分力量及作用。

(二)年干与时干或月干与时干或日干与月干,因地位间隔,故其黏合力较弱,只能算是互相纠缠羁绊而已,其相互间的影响力,不过十分之二、三或十分之四、五。

(三)两干相合,而其中一干得时得地,一千失时失地,两者之力量有明显差别时,则弱者将尽失其原有作用,但旺者亦会多少受到弱者之纠缠羁绊,而削弱其原有作用至五、六分或七、八分。

(四)如果两干争合(亦称妒合、分合、宠合)一干,则往往因争妒而用情不专,故其原有可能发生之作用,仍存有五、六分,然有时在特殊情况下,也有两干争合一干,其一能合去,而另一不合的现象(如其中一干受制于临近之它干)。

四、天干合化——天干的相合,有能化与不能化的区别。如前述即令相合而化,也有真化与假化的不同。滴天髓说:“化得真者只论化,化神还有几般话”,这就是说,天干的合化或日主的合化,看起来虽然简单,而实际上是一言难尽的。近贤吴俊民说:“通常论天干合化,不管是命主日干的合化或年月天干的合化,均以所临地支通根乘旺为重,且忌克伐化神。如果合化之神,不通根乘旺,一律不得变化其原来的气质,如果通根乘旺过克,有时也不能化,就是勉强论化,也是以假化论之,不算真化”。兹将天干合化的情形,分述于后:

(一)八字天干的合化,大致分为“日干合化”与“年月干合化”两种,除非四柱中助化之物甚多,否则遥隔之干(如年日、年时、月时等干)通常难以论化。

(二)论年月干之合化,若见年月地支或余支通根乘旺,大多可以论化。   

(三)论日干之合化,则“甲己合而化土”,须生于辰、戌、丑、未月或巳、午月;“乙庚合而化金”,须生于申、巳、酉、丑月或辰、戌月;“丙辛合而化水”,须生于亥、申、子、辰月或酉、丑月;“丁王合而化木”,须生于寅、亥、卯、未月或子、辰月,“戊癸合而化火”,须生于巳、寅、午、戍月或辰、未月;否则,甚难论化(详参十四章化气格篇)。

  (四)如庚日乙年或丙月辛时等例,因其地位遥隔,合且勉强,通常均不论化。但如果庚日乙年,月干透土金,且干支土金助化之物甚多,有时也可以论化,于是乙木便遭庚干合化为金,失去乙木原来之作用;又如丙月辛时,日干属水,且干支金水助化之物甚多,则此时丙辛亦可合化为水,合化之后,丙和辛皆失去其原有之作用。

现在为使大家彻底明了天干相合及天干合化的相互关系,特举十五例详为说明于下。另外有一点大家须加注意的是,我们审度命造天干时,绝不可忽略了地支,因为天干与地支之间,处处皆有其密切之关连,不能予以截然分开,这就是滴天髓所谓的“战天履地”“天覆地载”之要诀。

例一——

偏印 乙未

偏财 辛巳

日主 丁丑

正财 庚子

本造丁火生于巳月,年干乙木与时干庚金本欲遥合,却遭月干辛金克去乙木,是故乙庚不能遥合矣!日主弱,财星强,正须偏印牵制正财,今遭偏财破印,则本造如经商将乏明显贵人助力也。

例二——

正官 庚辰   

食神 丁丑

日主 乙亥

食神 丁丑

本造乙生丑月失时,冬月寒湿,应取火神调候格局。年干透出庚金正官欲来遥合日主乙木,然遭月干丁火食神抑制,是故乙庚不能遥合矣!日主弱,格局寒,忌官而有丁火食神制官兼调候,甚宜就任私人企业之地政职务。

例三——

偏印 甲申

正官 癸酉

日主 丙申

食神 戊戌

本造丙生酉月,月干癸水正官与时干戊土食神因日主丙火之喜忌,故可论为遥合(但不合化),年干甲木偏印则因地位远隔,无力克伐时干戊土,反须劳神先去生助日主丙火。

例四——

比肩 辛卯

正官 丙申

日主 辛丑

食神 癸巳   

本造辛金生于申月,月干透出丙火正官,于是年干辛金与日主辛金均欲争合丙官,但由于时干癸水食神能遥克月干丙官,致使丙火无心亦无力与两辛作合矣!

例五——

伤官 癸巳

食神 壬戌

日主 庚申

正财 乙酉

本造庚金生于戌月,地支申酉戌三会金方,时干透出乙木正财,四柱金强,所以乙财和日主庚干合而化金,这是“化金格”。

例六——

正官 癸巳

食神 戊午   

日主 丙辰

七杀 壬辰

本造丙生午月,得令,年月天干透出癸、戊,而年月地支各坐巳、午,于是戊癸合而化火,此时癸水与戊土均丧失其原有之作用,而化成火行了。然因癸水与戊土均通根于两辰水库,时干复透壬水,水土原有力量不弱,今虽合化成火,其天干却仍留存有一、二分癸水与戊土的气息。

  

 

 

例七——

偏印 丁未

正官 甲辰

日主 己酉

劫财 戊辰

本造己生辰月得令,地支二辰一未,时干透出戊土,四柱土行气势可谓强矣!于是月干甲木遂与日主己土合而化土,这是“化土格”。

例八——

正财 丙寅

偏印 辛卯

日主 癸酉

正官 戊午

本造癸生卯月午时,年干丙火通根于年支寅木与时支午火,其旺可知,月干辛金虽通根于日支酉金,然酉逢旺卯所冲,其势较火行为衰,故而年月干丙辛之合,丙火仍不失其作用,但辛金则因失势致其力丧失大半了。至于日干癸水与时干戊土之合,因未生于适当之月令,故亦只论合而不论,两者遂互相羁绊了。

例九——

七杀 庚寅

劫财 乙酉

日主 甲子

劫财 乙丑

本造月、时天干双透乙木争合年庚,然因日主甲木隔之,故而较无争妒之意,年月乙、庚仍可作合。又本造乃生于酉月,秋金当令,是以年、月乙庚合而化金,月干乙木完全丧失其原有之作用力。

例十——

比肩 乙未   

正官 庚辰

日主 乙卯   

正印 壬午

本造二乙争合一庚,然因日干乙木坐旺,年干乙木较衰,故庚金干所合。又庚金虚浮无根,其力甚弱,无力合化日主乙木,反遭主羁绊牵制,完全丧失其原有之作用力。

例十一——

正财 乙亥

正财 乙酉

日主 庚戌

劫财 辛巳

本造年、月天干双透乙木争合日主庚金,然因年干乙木地位间隔,又逢时干辛金遥克,故而年乙虽有合庚之心,却无合庚之力;只有月乙贴临日干可以论合,且因本造生于酉月,四柱金旺?故月乙与日庚合而化金,月干乙木完全丧失其原有之作用力,这是“化金格”。

 

 

 

例十二——  

正财 己卯

七杀 庚午

日主 甲辰

伤官 丁巳

本造日主甲木与年干己土本欲遥合,然甲木却遭月干庚杀阴隔并抑制,致甲木不敢冒然合己,但时干又透丁火遥克月干庚金,使七杀无法全神抑制日主,故甲己之合力仍有二、三分。

例十三——

正官 庚戌

七杀 辛巳

日主 乙亥   

劫财 甲申

本造年干庚金本欲与日主乙木遥合,然因月干辛金贴临克制日主乙木,故而日主乙木不敢合庚矣!庚金仍保存其原有作用力,可以遥克时干甲木。

例十四——

劫财 甲寅

正官 庚午

日主 乙丑

偏印 癸未

本造月干庚金克伐年干甲木,然遭日主乙木纠合牵绊,使其无心克甲;又全局木盛金衰,生于火月,故乙庚相合不化,乙木实力未损,庚金几乎完全丧失其作用力了。

例十五——

伤官 丙辰

正官 庚寅

日主 乙酉

劫财 甲申

本造月干庚金本欲与乙木相合,然年干透出丙火克伐庚金,使庚无力合乙;但由于全局金行气势强于丙火甚多,丙火并无法完全控制庚金旺势,故而庚合乙之力仍存四、五分,日主乙水受到庚金之束缚,其气势便大打折扣了。

 

第二节  地支的冲合会刑穿

一、有关地支合局与会方的解说:

(一)六合局——子丑合属土,寅亥合属木,卯戌合属火,辰酉合属金,巳申合属水,午未合属太阳火或太阴土。

①六合局以位置紧贴者,合力较大,真位置间隔者,合力较小;位置遥隔者,其合力更小。譬如寅、亥分居月、日地支,则合力大;寅、亥分居年、时地支,则合力似有若无。

②凡命局所喜用的地支,逢它支合去则灭吉;命局所仇忌的地支,逢它支合去则灭凶。譬如:命局喜火而见巳,逢申字合去巳火,则灭吉;命局忌火而见巳,逢申字合去巳火,则灭凶。

③合神可以解除命局中所犯的刑冲。譬如:命局喜木而见卯,遭酉金冲去,得辰字来合酉金可以解冲。

④凡六合的地支,均不得变化其原有支藏人元的气数,但可能增强其化神的强度,并降低其支藏人元的作用力。譬如卯、戌合火戌中所藏的丁火可能增强一倍以上的强度,而卯中所藏的乙木及戌中所藏的戊土、辛金,可能降低大半作用力。

⑤六合局非由阴阳生克而来,故无所谓争合妒合之分。譬如二卯一戌,其中必有一卯甚或两卯能与戌作合,通常以地位贴临者论合;如系二卯夹一戌,同样贴临,则取较弱的卯支论合,因卯戌之合可暗增火势,故而气势较弱者容易被牵动影响。

(二)三合局——寅午戌三合火局,亥卯未三合木局,巳酉丑三合金局,申子辰三合水局。

①三合局若合成命局中所喜的五行,则论吉;若合成命局中所忌的五行,则论凶。譬如:命局喜火,地支见寅午戌三合火局,则论吉,命局忌水,地支见申子辰三合水局,则论凶。

②凡三合局,其合局中必有子、午、卯、酉四正旺行之一介入,故其合力较六合局为大,比率约二比一。

③凡三合局仅见其二者,称为半合或拱合。譬如:巳酉丑三合局,若仅见巳、酉或酉、丑,叫做半合;若仅见巳、丑,而四正之酉未介入的,便叫拱合。

④三合的力量大于半合,半合的力量大于拱合,拱合因无子午卯酉四正旺行介入,其力量最小。

⑤如果拱合遇到天干有透神,其力量将会有实质的增加。譬如寅戌拱合,干透丙丁;亥未拱合,干透甲乙;申辰拱合,干透壬癸;巳丑拱合,干透庚辛,其力量必较未透干神时为强。

⑥半合或拱合,应以地位聚贴为要,中间如有冲字间隔,一般多论冲而不论合;中间如有闲神(与左右合支不发生刑冲的地支)间隔,其合力则似有若无,但如天干透出合神者,仍可论合。譬如:寅、午之间隔一申字,即论冲而不论合;寅、午之间隔一卯字,称为遥合,其合力将减半;寅、午中间虽无字,然天干透出丙火或丁火,则寅午遥合之力仍强。

⑦三合局忌刑冲,尤以冲为甚。三合局中如夹杂一冲字在内,且地位紧贴又冲力甚大时,有可能破局,但如冲字地位不紧贴,或位于三合局之外,则合局与损局兼论。

⑧三合局如见刑穿夹杂其中,即使紧贴亦不能破局,仅算微伤而已,如果刑穿之字在三合局中,其地位不紧贴或位于三合局之外,则以闲神视之,可以不论。

⑨三合局不定须按地支顺序排列,只要三者齐见于同一八字或岁运中即可构成合局。   

⑩六合局或三合局逢冲,有时在推论吉凶事象时,常须冲、合并论。

(三)三会方——寅卯辰三会东方木,巳午末三会南方火,申酉戌三会西方金,亥子丑三会北方水。

①三会方所会的五行,如为命局中所喜,则论吉;如所会的五行为命局中所忌,则论凶。

②三会方应见三支俱全,始以会方论,若仅见其中二支(如寅卯、卯辰、申酉、酉戌等),则不以会方论,但可视为一股不弱之气势。   

③三会方的力量大于六合局与三合局,其与六合局的比率约为三比,其与三合局的比率的为二比一。

④寅卯辰会方如生于寅月,一律以会成阳木(甲木)视之,如生于卯月,则一律以会成阴木(乙木)视之,如生于午月,则一律以会成阴火(丁火)视之;申酉戌会方如生于申月,一律以会成阳金(庚金)视之;如生于酉月,则一律以会成阴金(辛金)视之;亥子丑会方如生于亥月,一律以会成阳水(壬水)视之,如生于子月,则一律以曾成阴水(癸水)视之。

⑤如果三会方生于其它不当令之月份,天干透出会方之神,则以该干为所会之五行;如天干双透阴阳会神或天干全然不透会神,则一律以三会方中间四正该字为其所会之五行。譬如寅卯辰三会方,生于午月,不得木令,此时若八字天干透甲,则以甲木为其所会五行,天干透乙,则以乙木为其所会五行,若甲、乙双透或全然不透,则一律以卯中乙木为寅卯辰所会之五行。

⑥三会方因乃气聚一方,团结一致,其合力甚强,故较不怕刑冲。如果三会方遇到刑冲,通常构冲、合或刑、合并论。

⑦三会方中间有一档字间隔时,仍作会论。

⑧三会方若见它支来六合、半合或拱合时,不可以叫做局混方,仍应视同会论,然其六合、半合或拱合的现象多少对会方有某些影响力。

二、有关地支相冲的解说:

①地支相冲共有六组,简称六冲,即——子午冲、丑未冲,寅申冲,卯酉冲,辰戌冲、巳亥冲。

②地支相冲,必须就相冲二支所藏人元何者当令值旺或党多势大,何者休囚值衰或党少势弱,综合审度其间之气势,而后断其胜负。    、

③地支相冲,通常以支藏本气为重,譬如巳亥之冲,巳必先丙而后庚戊,亥必先壬而后甲;倘巳火得令或四柱火土旺相,水木衰颓,则此时巳亥之冲,必巳火胜而亥水败;倘亥水得令或四柱水木旺相,火土金衰颓,则巳亥之冲必亥水胜而巳火败。由此观之,地支相冲之胜负,完全取决于五行在四柱中的气势,并非取决于地支个别之属行,是以像子午、卯酉之冲,不一定全然子酉胜午卯,有时也可能午火胜子水,卯木胜酉金。

④地支相冲,秉令得势者冲衰者,则衰者拔,休囚失势者冲旺者,则旺者无伤。凡冲之有力者,则能将弱者去之,若冲之无力者,则反恐激怒旺神。激怒命局中的凶神,必然招灾招祸;若激发命局中的吉神,则大多可以为福,一旦激发过甚,物极必反,有时亦不免惹祸。

⑤子午冲,再遇一子,可助水势尽冲午火,卯酉冲,再见一酉,可助金势尽冲卯木,这是以党多取胜,反之亦然。有入主张“二子不冲午,二寅不冲申”等看法,实在不符一般物理原则。

⑥地交相冲,地位紧临者,其冲力较大;地位远隔者,叫遥冲,其冲力较小。若两支遥冲,中间隔一合支,往往可以解冲。

⑦两支相冲,若双方势均力敌时,其交战时间必长久,影响双方层面亦深远;若双方强弱悬殊时,其交战时间必短暂,且多仅影响败方之层面。

⑧辰、戌、丑、未四季土,其本气均属土,乃是同类,所以辰戌之冲和丑未之冲,就土而言,有可能愈冲激愈旺盛,也有可能愈冲激愈崩溃;不论上述何种情形,均能影响其中所藏之其它人元。譬如辰戌相冲,辰中本气戊为湿土(含水之土),戌中本气戊为燥土(含火之土),如果两者气势相当,则两者之冲,可能因互相刺激而使戍土之活力愈越旺盛,如果辰土气势强于戌土(如二辰冲一戌),则戊土便可能崩散溃解;如果戌土气势强于辰工(如二戌冲一辰),贝戌土冲开辰中水库,辰中戊土难免随水势流散了。

⑨丑未相冲,如果两者气势相当,则丑中湿土和未中燥土将因相激而愈趋活跃。另一方面,丑中辛金开库飞出与未中乙木开库飞出相战,其胜负则视金、木双方在四柱中的气势强弱而定;丑中余气癸水亦与未中余气丁火交战,其胜负也视水、火双方在四柱中的气势强弱而定。

⑩寅申巳亥之冲,乃属多方交互战克,其情况较为复杂。譬如寅申相冲,申中庚金冲寅中甲木,寅中丙火冲申中庚金,申中壬水冲寅中丙火,寅中戌土冲,申中壬水,申中戊土与寅中戊土也互冲,如此交互相战,倘非有一方得时得势,往往会两败俱伤。

三、有关地支刑穿的解说:    .

(一)地支相刑——亥寅刑、寅巳刑、巳申刑、申亥刑(以上为恃势之刑)、未刑辰、辰刑丑、丑刑戌、戌刑未(以上为无恩之刑)、卯刑卯、午刑午、酉刑酉、子刑子(以上为自刑)。

(二)地支穿害——子未穿,丑午穿、寅巳穿、卯辰穿、申亥穿、酉戌穿。(注:地支穿害共有六组。所以也称六穿或六害)。

①地支冲、合、会、刑、穿的关系中,以冲合会的关系较为紧要,刑穿的关系则较轻。

②亥、寅之刑,如果八字中水木不弱,金行又不贴临压迫克伐,则应论合而不论刑;巳、申之刑,如果八字中金水不弱,土行又不贴临压迫克伐,则亦应论合而不论刑。

③八字之刑,从好的方面来讲,实含有同行相互较量竞争的意思;从不好的方面来讲,则含有同类相残或同行相互排挤的意思。譬如:寅巳之刑,寅中长生之丙火与巳中本气之丙火较量竞争;申亥之刑,申中长生之壬水与亥中本气之壬水较量竞争;未辰之刑,未中库藏之乙木与辰中余气之乙木较量竞争;辰丑之刑,辰中库藏之癸水与丑中余气之癸水较量竞争;卯与卯之刑,两卯中之旺木相互较量竞争;午与午之刑,两午中之旺火相互较量竞争等。

④凡地支之相刑,必须在没有冲、合、会、穿干扰冲击下始产生作用,如一遇冲合会穿,则只论同类同行相扶相助而不论相刑。这就好比同一国家之人,在和平时代,可能发生竞争排挤,但在外敌来犯时,却常携手团结共御敌人了一样。

⑤地支之穿害,并非由阴阳五行生克而来,故两支相穿,乃是双方互生作用与影响,绝非单方对另一方之作用而已。

⑥地支六害(穿),即是指相穿之两支,双方互相陷害使之无法与别支产生六合,就好比嫉妒心强的人只希望他人离散孤单,而不希望他人和睦相处一样,是以地支六害实有如人事上之嫉妒暗害的意思;

⑦凡寅,申、巳、亥其中任何三者齐见,或辰,戌、丑、未其中任何三者齐见,或子、午、卯、酉其中任何三者齐见,都叫三刑;三刑的力量大于双刑,亦大于六害。

四、有关地支冲合会刑穿并见的解说:

①刑冲合害并见,以地位紧贴者为首要。譬如贯年亥月申日巳时,寅、申中间隔亥,巳、亥中间隔申,所以一般均论寅亥合与巳申合,而不论寅申冲与巳亥冲。然在判断事情时,仍不能完全忽视其遥冲刑态之存在。

②三合局或三会方遇它支来冲时,均应以合局或会方整体逢冲而视之。譬如寅戌三合局遇申冲寅,则称申来冲寅午戌合局,或称寅午戌合局去冲寅只是首当其冲罢了,如果申的气势强于寅又强于午(即强于水火),则寅午戌势将破局而无法合火了。

③子冲午,见寅、戌来合午火,不能视为合午解冲,而应视为合午冲子,其午火之抗力加倍。

④三会方的力量大于三合局,是以若合局及会方并见时,应论会而不论合。

⑤三合局的力量大于六合局,是以若三合局及六合局并见时,应论三合而不论六合。

⑥六合局的力量大于刑害,是以若六合局与刑害并见时,应论六合而不论刑害。   

⑦六冲的力量大于六合,是以若六冲与六合并见时,应论六冲而不论六合。

⑧六冲的力量大于刑害,是以若六冲与刑害并见时,应论六冲而不论刑害。

⑨三合局或三会方的力量大于六冲,是以若会合与六冲并见时,应论会合而不论六冲。

⑩冲合会刑穿并见,除以前述各项原则判断外,仍不可忽略各相关地支在命局中的气势。譬如辰年酉月卯日,根据前述原则,因六冲力量大于六合,应论卯酉冲而不论辰酉合;然若酉中辛金透出天干,增强后酉合金的气势,则此时应论辰酉合而不论卯酉冲了,但卯酉原来对峙之形态仍然存在,不可任意抹灭。

⑾会合不一定能解除刑冲。譬如卯年酉月丑日巳时,由于巳、丑助合酉金,反使酉冲卯的力量加倍。

⑿有时会合可以解除刑冲。譬如亥年巳月酉日丑时,亥水冲巳火,但因酉、丑来合巳火化成金局,致使亥水失去“火”的对象可冲。   

⒀冲者,乃克战的意思,地位紧贴者为冲突,地位间隔者为遥撼。

⒁有时刑冲也可拆解会合。譬如卯年子月寅日申时,月支子水与时支申金本欲半合水局,却遇日支寅木冲申、拆解了月时申、子之合局。

⒂有时会合也可拆解刑害,譬如寅年巳月酉曰戌时,年月寅巳刑,日时酉戌相害,但因月日巳酉半合,年时寅戌半合,故而拆解了原有之刑害。

以上所列各项,只是一般性原则,而非原则;尤其在实际论命时,遇到冲合会刑穿并见的情形,往往须同时加以兼顾论及,而不能漠视其既合又冲,既刑且害的存在事实,否则势将失去许多判断事情的机会丁。

 

第三节  地支冲合会刑穿的实例

例一——

食神 壬午

食神 壬子

日主 庚辰

偏财 甲申

本造年月子午相冲,子水得令以冲午火,午实无能为力,今再逢申、辰来助合于水,益增水势,则午火将遭浇熄冲灭了。(摘自命理新论)

例二——

伤官 丙申

正财 戊戌

日主 乙亥

七杀 辛巳

本造年时巳、申本欲遥合,然日支见亥冲巳,是以应论巳亥相冲,而不论巳申遥合。(电子业商人)

 

 

例三——

七杀 乙丑

伤官 庚辰

日主 己丑 

偏财 癸酉

本造年日两丑争刑月命辰支,然因时支酉金半合日支丑土,故本造应论为年月丑辰相刑,日时酉丑半合。(广告商之幼儿)

例四——

比肩 癸巳

比肩 癸亥

日主 癸酉   

正印 庚申   

本造年日巳、酉本欲半合,年时巳、申亦欲遥合,然月支见亥冲巳,拆解了上述两种金局。(水产商人)

例五——

正印 癸巳

正印 癸亥

日主 甲戌

正财 已巳

本造年月巳亥相冲,月时亦巳亥遥冲,但月时中间隔一间字戌土,故时支巳火遥冲亥水之力减弱,其冲力仅存四、五分。(组合家俱商)

例六——

食神 庚辰

比肩 戊子

日主 戊戌

偏财 壬戌

本造两戌冲一辰,幸有月令子水间隔于辰、戌之中,并半合辰土化水,拆解了两戌之冲力七、八分。(猪肉商)。

例七——

偏财 丁酉

正官 戊申

日主 癸亥   

正财 丙辰

本造应作如下之看法:月日申亥相穿,月时申辰拱合,年时辰酉遥合。但因亥来穿申,使申无心合辰,致辰两遭合的力量增强。(常役士官)

例八——

偏印 丙寅

劫财 己亥

日主 戊午

七杀 甲子

本造不可看成年日寅、午遥合,因月令有亥合寅,时支有子冲午,故寅、午二者实已无心无力再行遥合了。(台畜公司主任)

 

 

例九——

七杀 辛丑

食神 丁酉

日主 乙丑

伤官 丙子

本造年日两丑争合月令酉金,然时支子水又来合日支丑土,故本造应论为年月酉丑半合,日时子丑六合。(自强号服务小姐)

例十——  

七杀 壬寅

偏财 庚戌

日主 丙申

食神 戊戌

本造年日遥冲,幸有月令戌土间隔合寅化火,拆解了申来冲寅之大半力量,然其冲力仍存四、五分。(自强号服务小姐)

例十一——

偏财 辛未

正财 庚寅

日主 丁未

正财 庚子

本造日时子未相穿,由于月令间隔之寅支为闲字,故而导致年时亦构成子未遥穿,但年时之穿力较日时之穿力为弱。(自强号列车长)

例十二——

比肩 甲午

  ? ?子

  ? ?辰

  ? ?子 

本造月时两子争合一辰,然年支午火冲月令子水,故应论为年月子午相冲,日时子辰半合;但因月支子水得令去冲午火,行有余力,仍有二、三分争合辰土的力量。(印刷厂老板)

例十三——

七杀 戊戌

正官 己末

日主 壬子

劫财 癸卯

本造应作如下之看法:年月戌未相刑,月日子来相害,日时子卯相刑,年时卯戌遥合;然因合局能解刑穿,故年时卯戌虽属遥合,其合力仍有三、四分,而原局刑穿之力量则减至六、七分。(某大铝业公司年青董事长)

例十四——   

偏财 丁亥

食神 乙巳

日主 癸卯

比肩 癸丑 

本造年日亥卯本欲遥合,月时巳丑亦欲遥合,然因月令巳火冲亥,拆解了上述两种合局。但亥水天透地藏有力,得令的巳火去冲亥水未必能获胜,故亥仍存二、三分余力去遥合卯支。(法务部某官员之妻)

例十五——

偏财 庚寅

偏印 甲申

日主 丙午

七杀 壬辰

本造年日寅午本欲遥合,月时申辰亦欲遥合,然因月令申金冲寅,拆解了上述两种合局。且申金得令复天透地藏,其力必胜寅木,故申金行有余力仍有二、三分遥合辰支之势,而寅木已无余力去遥合午支了。(某乳羊牧场老板)

例十六——

偏财 己巳

正财 戊辰

日主 乙酉

比肩 乙酉

本造应作如下之看法:月日辰酉六合,年时巳酉遥合。(法务部某官员)

例十七——

正官 壬午

偏印 乙巳

日主 丁丑

比肩 丁未

本造应作如下之看法:月日巳丑拱合金局,却遭时支未土冲丑,拆解了巳丑之合,然年月时巳午未三会火方,又拆解了丑未之冲,但因巳午与未支地位间隔,团结力不够紧密,致丑未之冲力尚余二、三分,巳丑之合力则似有若无了。(台汽资保工程师)

例十八——  

七杀 乙亥

七杀 乙酉

日主 己亥

偏财 癸酉

本格局甚为稳健,是一个从格。全局地支不见冲合会穿,酉在遂平之中遂以自刑。(银行经理)

例十九——

偏印 壬午

偏印 壬子

日主 甲辰

比肩 甲子

本造月时双子争合一辰,然年支午火冲月令子水,拆解了月日子辰之半合局;但月令子水天透地藏有力,午火势单力孤,难敌子水之冲击,致月令子水冲去午火之后,尚足有余力来争合辰土,是以本造乃属一个从旺格。此造与前举“例十二”非常近似;差别仅在一从而一不从而已。(交通部某处长)

 

 

 

 

例二十—— 

偏印 癸未

伤官 丙辰

日主 乙卯

比肩 乙酉

本造年日卯未遥合,月时辰酉遥合,然日时卯酉相冲,拆解了上述两种合局,但因三春木气尚旺,卯木复天透地藏,得时乘势,酉金孤弱以冲旺卯,未必能获全胜,故卯木尚余二、三分力量可。与年支未土遥合而年月未辰之刑仍存三、四分。(某大不良帮派首脑) 

例二十一——

伤官 壬午

食神 癸卯

日主 辛酉

食神 癸巳

本造应作如下之看法,年日午酉相破,月日午酉相冲,日时巳酉半合,以上现象乃原局既存之事实。但因卯酉贴临,且六冲之力大于半合。故以卯酉之冲较为紧要,而巳酉之合力与午酉之破力仅存二、三分。(因案入狱之民意代表)

例二十二——

正财 丙辰

偏印 辛丑

日主 癸丑

正官 戊午

   本造全局不见冲、合介入,故而可论为年月辰丑相刑,日时丑午相害。八字刑、害两见,无冲无合。为人竞争心与好胜心均强,思想敏锐,但亦防妒嫉之害。本造四柱火土气势旺极,日主衰颓无力,是一个从假助官格。(某大塑胶公司董事长)   

例二十三——

七杀 戊子

七杀 戊午

日主 壬申

比肩 壬寅

本造女命,年日子申本欲遥合,月时寅午亦欲遥合,然因年月子午相冲:日时酉申相冲,拆解了上述两种合局。不过,午火虽得令而旺,但子水亦天透地藏有力,以强水抵抗旺火之冲,则于水尚存二、三分余力去遥合申支,午火则较无余力遥合寅木了。(离婚的美容院老板娘)   

例二十四——

正官 辛卯

正财 己亥

日主 甲戌

正印 癸酉

本造年时卯酉遥冲,然遇月令亥支半合卯木,拆解了卯酉之冲;故本造应论为年月亥卯半合,日时酉戌相告。但不可忽视,否则在推论子息与晚运方面恐有差失。(师范学院某主任)

 

例二十五——

正财 戊戌

偏印 癸亥

日主 乙巳

食神 丁亥

本造女命,原局月时两亥夹冲一巳,不可认为“三亥不冲一巳”,否则推论其婚姻即恐失误。两亥挟其得时得势之旺水来冲孤弱之巳火,则巳火必败无疑,连带地巳中所藏庚金正官夫星与戊土则星;受冲击而严重损伤,由此特徵可判断此造婚姻必不佳,学业亦可能中辍,更无夫财可得。(离婚之某舞厅会计)

 

第四节  天干地支生克制化合论

    六十甲子干支当中,由于各组干支的组合形态不同,所以如就单组干支而言,必然也会产生各种不同的、单纯的生克对应关系,这在判断于支五行的强弱方面,也是占有不容忽视的辅佐地位,现在特将干支组合的特性分别简述于后:

    一、天干与地支本气的关系——天干与地支所藏本气之间,其相互关系计有五类,即天干生地支、地支生天干、天千克地支、地支克天干、干支同类相比等五种。

    (一)天干生地支类——计有甲午、乙巳、丙辰、丙戌、丁丑、丁未、戊申、己酉、庚子、辛亥、壬寅、癸卯等十二组。

    (二)地支生天干类——计有甲子、乙亥、丙寅、丁卯、戊午、己巳、庚辰、庚戊、辛丑、辛未、壬申、癸酉等十二组。

(三)天干克地支类——计有甲戌、甲辰、乙丑、乙未、丙申、丁酉、戊子、已亥、庚寅、辛卯、壬午、癸巳等十二组。

(四)地支克天干类——计有甲申、乙酉、丙子、丁亥、戊寅、巳卯、庚午、辛巳、壬辰、壬戍、癸丑、癸未等十二组。

    (五)天于地支同类——计有甲申、乙卯、丙午、丁巳、戊辰、戊戌、己丑、己未、庚申、辛酉,壬子、癸亥等十二组。

    以上六十组干支共分五类十二组不同之生克对应关系,如果我们不考虑地支本气以外所藏之人元乃及节气时令的影响,单就天干力量来论的话,则干支同类透藏的必然力量最大(如甲酉、丙午等),而地支生天干之类,其天干的力量也是不弱(如甲子、丙寅等),其余像天干生地支及天干克地支之类,其天干因一泻一盗,故力量较弱(如甲午,丙申等);至于地支克天干之类,则因天干遭所坐地支逆克,故其力量更形衰弱了(如甲申、丙子等)

    二、天干与支藏人元配合的关系前面所列举的五类十二组干支生克对应关系,仅针对天干与地支本气而论,并未配合地支所藏之其它人元作比较;如果干支的组合再配合支藏各人元加以审度的话,那就较为复杂了;为使大家易于明了起见,特举数组干支分别解说于后:

    乙丑——天干乙木须费力下克己土本气,复遭库中辛金所克,故乙水力量甚弱,幸得丑中余气癸水点滴滋养,勉维其生。己土逢乙木所克,难免损失一些力量;辛金上克乙木,亦须消耗部分元气,然辛金得本气己土所生,后援不弱。如天干以十分为满分计算,则此柱之乙木约得四分。

    丙寅——天干丙火下受甲木本气所生,力量不弱,再得长生丙火帮扶,力量更强,虽遭寅中戊土泻气,然戊乃杂气,未足构成大患,但甲木上生丙火,难免耗须部分元气。如天干以十分为满分计算,则此柱之丙火约得七分。

丙申——天干丙火须费力下克庚金本气,复遭长生壬水上克,一盗一克,其力弱矣!今再逢申中戊土泄气,可谓克、泻、盗交加,丙火气势更弱了。如天干以十分为满分计算,此柱之丙火约得二分。   

壬子——天干壬水下受子中独旺本气癸水所生,气势透藏有力,纯粹不杂,故壬水之力量旺极矣!如天干以十分为满分计算,则此柱之壬水可得十分。

乙酉——天干乙木下遭酉中独旺本气辛金逆克,无生无扶,无依无助,气势可谓弱极矣!如天干以十分为满分计算,则此柱之乙木仅得一分。

甲辰——天干甲木须费力下克戊土本气,消耗了一些元气,然却得辰中余气乙木帮扶,复得库藏癸水滋生,甲木盘根于湿土,生机盎然,气势不弱。如天干以十分为满分计算,则此柱之甲木约得六分。

戊午——天干戊土下受丁火本气所生,复得临官己土帮扶,生、扶齐至,故戊土之气势可谓旺极矣!借以丁火仅属助力,非属戊土同类,故如以天干十分为满分来计算,此柱之戍土的可得八分。

戊戌——天干戊土得戍中本气戊土帮扶,气势透藏有力,再得库藏丁火生助,其力更强,但戌中辛金稍嫌泻气,故如以天干十分为满分来计算,此柱之戊土的可得九分。

以上所举各例及所作之说明,仅系为使大家方便体会而勉强加以比较而得。当然不能视为定理,因为在实际论命时,四柱八字中几乎没有一干一支不受季节时令的影响,此外尚有干支的生克制化及冲合会刑穿,亦能造成干支力量的转变,所以上述的例说如当成参考资料即可。如将其视为定律则不可。

三、干支与季节时令配合的关系——

(一)春令木旺时,属寅、卯、辰三月支所配各干旺衰之情形:

①甲寅、乙卯、甲辰——“木”气透藏,力量甚强。

②丙寅、丁卯、丙辰——“火”得木生,其力也强。

③戊寅、己卯、戊辰——“土”遭木克,其力即弱。

④庚寅、辛卯、庚辰——“金”遭强木盗气,其力亦弱。

⑤壬寅、癸卯、壬辰——“水”遭强木泻气,其力亦弱。

(二)夏令火旺时,属巳、午、未三月支所配各于旺衰之情形:

①丁巳、丙午、丁未——“火”气透藏,力量甚强。

②已巳、戊午、己未——“土”得火生,其力也强。  

③辛巳、庚午、辛未——“金”遭火克,其力则弱。

④癸巳、壬午、癸未——“水”遭强火盗气,其力亦弱。

⑤乙巳、甲午、乙未——“木”遭强火泻气,其力亦弱。

(三)秋令金旺时,属申、酉、戌三月支所配各干旺衰之情形:

①庚申、辛酉、庚戍一一“金”气透藏,力量甚强。

②壬申、癸酉、壬戍——“水”得金生,其力也强。

③甲申、乙酉、甲戌——“木”遭金克,,其力则弱。

④丙申、丁酉、丙戍——“火”遭强金盗气,其力亦弱。

⑤戊申,已酉、戊戌——“土”遭强金泄气,其力亦弱

 (四)冬令水旺时,属亥、子,丑三月支所配各干旺衰之情形:

①癸亥、壬子、癸丑——“水”气透藏,力量甚强。

②乙亥、甲子、乙丑——“木”得水生,其力也强。

③丁亥、丙子、丁丑——“火”遭水克,其力则弱。

④己亥、戊子、已丑——“土”遭强水盗气,其力亦弱。

⑤辛亥、庚子、辛丑——“金”遭强水泻气,其力亦弱。

(五)四季土旺时,属辰、戍、丑、未四月支所配各于旺衰之情形:

①戊辰、己未、戊戌、已丑——“土”气透藏,力量甚强。

②庚辰、辛未、庚戌、辛丑——“金”得土生,其力也强。

③壬辰、癸未、壬戌、癸丑——“水”遭土克,其力则弱。

④甲辰、乙未、甲戌、乙丑——“木”遭强土盗气,其力亦弱。

⑤丙辰、丁未、丙戌、丁丑——“火”遭强土泻气,其力亦弱。

以上所列的,也不过仅就春、夏、秋、冬、四季土等各月所配属之天干气势概略地加以分析而已,如欲将六十甲子各组干支在各季中所呈现的详细旺衰情形,加以剖析,则又相当繁琐了,我将在后面中级课程里再续予深入讨论。

四、天干地支与支藏人元间相合的关系——六十甲子干支之组合型态,除了前述天干生地支、地支生天干、天干克地支、地支克天干及干支同类相比五种以外,尚有一种“干支相合”的形态存在。此外,在异组干支之间,也有支藏人元与支藏人元互相结合的情形,兹分别列述于左:

(一)同柱天干与地支相合——计有甲午、已巳、丙戌、丁亥、戊子、戊辰、己亥、庚辰、辛巳、壬午、壬戌、癸巳等十二组干支。

①甲午——天干甲木与午中所藏己土相合。

②乙巳——天干乙木与巳中所藏庚金相合。

③丙戌——天干丙火与戊中所藏辛金相合。

④丁亥——天干丁火与亥中所藏壬水相合。

⑤戊子——天干戊土与子中所藏癸水相合。

⑥戊辰——天干戊土与辰中所藏癸水相合。

⑦己亥——天干己土与亥中所藏甲木相合。

⑧庚辰——天干庚金与辰中所藏乙木相合。

⑨辛巳——天干辛金与巳牛所藏丙火相合。   

⑩壬午——天干壬水与午中所藏丁火相合。

⑾壬戌——天干壬水与戌中所藏丁火相合。

⑿癸巳——天干癸水与巳中所藏戊土相合。

(二)地支之间所藏本气相合——支藏人元间的相合,一般均取本气之合,余气与杂气不论。如依此原则选取,计有子辰、子戌、寅丑、寅未、卯申、巳酉、午亥等七组:

①子辰——子中本气癸水与辰中本气戊土相合。

②子戌——子中本气癸水与戌中本气戌土相合。

③寅丑——寅中本气甲木与丑中本气己土相合。

④寅来——寅中本气甲本与未中本气已土相合。

⑤卯申——卯中本气乙木与申中本气庚金相合。

⑥巳酉——巳中本气丙火与酉中本气辛金相合。

⑦午亥——午中本气丁火与亥中本气壬水相合。

此外,也有人认为“辰”中的本气戊土和库藏癸水亦自支相合,这是比较特殊的看法。总之,不管是同柱干支的相合或支藏本气间的相合,抑或自支人元的相合,都只论合而不论化,与纯粹天干间能合能化时情形略有不同。而且这种干支人元间的有趣相合现象;也只能当成论命时的一种参考,并无多大之实质意义。

 

 

第五节  天干地支人元综合生克实例

例一——

食神癸己 丙正官 庚劫财 戊正印      3癸丑   33丙辰

伤官壬子 癸食神                   13甲寅   43丁巳

日主辛亥 壬伤官 甲正财            23乙卯   53戊午

偏印己亥 壬伤官 甲正财           

本造女命,日主辛金生于冬,天寒地冻,年月天干竟透壬癸,日两支再见亥水,全局一片汪洋,日主辛金仅通微根于巳,可谓弱极:!不幸巳支又遭两亥并冲,日主生机几乎绝灭,幸赖时干透出己土护身制水,勉为存续。惜以时上己土自坐亥支,克盗交加,力量甚脆弱,如果再遇风吹草动,情况势将更加危殆了。旺水泻身过甚,取土神生身制水为用,而喜比劫金神帮扶日主,大忌木火克伐喜用。早运水木之乡,家道不昌,至为寒楚,数度重病几死;及长出阁,随夫卖鱼为生;一交丙辰大运,丙火忌神来合日主辛金,牵制元神,与子半合水局泻气,遂因病魔久经,每欲投水轻生。

例二——

正印庚子 癸比肩                  4乙酉   34戊子

伤官甲申 庚正印 壬劫财 戊正官   14丙戌   44己丑

日主癸巳 丙正财 庚正印 戊正官   24丁亥   54庚寅

辛酉辛偏印               

本造男命,日主癸水生于申月,地支申子半合水局,巳酉半合金局,天干复双透庚辛,四柱金生水旺,日主气势盛极,故应论为从旺格,行运喜遇金水加强,忌见火土克伐旺神。初运乙酉,乙与年庚化金,生长于富室,父辈经营多家戏院,丙戌运火土齐至,有志难伸,幸丙与时辛合水,戌与申、酉三会金神喜用,故能逢凶化吉,广结人缘;后运北方水地,虽干覆戊、己忌神,若能步步为营,仍有大好前程可观。

例三——

正财庚寅 甲正印 丙劫财 戊伤官     6戊寅   36辛巳

比肩丁丑 己食神 癸七杀 辛偏财    16已卯   46壬午

日主丁巳 丙劫财 庚正财 戊伤官    26庚辰   56癸未

食神己酉 辛偏财

本造男命,日主丁火生于季冬,地支巳酉丑三合金局,年时天干双透庚己,四柱财星金行可谓盛极矣!日主丁火势弱,故应取月干丁火通根寅支扶身制财为用,并喜寅中甲木生助丁火元神,至于日火,则因遭酉丑合化金局,似有若无,难以为用。早运寅、卯之乡,家道小康,一交庚辰、辛已财星大运,通魄营谋,急功近利,终不免因财惹祸,惨遭仇家飞车追杀,陈尸道旁。

例四——

正印甲午 丁比肩 巳食神 甲正印      8丁卯   38庚午

劫财丙寅 甲正印 丙劫财 辛偏财     18戊辰   48辛未

日主丁酉 辛偏财                   28已巳   58壬申

伤官戊申 庚正财 壬正官 戊伤官 

本造男命,日本人。丁火生于寅月,虽逢时支申金遥冲寅支,然年月寅午半合火局,化解大部分冲力,天干再透甲丙助身,日主气势可谓不弱了,故应取土金泻身生财为用,得水神济火亦佳。初运丁卯忌神之地,庶出偏房,家运颠簸,人口不安;戊辰运,从事自由文艺创作及五术研究,颇有心得;己巳运,已与原命甲子相合,牵制忌神,使原局时干戊土得以挣脱束缚,发挥泻身功用,运支巳火与原局酉支半合金局喜用,大有可为。

例五——         

七杀戊子 癸劫财                    4丁巳   34甲寅

七杀戊午 丁正财 己正官            14丙辰   44癸丑

日主壬申 庚偏印 壬比肩 戊七杀     24乙卯   54壬子

比肩壬寅 甲食神 丙偏财 戊七杀          

本造女命,日主壬水生于午月,失时。年日申子本欲半合水局帮扶日主,无奈子逢午冲,申逢寅冲,申子之合局几乎破尽矣!益且年月天干双透戊杀通根于寅、午,逼临攻身,其势甚然可怕;女命有杀应先论杀,故须取日支夫宫所坐申金化杀生身为用,而喜时上壬水通根年支帮扶日主。惜以申遭寅冲,子遭午冲,喜用均感失力,柱冲动过剧,难免一生动荡;夫宫逢冲,全局唯一夫星己土藏于午中亦逢子冲受损,是以婚姻当有不美之处。初运中运一路木火土忌神之地,身为长女,少年即辍学分忧家计;婚后遇人不淑,乙卯运生下三女之后,与夫离异,女儿皆由其扶养成人,至今尚未再婚,单身刻苦经营发院勉以维生;后运癸丑、壬子、辛亥喜用齐至,晚景差堪慰籍。

例六——

偏财丙戌 戊七杀 辛正印 丁正财    10庚寅   40癸已

正官已丑 癸劫财 辛正印 己正官    20辛卯   50甲午

日主壬午 丁正财 己正官           30壬辰   60乙未

七杀戊申 庚偏印 壬比肩 戊七杀

本造男命,壬水生于丑月,天干己、戊官杀两透,地支丑、戌官杀两藏,复见年干丙火通根午、戌生助土神,全局财官杀之气势可谓旺极,日主壬水柔弱难敌众杀,不得不从官杀旺势,然欲夺命从杀,又见时支申中庚金壬水乱其心志,故此造为一假从财官杀格,行运喜见火土加强旺神,忌见水木破格。初运庚寅,父辈从公,家境清平;辛卯运投身军旅,杀印相生,官至少校,壬辰运,壬水受原局戊土制伏,不能为患,运支辰戌相冲,戊土杀星动荡,故以中校申请退役,时年三十四,退役后投身建筑业,财发千万元,一交癸巳运,癸合原局戊土,羁绊从神,巳与丑土拱合金局,再逢水木流年,则一败涂地矣!

例七——

正财甲午 丁七杀 己偏印            4戊辰   34乙丑

偏印己巳 庚劫财 戊正印 己偏印    14丁卯   44甲子

日主辛未 己偏印 丁七杀 乙偏财    24丙寅   54癸亥

正财甲午 丁七杀 己偏印

本造女命,辛金生于巳月,失令,日主本通微根于月令巳支,无奈年月日支巳午未三会南方火,日主之根顿时销熔于熊熊烈火中了,只得赖月干己土偏印化杀以护身,不幸月己又逢年甲合去,甲已双双失去其原有作用力于是日主弱极无依,不得不从旺杀之势,这是与从杀格,行运喜见木火财杀加强,忌见金水破格。幼运戊辰,出身山村农家;丁卯、丙寅大运,顺利完成专科学业,并通过国家考试,服务于税务机关,甚得上司赏识与同事爱戴;丙寅运中甲子流年,连续对中统一发票二次,财聚数百万元。

例八——

偏财丁酉 辛偏印                     6辛丑     36戊戌

劫财壬寅 甲伤官 丙正财 戊正官      16庚子     46丁酉

日主癸亥 甲伤官 壬劫财             26己亥     56丙申

劫财壬戌 戊正官 辛偏印 丁偏财   

本造男命,癸水生于寅月,虽说失令,然日主自坐旺支亥水,天干复双透壬水,更得年支酉金之生,日主癸水气势可谓不弱,正宜取月日寅亥合木泻身为用,并喜年干丁火通根寅支转继发荣,忌见金水加强破用;惜以年上丁火逢月壬合去,喜神顿觉失力了。初运辛丑,家道寒伧,至为艰辛,运至庚子,仇忌齐临,先遭母丧之痛,其后本人亦于服役中车祸身亡,亦云惨矣!

例九——

偏财丁亥 甲伤官 壬劫财            5丙午    35乙酉

食神乙巳 庚正印 丙正财 戊正官    15丁未    45庚戌

日主癸卯 乙食神                  25戊申    55辛亥

比肩癸丑 癸比肩 己七杀 辛偏印 

本造女命,癸生巳月失辛偏印令,元神虽通根于亥支,无奈亥逢巳冲,根基不免动摇,幸赖时干透癸通微根于丑相助日主,丑中所藏己、辛,乃杀印相生,需巳中所蔽戊土官星遭亥冲去,可谓“去官留杀”;又时柱一位杀星,不逢刑冲破害,亦是一种贵徽,女命以杀为贵如能晚婚或委身年长良人,可因夫致贵。本造既属身弱,则行运喜见金水帮扶日主,忌见火土破用,木则可视为闲神;初运丙午忌神之地,父辈经商失意,至为困顿;丁未运与原局亥卯未三合木神泻身,励志求学,卒以研究所毕业;戊申运执教于范学院,中年出阁,夫婿年长近二十岁,任职于法务部;己酉运辞卸教职,投资于冷冻业及畜牧业,后运金水喜用齐至,富贵当可期许。

 

第十六章  吉神凶煞概说

第一节  有关吉神凶煞的议论

    吉神凶煞简称“神煞”或“神杀”,所谓神煞,就是指不以正统阴阳五行之生克制化原理所定出的特殊吉凶星。我们如将神煞予以归纳,大致可分四类,一为“吉星吉神”,二为“凶星凶神”,三为“小儿关煞”,四为“合婚神煞”。神煞的设定,多由片面的干支对应而来,很少牵涉到逻辑性的推理技巧,所以显得较为单纯而刻板,也因此故,神煞常遭有识之士群相挞伐,并斥之为荒诞无稽之谬说。

    然而,详观江湖上论命,少有不兼谈神煞者,甚至还有专以神煞为人论命的;而一般人问命,也多喜询及神煞,尤其是对小儿、婚姻、厄关等方面,更非将神煞问个清楚不可,这是一个相沿已久的传统习向,如欲在短时间内予以纠正改变,则可说是相当不易的一件事情。记得我们在十三章曾经谈过,子平术和紫微斗数都是从汉、唐以往的星宗蜕变而成,其中斗数因承了较多星宗的模式,而子平术则几乎改良变异殆尽,我们今天还能从子平术中看到的星宗遗影,就只剩下神煞和星盘了。

    目前所使用的神煞当中,有一部分是完全承自于星宗的星神,有一部分则属后人基于当时之需要或长久统计之心得而自行创设,另有一部分别是从择日学、堪舆学或其它学术中移用而来,其名目与花样之众,真可谓多如牛毛,令人叹为观止。

神煞的设定方式,大抵不外如下九种:

(一)、以年支对应于月日时支。(二)、以月支对应于年月日时天干。(三)、以日支对应于年月时支。(四)、以年干对应于年月日时支。(五)、以日干以应于年月日时支。(六)、以月令节气对应于年日时支。(七)、以六甲旬对应于四柱地支。(八)、年月日时天干互见。(九)、同柱天干自见。

    以上九种方式所设定出来的神煞,如果详加列举,可达数百种,向来各家命书,大多未予明载,纵使记载的亦多仅有起例而少有详述其原理及其明确作用,所以常令人深觉困扰,不得不糊涂因循使用,这是一种畸型的现象,实在值得忧虑。缘此,遂有许多命学家主张将神煞废弃不用,惟憾曲高和寡,孤掌难鸣,徒呼奈何?本讲义原以正统阴阳五行生克制化为主要教学重点,本不考虑对神煞加以探讨,然为保存中国固有传统命学风貌,站在学术研究之客观立场,仍予概略介绍之。今先摘录古今命贤对神煞所抒见解于后,以供各位治学参考:

    一、任氏之见解——先贤任铁樵说:“吉神凶煞,不知起自何人?作此险语,往往全无应验”。又说:“一切神煞荒唐取用,桃花咸池,专论女命邪淫,受责鬼神;金锁铁蛇,谬指小儿关煞,忧人父母。……至于奇格异局,神煞纳音诸名目,乃好事妄造,非关命理休咎,若据此论命,必致以正为谬,以是为非,讹以传讹,遂使吉凶之理,昏昧难明矣”!

    二、张氏之见解——先贤张楠说:“吕才(唐太宗时之大学士)合婚书,岂有是理?……骨髓破、铁扫帚、六害、大败、狼籍、飞天狼籍、八败、孤虚谬说,此说原只是将人十二支所属生年,浪以月家(乱取月支)一字为犯,岂有是理耶?盖论人之祸福,以年月日时四柱俱全,更加地支所藏配合,论人休咎,倘不可得;而以年月二字,不与日时相关,断头截脚为说,不特立诺空言,而且刻诸板籍(书籍),妄立险语,以骇人之听信,后世愚夫愚妇,遂以为真,或有斯犯,即骇而惊。或有高明(智者)知其果于无验,以破其说,彼亦不信,且言曰:‘此是神仙留记,若果无验,安肯刻板’?又有登科及第,止读儒书,未谙此理,或亦酷信,遂使下愚之人曰:‘此上人(高贵人士)尚且信之,我何疑焉’,一犬吠形,百犬吠声。又或八字果系偏枯、太弱、太旺,有病无药兼带谬说,愚人且不以八字正理不好为说,只浪怨带此谬说之害,又或浪听愚人谚语(传言),飞天狼籍是八败耶,此非君子之言,(乃)齐东野人之语也。愚(张贤自称)谓此等妄语,刊诸板籍,必须焚其板,火其书,而后可耶”!

    三、陈氏之见解——先贤陈素庵说:“旧书称神煞,一一细推,毫无义理者,十尝八九,且一字每聚吉凶神煞十余,福祸何以取断?此皆术家逞臆妄造,每一书出.则增数种,欲以何说惑人,即立何等名色,往往数煞只是一煞”。又说:“考定神煞,如天德、月德、贵人、月将、空亡之类,皆有义理,其余从太岁起者为真,不从太岁起者为妄;真者精择而存之,妄者悉举而削之。或疑相沿既久,未必无验,不知人命吉凶,皆由格局运气、安可偶合神煞而信之。且如桃花、流霞、红艳等煞,为男女淫欲之徵,然端人正士,烈女贞夫犯之者甚多;况桃花煞亥卯未在子,寅午戌在卯,巳酉丑在午,申子辰在酉,皆五行正印;流霞煞如乙遇申乃正官,丙遇寅乃长生,辛遇酉乃禄神,何以见其亵乎?且春花无不妖冶,何独桃花为淫花?干支字面相见,有何红色艳态?神煞诞妄,皆此类也,但一一避之,太费解说,达理之士,自当晓然耳”!

    四、吴氏之见解——近贤吴俊民说:“以‘子平术’论命全就四柱岁运之阴阳五行,察其衰旺,究其顺悖,审其进退,论其喜忌为主。对吉神凶煞,实在可有可无,因为单就四柱命宫天干地支冲合会刑穿配合大运流年流月,详细审察其交互演变的情形,再加上空间条件的配合,大体即可断其孰吉孰凶。然一般论命者多喜配合吉神凶煞,以为论断;而问命者也多爱听这一套江湖花样”。又说:“尤以江湖命相士大多兼修‘星盘’‘子平’,为人论命时,也有采‘星平合参’者,于是关煞及吉凶星杂比、劫、伤、食、财、官、杀、印,满盘阴阳怪气,以为尽泄天机,对一般愚夫愚妇,竭尽蛊惑之能事,其目的多志在金钱,命学式微,并非全受外力的压迫,自己不尊重自己的学术,也是一个原因”。

    五、梁氏的见解——近贤梁湘润说:“神煞之一说,为时甚早,大约在汉代即已有之。‘神煞’之名称众多,系统驳杂而定义不明,在此是一名称,在彼又是一个名称。譬如,以‘大耗’为例——枢要历曰:大耗者,月中虚耗之神也;历例曰:大耗者,正月起申,顺行十二辰;曹震圭曰:大耗者与月破同位。二、禄命法之大耗,又名元辰,以出生年地支,按‘阳男阴女,阴男阳女’之‘子见巳未,丑见午申……’等起例。像这一种,同样的‘术语’而在‘阴阳五行’学理之中,而各有说者,实在不乏其例。又如:‘天医’在择日法,只是‘成’日之别名,而‘天医’在阳宅之中又视作为吉方。又如:‘天喜’,选择宋镜以正月戌、二月亥、三月子、四月丑……等;然而在‘飞星紫微斗数’之天喜,又是以年支推论,以子年酉、丑年、申、寅年未……等之而推论”

又说:“故此,就只以有‘经传’可考者,即是不难循觅出‘同词异义’之事。这尚仅仅是就其组合而言之,如果要论及其‘吉凶’之所指示,则又有不同样的说法。若再问及这些‘吉’或者‘凶’的推论,究竟有多少准确性,那就‘誉者有之,谤者有之’,奉若金科玉律者有之,弃之如糟粕者有之。然而,‘神煞’一事,为什么会这样乱?看来是甚为复杂的现象,而其真正原因,归纳而言,也只有二项——一、阴阳五行这一范围之中,大抵好谈祸福之‘应验性’,譬如:某人命带桃花,确实风流成性,因此,就要以此神煞之吉凶加之于任何一个人之身上。二、懒得去研究各种研究之根源,职业人士忙着去赚钱,有钱赚就好了,谈理论主事,简直是傻子之事;研究人士,又多偏于自己所习惯的一种,不愿广为研究体会阴阳五行之面面观,甚至也只是另一种面目之职业算命者而已……。‘神煞’是通用于阴阳学术之中,自‘淮南子’直至清‘协纪辨方书’止,历时达二千年之久,历经各种‘禄命法’演变,参涉每一个时代之堪舆术,今日任何一种阴阳学术,都离不开一神煞学,故此,若未能注视于神煞之演变,也就很难能研究得好任何一种论命法”。

又说:“关煞与神煞不同,‘神煞’是经典中之所取认,‘关煞’是习俗上所习用,神煞有推算上理论,关煞只是地域性统计之所得,其准确性几乎渺茫。关煞大抵是用之‘儿童’,以父母爱子心切,通常皆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关煞之权威是建立在伦理。故此,尽管关煞大家都列入,几乎可以不必诉诸于理论,而可以流传不绝的一种统计法。因此,吾人对‘关煞’一说,也只能以‘星相民俗艺术’观之”。

第二节  吉神凶煞的种类

    吉神凶煞之种类,大抵不外四类,前已提及,那就是:(1)吉星吉神类(2)凶星凶神类(3)小儿关煞类(4)合婚神煞类。而其中合婚神煞方面,又大多是从择日学中移用过来;小儿关煞则是各地民俗之产物,至于吉凶星方面,除了一部分是后人自创之外,其余多属因承或演自于星宗。兹分别整理列举于后:

    一、吉星吉神类——有天德贵人,天乙贵人、天官贵人、天厨贵人、天福贵人、月德贵人、文昌贵人、文星贵人、福星贵人、太极贵人、节度贵人、三奇贵人,天德合、月德合、天禄、官禄,飞禄、夹禄、拱禄、支禄、时禄、食禄、天厨禄、生成禄、连珠禄、朝元禄、飞胜禄、名位禄、正夹禄、双夹禄、天元禄、地元禄、人元禄、天荫、天贵、天和、天权、生官、职元、仁元,寿元、魁元、催官、科名、科甲、禄动、唐符、国印、玉堂、爵星,天马,地驿、红鸾、天喜、天解、地解、食神、连珠食神、印绶遇禄、驿马、生成马、天财、飞财、五行正印、官史贵印、华盖印、日学堂、十干学堂、十干学馆、食神学堂、食神学馆、官贵学堂馆、学堂词馆、福德秀气、六秀、魁罡、进神、金神、金舆、华盖、将星、天赦、天经地纬、行主、局主、卦气、斗标、注受、岁殿、金匮、将星、攀鞍、蓦越、三台、八座;太阳、太阴、紫微、龙德……等等。

    二、凶星凶神类——有天暗、天耗、天刑、天囚、伤官、阳刃、飞刃、血支、血忌、产星、天空、天雄地雌、丧门、吊客、白虎、地丧、地猥、贯索、勾神、五鬼、官符、月符;飞符,年符、死符、小耗、岁破、大耗、阑干、暴败、天厄、卷舌、纹杀、天狗、病符、囚狱、的煞、破碎、咸池、桃花、大杀、飞廉、三刑、六害、劫煞、亡神、空亡、孤虚、血刃、浮沉、天哭、披头、披麻、黄拖、豹尾、擎天、游奕、地耗、月廉、月煞、值难、大煞、天罗地网、反吟伏吟、红艳、流霞、方位煞、八煞、追魂、斗杓、赦文、日刃、十恶大败;四庆、冰消瓦解、十大空亡、六甲空亡、截路空亡、天上空亡、十干空亡、四大空亡、三丘五墓、埋儿煞、冲天煞、指背煞、悬针煞、平头煞、克妻煞、吞啖煞、呻吟煞、隔角煞、破军、紫暗、太白、斧劈、天扫、地扫、战烽煞、雷霆煞、挂剑煞、天屠煞、自缢煞、鬼限、冲天煞、夭年煞、截俞煞、头重尾轻、伏兵大祸、阴阳不将,巡山罹喉、元辰、孤鸾……等等。

    三、合婚神煞类——有益财、退财、至门守寡、夫多厄、妻多厄、死魂夫、泉魂夫,死克妻、墓妨妻、鬼夫、鬼妇、绝克、财夫,财妻、富贵多子、不娶鳏居、不嫁寡居、杀夫、杀妻、死魂子、骨髓破、大败、八败、大狼藉、小狼藉、飞天狼藉、孤辰、寡宿、重婚煞、绝居人、头带煞、脚带煞、咸池煞、破碎煞、穿心六害、亡神、劫煞、六冲、戴箭、铁扫、铁剪、天扫,地扫,阴差阳错、绝房煞、四离绝、真灭没、气往亡、白虎、红纱,天贼,人鬲、月压、憨对、受死、披麻、死别、天荒地芜、天罡钩绞、河魁钩绞,天寡、地寡、四广、四忌,四穷、翻弓、拦路虎,周堂煞、人民离、卧尸、离巢、开星、长星、短星,朱雀、生气,福德、归魂二绝命、天医,游魂、五鬼、绝体,再嫁、头蒂,脚踏、望门鰥、望门寡、三杀、箭刃杀、回头贡杀……等等。    、

    四、小儿关煞类——有落井开,鸡飞关、取命关、雷公关、断肠关、千日关,急脚关、铁蛇开、鬼门关、五鬼关,白虎煞、天狗煞、埋见煞、天吊关,短命关、和尚关、汤火关、夜啼关,撞命关、真难关琳庵关、水火关、深水开、四柱关、将军箭;浴盆煞,断桥关、阎王关、无情关、百日关、四季关、金锁匙……等等。

    综合前述之吉神凶煞,共计有四大类三百三十余种,当然仍有许多神煞未及一一列入,可谓名目繁多,混杂紊乱,而且有些神煞一眼望去即知是荒唐虚构,非惟危言耸闻,甚至令人触目惊心,实在有待识者过滤澄清之必要。《星平会海》曾在合婚神煞篇后另加按语说:“尝闻古命书无记载合婚之理,乃唐太宗为西汉以来,远方来婚不绝命,吕才设此术以愚惑之,名曰“减蛮经”,其法不可全信,姑录供知者察之”。可见命学中之神煞,有不少是古人任意妄加设定的;我们今天身处科学昌明之时代,一切讲求逻辑与推理,注重实验及统计,故而对于命学上各项古传法诀,实应慎重加以归纳整理,去芜存菁,绝不能泥古不化,固步自封,只知守成而不敢改革创新普及之呆说也!

由于合婚神煞与小儿关煞多属俚俗无稽之论甚且几近于荒诞不经,所以本讲义不拟加以介绍;而在下两节课程中,仅就吉星吉神与凶星凶神两方面提出探讨;

 

第三节  吉星吉神的构成及其作用

    吉神的名目繁多,又非尽属合情合理之法诀,实无必要一一加以提出阐释。兹为使大家对部分较为常见常用的吉神,在印象上有个概括轮廓起见,特择要选择列举,并予扼要说明。

    《命理新论》说:“通常以吉神为君子,它能福人能益人,人命值之,可以化凶为吉,可以锦上添花。然君子有真有伪,真君子有如人命的救星,伪君子机关暗藏,受其害的,有至死不知其原因。真君子如八字所喜的天干或地支恰为吉神;伪君子如八字所忌的天干或地支,恰为吉神。所以同为吉神,一定要就每一个人不同的四柱八字,综合论其全局的喜忌、千万不要查得一个吉神,就惊呼不置,否则以害为福;将何以自圆其说呢”?上文对吉神的基本特性阐说甚详,故不再另予赘书,直接为大家介绍之:

    一、天德贵人

    (一)法诀——《星平会海》诀:“正丁二坤中,三壬四辛同,五乾六甲上,七癸八艮同,九丙十归乙,子巽丑庚中”。

    (二)说明——①后天八卦方位中,乾、坤,巽、艮四方分别居于亥、申、巳、寅之地。是故,以月支为主,对应于年月日时天干及年、日、时地支,凡正月见丁干,二月见申支,三月见壬干,四月见辛干,五月见亥支,六月见甲干,七月见癸干,八月见寅支,九月见丙干,十月见乙干,十一月见巳支,十二月见庚干,,都是天德,贵人。(注:有人主张仅能对应于日干,余干不对,此说似还原义)。

    ②天德又称“天道;”或“天惠”,乃天有好生之德,常赐恩于弱极者之谓。四孟之月(寅申巳亥月),正是阴木、阴火、阴金、阴水死绝弱极之时(请翻查十二生死历程表),天不忍骤绝之,故施恩于乙、丁、辛、癸四阴干,四季之月(辰戊丑未月),正是阳木、阳火、阳金、阳水人墓遭弃之时,天不忍骤弃之,故施恩于甲、丙、庚、壬四阳干;四仲之月(子牛卯酉月),正是木、火、金、水凝胎将生之时,天有好生之德,不忍见其气散不形,故施恩于其四生之地寅、申,巳、亥中。

    ③天德不临于戊、己土,以天地(土)乃木火金水之父母,故天父赐恩,必由地母五条件承领布施其德于万物。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天德者,五行福德之辰,若人遇之,主登台辅之位”。子平赋说:“印绶得同天德,官刑不至,至老无灾”。这就是说,人命若带天德,如果不遭其它各柱干支冲克刑等所破坏,则常在绝处中逢生,在失意中突遇贵人,可谓吉者好上加吉、凶者逢凶化吉的一颗吉星。

二、月德贵人

(一)法诀——《星平会海》:“寅午戌月在丙,申子辰月在壬,亥卯未月在甲,巳酋丑月在庚”。

    (二)说明——①以月支为主,对应于年月日时天干。凡寅、午、戌月见丙干,申、子、辰月见壬干,亥、卯、未月见甲干,巳、酉、丑月见庚干,都是月德贵人。(注:有入主张仅能对应于日干,似达神煞初创时之本意)。

    ②月德乃五行三合局自见旺干,是一颗自求多福之吉星,也就是所谓“天助自助者”之意。天月二德均不临土,一因土乃万物主母,无条件孳育万物?其虽表面无德,而实内涵至德,此亦如古圣所云:“无德之德,是谓大德”之意。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阎东叟云:贵神在位,诸煞伏藏;二德(天月二德)扶持,众凶解散。凡命中带凶煞,得此二德扶化,凶不为甚,须要日上见(日干得之最佳),时上不犯克冲刑破方吉。凡人得之,一生安逸,不犯刑,不逢盗,纵遇凶祸,自然消散。与三奇、天乙贵人同并,尤为吉庆,或财富印绶食辞双德,各随所变,更加一位之福。人贵格,主登科甲,得君龙任,或承祖荫,亦得显达。人贱格,一生温饱,福寿两全,纵有蹇滞,亦能守份固穷,不失为君子。女命得之,多为贵人之妻”。《子平静言》说:“人命值此二德,多多益善,吉者增吉,凶者减凶,临于财、官、印、食、福力倍增,即临于嘉(偏印)、杀、劫、伤,暴横可化。若二德自遭冲刑,则亦无力”。幽微赋说:“酒色猖狂,只是桃花带煞;慈祥敏慧,天月二德聚来”。心镜歌说;广大凡行运逢禄马,发迹为官也;天月二德为救解,百灾不为害”。大体言之,天德是仁慈祥和之物,能化暴戾之气,然人命得带天德,亦需本性具有仁义慈和之德操,才能在紧要关头获得天助;而月德是勤勉敏慧之物,能逢凶化吉,去灾招祥,然人命若带月德,亦需本身勤勉自助,才能在紧要关头获得天助。

三、天乙贵人

    (一)法诀——《星平会海》:“甲戌牛羊,乙己鼠猴乡,丙丁猪鸡位,壬癸兔蛇藏,六辛逢马虎,此是贵人方”。

    (二)说明——①牛羊是指丑未,鼠猴是指子申,猪鸡是指亥酉,兔蛇是指卯巳,马虎是指午寅。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对应于年月日时地支,凡甲、戊、庚于见丑、未二支,乙、己干见子、申二支,丙、丁于见亥、酉二支,壬、癸于见巳、卯二支,辛干见午、寅二支,都是天乙贵人。

    ②《神煞探原》说:“蠡海集曰:天乙贵人有阳贵,阴贵之分,阳贵起于子,阴贵起于申,阴阳配合可以解凶厄”。其法阳贵以子为起首,阴贵以申为起首,按阳顺阴逆之顺序配于十天干,而取与十干五合之干为天乙所临之干。譬如:阳贵由于开始配甲,按序顺排,丑配乙,寅配丙……;而取与甲干五合之“己”为子贵所临之干,取与乙干五合之“庚”为丑贵所临之干,所以己的天乙阳贵在于,庚的天乙阳贵在丑……,阴贵由申开始配甲,按序逆排,未配乙,午配丙……而取与甲干五、合之“已”为申贵所临之干,取与乙干五合之“庚”为未贵所临之干,所以己的天乙阴贵在申,庚的天乙阴贵在未……。

    ③“辰”为天罡,“戌”为河魁,辰、戌亦为天罗地网之处,故天乙贵人不临于辰支与戌支。

    ④天乙贵人亦称“五堂贵人”,凡白天生人应取阳贵,凡夜晚生人则取阴贵。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天乙者,乃天上之神,在紫微垣阖门外,与太乙并列,事天皇大帝,下游三辰”。又说:“天乙其神最尊贵,所至之处,一切凶煞隐然而避”。烛神经说:“天乙贵人遇生旺,则形貌轩昂,性灵颖悟,理义分明,不喜杂术,纯粹大器,身蕴道德,众人钦爱,死绝则执拗自是,喜游近贵;与劫煞并,则貌厚有威,多谋足计;与官符并,则文翰飘逸,高谈雄辩;与建禄并,则文翰纯实,济惠广游,君子人也”。又说:“天乙贵人,命中最吉之神,若人遇之则荣,功名早达,官禄亦易进。如皆乘旺气,终登大位,大小运行年至此,亦主迁官进财,一切加临至此,皆为吉兆。凡贵人所临之处,大概喜生旺,无冲破,道理顺,不落空亡为佳”。先贤郭景纯则认为天乙贵人乃至贵之神,应排于诸贵之首,总之,天乙贵人乃由十干暗合而取,故人命带天乙,必聪明而随和;人缘特佳,出入近贵,平实乐观,持重开朗,最易获得社会大众的欣赏与拥戴;若职业妇女带此贵人,更有外缘,就是普通人带之,也必百事顺畅,不犯科刑。天乙如坐生旺之地,则福力倍增,一生少病,富者益富,贵者益贵。然天乙贵人最怕刑冲空破或坐于衰病死绝之地,犯之者,福力骤减,徒增劳碌。

四、三奇贵人

(一)法诀——《渊海子平》诀:“天上三奇甲戌庚,地下三奇乙丙丁,人中三奇壬癸辛”。

    (二)说明——①三奇之法,源出于奇门遁甲,较为玄奥,先贤陈素庵则以“奇门”之法多端,将其列入子平术,实不胜其繁,故主张删除不用。然历来命家时加论述引用,且《三命通会》亦言之凿凿,故此处仍予介绍之。②三奇贵人有真假之分,真三奇贵人必须按序组合排序始称人格,譬如:天上三奇必须年甲、月戊、日庚或月甲、日戊、时庚;地下三奇必须年乙、月丙、日丁或月乙、日丙、时丁;人中三奇必须年壬、月癸、日辛或月壬、日癸、时辛才算,其余不依上法排列者,均属假三奇。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凡命遇三奇,主人精神异常,襟怀卓越,好奇尚大,博学多能。带天乙贵人者,勋业超群;带天月德者,凶灾不犯,带三合入局者,围家柱石;带官符劫煞者,器识宏远;带空亡生旺者,脱尘离俗,富贵不淫,威武不屈;值元辰、咸池冲破、天罗地网者方无用”。《命理新论》说:“三奇必须命局配合得体,并有其它贵人吉星扶持,才有荣华福寿,如果只有空奇无贵地,命局又逆乱不堪,势必贫穷下贱被欺凌;即使命局较清粹,若三奇不临贵地而落空亡,不是孤独即是蓬莱三岛客云游四方了”。总之,三奇是一种特殊的贵人,大体倘须其它贵神襄助,才能发挥它的奇能异巧。凡命带三奇有它贵旁扶者,多具有一、二项特殊技能或才华,或身体、性格,言行中有某项与众不同的特徵,当然很易令人对其产生深刻印象,而较一般人更易遭逢特殊际遇了。

五、文昌贵人

    (一)法诀——《果老星宗》诀 “甲乙巳午报君知,丙戊申宫丁己鸡,庚猪辛犬壬逢虎,癸人见兔人云梯”。

    (二)说明——①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对应于年月日时地支。凡甲干见巳支,乙干见午支,丙、戊干见申支,丁、己干见酉支,庚干见亥支,辛干见戌支,壬干见寅支,癸干见卯支,都是文昌贵人。

    ②先贤陆位说:“文昌者,乃天干生地支所藏之人元也。甲生丙在巳,乙生丁在午,丙生戊、戊生康在申,丁生己、己生辛在酉,庚生壬在亥,壬生甲在寅,癸生乙在卯。独辛不以生;而以戍为文昌,戌在辛之方位,以其有从魁、河魁夹之也,子,丑、辰,未不与者,何也?盖文昌欲显不欲隐,子、丑地下,辰、未库也”!

    ③先贤陈希夷则认为:“庚猪辛鼠壬逢虎”:其中辛金文昌在子(鼠),与星宗“庚猪辛犬壬逢虎”略异,我比较赞同陈贤的说法,因为陈贤早生于陆贤数百年,且曾直接或间接参与星宗之改革,故其资料较为正确,而陆贤所获之星宗版本:由于年代久远,可能有误抄或误植的情形。

(三)作用——近贤吴俊民说:“文昌人命,主人聪明过人,万事逢凶化吉。其作用与天德;月德、天乙贵人类似”。

    星宗说:“文昌人垣主大贵“详观文昌贵人之构成,多取“食神”之临官禄位为贵,由此可见,文昌即食神建禄之称,文昌人命之人,气质雅秀,举止温文,男命着重内涵,女命着重美容,好学新知,具有上进心,一生利官近贵,不与粗俗之辈滥交。

六、天厨贵人

(一)法诀——《果老星宗》诀:“甲乙巳午丙在子,丁戊已午已申储,庚落寅中辛寻午,壬厨居酉癸临猪”。又《渊海子平》诀:“甲丙爱行双妃游,乙丁狮子巳金牛,戊坐阴阳庚鱼双,二干石禄坐皇州,癸用天蝎壬人马。辛到宝瓶禄自由,此是天厨注天禄,令人福禄两优游”

    (二)说明——①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对应于年月日时地支。凡甲干见巳,乙干见午,丙干见于,丁干见巳,戊干见午,己干见申,庚干见寅,辛干见午,壬干见酉,癸干见亥,都是天厨贵人。②星宗说:“天厨名食神禄”。细观天厨贵人之构成,毫无章法可寻,可见星宗不少神煞是以星宫星度求得,大部分与五行生克原理无关。③《渊海子平》诀则完全依星宿星座之宫位来选定天厨贵人,而不以五行干支对应。

    (三)作用——先贤陆位说:“(天厨)宜食麋”。就是藏食粮的仓库,所以说,天厨人命的人,如不逢刑冲克破,一生不愁吃穿,食禄不虞匮乏,更得其它贵神扶持,常人适宜厨艺,食品、粮货贸易,贵人宜往农业、食品、粮政方面求取功名利禄,

七、国印贵人

    (一)法诀——《果老星宗》诀:“禄前八位号唐符,第九名为国印宫,身命逢之应显爵,倘逢空陷主贫穷”。

    (二)说明——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对应于年月日时地支,凡见年干或日干的禄前第九个地支者,都是国印贵人。譬如:甲干禄在寅,其国印则在寅前第九个地支“戌”中,同理,乙干见亥,丙干见丑,丁干见寅,戊干见丑,己干见寅,庚干见辰,辛干见巳,壬干见未,癸干见申,都是国印贵人。

    (三)作用——先贤陆位说:“(国印)主掌印”。国印人命者,仁慈有威,仪表堂皇,诚信厚重,不逢刑冲克破,可掌政府机关之印信,名至实归,有职禄亦得权柄。

   

八、驿马

    (一)法诀——《渊海子平》诀:“申子辰马在寅,寅午戌马在申,巳酉丑马在亥,亥卯未马在巳”。

    (二)说明——以年支或日支为主,对应于其余各支,取三合局中第一个长生字逢冲即是。譬如:子年生人,乃属申子辰该组三合局,见寅即为驿马;又如辰年生人,亦属申子辰组三合局,故仍取寅为驿马,盖“寅”能冲申子辰该组三合局之第一个长生字“申”之故,余类推。

    (三)作用——《命理新论》说:“古时驿马传递文书的机关,驿马是传递官文书的交通工具:,所以驿马通常是代表动态”。烛神经说:“驿马生旺,主人气韵凝峻,通变趋时,平生多声望,死绝则为有头无尾,或是或非,一生少成,漂泊不定。与禄同乡,则福力优游;与煞相冲并,或孤神吊客丧门并者,离乡背井之人,或为僧道,或为商贾。带倒食禄鬼者,(即驿马坐偏印或七杀),一生惺吝,机幸过贱,市尘(粗鄙马坐偏印或七杀)态。与食神冲并者,声譬人也;行年遇马,与病符同,主病骛;与官符同,主官事惊恐;人宅舍,主口舌惊恐”。《三车一览》说:“马达鞭策,身不安闲”。古歌云;“人命若逢驿马,大益求名求利人”。造微论说:“马头带剑,威镇边疆”《神煞探原》说:“驿马与天后同位,是日宜上任,远行、迁居”。《三命通会》说:“贵人马多升擢,常人马多奔波”。近贤吴俊民说:“驿马可吉可凶,如果四柱五行阴阳配合得宜,驿马与财或官、禄同一地支,且居生旺之地,不逢克伐入空亡,则不贵亦富;反之,如果驿马居死绝之地,且逢克伐或陷空亡,则必不安于家庭,流浪四方,经常劳苦。如果兼带桃花,加以命局不好,很可能色欲猖狂,客死他乡”。总之,驿马是一颗动态的星神,逢冲可谓驿马加鞭,逢合则如驿马套缰,与伤、杀、劫同支又逢冲有如野马,与财、官、印同支又逢合有如良驹。驿马吉凶无常,须视四柱全局配合而定:吉的方面代表升职、迁居、出差、出国、旅游等。凶的方面代表降职、售产、奔波操劳等。

    九、将星

    (一)法诀——《神峰通考》诀:“寅午戌见午,申子辰见子,巳酉丑见酉,亥卯未见卯,此为将星”。   

    (二)说明——①以年支或日支为主,对应于其余各支,取三合局中间的子、午、卯、酉四正之神。凡寅、午、戌支见午,申、子、辰支见子,巳、酉、丑支见酉,亥、卯、未支见卯,都是将星。②三命通会说:“将星者,如将制中军也,故以三台中位,谓之将星”。

    (三)作用——古歌说:“将星文武两相宜,禄重权高足可知”。《三命通会》说:“将星常欲吉星相扶;贵杀加临,乃为吉庆”。《命理新论》说:“凡命带将星,如无破坏,主在官界显达,四柱配合得宜,可以掌握权柄,以将星坐正官为佳。如果将星坐七杀或羊刃,则主掌握生死的大权;如果将星坐正财,即主掌握财政上的大权”。总之,将星是一颗坐镇中堂,掌有权柄之星神,在家庭则如父亲,在学校则如校长,在军营则如将军,能镇慑众人,具有领导与指挥之才华。

    十、华盖

    (一)法诀——神峰通考诀:“寅午戌生见戌,亥卯未生见未,申子辰生见辰,巳酉丑生见丑,此为华盖”。

    (二)说明——①以年支或日支为主,对应于其余各支,取三合局最后一字的辰、戌、丑,未四库支。凡寅、午,戌支见戌,亥、卯、未支见未,申,子、辰支见辰,巳、酉、丑支见丑,都是华盖。

    ②《三命通会》说:“华盖者,喻如宝盖,天有此星,其形如盖,常覆乎大帝之座,故以三合底处得库,谓之华盖”。洞玄经云:“将星处乎中军,华盖张于库上是也”。近贤吴俊民说:“华盖就是一种华丽的覆盖”。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人命得华盖,多主孤寡,纵贵亦不免孤独作僧道”。理愚歌说:“将星若同亡神临,为国梁栋臣,言吉助之贵。更夹贵墓库,纯粹而不杂者,出将人相之格也”。又说:“华盖虽吉亦有伤,或为妃子或孤孀,填房入赘乡阙口,铁钳顶竺披缁黄(意谓出家为和尚或道士)”。又说:“华盖星辰兄弟寡,天上孤高之宿也,生来若在时与胎(落在时支或胎元乙中),便是过房庶出者”。壶中子说:“华盖为艺术星”。先贤林开说:“印墓同华(华盖)品格清,重重临印即公卿,若还空破临其位,便是幽闲术艺人”。又说:“华盖重重喜,休逢破与冲,性虽颇聪慧,挟术走西东,若学临旺相,定是作三公,君子值之应获福,小人生处怕悬针”。烛神经说:“华盖为庇荫清神,主人旷达神清,性灵恬澹寡欲,一生不利财物,惟与夹贵并则为福,清贵特达”。造微赋说:“印绶逢华,尊居翰苑”。《三车一览》说:“华盖重重,动心学艺”。又说:“华盖乃聪明之士”。又说:“华盖逢空,偏宜僧道”。《命理新论》说:“人命带华盖,必为人聪明勤学,清静寡欲,但不免较为孤僻。如果华盖逢印绶而临旺相,在官场一定有相当的地位;如果华盖遇空亡,或遭破坏,则不免为僧道或孤或寡,否则亦必过房入赘或挟一技而走江湖了”。总之,华盖是一颗孤高不俗的星神,吉则代表华丽高贵,器度不凡,见解超越,才华出众;凶则代表孤独少成,六亲缘薄,常为僧道或杂艺之流。

十一、学堂词馆

    (一)法诀——《星平会海》诀:“金命见巳,辛巳为正;木命见亥,己亥为正;水命见申,甲申为正;土命见寅,戊寅为正;火命见寅,丙寅为正”。(原文“土命见申,戊申为正”,申当属寅之误,特予更正)。

(二)说明——①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对应于四柱干支,取年干或日干长生地支所配之干支组合,其纳音五行恰吻合年干或日干之五行者.则为“词馆”(纳音以后再谈)。故凡甲子见己亥,乙干见壬午,丙干见丙寅,丁干见丁酉,戊干见戊寅,已干见己酉,庚干见辛巳,辛干见甲子,壬干见甲申,癸干尹.乙卯,都是“学堂”。凡甲干见庚寅,乙干见辛卯,丙干见乙巳,丁干见戊午,戊干见丁巳,己干见庚午,庚干见壬申,辛干见癸酉,壬干见癸亥,癸干见壬子,都是“词馆”。②《三命通会》说:“夫学堂者,如人读书之在学堂;词馆者,如今官翰林谓之词馆,取其学业精专,文章出类。长生乃学堂之正位,如金命见辛巳,金长生在巳,辛巳纳音又属金是也。临官乃词馆正位,如金命见壬申,金临官在申,壬申纳音又属金是也,余以类推”。

    (三)作用——壶中子说:“文星(此处泛指学堂词馆之类)人命,笑班马(班超与司马光)之无才”。阎东叟说:“青赤为文章”。玉宵实监说:“赤白成章”。《三命通会》说:“(学堂词馆)主文彩异众,词翰秀颖”。这就是说,学堂词馆是一颗特殊之星神,同时由五行和纳音取得,人命得此,主文才异人;不逢刑冲克及,必聪明俊秀,学海蜚声,早登仕途,功名可期。最宜往学术研究或教育行政方面发展。

    十二、太极贵人

    (一)法诀——《渊海子平》诀:“甲乙生人子午中,丙丁鸡兔定串通,戊己两干临四季,庚辛寅亥禄盈丰,壬癸巳申偏喜美,值此应当福气钟,更须贯格相扶合,侯封万户列三公”。

    (二)说明——①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对应于年月日时地支。凡甲干或己干见子午全,丙干或丁干见卯酉全,戊己两干见辰戌全或丑未全,庚干或辛干见寅亥全,壬干或癸干见巳申全,都是太极贵人。②《三命通会》说:“太极者,太初也,始也,物造于初为太极,成也,收也。物有所归曰极,造化始终相保(有始有终之意),乃曰太极贵也”。又说:“甲乙木先造乎子,坎水(子水)助而生,后终乎午,离火(午火)焚而死。丙丁火先出乎震(东方卯位),卯也,后喜藏乎兑(西方酉位),酉也。庚辛金得寅,乃金生手艮(寅在八卦的艮方,艮属土,故能生金),见亥乃金庙乎乾(亥在八卦的乾方,乾属金,故曰金之朝旺)。壬癸水先得申而生,后得巳而纳,经曰:地陷东南,四渎(水)俱流巽位(东南巳方),皆有始有终之意。戊己土也喜生乎申,得辰戌丑未为正库,理愚歌云:四库全时为至贵,位班上列据权衡”。

    (三)作用——先贤徐升认为,太极贵人必须“始终相保”,也就是说必须子午全见、卯酉全见、辰戌全见、丑未全见、寅亥全见、巳申全见,两者缺一即不构成太极贵人。理愚歌说:“人命(太极贵)人格,更有福气贵神扶,岂不为美”。大抵太极贵人人命,主人气宇轩昂,行为有始有终,精神专聚不散,更得其它吉神扶持则富贵必然,福寿无强。

十三、福星贵人

(一)法诀——《星平会海》诀:“甲丙相邀人虎乡,更游鼠穴最高强,戊猴己未丁宜亥,乙癸逢牛卯禄昌,庚赶马头辛到巳,壬骑龙背喜非常,此为有福文星贵,遇者应知受宠光”。

    (二)说明——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对应于年月日时地支。凡甲、丙干见寅或子,乙、癸干见卯或丑,戊干见申,巳干见未,丁干见亥,庚干见午,辛干见巳,壬干见辰,都是福星贵人。

    (三)作用——福星贵人历来甚少有命书为文加以注解。人命若带福星,则主一生福禄无缺,格局配合得恰当,必然多福多寿,金玉满堂;平常人得之,亦主三餐温饱,无忧无虑;此星多主平安福气而不主富贵。

    十四、禄神

    (一)法决——《渊海子平》诀:“甲禄在寅,乙禄在卯,丙戌禄在巳,丁己禄在午,庚禄在申,辛禄在酉,壬禄在亥,癸禄在子”。

    (二)说明——以日干为木,对应于年月日时地支。凡甲日见寅,乙日见卯,丙日或戊曰见巳,丁日或己日见午,庚日见申,辛日见酉,壬日见亥,癸日见子,都是日主的禄神;由此可知,所谓禄神,实乃日干临官之地也。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建禄者,主人肌厚气实,体格不清,一生安逸,足财利,生旺则然;死绝则气浊神漫,吝啬猥鄙。与元辰并,因挎蒲(投机)得财,后因此败,与官符并,因官门得财,或多争讼;与劫煞并,好赚技小商,不义横财,与天中(空亡)并,多遗失破财,与禄鬼(七杀)倒食(偏印)并,多因赊贷牙侩,得财至死不通,惟财是念”。洞玄经说:“凡命带禄,最怕犯冲,谓之破禄,如甲以寅为禄,见申;乙以卯为禄,见酉,则气散不聚,贵人停职剥官,众人衣禄不足”。源髓歌说:“禄马(此处的马是指正财)更有多般说,自衰至死兼败绝,若无吉神加助时,定知破祖多浮劣”。古歌云:“资财聚散禄居空,胎里生时怕遇逢,贫贱为奴多乞食,飘零自身各西东”。先贤沈芝说:“禄人空亡何时知,虚名虚誉足堪嗤”。《命理新论》说:“禄的喜忌,尚须视命局身主衰旺怎样?如果身旺的禄,则宜见克泄;身弱的禄,则忌见克泄。禄在年支,叫做岁禄或背禄;禄在月支,叫做建禄;禄在日支,叫做专禄;禄在时支,叫做归禄,一律均怕入空亡或犯冲。如果取以为用不幸入空亡或犯冲,又不得吉神解厄,势必贫贱为奴多乞食,飘零身自各东西了。即使不为奴为乞,也必是虚名虚誉,不足取也”。总之,禄神就是日主的比肩,且居于临官之地。日主弱,最喜禄神来帮身,若禄神不逢刑冲破害,则一生安稳福泰,亲朋有情多助;如逢刑冲,叫做破禄,必难承祖业,背井离乡奔走远方营谋。倘日主强,过禄神更增日主旺势,导致五行气势偏激,则反主刑伤破耗,妨妻妨父了。

    十五、德秀

    (一)法诀——《三命通会》诀:“寅午戌月,丙丁为德,戊癸为秀;申子辰月,壬癸戊己为德,丙辛甲己为秀;巳酉丑月,庚辛为德,乙庚为秀;亥卯未月,甲乙为德,丁壬为秀”。

    (二)说明——①以生月为主,对应于年月日时天干。凡寅、午、戌月生人,天干见“戊癸”合局又再见“丙丁”其中之一者,叫做德秀,凡申、子、辰月生人,天干见“丙辛”合局再见“壬癸”其中之一,或天干见“甲己”合局,又再见“戊己,”其中之一者,也叫德秀;凡巳、酉、丑月生人,天干见“乙庚”合局又再见“庚辛”其中之一者,也叫德秀;凡亥、卯、未月生人,天干见“丁壬”合局又再见“甲乙”其中之一者,亦为德秀。②《三命通会》说:“夫德者,本月生旺之德,秀者,合天地中和之气,五行变化而成者也”。又说:“德者,阴阳解凶之神;秀者,天地清秀之气,四时当旺之神”。③德秀又名“福德秀气”,它是以生月地支三合所属五行为主,取天干五合所化之五行及天干所透之十干五行,与生月地支三合所属五行相同者为德秀贵。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凡人命中得此德秀,无破冲克压者,赋性聪明,温厚和气;若遇学堂,更带财官,主贵;冲克减力”。总之,德秀也是一种贵人,它能逢凶化吉,兽瑞呈样,人命带之,主内涵充实,精神爽朗,仪表清奇,才华出众,但如遭刑冲克破,则吉力骤减。

    十六、金舆

    (一)法诀——紫虚局诀:“禄前二辰号金舆”。

    (二)说明——①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对应于年月日时地支,取年干或日干之禄前二位地支为金舆。故凡甲干见辰,乙干见巳,丙干或戊干见未,丁干或己干见申,庚干见戌,辛干见亥,壬干见丑,癸干见寅,都是金舆”。②八字金书则说:“驿马前后居二位,此名金舆在其中”,此书则主张金舆应取自驿马前二位地支,与前法相异,然两诀均可列为参考。此法譬如寅、午、戌生人,驿马在申,则取申前二位的地支“戌”为金舆、余类推;③《三命通会》说:“兴者,宜也,金者,贵之义。譬之君子,居官得禄,须坐车以戴之,故金舆与常居禄前二辰”。

    (三)作用——紫虚局说:“禄前二辰号金兴,遇此人之福最殊,偏主聪明多富贵,一身清泰亦无魔”。八字金书说驿马前辰居二位,此名金兴在其中,生于此处并行运,到老为官转自通”。这就是说,金舆好像达官仕绅所乘坐的华丽交通工具,它乃代表富贵之徵,如以现代生活情形而论,则人命带金舆,常能拥有或搭乘较为豪华便捷的交通工具,出入便利,生活惬意。

    十七、魁罡

    (一)法诀——魁罡只有四组干支:壬辰、庚戌、庚辰、戊戌。诗曰:“壬辰庚戌与庚辰,戊戌魁罡四座神,不见财官刑煞并,身行旺地贵无偏”。

    (二)说明——①三命通会说:“辰为天罡,戍为河魁,乃阴阳绝灭之地,故名”。又说:“辰是水库属天罡,戍是火库属地魁,辰戍相见,为天冲地挚”。子平总论说:“身值天罡地魁,衰则彻骨贫寒,强则绝伦贵显”。②“魁”与“罡”均为北斗星宿之名称,北斗至高至遥而难及,在此处喻有“极限”的意思,常代表大好、大坏之界线。

    (三)作用——古歌说:“魁罡四柱曰多同(四柱多见),贵气朝来在此中,日主独逢冲克重,财官显露祸无穷)。又说:“魁罡重叠(四柱多见)是贵人,天元健旺喜临身,财官一见生灾祸,刑煞俱全定苦辛”。又说:“魁罡四日最为先,叠叠相逢掌大权,庚戌庚辰怕官显,戊戌壬辰畏财运;主人性格多聪慧,好杀之心断不偏,倘有刑冲兼破害,一贫撤骨受苔鞭”,三命通会说:“此格须叠位重逢,日位加临者众(日主魁罡四柱多见),以伏为贵。经云:魁罡聚会,发福非常,主为人性格聪明,文章振发,临事果断,秉权好杀”。古赋说:“魁罡性严有操持,.而为人聪敏是也!运行身旺,发福百端,一见财官,祸患立至,或带刑煞尤甚。倘日位(日柱)独处,刑冲克制重临,必是小人,刑贵不已,穷必彻骨,运临财官旺处,主防奇祸。若月合见财官印绶,日主一位,即以财官印食取用,虽微有破财,财官印食得位,亦无大窖,须斟酌提纲(月令),当用者取之,不可拘此小节”。又说:“庚戊庚辰二日无官星,若魁罡重叠有情,主富高于名,但见财官则不成局,岁运再见财旺之乡,祸不可测”。这就是说。魁罡最喜四柱重逢多见而身旺,大忌财官来盗克及冲刑破格。命带魁罡之人,嘴硬心软而热诚,好掌权柄,喜居上位;逢财官及格财体形短小精干,操持多劳;身旺无破者,行藏粗旷,声雄气宏,具有领导才能。惟魁罡无论是强是弱,俱皆辛勤而性急,做事不喜拖泥带水,俗语说:“人命带魁罡,喝鬼骂净阎王”,就是在形容魁罡的急躁刚烈习性。

十八、天医

    (一)法诀——古诀说:“月后一辰是天医”。

    (二)说明——天医一名“天乙”或“病符”,乃演自择日与阳宅学体系,故须以阴历月份为主,取生月之后面一个地支为天医。是以凡正月见丑,二月见寅,三月见卯,四月见辰,五月见巳,六月见午,七月见未,八月见申,九月见酉,十月见戌,十一月见亥,十二月子,都是天医星。

    (三)作用——《命理通鉴》说:“天医拱照,可作良医”《紫微斗数新诠》说:“病符(天医)主灾病,流年逢之多主有灾病”。九星吉凶歌旧:“伏位天乙(天医)无祸殃”。这就是说,天医星乃为病符星,掌管疾病之事;命格混浊不清的人得之,常患病灾或痼疾,也可能一生体弱多病;如果命格清奇纯粹者得之,又逢其它贵神扶助,则很适宜研究医学药学,亦适合研究哲学、心理学、命理学等。

    十九、天赦

    (一)法诀——古诀云:“春月戊寅,夏月甲午,秋月戊申,冬月甲子,此是天赦日”。

    (二)说明——①春,夏、秋、多四季为主,对应于日柱。凡出生于寅,卯、辰月的人,见戊寅日;出生于巳、午、未月的人,见甲午日;出生于申、酉、戌月的人,见戊申日;出生于亥、子、丑月的人,见甲子日,都是天赦。②《神煞探原》说:“道家以‘甲戊’日为祈禳(祝寿仪式)之所宜,天赦之说历来已久”。《命理通鉴》说:“惟五月甲午日及十一月甲子日者,不属天赦,因值月建故也”。这就是说,五月和十一月,因犯月建的关系,故没有天赦日。

(三)作用——《渊海子平》说:“天赦解人灾祸”。近贤尤达人说:“天赦在命,逢凶不凶,惟贪杯嗜酒耳”。天赦日是民间道家的传统吉日,道家认为,上天每择天赦日大赦天下苍生之罪,故于此数日须焚香设案敬谢天恩。由此观之,命带天赦者,常能逢凶化吉,一生无灾,纵遇刑讼官非,亦可望能得贵人化解,转危为安。

   

二十、金神

    (一)法诀——金神只有三组干支:乙丑、己巳、癸酉。

    (二)说明——①《三命通会》说:“金神者,破败之神,即的煞,只有三时,乃癸酉、己巳、乙丑”。又说:“此格六甲日力主,见此三时,作金神论;甲子甲辰二日为最,月令通金气成火局,方可取用”。这就是说,金神格乃以申日为主,对应于时柱而求得的一种贵神,凡申日生人,见乙丑时或己巳时或癸酉时,便叫金神。②也有人主张只要日柱和其它任何一柱于支带有两组以上,即可认定为金神格,这是属于特殊格局的看法,以后再谈。

(三)作用——相心赋说:“金神贵格,火地奇哉;(金神遇火),有刚断明敏之才,无刻利欺瞒之意”、妖祥赋说:“金神喜七煞而忌刑冲”。秘诀云:“金神喜火旺之乡,若行北方则凶”。独步云:“申日金神,偏宜火地;己日金神,何劳火制?六甲生春,时犯金神,水乡不发,火重名真。甲乙丑月(甲乙日生于丑月),时带金神,月干见煞。双目不明;金神遇火,威镇边疆”。定真篇说:“金神运到水乡,身尸分拆”。古诗曰:“癸酉己巳并乙丑,二位金神时怕有,火乡煞刃贵相逢,如在水乡随刑酷。癸酉已巳并乙丑,时上逢之是福神,傲物恃才宜制伏,交逢煞刃贵人真”。《三命通会》说:“金神岁运见火必福,见水必祸,柱中有火,不行火乡亦难发;喜见财,行财运亦发,六己日见此三时,亦作金神论,运行金水乡,即祸立至,财运乃美,火乡更妙”。总之,金神之选定原理仍不明确,大抵金神最需火土锻炼或培育,而忌金水来破格;命带金神,头角峥嵘,五官富有曲线,仪表出众,目光如炬。性格刚烈,缺火锻炼则恃才傲物,一意孤行,具有高度破坏性。

    第四节  凶星凶神的构成及其作用

    凶星在神煞当中,为数比吉星还多,这大概是由于中国自古流行“君子论命,言凶不言吉”的传统所造成的罢?然而,神煞发明得太多,非但无助于后学突破命理进境,而且还常令问者造成许多的惶恐与惊悸,这是相当值得我们正视的一个问题。

    《协纪辨方书辨伪篇》说:“术士好奇(喜好故弄玄虚)而嗜利,伪言繁兴,此以为吉,彼以为凶,自汉褚少孙补史记已言之;况又经六代唐宋元明以来,其谬说又不知其凡。二十四向,而神煞盈千;六十甲子,而术家盈百,以前民利用之具,而成惑世诬民之书,不可不辨也”,汉代名士贾谊亦说:“夫卜筮者,高抬人命,以悦众心,矫言休咎,以书人财”。读了以上两篇贤文,我们能不深深感到警惕吗?

    近贤吴俊民也说:“一闻凶煞,令人胆寒。江湖命相士都喜以凶煞吓人,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会造成他人的心理病态,对其人一生的思想行为影响极大,所以论命对此必须特别注意,藉以保持或维护他人的健康心理:庶免因算命而产生其他的灾害。虽然俗云:“君子问凶不问吉”,但是人人的心理,都是忌凶喜吉的,嘴巴是这样子讲,心里却不是这样想,我们为人算命千万不要对凶煞夸大形容,如果必须说明者,也一定要曲折谈出,并指示其远避之方,务使其人永远抱着一个恐惧的心理为是”。

    吴贤又说,:“其实,凶煞在命理上也与吉神一样,“吉者未必为吉,凶者未必为凶”吉神有真君子与假君子的区别,……小人也有真小人与伪小人的区别;真小人明攻暗谋,其害不可殚述,亟须设法远僻;伪小人外凶内善,为势所迫,不得已而出此,时机成熟;大多从善如流。故命局配合不宜,再遭凶煞助所忌的天干或地支,是诚遇到真小人;命局配合得体,虽遇凶煞,而能助喜用的天干或地支,是谓伪小人,不必言凶了”。

凶星凶神的基本特性,有如以上吴贤所述,惟其名目繁多,本讲义实无法一一详举,今谨择其要者列述于后,以供参考,希望大家将其视为研究资料即可,而切莫过于执著而沉迷。

    一、空亡

    (一)法诀——《渊海子平》诀:“甲子旬中无戌亥,甲戌旬中无申酉,甲申旬中无午未,甲午旬中无辰巳,甲辰旬中无寅卯,甲寅旬中无子丑”。

    (二)说明——①空亡又名“天中”,以年柱或日柱的六甲旬为主,十个天干配十个地支,必余下二个地支,此二支即为该旬之空亡。譬如:取甲子旬为例,自天干甲开始,按序由地支子配起,至最后一干“癸”为止,恰配到“酉”支,尚余“戌、亥”二支无干可配,所以,凡在甲子旬中出生者,其空亡必在戌、亥,余旬类推。

    ①《三命通会》说:“空对实,亡对有”。故空亡就是实有的相对词,凡虚无缥渺者谓之空亡。神白经说:“空亡空亡几多般,十干不到作空看”。洞玄经说:“遁穷而亡生,故以甲旬尽处曰空亡,盖有是位而无禄曰空,有支而无干曰亡。如甲子旬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无戌亥;余五干例见,是为空亡,然空而有实,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作凶论”。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凡带此煞(指空亡)生旺,则气度宽大,动招虚名,长大肥满,多意外无心之福;死绝则一生成败飘泊,但在我有气之地,则不能为福。大忌干支与天中(即空亡)相合,是谓小人得位,则奸诈谲诡,靡所不为。若为我所克,是为天中受殃,反为特达之福。其神性无常,与官符并,则忘媚多文;与劫煞并,则狭勇;与亡神并,则飘蓬;与大耗并,则颠倒鹘突;与建禄并,一生破敌,与咸池六害并,多凶暴卒。惟夹贵华盖三奇学堂并者,则为大聪明脱俗之士”。《命理新论》说:“命局所忌的地支,如带空亡反为吉,所喜的地支,如带空亡必为凶,带空亡的地支,如与地支相合亦无妨,有相冲的地支,如带空亡,也可以解冲。年、月、日、时地支所主的人事,如带空亡,必不得力或难成。至于年、月、时地支或以年为主,月、日、时地支三位皆犯空亡,反而大贵”。总之,空亡是一颗空荡之星神,凡命中所忌之凶星落人空亡则吉,命中所喜之吉星落入空亡则顿失其力;但空亡本身并不主吉凶灾祥之事。空亡逢冲或逢合,均需审视冲、合二支的力量,假如空亡所坐地支势盛,则与其相合或相冲的地支,有时亦会陷入空亡之内不可不加注意。

二、劫煞

    (一)法诀——《星平会海》诀:“寅午戌亥上不须说,亥卯未申上勿道情,申子辰巳上化灰尘,巳酉丑寅上休开口”。

(二)说明——1、以年支或日支为主,对应于其余地支。劫煞乃在五行十二生死历程的“绝”处,譬如:寅午戌火局绝于亥,故其劫煞在亥;亥卯未木局绝于申,故其劫煞在申,申子辰水局绝于巳,故其劫煞在巳;巳酉丑金局绝于寅,故其劫煞在寅。

2、劫煞是被使用得最多的凶神之一,由此可见其凶。《三命通会》说:“劫者,夺也!自外夺之谓劫”,可知劫煞的本性是强暴的。

3、古传劫煞之吉凶类别有十六种:(1)琼珠劫煞(2)冠裳劫煞(3)纪网劫煞(4)旌旗劫煞(5)冕旒劫煞(6)监梅劫煞(7)库赏劫煞(8)斗争劫煞(9)提孩劫煞(10)贪玩劫煞(11)破宅劫煞(12)风流劫煞(13)管弦劫煞(14)天牢劫煞(15)刀枪劫煞(16)烟霞劫煞。以上十六种看法因过于繁琐,且多属言过其词,可信度不高,故不加以注解。

    (三)作用——古歌云:“劫煞为灾不可当,徒然奔走名利场,须防祖业消亡尽,妻子如何得久长”。又云:“劫神包里遇官星,主执兵权助圣明,不怒而威人仰慕,须合华夏得安荣”。《三命通会》说:“劫煞言则聪慧敏捷,才智过人”,车不留行,胸罗万象,高明爽迅,武德横财,即生旺兴于贵煞建禄并也。凶则昏浊邪侈,毒窖性重,宿疾刑徒,兵刀扦伤,执拗内猥,贫夺无情,即死绝与恶煞并也”。总之,劫煞若为命局中所喜用的地支,为人多具竞争心,肯求上进,做事有魄力,敢担当;如果与七杀或羊刃,亡神等凶星四柱,又为命局中所忌的地支,自是争妒刚暴,奸妄巧诈,甚至常遭灾厄横祸了。

三、亡神

    (一)法诀——《星平会海》诀:“寅午戌巳上动纸笔,巳酉丑逢申须敛手,申子辰亥上勿堪论,亥卯未逢寅切须忌”。

    (二)说明——①亡神一名“官符”或“七煞”,然这里所称的官符非指星盘中的官符,七煞亦非指六神中的七杀。其法是以年支或日支为主,对应于其它地支,取三合局所属五行的“临官”为亡神。譬如:寅午戌火局临官于巳,故其亡神为巳;巳酉丑金局临官于申,故其亡神为申;申子辰水局临官于亥,故其亡神为亥,亥如未木局临官于寅,故其亡神为寅。

②《三命通会》说:“亡者,失也,自内失之之谓,劫在五行绝处,亡在五行临宫”。③古传亡神的吉凶类别有十五种:(1)贵驿亡神(2)圭玉亡神(3)轩冕亡神(4)鼎鼐亡神(5)规矩亡神(6)父母亡神(7)罗绮亡神(8)儿女亡神(9)停力亡神(10)掳掠亡神(11)沟壑亡神(]2)鼓乐亡神(13)喷血亡神(14)花柳亡神(15)枷锁亡神。以上看法多偏于片面,故不加以注解。

    (三)作用——古歌云:“亡神七煞祸非轻,用尽机关一不成,克子刑妻无祖业,仕人犹恐有虚名”。又云:“命宫若也值亡神,须是长生遇贵人,时日更兼天地合,匪躬蹇蹇作王臣”又云:“皆尝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祸患轻,身命若还居此地,贫穷蹇滞过平生;凶星恶曜如临到,大限浑如履薄冰,三合更须明审察,煞来夹拱必难行”。《三命通会》说:“亡神吉则峻厉有威,谋略算计,见事如神,事不露机,兵行诡计,始终争胜,言事折辩,壮年进用,即生旺与吉煞并也。凶则偏燥性窄,虚诈狂妄,浮荡是非,酒色风流,官符狱讼,兵刑责难,即死绝与恶煞并也。若贵人建禄并,专弄笔砚,撰饰文词,因公起家,干涉官利,或为胥徒,并火克身,则语吃无气,多腰足疾”。总之,亡神若为命局中所喜用的地支,并与吉神同柱,则必沉稳练达;谋略深算;严谨有威,好胜心强;如果恰为命局所忌的地支,又与其它凶煞同柱,则必虚诈鄙吝,破祖败家、刑妻克子,并常招口舌官非了。

四、羊刃

    (一)法诀——《星平会海》诀:“甲禄到寅,卯为羊刃;乙禄到卯,辰为羊刃;丙戊禄在巳,午为羊刃,丁己禄居午,未为羊刃;庚禄居申,酉为羊刃;辛禄到酉,戍为羊刃;壬禄到亥,子为羊刃,癸禄到子,丑为羊刃”。

(二)说明——①以日干为主,对应从年月日时地支。凡甲干见卯,乙干见辰,丙、戊干见午,丁、己干见未,庚干见酉,辛干见戌,壬干见子,癸干见丑,都是羊刃。

②《三车一览》说:“羊,言刚也;刃者,取宰割之义”。又说:“禄过则刃生,功成当退不退,则过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伤也,故羊刃常居禄前一辰”。先贤陈希夷说:“阴阳万物之理,皆恶极盛,当其极处,火则焦减,水则涌竭,金则折缺,土则崩裂,木则摧折。故既成而天极,则为福;已极,则将反而为凶”。《三命通会》说:“当其极处,其所刚烈,暴戾不和,所以禄前下辰为羊刃”。

③关于羊刃,历来有不少争议,有主张五阳干有刃.五阴干无刃的;也有主张五阴干的刃不在禄前一位,而在禄后一位的。由于羊刃乃取“盛极为刃”之义,应比照十天干生死历程阳顺阴逆的法则而取,与节令余气无关,依此而论,则不论阳干或阴干,其“禄前一辰”实即帝旺之前所,故而前列《星平会海》诀中的阴干羊刃落于冠带之所,似有不确,特于此更正之。今后我们认定阴干的羊刃,应从临官前面一位之“帝旺”选取,即乙刃在寅,丁、己刃在巳,辛刃在申,癸刃在亥,始称正确。总之,大家只要记住一点:羊刃就是“劫财之旺气”,这样便不会弄糊涂了。  

 

④凡冲羊刃的地支,叫做“飞刃”。譬如:甲以卯为羊刃,遇酉则为飞刃;乙以辰为羊刃,遇申则为飞刃。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羊刃带禄,更有官印相资,尤作吉论。如专羊刃,主眼露性急,凶暴害物,亲近恶党,生旺稍可,死绝尤甚。在五行败者,逢之多患疗痉或瘴疠金刀之灾,不论贵贱。多冗杂劳迫,少得安逸”。古歌云:“时逢羊刃喜偏官,若见财官祸百端,岁运相冲并相合,勃然灾祸又临门。羊刃重逢合有伤,主人心性气高强;刑冲太重多凶厄。有制方为保吉昌。羊刃之辰怕见官,刑神破害祸千端,大嫌财旺居三合,断指伤残体不完”。《命理新论》说:“羊刃为一刚强凶猛之物,身弱逢之,不可认为凶厄,因为羊刃有冲禄帮身的功效。如果身强遇羊刃,就要发生严重的问题,年支有羊刃,主破祖先遗业,或有以怨报德的趋势;月支有羊刃,主性情乖张,不与人同;日支羊刃,主妻多疾厄;时支有羊刃,主克妻害子或晚年易招灾祸。反之,命中带刃,七杀兼旺,更有印绶通关,是为杀印相生,羊刃助威,无不显贵。所以说:命局中有刃无杀,岁运逢杀旺的时候自然转祸为福,如果命局中有刃有印无杀,岁运逢杀旺的时候,也可成福,然身旺,最怕行羊刃运。杀无刃不显,刃无杀不威,杀刃两全,复行劫煞羊刃运,主建功立业,彪炳千古,多为成仁取义的大将军”。总之,羊刃就是五行气势景旺之处,就像一把刀磨至最锋利的时候一样,其杀伤力当然是甚为可畏。但如果日主弱的人遇到羊刃,却好比一个孤弱之人身处强寇环伺之境,正需一把锋利的刀剑用来护身御敌,所以身弱遇刃反如鱼得水,必有一番作为。如果日主强的人遇到羊刃,就好比一个性情凶暴的壮汉,平时即已欺压善良,再得锋利的武器则更加为祸了。大抵人命带羊刃,往往性格孤高,脾气执拗,常不满现实,而有偏激独立的思想;羊刃过强,则必破祖离乡,异地立业,一生孤独,六亲无缘少助,严重者尚会克父克妻,常苦于生离死别。

    五、元辰

(一)法诀——《三命通会》诀:“阳男阴女,在冲前一位支辰;阴男阳女,在冲后一位支辰”。

(二)说明——①以年支为主,对应于其余月、日、时支。阳男阴女取冲年支者之前一位地支为元辰,阴男阳女取冲年支之后一位地支为元辰。是故凡属阳男阴女生人,其元辰如下:子见未,丑见申,寅见酉,卯见戌,辰见亥,巳见于,午见丑,未见寅,申见卯,酉见辰,戌见卯,亥虬午。凡属阴男阳女生人,其元辰如下:子见巳,丑见午,寅见未,卯见申,辰见酉,巳见戌,午见亥,未见子,申见丑,酉见寅,戌见卯,亥见辰。

②元辰又名“大耗”或“毛头星”,此处所称大耗非指星盘中之大耗。元辰也者,就是指断离而不连接之意。《三命通会》说:三辰者,别而不舍之名,阳前阴后,则有所屈,屈则于事无所伸;阴前阳后,则直而不遂,于事暴而不治,难与同事。故谓之元辰”。

③《神峰通考》另主张单取“阳前阴后”,而不取“阴前阳后”,其说似未书恰当。

④元辰有正、副之分,正元辰取天克地冲年支干支之前一组干支或后一组干支;其余仅以地支相冲之前后一位地支而取之元辰,均属副元辰。其力减半。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元辰)所以为凶者,当气冲之地,左鼓则风杀在右,右鼓则风杀在左,故阴阳男女,取冲前后不同;若岁运临之,如物当风,动摇颠倒,不得宁息,不有内疾,必有外难。虽富贵崇高,势力炎盛,大运逢之,十年可畏,立朝定当宽逐,居家必罹凶咎,纵有吉神扶持,不免祸福倚伏;尤忌先吉后凶,发旺之后,欲出未出之际,祸不可逃。人命遇之,主形貌陋朴,面有颧骨,鼻低口大,眼生成角,脑凸臂高,手脚强硬,声音沉浊。生旺则落魄大度,不别是非,不分善良,颠倒髅突;死绝则寒酸薄劣,形貌猥下,语言浑浊,不识羞辱,破财坎坷,食饮好情,甘习下流。与官符(亡神)并,多招无辜之挠,带劫煞则不循细行(言行不谨之意),动招危辱,穷贱无耻。妇人得之,声雄性独,奸淫私通,奴贱鬼魅为凭,不遵礼法,一生多克,虽生子拗而不孝”。身命赋说:“祸莫过于元辰”。先贤林开说:“元辰恶煞为灾甚重,有互遇者,尤为不吉,忽然遇合又以吉论”。秘诀说:“大耗(元辰)应针非贫即夭”。纵观上述诸贤所论,元辰几一无吉处,可见元辰之为恶,诚然可怕;元辰是在当生太岁所冲之地支的前一位或后一位,在冲前后,犹如身处暴风圈中,所以为祸必烈,然若逢合或逢冲,制化其烈势,则亦可解凶。

    六、暗金的煞

(一) 法诀——《星平会海》诀:“子午卯酉煞在巳,寅申巳亥煞在酉。辰戌丑未煞在丑”。

(二)说明——①以年支为主,对应于其余月日时支。凡子、午、卯、酉生人的煞在巳;凡寅、申、巳、亥生人,的煞在酉;凡辰、戌、丑、、未生人,灾煞在丑。

②《三命通会》说:“的煞乃先天数之四冲也。夫子午之数各九,卯酉各六,总为三十,自子顺行,即三十而见巳,是谓四仲(子午卯酉)之正煞。寅申各七,巳亥各四,总二十有二,自子顺行,即二十二而见凰,是谓四季(寅申巳亥)正煞。辰戌各五,丑未各八,总二十有六,自子顺行,即二十六数而见丑,是谓四季(辰戌丑未)之正煞,是起于数者然也”。

③的煞源于择日学,亦名“破碎煞”或“白衣煞”。它是由易学先天太奇数推算而来,所谓太玄数即:子、午数九,丑、未数八,寅、申数七,卯酉数六,辰、戌数五,巳、亥数四。譬如:子、午之数各为九,卯、酉之数各为六,合计为三十,于是自“子”顺行至三为“巳”,故子午卯酉之的煞在巳,余类推。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灾煞其前,主人宽量大器,决断有为,形容清峻;若不夭丧刑伤,须有癞病瘫痪。死绝则惨窖克毒,形容红白,巧言令色,笑里藏刀;与官符并,则横来官灾,于劫煞并,则横来死丧;与白虎羊刃并,则流血伤残;与贵人建禄并,则稍慢。五行旺相,吉神相救,入贵格则无窖;入残格,再值一切凶神,则愈凶”。又说:“若带三刑德贵,主有高官,持兵权。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岁逢之,亦主孝服哭声,盗贼侵扰,口舌破耗;小儿犯此,汤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疱破绽之象”。这就是说,的煞若有其它贵神扶持,又恰坐于命局所喜用的地支,主贵而有权;如果坐于死绝或仇忌的地支,再遇其它凶神来助纣为虐,则必官非盗掠,刑克六亲,其害不可殚述。

    七、灾煞

    (一)法诀——神白经诀;“类水逢星照,虚空怕日炳,庚辛夏烛战,木不引鸡眠,四柱交加见,福少祸道线”。

(二)说明——①以年支三合局为主,对应于其余月日时支,凡冲三合局之将星者,则为灾煞。譬如:寅午戌将星在午,则子为灾煞;巳酉丑将星在酉,卯为灾煞;申子辰将星在于,午为灾煞;亥卯未将星在卯,酉为灾煞。

②《三命通会》说:“灾煞者,其性勇猛,常居劫煞之前,冲破将星,谓之灾煞”。③灾煞一名“白虎煞”,但此处所称的白虎非星盘中使用的白虎。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灾煞主血光横死。在水火,防焚溺;在金木,防杖刃;在土,坠落瘟疫,克身大凶。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权,亦如劫煞之类,要见官星印绶生旺处为佳”。神白经说:“灾煞畏乎克,生处却为祥”。这就是说,.灾煞最忌与七杀同柱来攻身,犯之者主刀光、血灾、恶疾或横死;如果灾煞有制,又得其它吉神扶持,则主武职显贵,在动荡争竟中获得地位权势。

    八、六厄

    (一)法诀——《三命通会》诀:“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所以为厄”。

(二)说明——①以年支为主,对应于其余月日时各支,取三合局所属五行的“死”地为六厄。譬如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故卯为六厄,是以凡申、子、辰生人,其六厄均在卯,余局类推。

②《三命通会》说:“厄者,遭乎难者也,常局马前一辰,劫后二辰”。这就是说,六厄必在驿马之前一位地支,及劫煞的后面二支。

    (三)作用——壶中子说:“六厄为剥官之煞,李广不封侯是也”。《三命通会》说:“死而不生,谓之厄”。又说:“六厄若有救护,有扶持,逢生旺,兼贵气相助,则吉,究竟一生蹇滞”。总之,六厄乃三合五行之死地,顾名思义,凡命带六厄者,必常精神萎靡,总嫌人事不济,前途深藏危机,一生艰险四伏,但是仍儒配合格局之喜忌才能确定;如果六厄恰为命局中所喜用的地支,又与贵神同柱,那就无法为祸了。

    九、桃花

    (一)法诀——《星平会海》诀:“寅午戌兔从卯里出,申子辰鸡见乱人伦,亥卯未鼠子当头忌,巳酉丑跃马南方走”。

(二)说明——①桃花劫又名“咸池”或“败神”。其法以年支或日支为主,数应于其余各支,取三合局为首的四长生下面一字为桃花。故凡寅,午、戌生人,见卯为花;申、子、辰生人,见酉为花;亥,卯、未生人,见子为花;巳、酉、丑生人,见午为花。

②桃花在年、月两支者,叫做“墙内桃花”,在日、时两支者,叫做“墙外桃花”。墙内桃花如命局清奇或与官贵合并同柱,男女均主贵,女命如不幸沦落风尘,亦多能在短期内遇贵归良;墙外桃花,延枝户外,不安于室,炫媚行客,任人攀折,反主下践。

③女命八字官杀混杂,桃花坐于水旺之地,又恰为日主的伤官或七杀时,叫做“滚浪桃花”,至为淫贱。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桃花煞主奸邪淫鄙,如生旺,则美容仪,耽酒色,疏财好欢,破散家业,惟务贪淫。如死绝,落魄不检,言行狡诈,游荡赌博,忘恩失信,私滥奸淫,靡所不为。与元辰并,更临生旺者,多得匪人为妻;与贵人建禄并,多因油盐酒货得生,或因妇人暗昧之财起家;平生有水厄痨疗之疾,累遭遗失暗昧之灾。此神人命,有破无成,非为吉兆,妇人尤忌之”。《淮南子》说:“日出扶桑(东方),日入咸池(西方),故五行沐浴之地,名咸池,是取日入之义,万物暗昧之时”。近贤王德薰说:“咸池是指西方,道教认为西方有个王母娘娘,她拥有许多年轻貌美的侍女,这个咸池是专门让那些侍女洗澡的地方,男人是不能越雷池一步的,否则就会陷入脂粉阵中,难以脱身了”。综上诸贤所述可知,桃花是一颗与酒色财气有关连的星神,如格局配合得不恰当,则命带桃花势必耽溺酒色,性好淫佚,或疏懒嗜赌,常染痨疾;但是如果命局配合得好,桃花与贵人星同柱,又为日主之喜用,那么桃花反成吉祥之物了,主人形貌清灵端秀,言语爽朗动听,一生人缘甚佳,即便妇女带之,亦主善持家待客,有助夫之能,不可一概视之为凶物。

    十、红艳

    (一)法诀——星平会海诀:“多情多欲少人知,六丙逢寅辛见鸡,癸临申上丁见未,眉开眼笑乐嘻嘻,甲乙见午庚见戌,世间只是众人妻,戊己怕辰壬怕子:禄马相逢作路妓,任是世家官宦女,花前月下也偷期”。

(二)说明——①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对应于年月日时地支。凡甲、乙干生人见午,丙干生人见寅,丁干生人见未,戊、己干生人见辰,庚干生人见戌,辛干生人见酉,壬干生人见子,癸干生人见申,都是红艳。

②近贤吴俊民说:“红艳煞据历来命书所载,均说是主女命不贞,淫奔私约,就是生长在富贵家中的妇女,亦有这种现象。关于女人是否淫邪,断断不可一见命局有桃花、红艳、驿马,就一口断定,必须就命局全体详细观察审理,而后综合判断”。

③先贤任铁樵说:“女命者,先观夫星之盛衰,则知其贵贱也;次察格局之清浊,则知其贤愚也。淫邪嫉妒,不离四柱之情,贞静端庄,总在五行之理。是以审察宜精,贞妇不遭谬妄;详究宜确,淫秽难逃正论。二德三奇,乃好事之妄造;咸池驿马,是后人之谬言”,又说:“凡观女命,关系非小,不可轻断淫邪,以渎神怒,然亦不可一例言命(意指不可执着于四柱八字,而忽略了其它方面的配合)。或由祖宗遗孽,或由家门气数,或由丈夫不肖,或由母姑不良,幼失阖训;或由气习不善(习惯不良),无盘饰掩门,任其恣性越礼,人寺烧香,游玩君戏听词,男女混杂。初则阶下敷陈,久则内堂演说,始而或言贤孝节义之事,继而及淫邪苟合之秽询,保无触念动心乎?所以居家第一件事,在严肃闺门,闺幢之内,不出戏言,则型于之化行矣,房帷之中不闻戏笑之声,则相敬之风着矣!主家者,不可不慎之”。此篇论文由命理上的神煞谈到如何端正门风礼教之道,字字珠矶,发人深省,实值得我辈参考。

    (三)作用——大抵书之,桃花乃由三合局取出,又属五行沐浴之地,所以其形清秀,其性开朗,其情温柔,故而较易受人所注目所喜爱,其人缘多属被动;而红艳之取法杂乱无章,毫无规则,故其形必较粗俗,其性其情亦不稳定,其人缘则多属主动。就我个人认为,许多神煞包括红艳在内,实乃荒诞虚构之物,聊备研讨则可,不可尽信。

十一、孤辰寡宿

(一)法诀——《三命通会》诀:“亥子丑北方三位,进前一辰见寅为孤;退后一辰见戌为寡;又过角为孤,退角为寡。其余三方,皆依此推”。

(二)说明——①以年支为主,对应于其余各支。凡亥、子、丑生人,见丑前一位之“寅”是为孤辰,见亥后一位之“戌”是为寡宿;凡寅、卯、辰生人,见辰前一位之“巳”是为孤辰,见寅后一位之“丑”是为寡宿;凡申、酉、戌生人,见戌前一位之“亥”是为孤辰,见申后一位之“未”是为寡宿。

②如下两图所示,子、午、卯、酉为四正方,寅申巳亥及辰戌丑未均在四维之地,而丑、寅之间,辰、巳之间,未、申之间,戌、亥之间则为四角,依四方一气之顺序,过角叫“孤辰”,退角叫“寡宿”。

③《三命通会》说:“老而无夫曰寡,幼而无父曰孤,此其义也。辰,谓星辰;宿,谓星宿,指其神也。人命犯此星辰,则孤寡如是”。《三车一览》说:“亥子丑属北方水位,水用金为母,金绝于寅,是母绝也,用火为妻,火墓在戌,是妻墓也(意指母死绝为孤,妻入墓为寡)。申酉戌属西方金位,金用火为夫,火绝在亥,用木为妻,木墓在未(意指夫妻死绝入墓为孤寡)。巳午未南方火位,火用木为母,木绝在申,用水为夫,水墓在辰。寅卯辰属东方木位,木用水为母,水绝在巳,用金为夫,金墓在丑。是取母绝为孤辰,夫墓妻墓为寡宿,其义尤切”。

(三)作用——珞禄子说:“骨肉中道分离,孤寡犹嫌于隔角”玉门集说:“寅申巳亥为角,辰戌丑未为隔;进者为阳不利父,退者为阴不利母”。又说:“男女生命见之,虽亲生儿女,多不和顺”王氏说:“男命生于妻绝之中,而逢孤辰,平生难于婚偶;女命生于夫绝之位,而遇寡宿,屡嫁不能偕老”。烛神经:“凡人命犯巳孤寡,主形孤骨露,面无和气,不利六亲,生旺稍可,死绝尤甚。驿马并,放荡他乡;空亡并,幼少无倚;丧吊(丧门吊客)并,父母相继而亡。一生多逢重丧叠祸,骨肉伶仃,单寒(孤单贫寒)不利。人贵格,赘婿妇家,人贱格,移流未免”。秘诀说:“双辰(孤寡二神)合党,鳏寡而孤”。惊神赋说:“孤辰华盖日时相逢,主伶仃”。又说:“孤华(孤辰华盖)主为林下僧尼”。明通赋说:“孤寡双辰带官印,定作丛林领袖”。身命赋说:“男孤神他乡之客,女寡宿异省之妇”。古歌说:“孤神切忌男克妇,寡宿须教女害夫”。总之,命带孤辰寡宿的人甚多,未必人人皆刑克父母妻儿或为僧为尼,还是要配合整体格局的五行顺逆、生克喜忌加以精详审度,不可一见孤、寡就满口断定幼失怙恃、婚姻难成或孤独出家,这是最要不得的治学态度。

    十二、天罗地网

    (一)法诀——《渊海子平》诀:“辰为天罗,戌为地网,又为魁罡所占,天乙不临之地”。《三会通会》诀:“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

(二)说明——①以四柱地支见者或岁运并临者为是。譬如:辰年或巳年生人,再见戌支或亥支,就叫命犯“天罗地网”。

②《三命通会》说:“罗网之说,其义甚明,然何以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盖天倾西北,戌亥者六阴之终也;地陷东南,辰巳者六阳之终也(中国地理西北高山,东南平洋)故曰天倾西北,地陷东南)。阴阳终极,则暗昧不明,如人在罗网此其义也”。

③十二地支中,古人以子丑寅卯辰巳为阳,以午未申酉戌亥为阴,阳生于子、丑,而终于辰、巳:阴生于午、未,而终于戌、亥,故《三命通会》说戌亥为六阴之终,辰巳为六阳之终。

    (三)作用——《渊海子平》说:“男人忌之于天罗,女人忌之于地网,多生霆滞,加恶煞至死亡”。理愚歌说:“生时地结(地网)与天盘(天罗),怎使亲闻得久安”。壶中子说:“龙蛇(辰巳)混杂,偏不利于辰生;猎犬(亥戌)侵凌,但独嫌于亥字。龙为辰,蛇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龙蛇混杂,男命则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又说:“猪为亥,犬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猪犬侵凌,女命则不妨,惟男命则述滞龃龉,妨祖克妻”。又说.:“龙蛇混杂,当防妇女忧危,猪犬侵凌,每虑丈夫厄难,是男怕天罗,女怕地网”。近贤梁湘润说:“天罗地网其最重者,可以指其命造一生之中灾不能息”。又说:“天罗地网为人带来之灾害,轻则一年,重则三十年。……即是初一出生者,一年晦滥;初二出生者,二年晦滥;初三出生者,三年晦滥……;三十日出生者,则三十年晦滥”。又说:“不论如何调配,但能四柱、大运、流年可以会齐于“戌亥辰巳”者,即为此年犯“天罗地网”,作不祥之论,此点,作者(指梁贤本人)对此认为可信性甚高”。总之,天罗地网就是阴阳绝灭之地,暗暗无光,前途不明,有如临身于捕兽之罗网中一样。然仍需配合四柱之生克制化而论,如果罗网恰为命局之喜用,则得之反主当得意外之收获;如为命局中的忌神,又并临其它凶神恶煞,则势将一生挣扎于虚无缥渺之境遇中了。

十三、十恶大败

(一)法诀——十恶大败有两种说法,一出于“元白经”,一出于“玄黄经”,兹分别说明于下:

(二)说明——①元白经说:“十恶都来十个辰,逐年有煞用区分。如:庚戌年见甲辰日,辛亥年见己巳日,壬寅年见丙申日,癸巳年见丁亥日,甲辰年见戊戌日,乙未年见己丑日,甲戌年见庚辰日,乙亥年见辛巳日,丙寅年见壬申日,丁巳年见癸亥日。竟以午干支冲日干支,无禄为忌,余悉无妨”。以上元白经所列的十恶,均属年柱与日支干支天克地冲;故曰大败,但需四柱不见日主之禄时才能成立。

②玄黄经说:“甲己年,戊辰月戊戌日、壬申月癸亥日、乙亥月丙申日,丙子月丁亥日;乙庚年,辛巳月壬申日、甲戌月乙巳日,丙辛年,壬辰月辛巳日、戊戌月庚辰日,已亥月甲辰日,戊癸年,己未月己丑日;丁壬年无”。

③近贤梁湘润说;“元(玄)黄经是释教(佛教)中之流传典籍,作者个人管见,以“元黄经”中所说者较为可信”。

    (三)作用——《三命通会》说:“十恶者,譬如律法中人,犯十恶重罪,在所不赦。大败者,譬兵法中,与敌交战,大败无一生还,喻极凶也”又说:“命中犯者,当以日上见之为是,其余不论;况犯者未必为凶,若内有吉神相扶,贵气相辅,当为吉论”。这就是说,十恶大败并不一定为凶,如果八字格局清纯稳重,又带有贵神相助者,则十恶大败虽凶亦不足慎也!关于十恶大败,历来许多命家皆斥之为无稽之谈,故主张废除不用,我也赞同这样作法,因为年柱与日柱之对冲,完全可用五行生克之原理来断其吉凶,实不必再另增名目庸人自扰了。

    十四、流霞

    (一)法诀——《星平会海》诀:“甲鸡乙犬丙羊加,丁是猴乡戊见蛇,己马庚龙辛逐兔、壬猪癸虎是流霞”。

    (二)说明——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对应于年月日时地支。凡甲见酉,乙见戌,丙见未,丁见申,戊见巳,己见午,庚见辰,辛见卯,壬见亥,癸见寅,都是流霞煞。

    (三)作用——古诗曰:“流霞男主他乡死,女主产后亡”。霞是指傍晚天边之红云,俗称晚霞,顾名思义,流霞就是指飘浮不定的晚霞,隐喻一个人生活之不安定,所以古诗说“男主他乡死”。霞既属红色,也可隐喻血液,因此流霞亦含射妇女经期异常或胎产不顺之意,故古诗说“女主产后亡”。但这都是一种片面性的看法,未必可靠,我认为论命仍需以八字全盘的阴阳五行生克喜忌为首要,吉神凶煞只能当成论命时之参考,甚至完全不使用神煞也无所谓。所以我们今后为人论命,千万不可过度依赖神煞,尤其对于女命更不可一查出较为轻佻之神煞,即惊呼不迭,徒伤口德。

十五、孤鸾

(一)法诀——孤鸾诀源出三处:①古诗诀:“木火蛇无婿,金猪岂有郎,土猴常独卧,水虎定居孀”。

②星平会海诀:“木火蛇无婿,金猪水虎伤,赤黄马独卧,黑鼠土猴孀”。

③《三命通会》诀:“木火逢蛇大不祥,金猪何必强猖狂,土猴水虎夫何在,时对孤鸾舞一场”。

(二)说明——①以上三首法诀,其原文皆有一、二处笔误或植误,今已将其更正,兹分别提出如下:1、古诗诀中的“木火蛇无婿”及“水虎定居孀”两句,原文误书为“水火蛇无婿”及“木虎定居孀”。2、《星平会海》诀中的“木火蛇无婿”及“金猪水虎伤”两句,也是水木倒置。3、《三命通会》诀则误书成“木火逢蛇大不祥……土猴木虎夫何在”,其中后句之“木虎”应届“水虎”之误。

②孤鸾乃是针对日柱和时柱之对应关系,其法以日、时两柱为主,取乙巳、丁巳、辛亥、戊申、壬寅、戊午、壬子等七组干支为孤鸾。凡日、时两柱同时出现以上七组干支中之任何二组,便叫“命犯孤鸾”。

③古诗诀和《三命通会》诀仅列乙巳、丁巳、辛亥、戊申、壬寅五组孤鸾,而《星平会海》诀则多列戊午、壬子二组。另外,先贤万育吾在著《三命通会》时,另外又加上一个丙午,所以,孤鸾共有八组。

④孤鸾的全名是“孤鸾寡鹞煞”,另有一别名叫“呻吟煞”。

    (三)作用——玉振赋说:“孤鸾最利于七杀,桃花喜带乎官星”。古歌说:“孤鸾日犯本无见,一见官星得子奇,运遇旺乡名姊妹,临风惆怅绿楼时”。《三命通会》说:“(孤鸾)主男克妻,女克夫”。又说:“八字空亡,非寡鹞决是孤鸾”。又说:“寒衾少怨,命值孤鸾,独枕早孀,日临寡鹞”。又说:“守寒房而清洁,金猪水虎相逢;对空帐而孤眠,土猴火蛇相遇”。总之,孤鸾就是自坐食伤或羊刃,由于女命食神太强,也具有类似伤官的特性,能克夫星正官;男命羊刃过旺,更有伤妻的迹象,所以便取前述七组自坐食伤羊刃的干支为孤鸾。其实,伤官克官克夫与羊刃克财克妻,这些现象都可用五行生克的原理加以推论而得,实在并无另立神煞名目之必要。照《三命通会》的说法,孤鸾必须日、时两柱同遇或日柱孤鸾遭时柱所冲始能成立,这一点倒是符合正统五行的原理。

以上简单为大家介绍了十五个常见的凶星凶神。当然,这仅是众多凶煞中的一个部分,如果要将全部凶煞悉数列出并加详解;简直是不太可能的一件事;尤其大多数的古传神煞,常见有名目或起例而无说明,往往令人看了莫名其妙,增加了不少学习上的困扰。另外尚有一部分神煞是属于星盘应用之范围,于此暂略不提,迄后章再续为介绍。

 

第五节       吉神凶煞的归纳成表

    前两节分别为各位介绍了二十个吉星吉神和十五个凶星凶神,且逐一列举各神煞的起例法诀,并说明其构成原因和作用,相信此后大家对于这几个较为常见的吉神凶煞,均能大略有所体认才对。然而,起例法诀过多,常易令人产生迷糊混淆,所以我特别将其分类整理,综合归纳成表于后;以便利各位核对——。

一、以月令地支为主,对应于四柱干支者:

 

星名

子  

巳  

 

天德 巳庚丁申壬辛亥甲癸寅丙乙

月德壬庚丙甲壬庚丙甲壬庚丙甲

天医亥子  丑寅卯辰巳  午未申酉

 戌

 

二、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对应于四柱干支者:

 

星名

天乙丑未子申亥酉亥酉丑未子申丑未午寅巳卯巳卯

文昌巳午申酉申酉亥子寅卯

  金舆辰巳未申未申戌亥丑寅

  太极子午酉卯辰戌丑未寅亥巳申

福星寅子卯丑寅子亥申未午巳辰卯丑

  国印戌亥丑寅丑寅辰巳未申

  天厨巳午子巳午申寅午酉亥

  学堂巳亥壬午丙寅丁酉戊寅己酉辛巳甲子甲申乙卯

  红艳午午寅未辰辰戌酉子申

  流霞酉戌未申巳午辰卯亥寅

 

三、以日干为主,对应于四柱地支者:

 

星名

禄神寅卯巳午巳午申酉亥子

羊刃卯寅午巳午巳酉申子亥

 

 

四、以年支为主,对应四柱地支者:

五、以年支或日支为主,对应于其余地支者:

六、以年柱或日柱之六甲旬为主,对应于四柱地支者:

七、以月令地支对应于多数天干者:

八、以年月日时天干见者:

九、以四季节令对应于日柱者:

十、以日、时干支见者:

十二、以四柱地支互见者:

 

第六节  吉神凶煞的排演实例

为使大家能够了解一般神煞的排演及推论情形,本节特举数例实地说明之,惟各位必须知道,神煞乃是一种落后的推命术,且其不合逻辑之处甚多,目前命界已很少人专以神煞为人论命,尤其许多有识之士更视神煞为邪端异论,轻易不肯盲用。因此,今后大家在推论人命的时候,对于神煞的使用,实应慎为严谨;至于后面所举之实例演算,则希望大家抱着一种欣赏传统“民俗艺术”的心理,将其当成治学参考,千万不可过份入畜旧神煞之巢臼中,庶免日后难以自拔。

例一——民前廿三年四月初十日申时(上将、阁揆)

    劫财 甲申(正官)金兴 天乙 亡神

日主 乙酉(七杀)文昌 将星

    偏财 己巳(偏官)

    偏财 己丑(偏财)太极贵人

    本造时干甲遭己合,地支巳酉丑三合杀局,日主乙木无根弱极,不得不从旺杀之势,是为真从杀格。文昌、将星与七杀同柱,会合太极贵人,吉星众聚旺杀从神,乃文武双全,轩昂伟藏之命。将星坐杀,掌握生死,权高可知。亡神遇天乙,逢凶不凶。金兴匪于时支财、官、印三美之乡,晚运出入华车巨邸,富贵优游。

    例二——民前十年十一月二日夜子时(上将、开府)

    七杀 甲子(正财)红艳 孤鸾 月德

    日主 戊午(正印)将星 羊刃

    伤官 辛亥(偏财)劫煞

    偏财 壬寅(七杀)文昌

    本造时干七杀临于月德,化刚暴之气为武职之功,益且将星与羊刃同柱,是以掌握生杀大权,乃为极贵之命,劫煞与文昌会合,为人刚柔相济,乐观进取。文煞逢天赦,武功显赫,无灾可言。妻宫孤鸾逢时冲,结发先离,晚岁孤高。

    例三——民国四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早子时(漂泊异乡之妓女)

    七杀 丙子(伤官)天乙 桃花

    日主 庚午(正官)六厄 元辰

七杀 丙子(伤官)天乙 桃花 天德 

正印 己亥(食神)天医

    本造干透双杀,且桃花坐水旺之地恰为伤官,名为“滚浪桃花”,故不免自沉于神女生涯。桃花与天乙贵人同柱,外缘特佳,宜于他乡求谋。流霞左右逢冲,乃四处奔波之人。夫宫坐元辰、六厄、流霞再遇冲击,婚姻有破。天医为忌,应作病符观,一生小病不断。年干印星临于天德为喜用,一仁可化众煞,是以命运虽乖,不致悲切,差堪慰藉。

    例四——民前九年八月十八日丑时(道教大法师)

七杀  乙丑(比肩)寡宿金神 

日主  己巳(正印)驿马 空亡 孤亡 的煞 羊刃

    食神  辛  酉(食神)灾煞

    偏财  癸  卯(七杀)文昌  天乙  福星

    本造日、时己巳、乙丑为金神,惜缺火炼,致早年校官退役。孤辰寡宿三合同并,中晚年醉心于道学及五术。孤寡人于空亡,虽孤而不为僧;羊刃的煞坐空,虽凶无妨;驿马落空亡,徒然奔劳,虚名虚利。灾煞与天乙相冲,吉凶互抵,无煞可书。文昌与福星贵人同柱,文才堪夸,惜以逢冲失力,仅得清名自娱。

    例五——民国三十七年七月八日卯时(建筑师)

    偏印 丁卯(七杀)六厄

    日主 己巳(正印)流霞 羊刃 的煞 劫煞

    伤官 庚申(伤官)文昌 福星

    劫财 戊子(偏财)

    本造文昌与福星同柱,土途有望,惜逢日时支众煞所合,顿减其力,故学历仅居专科。流霞于羊刃并临于日柱,中年应防刀光血灾。时支七杀坐六又为忌神,横祸难免,是以中年因病开刀失利,英才早夭。

    例六——民国四十四年三月廿三日寅时(离婚的国小女教师)

    偏财 庚 寅(偏印)元辰 亡神 六厄

    日主 丙 午(劫财)羊刃 红艳 孤鸾 寡宿 天厨 太极文昌

    偏财 庚 辰(食神)空亡

    正印 乙 未(伤官)

本造夫宫坐孤鸾、寡宿、羊刃,且全局唯一之夫星正官复落空亡;是以婚姻当所妨,红艳与文昌同并,仪容清逸秀丽。太极贵人可化用官厄煞,故而羊刃、六厄虽凶不妨。元辰与亡神同柱,幸为命局喜用,仅主个性刚烈,好胜心强,而其凶力减半。

 

第十七章  星盘的通俗性用法

 

第一节  星盘的应用由来

    谈到星盘神煞,就不免使人联想到星宗,因为星盘神煞大抵乃由星宗蜕化而来,虽说目前它在正统命理学界(以术数理论为研究主旨的命界)已逐渐遭致冷落,然却依旧普遍流传于江湖之中,民间的命相业,不兼而应用到星盘神煞的人,几乎是少之又少;本讲义主要虽在揭檗正统阴阳五行之论命体系,惟为保存固有星命艺术,遂以不厌其烦,特将此项古传命学择要加以简介之。

    星盘本源于星宗,类似前述,然时下一般使用的星盘星种,又非全盘承自星宗之星神,而是历经好几个朝代增删而成,益且由于星盘星神多取以太岁为对应主体之星宿神煞,完全不考虑天体宫度之变迁,更不必使用到复杂的量天尺,致使星盘神煞更具单纯性,故自明代以来,星盘几已完全摆脱星宗之原貌,而成一门特殊之神煞学,再加上星盘中常掺入各种其它之神煞,所以乍看之下,星盘实可称是吉神凶煞之大杂烩了。我们有心研习正统命理者,只要用功勤研阴阳五行的精微生化原理,就能逐层逐次解开命运之谜,大可不必过于注重星盘神煞之论断。

    近贤粱湘润说:“通常以禄命法区分为‘星’‘平’两派……星、平二派,并无真正可以用经典命书来区别它们二派之界限。大致是,以‘日干’为主,用河图正五行、取大运、选格局、论喜忌、观囚旺……等等,即是子平法,但仍采用了一小部分‘神煞’。子平之脱胎时期,大约在宋代末年,至明代而奠定社会上之基础,而至清初方始发扬光大执禄命法之牛耳。有一部书为大家所知晓的,书名是《星平会海》,观此书名,似乎是星、平二派的主要之理论,都已包括在内,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既不能完全代表子平,更不足以代表子平以前之命学范围;然而《星平会海》的真正代表含义,是此书问世之时(即明代),乃两派交替之时代。称之为星平会海,其真正的含义,是代表星平两派在当时命学范围中,各有均衡之相制力,无法偏重任何一方之含义而已”。以上梁贤的意思是说,子平法是以河图正五行的生克制化为论命依据,故不太重视星宗神煞,然而星宗神煞与子平术在明代的时候,却是具有同等份量,也可说明代乃是星、平二术日后消长的分水岭;自从明代以后,子平推命术逐渐取代了星宗推命术,尤以清代迄今,子平术更加风行,可说已居所有命学之领导地位。

    近贤吴镜子说:“……盖以众生未脱生死,即不离形气,既未离形气,即不得不随宇宙自然而迁变,其迁变之端,无可迹象,必勉循迹象以求之,大抵不出“时”与“方”二者而已矣。印度学者,治此最精(此以印度人生哲学而言),我国旧传命理之学,多与相通;其说有星、平二家,子平即据‘时’以推演,星度即据“方”以布置也。然用‘时’之说始盛于唐,历时较近,法亦较简,流传易广;用‘方’之说,其式甚繁,习之尤艰,自汉以来,传者盖寡”。以上吴贤的意思是说,中国论命之法,大体上分为“星”、“平”二派,平派是以“时间”来推断命运,星派则以“宇宙空间”来推断命运;:而星派发源于汉代,平派发源于唐代;星派演式复杂难明,历代习之者少,平派演式简要易解,故而能为一般命理学者所接受,并广为流传。

    观乎星宗之法,大抵是以七政、四余、十二星宫、二十八星宿为主要推命根据。所谓七政四余,其实是十一颗星曜的总称,这十一颗星曜即日星、月星、金星、水星,木星、火星、土星(以上为七政星)、紫星,古气字星、水孛星、罗喉星、计都星(以上为四余星)。所谓十二星宫,即——宝瓶宫、磨蝎宫、人马宫、天羯宫、天秤宫、双女宫、狮子宫、巨蟹宫、阴阳宫、金牛宫、白羊宫、双鱼宫。所谓二十八星宿,即——星、房、虚、昴四日宿;心、危、华、张四月宿;角、斗、奎,井四木宿;氐、女、胃、柳四土宿;尾、室、翼、臂四火宿;箕、壁、参、干四水宿;亢、牛、娄、鬼四金宿。

以上所列七政四余及廿八宿,大约每过七十一百年移动一度,大约一千年左右移动一宫。因此,以星宗推命,如果没有正确星宫星度之资料,就无法推论得准确,是故一千多年来,子平术家在使用星宗神煞方面,常摒除星宫星度的测量,而专取年支神煞列入星盘之中,再经数代之演变,遂成今日所见之星盘模式,我们下面要介绍的,也就是这种目前江湖上常用的星盘论命系统。

 

第二节  星盘神煞的排法

    一、驾前神煞的排法——所谓驾前神煞,是指以生年之太岁(即当生太岁,亦称岁驾)为主,依序向前顺推所得之神煞。星宗驽前肿煞歌诀说:“岁驽剑锋伏尸寄,二为天空仍可畏;丧门地雌孝服来,四为贯索勾神虑;官符五鬼及飞符,死符小耗月德具;岁破大耗阐于并,八为暴败天厄至;九是白虎及天雄,天德绞杀卷舌忌;十一吊客与天狗,十二病符陌越位”。

如果我们取“子年”为岁驾,则上述歌诀的意思就是说:从“子年”顺排,岁驽子宫藏有剑锋星与伏尸星,丑宫藏有天空星,寅宫藏有丧门星与地雌星,卯宫藏有贯案星与勾纹星,辰官藏有官符星、五鬼星与飞符星,巳宫藏有死符星,小耗星与月德星,午宫藏有岁破星、大耗星与兰干星,未宫藏有暴败星与天厄星,申宫藏有白虎星与天雄星,酉宫藏有天德星、纹杀星贝卷舌星,戍官藏有吊客星与天狗星,亥宫藏有病符星与陌越星。设再将之排武官盘,则其型式如下

 

白虎

    天德

绞杀

天德酉

      卷舌

吊客

天狗

 

陌越亥病符

 

天厄

暴败

 

子  盘

剑锋

伏尸

 

岁破

午 大耗

兰干

 

丑 天空

死符

月德巳

小耗官符

辰 五鬼

飞符贯索

勾绞丧门

地丧

 

 

    二、驾后神煞的排法二。所谓驾后神煞,是指以处驾为主,向后逐推所得之神煞。星宗驾后神煞歌诀说。“子年红鸾卯为首,天喜对宫在于酉,血刃浮沉及解神,戌上分明牢掣肘,天哭还从午上专,披头更向辰宫究,流年诸杀与诸凶,逆认地支轮宫守”。

上述歌诀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取“子年”为岁驾,则从子宫逆推至第九宫“卯官”即茂红鸾星,逆推至第三宫“酉宫”(亦即红鸾之对宫)即藏天喜星,逆推至第二官“戌宫”,即藏血刃星、浮沉星及解神星,逆推至第六宫“午宫”即藏天哭星,逆推至第八宫“辰宫”即藏披头星。设若将之排成宫盘,则其型式如下:

 

 

 

天喜酉

血刃

天解戌

浮沉

 

 

 

 

子  盘

 

 

 

午在哭

 

 

 

 

辰披头

 

红鸾卯

 

 

 

今再将前两例所学“子年”的驾前神煞及驾后神煞合并成一盘,则其含并后之型式如下:

 

 

 

天喜酉

血刃

天解戌

浮沉

 

 

 

 

子  盘

 

 

 

午在哭

 

 

 

 

辰披头

 

红鸾卯

 

 

    注:(一)勾绞又名“勾神”。(二)地雌又名“地壳”(三)陌越又名“慕越”。(四)解神又名“天解”。(五)红鸾星介于吉、凶之间。(六)剑锋星本性属凶,然有时可视为吉神。(七)天雄即为白虎,故一般均将天雄删略,只取白虎。(八)星盘神煞之排列,一般均习惯将吉神置于上方,凶星置于下方。

    三、岁驾神煞及其它的神煞之综合列表——前列的驾前、驾后诸神煞,仅为星盘之基本神煞,另外尚有许多以太岁年支对应求取而出的神煞,亦需加入星盘之中,这些年支神煞有:紫微星、龙德星、太阳星、太阴星、三台星、八座星、岁合星、地解基、金匱星、攀鞍星、月空星、天空星、破碎星、囚狱星、死符星、飞廉星、黄潘星、豹尾星、指背星等。除此之外,当然也可随各人之喜好,任意增添一些以年支或年干对应求取之其它神煞,诸如:将星、驿马、华盖、咸池、劫煞、亡神、的煞、灾煞、天乙、玉堂、文昌、天厨、金兴、福星、孤辰、寡宿……等等,不胜枚举,可见星盘神煞乃是随各人使用之习惯而排列,直至今日仍无严格之定式。兹特将常见的星盘神煞综合整理成速查表于后,以利各位必要时翻阅核对:

 

星 名

太岁 剑锋 伏尸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太阴 勾绞 贯索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

三台五鬼官符飞符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

月德 死符 小耗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

月空岁破大耗阑干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

紫薇龙德暴败天厄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

白虎 飞廉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

天德福星绞杀卷舌披麻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

陌越病符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

天解八座浮沉血刃戌酉申未午巳辰卯寅丑子亥

披头辰卯寅丑子亥戌酉申未午巳

天哭午巳辰卯寅丑子亥戌酉申未

         红鸾卯寅丑子亥戌酉申未午巳辰

         天喜酉申未午巳辰卯寅丑子亥戌

岁合丑子亥戌酉申未午巳辰卯寅

         地解未未申申酉酉戌戌亥亥午午

         金匮子酉午卯子酉午卯子酉午卯

攀鞍丑戌未辰丑戌未辰丑戌未辰

         黄旌辰丑未戌辰丑未戌辰丑未戌

豹尾戌未辰丑戌未辰丑戌未辰丑

         指背申巳寅亥申巳寅亥申巳寅亥

         囚狱午卯子酉午卯子酉午卯子酉

         破碎巳酉丑巳酉丑巳酉丑巳酉丑

      吊客天狗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

      丧门地丧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

    天空晦气太阳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

 

 

四、十二盘图——由于星盘之神煞多由岁驾年支对应求取而得,凡属同一岁驾(太岁)出生之人,其星盘神煞均具有某种程度之共通性,故而我们可据此特性将其简单归纳成十二个年支盘,而每个年支盘大体适用于所有在该年支出生之人。目前访问所刊行的各类星盘,可能因未经仔细勘校,所以有许多错误的地方,兹为使大家容易明了起见,特再将十二星盘图式详校正,按序分列于后,以供各位研究。

第三节  命限与十一宫名之排法

前节列举了十二岁驾年支的星盘,如果仔细观之,星盘几乎可说是各种年支神煞的大并盘,以我们研究正统阴阳五行之推命理论者而言,自是可以不必重视刻板的各种神煞,尤其更不可存有依赖或卖弄神煞之不健康心理,否则命学造诣势将局限于偏狭之一偶,而难以获得实质之突破了。

关于星盘的用法,甚为杂乱无章,每每因地因人而异,即就我个人所知的,目前江湖中至少流传着四、五种星盘推命技巧,而且似乎均言之成理,这种情形使我在整理资料方面颇感伤神。为了慎重起见,本讲义将从中撷取较有义理或源出于古代典籍的排算方式,并择要加以解说之。

应用星盘,事前至少有三个主要步骤,即:(一)安命宫(二)立小限(三)定十二宫名。命宫代表每人一生之命格概况,小限代表每年不同之运程,十二宫名则代表每人妻、财、子、禄、父母、朋友,疾病等之状态。兹分别扼要说明于下:

一、命宫的排算——星宗古法是取生时的地支加在当生岁驾星盘上的太阳宫,然后顺数至卯,看落入何宫,则该宫即为命宫。然因子平术乃以阳历为准,若以阳历的观点论之,则每年地球的近日点必在十一月(子月)中旬左右(即冬至点前后),改自元、明两代之后,子平术家便将太阳的周天起度,从子宫逆行推算。命宫既以太阳所临之宫度为准而求,理当由太阳每年每月实际所临的宫位来推算才是,所以《星平会海》说:“论起安命法(安命宫之法),不问男女,每从子上起正月,逆行至本生月住,又从生月上顺数生时,遇卯即安命也”,就是这个意思。那又为何要“逢卯安命”呢?这是因为卯乃日出之地,为太阳始照之宫,有如人之初生立命,所以取卯为安置命宫之所。现在多数研究子平术的命家,均采用《星平会海》的命宫求法,兹将其推算方式详述如下:

(一)掌诀求法——以掌上十二官的“子”宫为起算宫位,不论男女,一律自子宫起算正月,按序逆行至亥宫为二月,戌宫为三月,酉宫为四月……直至算到本生之月为止;然后再就生月所止之宫位,从生时起顺数,数至“卯”支为止,这时卯支所止之宫位即为命宫。例如:某命五月酉时出生,便从子宫起正月逆行,数至五月(本生月)恰落在申宫,于是再从申宫起酉时(本生时)顺行,数至“卯”时恰落在寅宫,逢卯安命,故命宫就在“寅”上。又如:某命七月亥时出生,便从子宫起正月逆行,数至七月恰落在午宫,于是再从午宫起亥时顺行,数至“卯”时恰落在戍宫,逢卯安命,故命宫就在“戌”上。再如:某命十月丑时出生,仍从子宫起正月逆行,数至十月恰落在卯宫,于是又从卯宫起丑时顺行,数至“卯”时恰落在巳宫,逢卯安命,故而此人的命宫在“巳”。

(二)心抉求法——将地支按序编以代号,即寅一,卯二,辰三,巳四,午五,未六、申七,酉八、戌九、亥十,子十一,丑十二,并取十四或廿六两数为扣减之基数。凡月支与时支相加之代号和数,不满十四者,便以十四减去其和,所得之余数,即为命宫的地支数;凡月支与时支相加之代号和数,超过十四者,即以廿六减去其和数,所得之余数,即为命宫的地支数。例如:某命申月卯时出生,申数七,卯数二,两者相加之和数为九,因不满十四数,故以十四减去九,余数为五,五代表“午”,故而此人之命宫在午。又如:某命巳月丑时出生,巳数四,丑数十二,两者相加之和数为十六,因超过十四数,故以廿六减去十六,余数为十,十代表“亥”,故而此人之命宫在亥。再如:某命寅月午时出生,寅数一,午数五;两者相加之和数为六,因不满十四数,故以十四减去六,余数为八,八代表“酉”,故而此人之命宫在酉。再如:某命戌月子时出生,戍数九,子数十二两者相加之和数为二十,因超过十四数,故以廿六减去二十,余数为六,六代表“未”,故而此人之命宫在未。

以上简单为大家介绍了两种推算命宫之法诀,当然仍有其它数种方法未及一一列出,不过,一般习命者只要就上述二法中任择一法加以应用,大概就已足够。此外,对于命宫的安置,尚有几点需加特别注意之事:

(一)命宫推算的月份,应以中气为准——刚才谈到,地球的近日点大约在冬至点左右,而冬至点乃属月份之中气,故而太阳之过宫亦必在每月之中气左右,因此我们在排算命宫的时候,月份的计测也须以中气为准,凡出生月令超过中气者,即以次月计算。这就是说,推算命宫的月份,乃是以大寒~~雨水为正月,雨水~~春分为二月,春分~~谷雨为三月,谷雨~~小满为四月,小满~~夏至为五月,夏至~~大暑为六月,大暑~~处暑为七月,处暑~~秋分为八月,秋分~~霜降为九月,霜降~~小雪为十月,小雪~~冬至为十一月,冬至~~大寒为十二月。兹再举例说明:譬如某命出生于民国七十四年(乙丑年)农历七月十二日辰时,查该年七月初八日即已交人处暑中气;所以在安命宫的时候,应视为八月(不得视为七月)。从掌诀的子宫起正月逆行,数至八月恰落在巳官,再从巳宫起辰时顺行,数至“卯”时恰落在辰宫,故其命宫在“辰”。又如:某命出生于民国七十三年(甲子年)农历四月二十二日午时,查该年四月二十一日即已交人小满中气,所以在安命宫的时候,应视为五月(不得视为四月),以心诀计算,五月数五,午时数五,两者相加之和数为十,取十四减去十,余数为四,四代表“巳”,故其命宫在巳。

(二)命宫地支所属天干,可从五虎遁月诀求得——有些命家习惯于排出四柱八字之后,再增列命宫一柱。惟我们前面所求出的命宫,均只限于地支而已,倘缺一个天干,所以不能构成完整之“一柱”。究竟这个命宫地支所属的天干,应该如何求得呢?向来推算命宫天干,都是以五虎遁月诀来求,也就是以“年上起月歌诀”来推算。例如:甲年生人,命宫在辰,则从“甲已之年丙作首”的歌诀中可得知寅上加丙,卯上加丁,辰上加戊,故其命宫之干支即为“戊辰”又如:辛年生人,命宫在未,则从“丙辛必定寻庚起”的歌诀中可得知寅上加庚,卯上加辛,辰上加壬,巳上加癸,午上加申,未上加乙,故其命宫之干支即为“乙未”。

(三)求取命宫之天干,不必自冬至点更换年柱——因为命宫是由月舍与时令推算而得,跟生年并无直接之关系,且命宫亦直接由月令衍生,它具有时间上的连贯性,所以求取命宫的天干,如果遇上冬至后出生者,仍用原来年柱的天干来推算,而不用变更过的年柱天干去求。譬如:某命出生于民国四十年(辛卯年)十二月廿七日戌时,已过冬至点,依注其八字的年柱应更换为“壬辰”,但在推算其命官的时候,仍应以辛卯的五虎遁月诀来求,此命既生于十一月中气过后,安命宫需视为十二月,生时属戌,则其命宫地支当在“午”,由 “丙辛必定寻庚起”的歌诀求之,寅上加庚,卯上加辛,按序至午上必加甲,故而可知其命宫干支就是“甲午”了。

现在为使大家便于随时查阅起见,特以中气为准,将各时辰所对应的逐月命宫地支列表于后,至于命宫天干的求取,则请参阅本讲义第一册第九章第一节所列的五虎遁月诀或五虎遁月表。

             ※ 命宫速查表 

 

命宫    月份

 

 

 

生时

正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八月

九月

月十

月十

 

子时

 

丑时

 

寅时

 

卯时

 

辰时

 

巳时

 

午时

 

未时

 

申时

 

酉时

 

戌时

 

亥时

 

 

二、小限的排算——对星盘术而言,欲推小限,必须先求出命宫,没有命宫,就无从求出小限了。所谓小限,就是命造本人每年在星盘上所历经的流年宫位,如果我们欲从星盘中推算流月,也是须自小限宫演起,那么,小限又要如何求得呢?星宗法诀云:“以生年支加在命宫,逆数至太岁宫是”,这个意思就是说:假设某命生于甲子年酉月午时,且未过秋分中气,其命宫在“寅”,则应取十二星盘中的“子盘”为其命盘,并在于盘中的寅宫安置命宫,如此即可求出其流年小限;根据上述星宗法诀,以生年“子”加在命官“寅”,逆数至各流年太岁即为当年之小限,依此推算,其人一岁必仍在命宫寅中,二岁则在丑宫,三岁在子宫,四岁在亥宫,五岁在戌宫,六岁在酉宫,七岁在申宫,八岁在未宫,九岁在午宫,十岁在巳宫,十一岁在辰宫,十二岁在卯宫。至十三岁时,又从命官员上轮回逆算,同理,至二十五岁、三十七岁、四十九岁、六十一岁均重覆自命宫寅上循环逆行推演。   

    由是观之,任何人一岁,十三岁、廿五岁、卅七岁、四十九岁、六十一岁、七十三岁之流年皆行命宫,按序自命宫逆行,则二岁、十四岁、廿六岁;卅八岁、五十岁;六十二岁、七十四岁之流年皆行命宫的后二宫位;三岁、十五岁、廿七岁、卅九岁、五十一岁、六十三岁、七十五岁之流年皆行命宫的后二宫位……以次类推。

今仍取前举甲子生人为例说明:该造安命于寅宫,则其一、十三、廿五、卅七、四九,六一、七三等岁必行命宫寅上;二、十四、廿六、卅八、五十、六二、七四等岁必逆行丑宫;三、十五、廿七、卅九、五一、六三、七五等岁必行子宫,四、十六、廿八、四十、五二、六四、七六等岁必行亥宫;五、十七、廿九、四一、五三、六五,七七等岁必行戌宫;六、十八、三十、四二、五四、六六、七八等岁必行酉宫;七、十九、卅一、四三、五五、六七、七九等岁必行申宫;八、二十、卅二、四四、五六、六八、八十等岁必行未宫;九、廿一、卅三;四五、五七、六九、八一等岁必行午宫;十、廿二、卅四、四六、五八、七十、八二等岁必行巳宫;十一、廿三、卅五、四七、五九、七一、八三等岁必行辰宫;十二、廿四、卅六、四八、六十、七二、八四等岁必行卯宫;如此逐岁逆行,循环不绝使用。

    如果要推算流月,也是从小限宫逆行求取。不过,传统上有两种星盘流月之推算法,一源出于《果老星宗》,一源出于《星平大成》。《果老星宗》主张自小限宫中起生月,《星平大成》则主张自小限宫中起正月,兹分别举例说明如下:

    (一)小限宫起生月法——如前例甲子年生人,其命宫在“寅”,设欲推知其卅五岁戊戌年各月所行宫位,则须先求出其流年小限,亦即将生年“子”加在命宫“寅”,由于逆数至卅五岁流年戌支,恰落人“辰”官,故知卅五岁之小限宫在“辰”,于是自辰宫起算八月(生月酉)逆行卯宫为九月,寅宫为十月,丑宫为十一月,子宫为十二月,至亥宫时,即为卅五岁戊戌当年之一月(不可当成次年已女年的正月),戍宫为二月,酉官为三月,申官为四月,未宫为五月,午宫为六月,巳宫为七月。同理,如欲推知其卅六岁己亥年各月所行宫位,仍先求出其流年小限,将生年“子”加在命官“寅”,然后由于逆数至卅六岁流年亥支,恰落人“卯”官,故知卅六岁之小限宫在“卯”(其实,由命宫起廿五岁逆推至卅六岁,或由命宫起卅七岁倒数顺推至卅六岁亦甚快捷),于是自卯官起算八月(生月酉),逆行寅宫为九月,丑官为十月,子宫为十一月,亥宫为十二月,至戍宫时,则为卅六岁己亥当年的一月(不可当成次年庚子年的正月),酉宫为二月,申宫为三月,未宫为四月,午宫为五月,巳宫为六月,辰宫为七月。

    (二)小限宫起正月法——此法与前法大致上相似,惟一不同的是啤“小限宫起生月”改为“小限宫起正月”而已。譬如仍以前举甲于年生人为例,命宫在寅,其卅五岁戊戌年的小限在辰宫,于是自辰宫起算卅五岁当年之正月,逆行卯宫为二月,寅宫为三月,丑宫为四月……,依次逆推,至巳官必为十二月。又其卅六岁己亥年的小限在卯宫,于是自卯宫起算卅六岁当年之正月,逆行寅宫为二月,丑官为三月,子宫为四月…”,依次逆推,至辰宫必为十二月。

    三、十二宫名的排法——星盘中的十二宫位,都有特殊之名称,这些名称共计十二个,即:(一)命宫(二)财帛宫(三)兄弟宫(四)田宅宫(五)男女宫(六)奴仆宫(七)妻妾宫(八)疾厄宫(九)迁移宫(十)官禄宫(十一)福德宫(十二)相貌宫。由于现代社会结构跟古代稍有不同,所以上述十二宫名中的第(三)项兄弟宫改为“兄弟姐妹宫”或“手足宫”,第(五)项男女宫宜改为“子女宫”,第(六)项奴仆宫宜改为“交友宫”,第(七)项妻妾宫宜改为“夫妻宫”,第(十)项官禄宫宜改为“事业宫”,第(十一)项福德宫宜改为“父母宫”,如此较觉贴切。

    先贤汪云阳说:“凡定十二宫者,逆数轮转,如命宫在寅财帛在丑,兄弟在子,田宅在亥,男女在戌,奴仆在酉,妻妾在申,疾厄在未,余同此”这就是说,十二宫名的排法,乃是以命宫为准,自命宫开始逆排,依序为:命宫、财帛、兄弟姐妹、田宅、子女、交友、夫妻、疾厄、迁移、事业、父母、相貌。

    古代使用星盘,对于每一宫位所辖的年岁,均需以量天尺测算星宿量度,配合命宫对出命度,然后再由命度走出限度(即各宫大限),有了限度才能确知每人起运的岁数;大抵最早上运的是从十一岁开始,最迟亦有晚至二十岁始上运的。任何人第一步大运当然是在命宫,以次逆行,第二步大运在财帛宫,第三步大运在兄弟姐妹宫,第四步大运在田宅宫……余类推。

此外,每一宫所辖之大限年数,也是不尽相同,有管十五年的,有管十一年的,有管十年的,有管八年、七年、六年、五年,甚至有管四年半的,实可谓相当不规则。星宗上有一首年分歌诀说:“命宫十下貌宫十,福德妻宫十一详,官禄十五最高位,迁移止有八年粮,疾厄七兮共六六,财帛兄弟五年强,田宅子孙并奴仆,四年之半定毫芒”。这就是说,凡命宫及事业宫各辖十五年之大运,福德宫及夫妻宫各辖十一年大运,相貌宫辖十年大运,迁移宫辖八年大运,疾厄宫辖七年大运,以上七宫共辖六十六年大运;至于财帛宫及兄弟姐妹宫则各辖五年大运,田宅、子女及奴仆三宫则各辖四年半大运,以上五宫共辖二十三年半大运,前后十二宫合计共辖八十九年半大运。  ’

    自从子平术盛行之后,其计算大运限度及上运年龄之理论,较星宗大限法更加完备而精确,所以现代已很少有人使用星盘大限去推论各宫运程了。惟江湖上一些术家倒是偶尔使用小限来推流年流月,至于星盘大限,由于过份复杂繁索,则几乎已成绝响。先贤汪云阳也说:“命宫十五年者,乃古之法则,不可拘执”,因此,我们如今既有更精确、理想之子平大运流年推演法诀可用,实可不必再舍本逐末的去专执星盘限度了。现在特举一例将前述之星盘神煞、十二宫名及逐年小限综合绘出方、圆两种图式于后,以利各位进一步明了:

范例——某命生于民国三十三年(甲申年)农历八月五日未时,则其星盘神煞、十二宫名及逐年小限之图式如下。

 

前列星盘图式解说——

   (一)某命出生于民国三十三年,查该年之太岁为甲申年,故应取十二星盘中的“申盘”为其命盘。

    (二)根据命宫法诀推算,得知其命宫在“丑”;再以五虎遁月诀求出命宫之干支为丁丑”。

    (三)从命宫丑中起算一岁小限,逆行二岁在于,三岁在亥,四岁在戌,五岁在酉,六岁在申,七岁在未,八岁在午,九岁在巳,十岁在辰,十一岁在卯,十二岁在寅,至十三岁后,复从丑宫(命宫)重覆循环逆行。

    (四)既已得知生辰八字,,则可再依各人之喜好,另行增添年干神煞、日于神煞及月支神煞。譬如天乙贵人、文昌贵人、国印贵人、天医、天厨、金兴,禄神、羊刃、红艳、流霞、空亡等等。

(五)推断星盘吉凶的方法多端,亦常因人而异,不过,一般均较着重“整体命格”及“流年小限”二部分。看“整体命:格”的方法是以命宫为主,再配合其三方四正而详为审度;所谓三方四正就是指命官的“三合宫”及“对宫”。譬如此造命宫在丑,其三合宫即“本命丑官”“巳宫”和“酉宫”,而其对宫即与其相冲之“未宫”。

此外,看“流年小限”的方法是以小限宫暂时当成命宫,除了配合小限宫的三方四正,尚须再配合该年实际之太岁宫,互相参酌对照,而复始下判断。譬如此造逢民国七十四年(乙丑年)的时候,其虚岁必为四十二岁,而其小限则应在“申宫”,设欲推断此造四十二岁乙丑当年之吉凶,则需以申宫需主,配合“子宫’、“辰宫”与对冲之“寅宫”,另再加上乙丑流年之“丑宫”,一并参佐度测。

 

第四节  星盘与八字合论之情形

    我们前面曾经谈到过,本来以正统五行原理推命,几可说不必用到星盘或其它神煞,因为多数神煞均属片面对应于天体空间,或属狭义的孤干孤支对应,往往忽略整体时空之涵盖面,故其不能适用于多数人事乃可想见,然而,星盘神煞毕竟源出我国古老命学,而子平术复兴之有间接之关联,是以站在“饮水思源”的立场,我们却也不可因旧法不如新法而完全抹煞了星盘神煞的历史地位及价值。

    神煞的理俗性乃大家共所认同,且常遭有识之士贬抑挞伐,惟如从另一角度观之,我们当可发现,神煞之必然俚俗盖与社会背景有着极为密切之关系。古代社会,民智未开,读书识字者百不及一,故而先贤在发明命学或推广命术之时,为显及一般民众之理解程度,对于某些特殊的吉凶原则或星神,遂不得不尽量选择较为通俗醒目之名词,以期能达到确实沟通之目的,或收到警惕当事人之功效。这些神煞名词,大多是属“望文知义”的字眼,纵使不识字的人,一听亦可明白其所指示的吉凶苹围,此点对于我们今天考据神煞之作用也有莫大帮助。

    就保存文化资产而言,我认为不管是神煞也好,卜卦也好,相学、斗数抑或子平术也好,这些统统是古圣先贤的智慧结晶,值得后学尊重(不一定珍惜)。然如就目前的命学发展趋势及古今命学优劣相较而言,我则认为正统五行命学实在不必再掺入名目繁乱的神煞,因为神煞所欲提示的各种吉凶事象,绝大部分均可从阴阳五行的生克制化中推演求得,有志于四柱命学的朋友,实应多花一些精神在正统五行的推演选辑上,相信有朝一日定能发现其奥妙远超乎刻板之神煞甚多,我也愿以此与大家共勉。

    星盘神煞并非完全没有使用价值,只是以我个人之愚见,如果不得已必须使用星盘神煞的时候,最好能够配合四柱八字的五行生化,这样才会显得有义理可循,否则,仅用星盘神煞批命或论命,必然满盘神奇鬼怪,满口俚语惑言,实难保不自误而误人,且亦将影响多年来正统命理学界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清誉。说了不少闲话,现在就让我们来讨论星盘与八字合用的情形:

   

一、星盘神煞的一般作用——

    (一)吉星的作用

    ⑴天德二逢凶化吉之贵人,能减轻死符、小耗、天空、晦气、暴败、天厄、病符、勾绞、贯索等星之凶力,尤其能抵制咸池桃花。此星必与福星贵人同宫。

⑵月德——逢凶化吉之贵人,能减轻披麻、卷舌、绞杀、天空、晦气、病符、勾绞、贯索、暴败、天厄等星之凶力。此星人命,主人道德高尚,仁怒济物。

   ⑶紫微——逢凶化吉之贵人,代表上司或长辈,喜居北方或水旺之地。能激轻勾绞、贯索、病符、天空、晦气、死符、小耗、披麻、卷舌、绞杀等星之凶力。加会驿马、攀鞍或三台、八座主升迁;加会将星,羊刃主掌权,加会文昌、天喜主功名,利科甲。

    ⑷龙德——作用类同紫微,此星必与紫微同宫。

    ⑸太阳——大利各方之吉神,代表阳性,喜居南方或火旺之地。能减轻死符、小耗、披麻、卷舌、绞杀、暴败、天厄、勾绞、贯索、病符等星之凶力。女命加会红鸾、天喜利于爱情或婚姻;加会金匮、将星利于创业;加会紫微、文昌利于考试;加会驿马,攀鞍利出国远行;加会天月二德或天喜主得子。

    ⑹太阴——清明祥和之吉神,代表阴性,喜居中央旺土之地,作用与太阳星似。男命加会红鸾、天喜利于爱情或婚姻;加合金匮,禄神或天乙,适合与异性共创事业;加会红鸾、天喜或天月二德,主得女;女命加会文昌、三台或八座,利于考试。

    ⑺天解——一逢凶化吉之贵人,能减轻披头。天哭、勾绞、贯索等星之凶力。此星必与八座同宫。

    ⑻地解——逢凶化吉之贵人,能减轻黄番、豹尾、指背、囚狱、破碎等星。

    ⑼三台——主科甲、功名,事业及升迁,能增强吉星之力量,无法化解凶星之力量。加会紫微、八座主升职,加会金匮,禄神主增创事业;加会太阳、太阴或文昌,利于科甲功名考试,惟三台须与八座会合其力始大,分之则力乏。

    ⑽八座——古传黄帝羽化,归葬由八大壮汉抬柩,故其忌日曰八座。此星类似三台,必与天解同宫。

    ⑾福星——主福禄寿元,无法化解凶星,但能增强吉神之力量。

    ⑿攀鞍——利于功名、事业及异乡求谋,能减轻囚狱,破碎、黄旌、豹尾,指背等星之凶力。

    ⒀陌越——是一颗变化不定之星,加会众吉神则越动越吉;加会众凶星则越勤越凶。

    ⒁驿马——作用与陌越类似,惟若加会攀鞍,主利于出国洽商或远地求谋;加会三台或八座,主少年腾达,加会紫微、文昌,主异乡发贵或外地升学;加会陌越、禄神利于搬迁变动。详参十六章第三节吉星吉神篇。

    ⒂金匱——主事业、财富等业。加会吉神主进财置产或事业发越,加会凶星勋主破财、败产或事业受阻。

    ⒃红鸾——利于未婚男女及年长者,不利已婚之中年男女。详参太阳星与太阴星之解说。

    ⒄天喜——逢凶化吉之贵人,能减轻五鬼、官符、飞符等星之凶力,并能增强红鸾之吉力。此星必在红鸾星对宫。

    ⒅华盖——多才多艺而孤高之星,遇吉神加会则巧能谋事,术艺超群,惟嫌六亲缘份淡薄;逢众凶加会则多学少成,孤癖寡合。此星稍能减轻披头、豹尾、黄旌,指背之凶力。详参十六章第三节吉星吉神篇。

    ⒆月空——吉凶参半,逢吉神众会则吉,逢凶星众会则失力。此星能稍解太岁、伏尸、剑锋、五鬼、官符、飞符、白虎、飞廉等星之凶力。

    ⒇岁合——岁合即生年地支与流年地支六合。如合为命局喜用或加会众吉神则大吉,利于交友、合伙、省亲;探病、签约等事,如合为命局所忌或加会众凶星则不吉,有被制肘;牵绊、拖累或情绪陷入低潮之不良影响。其余吉星烦请参阅本讲义第十六章第三节所述之吉星吉神篇。

    (二)凶星的作用:

    ⑴太岁——太岁即生年地支与流年地支重叠相同(亦称岁支伏吟。倘岁支相冲,则叫反吟或岁破)。古诗云:“反吟伏吟,哭泣淋淋,不伤自己,也损他人”,当然这只是一种狭义的看法。如果太岁恰为命局之喜用,又加会众吉神,反主吉庆之事;惟若太岁不幸为命局忌神,又加会众凶星,则主横逆不顺,人口难安,甚至有不测之灾,俗语说:“太岁当头坐,无忧必有祸,”就是这个意思。

    ⑵剑锋——与众吉星相会,主权威与魄力;与众凶星相会,主尖刀利器之灾或刑罚械斗之事,过月空可解其凶。此星必与太岁、伏尸同宫。

    ⑶伏尸——主凶灾恶疾横祸。此星人限,该年不宜远行,且宜少管闲事,女命则防产厄。此星必与太岁、剑锋同宫,过月主可解其凶。

    ⑷五鬼——五鬼即小人,五鬼人限宜防小人纠缠暗害或拖累,事常无风而起浪,如遇天喜、月空可解其凶。

    ⑸官符——主官讼是非、劫财争扰之事。与指背、天狗或驿马、陌越会合,不利事业或职务,遇天喜、月空可解。此星必与五鬼、飞符同宫。

    ⒃飞符——如果以现代术语来解释,则飞符就好比法院的传票或拘票一般,亦泛指一切不利本身之文件或书信,譬如交通罚单、税单、退票、查封符合等等。此星必与五鬼、官符同宫,遇天喜、月空可解。

    ⑺岁破——岁破即生年地支与流年地支相冲,一称反吟,主动荡破耗、人口不安之事。人命宫破视自立,白手兴家,人限宫一年奔劳,动荡不宁;与大小耗同并,主钱财虚花;与劫煞、丧门同并,防财物遗失或亏损。无特定吉星可解。

    ⑻天空——好高骛远,虚浮不实之星。此星本身不主吉凶,与吉神会合,可增强吉神之力量,然若与凶星会合,亦会增强凶星之力量。人命宫,理想高超,惟多不切实际;人限宫,一年空忙,幸以此星不对钱财直接构成威胁;与天月二德或紫微龙德或太阴陌越会合最佳,可谓以上诸吉星之催化剂。

    ⑼晦气——蹇滞不顺,困扰忧虑之星,人限主一年难遂,精神郁闷。遇天月二德、紫微龙德、太阴等星可解、此星必与天空星同宫。

⑽死符——暗藏凶灾横祸之星,其凶祸常与病符、晦气、卷舌,披麻或绞杀等星所引起之事件有关。譬如多年痼疾突然恶化;陈年旧怨突增新恨;经讼多年之官司突加定罪;时相过从的亲友突传噩耗等等。此星遇太阳、太阴、天德、紫微,龙德均可解化。

    ⑾小耗——主财物耗散之事,有时泛指精神、体力与机械之磨损。此星必与死符同宫,亦需太阳、太阴、天德、紫微、龙德等吉神解化。

    ⑿大耗——主财物耗散破损之事,作用与小耗类同,然凶力较小耗为大。此星人命宫,难承祖业,生活懒散无规,并常遗忘散失钱财器物。加会咸池桃花,防因色破财;加会五鬼、官符,切忌合伙事业。此星必与岁破同宫,无特定吉星可解。

    ⒀阑干——阑干就如同篱笆一样,是一颗室碍之星。人限主一年事业窒碍难展,遇事常遭阻隔,人命则一生宜谨慎择友,且宜远乡求发展。此星必与岁破、大耗同宫。

    ⒁暴败——横逆破败,冲击崩散之星,加会天空、大耗或小耗,防事业面临重大考验;加会病符、死符、防健康恶化,加会血刃、羊刃,防本人或近亲有不测伤灾。遇太阳、太阴、天德、月德可解。

    ⒂天厄——主非人力直接造成之灾厄,譬如风、雨、雷、电、地震、水灾、火灾、丹方、莫名病毒伤欠等等。此星必与暴败同宫,遇太阳、太阴、天德、月德可解。

    ⒃白虎——白虎在阳宅学上是指“道路”,在五行上是代表“金属”,在病理上是代表一种“虚寒”。此星人限,该车宜防交通事故、刀灾血光及精神散漫不宁;女命逢白虎,主妻掌夫权,脾气刚硬,不轻易安协,白虎人限,妇女防生理暗疾或情感争执。此星无特定吉神可解。

    ⒄飞廉——廉就是指器物的利边或利角,飞廉顾名思义就是指飞来横祸之意思,譬如遭落石击伤、暴徒误伤或各种器物之伤害等。此星必与白虎同宫,无特定吉神可解。

    ⒅卷舌——口舌是非、家庭纷扰之星,最忌与指背、五鬼会合,主家庭起风波,夫妻起猜忌,同事起纷争,邻居起谣言等等。遇岁合、太阳、太阴、紫微、龙德、月德可解。

    ⒆披麻——主忧伤悲凌之事,人限主一年家内人口不安,暮气沉沉。加会丧门、吊客或披头、天哭、主亲友之丧服。此星必于卷舌、绞杀同宫,亦需岁合、太阳、太阴、紫微、龙德、月德等星化解。

    ⒇绞杀——主罪刑凶灾之事,最忌与官符、血刃或囚狱、阑干会合,主刑罚牢狱或亡命惊悸之灾。此星必与卷舌、披麻同宫,解星亦同上。

  〔21〕病符——主健康不佳之事。与白虎、飞廉或血刃、羊刃会合,防病情恶化导致手术刀灾;与飞符、死符或丧门、披麻等凶星会合,防性命之忧。此星与陌越同宫,遇太阳、太阴、紫微、龙德、月德可解。

   〔22〕浮沉——飘摇不定,虚花颓败之星。加会大耗或小耗,财来财去,加会咸池、暴败,切忌酒色;加会死符、天空,切忌行船戏水;加会白虎、伏尸,切忌登山探险。遇紫微、龙德、太阴可解。

  〔23〕血刀——主血光刀灾,病毒产厄之事,女命与流霞、羊刃会合,宜防生理失调或产难。男命与剑峰、飞廉会合,凡事宜忌,勿生争执。此星必与浮沉同宫,遇紫微、龙德、太阴可解。

  〔24〕天狗——损耗缺陷之星。人限应防失耗窍财物或用人不当致亏空帐目,或防借款不还或倒会赖帐等事。与剑锋、白虎、血刃会合,勿近厂房机器,以免伤残之灾。遇红鸾、天喜、月空可解。

  〔25〕吊客——主无房亲属或朋友同事之丧服。此星必与天狗同宫,遇红鸾、天喜、月空可解。

  〔26〕丧门——主近亲或至交之丧服。此星必与地丧同宫,遇月空,陌越可解。

  〔27〕地丧——亦主衰丧孝服之事,此星必与专门同宫,遇月空、陌越可解。

  〔28〕黄旌——道坛祭祖或招魂所县之黄色垂直长布或纸幅称为黄旌,含射悲凄忧伤、失魂落魄或心神恍惚不宁之事,遇地解、天喜、红鸾等星可解。

  〔29〕豹尾——作用与黄旌类似,解神亦同。

  〔30〕披头——作用与技麻类似,遇地解、天喜、红鸾等星可解。

  〔31〕指背——主诽滂造谣之事,最忌与卷舌、五鬼会合,其作用请参阅卷舌。遇地解,天喜、红鸾等星可解。

  〔32〕囚狱——主刑罚牢狱之灾,亦泛指事业、身心之受困,甚难突破新境。人命,限加会聚凶星,出门切忌将孩童反锁家中。其解星同指背、披头。

  〔33〕破碎——凡事离散不聚之星,忌与一切凶星会合,解神同前。

  〔34〕天哭——主悲凄忧伤之事,最忌与黄旌、豹尾、披头、披麻或丧门、吊客会合,主凶灾不断,祸不单行。遇天解、紫微、龙德等星可解。    .

  〔35〕勾绞——蹇滞阻隔、谋事不利之星,人限主一年气运不通,凡事常遭羁绊束缚。遇天德、月德、太阳、紫微、龙德可解。

  〔36〕贯索——贯索顾名思义就如同牛马鼻孔被贯以鞭索一样,自然身不由己,任人鞭策了。此星必与勾绞同宫,遇天德、月德、太阳、紫微、龙德诸吉可解。

  〔37〕亡神、咸池、劫煞、夹煞、六厄、的煞一一以上诸凶星烦请参阅本讲义第十六章第四节凶星凶神篇。

二、星盘与八字合用的实例——

例一:男命民国三十三年七月五日寅时生。

    推论重点:功名及选运

    上造己生申月失令,年支再见申位,秋金乘时而强,日主已土虽自坐未土旺支,然与得令之秋金相较,仍嫌力衰,幸喜时柱丙火正印透藏以助日主,元神根基倘不甚开,宜其年干甲木官星通根于寅支生印制伤,此即所谓伤官用印,遇官为美。喜用甲、丙双透,运逢木火固然顺畅,若遇土神比劫亦不为忌,惟怕金水冲克官印而已。

    初运癸酉忌神之地,幼失所占:身世凋零;甲戌运喜神官星出头,苦学有成,顾家道仍颓;乙亥运,亥寅合为木局,喜用齐至,仕路青云,少年得志;丙子运财印并临,有喜有忧,稍见浮沉,且申子半合水局,财星忌神肆虐,慎防因财引祸。

    四十岁癸亥年,调任边陲,明为升职,实属外放,四十二岁乙丑年,奉召竞选,借以流年乙丑与原局日柱己未天克地冲,是谓“曰征太岁”,复与年干宫殿相混,岁运浊而不清,是以难免一番苦战。益且星盘四二岁小限在寅,落于交友(奴仆)宫,与当令流年丑宫三方四正并会大耗、小耗、破碎、空亡、卷舌、指背,阑干、浮沉诸凶星,智囊策略未执重点,势将破财不利。可喜当今流年丑宫三会天德、天乙、太阳、攀鞍等数大喜种,并对冲命宫未支,吊动红鸾、陌越、天医三颗吉星高照四十二岁流年,贵人强而有力,终能逢凶化吉,转危为安。

    再观全盘,命宫落空,祖业难承,赤手兴家,所幸对宫天乙、月德,攀鞍照命,三方会合紫微、龙德、太阴众贵,事业宫更遇国印司权,俟四十六岁过后,大运一路喜用,功名必得更期,前程未可限量。

    例二:男命民国四十一年四月十二寅时生。

    推论重点:一生事业方向

    上造辛生辰月失时,全局水木气势旺甚,日主虚浮无根,元神可谓弱极矣!应取得令之辰印生身为用,而喜金神比劫帮身敌财。

    印星得令为用并长生于时支,母寿庆永;财多身弱逢劫财,破祖兴家;劫财为用坐绝地,兄弟有情却少助;时逢财官印三美乘驿马,中晚运程再行土金喜用之乡,宜其他乡发越,终可扬名。

    星盘命宫在戍,诸凶聚会,吉神乏助,以是命格不美。再查三方四正,对宫及迁移宫吊动原命辰、寅两支,惑应至强,特需着重,以其命宫恰临岁破、大耗、阑干等凶星,全无得力吉神扶持,悉赖对宫华盖照命,聪明巧谋差堪可取;惜嫌三方寅、午两宫驿马空亡双临,书云:“华盖人命逢空叱,不为僧道亦飘蓬;马若加鞭遇丧吊,孤身挟艺走天涯”因此观乎星盘,再配合八字原局偏财无力及正财运劫之特徵,故知本,造一生从商从公两不宜,最适往宗教界、五术界混杂艺及工业技术等方面发展,始克有成。此外:事业宫卷舌、天德同聚,

八字伤官不弱以生财源,故倘从事以口为主之服务业(譬如教学、广播、律师、掮客、命相、导游等)亦甚适宜。

    例三:女命民国五十一年四月十二日卯时生。

    推论重点:婚姻及流年气运

    上举女造癸生巳月失时,全局水火食伤财星气势强旺,日主无私当少势孤,可谓弱甚,巫应择取年干壬水帮身气优夏月暑气为用,而喜月、日巳丑拱合金局生助水行。

    原命戌土正官夫星是生于年支,姻缘似嫌早逢,且四食竟相透藏,食多犹恐变伤,不利婚姻,惜以进化每欲强人,十八岁己未流年,七杀忌神藏攻身,星盘流年宫办值太阳、红鸾交会,小限又人交友,众凶加临,全无吉神解化,以致择友不慎,早失节操。十二岁癸亥流年,用神小助,三方加会太阳、天喜,再堕情,同年三方邀合天、月二德,并会太阳、天喜,终有受孕育胎之庆,遂以成婚,次年得子,可谓喜事接踵,羡煞神仙。

    惟忧原局红鸾落于迁移宫,感情起伏多变,每不持久;益且孤辰、寡宿合人本命,再逢夫妻宫太阳同并咸池桃花,甚恐遇人非淑,更愁夫、子离背,一生寂寥少靠。廿三岁甲子年,伤官出头并同小限亥官之卷舌凶星作乱。家庭时起风波,争扰不宁。廿四岁乙丑年,太岁人迁移宫遇破碎、寡宿,并同小限戍宫华盖孤星,终至夫妻决裂离异,嗟乎人生之聚散如此无常。

    再查廿四岁小限戌官三力尚会五鬼、官符于田宅宫,宜防不动产方面所引发之官讼或是非,幸喜事起两年内之流年与小限均不逢囚狱、阑干、绞杀、贯索等凶星加窖。故而车灾可免。若问二度梅开于何期,则当取三十岁流年辛未冲动日支(夫宫)丑中红鸾,始可确言“红鸾星动”,勉许佳缘,届时仍须相忍互爱,修持耐心,当能预贺婚姻、事业两者兼得,中晚运程名利双收。

    以上为大家扼要介绍了星盘的通俗性用法,因其非属正统子平术之范围,故此亦仅止于概略说明而已,并未加以深入探讨。至于有些江湖术家除了十二宫星盘之外,偶所使用之天盘、人盘或九行星花坜等盘,则又属附带参佐之方术,当不宜以系统术视之。

    有关四柱八字学的初级课程,至此可谓告一段落,以下将与各位共同研究中级阶段的课程。不过,在尚未正式晋人中级阶段之前,大家务须将前此各章所述之初级命学理论揣摩纯熟,对于少数定律或法诀,亦应尽量默背牢记,庶期在未来能够学以裕如。西哲云:“基础学理,乃诸学之圭臬”,良属确然,今后愿与大家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