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龙诀高清百度网盘:李永生、彭承标、徐叔华、朱立奇、唐璧光《浏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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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随着2011年的到来,有一首与浏阳紧密相联的歌曲也满60岁了,这首歌就是《浏阳河》。在2011年元旦,记者前往北京拜访《浏阳河》的词作者徐叔华。1996年9月,陕西太白文艺出版社在出版《中外流行歌曲1000首》一书时,刊登署名为“湖南民歌·湖南省文工团歌舞队改词”的五段词男女对唱《浏阳河》。10月份,徐叔华找到太白社,声称他是词作者,指责出版社侵犯他的著作权,要求赔偿5万元。经长时间交涉未果,徐叔华于1998年7月将太白文艺出版社推上法庭。太白社为搞清事实派员前往湖南《浏阳河》诞生地———今湖南省歌舞剧院进行了细致深入的了解,并获得确凿证据,证明该五段词《浏阳河》并非徐叔华所写。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案后,因此案涉及面广,关系到众多的新闻出版社的权益问题,主审法官宋光等同志也赴湘多方调查取证,终于使此案水落石出,有了明晰的结果。在1999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1999)知终字第91号民事判决书上,该院判定“徐叔华主张其为本案争议的五段词歌曲的《浏阳河》的词作者享有著作权,缺乏证据支持。徐叔华主张太白社出版的《中外流行歌曲1000首》中五段词《浏阳词》的署名方式,侵犯其署名权及作品使用权不能成立”。这次终审判决判定徐叔华败诉。徐叔华非但未获取高额赔偿金,还要承担案件受理费、调查取证费等4000余元。徐叔华利用歌曲同名,混淆视听,对众多新闻媒体与司法部门进行欺瞒,对各出版社单位大肆欺诈索赔的行径受到揭露。
根据原湖南省文工团团长崔文辉、原湖南省音乐家协会主席白诚仁、原湖南省文工团歌舞队队长彭承标及工作人员李永生的证明材料表明,事情原委如下:1972年,湖南省革委会文化组据国务院文化组关于纪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2周年征集革命歌曲的指示精神,要求湖南省文工团将原《双送粮》中的两段唱词(八句)改编一下,把万众歌颂毛主席的感情写得更加充沛和深切。文工团团长崔文辉遂将此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下达给歌舞队。歌舞队队长彭承标又将此事交给李永生负责完成,五段词《浏阳河》由此诞生。执笔是李永生,彭承标参与讨论和修改。后由白诚仁作曲,使之有了男女对唱和大合唱两种形式。五段词《浏阳河》最早发表时即署名为“湖南省文工团歌舞队改词”。如此署名的原因在于:根据当时湖南省革委会文化组的指示,此次革命歌曲的征集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凡词曲整理改动者,作者均以集体或单位署名。而文工团是法人单位,下属各队不能单独对外,故在歌舞队前冠以湖南省文工团。
事实上,由徐叔华作词的两段词《浏阳河》并未广泛流传,而真正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流行的是五段词《浏阳河》。这五段词《浏阳河》由湖南省文工团歌舞队改词,李永生和彭承标执笔,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著作权应归他们所有,徐叔华无权索赔。目前,全国众多出版社尚不知事实真相。(《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内容为: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但是,徐叔华发现广东音像出版社在没有得到自己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浏阳河》收入到了其出版发行的CD《民歌新唱》中,且没有为作者署名。
徐叔华认为,广东音像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权、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而北京市新华书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则销售了该侵权商品。为此,徐叔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出版发行、销售CD《民歌新唱》、销毁库存,并赔偿自己作品使用费、律师费、调查费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2万元,同时在全国性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据了解,因《浏阳河》频频被收录在音象制品中的行为,词作者徐叔华与音像公司、音像制品销售企业之间诉讼不断。早在2004年,徐叔华就曾以侵犯歌曲《浏阳河》署名权及著作权为由将河北百灵音像出版社告上法院,此后他还陆续将齐鲁音像出版社、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 “浏阳河,弯过了几道弯,几十里水路到湘江,江边有个什么县哪,出了个什么人,领导人民得解放,啊依呀依子哟 ……”在超级女生的比赛现场,张靓颖的一曲《浏阳河》打动了众多观众。当人们陶醉在《浏阳河》优美的唱段时,却不知道一位老人为了《浏阳河》的署名权已经打了10年的官司。
当事人简介:徐叔华,湖南长沙市人,1931年生。离休前任湖南戏曲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19 49年9月参加湖南省湘江文工团,任演员,曾成功演出过《哑巴劳军》、《白毛女》、《兄妹开荒》、《女社员》等名剧。后从事编剧工作,先后创作了一大批优秀的戏剧作品,为人们所熟悉的有歌舞剧《双送粮》、土家族大型神话剧《春哥与锦鸡》、花鼓戏《花鼓戏》、《还牛》等。
2006年春节前夕,已经75岁高龄的徐叔华为了维权《浏阳河》仍在奔波——1月24日,徐叔华将山西春秋出版社、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等告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徐叔华已不知道这是他打的第几场官司了。熟悉徐叔华的人认为“老头很倔”,用朋友的话形容“为了一首歌10年打20多场官司,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洗澡洗出《浏阳河》
2006年2月17日意味着北京又一个早春的到来。提及56年前的事情,75岁的徐叔华有一种时过境迁的淡然,甚至不知道该从何说起。经过片刻的沉默,透过电话线,徐叔华打开记忆的闸门,为记者讲述了《浏阳河》背后的故事。
1950年9月,年仅19岁的徐叔华随湖南省湘江文工团土改工作队来到长沙市东郊浏阳河畔的黎托乡体验生活。
很快就秋收了,分到地的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交公粮也变得十分爽快,送粮路上,颇有些你追我赶的味道。徐叔华受到启发,打算编一个小戏“送粮路上”。当时,由于晚上老是开会,徐叔华经常要很晚才能回到住处。一天,他回来得又很晚,天黑路不平,他脚下一滑,差点一头栽进路边的水沟。但正是这个趔趄触发了他的灵感:爷孙二人推着小车送公粮,路上与一位青年农民你追我赶,一不小心,车轮陷入一条水沟。因为粮食装得多,爷孙俩力气小抬不动,就请那个青年农民帮忙。而那青年农民有意逗乐,就对小孩儿说:你答得出我的问题,我就帮你抬。于是便引出如下的唱段:“浏阳河弯过了几道弯,几十里水路到湘江。江边有个什么县,出了个什么人世界把名扬……”
15分钟的《双送粮》是徐叔华的处女作,也是他的成名作。由于该剧继承了我国“以歌舞演故事的结构方法”,比较充分地发挥了湖南花鼓戏载歌载舞的特点,生活气息浓厚,再加上歌词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感情真挚,很快就受到普通民众的欢迎。
1951年5月,《双送粮》被选调到北京参加会演,并于22日晚上搬上了中南海的舞台,为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演出,获得极大的成功。
从此《双送粮》就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录音向全国播放,由中国唱片公司灌制成唱片向全国发行,在全国出现了一股上演《双送粮》的热潮。而其中的核心唱段《浏阳河》更是深入人心,逐渐脱离了《双送粮》,成为传唱全国的名歌。
“当时我在浏阳河进入湘江的最后一道弯前,整整干了一天活,到了晚上,就和当地的农民们一起跳到浏阳河里,把整天的疲劳劲儿全消除掉,灵感也就上来了,在当晚回住处的路上,《浏阳河》诞生了。”《浏阳河》的创作有太多的细节让徐叔华回味。
人或许不能随意地活着,谁也不曾料到,1957年,一直一帆风顺的徐叔华亲历人生中无奈的转折点——“反右 ”运动中,无心的几句错话使他成了“中右”。从此,由于当时政治的原因,已经家喻户晓的《浏阳河》不再署徐叔华的名字。
1959年,朝鲜和阿尔巴尼亚共和国的艺术代表团到中国参加国庆十周年演出,在毛主席的家乡韶山,他们提出要唱一曲当地老百姓最喜爱的歌曲。《浏阳河》顺理成章地被选上,也正是从这一次演出开始,《浏阳河》词曲作者易主,被冠以“湖南民歌”的称号。
这么一改,《浏阳河》是“湖南民歌”的概念便在人们心中扎下根来,唱《浏阳河》的人都以为它是民歌。从此,《浏阳河》越唱越红,词作者徐叔华的名字却在歌声中渐渐被遗忘。
用法律为《浏阳河》正名
可能连徐叔华自己都没有想到,1997年6月第一次为《浏阳河》打官司的经历开启他10年、甚或将要持续一生的维权之幕。
1992年,离休的徐叔华来到北京,和在中国歌舞剧院工作的大儿子徐瑛一起居住。当时徐瑛逛商店的时候,买回一盘由上海唱片公司出版的畅销影碟《红太阳》,回家一看,《浏阳河》署名是“湖南民歌”,没有署徐叔华的名字。徐瑛建议父亲就这个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一下”。
在儿子的建议下,徐叔华迈出了人生中不同寻常的一步,他决定拿回属于自己的著作权。
徐叔华清晰地记得,那是一个星期一的早上,他拿着1952年11月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双送粮》单行本和一盒磁带找到了国家版权局反映自己的情况。很快,徐叔华的问题得到了重视。1992年,湖南省文化厅正式发文认定:《浏阳河》的署名应为徐叔华作词,唐璧光原曲,朱立奇、齐芝田等集体编配。“丢失35年的‘孩子’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手中了 ”,为此,徐叔华兴奋了很长一段时间。
1994年5月,国家版权局为纪念著作权法实施3周年,与中央电视台举办了一场晚会。徐叔华和《浏阳河》的曲作者唐碧光接到了该晚会的入场券。
“那个场面我太激动了,当时,有位演员唱了《浏阳河》,唱完后,主持人肖晓琳走到台上,她说,今天,这首歌的词曲作者也在现场,并把我们两个人请了上去,这是我第一次作为《浏阳河》的词作者出现。”没有想到的是,徐叔华的“激动”没有持续过多的时间,他便深深感受到了现实对他的嘲弄。
以为重拾《浏阳河》署名权的徐叔华在随后的几年里,发现市场上有95种歌曲集、700多种音像制品都选用了《浏阳河》,然而为词曲作者署名的只有1%,余下的99%有将《浏阳河》署名为“湖南民歌”的,有署名为“佚名”的,更有一些署上了别人的名字。
这种情况让徐叔华始料不及,“我开始给侵权的出版单位去信,向他们说明情况。”徐叔华说有的出版单位态度非常诚恳,向他道歉,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样的问题。然而,更多的出版单位采取了不理睬的态度。
1996年的隆冬季节,65岁的徐叔华骑着自行车按约好的时间来到一家出版社,就《浏阳河》的署名问题进行交涉。那天下着大雪,他骑自行车到达时已是中午。对方说好派人到传达室来接他,可他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见有人来接。再打电话,对方又说吃饭去了。回到家里,由于天冷加上心里窝火,徐叔华病倒了。儿子徐瑛一怒之下就支持徐叔华去法院起诉侵权单位,这是徐叔华第一次拿起了法律武器。
1997年6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判侵权出版社向徐叔华赔礼道歉,赔偿徐叔华精神损失费30 00多元,经济损失1000多元。
从此,依法维权成了徐叔华退休后生活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说句实话,我们打官司是得不偿失!”徐叔华的妻子邓序鸾女士无奈地说。徐叔华虽然是每战必胜,可有些侵权赔得很少,“有一次我们只获赔了500元,官司赢了但赔了钱,不过能讨个说法,赔点钱也舒坦。”
不言放弃,要做乐坛“老王海”
讲述自己十年的艰辛维权经历,徐叔华的语调好像很轻松,电话机的一端总是传来一阵阵开朗的笑声,但熟悉徐叔华的人知道这笑声背后的艰辛是难以想像的。
为了给《浏阳河》正名,向侵权方“讨个说法”,多年来,徐叔华几乎将自己的退休工资全部用来购买收录有《浏阳河》歌曲的书籍和音像制品。无论到哪个地方,“去新华书店和音像店转转”成了徐叔华的习惯。
目前,徐叔华打了20场官司,被告有出版社,音像出版公司,地域范围从内地到香港。“老伴觉得花了这么多的钱,打了这么多官司,官司好像是越打越多。我只好安慰老伴说毕竟打一个少一个呀。”
徐叔华告诉记者,在20多场官司中,许多与他交锋过的侵权公司都说他的脾气倔,但这位老人在经历波折之后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维护一个人的尊严和权利没有错误。“有人说我打官司打上了瘾,向侵权者讨个说法,这没什么不好!我要当音乐界打假的‘老王海’!”
“永不放弃”,这四个字在记者与徐叔华的谈话中,反复多次出现。“我已经75岁了,活到我这把年纪,经历了许多事情,金钱、地位等对我来讲,早已不再重要,我最珍惜的是自己的名誉,一辈子清白做人的名誉,那是多少钱也买不到的。同时我还珍惜我的权利,这一点对曾经被强行剥夺过权利的我尤其重要。我并不觉得自己老了,如果说我还想做点什么的话,那就是用法律维护我的权利,用我自身的努力捍卫法律的尊严,让那99%的侵权在我的努力中逐渐减少,直到变成零。生命不息,努力不止,永不放弃。”
在长沙芙蓉广场上,一位少女陶醉在小提琴曲中,少女一头飘逸的秀发宛如浏阳河蜿蜒不断的流水,头发上隐约可见的音符正是《浏阳河》的曲子,而这座雕像上刻的正是《浏阳河》的八段唱词……遗憾的是,从《浏阳河》雕塑竖立起到现在,雕塑上的《浏阳河》词作者一直以“湖南民歌”署名。
2005年12月26日,《浏阳河》词作者徐叔华与该雕塑的主创者之一聂仕华终于达成协议,将《浏阳河》词作者改成“徐叔华”。不知道这样的结果能否让10年艰辛维权的老人感到稍许的安慰。
链接:徐叔华部分维权案件
1.1997年11月28日,徐叔华诉北京电影学院出版社一案宣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说,该出版社所发行的音像制品《中华至尊》VCD中擅自收录《浏阳河》,但未署名词作者徐叔华,该出版社赔偿徐叔华精神损失费、经济损失费共9880元,并在一家全国发行的非专业性报纸上向徐叔华公开赔礼道歉。
2.2004年2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叔华诉河北百灵音像出版社出版《民歌舞情》唱片擅自收录《浏阳河》,而且未署词作者徐叔华而侵犯其著作权一案进行宣判,判决被告赔偿徐叔华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各2000元。
3.2003年初,徐叔华称北京大百科光盘有限责任公司制作、河北音像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民歌风情》CD光碟擅自收录《浏阳河》,而且未署名词作者徐叔华,于是他将出版公司、制作公司和经销商告上法庭。2005年7月,长沙中院就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河北音像出版社赔偿徐叔华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5000元,北京大百科光盘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2005年9月,徐叔华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广东音像出版社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徐叔华诉称,广东音像出版社未经他许可,在他发行的CD唱片《乌苏里船歌》和盒式音带中编选了歌曲《浏阳河》,而且署名为“湖南民歌” ,侵犯了他享有的作品使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