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雄霸天下小说txt:人性是人类共有的本质属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3:17:47

人性是人类共有的本质属性
在分析了人是什么之后。再来分析一下什么是人性。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人归根结底是一种物质形态,而且是一种最高的物质形态。人之所以能够成为最高的一种物质形态,不是因为他占有较多的物质(或具有较大的质量),而是因为他具有最高的物质属性。从物质量来看,人所占有的物质量远远小于自然所占有的物质量;从物质属性来看,虽然自然占有大量的物质属性,物理属性、化学属性、生物属性等,但人却占有自然所不具有的社会属性,而社会属性又是物质属性在社会条件下的最高表现,是物质属性中的最高属性。人的有智慧、会实践的属性及表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属性,都是自然物质形态所不具有的。因此,从与自然相区别的角度看,人性就是社会性,就是人的智慧性、实践性及其他方面人所具有的社会属性的总和。但是人的社会属性和人的自然属性是不可分割的,统一在一起的。如人的智慧性是和人的自然的生理需要相联系的。当人的个体的生理需要和人的集体的生理需要产生矛盾时,人的智慧是倾向于个体还是倾向于集体呢?这个问题,在不同觉悟的人身上会有着不同的表现。当这个人的觉悟高尚时,他可以千方百计地使个体的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当这个人的觉悟低下时或个人主义突出时,他就会想方设法不顾集体的利益甚至损害集体的利益而只顾个人的利益。自古来就有人性善还是人性恶的讨论。随着人的智慧的发展,一方面人的善良的品质越来越增强;另一方面恶势力的手段也越来越残忍。充满社会历史各个领域的善恶之争从来就没有给人性一个圆满的答复。马克思主义提出,从来没有抽象的人性,而只有具体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人性主要表现为阶级性。(当然这是抓住了问题的主要本质方面,而不是全面。)和一切事物一样,人性之中也是充满矛盾的。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爱和恨、平等和霸权等等,都是人性中的矛盾。在明确了人区别于动物的物质属性之后,人性的内部矛盾还会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人的素质的不断提高而不断地发展。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只能发展和转化而不能消灭。因为,没有了矛盾就没有了事物发展的动力,世界也就不能存在和发展。人性只能在正与反的矛盾斗争中不断发展和进化,不断把恶转化为善,把非正义转化为正义,把恨转化为爱,把霸权转化为平等。但差异总会存在的,对和错、先进和后进、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聪明和愚蠢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会存在的。人性也是会在这些矛盾的斗争中不断发展进化的。人性究竟是什么?这是哲学研究必须给予明确回答的问题。首先人性不是指人的个性。就是说,任何一个人的个体所具有的属性都不能被说成是一般的人性。个别不能代替一般。因为个体的人是多种多样的,他们身上所具有的属性也是多种多样的。有好人也有坏人,有合格的人也有不合格的人,有高素质的人也有低素质的人。他们身上的属性各不相同。如果把个体人的属性说成是人性,就会出现多样、复杂和不统一的情况,甚至出现与高尚的人性相背离的情况。因此人性不是指个体的人性,而是指存在于个体的人中的共同的人性。由于在个体的人性中会存在许多方面共同的属性,有社会的属性也有自然的属性,有进步的属性也有落后的属性。所以人性也不能是个体人性的简单相加,而应该是对个体人性的本质综合。而本质的人性是指那些高于动物的正义的、前进的、良好的、有发展前途的人的共同属性。这是符合人类进步的发展要求的,是符合辩证法的发展规律的。因此人性从根本上说应是指人类共有的本质的属性。而一切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是不应纳入人性之中的。否则我们就不能对人性给以科学的研究和回答。总之人性是高于动物的良好的、正义的对人及人类社会发展有进步意义的属性。他即是区别于动物(自然)的标志,又是对人的本质的肯定和规定。人性虽然是来源于物质的一般属性,又是物质的一般属性在一定条件下的最高表现。把人性作为物质一般属性的具体表现,这就把人性和物质的一般属性统一了起来,把人性和自然属性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把物质属性系统(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建立起来,从而使人们把人和自然对立的观念改变为人和自然联系的观念。人性是对人的本质属性的总概括。它的具体内容是非常丰富的,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各个方面的人与人的关系之中。它的内容也是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不断发展变化的。发展的总趋势应该是善良、友谊、团结、奉献、正义、平等,这些对人性的肯定和发展的属性。一切负面的、反人类、反社会的属性都必然在矛盾的斗争中逐渐被削弱、被消灭,一切消极的、后进的属性都应在矛盾的斗争中被改造,被转化。但矛盾终不能被消灭,只能被转化、被进化,人性的进展也不能最后终结,而只能在矛盾的斗争中进化和发展。人的社会性是通过人的个性而表现出来的。人的个性一般可以从三个不同的角度来考察:对外部世界的独特的主体倾向性;在社会群体中的社会特征性;在世界中的个性存在形式。第一、对外部世界独特的主体倾向性。它主要包括个人心理倾向性、社会倾向性和个人对这种倾向性的追求,以及由此出发对个人行为和态度的评价。其内容要素主要有:个人能力、独立自主性、自由自觉性和能动积极的创造性。个人能力是他顺利成功地进行操作和掌握各种活动及其职能的力度,因而是使个人成为主体的一个主要根据。独立自主性与依附性相对应,是个人的一种自我确立、树立自己形象以及地位和作用的能力,其本质在于使个人成为社会中相对独立的主体。自觉性与盲目性、自发性相对应,既指人意识自身的需要和活动目的之能力,又指个人独立自主地认识客体的本质和规律,并依规律和一定计划从事活动的能力。其意义在于使人成为意识、活动和外部世界的主体。自由性与限制、强制相对立,是指人在实践中认识、支配和实现客体必然性和自身必然性,以及为人的目的服务之能力。能动积极的创造性是个人独立自主性和自由自觉性等个人主体性的最高表现和本质特性。第二、在社会群体中的特殊个人特征。它大致包含个人特殊的社会心理特征、社会关系特征和道德精神面貌特征。个人所体现的不同社会特征,如工人的个性与科学家的个性,无产者的个性与有产者的个性等。一方面,它不仅体现个人的社会制约性,而且体现群体间个人与个人在社会特征上的区别。另一方面,它把个人划分为不同的社会类型,并揭示出个人间不同的社会特征。第三、在外部世界的个性存在形式。它的内容包括:唯一性(个人是某空间中的单个存在);不可重复性(个人在时间中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他是什么取决于他在时间变化中所遇到的条件和现实);独特性和不可取代性(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绝对相同的两个人);自我性(对自我独特价值的觉识)。强调这种个性的意义在于:不能把个人溶解在他人和社会中,他有自己不可被他人和社会取代的个性及其价值。总之,个体的人是构成人类社会系统的最基本的要素。个性既是具体的个人在一定时空中对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具体表现,又是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独有属性。个性与社会性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辩证唯物主义是从与社会对立统一的角度认识和把握人的个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