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霸图 相似:利辛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0 22:44:49
利辛县面向全市公开选拔20名领导干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团县委书记、监察局副局长(非党)、司法局副局长(女,非党);阚疃中学、张村中学、王人高级职业中学、江集高级职业中学校长;县实验小学校长、潘楼中学校长;中疃中学、中疃镇周集中学、巩店镇初中、望疃镇初中、丹凤乡初中、程家集镇中心学校(兼程家集初中)、纪王场乡中心学校、巩店镇中心学校、望疃镇中心学校、新张集乡中心学校、旧城镇中心学校校长。
二、资格条件
报考团县委书记所需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任满1年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不含招聘干部)或现任团县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县直、乡镇、学校团委书记(有按干部管理权限任职文件)且任科员级干部满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双学士毕业工龄满一年以上。
(4)身体健康。
报考监察局副局长、司法局副局长所需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报考监察局副局长须为非中共党员,报考司法局副局长须为女同志、非中共党员;
(3)须任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员级干部3年以上或工龄4年以上的干部(不含招聘干部);硕士研究生、双学士毕业工龄满一年以上。
(4)身体健康。
报考阚疃中学、张村中学、王人高级职业中学、江集高级职业中学校长所需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教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龄5年以上,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3)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
(4)身体健康。
报考县实验小学校长所需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小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龄5年以上,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3)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
(4) 身体健康。
报考潘楼中学、中疃中学、中疃镇周集中学、巩店镇初中、望疃镇初中、丹凤乡初中校长所需条件(此6所中学报名时不分具体学校,简称中学校长职位):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教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龄5年以上,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3)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
(4)
身体健康。
报考程家集镇中心学校(兼程家集初中)、纪王场乡中心学校、巩店镇中心学校、望疃镇中心学校、新张集乡中心学校、旧城镇中心学校校长所需条件(此6所中心学校报名时不分具体学校,简称中心学校校长职位):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教一级(小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龄5年以上,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3)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
(4)身体健康。
上述17个学校领导职位报考人员近5年来如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年龄可放宽3岁。
三、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初审由报考者所在单位负责;复审由县公选办在笔试后,确定面试入围前进行。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或中学校长职位、中心学校校长职位。每一职位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应不少于1:10。报考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2日内改报其它职位。
报名时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复印件)、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报考学校校长职位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以从亳州政府网http://www.bozhou.gov.cn/,用16K纸打印)。
所有报考人员经初步资格审查后发给笔试准考证。
2、笔试。
笔试试卷命题和阅卷由县公开选拔办公室负责。笔试内容分两个部分,一是公共知识,按《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科目。二是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报考团县委书记、监察局副局长、司法局副局长公共知识占60%左右,专业知识占40%左右;报考学校校长职位公共知识占40%左右,专业知识占60%左右)。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对进入面试入围人员,作进一步的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笔试分数递补。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公告进行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办法另行确定。
面试成绩按40%、笔试成绩按60%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公告进行公布。
4、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考察,科级职位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其他职位按干管权限负责考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要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研究提出具体的任用意见。
5、决定任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科级职位报县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县委(或县委组织部等)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发现有问题影响任职的,按干管权限复议后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对公开选拔的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回原单位工作或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
2、笔试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由县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58-8812201。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县公选办地点: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58-8812209
联系人:刘卫
手机:13856818699
利辛县公开选拔领导干
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1月6日
利辛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籍贯
何时入何党派
身体状况
出生地
参加工作时间
全日制
教育学历
学位
何时毕业于
何院校及专业
在职教育
学历
学位
何时毕业于
何院校及专业
毕业证书
编号
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
聘任专业
技术职务
任副科级职务时间
任科员级职务时间
报考职位
推荐形式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奖惩情况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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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手机
单位
资格
初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资格
审查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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