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品十五讲 微盘: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元至5月查办案件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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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元至5月查办案件情况分析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32    更新时间:2007-10-11    
 
 
 
   2007年元至5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62件(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各类违纪案件13件,结案8件,处分党员干部8人。
  一、元至5月查办案件的概况
  1、信访受理情况:元至5月,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62件(次),与去年同期40件(次)相比增加22件(次),增幅55%;初查核实线索38件,转立案13件。
  2、立案情况:元至5月,全市立案13件。从涉及的部门看:政府机关1件,事业单位5件,农村2件,其他5件;从涉及人员职级看:乡科级1件,一般党员干部4件,其他人员8件;从错误性质看:贪污贿赂类案件3件,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1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4件,失职类案件5件;从立案单位看:市纪委自办5件,市直部门5件,乡镇场办事处3件。
  3、结案情况:元至5月,全市共结案8件,处分党员干部8人,其中受党纪政纪三大处分3人。
  二、元至5月查办案件的特点
  1、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减少。元至5月,全市立案数为13件,比去年同期15件减少2件,减幅13.3%;元至5月,全市结案数为8件,结案率为61.5%,与去年同期结案率93.3%相比,下降31.8%。
  2、市纪委自办案件数同比增加。元至5月,市纪委自办案件5件,比去年同期2件增加3件,增幅150%。
  3、乡镇场办事处、市直部门案件数同比减少。元至5月,乡镇场办事处立案3件,比去年同期7件减少4件,减幅133%;市直部门立案5件,比去年同期6件减少1件,减幅20%。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1、提高对办案工作的认识。查办案件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保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办案人员要增强对查办案件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要在思想上牢记自己的使命,明白所承担的历史职责,对那些违反党规党法和行政监察法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办,决不能漠然处之,麻木不仁。
  2、拓展办案工作领域。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努力突破一批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案件,以办案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要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按照新的要求,牢牢把握办案主动权,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津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谋取非法利益、失职渎职及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
  3、强化办案组织协调。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沟通协调,注重从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从公检法等部门所办的案件中获取案件线索,从财政、物价、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中寻找案件线索,从农民负担、中小学乱收费等专项治理中挖掘案件线索。市纪委常委、案件检查室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包片责任目标,加大对乡镇场办事处及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办案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凡是办案不力的,要找其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谈话,对腐败问题突出且长期没有查办案件的,必要时要派员进行督办指导,对在查处案件中给被调查对象通风报信、透露案情及与违纪违法对象串通一气,以此换取个人的一己私利的,一经发现,决不姑息迁就,必须坚决执行纪律。